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主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最新主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最新主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人工挖孔桩

一、孔桩开挖:

挖孔桩土、石方均采用人工开挖,为保证嵌岩深度,不得进行爆破,由于挖孔桩间净距小于20d,采用隔开开挖方式进行开挖。

1、桩孔平面轴线位移允许误差:垂直轴线方向:50mm;沿轴线方向:150mm

2、桩孔径允许偏差:±50mm

3、桩的垂直度偏差:0.5%

4、护壁砼厚允许偏差:±30mm

5、孔底不允许有虚土、积水

6、钢筋:主筋间距:±10mm;箍筋间距:±20mm;钢筋笼长度:±50mm;直径:

±10mm;钢筋保护层为±10mm

7、桩位轴线采取在地面上设十字控制网,基准点,护壁支模中心线的控制,是将

桩控制轴线,高程引到第一节护壁上,每节以十字线对中。

8、多桩同时成孔,相邻两桩净距小于2倍桩径时,应采取间隔挖孔方法,以减少孔的渗透对防止土体坍塌。

9、遇桩孔坍塌,一般采取在塌方处,砌砖作外模,再绑扎钢筋,支模浇筑砼护壁。

10、钢筋笼位置正确的保证,采用钢筋固定架的方法,另外钢筋固定架应与挖孔桩

护壁上的预留筋相连。

11、对材料的要求:

(1)进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应有质量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不合格品一律不得适使用。

(2)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应复查检验,按试验结果使用。

(3)钢筋除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外,进场时,还应按规范抽取试样复检,合格方可使用。

(4)钢筋在运输和储存时,必须保留标牌,用木枋垫起,离开地面,以避免锈蚀和污染。

(5)钢筋的直径、级别和钢号应按图纸要求使用,需代用时,应征得设计同意。

二、护壁施工:

挖孔桩为钢筋砼护壁,护壁模板采用3块定型钢模板拼装而成,用U形扣连接,上、下设6#槽钢钢圈顶紧,用螺栓连接,第一节井圈应高出场地150~200mm,可作为拦水线,防止场地内积水流到挖孔桩内,护壁的厚度、拉结钢筋、配筋、砼强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上、下节护壁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mm,每节护壁均应在当日连续完成,护壁砼必须保证密实,如有掺水,应在砼中加入速凝剂,护壁模板拆除应在24h后进行。

三、钢筋笼的制作:

先按设计作好钢筋笼加强内箍,在内箍上等间距作好主筋位置记号,将主筋点焊到内箍

上,形成钢筋笼骨架,最后再在骨架缠绕螺栓箍筋,螺旋箍采用绑扎搭接,搭接长度≥36d,

按设计、钢筋笼最长约9.0m,重0.75t,其就位采用塔井字架,用葫芦吊装就位,钢筋笼如

需接长,可在孔内采取帮条搭接焊连接。

四、砼的浇筑:

挖孔桩挖至设计标高(满足嵌岩深度≥500),终孔后应清理好护壁上的淤泥和孔底残渣,

积水便可申请验收,应有业主、设计勘察,监理各施工单位参加,验收合格后,应立即进行

封底。钢筋笼就位经检查合格后,便可进行砼的浇筑,桩身砼应通过溜槽进入桩孔,砼应采

用插入式振捣器振捣密实。

内外墙抹灰

(一)、材料要求

1、水泥

强度等级不应小于P.O32.5,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不同品种不同标号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水泥应有产品合格证或经试验合格。

2、砂

宜采用中砂,平均粒径0.35~0.5mm,细度模数为 3.0~2.3,使用前要过筛(孔径为0.5cm)。要求颗粒坚硬、洁净、无杂质,含泥量不超过3%。

抹灰前墙体检验

1、抹灰前应检查门窗框安装位置是否正确,与墙连接是否牢固。连接处缝隙用1:

3水泥砂浆分层嵌塞密实,并事先将门窗框包好或粘贴保护塑料薄膜。

2、将砼构件、门窗过梁、梁垫、圈梁、构造柱等表面凸出部分凿平。对有蜂窝、

麻面、露筋、疏松部分的砼凿到实处,把外露的钢筋头、铁丝剔除清掉;脚手眼、窗台砖、内隔墙与楼面底处应堵实和补砌整齐。

3、较光滑的砼表面应凿毛或在表面洒水润湿后涂刷1:1水泥砂浆扫毛(加适量胶

粘剂)。

4、管道穿墙洞和楼板孔应及时安放套管,并用1:3水泥砂浆或细石砼填嵌密实;

电线管、配电箱、消防栓箱安装完毕后补灰,接线盒用纸堵严。

二、注意事项

1、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2、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检合格。

砂浆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3、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 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 mm。

4、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

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三、施工项目

1、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搓平整,分格缝应清晰。

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2、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

整。

3、抹灰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层不;罩面石膏

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4、抹灰分格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

整齐。

5、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

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

6、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如表:

表27-1

四、产品保护

1、推小车或搬运物料时,要注意不要碰撞墙角、门框等。压尺和铁铲等工具不要

靠在刚完成的墙面抹灰层上。

2、拆除脚手架时要注意轻拆轻放,不要撞坏门窗和墙面。

3、门窗框上残存的砂浆应及时清理干净。铝合金门窗框装前要粘贴保护膜,嵌缝

用中性砂浆应及时清理,并用洁净的棉丝将框擦净。

4、各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爆晒、快干、水冲、撞击和振动,以保证其灰层有足

够的强度。

5、注意保护好楼地面、楼梯踏步和休息平台,不得直接在楼地面上和休息平台上

拌合灰浆。

钢筋工程

钢筋工程质量关系到建筑结构安全问题,特别是高层框架建筑,钢筋工程是框架结构的核心,控制好钢筋工程质量是整个建筑结构安全的基本保障,因此,钢筋工程质量至关重要。

一、注意事项

1)钢筋的品种和质量、焊条、焊剂的标号、性能必须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规定,必

须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

2)钢筋规格、形状、尺寸、数量、间距、锚固长度、接头、设置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3)钢筋焊接接头、焊接制品的机械性能必须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96)的规定,焊接必须在监理工程师监督下取样复试。复试后方可大批量施工焊接;

4)钢筋的表面必须清洁,无油污、无锈,经除锈后留有麻点的钢筋,严禁使用。

5)钢筋保护层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特别是控制悬挑的结构梁、板,钢筋保护层厚度至关重要。如果钢筋保护层过薄,不仅钢筋和砼不能很好地共同工作,而且钢筋锈蚀(特别是地梁和基础等)将直接影响结构安全,因此,必须严格控制钢筋保护层的厚

度。

6)钢筋绑扎时,要有绕扣和兜扣,绑扣必须牢固,不得松动。

7)钢筋工程施工中常出现的问题

(1)结构中梁、柱节点处,易造成缩颈、轴线位移等问题;

(2)结构中,边梁上设构造柱,易造成构造柱外侧钢筋锚固长度不足;

(3)对钢筋保护层理解错误,造成箍筋尺寸偏小;

(4)构造柱的箍筋和加密区,只注重上、下部分的加密而易忽视搭接范围的加密区;

(5)阳台等悬挑构件的钢筋位置不准确造成钢筋保护层过大,板的有效高度减小;

(6)楼板开洞处,洞口四周加强钢筋易遗漏;

