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国内信用证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工商银行国内信用证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工商银行国内信用证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工商银行国内信用证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工商银行国内信用证

业务治理方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国内信用证业务健康进展,防范业务风险,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内信用证结算方法》和《信用证会计核算手续》(银发[1997]265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国内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按照申请人的申请开出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的付款承诺。

国内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

第三条国内信用证只限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第四条国内信用证必须以人民币计价。

第五条国内信用证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的信用证结算,开立国内信用证必须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背景。

第六条国内信用证与作为其依据的买卖合同相互独立,银行在处理国内信用证业务时,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

第七条银行作出的付款、议付或履行国内信用证项下其他义务的承诺不受申请人与开证行、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关系的制约。

第八条受益人在任何情形下,不得利用银行之间或申请人与开证行之间的契约关系。

第九条在国内信用证结算中,各有关当事人处理的只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物资。

第十条本方法所称开证申请人是指提出开立信用证申请,并承担支付信用证款项义务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受益人是指有权收取信用证款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一样为买卖合同的卖方。信用证的开证行是指同意开证申请人的申请,开立国内信用证并承担审单付款义务的营业机构。信用证的通知行是指受信用证开证行托付向受益人发出信用证通知书的营业机构。议付

行是指同意议付申请人申请,向受益人办理信用证议付的营业机构。托付收款行是指按照信用证受益人托付,向信用证开证行办理托付收款的营业机构。

第十一条本方法适用于我行所有境内分支机构办理的国内信用证业务。本方法所称“信用证”均指国内信用证。

第二章开证

第十二条开证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我行开立人民币差不多存款账户或一样存款账户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资信良好,具有支付信用证款项的可靠资金来源和能力;

(三)近两年在我行无不良贷款、欠息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第十三条开证行公司业务部门应与开证申请人逐笔或一次性签订《国内信用证开证合同》(见附件2),办理每笔业务时应要求开证申请人提交《国内信用证开证申请书》(见附件3)及《开证申请人承诺书》(见附件4)。需要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应按照我行担保治理规定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四条开证申请人申请开立信用证时,开证行应要求申请人提供以下资料:

(一)开证申请书;

(二)开证申请人承诺书;

(三)有关商品买卖合同,合同中应规定使用国内信用证办理货款结算;

(四)上年度和当期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五)按规定需要提供担保的,提交保证人有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或法人执照复印件,当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抵(质)押物的有关资料(包括权属证明、评估报告等);

(六)开证行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十五条开证行应对开证申请书、开证申请人承诺书,申请人的资信状况、担保情形和企业授信额度进行审查。

第十六条开证申请书、开证申请人承诺书审查要点

(一)开证申请书和承诺书记载的事项应当完整、明确;应当详细列明全部信用证条款及开证申请人承担的履约付款责任。

(二)所列开证条款前后应当吻合,不应将模糊的、可作弹性讲明的或有争议的内容写入申请书。

(三)开证申请人应在开证申请书和承诺书上签章,签章应与预留银行的印鉴相符。申请书所列合同号应与买卖合同号相一致。

(四)所申请开立的信用证必须是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

(五)申请书上应明确指示信用证的开立方式:电开或信开。

(六)开证申请人全称、详细地址及账号。

(七)受益人全称、详细地址和电话、开户行名称及账号;

(八)信用证有效期及有效地点。信用证有效期为受益人向银行提交单据的最迟期限,从开证日起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信用证有效地点为信用证指定的单据提交地点,即议付行或开证行所在地。

(九)交单期。交单期为提交运输单据的信用证所注明的物资装运后必须交单的特定日期(不能晚于信用证有效期)。未规定该期限的,装运日后1 5天为交单期(不含装运日)。

(十)信用证金额。开证申请书上开证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支付货币为人民币。

(十一)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分为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或议付。即期付款是指开证行审单后即向受益人支付信用证款项的付款方式。延期付款信用证的付款期限为物资装运日后或物资收据签发日后(不含装运日和签发日)定期付款,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议付信用证应在此条款中指定受益人的开户行为议付行。

(十二)价格条款。价格条款须与信用证所要求的单据、起运地、目的地、运费由何方承担、保险由何方办理等几个关系相一致。

(十三)运输条款;

1.货运单据要与运输方式相适应。

2.必须注明物资装运地和目的地的具体地点。

3.应写明物资最迟装运日期。未规定此日期的,信用证有效日期视为物资最迟装运日期。

4.注明物资的分批装运和转运。未作规定的,视为承诺物资分批装运和转运。

(十四)物资描述;

物资描述包括物资名称、数量、价格等,其描述应简练、明确,不应以买卖合同为附件。

(十五)单据条款;

单据条款必须注明据以付款或议付的单据,至少包括由国家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运输单据或物资收据。

(十六)其他条款。

第十七条开证行全面审核开证申请书后,如有疑咨询的,应赶忙联系开证申请人更换。

第十八条开证行审查同意开证申请后,应将开证申请审批书、审查报告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报有权人逐笔审批。信用证业务的开证审批权集中于二级分行及以上机构,实行审批人负责制。

第十九条申请人能够提供总行规定的全额低风险担保的,可由一级(直属)分行(包括三峡、苏州分行,下同)转授权经办行直截了当办理,不受单笔审批权限限制。低风险担保由有权办理低风险业务的经办行的信贷部门认定。

第二十条按规定应由申请人缴存保证金的,开证行公司业务部门应按比例运算并填制《应缴保证金通知单》交付会计结算部门,会计结算部门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向申请人足额收取保证金,在国内信用证保证金二级科目下进行核算。公司业务部门在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须将《应缴保证金通知单》(第二联)、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等有关业务档案集中交信贷治理部门存档。

第二十一条开证

(一)开证行会计结算部门在核查开证申请书、承诺书上的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一致,复核有关开证资料和开证条款无误后,办理开证手续。

(二)开立方式。

开立信用证可采纳电开或信开两种方式。

电开信用证由开证行以电子方式并加编密押将信用证的文本发送通知行。开证行打印一式二联电开信用证凭证,第一联加盖“业务公章”交开证申请人,第二联正本加盖“副本章”和“业务公章”由开证行留存。

信开信用证由开证行打印一式四联信开信用证凭证,第一联信用证副本加盖“业务公章”寄通知行留存,第二联正本加盖“信用证专用章”和“经办人名章”寄通知行后交受益人,第三联信用证副本加盖“业务公章”由开证行留存,第四联开证通知加盖“业务公章”交开证申请人留存。

(三)填开信用证。

开证行会计结算部门以开证申请书为依据填开信用证。信用证上应写明信用证编号、开证日期(大写)、大小写金额、付款方式、开证行及通知行名称、地址和行号等必要内容。

信用证正文内必须加注:“本信用证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内信用证结算方法》和申请人的开证申请书开立”。

填开信用证后,应对比申请书对信用证内容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加盖信用证专用章授权签发。

(四)开立信用证后,开证行应向申请人收取开证手续费,并及时将信用证副本送交开证申请人备查。

第二十二条信用证一经开出,不得更换受益人。

第三章修改

第二十三条开证申请人提出修改申请

开证申请人需对已开立信用证内容修改的,应向开证行提交信用证修改申请书和信用证修改承诺书,对涉及信用证条款的合同内容的修改应提供买卖双方同意修改的文件,并由受益人出具同意修改的书面证明(正本),加盖与合同一致的签章。在修改申请书上注明信用证号、信用证金额、合同号、修改内容等供银行审核。

开证申请人应在修改申请书和修改承诺书上加盖预留银行印鉴予以确认。

第二十四条开证行审查信用证修改申请书的内容:

(一)修改申请书所列信用证号、受益人名称等内容必须与开证行留档的原信用证所列相符。

(二)修改后的信用证条款之间相互衔接合理,不得抵触。

(三)修改信用证有效期的,原有效期加展期不得超过6个月。修改付款期限的,原付款期限加展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二十五条对信用证作多次修改的,多次修改内容之间如有矛盾,以最终一次修改为准。

