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药注射输液查对规章制度

服药注射输液查对规章制度

K1+478~K1+568段左侧片石混凝土挡土墙

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一注意”。

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

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时间、用法、有效期。

一注意:注意用药后的反应。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安瓿、注射液瓶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易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要保留安瓿,以便必要时查对。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5)发药、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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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八对查对制度

三查八对查对制度 一、目的: 保证安全用药,防止发生医疗差错。 二、内容: 三查:治疗前查、治疗中查、治疗后查。 八对:床号、姓名(包括性别、年龄)、药名、规格(浓度)、剂量(数量)、用法、时间、有效期(批号)。一注意:注意用药后的反应三、要求: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开具医嘱、处方或者各种申请单、治疗单、手术单等医疗文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门诊号)以及相关信息资料,加以核实。 2、处理医嘱时,应查对医嘱是否符合书写规范,并在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3、各班应查对医嘱。处理医嘱者、查对者均需签全名,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并有记录(尚未取消医嘱本的,每班查对新医嘱,每周总查对一次)。 4、对有疑问的医嘱,应查清后执行。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门诊输液病人必须做到接药、化药、输液三签名;住院部输液必须做到化药、输液双签名;输液、换瓶时认真查对无误后,签上时间和姓名。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失效。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备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配药时应注意配伍禁忌。 4、凡需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在试验前,应详细询问过敏史。试验结果应由执行者和复查者双签名。阴性者方可使用。 5、发药和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核对无误后执行。十不准制度 1.不擅自离岗外出; 2.不违反护士仪表规范; 3.不带私人用物入工作场所; 4.不在工作场所内吃东西; 5.不做私事; 6.不打瞌睡不闲聊; 7.不玩手机;

8.不与患者及探陪人员争吵; 9.不接受患者馈赠; 10.不利用工作之便谋私利。 十不执行制度 1、不三查八对不执行 2、口头医嘱不复述两边不执行 3、转抄医嘱不经过两个人核对不执行 4、服药输液注射有疑问不查询不执行 5、药物质量标签有效期不检查不执行 6、药物作用配伍禁忌不清楚不执行 7、易过敏药物不做过敏试验不执行

发药查对制度

发药查对制度 1 药师应当凭注册的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调剂药品,非注册的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不得调剂。 2 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调配、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3 药师应当按照《药品调配操作规程》调配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戒毒人员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戒毒人员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4 药师调配处方时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5 药师调配处方时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7)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6 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药师对于不规范处方或者

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7 药师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8 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9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10 特殊药品管理按“特殊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处方查对制度

处方查对、审核制度 处方是经医师开具供药师调剂发药的一项重要文书。医师的处方开具、药师的调剂,直接关系到医疗的效果和安全,同时也是处理医疗相关争议的重要法律依据,一旦出错将会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为加强管理、规范我院处方的调配和发药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处方的审核 为确保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医师处方需经药学专门技术人员审核后方可发药。审核内容有: 1、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2、是否有重复用药现象; 3、剂量与用法是否妥当; 4、剂型与给药途径是否合理; 5、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 6、需过敏性试验后使用的药物是否注明相应提示。 7、是否存在违反本规定的其他错误。 8、处方开具者是否具有相应权限。 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有用药安全问题,应主动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方,并记录在处方调剂问题专用记录上,经办药师应签名,并同时注明时间。 药师发现药品有滥用和不合理用药现象,应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品。对于发生严重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的,药学专业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向医务科和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直接报告。药师在处理相关问题时,均应亲自向有关医师或管理部门联系,不允许直接交由病人代转。 二、处方的调配和发药 1、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方可从事处方的调配和发药工作。具有药剂师以上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医院培训考核后,也可以承担相应的药品调剂工作。 2、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确认处方的合法性,并认真填写服药袋和注射卡。做到“四查十对”,即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