(7)在楼板砼施工中,施工操作人员易将钢筋踩踏辗压变形。

二、墙钢筋绑扎

①墙的钢筋网绑扎同基础。钢筋有90°弯钩时,弯钩应朝向混凝土内。

②采用双层钢筋网时,在两层钢筋之间,应设置撑铁(钩)以固定钢筋的间距。

③墙筋绑扎时应吊线控制垂直度,并严格控制主筋间距。剪力墙上下两边三道水平处应满扎,其余可梅花点绑扎。

④为了保证钢筋位置的正确,竖向受力筋外绑一道水平筋或箍筋,并将其与竖筋点焊,以固定墙、柱筋的位置,在点焊固定时要用线锤校正。

⑤外墙浇筑后严禁开洞,所有洞口预埋件及埋管均应预留,洞边加筋详见施工图。墙、柱内预留钢筋做防雷接地引线,应焊成通路。其位置、数量及做法详见安装施工图,焊接工

作应选派合格的焊工进行,不得损伤结构钢筋,水电安装的预埋,土建必须配合,不能错埋和漏埋。

三、梁与板

①纵向受力钢筋出现双层或多层排列时,两排钢筋之间应垫以直径15mm的短钢筋,如纵向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短钢筋直径规格与纵向钢筋相同规格。

②箍筋的接头应交错设置,并与两根架立筋绑扎,悬臂挑梁则箍筋接头在下,其余做法与柱相同。梁主筋外角处与箍筋应满扎,其余可梅花点绑扎。

③板的钢筋网绑扎与基础相同,双向板钢筋交叉点应满绑。应注意板上部的负钢筋(面加筋)要防止被踩下;特别是雨蓬、挑檐、阳台等悬臂板,要严格控制负筋位置及高度。

④板、次梁与主梁交叉处,板的钢筋在上,次梁的钢筋在中层,主梁的钢筋在下,当有圈梁或垫梁时,主梁钢筋在上。

⑤楼板钢筋的弯起点,如加工厂(场)在加工没有起弯时,设计图纸又无特殊注明的,可按以下规定弯起钢筋,板的边跨支座按跨度1/10L为弯起点。板的中跨及连续多跨可按支座中线1/6L为弯起点。(L—板的中一中跨度)。

⑥框架梁节点处钢筋穿插十分稠密时,应注意梁顶面主筋间的净间距要有留有30mm,以利灌筑混凝土之需要。

⑦钢筋的绑扎接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搭接长度的末端距钢筋弯折处,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接头不宜位于构件最大弯矩处。

2)受拉区域内,Ⅰ级钢筋绑扎接头的末端应做弯钩,Ⅱ级钢筋可不做弯钩。

3)钢筋搭接处,应在中心和两端用铁丝扎牢。

4)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符合结构设计要求。

5)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结构设计要求。

6)板筋绑扎前须先按设计图要求间距弹线,按线绑扎,控制质量。5)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结构设计要求。

模板工程验收标准

一、模板安装的尺寸偏差

(1)模板与模板之间的拼缝间隙±10mm。

(2)梁、墙、柱尺寸偏差+5mm,-5mm。

(3)底模上表面标高偏差±5mm。

(4)单根柱的垂直度偏差±8mm。

(5)相邻两板面高低差±5mm,预留洞中心线位置允许偏差为10mm,尺寸偏差为(+10,0)mm。

(6)表面平整度±5mm。

(7)通梁必须拉通线校正在一直线上,偏差在±5mm。

2、模板接缝处胶带条的粘贴,在板面模板铺设完毕后,应检查接缝间的缝隙,若缝隙较大的应采用胶带条来粘贴,防止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漏浆。粘贴时必须用扫帚或抹布把模板表面清理干净,然后才能粘贴胶带。

3、整个楼层板面模板铺设完毕后,必须把模板表面及梁内的垃圾清理干净,便于钢筋组绑扎钢筋。

所有模板加固完毕后,必须把留在下层楼面的木方、钢管、扣件、层板、钎丝、园钉、杂物等收清干净,便于主体组收浆。

4、模板的支撑、加固、校正

模板的拼缝不应漏浆,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

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

合模前要检查构件竖向接合处面层混凝土是否已经凿毛。

对通排柱模板,应先校两端柱模板,校正固定,拉通长线校正中间各柱模板。

柱子的加固箍间距为500m m~1000mm一道柱箍。

挑檐模板必须撑牢拉紧,防止向外倾覆,确保安全。

墙模板安装时,要使两侧穿孔的模板对称放置,确保孔洞对准,以使穿墙螺栓与墙模保持垂直。墙模板上口必须在同一水平面上,控制墙顶标高一致。

剪力墙的加固箍5道为宜,一般500mm设置一道墙箍,且侧面必须用剪刀撑(即侧面加两道斜撑),且斜撑间距为1mm左右,斜撑的固定点宜在浇筑板面混凝土时预埋结点。

二、模板拆除

1、模板拆除过程中,若发现有严重的质量问题(如蜂窝、麻面、狗洞、露筋及爆模等等)应停止拆模,立即通知项目管理人员或向主体班组、钢筋班组组长说明情况,以便及时提出解决方案或处理办法,一方面是为了对出现的质量缺陷做出修复,另一方面是不了减少相关的经济损失。

2、拆除模板必须满足拆除时所需混凝土强度,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不得因拆模而影响工程质量。

3、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的75%,悬挑构件必须过到强度

的100%才能拆除。依据同条件试件的强度来确定。

4、柱模及侧模拆除时混凝土的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棱角不受损伤。在不掺入任何物质(如减水剂,缓凝剂等等)的情况下,一般24小时后可拆除。

三、爆模处理

木工班组模板拆除后,爆模处必须在项目管理人员规定的时间内按时按质完成,凿除后的梁、板、墙、柱必须经项目管理人员重新检查验收是否满足图纸设计尺寸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其重新处理或处于罚款。

凿除后钢筋露筋的,木工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用与原混凝土标号相同的水泥砂浆粉

补。

砼浇筑

1、检查模板的刚度,稳定性,及时清除杂物,加设水泥垫块保护层,并浇水湿润模板。

2、砼浇捣及密实度控制:

①、禁止砼从高处直接向模板内下料,且高度不应超过2 米。

②、插入式振捣器振捣砼时,其移动间距不应大于振动棒作用半径的1.5 倍,做到快插慢拨,振捣适度不漏振,每一振点的振捣时间为20S 左右。当梁高度较大时应分层浇筑,为使上下层砼有效结合,振动器应插入下层砼5CM。

③、浇捣时应经常观测模板,钢筋、预留孔洞,预埋件等有无变形移位,堵塞现象,如发现问题应停止浇捣,修正后方可继续施工。

3、柱的砼浇捣:柱子浇捣前,底部应先填50─100 厚砼相同成份的水泥砂浆,柱砼应分层浇筑每层厚度不大于500MM,振捣时振动棒不得触动钢筋和埋件,当浇筑高度超过3 米时,应采用串筒,溜管使砼下落。

在浇筑与柱和墙连成整体的梁和板时,应在柱和墙浇筑完毕后停歇1─1.5h,再继续浇筑。每层砼的浇筑顺序按先浇柱,后浇筑梁板,浇筑一排柱的顺序是先从两端向中间推进。避免模板吸水膨胀产生横向推力,造成柱子发生弯曲变形。

4、梁板砼浇捣:现浇有梁板时,梁与板同时浇筑,只有当梁的高度大于1 米时,才允许将梁单独浇筑,其施工缝应留在板底20─30MM 处。

板的砼浇筑,虚铺厚度略大于板厚,用平板振动器垂直浇捣方向来振捣或用插入式振动器顺浇筑方向拖拉振捣,振捣完毕后,用铁锹平仓,并保证砼设计厚度。

浇筑时不得踩踏钢筋,确保钢筋的位置正确,平板浇捣时设铁橙支撑,并保证钢筋应有的保护层厚度。

5、施工缝留置原则:应留在结构剪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柱留在基础的顶面,梁的下面,有主次梁的楼板顺着次梁方向浇筑时,施工缝留在次梁跨度中间的三分之一范围内,现浇整体式楼梯的施工缝应留在梯段总长的三分之一范围内。

