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申报标准及程序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申报标准及程序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申报标准及程序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申报条件、材料及程序

一、申报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须具备的条件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户相联系,带动农户进入市场,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认定的企业。

基本标准:

1、企业组织形式

依法设立的以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其他形式的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企业,直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开办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等。

2、企业经营的产品

企业中农产品加工、流通的增加值占总增加值70%以上。

3、加工、流通企业规模

总资产规模:东部地区1亿元以上,中部地区7000万元以上,西部地区4000万元以上;

固定资产规模:东部地区5000万元以上,中部地区3000万元以上,西部地区2000万元以上;

年销售收入:东部地区1.5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亿元以上,西部地区5000万元以上。

4、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年交易规模

东部地区10亿元以上,中部地区8亿元以上,西部地区6亿元以上。

5、企业效益

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企业应不欠税、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不欠折旧,不亏损。

6、企业负债与信用

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60%;企业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

7、企业带动能力

通过建立可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特种养殖业和农垦企业除外)的数量一般应达到:东部、中部地区3000户以上,西部地区1000户以上;企业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过程中,通过订立合同、入股和合作方式采购的原料或购进的货物占所需原料量或所销售货物量的70%以上。

8、企业产品竞争力

在同行业中企业的产品质量、产品科技含量、新产品开发能力居领先水平,主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产销率达93%以上。

9、已开展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工作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企业原则上应是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符合第1、2、3、5、6、7、8、9款要求的加工、流通企业可以申报作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1、2、4、5、6、9款要求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可以申报作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二、申报材料及申报程序

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应提供企业的基本情况并按照上文“基本标准”的要求提供有关申报材料;

2、企业的资产和效益情况须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定;

3、企业的资信情况须由其开户银行提供证明;

4、企业的带动能力和利益联结关系情况须由县以上农经部门提供说明。

申报程序:

1、申报企业直接向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产业化工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产业化工作主管部门对企业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产业化工作主管部门征求农业、计划、经贸、财政、外经贸、税务、证券监管、供销合作社等部门及有关商业银行对申报企业的意见后,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按规定正式行文向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推荐,并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

农业产业化企业认定条件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央关于“在全国选择一批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前景的龙头企业作为国家支持的重点”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加强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服务与扶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增强辐射带动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以下简称“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直接与农户紧密联系,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认定的农业企业。 第三条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引进竞争淘汰机制,发挥中介组织和专家的作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 第四条凡申报或已获准作为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申报 第五条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企业组织形式。依法设立的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其他形式的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企业,直接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等。 2.企业经营的产品。企业中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销售收入(交易额)占总销售收入(总交易额)70%以上。 3.生产、加工、流通企业规模。总资产规模:东部地区1.5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亿元以上,西部地区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规模:东部地区5000万元以上,中部地区3000万元以上,西部地区2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东部地区2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3亿元以上,西部地区6000万元以上。 4.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年交易规模:东部地区15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0亿元以上,西部地区8亿元以上。 5.企业效益。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企业应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不欠折旧,无涉税违法行为,产销率达93%以上。 6.企业负债与信用。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60%;有银行贷款的企业,近2年内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

全国农业龙头企业名单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大发正大有限公司 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金色农华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牧洋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华都峪口禽业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德青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新发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中心 北京红螺食品有限公司 北京卓宸畜牧有限公司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顺鑫牵手果蔬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方圆平安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汇源饮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中地种业(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资源亚太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天惠参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蟹岛绿色生态农庄有限公司 中国乡镇企业总公司 中华棉花集团有限公司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华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八里桥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天津宝迪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挂月集团有限公司 大成万达(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海河乳业有限公司 天津市金钟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天津利金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宁河原种猪场 天津市水产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科润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梦得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津河乳业有限公司 天津完达山乳品有限公司 石家庄华牧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晋州市长城经贸有限公司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 承德避暑山庄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怡达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 河北天露糖业有限公司 秦皇岛正大有限公司 秦皇岛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顶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美客多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乐亭县冀东果菜批发市场 三河汇福粮油集团有限公司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农业畜牧行业)省级龙头企业申报材料农业最全版

