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公墓建设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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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公墓建设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一:公益性公墓建设可行性报告

公益性公墓建设可行性报告

一、总论

项目概况

1、名称:富堨镇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议书

2、性质:新建

3、地点:富堨镇富堨村

4、建设单位:富堨镇人民政府

5、项目负责人:曹雄威

6、项目投资XX万元

编制依据

1、《富堨镇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

2、《富堨镇村级道路建设总体体规划》

3、项目建设单位所提供的有关资料

二、项目背景:

富堨镇地处歙县县城北郊。区域面积56 平方公里,6 个村委会,总人口17054人5366户,其中农业人口16428人。XX年农民人均收入13675元,镇政府驻地富堨距县城公里,城许公路沿富资河横贯镇内南北。随着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遗体火化率有所提高,迈出了殡葬改革目标的第一步。但如何解决好死亡人口的遗体、骨灰安葬和处置问题则是殡葬改革最终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富堨镇镇政府按照歙县

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生态是歙县最宝贵的资源和最大的发展优势,我们必须守住红线和底线,保护好我们美丽的家园这一要求,努力抓好殡葬整治工作,提升“三沿五区”环境风貌。经过研究认为建立公益性农村公墓是占地面积小、维护费用较低、可循环使用且距离群众较近方便群众祭祀。不仅可以解决长期以来死亡人口的遗体及骨灰安葬和处置问题,也可使群众逐步形成一种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对美好乡村建设将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从现在实际情况看全县死亡人口的遗体及骨灰都实行土葬。将遗体及骨灰土葬的主要原因是“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还根深蒂固认为人死后就应该将遗体及骨灰埋葬起来。因此全县每年的死亡人口都用棺材进行“土葬”使耕地、林地里出现大量坟头。目前我镇公益性公墓山严重不足,群众乱埋乱葬及私墓大规格建造势头难以遏止,导致“青山白化”

山林土地破坏严重,给村居建设、环境保护、文明创建、资源开发、经济发展带来了极大的阻碍。这不但没能节约土地和木材,反而使群众经济负担加重也使充满封建迷信色彩的丧葬习俗死灰复燃,与殡葬改革的本义背道而驰。“土葬”

也成为伴随殡葬改革的老大难问题。解决好遗体安葬和骨灰处理问题,不仅对深化农村殡葬改革有着深远意义,也是建设新时期美好乡村的必然要求。解决这一问题,应按照走群众路线这一要求,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解决群众安葬和处置骨灰的实际问题。建设农村公益

性公墓不仅可以解决长期以来农村遗体安葬和骨灰处置的问题也可使群众逐步形成一种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对美好乡村建设将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从而彻底解决群众乱埋乱葬、私墓大规格建造势头难以遏止的严重问题。方便了群众祭祀,对破除封建迷信陋习、节约土地,引导群众树立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发挥了积极作用。项目的建设是切实必要的。

农村公益性公墓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影响面大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经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选址富堨村建设富堨村公益性公墓。墓区离县城约公里。服务范围为富堨、徐村、中溪等6 个行政村一万多人口。项目的实施对破除丧葬陈规陋习,建立完备殡葬服务设施和殡葬管理服务络,反对封建迷信形成文明、健康崇尚科学的社会风气,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无论从工程技术上还是从我镇现实情况都是可行的。

四、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及投入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由富堨镇民政办、国土所负责。公益性公墓建设由富堨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牵头。具体实施由富堨村委会负责。项目建设周期1 年,

贯彻“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 等方针,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绿色殡葬、生态殡葬” 为目标,实现生态化、园林化、规范化的公益性公墓建设要求。

建设规模:根据富堨镇建设规划,集中建设一所2028 座农村公益性公墓。公墓占地面积控制在30573 平方米折合亩,其中包括公墓入口大门、香烛、纸钱集中焚化点、公墓管理办公室、公厕及绿化。公益性

城市 公益性公墓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建标×××—2011 (征求意见稿) 2011北京

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建标×××--2011 (限国内印发) 主编部门:××× 批准部门:××× ××× 施行日期:××××年×月×日 ×××出版社 2011北京