6、砼养护:砼浇筑后,应在12 小时内加以养护,浇水养护的次数以能保持砼有足够的湿润状态为度,一般不少于7 昼夜。

楼地面施工工艺

一、主要事项

(1)铺细石混凝土时,应由里向门口方向铺设,面层应比门框锯口线略低3~4mm。地下管道层应从一端开始按分格缝进行铺设。

(2)混凝土浇捣时应使表面按墙周围水平线和中间水平标志找平,用2m刮尺刮平,再用平板振捣器振捣。混凝土振捣后表面局部缺浆,应在表面加适量1:1水泥砂子进行抹平压光,禁止撒干水泥。

(3)面层留施工缝时,应在混凝土抗压强度达到1.2Mpa后再继续浇筑混凝土和进行随捣随抹。

(4)混凝土浇捣完后,再用2m刮尺刮平,将局部缺浆处均匀铺撒1:1水泥砂浆一层,待干灰砂吸水湿透后用刮尺刮平,随即用木抹子搓平,紧接着用铁抹子将面层的凹坑、砂眼和脚印压平、抹光。待第一遍压光吸水后用铁抹子按先里后外的顺序第二遍压光。

(5)第三遍压光应在水泥终凝前完成,常温下一般不应超过3~5h,抹子上去以不留痕迹为宜。抹压时用力将抹子纹痕抹平压光。

(6)、楼地面养护

1、在细石混凝土面层铺设后1d内,用麻袋覆盖,并洒水湿润,养护时间不少于7d。

2、养护期间,细石砼面层的强度达不到5.0Mpa前,禁止上人走动或进行其他操作,以免损伤面层。

(二)质量标准

(1)细石混凝土面层的材质、强度(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

(2)面层与基层结合牢固、无空鼓。

(3)表面密实光洁,无裂纹、脱皮、麻面和起砂等缺陷。

(4)地漏和带有坡度的面层,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倒泛水,无渗漏,无积水,地漏与管道口结合处应严密平顺。

(5)细石混凝土施工时运料小车不得碰撞阳角及墙面等处。

(6)地面上铺设的安装管材等应设保护措施。

(7)地漏、出水口等部位安放的临时堵头要保护好,以防灌入杂物,造成堵塞。

(8)不得在已做好的地面上拌合砂浆。

(9)地面养护期间不准上人,其他工种不得进入操作,养护期过后也要注意成品保护。

消防工程

一、干管安装:

1、喷洒管道一般要求使用镀锌管件(干管直径在100mm 以上,无镀锌管件时采用焊接法兰连接,试完压后做姨标记拆下来加工镀锌)。需要镀锌加工的管道应选用碳素钢管或无缝钢管,在镀锌加工前不允许刷油和污染管道。需要拆装镀锌的管道应先安排施工。

2、喷洒干管用法兰连接每根配管长度不宜超过6m,直管段可把几根连接一起,使用倒链安装,但不宜过长。也可调直后,编号依次顺序吊装,吊装时,应先吊起管道一端,待稳定后再吊起另一端。

3、管道连接紧固法兰时,检查法兰端面是否干净,采用3~5mm 的橡胶垫片。法兰螺栓的规格应符合规定。紧固螺栓应先紧最不利点,然后依次对称紧固。法兰接口应安装在易拆装的位置。

4、消火栓系统干管安装应根据设计要求使用管材,按压力要求选用碳素钢管或无缝钢管。

5、管道在焊接前应清除接口处的浮锈、污垢及油酯。

6、当壁厚≤4mm,直径≤50mm 时应采用气焊;壁厚≥4.5mm,直径≥70mm 时应采用电焊。

7、不同管径的管道焊接,连接时如两管径相差不超过小管径的15%,可将大管端部缩

口与小管对焊。如果两管相差过小管径15%,应加工异径短管焊接。

8、管道对口焊缝上不得开口焊接支管,焊口不得安装在支吊架位置上。

9、管道穿墙处不得有接口(丝接或焊接)管道穿过伸缩缝处应有防冻措施。

10、碳素钢管开口焊接时要错开焊缝,并使焊缝朝向易观察和维修的方向上。

11、管道焊接时先点焊三点以上,然后检查预留口位置、方向、变径等无误后,找直、找正,再焊接,紧固卡件、拆掉临时固定件。

二、报警阀安装:应设在明显、易于操作的位置,距地高度宜为1m 左右。报警阀处地面应有排水措施,环境温度不应低+5℃。报警阀组装时应按产品说明书和设计要求,控制阀应有启闭指示装置,并使阀门工作处于常开状态。

三、消防喷洒和消火栓立管安装:

1、立管暗装在竖井内时,在管井内预埋铁件上安装卡件固定,立管底部的支吊架要牢固,防止立管下坠。

2、立管明装时每层楼板要预留孔洞,立管可随结构穿入,以减少立管接口。

四、消防喷洒分层干支管安装:

1、管道的分支预留口在吊装前应先预制好,丝接的用三通定位预留口,焊接可在干管上

开口焊上熟铁管箍,调直后吊装。所有预留口均加好临时堵。

2、需要加工镀锌的管道在其它管道未安装前试压、拆除、镀锌后进行二次安装。

3、走廊吊顶内的管道安装与通风道的位置要协调好。

4、喷洒管道不同管径连接不宜采用补心,应采用异径管箍,弯头上不得用补心,应采用异径弯头,三通上最多用一个补心,四通上最多用两个补心。

5、向上喷的喷洒头有条件的可与分支干管顺序安装好。其它管道安装完后不易操作

的位置也应先安装好向上喷的喷洒头。

五、消火栓及支管安装:

1、消火栓箱体要符合设计要求(其材质有木、铁和铝合金等),栓阀有单出口和双出口双控等。产品均应有消防部门的制造许可证及合格证方可使用。

2、消火栓支管要以栓阀的坐标、标高定位甩口,核定后再稳因消火栓箱,箱体找正稳固后再把栓阀安装好,栓阀侧装在箱内时应在箱门开启的一侧,箱门开启应灵活。

3、水流指示器安装:一般安装在每层的水平分支干管或某区域的分支干管上。应水平立装,倾斜度不宜过大,保证叶片活动灵敏,水流指示器前后应保持有5 保安装管径长度的直管段,安装时注意水流方向与指示器的箭头一致。国内产品可直接安装在丝扣三通上,进口产品可在干管开口用定型卡箍紧固。水流指示器适用于直径为50~150mm 的管道上安装。

六、消防水泵安装:

1、水泵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水泵基础按设计图纸施工,吸水管应加减振器。加压泵可不设减振装置,但恒压泵应加减振装置,进出水口加防噪声设施,水泵出口宜加缓闭式逆止阀。

2、水泵配管安装应在水泵定位找平正,稳固后进行。水泵设备不得承受管道的质量。安装顺序为逆止阀,阀门依次与水泵紧牢,与水泵相接配管的一片法兰先与阀门法兰紧牢,用线坠找直找正,量出配管尺寸,配管先点焊在这片法兰上,再把法兰松开取下焊接,冷却后再与阀门连接好,最后再焊与配管相接的另一管段。

3、配管法兰应与水泵、阀门的法兰相符,阀门安装手轮方向应便于操作,标高一致,配管排列整齐。

七、高位水箱安装:应在结构封顶前就位,并应做满水试验,消防用水与其它共用水箱时应

确保消防用水不被它用,留有10 分钟的消防总用水量。与生活水合用时应使水经常处于流动状态,防止水质变坏。消防出水管应加单向阀(防止消防加压时,水进入水箱)。所有水箱管口均应预制加工,如果现场开口焊接应在水箱上焊加强板。