(农业畜牧行业)省级龙头企业申报材料农业

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山东京杭创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

目录 一、企业简介 二、市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表 三、企业营业执照 四、企业银行信用证明: 五、2015、2016年度企业审计报告 六、区农业局证明 七、区税务局纳税情况证明 八、公司荣誉 九、企业生产管理照片 十、购销合同 十一、土地租赁合同

一、企业简介 山东京杭创新农业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农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农产品种植推广的新型农业科技开发公司,系济宁市任城区长沟镇苗木协会剥离的企业,位于任城区长沟镇日兰高速济宁西出口。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葡萄、猕猴桃产业发展研究、葡萄、猕猴桃产品深加工,葡萄庄园规划、酒庄地产策划、酒庄设计、酒庄旅游开发及相关市场研究。有机、无机肥料加工、分装与销售;植物科技栽培技术咨询。生态农业、循环经济研究、农产品新品种新技术推广,苗木繁育,园林绿化,农副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无机肥料加工、分装与销售企业。公司以服务“三农”为目的,通过提倡人类回归自然,返璞归真,拥抱大地的理念,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建立自然农业生态基地,生产绿色无公害农产品,达到“低消耗、高效率、零排放”的目的,打造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低碳农业。 公司旗下京杭明珠农博园位于济宁市任城区长沟镇,拥有果树苗木繁育及采摘基地共1000亩,其中核心园360亩,有职工150余人,其中各种专业技术人员20余人,季节农民工100余人。生态庄园项目工程分三期进行,一期开发占地360余亩,总投资约5000万。已将建成综合服务区、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生态果园示范基地、特色中药材种植基地、生态农庄体验区、传统绿色农业区等基础项目,种植花卉、果树、特色经济林及无公害蔬菜;并建有配套的养生、休闲、娱乐等设施。园区依托京杭

培育提升10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方案

培育提升10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方案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365”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着力实施“十百千万”工程的意见》(甘政办发〔2015〕11号)精神,为认真组织实施好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18年,集中培育10个以上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带动力强的行业领军企业,力争5个在主板上市,5个以上在新三板上市,大力提升农业产业化引领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二、创建重点 以六大特色优势产业为依托,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选择一批产业链条长、产品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品牌影响力大的龙头企业予以重点培育。引导龙头企业采取兼并、重组、参股、收购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增强发展实力。支持龙头企业跨区域经营,提升产品研发、精深加工技术水平。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创新和完善龙头企业和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实施品牌战略,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增强企业实力,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创建标准 (一)经济实力强。在我省注册的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总资产规模达1亿元以上,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以上,特色优势明显、成长空间大的企业可适当放宽条件;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的销售收入占销售总收入的70%以上;企业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资产负债率低于60%,无不良贷款;企业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 (二)科技含量高。主导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企业建有研发机构,能开展自主研发,具有推广新技术、新产品的能力,科技成果转化率高;有全国著名(驰名)商标或省级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3年内未发生过产品质量安全和安全生产事故。 (三)发展潜力大。企业产权明晰,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条长,产品附加值高。 (四)带动能力强。通过建设原料生产基地、领办合作社或订单生产,建立可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当地合作社和农户的数量应达到1500户以上,提供就业岗位200个以上。 四、工作措施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标准

1、部分数据审核是根据表中多个数据计算的,如总资产报酬率=(税后利润+上缴税金)÷资产总额。当数据审核不合格时,参与计算的数据均会同时变为红色。如总资产报酬率不合格,则税后利润、上缴税金、资产总额均会同时变为红色,请在各对应的备注栏就总资产报酬率问题作相同的说明。另外,如果资产总额本身也不合格,那么在资产总额的备注栏除了要说明总资产报酬率问题外,还需对资产总额不合格情况进行说明。 2、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要符合要求,且与会计报表等材料保持一致。 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基本标准 1、企业经营的产品。企业中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销售收入(交易额)占总销售收入(总交易额)70%以上。