第二十六条信用证修改涉及到增额、展期和付款方式的,应比照新开信用证的审查、审批程序进行。增额修改的,应要求开证申请人按原保证金收取比例增加相应的开证保证金。

第二十七条信用证一经议付或办理托付收款,不得修改。

第二十八条信用证修改书的开立

修改申请书审核无误后,开证行应采纳电开或信开方式开立信用证修改书。开证行发出的信用证修改书中应注明此次修改的次数。填开信用证修改书后,应对比修改申请书对信用证修改书内容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采纳电开方式的,开证行打印一式二联电开信用证修改书凭证,第一联加盖“业务公章”交开证申请人留存,第二联正本加盖“副本章”和“业务公章”由开证行留存。采纳信开方式的,由开证行打印一式四联信开信用证修改书凭证,第一联副本加盖“业务公章”寄通知行留存,第二联正本加盖“信用证专用章”和“经办人名章”寄通知行后交受益人;第三联副本加盖“业务公章”由开证行留存,第四联修改通知加盖“业务公章”交开证申请人留存。信用证修改书开立后,开证行向申请人收取修改手续费。

第二十九条开证行发出信用证修改的通知应通过原信用证通知行办理。

第三十条开证行发出信用证修改书之日起,即受修改内容的制约。

第四章通知

第三十一条通知行收到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书后,会计结算部门应认真核验开证行签章的真伪、密押是否正确等表面真实性,同时对信用证条款进行审查。审查无误的,填制信用证通知书或信用证修改通知书,连同信用证正本或信用证修改书正本交付受益人。

采纳电开信用证方式的,通知行核验开证行密押,审查无误后,填制信用证通知书或信用证修改通知书,并使用一式二联电开信用证凭证或电开信用证修改书凭证还原打印开证行发送的信用证信息或信用证修改书信息,再进行二次索押打印在信用证凭证或信用证修改书凭证上,第一联加盖“业务公章”由通知行留存,第二联正本加盖“信用证专用章”和“经办人名章”连同信用证通知书或信用证修改通知书交受益人。

第三十二条通知行确定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书签章不符的,应在信用证上注明“签章不符”,并及时退开证行。

第三十三条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书密押不符、内容不完整或不清晰的,应及时向开证行查询补正,并要求开证行提供必要的内容。通知行在收到开证行回复后,填制信用证通知书或信用证修改通知书并加盖业务章后,连同信用证正本或信用证修改书正本交付受益人。

第三十四条通知行应在收到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书的次日起三个营业日内作出处理。

第三十五条受益人领取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书时,通知行应要求其在“国内信用证通知/修改通知登记簿”上签收,并收取通知手续费。

第三十六条开证行应于收到通知行查询后的第二个营业日终了前,对查询行作出答复或提供其要求的必要内容。

第五章议付

第三十七条议付是指信用证指定的议付行在单证相符条件下,扣除议付利息和手续费后向受益人给付对价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只审核单据而未付出对价的,不构成议付。

第三十九条议付仅限于延期付款信用证。

第四十条议付行必须是信用证指定的受益人开户行。未被指定议付的银行或指定的议付行不是受益人开户行的,不得办理议付。

第四十一条申请议付的受益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与议付行有长期稳固的结算关系;

(二)符合短期贷款放款条件或能够提供规定的保证金和担保。

第四十二条开证行公司业务部门应与受益人逐笔或一次性签订《国内信用证议付合同》(见附件5),办理每笔业务时应要求受益人逐笔提交《国内信用证议付/托付收款申请书》(见附件6)。决定议付的,应在信用证正本背面记载议付日期、业务编号、增额、议付金额、信用证余额、议付行名称等,并加盖业务公章。

第四十三条信用证议付行和信用证通知行不是同一个机构的,议付行应向通知行确认信用证条款和所有修改记录,通知行应主动配合议付行办理确认手续。

第四十四条受益人申请议付时,应在议付信用证交单期或有效期内,填制信用证议付/托付收款申请书和议付凭证,并向议付行提示单据、信用证正本、信用证修改书正本及信用证通知书、信用证修改书通知书要求议付。

第四十五条议付行应按照“单证一致、单单一致”的原则审查信用证规定的单据,确定单据表面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

第四十六条议付行应在受益人提交议付申请有关资料后5个营业日内将意见回复申请人。

第四十七条议付行审核受益人提示的单据发觉单据不符时,可洽受益人修改相符后,办理议付;经洽受益人修改不符,拒绝议付的,应及时作出书面拒绝议付通知,注明拒绝议付理由,通知受益人。

第四十八条实付议付金额按议付金额扣除议付日到开证行承诺付款到期日前一日的利息运算。议付利率比照当期最新贴现利率执行。议付行应及时将资金划入议付申请人指定的账户。

第四十九条议付行议付信用证,应向议付申请人收取议付手续费,并及时将单据寄开证行索偿资金。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索偿金额不得超过单据金额。

第五十条议付行议付信用证后,对受益人具有追索权。到期未获开证行付款或付款不足的,议付行能够从受益人账户直截了当收取议付款项或不足部分,收取后仍不足的部分转逾期处理。

第五十一条办理议付后,应在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内扣减客户相应授信额度。收到开证行到期付款确认书后,应复原相应额度。

第六章付款

第五十二条受益人办理托付收款时,应在交单期或信用证有效期内填制信用证议付/托付收款申请书和托付收款凭证,连同单据和信用证正本、信用证修改书正本提交开户行。

第五十三条受益人开户行收到有关凭证和单证并审查齐全后,应及时向开证行办理交单和托付收款手续。如有不符,应及时洽受益人进行修改,修改后仍有不符的,可在信用证议付/托付收款申请书上列明。

第五十四条开证行应在收到交单行(即议付行或托付收款行)寄交的上述资料后的次日起五个营业日内,按照“单证一致、单单一致”的原则审核单据。决定付款的,作如下处理:

(一)对即期付款信用证,开证行应赶忙付款给交单行。对延期付款信用证,开证行应向交单行发出到期付款确认书,并于到期日将款项支付给交单行。

(二)付款时,开证行应从开证申请人保证金账户中支付,不足部分从其结算账户中支付。申请人缴存的保证金和其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的,由开证行垫付,并将垫付款项转入有关垫款科目,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利息。对申请人提供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索偿。

(三)开证行付款或发出到期付款确认书后,应在信用证正本背面记明付款日期、业务编号、增额、付款金额、信用证余额、开证行名称,并加盖业务公章,连同信用证来单通知书和有关单据交开证申请人签收。

第五十五条开证行付款后,对议付行和受益人不具有追索权。

第五十六条开证行审核单据发觉不符的,应在收到单据的次日起五个营业日内,将不符点一次性全部通知交单行,该通知应注明“单据代为保管,

听候处理意见。若申请人同意付款,我行赶忙付款,不再通知”的文句,并妥善保管全套单据。同时应在信用证来单通知书上列明不符点并通知开证申请人。开证申请人同意付款的,应在来单通知书上签章确认付款后退开证行,开证行凭此办理付款或发出到期付款确认书;开证申请人不同意付款的,开证行应将信用证正本、信用证修改书正本、单据等全套资料退交单行,并由其转交受益人。

第五十七条交单行认为开证行所提不符点成立的,应及时将不符点通知受益人,请其联系开证申请人,并督促其及时出具对单据不符点的书面处理意见。

第五十八条交单行对开证行所提不符点存有异议的,应通知受益人并与开证行进行交涉。除催收款项外,还应向其索要赔偿金,赔偿金额每天按单据金额万分之五运算。开证行与议付行的单据纠纷应按照《中国工商银行内部经济纠纷处理方法》(工银发[1999]47号)执行。

第五十九条开证申请人收到信用证来单通知书及单据后发觉单证不符的,可与开证行、受益人协商解决,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开证行应主动采取有效措施,爱护正当权益。