八、水泵结合器安装:

1、规格应根据设计选定,有三种类型墙壁型、地上型、地下型。其安装位置应有明显标志,阀门位置应便于操作,结合器附近不得有障碍物。安全阀应按系统工作压力定压,防止消防车加压过高破坏室内管网及部件,结合器应装有泄水阀。

2、消防管道试压可分层分段进行,上水时最高点要有排气装置,高低点各装一块压力表,上满水后检查管路有无渗漏,如有法兰、阀门等部位渗漏,应在加压前紧固,升压后再出现渗漏时做好标记,卸压后处理。必要时泄水处理。冬季试压环境温度不得低于+5℃,夏季试压最好不直接用外线上水防止结露。试压合格后及时办理验收手续。

九、管道冲洗:

1、消防管道在试压完毕后可连续做冲洗工作。冲洗前先将系统中的流量减压孔板、过滤装置拆除,冲洗水质合格后重新装好,冲洗出的水要有排放去向,不得损坏其它成品。

2、喷洒头支管安装指吊顶型喷洒头的末端一段支管,这段管不能与分支干管同时顺序完成,要与吊顶装修同步进行。吊顶龙骨装完,根据吊顶材料厚度定出喷洒头的预留口标高,按吊顶装相修图确定喷洒头的坐标,使支管预留口做到位置准确。支管管径一律为25mm,末端用25mm×15mm 的异径管箍口,管箍口与吊顶装修层平,拉线安装。支管末端的弯头处100mm 以内应加卡件固定,防止喷头与吊顶接触不牢,上下错动。支管装完,预留口用丝堵拧紧。准备系统试压。

十、喷洒系统试压:

1、封吊顶前进行系统试压,为了不影响吊顶装修进度可分层分段试压,试压完后冲洗

管道,合格后可封闭吊顶。吊顶材料在管箍口处开一个30mm 的孔,把预留口露出,吊顶装修完后把丝堵卸下安装喷洒头。

2、节流装置:在高层消防系统中,低层的喷洒头和消火栓流量过大,可采用减压孔板或节流管等装置均衡。减压孔板应设置在直径不小于50mm 水平管段上,孔口直径不应小于安装管段直径的50%,孔板应安装在水流转弯处下游一侧的直管段上,与弯管的距离不应小于设置管段直径的两倍。采用节流管时,其长度不宜小于1m。

十一、报警阀配件安装:应在交工前进行,延迟器安装在闭式喷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上,是防止误报警的设施。可按说明书及组装图安装,应装在报警阀与水力警铃之间的信号管道上。水力警铃安装在报警阀附近。与报警阀连接的管道应采用镀锌钢管。

十二、消火栓配件安装:应在交工前进行。消防水龙带应折好放在挂架上或卷实、盘紧放在箱内,消防水枪要竖放在箱体内侧,自救式水枪和软管应放在挂卡上或放在箱底部。消防水龙带与水枪,快速接头的连接,一般用14#铅丝绑扎两道,每道不少于两圈,使用卡箍时,在里侧加一道铅丝。设有电控按钮时,应注意与电气专业配合施工。

十三、喷洒头安装:

1、喷洒头的规格、类型、动作温度要符合设计要求。

2、喷洒头安装的保护面积、喷头间距及距墙、柱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3、喷洒头的两翼方向应成排统一安装。护口盘要贴紧吊顶,走廊单排的喷头两翼应横向安装。

4、安装喷洒头应使用特制专用扳手(灯叉型),填料宜采用聚四氟乙烯带,防止损坏和污染吊顶。

5、水幕喷洒头安装应注意朝向被保护对象,在同一配水支管上应安装相同口径的水幕喷头。

十四、喷洒管道的固定支架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1、支吊架的位置以不妨碍喷头喷效果为原则。一般吊架距喷头应大于300mm,对圆钢吊架可小到70mm。

2、为防止喷头喷水时管道产生大幅度晃动,干管、立管均应加防晃固定支架。干管或分层干管可设在直管段中间,距立管及末端不宜超过12m,单杆吊架长度小150mm 时,可不加防晃固定支架。

3、防晃固定支架应能承受管道、零件、阀门及管内水的总重量和50%水平方向推动力而不损坏或产生永久变形。立管要设两个方向的防晃固定支架。

4、设置雨淋和水幕喷水灭火系统采用自动统置时,应设手动开启装置。一般在无采暖设施或环境温度高于70℃的区域,应采用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装喷洒头前,应做好试压冲洗工作。有条件应用空压机吹扫管道。

十五、消防系统通水调试应达到消防部门测试规定条件。消防水泵应接通电源并已试运转,测试最不利点的喷洒头和消火栓的压力和流量能满足设计要求。

防水工程

(一)楼面防水

一、施工注意事项:

(1)防水卷材厚度不应小于3mm,单层使用时,厚度不应小于4mm,双层使用时,总厚度不应小于6mm。

(2)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单层使用时,厚度不应小于1.5mm,双层使用时,总厚度不应小于2.4mm。

(3)阴阳角处应做成圆弧或45°(135°)折角,其尺寸视卷材品质确定,在转角处、阴

阳角等特殊部位,应增贴1~2 层相同的卷材,宽度不宜小于 500mm。

(4)卷材粘结牢固,无空鼓、起泡、翘边情况.边角及穿过防水卷材面的管道,预埋处结构合理封赌严密。

(5)参加沥青操作人员应穿工作服,戴安全帽、口罩、手套、帆布脚盖等劳保用品,工作前手脸及外露皮肤应涂擦防护油膏等。

(6)地下室通风不良时,铺贴卷材应采取通风措施,防止有机溶剂挥发,使操作人员中毒。(7)用火焰加热进行热熔法施工时,在卷材需加热的幅宽范围内,必须加热均匀一致,基层验收喷(涂)基层处理剂特殊部位加强处理基层弹分条铺贴线底层卷材铺贴卷材上弹上层分条铺贴线卷材铺贴基层清理分项验收保护层施工材料准备要求火焰加热器的喷嘴与卷材

距离适当,并保持合适的移动速度,加热至卷材的粘贴面呈光亮的黑色时方可进行粘贴。加热不够或过度加热都会影响粘贴质量。

(8)厚度小于3mm 的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加热时容易把增强胎体烧穿,因此,禁用热,熔法粘贴。

(9)卷材表面热熔后,立即滚铺卷材,将卷材下的空气排除,并使位置平直,不裂不扭,及时辊压。粘压应在至接缝边溢出溶化的高聚物沥青胶,使粘结严密,牢固。

(10)铺贴好的卷材应平整顺直、搭接和错缝均需符合要求,粘结牢固,无空鼓、翘边、皱折等情况。

二、施工工艺:

(1)基层表面应平整坚实,转角处应做成圆弧形,局部孔洞、蜂窝、裂缝应修补严密,表面应清洁,无起沙、脱皮现象,应保持表面干燥,并涂刷基层处理剂。当基层表面较潮湿(含水饱和但无渗漏),不能保持干燥时,应涂刷湿固化型胶粘剂或潮湿界面隔离剂。界面处理剂干燥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2)在处理后的基层面上,按卷材的铺贴方向,弹出每幅卷材的铺贴线,保证不歪斜。(以后上层卷材铺贴时,同样要在已铺贴的卷材上弹线)。

(3)与卷材性能相匹配的胶粘剂,若为双组分时,应按配合比准确计量、搅拌均匀,在规定的可操作时间内涂刷完毕。胶结料涂刷应均匀,不漏涂、不堆积。根据胶粘剂的性能和施工环境要求,有的可以在涂刷后立即粘贴,有的要待溶剂挥发后粘贴。因此,必须控制好胶粘剂涂刷与卷材铺贴的间隔时间。