护理查对制度

护理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一)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执行者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各班医嘱均由两名当班护士进行查对。 (二)每班护士对当班及上一班医嘱要进行查对,每周定期大核对一次,并根据需要进行重整。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三)抢救患者时,下达口头医嘱后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由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全医嘱,执行者签全名,执行时间为抢救当时时间. (四)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一)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进行三查八对。(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和有效期) (二)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外观、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三)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松动、裂缝。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四)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五)对易致过敏的药,给药前需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 (六)发药或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无误并向患者解释后方可执行,必要时与医生联系。 (七)观察用药后反应,对因各种原因患者未能及时用药者应及时报告医生,根据医嘱做好处理,并在护理记录中有记载。 三、输血查对制度 (一)根据医嘱,输血及血液制品的申请单,需经二人核对患者姓名、病案号、血型(含Rh 因子)、肝功,并与患者核实后方可抽血配型. (二)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并查血袋有无破裂。

(三)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含Rh 因子)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四)输血前需两人核对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及血型(含Rh 因子),无误后方可输入. (五)输血完毕后血袋应送血库,至少保存一天后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置。(六)输血单应该保留在病历中。 四、手术患者查对制度(含介入和有创操作) (一)术前准备及接患者时,应查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左、右)、术前用药,所带的术中用药,病历与资料及术前准备完成情况等,填写手术患者交接记录单。 (二)查手术名称、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等。 (三)查无菌包内灭菌指示剂以及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对使用各种手术体内植入物之前,应对其标示内容与有效期进行逐一核查。使用后将包外信息卡及植入物标签粘贴于《手术护理记录单》。 (四)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核对纱垫、纱布、缝针、器械的数目是否与术前相符,凡病情需要填入体内的纱布、纱条或内植物等应详细记录在《手术护理记录单》上,手术医师确认签字。以便取出时核对。 (五)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验单送检。 (六)当家属面取下假牙和贵重物品(戒指、项链、耳环等),并交由家属保管。 (七)患者离开手术室前: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护士按上述方式共同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方式,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 五、建立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示制度 (一)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应使用“腕带”作为患者的识别标志,例如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患者,至少应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等科室中得到实施. (二)“腕带”填入的识别信息必需经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

护理查对制度流程

(1)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2)主管护士和夜班护士对当日医嘱要进行查对,每周定期大核对. , (3)输血前需两人核对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及血型,无误后方可输入 (4)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24小时,以备必要时送检. 1病人入院后由医师根据病人病情决定护理等级,并下达医嘱 2病人住院期间,医生应根据病情变化需要时及时更改护理级别以利于病人康复.

3护理等级一般分为以及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和特别护理,以利于病人康复 特别护理:适用于病情危重.......,,..大手术后....,.随时可能发生意外而需要加强护理的病人..................,.应指派专门的护理........人员看护....,.或进入重点护理病室.........,.监护室..... 护士要在24小时内制定出护理计划,密切观察病情变化;负责做好病人的一切护理工作;想病人提供安全,及时,准确的整体护理服务::护士应在护理记录单中准确及时的记录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治疗,护理,出入量及病情,每班均应写出小结,每日有总结:要备好各种监护仪,急救药品,器材等,随时做好抢救准备. 一级护理:使用于重症或大手术后需要严格卧床休息的病人..................... .护士要负责做好病人的各种生活护理,必要时制定护理计划:重视做好病人身心的整体护理,并做好相应的护理记录;密切观察病情变化,每15..-.30..分. 钟巡视一次病人,并注意观察治疗效果;认真作好晨晚间护理,根据病情定时协助病人更换体位,按要求帮助病人擦澡,洗头,更衣及必要的床上活动等,预防并发症. 二级护理:适用于重病恢复期或年老体弱.............,.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病人............. 在生活上,护士应给予必要的协助;帮助病人制定治疗康复计划并作好指导工作;注意病情变化及病人的心理变化, 每1.-.2.小时.. 巡视一次病人;护士要主动帮助解决病人存在的实际问题或困难. 三级护理:适用于病情较轻的病人或处于恢复期生活能自理的病人........................ .护理人员要主动指导病人惊醒康复锻炼;给予必要的卫生宣教;对病人实施全身心的整体护理,并注意病情观察,每3.-.4.小.时巡视一次病人;出院前做好病人的护理指导工作. 1. 上班时要衣帽整齐干净,进入无菌区或执行无菌操作时,应按规定更衣,洗手,戴口罩.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及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 2. 患肝炎,,结核活动期及有其他传染性疾病的护理人员要休息,不宜从事临床护理工作,待恢复正常后方可重新工作. 3. 病室各房间应每日定时通风两次....,.每日晨间护理时用湿布套扫床.....,.一床一套....:.每日擦小桌.....,.一桌..