第七章注销

第六十条信用证的受益人未在信用证有效期内提交单据信用证的,开证行可在信用证逾期1个月后注销信用证。

第六十一条信用证未逾有效期的,经信用证各当事人协商同意,且开证

行确己收回全套信用证正本的,该信用证也可注销。

第六十二条开证申请人提出注销信用证的,开证行应联系通知行征得受益人同意。通知行应收回全套正本信用证(包括修改和有关附件),并按开证行指示退回。

第六十三条受益人提出注销信用证的,应提交书面托付书及全套正本信用证,通知行在征得开证行同意后,方予办理。

第六十四条信用证注销后,开证行应在全套信用证正本上加盖作废标志,并入专档治理。

第六十五条信用证注销后,开证行应解除开证申请人担保、复原其授信额度,并退还保证金。

第六十六条信用证发生业务纠纷未了的,保证金不得退还,授信额度不得复原。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六十七条办理信用证结算业务除应按邮电部门规定的标准向当事人收取邮寄费外,还按以下标准收取手续费。

开证手续费:按开证金额的0.05%-0.15%收取,最少不低于100元;

修改手续费:按每笔100元收取,增额修改的,对增额部分按开证手续费标准收取,最少不低于100元,不另收取修改手续费;

通知手续费:按每笔50元收取;

修改通知手续费:按每笔50元收取;

议付手续费:按议付单据金额的0.1%收取。

第九章单据的审核

第六十八条议付行、开证行办理信用证议付和付款时,应按照“单证一致、单单一致”的原则审核信用证的单据。

第六十九条审核单据时,应仅以信用证和单据为依据,认真审核信用证规定的一切单据,以确定其表面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合。单据与信用证条款不符的,开证行免于履行付款承诺。

第七十条单据之间不一致的,视为单据表面与信用证条款不符。己作过修改的信用证,若提交的单据没有体现修改的内容,视同单证不符。

第七十一条银行不审核信用证没有规定的单据。银行收到此类单据,应退还交单人或将其照转,并对此不负责任。信用证含有某些条件而未列明必须提交的单据,视为未列明此条件。

第七十二条信用证要求提交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和商业发票以外的单据时,应对单据的出单人及其内容作出明确规定。未作此规定的,只要所提交的单据内容与其他规定单据不矛盾,银行可予同意。

第七十三条信用证要求多份单据的,所提交的单据中至少应有一份正本。除信用证另有规定外,单据(商业发票除外)通过电脑处理或复写等方法制作,只要单据注明为正本,银行也将同意其作为正本。

第七十四条所有单据的出单日期均不得迟于信用证的有效期或交单期。信用证付款期限应符合信用证规定。托付收款凭证填写的付款人名称应为开证行,收款人名称应为受益人或议付行,记载的金额应符合信用证规定。寄单通知书所列内容应与随附单据相符。

如为议付信用证,单据应为指定议付行提交。非指定议付行议付交单的,开证行作退单处理。

第七十五条商业发票的审核要点

(一)商业发票必须是国家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必须为原始正本。商业发票应由受益人出具,其抬头应为开证申请人。

(二)发票中的物资描述必须与信用证规定的一致,其他一切单据则可使用物资统称,但不得与信用证规定的物资描述有抵触。

(三)除信用证另有规定外,发票金额不得超过信用证所承诺的金额。

第七十六条运输单据的审核要点

(一)公路、铁路、内河、空运或海洋运输单据。

1.信用证要求公路、铁路、内河、空运或海洋运输单据的,单据类型应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2.单据表面应有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的签章。

3.单据盖有收妥印章的,盖章日期即视为装运日期;未盖此章的,则单据出具日期即视为装运日期。

4.运输单据必须注明信用证规定的装运地和目的地。

5.信用证禁止转运的,只要运输全过程包括在同一运输单据中,银行可予同意注明将转运或可能发生转运的运输单据。

6.在公路、铁路、内河或海洋运输方式中,不论运输单据是否注明为正本,银行将提交的运输单据视为全套正本予以同意;在空运方式中,不论信用证如何规定,银行只同意开给发货人的正本空运单据。

(二)邮政收据。

邮政收据表面应有信用证所规定的承运人盖章,盖章日期或其他加注日期视为装运日期。

(三)信用证规定仅提交物资收据作为运输单据时,该单据的出具日期即视为物资装运日期。

第七十七条保险单据的审核要点

(一)保险单据必须由保险公司或其代理人出具并签章。

(二)除信用证另有规定外,保险单据必须提交正本。

(三)除保险单据表明保险责任最迟于装运日起生效外,该单据的签发日期不得晚于运输单据注明的装运日期。

(四)除信用证另有规定外,保险单据的投保金额不得低于发票上的物资金额。

(五)信用证应规定所需投保险种类不及必要的附加险,无此规定的,保险单据应表明己投保差不多险。

除信用证另有规定外,银行同意标注有免赔率或免赔额约束的保险单据。

第十章开证保证金、担保规定

第七十八条对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客户,各行可免收保证金、免除担保办理开证业务。对不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客户,须按照规定落实相应的保证金、担保后方可办理业务。

第七十九条开证保证金、担保规定

(一)对不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客户,即期信用证保证金比例由各一级(直属)分行按照客户资信情形自行决定,保证金差额部分的担保按以下原则把握:

1.A+级(含)以上客户经一级(直属)分行审批可免予担保;

2.A级(含)以下客户须落实合法、有效、可靠的担保。

(二)对不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客户,延期付款信用证保证金比例按以下原则把握:

1.信用等级在AA-级(含)以上的客户,由各一级(直属)分行按照客户资信情形自行决定;

2.A+级客户须收取不低于10%的保证金;

3.A级客户须收取不低于20%的保证金;

4.A-级客户须收取不低于30%的保证金;

5.BBB+、BBB、BBB-级客户须收取不低于50%的保证金。

对延期付款信用证保证金差额部分的担保按以下原则把握:

1.AA-级(含)以上客户经一级(直属)分行审批可免予担保;

2.A+级(含)以下客户须落实合法、有效、可靠的担保。

第八十条开证申请人能够提供全额符合总行规定的低风险担保的,不受上述保证金要求的限制。

第八十一条对BB级(含)以下客户,不得办理信用证业务(提供全额符合总行规定的低风险担保的除外)。

第八十二条对经常办理信用证业务的申请人,可按照需要核定其在一定期限内的最高开证限额,并办理最高额担保。在限额内办理信用证开证可不再逐笔办理担保,保证金可按规定比例一次性收取,也可逐笔收取。

第八十三条开证行会计结算部门应按规定设置国内信用证保证金二级科目,并在该专户下按开证申请书逐笔分户核算,并办理收取申请人保证金的有关手续。对在最高开证限额内一次性缴存保证金的,能够按户设置一个账户。

第八十四条保证金专户应实行封闭治理,严禁发生保证金专户与开证申请人结算户串用、各子账户之间相互挪用、同一开证申请人的保证金子账户之间相互混用等行为;不得提早支取保证金。

第八十五条保证金实行集中治理制度

(一)保证金治理实行集中治理机构与开证行相分离的模式。开证行收取保证金后,应在收到保证金后的第二个营业日终了前将保证金全额移存保证金集中治理机构。保证金集中治理机构不得办理开证业务。

(二)各一级(直属)分行可按照具体情形确定保证金集中治理机构与开证行相分离的适当方式,保证金集中治理机构既能够是二级分行会计核算中心,也但是二级分行指定的一家治理规范的通汇机构。

(三)开证行在向二级分行会计核算中心或指定的通汇机构划转保证金时,应同时提供对应的审批意见书、开证协议及保证金进账单。

(四)保证金移存、保证金及利息转回等资金往来,一律通过辖内往来的方式进行划转,不得交由客户办理。

(五)保证金集中治理机构应按开证行分不设置台账,缴存保证金集中治理机构的保证金仍作为开证行存款指标进行考核。

第十一章授权、授信及日常治理

第八十六条国内信用证业务纳入客户统一授信治理。

第八十七条信用证业务实行授权治理。总行每年按照各一级(直属)分行经营治理水平、风险操纵能力、市场需求等情形核定信用证业务经营治理权限。

第八十八条总行对信用证业务实行总量操纵,并分不核定一级(直属)分行信用证开证总量。各一级(直属)分行相应核定辖内分支机构的开证总量。各分支机构应在上级行核定的开证总量内办理信用证业务,未经批准不得突破。