(2)铺贴卷材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准确,不歪扭、皱折,要排除卷材下面的空气,并辊压粘结牢固,不得有空鼓。

(3)满贴的卷材,必须均匀涂满胶粘剂,在辊压过程中有胶粘剂溢出,以保证卷材粘结牢固,封口严密。

(4)卷材接口应用密封材料封严,其宽度不小于10mm。

三、成品保护

(1)卷材运输及保管时平放不得高于4 层,不得横放、斜放、应避免雨淋、日晒、受潮。(2)已铺好的防水卷材层,应及时采取保护措施。操作人员不得穿带钉鞋在底板上作业。

(3)采用外防外贴法墙角留搓的卷材要妥善保护,防止断裂和损伤,并及时砌好保护墙。采及外防内贴防水层,在地下防水结构施工前贴在永久性保护墙上,在防水铺完后,应按设计和规范要求及时做好保护层。

给排水工程

一、施工事项:

1、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和设备应符合设计文件及产品标准要求,并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2、工程所使用的管材、设备的规格、型号和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设计文件及产品标准要求。

3、所有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时应进行品种、规格、外观验收。包装应完好,表面无划痕及外力冲击破损。

4、给水管道在地埋敷设时,应在当地的冰冻线以下,如必须在冰冻线以上时,应做可靠的保温防潮措施。在无冰冻地区,埋地敷设时,管顶的覆土深度不得小于500mm,穿越道路部位的埋深不得小于700mm。

5、管沟的坐标、位置、沟底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6、给水管道不得直接穿越污水井、化粪池、公共厕所等污染源。

7、管道接口法兰、卡扣、卡箍等应安装在检查井或地沟内,不应埋在土壤中。

8、给水系统各种井室内的管道安装,如设计无要求,井壁距法兰或承口的距离:管径小于或等于450mm时,不得小于250mm;管径大于450mm时,不得小于350mm

9、管网和消防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必须做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10、镀锌钢管、钢管的埋地防腐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规定时,卷材与管材间应粘贴牢固,无空鼓、滑移、接口不严等。

二、管道安装:

1、管道应敷设在原状土地基上或开挖后经过回填处理打到设计要求的回填层上。对高于原状地面的填埋式管道,管底的回填处理层必须落在达到支撑能力的原状土层上。

2、敷设管道时,可将管材沿管线方向排放在沟槽边上,依次放入沟内。为减少地沟内的操作量,对焊接连接的管材可在地面上连接适宜下管的长度;承插连接的在地面连接一定长度,养护合格后下管;粘接连接一定长度后用弹性敷管法下管;橡胶圈柔性连接宜在沟槽内连接。

3、管道下管时,下管方法可分为人工下管和机械下管;下管可分为单节下管和组合下管等方式。下管方法的选择可根据管径大小、管道长度和重量、管材和接口强度、沟槽和现场情况及拥有的机械设备等条件确定。下管时应精心操作,搬运过程中应慢起轻落。对捻口连接的管道要保护好捻口处,并及时养护,尽量不要使管口处受力。

4、在沟槽内施工的管道连接处,为便于操作要挖工作坑。

5、塑料管道施工中必须切割时,切割面要平直。

室外地下消火栓与主管连接的三通或弯头下部带座和无座的,均应先稳固在混凝土支墩上,管下距井底不应小于0.2m,消火栓顶部距井底面,不应大于0.4m,如果超过0.4m应增加短管。

三、室外消火栓及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装:

1、支管与消火栓连接

安装形式为“浅装”的消火栓,从干管接出的支管应尽量短。

消火栓短管与给水管道的连接可采用法兰、承插接口形式,一般情况下压力为1.6MPa的采用法兰连接;压力为1.0MPa的采用承接连接,订货时要注意连接形式(连接工艺见管道安装标准)

2、安装消火栓

消火栓和消防水泵接合器的阀门安装可参照本标准1.6.4条第4款、第5款相关内容执行。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消火栓设有自动防水装置,当内置出水阀门关闭时自动放空消火栓内的留存积水,以防消火栓冻裂。消火栓弯管底座或消火栓三通下设支墩,支墩必须托紧弯管或三通底部。

四、管道试压:

1、水压试验应在回填土前进行;

2、对战接连接的管道,水压试验必须在粘接连接安装24h后进行;

3、捻口连接的铸铁管道,宜在不大于工作压力的条件下充分浸泡再进行试压,浸泡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无水泥砂浆衬里,不少于24h:

有水泥砂浆衬里,不少于48h。

4、试验前,对试压管端应采取有效的固定和保护措施,但接头部位必须明露。当承插给水铸铁管管径不大于350mm时,试验压力不大于1.0MPa时,在弯头或三通处可不作支墩;

5、水压试验管段长度一般不得超过1000m,超过长度宜分段试压,并应在管件支墩达到强度后方可进行;

6、试压管段不得采用闸阀做堵板,不得与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等附件相连,已设置这类附件的要设置堵板,各类阀板在试压过程中要全部处于开启状态;

7、管道水压试验前后要做好水源引进及排水疏导路线的设计;

8、管道灌水应从下游缓慢灌入。灌入时在试验管段的上游管顶及管段中的凸起点应设排气阀将管道内的气体排除;

9、冬季进行水压试验应采取防冻措施。试压完毕后及时放水;

10、水压试验的压力表进行检验,弹簧压力计的精度不应低于1.5级,最大量程宜为试验压力的1.3~1.5倍,表壳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150mm,压力表至少要有两块。

五、试压、冲洗及消毒程序如下:

1、试压前,应有具体的水压试验方案。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2、缓慢注水,注水后应把管内空气全部排尽。空气排尽后,将检查阀门关闭好,缓慢进行加压。管材为钢管、铸铁管时,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应大于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压力应保持不变、不渗不漏;管材为塑料管时,试验压力下,稳定1h压力降不大于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压力应保持不变,不渗不漏;试压完毕后可连续做冲洗工作,以出口的水色透明度与入口处的进水目测一致为准。

3、饮用水管道在使用前的消毒可参照本标准1.6.2条第7款内容执行。

六.管道防腐:

管道安装完毕应按设计要求防腐。如设计未明确应按规范规定,确定防腐层的等级。

七、成品保护:

1、定位控制桩,挖好的沟槽等均应有保护措施。

2、给水管道敷设完毕,管沟回填之前,应有保护措施,以免管道受破坏。

3、冬季施工水压试验应有保护措施,试压完毕后应排净管内的水,以免管道冻裂。

4、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等安装完毕交工之前施工现场应有保护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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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版)