2、生产、加工、流通企业规模。总资产规模:东部地区1.5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亿元以上,西部地区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规模:东部地区5000万元以上,中部地区3000万元以上,西部地区2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东部地区2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3亿元以上,西部地区6000万元以上。 3.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年交易规模:东部地区15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0亿元以上,西部地区8亿元以上。 4.企业效益。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企业应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不欠折旧,无涉税违法行为,产销率达93%以上。

5.企业负债与信用。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60%;有银行贷款的企业,近2年内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 6.企业带动能力。龙头企业通过建立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户的数量一般应达到:东部地区4000户以上,中部地区3500户以上,西部地区1500户以上。 7、企业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过程中,通过合同、合作和股份合作方式从农民、合作社或自建基地直接采购的原料或购进的货物占所需原料量或所销售货物量的70%以上。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 企业名单 Revised final draft November 26, 2020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新发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北京三元食品有限公司 北京资源亚太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蓝田总公司中国水产(集团)总公司 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 天津北方生猪批发交易市场 石家庄三鹿乳业集团 冀东果莱批发市场

河北保定龙飞集团有限公司 衡水京安集团有限公司 露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河五丰福成食品有限公司 山西陈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穗穗甜玉米(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新绛县蔬菜批发市场 山西古城乳业集团有限公司 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包头懋菲蒙奶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奈伦集团公司

辽宁东亚种子集团公司 北方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隆迪高科技粮食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华顺企业(集团)公司 大连础明实业发展公司 大连华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德大有限公司 长春大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长春新月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柳河华龙实业有限公司 吉林省长春皓月清真肉业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大庆市吉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天鹅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绿都集团 哈尔滨金星乳业集团公司 黑龙江天菊集团 克山金鼎亚麻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金玉集团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完达山企业集团乳品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九三油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光明乳业有限公司 上海新成食品有限公司 上海孙桥现代农业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奶业(集团)公司 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 海门市京海肉鸡集团公司 江苏海安茧丝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高邮鸭集团 江苏金田集团 杭州灯塔养殖总场 横店集团草业有限公司

2021年农业龙头企业培育情况汇报

农业龙头企业培育情况汇报 一、当前工作进展情况 到目前为止,肇庆市共有认定农业龙头企业259家,其中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40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57家,县级农业龙头企业162家。 二、主要做法经验 1、 ___重视政策扶持 ___肇庆市委办公室、肇庆市人府办公室印发了《肇庆市实施现代农业发展“611”工程五年(2018-20 ___)行动方案》其中主要目标:“(三)新增100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并提出了十大惠农扶持政策,四大实施保障措施,切实推动我市农业产业发展。 2、认真落实及制定《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 认真学习落实《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及《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办法》,制定《肇庆市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并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关于做好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认定工作 ___》

(粤农农办〔2020〕109号)下文《关于转发省农业农村厅 ___》(肇农农函〔2020〕93号)督促所属县(市)区制定《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并根据已有的办法认定和监测管理各级农业龙头企业。规划和指导全市农业龙头企业的培育发展。 3、加强指导和服务,加快构建新型助农服务体系。 大力培育发展多元化助农服务主体,鼓励建立集农技服务、信用、保险信贷、产品营销于一体的公益性、综合性农业公共服务 ___。成立农技 ___服务驿站,结合广东省科技特派员系统, ___省、市、县农技及农业政策专家强化技术及农业政策指导工作,主动经常与企业或种植大户、经营合作社沟通 ___,指导生产宣传政策,促进企业间的经验交流,合作共赢。 4、加强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宣传, ___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摸底调查我市农业企业情况, ___各县市区加强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政策、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的宣讲宣传,积极扶持 ___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企业申报,不设门槛、积极服务、落实举措积极发展和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推动培育工作深入发展。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 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来源:农业部经管司时间:2010-11-05 为切实做好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运行监测和指导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能力,农业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根据我国现代农业发展新要求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新情况,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监测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监测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央关于“在全国选择一批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前景的龙头企业作为国家支持的重点”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加强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服务与扶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增强辐射带动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以下简称“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直接与农户紧密联系,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认定的农业企业。 第三条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 测工作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引进竞争淘汰机制,发挥中介组织和专家的作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 第四条凡申报或已获准作为国家重点龙头企 业的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申报 第五条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企业组织形式。依法设立的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其他形式的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企业,直接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等。 2.企业经营的产品。企业中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销售收入(交易额)占总销售收入(总交易额)70%以上。 3.生产、加工、流通企业规模。总资产规模:东部地区1.5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亿元以上,西部地区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规模:东部地区5000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汇报材料

