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装饰装修中的二次防水、卫生器具及管道安装、电气安装、抹灰、吊顶、门窗制作与安装、轻质隔墙、墙面铺装、涂饰、细部、地面铺装等工程及室内空气质量的验收要求、验收方法和工程质量的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住宅装饰装修新建重建、改建、扩建及维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凡是注明了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 50209-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2-2002 建筑给排水及采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03-2002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27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JG142-2002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住宅装饰装修为了美化住宅,完善住宅的使用功能,保护住宅建筑的主体结构,采用装饰装修材料和饰物,对住宅内部所进行的技术和艺术处理。

3.2基体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

3.3基层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3.4保证项目是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中涉及安全、健康、环保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项目,是本标准规定必须达到的要求。

3.5基本项目是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中涉及使用性能和外观质量要求的项目,是保证工程使用性能和装饰效果的基本要求。

3.6允许偏差项目是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中规定允许有偏差范围的项目。

4基本规定

4.1设计

4.1.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深度应能满足施

工要求。

4.1.2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原始资料,对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实、确认。

4.1.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应符合国标《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2 )的有

关规定。

4.2材料

4.2.1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装饰装修材料。

4.2.2住宅装饰装修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4.2.3装饰装修材料进场时,业主、施工方应对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进行验收。

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中文说明书和产品合格证书,有特殊要求的还应有相关性能检测报告。

4.2.4装饰装修材料在运输、堆放、施工过程中应防止损坏、变质和污染。

4.2.5现场配制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和产品说明书配制。

4.2.6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4.3施工

4.3.1承担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4.3.2住宅装饰装修应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严禁损坏和擅自拆改基体及承重结构。

4.3.3住宅装饰装修不得擅自改变煤气、供暖、中央空调设备等原管线系统。

4.3.4住宅装饰装修不得涉及公共设施、公共空间,不得影响相邻居室的安全及使用环境。

4.3.5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护、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

4.3.6住宅装饰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

4.3.7拆墙、拆瓷片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4.3.8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5防水工程

5.1保证项目

5.1.1防水材料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5.1.2防水工程完工后应做24h蓄水试验,无渗漏。

5.1.3厨房、卫生间、阳台地漏应为地面最低处,流水坡向应正确,不得泛水、积水。

5.2基本项目

5.2.1涂膜防水层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小于设计厚度的80%。

5.2.2涂膜防水层与基层应粘结牢固,表面平整,涂刷均匀,无流淌、皱折和起泡。

6卫生器具及管道安装工程

6.1保证项目

6.1.1给、排水管材(件)的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6.1.2施工后管道应畅通无渗漏。新增给水管道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不少于30 分钟的压力

试验,各种材质的给水管道试验压力均为工作压力的 1.5倍,且不得小于0.6Mpa。暗敷给

水管道在压力试验无渗漏后方可覆盖。

6.1.3卫生器具安装应牢固平稳、无损伤,其与给排水管道及附件连接严密不渗漏,排水通畅。

6.1.4各种陶瓷类卫生器具不得用水泥砂浆窝嵌。

6.2基本项目

6.2.1管道敷设应横平竖直,并用管卡固定,冷热水管安装应左热右冷,上热下冷。

6.2.2各类阀门、龙头安装位置应正确、平正,使用灵活,维修方便。

6.2.3各种卫生器具与台面、墙面、地面等接触部位均应用硅酮胶或防水密封条密封。

6.2.4卫生器具支、托架的安装应平整、牢固,与器具接触紧密、平稳,金属固定件应进行防腐处理。

6.3允许偏差项目

6.3.1连接卫生器具的排水管管径和最小坡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卫生器具与排水管连接时排水管的管径坡度

项次卫生器具名称排水管径(mm)管道最小坡度%。

1大便器100 12

2小便器32-40 20

3洗脸盆32-50 20

4浴盆、淋浴盆50 20

7电气安装工程

7.1保证项目

7.1.1电器、电料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电器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

7.1.2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能满足用电设备的最大输出功率。

7.1.3暗线敷设必须配管,PVC 硬质阻燃管壁厚不小于1mm。

7.1.4接地保护应可靠,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必须大于0.5M Q o

7.1.5同一回路电线应穿入同一根管内,但电线总截面积(包括绝缘外皮)不得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电源线与电视线等弱电线路不得穿入同一管内。

7.1.6空调、电热水器、浴霸等大功率家电设备必须独立配线安装插座,严禁接在照明线路

上。

7.1.7电源线套管沿地敷设时,套管接头必须进行防渗密封处理。

7.1.8当吊灯自重在3kg 以上时严禁安装在吊顶龙骨上。

7.2基本项目

7.2.1配线时,相线和零线的颜色应不同,同一住宅内相线(L)颜色应统一,零线(N)宜用蓝色,

保护地线(PE)必须用黄绿双色线。

7.2.2电线套管应用管卡固定,间距不大于1500 mm,导线进入配电箱、开关、插座盒端口

120-150mm 处应设管卡固定。

7.2.3电线与暖气、热水、煤气管之间的平行距离不应小于300mm,交叉距离不应小于

100mm。

7.2.4同一室内的电源插座、电话、电视插座应在同一标高上,高差应小于5mm.