室内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整理版) 每一项装饰工程都是一件艺术品,设计意味着对作品的创意和整体勾画,施工则是变艺术思想为现实的过程。无论何种风格的设计,无论多么精巧的构思,最终都要能通过能工巧匠来具体实现。室内装饰装修的施工工人大部分来自木工之乡—四川和湖北,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和强烈的责任心,但施工工人并不都是能工巧匠,所以室内装饰装修公司制定了详细的工艺标准、质量标准以及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并把这些标准作为发展基础,业主、公司质检部按照统一标准对水路、电路、厨房卫生间防水、进场材料、木工基层、木工饰面、油漆、厨柜、安装、竣工等十个部分逐步逐项验收,以此来确保工程质量。 (一)室内装饰装修的工艺标准 随着家庭装璜设计的多样化和装璜材料的日益更新,装璜施工方法也随之改变,故在98工艺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室内装饰装修工艺标准》。此标准与《室内装饰装修质量验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共同构成室内装饰装修施工标准。室内装饰装修工艺标准(修订版1) 1、适用范围 本公司承接的所有家庭装饰工程施工。 2、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家庭装饰工程施工 是指对居民住宅(包括新建住宅和原有住宅)室内空间及相关环境按设计图纸进行装饰装修的施工,并达到一定的功能要求和艺术效果的过程。 2.2工艺标准 是指在家庭装饰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保证安全性、功能性及美观要求,完成某一分项工程所采取的施工方法、用材要求、操作程序的规定。 3、本工艺标准与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相悖之处,按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执行。 本标准所列为一般做法,如设计有特殊要求,另参照相应标准。如客观条件限制或其它特殊情况可采取其它办法,但必须保证安全性、功能性。 4、工艺标准 4.1 木工 4.1.1 地板木龙骨基层采用干燥落叶松或本松,上侧单面刨光,木龙骨毛料规格不得小于2.5cm*3cm。龙骨间距视地板规格定,但不得大于300mm。 4.1.2 地板木龙骨固定采用木针、钉子固定,木楔采用电锤打眼,钻头为10-12mm,间距不大于400mm,钉子不小于3.5寸。 4.1.3 清水漆踢脚线采用9mm多层板(9厘板)满铺作基层,贴饰面板后用实木线收边。踢脚线高度按设计施工。 4.1.4 踢脚线基层固定采用木楔钉子固定,木楔采用电锤打眼,钻头为10-12mm,间距不大于400mm,并成之字形排列。木龙骨隔墙上踢脚线基层须固定在木龙骨上。 4.1.5 混水踢脚线可采用12厚中密度板或9厘板加普通三夹板,与墙面固定方法同 5.1.4。 4.1.6 现场制作的清水漆工艺平板门扇基层采用双层18厚木工板框或松木板框,内置木工板块或木方,外贴饰面板压制而成,板框宽度不小于8cm,压门时间不小于48小时。双层板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一、总则 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 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全使用。 二、术语 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理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生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第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1、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精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不得外传) 新城地产 精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版本: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审批:日期: 主导部门:成品房管理部 目录

1 前言 为了加强精装修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统一精装修住宅工程质量的验收,保证住宅套内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精装修住宅工程的套内质量验收。 本规范规定了住宅工程套内质量验收的项目及其检查验收的数量和方法,不涉及住宅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机电安装等隐蔽验收内容。 住宅工程套内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基本原则 装修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应遵循安全、适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施工中必须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装修设计、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不得任意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 选用的装饰材料及装饰部品件的质量除应符合该产品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还必须符合GB6566、GB18580~GB1858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系列标准,供货商应提供产品质保书或检验报告,施工前必须对装饰材料及装饰部品件进行验证后方可进行施工。如供需双方有争议时.可由市级法定建材质检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厨房装修时严禁擅动燃气表具,燃气管道不得暗敷,不得穿越卧室,穿越吊平顶内的燃气管道直管中间不得有接头。 对安装、使用有特殊规定的材料制品及装饰部品件和设备,施工应按其产品说明

书的规定进行。 装修工程竣工后必须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 3 给排水管道 基本要求 给排水管材、管件的质量必须符合相应产品质量要求。 施工后管道应畅通无渗漏。嵌装或暗敷给水管道必须按规定进行通水和加压试验,必须无渗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排水管道应在施工前对原有管道作检查,确认畅通后,进行临时封堵,避免杂物进入管道。 管道采用螺纹连接时,其连接处应有外露螺纹,安装完毕应及时用管卡固定,管材不管件或阀门之间不得有松动。 安装的各种阀门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便于使用及维修。 金属热水管必须作绝热处理。 验收要求和方法 管道排列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安装应符合“表1”的要求。

万科地产精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2017最新

万科地产精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版本: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审批:日期: 主导部门:成品房管理部

目录 1 前言 (2) 2 基本原则 (3) 3 给排水管道 (4) 4 电气 (5) 5 抹灰 (8) 6 镶贴 (9) 7 吊顶与分隔 (11) 8 花饰 (12) 9 涂料 (13) 10 裱糊 (13) 11 木制品 (14) 12 卫浴设备 (20) 13 室内空气质量 (21) 14精装修工程验收参与部门 (22) 1 前言 1.1 为了加强精装修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统一精装修住宅工程质 量的验收,保证住宅套内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精装修住宅工程的套内质量验收。 1.3 本规范规定了住宅工程套内质量验收的项目及其检查验收的 数量和方法,不涉及住宅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机电安装等隐蔽验收内容。

1.4 住宅工程套内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和 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基本原则 2.1 装修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应遵循安全、适用、美 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施工中必须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2.2 装修设计、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不得 任意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 2.3 选用的装饰材料及装饰部品件的质量除应符合该产品有关标 准的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还必须符合GB6566、GB18580~GB1858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系列标准,供货商应提供产品质保书或检验报告,施工前必须对装饰材料及装饰部品件进行验证后方可进行施工。如供需双方有争议时.可由市级法定建材质检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2.4 厨房装修时严禁擅动燃气表具,燃气管道不得暗敷,不得穿 越卧室,穿越吊平顶内的燃气管道直管中间不得有接头。2.5 对安装、使用有特殊规定的材料制品及装饰部品件和设备, 施工应按其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2.6 装修工程竣工后必须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符合要求后 方可交付使用。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标准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 1、新版标准规编制提出“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方针。 2、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 验体。 4、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5、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6、抽样检查:按照规定的抽样检查,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 目中,按检验批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7、抽样方案:根据检测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8、观感质量:通过观测和必要的测量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9、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 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10、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1、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测,并应共同确认。 12、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测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对重要的检测项目当(尚)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测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经实践检测的有效的抽样方案。 13、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1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1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16、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17、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18、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9、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所包含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3、地基和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1、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22、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23、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part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qiality acceptptance of building decoration GB 50210-20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2年3月1 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 [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经有 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10-2001,自2002年3月1 日起施行。其中,3.I.1、 3.1.5、3.2.3,3.2.9、3.4、33.5、4.1.12、5.1.11、6.l.IZ、8.2.4、8、3.4、9.1.8 9.1.13。 9.l.14。12.5.6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 《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210-8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中第十章、第十一章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11月1日 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 244号文《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 (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 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修订而成的。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在设计、材料。施工等方面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是决定装饰装修工程能否交付使用的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按施工工艺和装修部位划分为10个子分部工程,除地面于分部工程单独成册外,其他9个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由本规范作出规定。 本规范共分13章。前三章为总则、术语和基本规定。第4章至第12章为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其中每章的第一节为一般规定,第二节及以后的各节为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第13章为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