郧县鄂鲁淀粉制品 2011年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申 报 材 料 郧县鄂鲁淀粉制品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目录 1、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申请书 2、郧县鄂鲁淀粉制品简介 3、郧县鄂鲁淀粉制品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 4、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表 5、企业有关证照(企业代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检验报告等) 6、获奖证书、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证书等 7、2009、2010两年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8、企业依法纳税证明 9、企业信用等级证明 10、农产品收购(购销)协议书 11、其它(有关公司图片资料)

关于申报2011年市农业产业化 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申请 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郧县鄂鲁淀粉制品是市郧县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红薯、淀粉、粉丝、粉皮加工的综合型民营企业。公司位于郧县梅铺镇西湾工业园区。始建于2001年3月,占地18000㎡,建筑面积2000㎡,总投资300万元。现拥有生产车间4个,全自动生产流水线4条,年生产加工能力18000吨,市场交易额可达1728万元。公司冷库、厂房、晒场、全自动生产线等设备先进齐全,水、电、路等基本设施配套完善,是郧县目前规模最大、品种最全、品质最优,公司外设施布局最合理、最规、最环保、最安全、生产者、消费者最放心、最满意的红薯加工产业化龙头企业。公司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经营模式。已成立规的合作社1个,优质红薯种苗繁育基地1个,500亩,带动鄂豫两省、特别是郧县周边县市农户5000户以上,红薯种植面积1.2万亩以上。红薯加工产业成为郧县的主导产业,成为贫困山区广大农民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郧阳“三大宝”:苞谷、红薯、龙须草。过去是,“宝”在深山无人识;如今是,“宝”出深山乐万家。郧县红薯加工产业被人们

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龙头企业申报标准或条件三篇

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龙头企业申报标 准或条件三篇 篇一: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龙头企业申报标准或条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央关于“在全国选择一批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前景的龙头企业作为国家支持的重点”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加强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服务与扶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增强辐射带动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以下简称“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直接与农户紧密联系,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认定的农业企业。 第三条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引进竞争淘汰机制,发挥中介组织和专家的作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 第四条凡申报或已获准作为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申报 第五条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企业组织形式。依法设立的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其他形式的国有、集体、私营企

业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企业,直接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等。 2.企业经营的产品。企业中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销售收入(交易额)占总销售收入(总交易额)70%以上。 3.生产、加工、流通企业规模。总资产规模:东部地区1.5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亿元以上,西部地区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规模:东部地区5000万元以上,中部地区3000万元以上,西部地区2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东部地区2 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3亿元以上,西部地区6000万元以上。 4.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年交易规模:东部地区15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0亿元以上,西部地区8亿元以上。 5.企业效益。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企业应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不欠折旧,无涉税违法行为,产销率达93%以上。 6.企业负债与信用。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60%;有银行贷款的企业,近2年内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 7.企业带动能力。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直接带动农户。通过建立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户的数量一般应达到:东部地区4000户以上,中部地区3500户以上,西部地区1500户以上。 企业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过程中,通过合同、合作和股份合作方式从农民、合作社或自建基地直接采购的原料或购进的货物占所需原料量或所销售货物量的70%以上。

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

附件: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 广州市(27家) 1.广州花卉博览园有限公司 2.广州从玉菜业发展有限公司 3.广州市江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4.广东燕塘乳业有限公司 5.广东省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6.广东粤禽育种有限公司 7.广东省广垦橡胶集团有限公司 8.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广州市畜牧总公司 10.广东东升农场有限公司 11.广州江南蔬菜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12.广州市从化顺昌源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13.广州市珍奇味食品有限公司 14.广州市百兴畜牧饲料有限公司 15.广州市花卉科技园有限公司 16.广州力智农业有限公司 17.广州市恒发水产有限公司 18.从化市友生园林有限公司