前言 为加强政府对殡葬公共服务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殡葬行业建设,提高城市公益性公墓工程项目的决策效果,充分发挥公共服务事业投资效益,满足城镇居民基本殡葬需求,全面提升殡葬行业建设的整体水平,提高殡葬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公益性,推动殡葬改革的深入开展和公共服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达的《关于下达2010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180号)要求,由民政部组织规划财务司、社会事务司和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共同编制了《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编制工作中,编制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守国家现行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公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方便丧户的原则,围绕着提高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合理确定城市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标准的目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和《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编制《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本建设标准共分六章: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建筑标准及有关设施,墓区建设与环境保护。 本建设标准的解释工作由民政部规划财务司负责。 主编单位:民政部规划财务司、社会事务司 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 编制组成员:姜力徐立冯亚平俞建良李波李伯森刘健贺庆勋杨德慧李玉光周雪媚姜思朋王永阔 本建设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德慧、周雪媚、李玉光、姜思朋、王永阔、李伯森、张齐安、孟浩、肖成龙、刘国军、李秉杰、郭雷、杨宝祥、张汉平、葛千松、蔡海军、李清明。

公益性墓地的建设

公益性墓地的建设 民政、国土资源、规划、林业等有关部门应加大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的扶持力度,依法减免有关费用。 要合理开发使用土地资源,节约殡葬用地,农村公益性墓地以乡(镇)为主建设,村居协助。每个乡(镇)原则上建设一处,面积不得超过300亩。 建立农村公益性墓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选择荒山瘠地。禁止在耕地、林地、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和水库、河流堤坝附近及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建立墓地。 公益性墓地建设要坚持绿色、生态、环保原则,不得大规模开山辟地,破坏生态环境。 墓地应当按照墓穴占地少、墓材规格小、墓碑贴地近、墓型艺术化的原则建设。单人墓穴或双人及以上合葬墓穴占地面积均不得超过2平方米。 农村公益性墓地的建设,不得招商引资。政府财政补贴,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采取捐赠形式支持公益性墓地建设。 公益性墓地的审批 农村公益性墓地实行筹建、验收两审制。 筹建农村公益性墓地,应先征得县级国土资源、规划、林业部门意见,再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并上报市民政部门备案。墓地建成后,应向县级民政部门提交验收申请。 农村公益性墓地筹建,应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公益性墓地建设的规划; (二)符合国土资源、林业等相关部门的要求; (三)建设单位应具有墓地建设所需的资金(含各级财政投入的资金); (四)有专门从事墓地管理的人员。 农村公益性墓地筹建须向县级民政部门提交的材料: (一)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申请报告书》; (二)可行性报告; (三)规划部门批复文件; (四)国土资源、林业等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 (五)地籍证明,筹建墓地的位置、地形地貌图; (六)其他相关材料。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兴建农村公益性墓地。

北京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ICS ××.××× DB × ×× 备案号:×××××—××××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 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Construction standard of cemetery for public welfare (征求意见稿) ××××-××-××发布××××-××-××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基本要求 (2) 5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2) 6 选址与功能空间用地面积指标 (3) 7 规划布局 (6) 8 设施设备配置 (9) 9 环境保护 (10) 10 墓区建设 (11) 11 人力资源配置与人员资质 (11) 附录 A (12)

前言 为加强政府对殡葬公共服务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殡葬行业建设和管理,提高公益性公墓工程项目的决策效果,充分发挥公共服务事业投资效益,满足首都城乡居民基本殡葬需求,全面提升首都殡葬行业建设的整体水平,提高殡葬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公益性,推动首都殡葬改革的深入开展和公共服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遵守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 本标准由北京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北京市民政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宝祥、王琦、石道文、王建华、孙钰林等。 本标准于2009年月日首次发布。

最新XX村小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资料

XX村小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发包方(简称甲方):XX村小组 承包方(简称乙方):

为了切实做好XX村小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XX 村小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工程名称: XX村小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程 工程地点: XXXX 二、承包方式: 工程为全包工程(不得转包和分包),由乙方负责组织完成。 三、工程建设内容 (一)土方回填 (二)砖砌挡土墙 (三)排水沟 (四)台阶(步行梯)

项目总建设面积亩,具体内容及价格见附表 四、工程技术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施工,按甲方的要求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委派的质量监督人员的监督管理。本项目的各项工序施工要严格按要求执行,使用材料要符合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时序,在拟定的建设期内完成施工任务。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确保此项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达到合格以上标准,否则施工单位要承担全部返工及经济损失责任。 六、合同价款 土方回填、砖砌挡土墙、排水沟、台阶(步行梯)按单价和工程量核算总价,总价叁万贰仟捌佰陆拾元整(¥:32860.00)具体见附表; 七、付款方式 甲方按工程进度的百分之五十支付工程进度款给乙方,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后,甲方支付乙方除预留质量保证金外的全部工程款,预留的百分之三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满一年后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后甲方退项目质量保证金给乙方。 八、安全施工