处方查对制度

处方查对制度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

处方查对、审核制度 处方是经医师开具供药师调剂发药的一项重要文书。医师的处方开具、药师的调剂,直接关系到医疗的效果和安全,同时也是处理医疗相关争议的重要法律依据,一旦出错将会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为加强管理、规范我院处方的调配和发药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处方的审核 为确保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医师处方需经药学专门技术人员审核后方可发药。审核内容有: 1、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2、是否有重复用药现象; 3、剂量与用法是否妥当; 4、剂型与给药途径是否合理; 5、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 6、需过敏性试验后使用的药物是否注明相应提示。 7、是否存在违反本规定的其他错误。 8、处方开具者是否具有相应权限。 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有用药安全问题,应主动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方,并记录在处方调剂问题专用记录上,经办药师应签名,并同时注明时间。 药师发现药品有滥用和不合理用药现象,应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品。对于发生严重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的,药学专业人员

应当按有关规定,向医务科和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直接报告。药师在处理相关问题时,均应亲自向有关医师或管理部门联系,不允许直接交由病人代转。 二、处方的调配和发药 1、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方可从事处方的调配和发药工作。具有药剂师以上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医院培训考核后,也可以承担相应的药品调剂工作。 2、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确认处方的合法性,并认真填写服药袋和注射卡。做到“四查十对”,即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药品使用合理性,对临床诊断。药剂专业人员对于不规范处方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调配完毕,再按处方内容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发药。 2、一名药师调配完毕后,应由另一名药师对患者的姓名、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用法用量等内容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再将处方中的药品逐个发给患者或其家属,并按处方医嘱,交代用法用量和用药的注意事项。药袋或药品外包装应注明患者的姓名(住院病人还应注明床号)、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对患者在取药过程中询问有关用药知识,药师要耐心解答。药品发放完毕,药学技术人员要在处方上签全名。 3、药师必须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不经医师处方任何人不得调剂发放处方药品。 4、对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调配该类处方时,除一般处方的要求外,还应严格按处方发药,认真作好登记,不得随意借出,严格实行数量管理。

用药查对制度

用药查对制度 一、药房查对制度 (一)调剂人员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二)调剂人员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 1、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 2、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 3、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和用量; 4、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三)调剂人员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7、其它用药不合理情况。 (四)调剂人员审核处方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情况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记录情况上报主管

部门。 (五)发药时必须核查处方药品是否缴费或记账、金额是否正确。 (六)药品调剂完成后,需在计算机上复核和确认,并在纸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二、护理给药查对制度 (一)护士必须严格按照医嘱给药,不得擅自更改,对有疑问的医嘱,应了解清楚后方可给药,避免盲目执行。 (二)了解患者病情及治疗目的,熟悉各种常用药物的适应症、用法、用量及不良反应,向患者进行药物知识的介绍。 (三)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一注意”制度: 1、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对; 2、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用法、浓度、药品的有效期; 3、一注意:注意用药后的反应。 (四)给药前要询问患者有无药物过敏史(需要时作过敏试验)并向患者解释以取得合作。用药后要注意观察药物反应及治疗效果,如有不良反应要及时报告医师,并记录护理记录单,填写药物不良反应报告表或上报药剂科。 (五)用药时要检查药物有效期及有无变质。静脉输液时要检查瓶盖有无松动、瓶口瓶身有无裂缝、液体有无沉淀及絮状物等。多种药物联合应用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六)安全正确用药,合理掌握给药时间、方法,药物要做到现

服药 注射 操作查对制度

一.服药注射操作查对制度 1。护士在执行治疗,护理,发药,注射,分发饮食,采集标本等工作时应核对医嘱或治疗单。发药,注射时应严格执行“三查七对”。 口服药:护士按时发药,确保服药到口。“三查”(1)排药前后查对(2)发药前查对(3)发药时查对。“五对”对床号,姓名,姓名,药名,剂量,日期时间。注射药:护士认真核对医嘱,注意配伍禁忌。“三查”(1)查药液是否有沉淀剂变质(2)查有效期及配伍禁忌(3)查针筒,针头是否锐利及漏水,药瓶是否有裂痕破碎。“七对”对床号,姓名,性别,药名,剂量,浓度,时间,方法。 2。过敏药物给药前因先询问有无过敏史,是否做过皮试(或皮试结果),并观察用药反映。 3。发药或注射时,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4。加强重点药物用药后的观察,注意药物配伍禁忌,控制静脉输注滴速,预防输液反应。 二。医嘱查对制度 1。各病区应在病例牌上做好红色标记,起到医嘱告知,指示作用。 2。在转抄,录入医嘱时应严格核对,执行并签名。