7.2.5安装电源插座时,应符合“左零右相、接地在上”的要求。

7.2.6厨房、卫生间应安装防溅插座,开关宜安装在门外开启侧的墙体上。

7.2.7电源线及插座与电视线及插座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500mm。

8抹灰工程

8.1保证项目

8.1.1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8.1.2抹灰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 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8.1.3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8.1.4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接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无爆灰和裂缝。

8.2基本项目

8.2.1抹灰层表面应洁净,接槎平顺、线角顺直。

8.2.2当抹灰层具有防水、防潮要求时,应采用防水砂浆。

8.2.3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浆层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8.3允许偏差项目

8.3.1一般抹灰和地面找平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一般抹灰和地面找平的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立面垂直度4 用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2表面平整度4 用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3阴阳角方正4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4分格条(缝)直线度4 拉5m 线,不足5m 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5地面找平层平整度4 用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9吊顶工程

9.1保证项目

9.1.1吊顶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和吊顶的构造、安装间距、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9.1.2木质吊杆、龙骨、饰面板应进行防火处理;厨房、卫生间吊顶用木龙骨、吊杆应进行防潮处

理;金属吊杆、龙骨应进行表面防腐处理。

9.1.3轻钢龙骨不得扭曲、变形;木龙骨应顺直,无劈裂。

9.1.4龙骨和饰面板的安装必须牢固。

9.1.5严禁采用朝天木楔和元钉朝天固定木龙骨。

9.1.6饰面板与龙骨应连接紧密,表面平整,不得有污染、折裂、缺棱、掉角、钉眼等缺陷。饰面板接缝应均匀一致,压条顺直,无翘曲。

9.1.7纸面石膏板的接缝应进行板缝防裂处理,不得有裂缝。

9.1.8当吊顶饰面材料为玻璃板时,应使用安全玻璃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9.1.9吊顶饰面材料与明龙骨的搭接宽度应大于龙骨受力面宽度的2/3 。

9.2基本项目

9.2.1纸面石膏罩面板应用镀锌螺钉固定在龙骨上,钉头应涂防锈漆。

9.2.2吊顶饰面板与墙面、窗帘盒、灯具等的交接处应吻合、严密,无裂缝。

9.2.3金属明龙骨的接缝应均匀一致,角缝应吻合,表面应平整,无翘曲、锤印。木质明龙骨应顺直,无劈裂、变形。

9.2.4吊顶饰面材料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损坏。粘贴的饰面板不得有脱层;搁置的饰面板不得有漏、透、翘现象。

9.2.5吊顶饰面板与明龙骨的搭接应平整、吻合,压条平直、宽窄一致。

9.3 允许偏差项目

9.3.1暗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3 暗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石膏板金属板矿棉板木板、塑料

板、玻璃板

1表面平整度3 2 2 2 用建筑用电子尺检查

2接缝直线差3 1.5 3 3 拉5m 通线,不足5m 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3接缝高低差1 1 1.5 1 用钢直尺和检查塞尺

9.3.2明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 的规定。表4 明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次项目允许偏差( mm ) 检验方法石膏板金属板矿棉板木板、塑料板、玻璃板

1表面平整度3 2 2 2 用建筑用电子尺检查

2接缝直线差3 2 2 3 拉5m 通线,不足5m 拉通线,用钢尺检查

3接缝高低差1 1 1 1 用钢尺和检查塞尺

10门窗工程

10.1保证项目

10.1.1门窗的品种、规格、颜色、开启方向、组合形式、安装位置以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10.1.1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功能应能满足使用要求。

10.1.3 门窗安装必须牢固,开关灵活、关闭严密;门窗扇不得有倒翘、走扇、下坠、回弹等缺陷。

10.1.4胶合板门、纤维板门不得有脱胶、起鼓等缺陷。

10.1.5铝合金门窗框、塑料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不得用水泥砂浆填塞,应采用弹性材料填嵌饱满,

表面应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应粘结牢固,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10.1.6门窗玻璃的品种、规格、色彩、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不得有裂纹、损伤和松动。单块门窗玻璃大于1.5 m2时应使用安全玻璃。

10.1.7门窗套的造型、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等缺陷。

门窗

套与墙体接触处应设置防潮层。

10.2基本项目

10.2.1木门窗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划痕、锤印和碰伤,防火、防腐、防虫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10.2.2木门窗套表面应平整、洁净,线条顺直、接缝严密、色泽一致,不得有划痕、锤印和碰伤。