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遵守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在施工过程中方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全部负责。 九、工程验收与结算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工程验收。 2、竣工结算。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支付工程款的其余资金。 十、其他事项 1、甲方协助乙方解决工程所需的临时占用土地、料场、水、电等问题。 2、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要求施工。对有不明确的地方应提前向甲方报告,待问题明确后方可施工。施工说明要求及工程量清单以外的新增工程内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隐蔽工程(基础等)必须经双方验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4、乙方承担工程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税费。 5、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

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

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我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和管理,节 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省、市《殡葬管 理条例》、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 省公墓管理规定》、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规范农村公 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 *** 〕 *** 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农村公益性公墓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为划定 为火化区的村民提供骨灰安葬和非火化区提供遗体安葬服 务的公共墓地。建立农村公益公墓必须本着节约土地、维护 生态环境、园林化、公益性的原则,坚持科学规划、依法建 设、因地制宜、规范管理。除城镇低保对象死亡后可就近葬 入户口所在地乡镇境内的公益性公墓外,农村公益性公墓不 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第三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要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和全县殡葬设施总体规划。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要与治 理乱埋乱葬,旧坟搬迁结合起来。 第四条农村公益性公墓选址要与自然环境相协调,不得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要尽可能地选择荒山荒坡建设。 禁止在下列区域建农村公益性公墓: ( 一) 耕地、森林较为密集的有林地;

( 二) 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封山育林 区和居民区; ( 三) 县城面山和乡镇集镇面山; (四)距水库、河流、堤坝 1000 米以内和已探清的矿产 资源区、已确定为开发区的地区及公路主干线两测500 米以内; (五)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城区及村镇规划区 范围内。 第五条农村公益性公墓是面向农村、服务于农民的社会公益性设 施,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负责建设和管理。在火化区建立 骨灰公益性公墓,非火化区建立遗体公益性公墓。对人口较为集中、土 地少的地区可由乡镇和若干相邻的村委会共同联建一个公墓,非火化区 的公益性公墓原则上以村民委员会为单位设置。多个村委会联建的公墓 占地规模不得少于 200 亩。以村民委员会为单位设置的公益性公墓占 地规模不得少于 20 亩。 第六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由县、乡(镇)、 村三级共同承担。对涵盖火化区多个村委会辖区的公益性公 墓,每建成一个县财政补助建设资金** 万元。以村委会为单 位建设的公益性公墓,每建成一个县财政补助建设资金** 万元。不足部分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负责筹资解 决。 2

公墓建设承包合同

公墓建设承包合同 篇一:坟墓修建合同 墓碑修建合同 甲方;修建方 乙方;承包方 甲方有四座古坟,现需修建简易墓碑,并全承包给对方。乙方愿意承建此项工程,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例。 一;修建项目;将原四座古坟墓修建成全石结构的两座连帽五层的合墓坟,毛条石要求40公分高和宽。坟墓基础层约有7米长,坟墓的横竖无缝隙。坟墓的正面规范细攒路。 二;修建造价;整个项目总造价款为捌千陆百元()整。待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由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 三;安全事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若出现大小事故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以上合同条例甲

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此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时间; 篇二:龙山公墓工程施工协议 龙山公墓工程施工协议 甲方:乙方:为更好的达到公司要求,按质按量地完成工程施工,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甲方将龙山公墓工程铺建小板墓地及道路承包给乙方施工铺建。 一、甲方质量要求: 1、在施工中铺小板必须平整。 2、小板砖线上下直,横看直看一条线。 3、小板砖对应。 4、1米宽小路绕边边直。 5、墓坑、绿化带隔空对应直,按照地师所放线方向一致,够铺一个不够铺平。 6、小河留足米。

7、浇沟铺小板时必须互相协调保证施工质量。 二、甲方要求: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和甲方起得联系,不懂就问,避免出现返工。 2、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听从公司人员的安排和指挥 3、互相沟通,互相协调团结一致,共同完成工程施工,达到质量要求。 三、安全责任: 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安全,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负任何安全事故责任。 四、工期要求 乙方施工必须在2009年4月5日前完成,拖欠一天给予罚款500元,以此类推。 五、施工价格: 1、墓地铺小板每平方米8元(捌元整)。 2、道路每平方米5元(伍元整)。

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实施方案两篇.doc

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实施方案两篇 第1条 二十、公墓建设规划公墓建设对推进我乡殡葬改革,改变人们的丧葬习俗,有效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两个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按照《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省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将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民办实事项目基本建设计划,做好实施工作。 一是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绿色葬礼”为导向,通过集中整治,综合运用教育、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 二是规范我乡农村公益性墓地的建设和管理,合理利用土地,绿化美化,加强领导,因地制宜,根据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我乡居民特点、人口密度等,科学规划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场地。,合理规划,做好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的选址工作,提高火化率,停止乱葬。 三是统一规划面积,严格控制坟墓用地面积,按照保护环境和节约用地的原则,统一规划,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遗体埋葬的坟墓面积,单个坟墓每孔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个坟墓不得超过6平方米。 第四,广泛征求意见。 在选择场地之前,应广泛咨询相关部门。村里的老人、老干