家装工程验收标准

家装工程验收标准 一、上、下水管道的验收 (1)、验收的前提条件: 给、排水管材、管配件的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规定和标准。有生产厂名、厂牌、产品、合格证、质保书等。 (2)、验收要求: 给水管道应采用通水试验,并按规定进行加压试验,确定无渗漏。一般民用水管压力承载为2KG。一旦发现压力不够,可分段泵水,查出渗漏处。管道敷设应横平竖直。在转角、水表、龙头、闸阀或管道终端10CM处应设管卡,与管卡连接墙体或其他结构必须牢固。 管道应使用专用工具安装,在安装时管口处必须用标准铰刀在铝塑管上作开坡口处理,防止破坏铜接头内部,双层护圈不得出现渗漏。各类阀门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便于使用维修。管道与阀们连接处应严密,管道采用螺纹连接,安装完毕应及时用管卡固定,不得有渗漏现象。阀们、水龙头安装位置应端正、使用灵活方便、出水畅通无阻、水表运转正常。在满足使用的前提下,阀门、水表等可处于相对隐蔽或适当进行表面装饰。 (3)、验收的方法与常识: 检验上、下水走向是否正确,可根据图纸用目测的方法判定。检验冷、暖水管两个系统装接是否正确,一般热水管为红色,热水龙头开关中间有红色标识,可通过冷、热水试验来验收。 检验水管敷设与电源、燃气管位置一般间距≥50mm,可用卷尺检验。可用目测判定略有弯曲即可。进墙水管略凹进墙,施工中间验收时注意不能与墙体取平,不然,后道工序进行后将会有外突感。可用手感摸测。 二、电气与电器验收 (1)、验收的前提条件: 暗敷的电线必须用PVC套管敷设。光杆线或护套线不能直接进墙(顶除外)。 每户应设置分线配电箱。即使一户拥有相近的两套房也不能随意并箱。配电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装置。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有过负荷、电压保护功能。根据实际用途,可分几路排出线,各回路均应确保负荷正常使用。绝缘线阻值应≥0.22M?。保护地线与非金属部件连接应可靠。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已经开始执行了,为此向广大同行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填写范例与指南》的学习。 土建部分检验批划分方法 1.1 检验批的划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中的第4.0.7条规定“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审核。对于附录B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未涵盖的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协商确定。”针对本条规定,可以由各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在开工前把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确定下来,上交监理审批。参照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法如下:1.地基与基础(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中没有具体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法,根据施工经验,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地下水控制和边坡等子分部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如果工程量很大或者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中要求分段施工的,可以按照施工段划分。(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中的第3.0.13 条对分项工程检验批及抽样数量的规定如下:1 )主体结构防水工程和细部构造防水工程应按结构层、变形缝或后浇带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2 )特殊施工法结构防水工程应按隧道区间、变形缝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3 )排水工程和注浆工程应各为一个检验批;4 )各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细部构造应为全数检查,其他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2 .主体结构(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中没有具体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法,根据施工经验,模板、钢筋、混凝土、预应力、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的检验批应按照施工段划分,其中钢筋原材应按照进场计划划分检验批。 (2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 中第3.0.20 条规定砌体结构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1)所用材料类型及同类型材料的强度等级相同; 2 )不超过250m3砌体; 3 )主体结构砌体一个楼层(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填充墙砌体量少时可多个楼层合并。(3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 中规定如下:10.1.2 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可按变形缝或空间刚度单元等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地下钢结构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验批 11.1.2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工程可按楼层或施工段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地下钢结构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验批12.1.2 钢网架结构安装工程可按变形缝、施工段或空间刚度单元划分成一个或若干检验批。13.1.2压型金属板的制作和安装工程可按变形缝、楼层、施工段或屋面、墙面、楼面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其余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划分与钢结构安装工程保持一致,或者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4 )《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576-2010 中规定如下:10.1.3 单层铝合金安装工程应按变形缝或空间刚度单元等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多层铝合金结构安装工程应按楼层或施工段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11.1.2 铝合金空间网格结构安装工程应按变形缝、施工段或空间刚度单元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12.1.2 铝合金面板的制作和安装工程应按变形缝、施工段、轴线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13.1.2 铝合金幕墙结构安装工程应按下列规定划分检验批: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500㎡~ 1000㎡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根据《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6.1.11 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mm,当大于300 mm 时,应增加吊杆。当 吊杆长度大于1.5 m 时,应设置反支撑。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并增设吊杆。 6.2.4 暗龙骨吊顶工程的吊杆、龙骨和饰面材料的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通常是用角铁来制作反支撑的。角铁的上端固定在顶板上,角铁下端固定在主龙骨架上。以上信息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一般吊顶都是靠重力吊挂在顶板上的,但是有时会设置从顶板到吊顶的支撑,防止吊顶向上变形,就叫吊顶反支撑。 事项补充: 根据国家规范,在吊顶龙骨吊杆大于1500mm时需要设置反向支撑。 具体做法是:用角铁或者主龙骨都可以,一端固定在楼板上,另一端固定在吊顶主龙骨上.。安装反支撑不应在同一直线上,应该为梅花型分布,间距大概在2M左右。 反支撑的作用主要是当室内产生负风压的时候,控制吊顶板面向上移动。如板面受到风荷载作用,板面会上下浮动,吊杆通常是用φ6、φ8或φ10的钢筋制作的,它可以控制板面向下的移动,而不能控制板面向上的移动,这时候反支撑就可以撑住板面不让板面向上移动,从而达到控制板面变形的作用。 1、反向支撑适用在:装饰吊顶完成面到建筑楼顶板面,大于1.5米小于3米的范围内。大于这个范围需要设置提供连接的转换层结构。 2、反向支撑结构的上部需要与建筑结构或承重构件相连,通过吊顶荷载计算,合理安排间距和受力位置,一般可以通过如使用:化学螺栓、膨胀螺栓、钢结构抱箍等方法与建筑承重体固定。反向支撑的结构材料一般为角钢、槽钢、方管做镀锌处理。满焊为三角型框架,三角型框架底边位于上方,尖角向下固定吊杆。 3、注意:在确定要设置反向支撑之前,须得到结构工程师的计算认可,切勿匆忙施工。当吊筋长度大于1.5m时应设置反支撑,反向支撑就是在正常吊杆的情况下,从吊杆的下端斜向顶棚安装连接一个拉杆,拉杆要有一定的刚度,与吊杆形成一个稳固的三角形.防止吊顶在气压变化的时候向上变形,形成穹顶,造成吊顶破坏.反支撑的数量应根据施工方案设置。 反支撑用什么做都可以,一般使用角铁或直径10mm以上的钢筋,也有使用主龙骨的,但是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一定的刚度; 2、应满足防火、防腐要求; 3、与结构进行可靠连接; 4、数量及位置要依据结构力学计算及现场构造确定。 在反向支撑安装的布局上,反支撑不应在同一直线上,应为梅花型分布,支撑角度应在30~45度之间,间距大概在2米左右,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反向支撑下端通常固定在吊杆上,但因为材料的原因不易铆接或认为效果没有直接铆接在主龙骨上好,现场施工中有不少是直接锚固在主龙骨上。

室内装饰工程验收规范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特许工程管理部 二OO三年十月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家庭装饰工程的质量要求、结构安全和验收规则。本规范适用于家庭装饰工程的施工检查和质量验收。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范的条文。在规范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QB1838-93《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3 定义 本规范采用QB1838的定义及下列定义。 家庭装饰工程(home decorective engineering) 是指对居民住宅(包括新建住宅和原有住宅)室内空间及相关环境进行装饰

装修设计、施工及室内用品配套供应、陈设布置、达到一定技术、艺术效果的系统工程。 4 质量要求 4.1饰面板(砖)工程适用于大理石、花岗石、墙地砖等工程 (1)各种石材、墙地砖应符合设计的要求,表面不得有划痕、缺楞掉角等质量缺陷。 (2)根据墙地砖、花岗石的规格检查边长和对角线尺寸,按其颜色深浅程度,将墙地砖分类码放。 (3)大理石应根据其天然纹理及色彩的差异,施工前应预排,并将试拼后的板材编号堆放采用水泥作粘结材料时,所用水泥应是合格的425#以上的水泥,所用的砂应是经过筛的中、粗砂,砂浆配合比为:水泥:砂=1:2(体积比)。 (4)基层应清理干净,凸出部分凿去,如果是光滑的楼地面,应凿毛在面(凿毛面积大于70%),并提前10小时浇水湿润基层表面。 (5)饰面板(砖)安装(镶贴)必须牢固,无歪斜、缺棱掉角和裂缝等缺陷。 (6)饰面板(砖)接缝应填嵌密实、平直、宽窄均匀、颜色一致。阴阳角处的板(砖)搭接方向正确,非整砖使用部位适宜。 (7)突出物周围的板(砖)用整砖套割吻合,边缘整齐,墙裙等突出墙面的厚度一致。 (8)厨房、卫生间流水坡向正确,不倒泛水,不积水。厨房、卫生间地面、墙角四周及管道地漏结合处须作防水处理,积水12小时试验无渗漏。 (9)饰面板(砖)表面平整度应小于1mm/m,接缝高低差不得大于0.5mm,接缝平直度应小于2mm/5m。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2) 前言 (3) 1 总则 (4) 2 术语 (5) 3 基本规定 (7)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9)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10)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4) 本标准用词说明 (32)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15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7月20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年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结 北京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四川省华西集团总公司 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主要起草人:吴松勤高小旺何星华白生翔徐有邻葛恒岳刘国琦王惠明 朱明德杨南方李子新张鸿勋刘俭 建设部