10.2.3铝合金门窗和塑料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大面无划痕、碰伤和锈蚀。铝合金门窗、塑料门窗、推拉门窗扇开关力应不大于100n。

10.2.4铝合金和塑料门窗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

10.2.5单面镀膜玻璃的镀膜层、磨砂玻璃的磨砂层应朝向室内。中空玻璃的单面镀膜玻璃应在最外

层,镀膜层应朝向室内。

10.2.6门窗玻璃表面应洁净,无腻子、密封胶、涂料等污渍;玻璃中空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蒸汽。10.3 允许偏差项目

10.3.1木门窗制作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 的规定。

表5 木门窗制作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次项目物件名称允许偏差(伽)检查方法

普通高级

1翘曲框3 2 将框、扇平直放在检查平台上,用塞尺检查

扇2 2

2对角线长度差框、扇3 2 用钢尺检查,框量裁口里角,扇量量外角

3表面平整度扇3 2 用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4高度、宽度框0;-2 0;-1 用钢尺,框量裁口量角,扇量外角

扇+2;0 +1;0

5裁口、线条结合处高低差框、扇1 0.5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10.3.2木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6 的规定。

表6 木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伽)检验方法

1框的正、侧面垂直度3 用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2框对角线长度差2 用钢尺检查

3框与扇、扇与扇的接缝处高低差2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4门、窗扇与框的留缝宽度2 用塞尺检查

5门扇与地面留缝宽度内门6-8 用塞尺检查卫生间10-12

厨房

6门窗横框的水平度2 用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10.3.3铝合金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 的规定。表7 铝合金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检查方法

1门窗槽口宽度、高度 < 1500mm 1.5用钢尺检查

>1500mm 2

2门窗槽口对角线长度差 < 2000mm 3用钢尺检查

>2000mm 4

3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2.5 用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4门窗框的水平度2 用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5门窗横框标高5 用钢尺检查

6门窗竖向偏离中心5 用钢直尺检查

7双层门窗内外框间距4 用钢尺检查

8推拉门窗扇与框搭接量1.5 用钢直尺检查

10.3.4塑料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 的规定。表8 塑料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房屋建筑(监理)质量评估报告

GD 房屋建筑工程 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名称:太阳鸟3D模块化研发和制造连湾基地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监理单位(公章):珠海英铭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出日期:

填写说明 1、质量评估报告由监理单位负责打印填写,提交给建设单位。 2、填写要求内容真实,语言简练,字迹清楚。 3、凡需签名处,需打印姓名后再亲笔签名。 4、质量评估报告一式四份,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监督站、备案机关各持一份。 5、“进场日期”填写监理单位进驻施工现场的时间。 6、“工程规模”是指房屋建筑的建筑面积/层数、结构形式、工程造价、工程用途等情况。 7、“工程监理范围”是指工程监理合同内的监理范围与实际监理范围的对比说明。 8、“施工阶段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控制情况”主要内容包括一下几个方面监理控 制情况和结论性意见: ①工程所用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进场监控情况和质量证明文件是否齐全。 ②工程所用材料、构配件、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控制情况。 ③所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情况。 9、“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①分部、分项工程和隐蔽验收情况。 ②桩基础工程质量(包括桩基检测等)。 ③主体结构工程质量。 ④消除质量通病工作的开展情况。 ⑤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措施的审查。 ⑥对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落实情况的检查。 ⑦对承包单位按设计图纸、国家标准、合同施工的检查。 10、“工程技术资料情况”是核查工程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11、“工程质量综合评估意见”是指根据工程设计、施工合同、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 技术标准,全面评价工程质量水平,提出是否可以通过质量验收的意见。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与表格释义大全详细介绍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条文说明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CJ94—2008)条文说明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一2008)条文说明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条文说明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条文说明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2008)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2008)条文说明 地面辐射供暖木质地板铺设技术和验收规范(WB,T1037—2008)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条文说明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一2007)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一2007)条文说明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条文说明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CB50300—200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条文说明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条文说明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一2002)条文说明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Q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条文说明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条文说明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条文说明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条文说明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条文说明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条文说明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条文说明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条文说明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课程标准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安全管理》课程标准 一、课程定位 《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以建筑材料、建筑与装饰施工技术、建筑工程施工组织与设计等知识为基础,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等专业课程一起,为建筑工程类专业的学生提供基本专业技能。 二、课程设计思路 按照课程设计的理念,以校企合作为基础,以岗位技能为核心,以工作过程为开发重点,建设开放性、实践性和职业性的课程。 1、通过校企合作,编写完善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践性的课程教材、实训任务书、教学及学习评价体系。通过校企合作,进一步提高师资水平,扩大师资范围。并建立稳定的实训保障体系,为课程提供有效的外部保障。 2、课程与岗位技能密切对接,理论不求完备,以对岗位技能的满足为前提。 3、课程的开展以项目为载体,以任务为动力,按照工作过程的开发方法进行课程的组织与教学。 4、课程教学强调开放性、实践性。教学不拘泥于教室,授课不拘泥于校内教师,学生不拘泥于被动学习,形成开放性的教与学体系。 5、以学生为主题,充分体现职业性。课程教学的根本目标,是形成学生的职业能力,因而,教学的方方面面的设计和组织,均体现以学生为主体,以职业能力为核心。 6、课程教学围绕“真实职业能力培养”开展。教学内容设置、实训环境和实训任务,都强调“真实”。 三、课程目标 (一)课程总体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性教学环节,本着我院“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理 念,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为目标,强调掌握基本概念、基础内容和实际应用,但不 局限在现有的教材内容之内;在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根据基本知识,基本规律,结合实际应 用,使学生能基本掌握教材基本内容和重点内容,最终实现基本教学内容在实践中的创新应 用。正确认识课程的性质、任务及其研究对象,全面了解课程的体系、结构,对建筑工程质 量检验与安全管理有一个总体的把握。学会理论联系实际,使课内理论知识与试验、科技活