部和党员。公共墓地应该精心规划,建造、使用、管理。 第五,加强公墓管理,更好地满足人们合理的殡葬消费需求,有效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2 、主要任务(1)合理制定公墓发展规划。 在公益性墓地的规划设计中,与乡镇新农村建设规划相一致。我们应该对现有的公益性墓地进行全面的调查和核实,以满足村里埋葬死者骨灰的需要。要努力做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期实施。 对于人口较多、靠近乡镇的村庄,鼓励乡镇级公益性公墓节约投资,形成规模,防止村庄建公墓和浪费土地。偏远的村庄可以联合建立村级墓地,方便村民在附近献祭。 从土地利用规模来看,公益性墓地建设一般可以按照XXXX 人口年死亡率6‰和一个周期来计算和安排土地利用总量,留有空间的材料房、管理房。 在具体选址上,宜尽量利用荒山荒地。严禁在主干道、水库、河流、大坝和水源两侧的区域和集中居住区占用耕地或修建公墓。 (二)做好绿化美化工作。 (三)万人坑的管理。 加强对盗墓场所的监控,采取有效措施,有效制止和惩治非法盗墓活动;对于超标的非法墓地、孤坟、无主坟墓和耕地分散坟墓、林区,应采取搬迁、破坏、恢复地貌等措施。 积极组织开展“绿色殡葬”活动,大力宣传生态殡葬法。 (4)加强公墓管理。

公益性公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公益性公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名称与建设单位 1.1.1项目名称 某某县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项目 1.1.2承办单位、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 项目承办单位:某某县民政局 法人代表:某某 1.1.3项目拟建设地点 某某县某某村 1.1.4可行性研究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某某县工程咨询中心 1.2可行性研究工作的组成 某某县工程咨询中心接受某某县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委托后,即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勘察,收集相关资料,并依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规范、协议,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后,形成此报告。 1.3研究的依据与范围 1.3.1研究依据 1、承办单位对此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委托书 2、《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 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 4、《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 5、《商丘市殡葬管理办法》商发[2008] 号 6、《某某县殡葬管理办法》民发[2008] 号 7、《某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发展规划》 8、《某某县“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9、《某某县北关镇等80个村镇发展总体规划》 10、有关设计标准与规范 11、项目承办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与基础数据 1.3.2研究的范围 根据国家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作范围和深度规定,本报告在对项目的建设条件进行了实地查勘,对项目背景及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建设条件、建设内容与规模、建设方案、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与节能、项目管理与实施、组织机构和定员、招投标方案、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效益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研究和分析,重点研究和论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建设的内容、方案、投资、资金筹措和效益评价,为项目的决策和建设提供可靠依据。 1.4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某某县殡葬改革工作的逐步深化,全县火化率居商丘市前列。尤其是解决好占总火化总量80%以上的农村死亡

公益性公墓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

公益性公墓建设工程 项目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发包方): 为了切实做好镇公益性公墓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法》以及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公益性公墓建设(一期A)工程之相关事项经反复协商最终达成一致后订主体合同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实施地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承包方式 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方式。甲方负责土地租赁、工程项目图纸设计、审定、造价预审等事项。乙方负责组织施工完成 三、工程建设内容 工程内容为墓区场地平整、墓穴修建、墓区内路面硬化、墓区排水系统等等,具体内容为公墓建设(一期A)设计图及公墓山工程(一期A)财审报告罗列为准。 四、工程建设时间

XX镇公益性公墓建设(一期A)开工时间为年月日,竣工时间为年月日,建设期为。 五、工程建设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相关规程规范进行项目建设,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及其它补充要求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委派的质量监督人员和工程项目负责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把握施工时序,在合同拟定的建设期内完成应负责的建设内容和施工任务。 六、工程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以工程项目设计图及财审报告为准绳,乙方不得偷工减料,用料不得以次充好。必须确保各建设小项达到设计要求,所有项目均符合建设标准,必须确保此项目工程施工验收一次性达标。 七、工程造价 本公益性公墓建设(一期A)工程造价以财审后工程项目下浮让利抽取系数后所得金额为最终工程价,即控制价1909592.00元×随机抽取让利系数0.945=合同签订价1804564.44元。 八、付款方式 甲方按工程施工进度的60%预付工程额的40%给乙方。工程建设完成并验收确认达标后,甲方再支付乙方所余工程款项。 九、安全生产 乙方必须按照建筑施工的相关安全生产之规章制度进行生产活