19.广州市宝生园有限公司 20.广东广远渔业集团有限公司 21.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22.广东智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智威畜牧水产有限公司) 23.广东省金稻种业有限公司 24.广东丝源蚕业有限公司 25.广东穗方源实业有限公司 26.广州市先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7.广州市澳洋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12家) 1.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深圳市光明集团有限公司 3.深圳天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4.深圳市农牧实业公司 5.深圳旭联海洋生物养殖有限公司 6.深圳市果菜贸易公司 7.深圳市水产公司 8.深圳市永桦农产品有限公司 9.深圳市源兴果品有限公司 10.创世纪转基因技术有限公司 11.深圳市望家欢实业有限公司

12.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市(8家) 1.珠海市铭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广东省珠海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 3.珠海市世海饲料有限公司 4.珠海市斗门区海源水产贸易有限公司 5.珠海市农丰进出口有限公司 6.广东省良种引进服务公司 7.珠海市之山水产发展有限公司 8.珠海琮盛物流有限公司 汕头市(8家) 1.汕头大洋(集团)公司 2.汕头市粮丰集团有限公司 3.汕头市侨丰集团有限公司 4.广东省汕头市农副产品批发中心市场有限公司 5.汕头市德兴种养实业有限公司 6.汕头市龙胜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7.汕头市海特果菜有限公司 8.汕头市瑞源实业有限公司 佛山市(11家) 1.广东陈村花卉世界有限公司

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材料

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材料 企业概况 一、项目单位概况 (一)单位名称 农牧业有限公司 (二)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三)单位地址 山东惠民县 (四)饲养规模 存栏奶牛350头,日产鲜奶4.5吨。 (五)基础条件 农牧业有限公司奶牛养殖场符合项目建设的基础条件。 1、选址合理。农牧业有限公司位于山东惠民县姜楼镇解陈路西侧(原张八林场)南距220国道4公里,选址位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禁养区以外,背风**,通风良好,给排水方便。养殖场距主要交通干线和居民区的距离满足防疫要求,并取得了动物防疫合格证。交通方便,有稳定水、电供应,水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场区内部管理规范,有集中统一的生产管理制度、防疫消毒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科学合理的饲养管理规范。

3、公司要求对奶牛饲养必须建立规范的档案和生产记录,内容包括:奶牛配种、系谱、分娩、牛只变动、饲料、兽医防疫及用药、产奶量、牛奶质量等。 4、养殖区周围为农田,并留有专门的饲料基地近100亩,其中:饲用玉米40亩,还预备试验田40亩种植全株玉米,种植紫花苜蓿20亩,可为公司奶牛提供充足的秸秆与饲草。 (六)设施设备 1、兽医防疫设施完备。本场建有车辆消毒池、更衣消毒室、兽医室、隔离区、病死牛无害化处理设施等兽医防疫设施。 2、基建设施符合需要。本场建有奶牛舍4排,面积2880平方米,运动场11200平方米;牛舍建筑全部为东西走向,牛舍间距为20米;建有挤奶厅11间,面积460平方米;建有办公室、档案资料室、兽医室、仓库12间,共计510平方米;建设青贮池3800立方米。 3、建设符合环保要求。奶牛场建有专门的粪便堆放区;区内净道、污道分离,净道主要用于奶牛周转、饲养员行走和运料等,污道主要用于粪污等废弃物出场。 4、必要的设备齐全。拥有挤奶设备二套、6吨制冷罐二套、运输汽车一部,并配有相应的青粗饲料加工调制设备、兽医诊疗器械;水电等配套设施完备。 (七)规划布局