房屋建筑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1

质量标准及评价办法告知书 一、入户门检验 1.检验标准 (1)门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划痕、碰伤; (2)门的割角、拼缝应严密平整; (3)门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嵌应饱满; (4)门制作的允许偏差:门框翘曲允许偏差为3mm,门扇翘曲允许偏差为2mm;门扇的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2mm;门框门扇对角线长度允许偏差为3mm; (5)门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门扇对口缝、门扇与门框立缝宽度为1.5~2.5mm; (6)毛坯房入户门与地面的留缝宽度不应小于3.5cm; (7)门框检查:门框安装是否牢固平整,门框与墙体连接是否密闭严实,门框表面有无异常毛刺、开裂、破损等情况; (8)门扇检查:门扇有无变形、开裂问题;面漆外观是否完好、表面是否平整;有无明显划伤、嗑撞,距离地面是否考虑预留地面装修做法; (9)门锁检查:门锁安装是否牢固,钥匙插拔是否平滑、锁芯转动是否自如,各方向锁舌伸缩是否平稳,锁孔位置是否正常; (10)开启检查:门开闭是否平稳,有无异常阻力及磨损,门锁紧

后是否有晃动; (11)门把手检查:安装是否牢固,旋转时有无异常的阻力,表面有无缺损、变形; (12)密封检查:门扇掩缝是否在2.5㎜以内。 释疑:一般业主关注比较多的问题是门的外观质量问题,轻微的如小刮花、碰伤等,严重的有面板开裂、深长的划痕等,可能是施工过程中对门造成了损坏,小问题的损坏可以通过现场修补和补油漆进行修复,严重的损坏可以将门返厂维修;入户门与地面的留缝宽度不满足要求(小于3.5cm)时可以要求返厂锯短处理;(注:关于返厂维修和锯短处理的确定一般尽量由物业现场说服业主,一般不随便允诺业主,可请地产工程部评判决定)门锁的问题一般会出现在装修使用期间和业主入住使用期间,如发现钥匙可以通用、锁打不开等问题,经过现场确认出现质量问题的可以要求更换。 二、塑钢窗检验标准 (1)塑钢窗成品质量: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 (2)塑钢窗安装的允许偏差: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5mm;窗横框的水平度允许偏差为2mm;窗横框标高允许偏差为5mm;窗竖向偏离中心允许偏差为5mm; (3)塑钢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4)塑钢窗扇的橡胶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设置的排

房屋建筑工程验收标准

建筑工程验收标准 为统一园区所有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标准,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观感质量,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制定本交房标准。 各房屋工程竣工验收除应满足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及合同约定的标准外,还应达到如下标准: 一、建设完成标准 见交房标准。 二、楼地面 1、水泥砂浆(或混凝土)面层的强度达到设计要求。 2、地面方正,误差不超过10㎜;阴阳角线顺直整齐;各功能房间标高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控制在3㎜以内。 3、卫生间:楼地面坡度、坡向合理,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卫生间与相连接(无防水要求)的楼地面之间的高差满足设计要求且不得小于30㎜,高差线应顺直。 4、相邻房间楼地面之间有高差的,其高差线应顺直。 5、面层表面拉毛,要求色泽纹理一致;面层密实,无空鼓、裂纹、起砂及粘结污染,表面整洁。 6、室内洁净无垃圾、无异味。 三、室内墙面、顶棚 1、抹灰层无空鼓、起砂,面层无裂缝、爆灰、污染现象且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2、顶棚、墙面的表面平整度及墙面的立面垂直度允许偏差控制在3㎜以内,达到高级抹灰要求(二次吊顶的空间除外);房间净高满足设计要求,其同一房间内的高低差控制在10㎜以内;同一自然间内房间应方正,其房间长宽两端尺寸偏差应控制在10㎜以内。 3、各阴阳角方正、顺直,无破损、无明显修补现象;各护角、空洞、槽、盒周围的表面平整、界面线条顺直;管道后面的抹灰层表面平整。 4、卫生间面层:水泥砂浆表面拉毛,要求颜色均匀、抹纹一致。 5、除卫生间以外的其他房间,面层为混合砂浆原浆收面(或以图纸设计、售房合同为准),要求表面颜色均匀、无抹纹。外墙、顶棚不得有渗水现象。 四、门窗工程