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书正式版

The cooperation clause formulated through joint consultation regulates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has legal effect and is protected by the state. 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书正式 版

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共同协商而制定的合作条款,对应条款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并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如果有一方违反合同,或者其他人非法干预合同的履行,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签定时间:年月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为了明确双方在建设过程中的权力、义务和经济责任,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合同。 一、工程范围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项目和内容: 二、工程造价 4、本工程采用总承包形式,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元¥元。

三、建设工期 5、根据有关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天。 6、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2)不属包干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3)在施工中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电、停水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4)未按合同规定拨付款而影响施工。 (5)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6)非乙方原因无法停电,致使乙方不

烈士墓施工合同

烈士墓施工合同 篇一:烈士墓纪念碑工程合同书 烈士墓纪念碑工程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八圩敬老院后面百坟处修建一座烈士墓纪念碑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烈士墓建筑工程。 工程地点:八圩瑶族乡百坟烈士公墓纪念碑。 工程内容:纪念碑周边地面硬化,周边绿化植草,碑后面砌附坡,前面砌围墙,安纪念碑处填土方。 二、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②负责乙方进场进度,审核工程质量,申报预决算,拨付工程款。 2、乙方责任: ①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

指挥,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确保达到优良等级以上; ②强化本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线,不强行违章施工,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发生;③工人进入施工现场要佩带安全帽,不穿拖鞋,做到文明施工,工程完工后清理现场干净; ④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定制的各项规章制度,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应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身伤亡所发生的一切责任。 三、工期: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所安排的施工计划所要求的时间如期按时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务(XX年10月初前完工)。 四、付款方法: ①总工程造价30万元人民帀; ②甲方按乙方进场所完工的实际施工进度,拨付总工程款的80%给乙方。全部完工后验收合格再拨付余下20%款项。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施工项目完工验收交接并结算后该合同自然终止。 甲方:乙方(施工方):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篇二:烈士陵园合同

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方案

云龙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方案公墓的建设,对于推动我乡殡葬事业改革,转变人们的丧葬习俗,有效地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两个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乡坚持以《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为指导,按照《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要求和全省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将建设公益性公墓纳入为民办实事基本建设计划项目来抓好落实。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绿色殡葬”为先导,综合运用教育、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通过集中整治。 二是规范我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合理用地,绿化美化,切实加强领导,因地制宜,根据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结合我乡群众居住的特点,人口密度等,科学规划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点,合理规划,抓好兴建村级公益性公墓选址,提高火化率,制止乱埋乱葬。 三是统一规划面积,严格控制墓穴用地面积,按照保护环境节约土地的原则,统一规划,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遗体入土安葬的坟墓面积,单人墓每穴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不得超过6平方米。 四是广泛征求意见。选址前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本村老人、老干部老党员的意见,切实把公益性公墓规划好,建设好、使用好、管理好。 五是加强公墓管理,更好地满足人们合理的丧葬消费需求,切实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合理制定公墓发展规划。在公益性公墓规划设计上,与本乡新农村建设规划相吻合;要对现有公益性公墓进行全面调查核实,以满足本村死亡人员骨灰安葬和安放的需求为原则,力求统一规划,布局合理,分期分批实施。对人口聚集,离乡镇较近的村,鼓励搞镇级公益性公墓,便于节省投资,形成规模,避免村村建公墓,浪费用地;偏僻的村,可以联合建立村级公墓,便于村民就近就地祭祀。在用地规模上,建设公益性公墓一般可按人口年死亡率6‰和20年一个周期计算和安排总用地量,并对材料房、管理房适当留有余地。在具体选址上,尽量利用荒山瘠地,严禁占用耕地或在沿公路主干道、水库、河流、堤坝两侧和水源等区域和集中住宅区建设公墓。 (二)搞好绿化美化。 (三)治理乱埋乱葬。加大对建墓用地的监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制止和处罚非法建墓行为;对非法超标公墓、孤坟、无主坟和耕地、林区的散坟,采取迁移、平毁、恢复地貌等办法处理。积极组织开展“绿色殡葬”活动,大力推进生态葬法。 (四)加强公墓管理。 三、实施步骤 准备阶段:农村公益性公墓用地的规划和征用。(2009年9月~2010年3月) 实施阶段: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配套设施的建设。(2010年4月~2010年10月)