第八十九条打算财务部门负责对信用证业务进行总量操纵,严禁超规模经营。

第九十条信贷治理部门负责审查客户资信情形,担保情形;对信用证业务制度执行情形进行监测和检查;保管信用证业务档案。

第九十一条公司业务部门负责信用证业务营销、开证、议付前的调查,并按照总行贷后治理有关规定,对开证申请人开证后的下列情形进行跟踪检查:

(一)开证申请人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否正常;

(二)担保人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否正常,抵押、质押物价值是否发生变化。

开证申请人、担保人发生的重大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或抵押、质押物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化的,开证行要迅速作出反应,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化解风险。

第九十二条发生信用证垫款后,开证行或议付行应将其纳入不良贷款考核范畴,全面制定清收打算,认真落实清收责任。

第九十三条开证行、议付行加大对垫款的清收,及时处置抵(质)押物,或向开证申请人和保证人进行追索。关于经协商仍无法收回垫款的,法律部门应及时提起诉讼。

第九十四条信贷治理部门要加大对信用证的档案治理工作,逐笔建立档案,做好资料收集工作。

第九十五条会计结算部门应及时、准确进行有关账务处理,信用证、信用证修改书应作为重要空白凭证进行治理。

第九十六条内控合规部门负责对信用证业务实施不定期专项检查。

第十二章责任追究

第九十七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严格按照《中国工商银行稽核处罚暂行规定》(工银发[2000]37号)的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一)对不符合条件的开证、议付申请人办理开证和议付的。

1.为不符合本方法第十二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开证、议付申请人办理开证和议付的;

2.对商品交易真实性、合法性审查不严,为无商品交易的开证申请人办理开证的,或在没有真实商品交易背景的情形下,为同一开证申请人循环滚动开证的;

3.对担保审查不严,导致保证人或抵(质)押物情形严峻不实的。

(二)不严格执行保证金治理制度的。

1.人为抬高开证申请人信用等级,有意降低保证金收取比例的;

2.未按规定开立保证金专户,对保证金专户未实行封闭、集中治理,挪用、串用或提早支取保证金的。

(三)越权或变相越权审批以及超过对信用证的分项授信额度和上级行核定的开证总量的。

(四)跟踪检查和监督不力及弄虚作假的。

1.跟踪检查不力;

2.档案治理纷乱的;

3.对开证申请人、担保人一辈子产经营和财产状况发生重大变化以及抵(质)押物的价值发生变化未及时报告且未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而导致垫款发生的;

4.对垫款及担保追偿不力导致丧失诉讼时效的;

5.发放贷款置换信用证垫款的。

(五)违反会计操作规程,乱用科目、有意瞒报、篡改经营数据,以躲避监督的。

(六)不及时进行会计处理的。

(七)其他违规行为导致信用证垫款发生的。

第九十八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机构,总行将视情节予以警告、限期整改、调减信用证开证总量指标、上收开证审批权限、暂停信用证业务等处罚:

(一)有第九十六条所列违规行为之一的。

(二)垫款金额较大或垫付率超过总行规定的风险预警线或操纵线的。

(三)违反印、押、证治理规定,在限定的整改期限内未予整改的。

(四)违规开证、议付造成重大风险,以及利用信用证进行经济犯罪的。

(五)空白信用证凭证、信用证业务专用章发生丢失或被盗等重大结算事故的。

第十三章附则

第九十九条本方法自2006年5月8日起执行,《中国工商银行国内信用证业务治理方法(试行)》(工银发[2003]100号)同时废止。

附件: 1.中国工商银行国内信用证业务核算操作规程

2.国内信用证开证合同

3.国内信用证开证申请书

4.开证申请人承诺书

5.国内信用证议付合同

6.国内信用证议付/托付收款申请书

附件1:

中国工商银行国内信用证

业务核算操作规程

一、开证行开立信用证的处理手续

(一)受理申请及审核。

申请人向其开户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应填制一式三联开证申请书,并在开证申请书背面开证申请人承诺书上签章,连同有关购销合同交其开户行。申请书第一联受理回单,申请人留存;第二联开证依据,会计结算部门留存;第三联开证存查,信贷治理部门留存。开证行收到后,在第一联开证申请书加盖业务公章交申请人,并审查以下内容:

1.申请书记载的事项是否符合要求;

2.申请人是否签章,签章是否与其预留银行的签章相符;

3.各条款之间是否矛盾;

4.申请书记载的有关条款是否与购销合同一致。

审核无误后,同意开证的,应按照申请人的资信情形,确定向其收取保证金的比例,或同时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担保。

申请人向银行缴存保证金时,应提交支票和二联进账单,支票作借方凭证,第一联进账单作回单加盖转讫章交申请人,第二联进账单作贷方凭证。使用“2100同城网内一借一贷”交易进行账务处理。

会计分录:

借:往来账户(参加轧账)

贷:保证金科目(参加轧账)

保证金上划集中治理行时,会计分录:

借:有关科目

贷:4100待清算辖内往来

保证金集中治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款项,作会计分录:

借:4100待清算辖内往来

贷:2310保证金存款

要求申请人提供抵押、质押或保函的,登记表外科目登记簿,收入代保管有价值品,有关单证专夹保管。使用“2301表外单笔收”交易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

借:备查登记业务余额(批量入账)

贷:代保管有价值品(参加轧账)

(二)开证。

开证行按照第二联开证申请书和《国内信用证结算方法》的规定开立信用证。

采纳信开信用证的,由开证行打印一式四联信开信用证凭证,索押并审核无误后,第一联信用证副本加盖“业务公章”和“经办人名章”寄通知行留存,第二联正本加盖“信用证专用章”和“经办人名章”寄通知行后交受益人;第三联信用证副本加盖“业务公章”由开证行留存,第四联开证通知加盖“业务公章”交开证申请人留存。采纳电开信用证的,由开证行以电子方式并索押将信用证的文本信息发送通知行。开证行打印一式二联电开信用证凭证,第一联加盖“业务公章”交开证申请人,第二联正本加盖“副本章”和“业务公章”由开证行留存。

开证行开立信开或电开信用证后,按照信开信用证凭证第三联或电开信用证凭证第二联进行表外核算,使用“2301表外单笔收”交易进行账务处理。

会计分录:

借:8200空白重要凭证

贷:800099备查登记业务余额

借:6140开出信用证应收款

贷:6240开出信用证应对款

并按规定向申请人收取开证手续费及邮电费。

会计分录:

借:有关科目

贷:511001人民币结算业务收入

二、信用证修改的处理手续

(一)受理信用证修改申请及审核

申请人向其开证行申请修改信用证的,应填制一式三联信用证修改申请书,并在申请书背面信用证修改申请人承诺书上签章,连同受益人同意修改的书面证明提交开证行。第一联受理回单,申请人留存;第二联修改依据,会计部门留存,第三联修改存查,信贷部门留存。

开证行受理修改申请的,应审查申请书修改的条款是否明确,是否符合《国内信用证结算方法》的规定,是否与信用证其他条款相抵触,是否为增额或减额修改等项内容。

对增额修改追加担保的,比照本节一、(一)中有关提供担保的方法处理。对减额的修改,开证行可按照申请人的资信情形,减少相应的保证金。

(二)开立信用证修改书

开证行按照第二联信用证修改申请书和《国内信用证结算方法》的规定开立信用证修改书。

采纳信开信用证修改书的。由开证行打印一式四联信开信用证修改书凭证,索押并审核无误后,第一联副本加盖“业务公章”和“经办人名章”寄通知行留存,第二联正本加盖“信用证专用章”和“经办人名章”寄通知行后交受益人;第三联副本加盖“业务公章”由开证行留存,第四联修改通知加盖“业务公章”交开证申请人留存。采纳电开信用证修改书的,由开证行以电子方式并索押将信用证的修改信息发送通知行,开证行打印一式二联电开信用证修改书凭证,第一联加盖“业务公章”交开证申请人留存,第二联正本加盖“副本章”和“业务公章”由开证行留存。