房建单位工程监理质量评估报告

九江培罗城制衣有限公司宿舍工程(五层)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彭泽县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2016年09月07日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九江培罗城制衣有限公司宿舍楼(五层) 2、地点:彭泽县三支路 3、建设单位:九江培罗城制衣有限公司 4、监理单位: 彭泽县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5、承建单位:彭泽县浪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设计单位:彭泽县设计室 7、勘察单位:九江建筑设计院 8、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5000 平方米,地上5层,地下0层;框架结构,人工挖孔桩基础;结构安全等级二级,为职工宿舍楼,设计使用年限50年。 2、工程质量监理情况 2.1、模板安装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1)要求模板支撑及其支撑体系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及安全规范规定,模板拼缝必须严密,避免漏浆,同时要求模板接头处必须平整,保证砼成型后外观质量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2)复核基础、柱轴柱垂直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对每一施工段的梁、板、柱的截面尺寸、标高、轴线进行复核,确保砼成型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钢筋制作安装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1)督促施工单位加大自检力度,坚持跟班检查钢筋制作、安装质量,保证钢筋的锚固长度、搭接长度、钢筋接头位置等构造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 (2)监理工程师不定期巡查,对钢筋的制作、安装进行严格控制,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经复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同意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对每一施工段柱钢筋电渣压力焊的焊接质量进行全数检查,不合格的和有质量缺陷的一律要求割除重新焊接,并按照规范规定的取样由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送样,实验结果:抗拉强度符合要求,破坏部位为原材,破坏特征为塑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一、总则 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 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全使用。 二、术语 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理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生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第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1、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_secret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测量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本工程的测量必须由测量工程师进行对测量工程的施工管理。标高控制原始点由建设单位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引测报总监理工程 师验证确认后,方可继续使用。 2、测量定位放线所用的经纬仪、水准仪、钢卷尺等等测量仪器及工艺控制质量检测设备在使用期内必须经过鉴定合格,在使用周期内的计量器具必须按计量标准进行计量检测控制。 3、测量基准点要得到严格保护,避免撞击、毁坏。在施工期间,要定期复核基准点是否发生位移。 4、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总标高控制点的引测,必须采用原点闭合测量法来确定,以确保引测精度。 5、所有测量观察点的埋设必须可靠牢固,以免影响测量结果精度。 6、轴线控制点及总标高控制点,必须经监理书面认可方可使用。 7、所有测量结果,应及时汇总,并向有关部门提供验线依据,规划线的复核必须报市级以上规划部门验线确认。 8、测量误差应遵循“平均分配”的原则,轴线和楼层测量放线、标高抄测在确保其误差在允许范围内后进行平均分配,避免误差积累。 二、常用材料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钢筋的品种和质量、焊条、焊剂的牌号、性能以及接头中使用的钢板和型钢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1)检验方法:检查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

冷接冷拔钢筋的机械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2)检验方法:检查出厂质量证明书、试验报告和冷接记录。 钢筋的表面必须清洁。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经除锈后仍留有麻点的钢筋严禁按原规格使用。 (3)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钢筋的规格、形状、尺寸、数量、间距、锚固长度、接头设置及接头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4)检验方法:观察或尺量检查。 钢筋焊接接头、焊接制品的机械性能必须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的专门规定。 (5)检验方法:检查焊接试件试验报告。 2、混凝土所用的水泥、水、骨料、外加剂等必须符合施工规范和有关的规定。 ⑴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混凝土的配合比、原材料计量、搅拌、养护和施工缝处理必须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⑵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施工记录。 评定混凝土强度的试块,必须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取样、制作、养护和试验。 3、砖的品种及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⑴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砂浆品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强度等级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2) 前言 (3) 1 总则 (4) 2 术语 (5) 3 基本规定 (7)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9)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10)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4) 本标准用词说明 (32)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15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7月20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年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结 北京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四川省华西集团总公司 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主要起草人:吴松勤高小旺何星华白生翔徐有邻葛恒岳刘国琦王惠明 朱明德杨南方李子新张鸿勋刘俭 建设部