公益性公墓建设承包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公益性公墓建设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一:公益性公墓建设可行性报告 公益性公墓建设可行性报告 一、总论 项目概况 1、名称:富堨镇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议书 2、性质:新建 3、地点:富堨镇富堨村 4、建设单位:富堨镇人民政府 5、项目负责人:曹雄威 6、项目投资XX万元 编制依据 1、《富堨镇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 2、《富堨镇村级道路建设总体体规划》 3、项目建设单位所提供的有关资料 二、项目背景: 富堨镇地处歙县县城北郊。区域面积56 平方公里,6 个村委会,总人口17054人5366户,其中农业人口16428人。XX年农民人均收入13675元,镇政府驻地富堨距县城公里,城许公路沿富资河横贯镇内南北。随着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遗体火化率有所提高,迈出了殡葬改革目标的第一步。但如何解决好死亡人口的遗体、骨灰安葬和处置问题则是殡葬改革最终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富堨镇镇政府按照歙县

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生态是歙县最宝贵的资源和最大的发展优势,我们必须守住红线和底线,保护好我们美丽的家园这一要求,努力抓好殡葬整治工作,提升“三沿五区”环境风貌。经过研究认为建立公益性农村公墓是占地面积小、维护费用较低、可循环使用且距离群众较近方便群众祭祀。不仅可以解决长期以来死亡人口的遗体及骨灰安葬和处置问题,也可使群众逐步形成一种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对美好乡村建设将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从现在实际情况看全县死亡人口的遗体及骨灰都实行土葬。将遗体及骨灰土葬的主要原因是“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还根深蒂固认为人死后就应该将遗体及骨灰埋葬起来。因此全县每年的死亡人口都用棺材进行“土葬”使耕地、林地里出现大量坟头。目前我镇公益性公墓山严重不足,群众乱埋乱葬及私墓大规格建造势头难以遏止,导致“青山白化” 山林土地破坏严重,给村居建设、环境保护、文明创建、资源开发、经济发展带来了极大的阻碍。这不但没能节约土地和木材,反而使群众经济负担加重也使充满封建迷信色彩的丧葬习俗死灰复燃,与殡葬改革的本义背道而驰。“土葬” 也成为伴随殡葬改革的老大难问题。解决好遗体安葬和骨灰处理问题,不仅对深化农村殡葬改革有着深远意义,也是建设新时期美好乡村的必然要求。解决这一问题,应按照走群众路线这一要求,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解决群众安葬和处置骨灰的实际问题。建设农村公益

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

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公益性公墓建设与骨灰流向管理,杜绝乱埋乱葬现象发生,进一步推动全乡殡葬改革工作,经研究,决定将公益性公墓建设列入政府民生工作项目,为推动此项工作的实施,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旅游县”为目标,以清理整治乱埋乱葬为突破口中,坚持疏堵结合,加快殡葬设施更新改造,树立健康、文明的殡葬新风,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目标任务 按照每个村修建一个公墓或一个骨灰堂(楼、塔)的要求,大力推行“绿色殡葬,生态殡葬”,全面完成全乡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实现村村有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楼、塔)的目标。 三、建设要求 (一)新建公益性公墓 1、公墓本着保护环境,节约土地的原则,按60个穴位为一个标准公墓区。 2、公墓建设要因地制宜,努力降低建设成本,墓地面积要严格执行国家与省的有的有关规定,骨灰入土安葬的单人墓或双人合葬的墓地硬基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 3、基地平台按2、5米统一规划,墓碑高度不超过80公分,宽不超过60公分,墓穴间距0、5米,不准建围栏,墓穴周边必须进行植树绿化。公墓绿化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40%,要在视野可见范围内形成绿色屏障,达到见树不见墓的要求。 (二)改造公益性公墓 对2009年以前已建的公益性公墓,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改扩建。 (三)新建骨灰堂(楼、塔) 凡新建骨灰堂(楼、塔)必须达100个穴位以上。 四、补助标准 坚持村自筹为主,县乡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自2009年1月1日,凡每村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完成60个以墓穴的,经验收合格,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补助3000元,乡财政给予补助2000元;凡每村改造公益性公墓,完成60个以墓穴的,经验收合格,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补助1500元,乡财政给予补助1000元;凡每村新建骨灰堂(楼、塔)的,完成60个以墓穴的,经验收合格,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补助6000元,乡财政给予补助4000元。各村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工作落实。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3月20-4月29日)。围绕建设生态墓地,推行绿色殡葬,提倡深埋,不贸坟头“这一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确保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提高全乡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 责任单位:各村村委会、民政办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4月30日就是-7月底)。各村负责墓区道路完善、绿化工程等公益性公墓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建立与完善公益性公墓的安葬、维护、管理制度;建设所负责搞好建设的规划、布局,土地所负责公墓建设用地的选址与用地审批,林业站负责公墓建设所需征占用林地审批。民政办负责做好公益性公墓审批与具体业务指导工作。 责任单位:各村村委会、建设所、土地所、林业站、民政办。 第三阶段:验收启用(8月1日就是-8月20日) 县殡改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公墓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落实补助资金。 六、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要切实加强对公墓建设的领导,要成立领导小组,做到主干亲自