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商业模式分析

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商业模式分析一、战略目标 1、中国工商银行六年战略转型的主要成就 2006~2011年是中国工商银行十年战略转型大步推进的阶段。过去六年,本行积极把握国内经济发展模式转型的历史机遇,努力克服了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坚定不移推进结构调整和发展模式转变,战略转型成效突出: 其一,坚持走资本集约型发展道路,较好地平衡了业务发展和资本约束之间的关系,在同业中率先探索出了一条较低资本耗费的发展道路;其二,较好地处理了“向哪里转”的问题,在合理控制信贷等高资本消耗业务规模扩张的同时,不断加大对新兴业务、中间业务领域的投入和发展力度,构筑起新的业务发展架构,确立起在重大潜力业务领域的显著优势;其三,转型激发了全行发展活力,经营效率显著提升;其四,结构调整取得实效,形成了可持续的业务、资产、负债和收益结构;其五,深入推进区域发展战略,重点竞争区域分支行经营业绩与市场竞争力有所提升;其六,体制机制改革较快推进,全行管理体系建设再上台阶;其七,综合化、国际化战略顺利推进,逐步形成了支撑工商银行未来发展的跨境、跨市场业务平台。 2、中国工商银行新三年规划的战略框架 今后一段时期,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和复杂特征,本行将更加坚定地推进经营转型,着力实现发展方式的根本性变革,以更好把握机遇和应对挑战。未来三年,本行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深入贯彻“调整结构、创新驱动、优化格局、深化改革、提升服务、完善治理、人才兴行、文化引领”三十二字战略方针,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全行健康可持续发展,朝着实现“最具盈利能力、最优秀、最受尊重银行”的愿景目标迈出更大步伐。本行将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坚持走资本集约型的发展道路,依托经营结构优化调整和业务与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确保经营业绩稳健可持续增长。 二、目标客户 向438万公司客户和3.93亿个人客户提供广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三、产品、服务 1、个人金融服务例如:留学贷款等 2、企业金融服务例如:全球现金管理等 3、电子银行服务例如:手机银行等 4、银行卡服务例如:牡丹运通卡等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存款业务介绍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存款业务包括:活期存款、整存整取、活期“一本通”、定期“一本通”、人民币零存整取存款、人民币整存零取存款、人民币存本取息存款、人民币定活两便储蓄存款、教育储蓄、定活通、个人通知存款、小额账户销户、挂失及密码 一、活期存款.............................................................................................................................. - 2 - 服务简介...................................................................................................................... - 3 - 服务特色...................................................................................................................... - 3 - 存款利率...................................................................................................................... - 3 - 二、整存整取.............................................................................................................................. - 3 - 服务简介...................................................................................................................... - 3 - 服务特色...................................................................................................................... - 3 - 起点金额与存期.......................................................................................................... - 4 - 存款利率...................................................................................................................... - 4 - 三、活期一本通.......................................................................................................................... - 4 - 服务简介...................................................................................................................... - 4 - 功能特点...................................................................................................................... - 4 - 四、定期一本通.......................................................................................................................... - 4 - 服务简介...................................................................................................................... - 4 - 功能特点...................................................................................................................... - 5 - 五、人民币零存整取定期存款.................................................................................................. - 5 - 服务简介...................................................................................................................... - 5 - 起点金额与存期.......................................................................................................... - 5 - 服务特色...................................................................................................................... - 5 - 六、人民币整存零取定期存款.................................................................................................. - 5 - 服务简介...................................................................................................................... - 5 - 起点金额与存期.......................................................................................................... - 5 - 服务特色...................................................................................................................... - 5 - 存款利率...................................................................................................................... - 5 - 七、人民币存本取息定期存款.................................................................................................. - 6 - 服务简介...................................................................................................................... - 6 - 起点金额与存期.......................................................................................................... - 6 - 存款利率...................................................................................................................... - 6 - 服务特色...................................................................................................................... - 6 - 八、人民币定活两便存款.......................................................................................................... - 6 - 服务简介...................................................................................................................... - 6 - 服务特色...................................................................................................................... - 6 - 存款利率...................................................................................................................... - 7 - 九、人民币教育储蓄.................................................................................................................. - 7 -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字号:大中小] 2003-12-09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城镇居民购买自用普通住房,规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 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贷款担保可分别采取抵押、质押、保证的方式,也可以同时并用以上三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 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第三条借贷双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房改政策和银行的有关规章制度,并在平等协商的 基础上签订借款合同。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工商银行各分支机构办理的个人住房 贷款。第二章借款人条件第五条借款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第六条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 身份;(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三)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四)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符合规定条件、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五)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六) 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贷款人或其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价值;(七)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 部分的30%作为购房首期付款;(八)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三章贷款程序 第七条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填写《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审批表》,并向贷款人提交下列 资料:(一)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二)贷款人认可部门出具的借款人经济收入或偿债能力证明;(三)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 议或其他批准文件;(四)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 (五)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证明和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以储蓄存款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银行存款凭证;(七)以住房公积金作为自筹资 金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批准动用公积金存款的证明;(八)贷款人要求提供的 其他文件或资料。第八条贷款人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后,应当按规定进 行审查,并在3周内向借款人作出答复。第九条贷款人同意贷款的,应当根据《贷款 通则》的规定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按照《中国工商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签订担保合同后,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第十条对于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 在借款申请批准后,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由贷款人以转账方式将资金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第四章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第十一条贷款人发放贷款的 数额,不得高于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的拟购买住房的价值或实际购房费用的70%(以较低额为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数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 2 倍。第十二条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第十三条用信贷资金发放的个人住 房贷款利率按法定贷款利率(不含浮动)减档执行,即,贷款期限为1年期以下(含1年)的,执行半年以下(含半年)法定贷款利率;期限为1至3年(含3年)的,执行6个月至1年期(含1 年)法定贷款利率;期限为3至5年(含5年)的,执行1至3年期(含3年)法定贷款利率;期限为5至10年(含10年)的,执行3至5年(含5年)法定贷款利率;期限为10年以上的,在3至5年(含5年)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5%。第十四条用住房公积金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在3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基础上加点执行。贷