2020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工作总结范文

2020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工作总结范文 XX年,xx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工作紧紧围绕开展“五个一”创建活动这个主题,结合培育x亿元优势主导产业,结合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结合发展现代农产品流通业,创新管理和服务机制,取得了明显实效。 一、发展态势良好 1 、队伍不断扩大。到XX年底,全市共发展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41家,比去年新增x家。其中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x家,比去年新增1家;镇江市级农业龙头企业x家,比去年新增x家;xx市级农业龙头企业x家,比去年新增x 家。 2 、销售高速增长。XX年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达到x亿元,比XX年同比增长x%;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共带动农户x万户,同比增长x%。均完成了镇江市下达的“两个10%”的增长目标。XX年农业龙头企业完成出口创汇x万美元,超额完成镇江市下达的x万美元的目标。 3 、带动作用增强。 XX 年龙头企业通过合同、订单及随行就市带动基地面积x万亩,较去年x万亩,增长x%,其中:自建基地x万亩,比上年增长x%。龙头企业吸纳当地劳动力就业x人,发放农民x万元,分别比去年增长x%和x%。其中种植类企业吸纳当地劳动力就业x人,发放农民x万元,分别占企业总数的x%和x%。 二、主要措施有效 XX 年,针对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三缺”(缺少强势企业、缺少加工企业、缺少知名企业)“三低”(企业领导水平低、产品科技含量低、经营管理效益低)的发展状况,我们因地制宜地采取多种形式,以开展“五个一”创建活动为主题,以强化动态监测为手段,以管理规范、产品创新、机制创新和项目扶持为抓手,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1 、摸准情况,开展企业经营诊断服务。我委分管主任和科室人员,把深入企业调查研究,为企业经营提供诊断服务作为重要工作内容。邀请了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丁x、李x等教授先后18次深入到x家企业进行了调查研究,为万山红遍农

级龙头企业申报材料农业

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山东京杭创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

目录 一、企业简介 二、市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表 三、企业营业执照 四、企业银行信用证明: 五、2015、2016年度企业审计报告 六、区农业局证明 七、区税务局纳税情况证明 八、公司荣誉 九、企业生产管理照片 十、购销合同 十一、土地租赁合同

一、企业简介 山东京杭创新农业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农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农产品种植推广的新型农业科技开发公司,系济宁市任城区长沟镇苗木协会剥离的企业,位于任城区长沟镇日兰高速济宁西出口。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葡萄、猕猴桃产业发展研究、葡萄、猕猴桃产品深加工,葡萄庄园规划、酒庄地产策划、酒庄设计、酒庄旅游开发及相关市场研究。有机、无机肥料加工、分装与销售;植物科技栽培技术咨询。生态农业、循环经济研究、农产品新品种新技术推广,苗木繁育,园林绿化,农副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无机肥料加工、分装与销售企业。公司以服务“三农”为目的,通过提倡人类回归自然,返璞归真,拥抱大地的理念,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建立自然农业生态基地,生产绿色无公害农产品,达到“低消耗、高效率、零排放”的目的,打造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低碳农业。 公司旗下京杭明珠农博园位于济宁市任城区长沟镇,拥有果树苗木繁育及采摘基地共1000亩,其中核心园360亩,有职工150余人,其中各种专业技术人员20余人,季节农民工100余人。生态庄园项目工程分三期进行,一期开发占地360余亩,总投资约5000万。已将建成综合服务区、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生态果园示范基地、特色中药材种植基地、生态农庄体验区、传

佛山市农业龙头企业考核认定暂行办法(最新整理)

佛山市农业龙头企业考核认定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农业龙头企业考核认定工作,根据《佛山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奖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企业指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农业企业和社团法人资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第三条市农业龙头企业的考核认定实行评议评分制。 第四条按照优胜劣汰竞争准则,对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 第五条凡申报企业和已被认定的农业龙头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申报 第六条凡符合《试行办法》认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市农业龙头企业。 第七条申报企业原则上应是区级农业龙头企业。 第八条申报市农业龙头企业须按下列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1、申报佛山市农业龙头企业的请示; 2、佛山市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表; 3、区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文件;