3。在紧急抢救危重患者时,对医生下达的口头遗嘱,应做到听清医嘱,口述一遍,看清药品,双重检查,事后准确记录。 4。及时检查手术,分娩,转科,出院,死亡患者各项医嘱撤销情况。 5。每日各班做到对上一班医嘱进行核对并签名。 6。病区每日总对医嘱,护士长定期参加病区总对医嘱,确保核对质量。 三。输血,输液查对制度 1。输血按照输血流程,做好三查十对(三查:血的有效期,质量,输血装置是否完好。十对:受血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受血者和供血者血型,交配试验结果,供血者编号,采血日期,有效期)。双人核对并签名,做好记录。 2。输液过程中,认真执行三查七对(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七对:床号,姓名,性别,药名,浓度,剂量,方法,时间)。 3。在输血,输液过程中做好巡视,核对工作,做好床边交接班。 4。禁用带有原装标签的容器改装其他药液或改作他用,也不得留于患者处。 四。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护理查对制度培训资料

护理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一)各类医嘱均由两名护士进行查对,每日医嘱班班查对。 (二)护士长每周组织医嘱查对两次。 抢救患者时,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述一遍,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空安瓿,抢救结束后二人核对后弃掉,并保留原始抢救记录。 (三)查对医嘱必须认真,一丝不苟,将查出的问题及时登记立即予以纠正,并反馈给护士长。 (四)所有住院病历,夜班需全部查对一遍,当天未查到的病历第二天要补查。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一)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进行“三查八对”。“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二)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注意配伍禁忌。

1.摆药后必须经二人核对方可执行。备药前要检查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医嘱是否相符,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安瓶、安瓿、有无裂痕,查对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不得使用。 2.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物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 3.发药及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并向患者解释后方可执行,必要时与医生联系。 三、输血查对制度 (一)采集血标本时,必须核对患者的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做到准确无误,两位以上患者同时配血时,血标本要分别、分次采取。 (二)接血者与送血者共同核对血型、血袋号、血量是否相符,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等、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血,并在输血护理记录单上签名。 (三)输血时双人核对,两名医务人员,持病历共同到病人床旁,全面再次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输血时注意观察病人的反应,输血完毕血袋按规定时间送回输血科。

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服药、注射、输液 查对制度 护理部 二0 一三年九月

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一注意:三查:操作前、 操作中、操作后查:八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一注意:注意用药后反应。摆药后必须经二人查对 后方可执行。 2、口服药、注射剂、毒麻药品、外用药品,应分别分类放置避免发 生意外。 3、各类药品瓶签与药物的药名相符,内服药用蓝色标签,外用药用 红色标签,内外有别,帐物相符。 4、各类静脉注射液体,收发药液时,必须做到先检查药液的生产日 期、批号、有无过期、瓶体有无裂纹,液体内有无絮状物,软包装药液要检查有无漏夜、漏气,外包装有无损坏等方可使用。 5、口服药物:严格遵守口服药给药操作规程,病人不在,不能发放 口服药,要做到送药到口,发药时必须携带服药单,如有疑问及时核对,发药时向病人说明服药方法、注意事项。同时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发药者在服药单上签字、签执行时间。 6、液体管理:使用大液体时,要严格把好“四关”,做到“五查”。病房不储备大液体,做到随用随取。 7、常规静脉输液卡,每日 核对后打印,一式两份。加药前必须经两人核对医嘱单后方可加药。一组液体加完后,在治疗室内的输液卡上相应栏内打勾、签字。 8、执行静脉用药时,必须核对后再执行,并在输液卡上打勾、签时