工行简介

中国工商银行介绍 一.中国工商银行概况 中国工商银行是中国最大的商业银行,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世界五百强企业之一,上市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实行统一法人授权经营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体制。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是全行的经营管理中心、资金调度中心和领导指挥中心,拥有全行的法人财产权,对全行经营的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负责,在授权和授信管理的基础上,实行“下管一级、监控两级”的分支机构管理模式,达到稳健经营,防范风险,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中国工商银行经营范围包括: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和消费信贷,居民储蓄,各类结算,发行和代理发行有价证券,代理其他银行委托的各种业务,办理外汇存款、贷款、汇款,进出口贸易和非贸易结算,外币及外币票据兑换,外汇担保和见证,境外外汇借款,外币票据贴现,发行和代理发行外币有价证券,代办即期和远期外汇买卖,征信调查和咨询服务,办理买方信贷,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转贷,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 中国工商银行于1984年成立,全面承担起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办理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担当起积聚社会财富、支援国家建设的重任。 2005年,中国工商银行完成了股份制改造,正式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2006年,工商银行成功在上海、香港两地同步发行上市。公开发行上市后,工商银行共有A股250,962,348,064股,H股83,056,501,962股,总股本334,018,850,026股。 工商银行在中国拥有领先的市场地位、优质的客户基础、多元的业务结构、强劲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以及卓越的品牌价值。工商银行正以建设国际一流现代金融企业为目标,不断发展进步,以真诚的服务与专业的能力帮助全球客户管理资产、创造财富。 2009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宏观经济金融形势,积极稳妥应对,持续推进经营转型,加快业务创新,优化收益结构,严格成本控制,有效降低了全球金融危机及中国经济增长放缓对经营管理带来的负面影响,成功化危为机,获得了历史性的发展,实现了良好的盈利增长,显著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 中国工商银行的经营业绩为世界金融界所瞩目。多次被《欧洲货币》、《银行家》、《环球金融》、《亚洲货币》和《金融亚洲》杂志评选为“中国最佳银行”、“中国最佳本地银行”、“中国最佳内地商业银行”,并连续被国内媒体评为“中国最受尊敬企业”。 二.业务概况 截至2010年末,工商银行拥有386,723名员工,通过16,232家境内机构、162家境外机构和遍布全球的逾1,504家代理行以及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和自助银行等分销渠道,向361万公司客户和2.16亿个人客户提供广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基本形成了以商业银行为主体,跨市场、国际化的经营格局,并在绝大多数商业银行业务领域保持国内市场领先地位。 截至2010年末,工商银行总资产117,850.53亿元,增长20.8%;总负债111,061.19亿元,增长21.4%;总市值2,690亿美元,居全球上市银行之首。在拨备覆盖率大幅提高至164.41%的情况下实现净利润 1,293.50亿元,比上年增加181.99亿元,增长16.4%,蝉联全球最盈利银行;每股收益0.39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0.14%,分别较上年增长18.2%和提高0.75个百分点,均创历史新高;成本收入比为32.87%,保持在合理水平;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连续第十个年头保持双下降,不良率降至1.54%;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36%和9.90%,在业务快速发展过程中仍保持了较好的资本充足水平。当年营业收入3,094.54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非利息收入636.33亿元,增长36.2%;营业支出1,434.60亿元,下降13.7%;所得税费用378.98亿元,增长11.0%。 工商银行积极推进国际化战略,2009年国际市场布局取得新突破,收购了加拿大东亚银行70%的股权,对泰国ACL银行的自愿要约收购正在有序进行,合并诚兴银行和澳门分行成立工银澳门,河内分行开业,获得阿布扎比分行、马来西亚子银行经营牌照。截至年末,已在全球20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23家营业性机构,分支机构总数达到162家,全球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各境外机构在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加快业务创新和本土化经营,保持了健康快速发展态势,不仅全部实现盈利,而且整体盈利水平有了较大提升。 根据人民银行数据,截至2010年末,工商银行公司类贷款和公司存款余额均列同业首位,市场份额

中国工商银行是中国五大银行之首.精讲

中国工商银行是中国五大银行之首,世界五百强企业之一,拥有中国最大的客户群,是中国最大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是中国最大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基本任务是依据国家的法律和法规,通过国内外开展融资活动筹集社会资金,加强信贷资金管理,支持企业生产和技术改造,为我国经济建设服务。该行是在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同时,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离出的专业银行。中国内地规模最大的银行。《金融时报》列出中国工商银行全球企业500大排行榜第9位。《欧洲货币》和英国的《银行家》杂志以所有权益排序,工商银行列为全球1,000家大银行第6位。 工商银行是中国最大公司银行,截至2010年末,拥有412万公司客户。 公司业务优势 中国银行的业务范围涵盖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和航空租赁,旗下有中银香港、中银国际、中银保险等控股金融机构,在全球范围内为个人和公司客户提供金融服务。中国银行作为中国国际化和多元化程度最高的银行,在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台湾及37个国家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主要经营商业银行业务,包括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和金融市场业务等多项业务。2013年7月,英国《银行家》(The Banker)杂志公布了2013年“全球1000家大银行”排名,位居第9位,与2012年排名一致。 以商业银行为核心、多元化服务、海内外一体化发展的大型跨国银行 跨境业务优势货币兑换境外支付等优势 中国农业银行 面向三农,服务城乡 农业信贷,个人薪资保障贷款贷款业务优势 中国建设银行 个人住房保障性贷款 欧元清算和汇款业务:分行依托强大的系统网络,提供专业高效的欧元清算服务 国家基本建设预算拨款和企业自筹资金拨付,监督资金合理使用,对施工企业发放短期贷款,办理基本业务结算业务的职责 管理建设资金 住房建设类贷款,施工企业贷款优势 交通银行 综合性优势 是第一家在境外上市的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 底下控股的银行机构多 为首家在台湾设立机构的大陆银行 业务发展均衡,综合指数高 兴业银行 短期周转贷款,个体户经营贷款 贷款门槛较低便利 1、申请简便,审批快捷简化贷款申请手续,申请资料齐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助客户把握商机。 2、一次授信,循环使用单次授信期限可达10年,授信期限内,额度循

中国工商银行各部门职能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部门主要职能 1 办公室组织总行办公,负责综合协调、公文处理、督办查办、保密档案、分行行长会议与其她重要文件的起草、宣传联络、来信来访以及总行本部行政、财务管理。 2 财务会计部主要负责制订全行财务与会计基本政策,年度综合经营计划、财务计划与中间业务计划,编制财务报告,负责全行财务管理与境内外分行经营绩效考评工作。 3 资产负债管理部负责对全行资产、负债、资本的总量与结构进行计划、控制与调节,以实现全行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负责管理全行的市场风险,全行本、外币流动性管理,全行证券业务与票据融资业务管理以及资金业务的授权。 4 管理信息部负责全行经营管理信息收集、加工、处理与发布。制定与完善全行信息披露与报告制度,负责全行性数据信息的披露与统一管理;负责全行性信息处理平台与数据仓库的规划、建设、推广与应用;负责对国际金融组织、国际评级机构、国际权威财经媒体的市场营销、关系维护与评级评优及排名工作。 5 投资银行部负责全行投资银行业务的规划协调与经营管理,承办或牵头承办投资银行业务,策划与实施我行股份制改造与资本运作方案。 6 金融市场部负责根据全行资产负债管理目标、政策与综合经营计划,综合运用资金、债券、利率、汇率等市场工

具,在国内外金融市场上进行本外币资金的投、融资运作与交易管理。 7 机构业务部主要负责全行机构类客户的市场营销、管理与指导工作,目标客户包括各类金融机构、政府机构、军队系统、中介机构以及其她非法人性质的机构。 8 个人金融业务部负责全行个人金融业务的统一营销管理,包括本外币储蓄业务、个人中间代理业务、个人理财业务、消费信贷业务的客户需求挖掘、市场调研规划、客户关系管理、客户服务以及市场推广。 9 资产托管部主管全行资产托管业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委托类资产托管与QFII资产托管。负责制定我行资产托管业务的规章制度与办法,进行资产托管业务品种的开发研究与资产托管业务市场开拓,安全保管受托资产,负责基金托管工作的内部稽核与风险控制。 10 企业年金中心负责研究制定全行企业年金业务发展战略与目标,制定相关业务管理办法,组织与指导全行开展企业年金业务;负责企业年金受托管理、账户管理业务等新产品开发以及企业年金业务对外合作与交流。 11 信贷管理部主要承担全行信用风险管理、信贷监督检查与行业区域分析职能。制定各项信贷政策,制订对公、个人客户信贷政策与业务流程,组织信贷产品研发;对全行对公、个人信贷工作全流程进行风险监测检查,对分支机构进行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经营贷款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经营贷款 适合地区: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州市,韶关市,汕头市,佛山市,江门市 贷款币种:人民币适合人群: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 贷款利率:0.60% 贷款期限:1.00个月- 60.00个月 办理时间:7天贷款用途:短期周转贷款,个体户经营贷款 其它费用:无其他收费 2产品介绍 个人经营贷款是中国工商银行向客户发放的用于客户合法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周转的人民币担保贷款。 3产品优势 1. 贷款额度高:贷款金额最高可达1000万元; 2. 贷款期限长:最长可达5年; 3. 担保方式多:可采用抵押、质押、保证担保等多种方式; 4. 具备循环贷款功能:一次申请,循环使用,随借随还,方便快捷,并可通过商户POS和网上银行等渠道实现贷款的自助发放。 4贷款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0周岁(不含)之间。外国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一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 2.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 借款人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能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 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借款人及其经营实体在工行及其他已查知的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6. 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贷款担保; 7. 借款人在工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8. 工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5申请资料 1. 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经年检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 个人收入证明,如个人纳税证明、工资薪金证明、个人在经营实体的分红证明、租金收入、在工行或他行近6个月内的存款、国债、基金等平均金融资产证明等; 4. 能反映借款人或其经营实体近期经营状况的银行结算账户明细或完税凭证等证明资料; 5. 抵押房产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权处分人(包括房产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文件。 6. 贷款采用保证方式的,须提供保证人相关资料; 7. 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6详细资料 1. 新房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房不超过20年;贷款额度是房屋评估值的70%;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年利率是5.94%。 2. 房屋抵押贷款条件:房屋的年限在20年之内;房屋的面积各银行要求不一;房屋要有较强的变现能力;一般要求商品房,公寓,商铺,写字楼。房产抵押贷款,一般需要通过专业的房地产担保公司来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已经成为居民个人不动产理财的一个重要手段,通过抵押贷款的方式贷出资金以满足临时的消费需求甚或企业经营需求,以期盘活居民手中持