房屋建筑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毛坯房篇)

房屋建筑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毛坯房篇) 注:本篇是以国家现行验收规范为基础,结合以往交楼经验汇编而成。 一、入户门检验 1.检验标准 (1)门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划痕、碰伤; (2)门的割角、拼缝应严密平整; (3)门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嵌应饱满; (4)门制作的允许偏差:门框翘曲允许偏差为3mm,门扇翘曲允许偏差为2mm;门扇的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2mm;门框门扇对角线长度允许偏差为3mm; (5)门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门扇对口缝、门扇与门框立缝宽度为1.5~2.5mm; (6)毛坯房入户门与地面的留缝宽度不应小于3.5cm; 2.业主疑问及释疑 业主一般会针对入户门的以下方面进行检查: (1)门框检查:门框安装是否牢固平整,门框与墙体连接是否密闭严实,门框表面有无异常毛刺、开裂、破损等情况; (2)门扇检查:门扇有无变形、开裂问题;面漆外观是否完好、表面是否平整;有无明显划伤、嗑撞,距离地面是否考虑预留地面装修做法; (3) 门锁检查:门锁安装是否牢固,钥匙插拔是否平滑、锁芯转动是否自如,各方向锁舌伸缩是否平稳,锁孔位置是否正常; (4) 开启检查:门开闭是否平稳,有无异常阻力及磨损,门锁紧后是否有晃动; (5) 门把手检查:安装是否牢固,旋转时有无异常的阻力,表面有无缺损、变形; (6) 密封检查:门扇掩缝是否在 2.5㎜以内。 释疑:一般业主关注比较多的问题是门的外观质量问题,轻微的如小刮花、碰伤等,严重的有面板开裂、深长的划痕等,可能是施工过程中对门造成了损坏,小问题的损坏可以通过现场修补和补油漆进行修复,严重的损坏可以将门返厂维修;入户门与地面的留缝宽度不满足要求(小于3.5cm)时可以要求返厂锯短处理;(注:关于返厂维修和锯短处理的确定一般尽量由物业现场说服业主,一般不随便允诺业主,可请地产工程部评判决定)门锁的问题一般会出现在装修使用期间和业主入住使用期间,如发现钥匙可以通用、锁打不开等问题,经过现场确认出现质量问题的可以要求更换。 二、铝合金门窗检验 1.检验标准 (1)铝合金门窗成品质量: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 (2)铝合金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允许偏差为 2.5mm;门窗横框的水平度允许偏差为2mm;门窗横框标高允许偏差为5mm;门窗竖向偏离中心允许偏差为5mm; (3)铝合金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4)铝合金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设置的排水孔应通畅; (5)铝合金门窗推拉门窗扇开关应力应不大于100N; (6)铝合金门窗玻璃安装质量:玻璃表面应洁净,不得有腻子、密封胶、涂料等污渍。中空玻璃内外表面应洁净,玻璃中空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蒸气。2.业主疑问及释疑 业主一般会针对铝合金的以下方面进行检查: (1)窗框检查:窗框安装牢固端正;窗框是否有划痕、磕碰、变形等。 (2)型材检查:表面涂层要求颜色和光泽均匀,手感光滑以及是否有划痕、磕碰、变形等。 (3)五金件及开启检查:要求开关自如平稳,推拉自如,轨道件安装牢固,关窗后不漏气。 (4)密封检查:窗扇与窗框、窗扇与玻璃的密封条是否到位、严密,有无破损、断续等问题;窗框与墙体间的密封胶条是否完整、有无脱落、破损、裂缝等问题,有无渗漏现象。 (5)玻璃检查:安装牢固、完整、无裂纹及明显划痕。释疑:业主关注比较多的是门窗玻璃的质量问题,可按以下玻璃的检验标准给予合理解释 每平方米玻璃的表面质量检验标准 项次项目质量要求 1 明显划伤和长度>100mm的轻微划伤不允许