公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10.13

新农村农田水利改造工程 施工合同书 发包方(甲方)广西五鸿建设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中国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福州工程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在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备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事项的实际情况,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施工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广西新农村农田水利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广西武宣县二塘镇 3、工程内容:公路硬化;干渠硬化;沟排水硬化,护坡等 项目。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工期、 包保修。 5、本合同自签订合同后,由乙方自行组织施工,按合同工 程确保质量合格,交甲方验收。 第二条合同造价: 1、本合同造价以人民币结算。 2、本合同总造价暂定,大写:(贰仟万元)小写

(¥20000000元),具体实际价款待各项预算后为 准。 3、本项目工程造价在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后,由乙方根据广西省2010年水利工程定额估算表结合广西省相应取费,取价文件按三类工程取费计价。编制工程预算书送达甲方20天内审核,逾期视作同意,并按审定的预算造价为合同造价,最终工程造价实际竣工结算为准。 4、材料价格按施工同期(来宾市建筑造价)的材料信息调 整。 5、人工工资如有政策性调整的按政策规定执行,现暂按80 元天工资标准计算。 第三条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暂定2011年11月28日(如有变动,由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2、竣工日期:根据乙方按照各项目施工计划报甲方审定批 为准。 3、合同总日历天,以甲方单项审批为准。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1、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争创优良等 级。 2、保修期限壹年。

关于殡葬改革公益性墓地建设调研监督情况报告

关于殡葬改革公益性墓地建设调研监督情况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安排,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带队组成五个调研监督组,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共同参与,从3月12日开始分赴全县各乡镇(农垦办)和县直相关单位,采取听、看、议等方式开展殡葬改革调研监督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1.规划选址:全县已规划县级和乡镇(农垦办)公益性墓地建设用地14宗,其中县级2宗、乡镇(农垦办)共12宗(东阳镇2宗),涉及规划用地面积365.63亩,其中耕地1.83亩。 2.工程招标:全县县级和乡镇公益性墓地建设工程分两个标段,采取EPC的方式进行了公开招投标,同时工程监理招标也已完成。 3.用地预审:因规划选址与用地政策特别是林地使用政策不一致,土地预审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也影响着整个工程的推进速度。龙津镇、鼎湖镇、万埠镇、东阳镇、长埠镇、县农垦办、县民政局项目进行了环境评估网上备案。 4.土地征收:截止到3月14日已完成公益性墓地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有龙津、鼎湖、万埠、石鼻、黄州、新民、县农垦办(划拨用地),其他乡镇用地征收还在进行中。 5.设计评审:全县14块墓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方案都没有送达县发改委组织评审和批复。 6.进场施工:仅有万埠镇、黄洲镇、县农垦办已完成了通电、通水、通路,黄洲镇施工单位已进场。 二、存在问题 1.用地选址不兼容。规划选址用地报批需首先解决林地使用报批,否则不能办理用地使用手续,急需进行土地调规才能推进用地预审;规划选址与省级自然保护区用地政策不相符,按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核心区和缓冲区不能进行任何工程建设,如长埠镇、乔乐乡用地规划选址在西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不能办理林地使用手续,需要进行调整;规划选址与县际边界划分权属不一,如新民乡确定的规划选址土地权属全部属于新民乡,也已完成了土地征收,但林业部门林地边界划分一半属于新民乡、一半属于永修县,办理林地手续仅能办理新民乡的那部分;规划选址与公益林保护政策不相符,如丁湖镇用地选址在省级公益林地,调整难度也较大。 2.土地征收难度大。因受叶落归根传统观念的影响,用地选址所在地的村民对征收土地用于建设公益性墓地抵触情绪较大,同时乡镇其他村部分村民对全乡镇规划统一建设一个墓地也不支持,致使乡镇征收土地用于建设公益性墓地难度较大,工作滞后。

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ICS ××.××× DB ×××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 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Construction standard of cemetery for public welfare (征求意见稿) ××××-××-××发布××××-××-××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目次

前言 为加强政府对殡葬公共服务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殡葬行业建设和管理,提高公益性公墓工程项目的决策效果,充分发挥公共服务事业投资效益,满足首都城乡居民基本殡葬需求,全面提升首都殡葬行业建设的整体水平,提高殡葬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公益性,推动首都殡葬改革的深入开展和公共服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遵守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 本标准由北京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北京市民政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宝祥、王琦、石道文、王建华、孙钰林等。 本标准于2009年月日首次发布。