4、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团法人资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即可); 5、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经营情况总结和发展农业产业化情况介绍; 6、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及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企业的主营销售收入、产品销售率、资产负债率和工资、税收、保险金、盈亏等情况); 7、企业贷款额最大的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状况证明; 8、农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用地承包、租赁合同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9、企业与农户签订合同、订单、协议等契约的复印件(提供契约的数量要占企业与农户所签订契约总和的10%以上,并附上签约农户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 10、区农业局出具的企业带动农户和农户增收情况,以及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情况证明; 11、企业上一年度缴纳各项社会劳动保险费证明; 12、介绍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带动农户增产增收、企业生产规模、代表企业面貌、档次(厂容、厂貌、生产线、产品等均可)的多媒体光盘。 第九条申报程序:

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材料(完整版)

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材料 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材料 1、选址合理。农牧业有限公司位于山东惠民县姜楼镇解陈路西侧(原张八林场)南距220国道4公里,选址位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禁养区以外,背风**,通风良好,给排水方便。养殖场距主要交通干线和居民区的距离满足防疫要求,并取得了动物防疫合格证。交通方便,有稳定水、电供应,水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场区内部管理规范,有集中统一的生产管理制度、防疫消毒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科学合理的饲养管理规范。 3、公司要求对奶牛饲养必须建立规范的档案和生产记录,内容包括: 奶牛配种、系谱、分娩、牛只变动、饲料、兽医防疫及用药、产奶量、牛奶质量等。 4、养殖区周围为农田,并留有专门的饲料基地近100亩,其中: 饲用玉米40亩,还预备试验田40亩种植全株玉米,种植紫花苜蓿20亩,可为公司奶牛提供充足的秸秆与饲草。 (六)设施设备 1、兽医防疫设施完备。本场建有车辆消毒池、更衣消毒室、兽医室、隔离区、病死牛无害化处理设施等兽医防疫设施。 2、基建设施符合需要。本场建有奶牛舍4排,面积2880平方米,运动场11200平方米;牛舍建筑全部为东西走向,牛舍间距为20米;建有挤奶厅11间,面积460平方米;建有办公室、档案资料室、兽医室、仓库12间,共计510平方米;建设青贮池3800立方米。

3、建设符合环保要求。奶牛场建有专门的粪便堆放区;区内净道、污道分离,净道主要用于奶牛周转、饲养员行走和运料等,污道主要用于粪污等废弃物出场。 4、必要的设备齐全。拥有挤奶设备二套、6吨制冷罐二套、运输汽车一部,并配有相应的青粗饲料加工调制设备、兽医诊疗器械;水电等配套设施完备。 (七)规划布局 场区按标准化奶牛场进行规划布局,功能区布局合理,分为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饲料区、废弃物及无害化处理区六大部分;由东到西依次为: 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饲料区和废弃物及无害化处理区,废弃物及无害化处理区安排在了下风向。 (八)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该场技术力量雄厚,全场有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6名,其中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4名,可为项目建设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与支持。 公司积极与畜牧部门合作开展了广泛的技术培训与技术合作,饲养员技术水平均有了质的飞跃。 (九)奶牛养殖场基本情况 1、养殖场建于201X年,总占地200亩,总资产1145万元,其中基础设施投入720万元,奶牛价值350万元。现存栏奶牛350头,挤奶设备48万,配套设施27万,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 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央关于“在全国选择一批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前景的龙头企业作为国家支持的重点”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以下简称“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加强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服务与扶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增强辐射带动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直接与农户紧密联系,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认定的农业企业。 第三条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引进竞争淘汰机制,发挥中介组织和专家的作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 第四条凡申报或已获准作为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申报 第五条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企业组织形式。依法设立的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其他形式的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企业,直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等。 2.企业经营的产品。企业中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销售收入(交易额)占总销售收入(总交易额)70%以上。 3.生产、加工、流通企业规模。总资产规模:东部地区1.5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亿元以上,西部地区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规模:东部地区5000万元以上,中部地区3000万元以上,西部地区2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东部地区2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3亿元以上,西部地区6000万元以上。 4.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年交易规模:东部地区15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0亿元以上,西部地区8亿元以上。 5.企业效益。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应按时发放工资、按时缴纳社会保险、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重大涉税违法行为,产销率达93%以上。 6.企业负债与信用。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60%;有银行贷款的企业,近2年内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 7.企业带动能力。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带动农户。通过建立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