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分行简介

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分行简介 佛山市地处珠三角中部广佛经济圈,是广东省第三大城市,现辖禅城、南海、顺德、三水和高明五区,2011年全市生产总值6613亿元,比上年增长12.1%,在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2年中国城市竞争力白皮书》中,佛山在全国城市中排名第12位,位居全国地级市之首。佛山历史悠久,是中国“四大古镇”之一,同时,佛山又朝气蓬勃,先后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联合国“人类住区优秀范例”等多项殊荣,是中国品牌之都。 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分行作为工商银行在佛山地区的分支机构,扎根佛山29年,拥有优质的客户基础、多元的业务结构、强劲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拥有3100多人的专业服务队伍,通过遍布全市各区镇的180家营业网点、超过900台自助服务设备以及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分销渠道,向4.5万公司客户和600万个人客户提供广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真正实现工行是客户“身边的银行”、“家中的银行”的服务宗旨。 一流的事业需要一流的人才。中国工商银行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致力于为员工提供更明晰的成长路线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让员工充分享受企业前进的丰硕成果,使成就员工与成就企业相统一,

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发展。现面向社会诚邀各界精英加盟,与一流的团队一起,实现个人价值的提升和事业的进步,在建设最盈利、最优秀和最受尊重的国际一流现代金融企业的征程上,共同书写辉煌的乐章。 招聘岗位:银行业务类岗位 招聘人数:40人 中国工商银行东莞分行简介 东莞市位于广东省中南部,珠江口东岸,东江下游的珠江三角洲。最东是清溪的银瓶嘴山,与惠州市接壤;最北是中堂大坦乡,与广州市、惠州市隔江为邻;最西是沙田西大坦西北的狮子洋中心航线,与广州市隔海相望;最南是凤岗雁田水库,与深圳市相连,毗邻港澳,处于广州至深圳经济走廊中间。北距广州59公里,东南距深圳99公里,距香港140公里。全市陆地面积2465平方公里。东莞作为广东省的中心城市之一,是国际制造业名城。形成了以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食品饮料加工制造业为支柱的现代化的制造业体系。改革开放以来,东莞累计引进的外国投资者主要来自香港、台湾、日本、韩国、新加坡、美国、英国、德国、法国、瑞士、荷兰、芬兰、澳大利亚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东莞有优良的配套齐全的产

中国工商银行案例分析

中国工商银行案例分析 一、发展历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于1984年成立。2005年,中国工商银行完成了股份制改造,正式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2006年,工商银行成功在、两地同步发行上市。作为中国资产规模最大的商业银行,经过20几年的改革发展,中国工商银行已经步入质量效益和规模协调发展的轨道。 随着2007年金融租赁公司的成立,工商银行的非银行牌照类业务已延伸到投资银行、基金和租赁等市场领域;收购澳门、非洲等地最大银行股权,进入俄罗斯、印尼等新市场,境外机构达112家,形成了覆盖主要国际金融中心和我国主要经贸往来地区的全球化服务网络。 2008年末企业网上银行客户144万户,个人网上银行客户5672万户。企业网上银行实现交易额110.50万亿元,增长28.9%;个人网上银行实现交易额9.77万亿元,增长135.4%。获《环球金融》杂志“亚洲最佳个人网上银行”、“中国最佳个人网上银行”、“中国最佳企业网上银行”等奖项。 二、商业模式分析 (1)战略目标 工行的战略目标是巩固在我国银行业的市场领导地位并致力于转型为国际一流的金融机构。工行的整体目标是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和维持可持续增长。工行相信自身的独特性在于业务创新的经营方式

及引领市场的创新精神。工行致力于继续以业务创新的理念,通过以下战略措施加强工行的独特性: ?进一步发展具有高增长性的非信贷业务以实现收入及资产结构多元化; ?稳健发展本行的信贷业务,积极改善本行的信贷结构; ?通过扩大客户细分、加强目标市场营销和提升客户服务水平来继续提升本行的客户组合和盈利能力; ?通过战略性地提升传统分行网络,并加强电子银行业务,以进一步增强销售和市场推广能力; ?继续加强风险管理及部控制能力; ?充分利用与战略投资者的合作关系; ?完善与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加强培训,提高员工绩效。 (2)目标与客户 2011年6月末,企业网上银行客户273万户,比上年末增长14.2%;个人网上银行客户突破1亿户达1.07亿户,增长11.4%。并荣获《亚洲银行家》“中国最佳网上银行”称号。 (3)产品或服务 ①、个人金融服务:投资理财、便利金融、个人贷款、存款服务、理财金账户;②、企业金融服务:对公存款、融资业务、票据业务、财智国际、清算和结算服务、理财产品、企业电子银行、投资银行业务、资产托管业务、机构金融业务、企业年金业务、中小企业服务、更多金融服务;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是指通过互联网,为工行个人客户提供账户查询、转账汇款、投资理财、在线支付等金融服务的网上银行渠道,品牌为“金融@家”。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为您提供的全新网上银行服务,包含了账户查询、转账汇款、捐款、买卖基金、国债、黄金、外汇、理财产品、代理缴费等功能服务,能够满足不同层次客户的各种金融服务需求,并可为您提供高度安全、高度个性化的服务。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适用对象 凡在工行开立本地工银财富卡、理财金账户、牡丹灵通卡、牡丹信用卡、活期存折等账户且信誉良好的个人客户,均可申请成为个人网上银行注册客户。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特色优势 1. 安全可靠:采取严密的标准数字证书体系,通过国家安全认证。 2. 功能强大:多账户管理,方便您和您的家庭理财;个性化的功能和提示,体现您的尊贵;丰富的理财功能,成为您的得力助手。 3. 方便快捷:24小时网上服务,跨越时空,省时省力;账务管理一目了然,所有交易明细尽收眼底;同城转账、异地汇款,资金调拨方便快捷;网上支付快捷便利。 4. 信息丰富:可提供银行利率、外汇汇率等信息的查询,配备详细的功能介绍、操作指南、帮助文件及演示程序,帮助您了解系统各项功能。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实用手册 ·工行电子银行章程 ·电子银行个人客户服务协议 ·电子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 ·个人网上银行交易规则 ·企业网上银行交易规则 ·电子银行收费标准 工商银行网上银行_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_工行网银 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电子银行的出现,标志着金融方式的重大变革。在电子银行的便捷高效给人们带来了诸多便利的同时,电子银行的安全也成为关注的焦点。工商银行一贯注重电子银行的安全性,从技术、管理等多个方面不同层次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您交易安全。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业务介绍 ICBC个人网上银行是中国工商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网上自助金融服务,它具有如下特点: 一、安全性高——采用国内自行开发的高强度加密算法、SSL安全加密技术、专门的网上密码以及多种业务控制手段,保证客户的个人资料、信用卡信息不被商户或外界获取。 二、功能丰富——提供转账、外汇买卖、证券业务、在线支付、账户管理、代缴费用、异地汇款、个人质押贷款、个人理财等一系列功能,满足客户多方面的金融需求。 三、手续简单——只需到我行营业网点一次,填一张表签个名,不需申领任何新的专用卡就可获得我行提供的功能强大的网上银行服务。 四、设置灵活——以登录卡为主线,可为牡丹信用卡、灵通卡、贷记卡、“理财金帐户”卡等不同类型的账户申请不同功能,并可在线对各种账户的各项功能进行修改。 欢迎访问个人客户版-中国工商银行中国网站! 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快捷、安全的购物乐趣! 扩展阅读: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贷后管理办法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贷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个人住房贷款贷后管理,防范和控制个人住房贷款风险,保证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加强贷后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有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后管理是指贷款发放后到收回期间内贷款日常管理、贷款档案管理及其他有关贷款管理。 本办法所称管户信贷员指从事贷后管理的信贷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工商银行各级机构办理的与个人住房和个人商用房有关的各类贷款。 第二章贷后检查基本要求 第四条贷后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借款人依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情况; (二)借款人有无骗取银行信用的行为; (三)借款人品行、职业、收入和住所等影响还款能力的因素变化情况; (四)保证人保证资格和保证能力变化情况; (五)抵(质)押物保管及其价值变化情况; (六)期房项目工程进度、抵押预登记和正式登记落实情况; (七)有关合同及相关资料的完整性与有效性,有无与法律、法规和制度相抵触,需要变更、修改和补充的;