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益性公墓的建设的要求。 本标准是公益性公墓项目决策和控制项目建设水平的北京市统一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公益性公墓新建工程建设项目;公益性公墓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许可)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规划设计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公益性公墓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建设标准的尺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在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9053 殡仪场所致病菌安全限值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土石方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最新完整版)

土石方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地方行政法规,结合公司相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结构类型: 建设规模: 5、工程范围施工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土石方工程量约为________________立方米。 6、工程总造价:经双方确定本合同综合单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全部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期限 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若发生了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时,工期顺延。 第三条工程质量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时,应按图纸和验收标准执行。 第四条工程价款结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 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暂定数量,待甲乙双方共同校定后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如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说明书与实际不符,按实际签证结算。 (二)付款方式及要求 第五条付款方式:乙方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协调配合等方面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按下列比例付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城市 公益性公墓标准

中华人民共与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建标×××—2011 (征求意见稿) 2011北京

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建标×××--2011 (限国内印发) 主编部门:××× 批准部门:××× ××× 施行日期:××××年×月×日 ×××出版社 2011北京

前言 为加强政府对殡葬公共服务的管理与监督,规范殡葬行业建设,提高城市公益性公墓工程项目的决策效果,充分发挥公共服务事业投资效益,满足城镇居民基本殡葬需求,全面提升殡葬行业建设的整体水平,提高殡葬管理与服务的社会公益性,推动殡葬改革的深入开展与公共服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下达的《关于下达2010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180号)要求,由民政部组织规划财务司、社会事务司与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共同编制了《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编制工作中,编制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守国家现行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公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方便丧户的原则,围绕着提高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合理确定城市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与标准的目标,依据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与《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编制《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本建设标准共分六章: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建筑标准及有关设施,墓区建设与环境保护。 本建设标准的解释工作由民政部规划财务司负责。 主编单位:民政部规划财务司、社会事务司 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 编制组成员:姜力徐立冯亚平俞建良李波李伯森刘健贺庆勋杨德慧李玉光周雪媚姜思朋王永阔 本建设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德慧、周雪媚、李玉光、姜思朋、王永阔、李伯森、张齐安、孟浩、肖成龙、刘国军、李秉杰、郭雷、杨宝祥、张汉平、葛千松、蔡海军、李清明。

公益性公墓建设承包合同

公益性公墓建设承包合同 篇一:公益性公墓建设可行性报告 公益性公墓建设可行性报告 一、总论 项目概况 1、名称:富堨镇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议书 2、性质:新建 3、地点:富堨镇富堨村 4、建设单位:富堨镇人民政府 5、项目负责人:曹雄威 6、项目投资XX万元 编制依据 1、《富堨镇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 2、《富堨镇村级道路建设总体体规划》 3、项目建设单位所提供的有关资料 二、项目背景: 富堨镇地处歙县县城北郊。区域面积56平方公里,6个村委会,总人口17054人5366户,其中农业人口16428人。XX年农民人均收入13675元,镇政府驻地富堨距县城公里,城许公路沿富资河横贯镇内南北。随着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遗体火化率有所提高,迈出了殡葬改革目标的第一步。但如何解决好死亡人口的遗体、骨灰安葬和处置问题则是殡葬改

革最终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富堨镇镇政府按照歙县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生态是歙县最宝贵的资源和最大的发展优势,我们必须守住红线和底线,保护好我们美丽的家园这一要求,努力抓好殡葬整治工作,提升“三沿五区”环境风貌。经过研究认为建立公益性农村公墓是占地面积小、维护费用较低、可循环使用且距离群众较近方便群众祭祀。不仅可以解决长期以来死亡人口的遗体及骨灰安葬和处置问题,也可使群众逐步形成一种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对美好乡村建设将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从现在实际情况看全县死亡人口的遗体及骨灰都实行土葬。将遗体及骨灰土葬的主要原因是“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还根深蒂固认为人死后就应该将遗体及骨灰埋葬起来。因此全县每年的死亡人口都用棺材进行“土葬”使耕地、林地里出现大量坟头。目前我镇公益性公墓山严重不足,群众乱埋乱葬及私墓大规格建造势头难以遏止,导致“青山白化”山林土地破坏严重,给村居建设、环境保护、文明创建、资源开发、经济发展带来了极大的阻碍。这不但没能节约土地和木材,反而使群众经济负担加重也使充满封建迷信色彩的丧葬习俗死灰复燃,与殡葬改革的本义背道而驰。“土葬”也成为伴随殡葬改革的老大难问题。解决好遗体安葬和骨灰处理问题,不仅对深化农村殡葬改革有着深远意义,也是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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