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 供销合作总社 关于印发《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农经发[2010]11号 字体:【大】【中】【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证监会各派出机构、供销合作社:为切实做好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运行监测和指导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能力,农业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根据我国现代农业发展新要求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新情况,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二○一○年九月十九日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央关于“在全国选择一批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前景的龙头企业作为国家支持的重点”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加强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服务与扶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增强辐射带动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以下简称“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直接与农户紧密联系,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认定的农业企业。 第三条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引进竞争淘汰机制,发挥中介组织和专家的作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 第四条凡申报或已获准作为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申报

辽宁省农业龙头企业名单

沈阳隆迪高科技粮食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副食集团公司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华美畜禽有限公司 沈阳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蒲兴禽业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新北浅食品有限公司 沈阳文成企业集团 沈阳万顺达集团 沈阳市耘垦有限公司 辽宁新大地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辽宁众友饲料有限公司 沈阳伟嘉牧业技术有限公司 沈阳市神禾谷业有限公司 沈阳市天地饲料有限公司 沈阳宝仁食品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绿丰食品有限公司 沈阳市大公牧业有限公司 沈阳富士牧业有限公司 沈阳市弘久牧业有限公司

沈阳波音饲料有限公司 沈阳方正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阿福食品有限公司 沈阳辽滨饲料有限公司 沈阳树新畜牧有限公司 沈阳金豆食品有限公司 沈阳牧源畜业发展有限公司 沈阳雄洲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沈阳市鸿发生态养猪场 辽宁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大连华农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础明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韩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善岛食品有限公司 大连双兴商品城有限公司 大连三寰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棒棰岛海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大成食品(大连)有限公司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壹桥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东方农庄有限公司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水产有限公司大连长青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大连凯富隆食品有限公司 大连富谷水产有限公司 庄河市海洋贝类养殖场 庄河市黑岛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大连魁氏罐头食品有限公司 大连泽丰农业有限公司 大连国富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大连海晏堂生物有限公司 大连日鑫食品有限公司 大连有德渔业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宏业海产有限公司 大连生威谷物有限公司 大连祥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友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标准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标准 1、企业经营的产品。企业中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销售收入(交易额)占总销售收入(总交易额)70%以上。 2、生产、加工、流通企业规模。总资产规模:东部地区1.5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亿元以上,西部地区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规模:东部地区5000万元以上,中部地区3000万元以上,西部地区2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东部地区2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3亿元以上,西部地区6000万元以上。 3.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年交易规模:东部地区15亿元 1以上,中部地区10亿元以上,西部地区8亿元以上。 4.企业效益。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企业应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不欠折旧,无涉税违法行为,产销率达93%以上。 5.企业负债与信用。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60%;有银行贷款的企业,近2年内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 6.企业带动能力。龙头企业通过建立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户的数量一般应达到:东部地区4000户以上,中部地区3500户以上,西部地区1500户以上。 7、企业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过程中,通过合 2同、合作和股份合作方式从农民、合作社或自建基地直接采购的原料或购进的货物占所需原料量或所销售货物量的70%以上。

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龙头企业申报标准或条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央关于“在全国选择一批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前景的龙头企业作为国家支持的重点”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加强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服务与扶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增强辐射带动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以下简称“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直接与农户紧密联系,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认定的农业企业。 第三条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引进竞争淘汰机制,发挥中介组织和专家的作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 第四条凡申报或已获准作为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申报 第五条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企业组织形式。依法设立的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其他形式的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企业,直接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等。 2.企业经营的产品。企业中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销售收入(交易额)占总销售收入(总交易额)70%以上。 3.生产、加工、流通企业规模。总资产规模:东部地区1.5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亿元以上,西部地区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规模:东部地区5000万元以上,中部地区3000万元以上,西部地区2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东部地区2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3亿元以上,西部地区6000万元以上。 4.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年交易规模:东部地区15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0亿元以上,西部地区8亿元以上。 5.企业效益。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企业应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不欠折旧,无涉税违法行为,产销率达93%以上。 6.企业负债与信用。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60%;有银行贷款的企业,近2年内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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