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一、材料验收 验收要点:看外观、闻味道、验质量 二、防水工程 验收要点:防水工程结束后,必须进行24小时的蓄水实验。 1,涂膜表面平整,不起泡、不流淌,与管件、洁具地角、地漏、排水口接缝严密,上返不少于30mm,过度圆滑,不得有渗漏现象; 2,涂膜防水层涂刷应均匀平整,厚度不少于1.5mm; 3,防水层应从地面延伸到墙面,高于地面不低于300mm,淋浴处墙面防水层高度不得低于1800mm;4、地面不平整需作保护层时水泥砂浆厚度、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根据设计要求做好地面泛水坡度,排水要畅通、不得有积水倒坡现象。 防水验收流程 1、刮刷平整,不留空白,总使用量达到设计要求 2、层与层间粘结密实,层间接茬呈阶梯行 3、涂层无起泡,无返砂,无裂痕 4、防水做24小时蔽水试验 5、楼下无滴漏、渗水情况 三、电工工程 验收要求:材料达标,安全可靠,外观洁净,灵活有效 1、墙、顶、地面剔槽,埋PVC硬质阻燃管及配件,内穿国标2.5mm2塑铜线,分色布线,空调等大功率电器线路应采用4mm2以上塑铜线; 2、直径20阻燃管内穿线不超过4根,弱电(电话、电视)单独穿管,水平间距不应小于500mm,特殊情况时可考虑屏蔽后并行; 3、安闲铺设必须配阻燃管,严禁将导线直接埋入抹灰层内,导线在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如需分线,必须用分线盒。暗埋时需留检查口。吊顶内可直接用双层塑胶护套线; 4、剔槽埋管后,需经甲方签字验收后,方可使用水泥砂浆或石膏填平; 5、安装电源插座时,面向插座应符合“左零右相,保护地线在上”的要求,有接地孔插座的接地线单独铺设,不得与工作零线混用; 6、厕浴间应安装防水插座,开关应安装在门外开启侧的墙体上; 7、灯具、开关、插座安装牢固、灵活有效、位置正确,上沿标高一致,面板端正,紧贴墙面、无缝隙,表面洁净; 8、电气工程安装完工后,应进行24小时满负荷运行实验,检验合格后才能验收使用; 9、工程竣工时应向用户提供电路竣工图,表明导线规格和暗线管走向; 电工验收流程 1、确认电线是否为本公司配备 2、观察走线是否横平竖直 3、观察开关、插座接头是否牢固、 4、向工程监理员询问,线径匹配,零地相三线位置是否合理 5、观察开关、插座安装是否平正,高低是否一致 6、检验开关是否灵活有效 四、水工工程 验收要点:安装牢固,横平竖直、开关灵活、不滴不漏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标[2001]157号 颁布日期:20010720 实施日期:20020101 颁布单位:建设部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会: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7月20日联合发布200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01) 1总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1.0.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2术语 2.0.1建筑工程buildingengineering 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0.2建筑工程质量qualityofbuildingengineering 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

家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文件编号:ST-GC-000-A 家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密级:公开/保密 工程管理中心编制

1.目的: 为了加强家装工程质量管理,统一集团家装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2.范围: 集团公司所有家装工程 3.其他规定 3.1本标准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配套使用。 3.2家装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 术语 4.1基体 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 4.2基层 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4.3细部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用的部件或饰物。 5.材料要求 5.1家装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5.2家装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和《记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的规定。 5.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5.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5.5现场配制的材料如砂浆、胶粘剂等,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配制 6. 施工要求 6.1承担家装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6.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6.3项目经理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 6.4家装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对既有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本标准的要求。 6.5家装工程的电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 6.6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当必须在低于5℃气温下施工时,应采取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 6.7家装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 6.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项目部质量验收标准

山西金峰亳州修正项目质量验收标准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工程质量现场管理,提高职工对质量的重视,保证工程质量,特制订项目质量验收标准。 二、编制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13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2-2002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3-201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0年版)》 GB 50204-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7-201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8-201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9-20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0-200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2-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03-2002 各楼施工技术交底 施工记录、施工过程中出现问题及处理方法 三、质量验收标准 (一)地基与基础 1、土方工程施工,测量和校核平面位置(全站仪)、水平标高(水准仪)和边坡坡度(坡度尺)。

2、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 )应符合如下规定: 3、填方施工结束后,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程度等,检验标准(mm )应符合下列要求: 4、基础验控制点(全站仪)和轴线(经纬仪) (二)主体结构 1、模板 (1)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查方法 项 序 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mm) 检验方法 校基 基坑 基槽 挖方场地平整 管沟 地(路)面基层 人工 机械 主控项目 1 标高 -50 ±30 ±50 -50 -50 水准仪 2 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 +200 -50 +300 -100 +500 -150 +100 - 经纬仪、用钢 尺量 3 边坡 设计要求 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 一般项目 1 表面平整度 20 20 50 20 20 用2m 靠尺和楔形塞尺检 查 2 基地土性 设计要求 观察或土样分析 注:地(路)面基层的偏差只适用于直接在挖、填方上做地(路)面的基层 项 序 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mm) 检验方法 校基 基坑 基槽 场地平整 管沟 地(路)面基层 人工 机械 主控项目 1 标高 -50 ±30 ±50 -50 -50 水准仪 一般项目 1 表面平整度 20 20 50 20 20 用2m 靠尺或水准仪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附件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GB50300-2013 桂建质(综合类)—01

1.本表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检查填写,再交总监检查确认。填写时间在进场后、开工前。当项目管理有重大变化调整时,应重新检查填写并交总监检查确认。 2.表中的内容按序号为: (1)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主要包括质量方针和目标管理、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例会制度、质量信息管理和质量管理改进等。 (2)现场质量责任制:主要包括①人员任命与职责分工文件;②公司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文件、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③人员签字与照片文件;④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预算员、材料员、试验员、测量员、机械员、标准员;施工班组长、作业人员等的质量责任制;⑤质量责任的落实规定,定期检查及有关人员奖罚制度;⑥技术交底制度。 (3)主要专业工种操作岗位证书: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测量工、钢筋工、木工等普通专业工种人员的岗位证书。 (4)分包单位管理制度:包括分包合同、对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5)图纸会审记录:包括完整的设计文件、审图报告及相应的设计回复资料、设计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及相应的设计答复资料等;建设、施工、监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参加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设计文件应加盖审图章。(6)地质勘察资料:有勘察单位出具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7)施工技术标准:包括施工工艺标准、验收标准、标准图集等,要求施工有明确的依据,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8)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与审批:要求有针对性,有编制、审核、批准人签名,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9)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包括采购制度、进场验收制度、台帐等。 (10)施工设施和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包括安装、检测、备案、维保与拆卸等。(11)计量设备配备:要求计量准确。 (12)检测试验管理制度:包括检测仪器设备配置、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试块留置方案、检测试验计划等。 (13)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包括自检与交接检制度、项目周检制度、质检员日检制度、质量问题整改制度、缺陷修补方案、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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