建设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竣工

建设单位工程质量评估 报告竣工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名称:泸县毗卢镇烂庙子村校改建工程 建设单位(章):泸县毗卢镇学校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泸县毗卢镇烂庙子村学校改建工程 2、工程地点:泸县毗卢镇 3、建筑面积:建筑面积500.12平方米 4、建设单位:泸县毗卢镇学校 5、勘察单位:泸县华庭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6、设计单位:泸县华庭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7、施工单位:四川建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监理单位:泸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施工工程完成简况 根据参建各单位合同约定的内容,工程设计、施工等均按要求的项目完成任务,达到合同的质量等级要求,在本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范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由于本工程施工工序复杂,质量要求高,施工单位编制了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工程方案,并严格贯彻执行有效地保证了工程质量和工期。施工技术、质量保证资料、施工管理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检验报告等档案资料齐全有效。 三、监理整改情况 在工程建设的每一分部、分项工程中,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密切配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程的检查,检查中严格地把住了质量关,对需要整改的地方,一经提出便认真整改,整改后进行复查,达到标准要求后,才可以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按照国家的各项标准要求,配合各参建单位完成了本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工序度严格按照监理程序做,保证了工程质量。 四、验收单位组成 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的要求,建设单位组织了竣工工程的验收,参加验收的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及监督站等人员的组成均符合要求。 五、验收整改情况 工程竣工初验收时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监督等单位提出了验收意见,针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施工单位已经全部整改完毕,并由各单位进行了复验通过。 六、工程总体评价 该工程经过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监督等单位共同密切配合,已顺利完工,其工程各项综合指标已全部达到国家验评标准,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并经各方确认。本工程从建筑设计方面较为合理,能够满足使用单位的要求,在施工全过程中监理单位尽职尽责,施工单位精心施工,克服了各种困难,并采用了新技术、新方案、新工艺。实行了科学化的现代管理措施,圆满地完成了施工合同的要求,质量评定为合格。同意竣工验收,提请该工程申报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单位:泸县毗卢镇学校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标准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 1、新版标准规编制提出“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方针。 2、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 验体。 4、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5、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6、抽样检查:按照规定的抽样检查,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 目中,按检验批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7、抽样方案:根据检测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8、观感质量:通过观测和必要的测量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9、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 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10、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1、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测,并应共同确认。 12、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测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对重要的检测项目当(尚)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测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经实践检测的有效的抽样方案。 13、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1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1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16、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17、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18、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9、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所包含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3、地基和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1、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22、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23、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定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不仅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安全使用,更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工程质量标准,力争为社会建造出优质的精品工程。 建筑工程质量重在过程中管理,必须以人为核心,以人为本,积极调动各方积极性与创造性,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不断提高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尽量避免工作上的失误,从而提高工程质量,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结合大庆唐人中心商业综合体工程自身的情况定期的对分部、分项进行质量检查,定期的进行质量分析,积极分析总结出有针对性的纠正预防措施,并认真落实,使施工管理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专业水平。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基础、主体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管理过程中实行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的管理方式,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切实做好质量防范、综合治理、经商讨制定本制度。 一、测量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本工程的测量必须由测量员进行对测量工程的施工管理。标高控制原始点由建设

单位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引测报总监理工程师验证确认后,方可继续使用。 2、测量定位放线所用的经纬仪、水准仪、钢卷尺等等测量仪器及工艺控制质量检测设备在使用期内必须经过鉴定合格,在使用周期内的计量器具必须按计量标准进行计量检测控制。 3、测量基准点要得到严格保护,避免撞击、毁坏。在施工期间,要定期复核基准点是否发生位移。 4、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总标高控制点的引测,必须采用原点闭合测量法来确定,以确保引测精度。 5、所有测量观察点的埋设必须可靠牢固,以免影响测量结果精度。 6、轴线控制点及总标高控制点,必须经监理书面认可方可使用。 7、所有测量结果,应及时汇总,并向有关部门提供验线依据,规划线的复核必须报市级以上规划部门验线确认。 8、测量误差应遵循“平均分配”的原则,轴线和楼层测量放线、标高抄测在确保其误差在允许范围内后进行平均分配,避免误差积累。 二、常用材料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钢筋的品种和质量、焊条、焊剂的牌号、性能以及接头中使用的钢板和型钢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标[2001]157号 颁布日期:20010720 实施日期:20020101 颁布单位:建设部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会: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7月20日联合发布200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01) 1总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1.0.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2术语 2.0.1建筑工程buildingengineering 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0.2建筑工程质量qualityofbuildingengineering 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

建筑工程评估报告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奉贤新校区一期室外运动场工程 工程质量竣工评估报告 (辅助用房) 建设单位: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设计单位:上海轻工业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上海康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章):上海环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评估依据 三、质量保证资料核查情况 四、分部分项工程说明 五、评估结论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奉贤新校区一期室外运动场工程 (辅助用房) 工程质量竣工评估报告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奉贤新校区-期工程室外运动场. 2.建设地点: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奉贤新校区位于上海市奉贤区海湾镇,一期室 外运动场东临奉炮公路,北临奉柘公路,西临学生公寓,南临海工路。 3.建设单位: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4.设计单位: 上海轻工业设计研究院. 5.监理单位: 上海环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6.施工单位: 上海康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建筑面积. 554m2; 8.结构类型: 基础部分: 条形基础;主体部分: 砖混结构二层建筑(新增斜屋面),层高3.3m,建筑总高度8.6m,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屋面防水等级为三级,结构柱、梁、板、雨逢、楼梯砼强度为C25,墙体为M7.5混合砂浆,砌MU10砼砖。本工程设计±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5.600M,室内外高差-0.300M。 二、评估依据 1、国家及上海市有关工程建筑标准强制条文以及法律、法规、政策及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5、《砌体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6、《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9、《建筑给排水系统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0、《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11、《住宅工程防渗漏管理手册》(上海市住宅发展局编)2001.12 12、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及变更修改通知单和技术核定单 13、有关的标准图集及说明