(八)贷款资产风险程度、变化情况及趋势; (九)其他关系贷款人债权实现和保障的内容。 第五条贷后检查方式: 正常类贷款可采取抽查方式进行;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采取全面检查方式。 第六条贷后检查时限(间隔期): 贷款发放后,主管信贷员要及时向管户信贷员办理贷款档案移交手续并介绍借款人的有关情况。管户信贷员应于5个工作日内与借款人取得联系,建立固定联系方式。 关注、次级类贷款检查时限为1期(1个月,下同)不少于1次(含);可疑类贷款检查时限为1期不少于2次(含);损失类贷款检查时限为12期1次。 对于发生突发性、严重性问题的贷款应随时检查。 第七条贷后检查程序: (一)对违约贷款通过电话提示、约见借款人、现场核验、走访借款人所在单位等方式了解借款人违约的主要原因; (二)根据借款人违约情况,判断贷款的风险状况,确定贷款形态; (三)对借款人违约行为提出催收贷款或强制清收贷款的处理方案,报主管领导批准实施; (四)登记贷后检查台账,撰写贷后检查报告。 第三章贷款风险的识别与判断 第八条借款人或贷款出现下列情况或存在下列潜在风险因素的,

中国工商银行行业知识资料

中国工商银行行业知识 一、银行简介 中国工商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简称ICBC,成立于1984年1月1日,是中国五大银行之首,世界五百强企业之一,拥有中国最大的客户群,是中国最大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是中国最大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基本任务是依据国家的法律和法规,通过国内外开展融资活动筹集社会资金,加强信贷资金管理,支持企业生产和技术改造,为我国经济建设服务。 2014年1月29日,工商银行签署了一份股份购买协议,工商银行同意向标准银行伦敦控股有限公司收购标准银行公众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的60%,标准银行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标银伦敦在股份购买协议项下义务的担保人签署股份购买协议。2014年12月,中国工商银行收购标准银行获得银监会、英国审慎监管局及南非储备银行的批准。 二、银行文化 1、使命:提供卓越金融服务 服务客户 回报股东 成就员工 奉献社会 2、愿景:建设最盈利、最优秀、最受尊重的国际一流现代金融企业 3、价值观:工于至诚,行以致远——诚信、人本、稳健、创新、卓越 4、理念:以人为本,客户至上,崇尚信誉,追求卓越 三、发展历程 1、重大事记

1984年1月中国工商银行正式成立,注册资金208亿元,总资产3,333亿元。 1985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成为国际储蓄银行协会正式会员。 1986年7月中国工商银行不再设立董事会,实行行长负责制。 1987年11月确立以城市行为基本经营核算单位的营运体制,在沈阳和广州进行了“目标经营责任制”试点。 1988年5月中国工商银行在北京主办了第三次储蓄银行国际研讨会。 1989年10月首次发行牡丹信用卡,“牡丹卡”迅速成长为同业领先的银行卡品牌。2002年5月,国内首家银行卡专业化经营机构——牡丹卡中心成立。 1990年10月中国工商银行全国计算机网络系统正式运行,联网城市达91个。 1991年10月《欧洲货币》杂志对1991年世界500家大银行按资产进行排序,中国工商银行名列第8位;若按资金收益率和净收入排序,则名列第一。 1994年1月在中国工商银行成立1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1995年11月中国工商银行伦敦代表处开业,这是中国工商银行在欧洲设立的第一个机构。 1996年1月下发《关于实行中国工商银行法人授权制度的通知》(工银发[1996]7号),正式推行法人授权制度。 1997年12月工行网站建立。1999年9月,正式推出全国统一电话银行服务号码“95588”。2000年2月、8月分别开通企业网上银行和个人网上银行。 1998年2月与香港东亚银行以收购形式合资组建工商东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占75%的股份;2000年4月,收购香港上市银行一友联银行并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简称“工银亚洲”)。 1999年9月数据大集中工程正式启动。2002年10月建成了国际先进水平的南、北数据处理中心,实现了全行经营数据的集中。 2000年10月中国工商银行综合业务系统(CB2000)对公子系统在北京、上海、浙江(杭州、嘉兴)、山东、福建、广东投产成功。

中国工商银行发展历史分析

中国工商银行发展史分析 姓名:杨萍学号:201001040123 (成都理工大学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城乡规划系四川成都 610059)摘要:中国工商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ICBC),成立于1984年,是中国最大的商业银行,是中国五大银行之首,世界五百强企业之一,上市公司,拥有中国最大的客户群。上证A股:工商银行(601398)。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2010年8月27日发布的财报显示,2010年上半年业绩继续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工行继续蝉联“中国最赚钱公司”。 一.工商银行标志 整体标志是以一个隐性的方孔圆币,体现金融业的行业特征, 标志的中心是经过变形的“工”字,中间断开,使工字更加突出,

表达了深层含义。两边对称,体现出银行与客户之间平等互信的依存关系。以“断”强化“续”,以“分”形成“合”,是银行与客户的共存基础的。设计手法的巧应用,强化了标志的语言表达力,中国汉字与古钱币形的运用充分体现了现代气息。 二.工商银行成立 中国工商银行成立于1984年1月1日,由于政府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开展商业银行业务,而将84年1月1日前中国人民银行手中的个人及工商企业存款划拨出来单独成立中国工商银行。 全国工行总部分布图 中国工商银行分支机构地域分布表

分支机构数量分布 分行37 北京,安徽,青海,天津,湖南,宁夏,河北,广东,宁波,山西,江西,青岛,吉林,山东,大连,内蒙古,贵州,深圳,辽宁,重庆,厦门,上海,广西,三峡,江苏,海南,甘肃,黑龙江,四川,苏州,河南,云南,福建,湖北,陕西,浙江,新疆 营业部9 辽宁(原沈阳市分行),江苏(原南京市分行),吉林(原长春市分行),浙江(原杭州市分行),四川(原成都市分行),黑龙江(原哈尔滨市分行),湖北(原武汉市分行),广东(原广州市分行),陕西(原西安市分行) 海外分支机 构10 新加坡分行,香港分行,东京分行,汉城分行,法兰克福分行,卢森堡分行,阿拉木图子银行;悉尼代表处,伦敦代表处,纽约代表处 合资银行 1 工商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控股银行 2 香港友联银行、工商东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三.工商银行的发展简史 (一)国家专业银行阶段(1984---1993) 企业化经营的国家融资渠道和金融调控工具 1、主要任务:筹集资金(存款),供应资金(贷款),支持经济增长, 保持社会稳定 2、经营范围 4个领域:、工业生产、商品流通、企业技术改造、居民储蓄 4种对象:国营企业、集体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居民个人 3、经营特点:初创期,快速成长与大幅扩张 机构:19199个(1984)---34002个(1993),增长77.1%(仅乡镇2853个) 人员:366248人---554931人,增长51.5%。 存款:671亿--5214亿元,增长6.77倍 各项贷款7950亿--11139亿元,增长3.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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