间、姓名。一步液体临近输完时再配置下一步液体,抗生素做到现用现配。输液结束后保留治疗室栏输液单 48 小时,病人床边栏装订保存三个月备查。输注完后按规定粘贴输液卡并保存入档。病人自带药物一律不准应用。 9、静脉推注药物必须标识清楚,放置在无菌(清洁)治疗盘内。严 格查对后,根据药物作用和性质,控制推注时间。推注完毕,签推注时间和推注人姓名。 10、易致过敏的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需做皮试的药物, 经双人确认皮试阴性方可使用。使用毒、麻、限类药药物时,必须医生和护士双人核对,用后保留安瓿 24 小时,以备查对,并做好记录。用多种药物时注意配伍禁忌。 11、治疗时,如病人提出疑问,查清后方可执行。 备注: 四关: 搬液体进治疗室的检查关 摆药前的检查关 配液体前的检查关 上挂输液架前的检查关 五查: 查瓶口有无松动 查标签是否清楚 查药液有无浑浊、变质、絮状物

最新护理核心制度(查对制度)资料

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转抄服药卡、注射卡、护理单等时,必须认真核对患者的床号、姓名,执行医嘱时应注明时间并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2.每班护士核对上一班医嘱,下班前核对本班医嘱,大夜班查对全天医嘱。每周大查对一次,护士长参加并签名。每次查对后进行登记,参与查对者签名,在查对过程中,发现可疑处和差错及时更改和纠正。3. 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时医师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时必须复诵一遍,确定无误后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开医嘱,执行者签全名,执行时间为抢救当时时间。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进行三查七对。 2.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3.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用法、浓度。 4.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外观、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5.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松动、裂缝。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6.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7.对易过敏的药物,给药前需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 8.发药或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确认无误并向患者解释后方可执行,必要时及时与医生取得联系。 9.观察用药后反应,因各种原因患者未能用药者应及时报告医生,根据情况做好医嘱处理,并在护理记录中有记载。 (三)输血查对制度 1.根据医嘱,输血及血液制品的申请单,需经二人核对患者姓名、病案号、血型(含Rh因子)、肝功,并与患者核对后方可抽血配型。 2.检查血袋上的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或溶血,并检查血袋有无破裂。 3.查对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含Rh因子)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4.输血前需两人核对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及血型(含Rh因子),无误后方可输入。 5.输血完毕应将血袋及时送回输血科保留24小时,以备必要时送检。

护理查对制度最新

护理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是保证病人安全,防止差错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因此,护士在工作中必须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执行三查七对,才能保证病人的安全和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各班医嘱必须两人核对,每日小查一次,每周由护士长参与大查一次,并有登记有签名。 2.处理医嘱后,应做到班班查对,当日白班医嘱由主班护士与治疗室护士核对,小夜班护士核对白班未核对的医嘱,大夜班护士核对小夜班医嘱,大夜班医嘱由次日主班核对,并在医嘱单和微机上签名。 3.口头医嘱按常规不执行,在抢救病人或特殊紧急情况下,必须由执行护士大声复述一遍,医师确认无误后方可弃去。抢救病人结束,督促按执行时间及时补上医嘱。 4.临时医嘱执行后应在临时医嘱单和输液卡上签执行时间和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口头医嘱、医嘱不规范、医师未签名、治疗医嘱不注明时间、剂量、用法者不执行。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必须严守三查七对制度: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七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摆药后必须经二人查对后方可执行。 2.口服药、注射剂、毒麻药品、外用药品,应分别分类放置避免发生意外。3.各类药品瓶签与药名相符,内服药用蓝色标签,外用药用红色标签,内外有别,帐物相符。 4.各类静脉注射液体,收发药液时,必须做到先检查药液的生产日期、批号、有无过期、瓶体有无裂纹,液体内有无絮状物,软包装液体要检查有无漏液、漏气,外包装有无损坏等方可使用。 5.口服药物:严格遵守口服药给药操作规程,病人不在,不能发放口服药,要做到送药到口,发药时必须携带服药单,如有疑问及时核对,发药时向病人说明服药方法、注意事项。同时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发药者在服药单上签字、签执行时间。 6.液体管理:使用大液体时,要严格把好“四关”,做到“五查”。 四关: 摆液体进治疗室的检查关 摆药前的检查关 配液体前的检查关 上挂输液架前的检查关 五查: 查瓶口有无松动液体输注完后按规定粘贴8。输液卡并保存入档。病人自带药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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