房屋建筑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房屋建筑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房屋建筑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一、入户门检验 1.检验标准 (1)门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划痕、碰伤; (2)门的割角、拼缝应严密平整; (3)门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嵌应饱满; (4)门制作的允许偏差:门框翘曲允许偏差为3mm,门扇翘曲允许偏差为2mm;门扇的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2mm;门框门扇对角线长度允许偏差为3mm; (5)门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门扇对口缝、门扇与门框立缝宽度为1.5~2.5mm; (6)毛坯房入户门与地面的留缝宽度不应小于3.5cm; 2.业主疑问及释疑:业主一般会针对入户门的以下方面进行检查: (1)门框检查:门框安装是否牢固平整,门框与墙体连接是否密闭严实,门框表面有无异常毛刺、开裂、破损等情况; (2)门扇检查:门扇有无变形、开裂问题;面漆外观是否完好、表面是否平整;有无明显划伤、嗑撞,距离地面是否考虑预留地面装修做法; (3) 门锁检查:门锁安装是否牢固,钥匙插拔是否平滑、锁芯转动是否自如,各方向锁舌伸缩是否平稳,锁孔位置是否正常;(4) 开启检查:门开闭是否平稳,有无异常阻力及磨损,门锁紧后

是否有晃动; (5) 门把手检查:安装是否牢固,旋转时有无异常的阻力,表面有无缺损、变形; (6) 密封检查:门扇掩缝是否在 2.5㎜以内。 二、塑钢窗检验: 1、检验标准 (1)成品质量: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 (2)安装的允许偏差: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5mm;门窗横框的水平度允许偏差为2mm;门窗横框标高允许偏差为5mm;门窗竖向偏离中心允许偏差为5mm; (3)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4)窗扇的橡胶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设置的排水孔应通畅; (5)推拉门窗扇开关应力应不大于100N; (6)窗玻璃安装质量:玻璃表面应洁净,不得有腻子、密封胶、涂料等污渍。中空玻璃内外表面应洁净,玻璃中空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蒸气。 2.业主疑问及释疑:业主一般会针对塑钢门窗的以下方面进行检查: (1)窗框检查:窗框安装牢固端正;窗框是否有划痕、磕碰、变

房屋建筑主体分部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pdf

主体分部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房屋建筑) 工程名称: 监理单位: 报告编制: 审核(总监理工程师):注册号 批准(单位技术负责人):注册号

填写说明 一、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在工程验收合格后,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查工程验收工作前提交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经总监理工作审核,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加盖监理单位公章生效。 三、评估的工程如没有所列出的项目时,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例:建筑物总高度36.4米,层数12层,其中地下/层,地上12层。(采用斜线对角划,请勿留空白) 四、实体质量的描述:着重描述施工过程监理如何进行质量控制的情况(含结论) 例:砼工程质量:应按相应的质量验收规范在“配合比的计量、砼的制作、拌和、运输、浇筑、振捣、养护、施工缝的留置”等方面进行过程控制描述。 五、填写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时,因工期的需要,有些质量指标尚未出来,如砼、砂浆试块(因龄期未到)不能进行统计判定,这时可以不进行统计判定,但必须写清楚试块试验、留置(含见证取样送检)的情况,提供参考报告。待齐全后,及时补充完善。 六、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填写内容要求真实,语言简练,字迹清楚。 七、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分部、单位工程)一式三份,建设、监理、质量监督机构各留一份。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建设单位: (三)设计单位: (四)地勘单位: (五)施工单位: (六)建设地点: (七)建设地点周边环境: (八)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下平方米、地上 平方米。 (九)建筑物总高度米;层数层,其中地下层、地上层。 (十)平面尺寸:纵向轴至轴米;横向轴 至轴米。 (十一)主体结构形式:(含砼强度分布情况) 。(十二)本工程墙体材料(含砂浆强度):外墙 ,内墙。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 1、新版标准规范编制提出“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方针。 2、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 验体。 4、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5、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6、抽样检查:按照规定的抽样检查,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 目中,按检验批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7、抽样方案:根据检测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8、观感质量:通过观测和必要的测量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9、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 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10、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1、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测,并应共同确认。 12、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测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对重要的检测 项目当(尚)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测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经实践检测的有效的抽 样方案。 13、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1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1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16、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17、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18、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9、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所包含的分项工 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3、地基和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 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2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 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1、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 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 应予以验收。3、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 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 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22、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 验收。 23、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 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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