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 诉 处 理 流 程 图

投 诉 处 理 流 程 图

接待业主、投诉处理流程图

访

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流程图

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11 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 工商服务窗口作出审批 ·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限2个工作日) ·首席代表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的决定(限3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不齐全、 不符合法定形式 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 知向有关单位申请 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 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制作决定文件并送达申请人(限3个工作 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 当场审查并作出处理 申请人提出申请 不属于工商部 门职权范围的

22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 工商服务窗口作出审批 ·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限2个工作日) ·首席代表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的决定(限3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不齐全、 不符合法定形式 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 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 部内容 制作决定文件并送达申请人(限3个工作日, 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 当场审查并作出处理 申请人提出申请 不属于工商部门职权范围的

33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 工商服务窗口作出审批 ·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限2个工作日) ·首席代表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的决定(限3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不齐 全、不符合法定形式 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 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制作决定文件并送达申请人(限3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 请当场审查并作出处理 申请人提出申请 不属于工商部门职权范围的

《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及程序流程图、文书范本

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正确实施行政处罚,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全省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和依法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行政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系本案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 执法人员的回避由行政处罚机关负责人决定。 第四条行政处罚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行政处罚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予以保密。 第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申辩权;符合法定听证条件的,当事人对行政处罚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法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对行政处罚决

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条行政处罚案件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信息、委托事项及权限、代理权的起止日期、委托日期和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章简易程序 第七条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查明当事人的身份; (二)向当事人说明违法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以及拟给予的行政处罚; (三)询问当事人对违法事实、处罚理由和依据是否有异议,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进行复核,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四)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盖有行政处罚机关印章的《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并告

公司设立登记申报程序流程图(doc

公司设立登记申报程序流程图(doc 4页)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一般为五人以上)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登记注册的时限和收费的标准及依据 登记注册的时限: 企业名称核准登记即时完成。 企业法人开业、营业开业、公司设立、分公司设立登记5个工作日; 企业法人变更、营业变更、公司变更、分公司变更登记3个工作日; 企业法人注销、营业注销、公司注销、分公司注销登记3个工作日。 收费的标准及依据: 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公司开业登记费按注册资金的千分之零点八缴纳;注册资金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千分之零点四缴纳;注册资金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登记费不足50元的(企业法人),按50元缴纳。 名词解释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 指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其他国有独资公司。 法人: 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企业法人: 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依法设立的社会经济组织。 法定代表人: 是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代表法人实施民事行为,并以法人的名义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签字人。 股东(大)会: 是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 董事会: 是指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由公司的全体董事参加的法定的常设的业务执行机关。 董事长: 是董事会成员中最高的业务执行人和法定代表人。 经理: 是公司经理机构的简称,是董事会的助理机关。

登记测试工作流程图

登记测试工作流程图 绿色:代表由双方共同完成的工作 紫色:代表由委托方完成的工作 蓝色:由评测中心完成的工作

测试工作流程说明和注意事项 1委托方电话咨询或在网上下载电子表格 ●委托方致电中国赛宝实验室软件评测中心(以下简称评测中心:或)均 可进行咨询,也可留下联络电话和电子邮箱地址,以便评测中心将需要 填写的表格及注意事项发送给委托方。 ●委托方也可以在评测中心的网站()主页上点击测试类型中的“产品登 记测试”进入登记测试的介绍界面,或在表格下载界面直接下载登记测 试《登记测试申请表及填写示范》。 2委托方填写电子表格并发回给评测中心 委托方必须按照《软件产品登记测试申请表》填写其中的计算机软件产品登记测试申请表、计算机软件产品功能列表。 ●软件产品登记测试申请表是填写委托方及委托方被测软件的资料。 ●计算机软件产品功能列表是填写委托方被测软件所具有的功能模块及这 些功能模块的功能说明。一般所列功能细化到最后一级菜单,填写格式 参照《软件产品登记测试申请表》中的附件一。 ※功能列表上所列出来的功能必须是可以实现或演示的,如果不能演示或实现,请不要列上来,并且功能在用户手册上都要有详细的操作说明。 请委托方将填写好后的《软件产品登记测试申请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未持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可忽略)及软件产品的相关手册(如:用户手册,操作手册,安装手册,维护手册。也可以是包括产品介绍、功能描述、操作、安装、维护等内容的一本或多本手册)的电子文档至评测中心。如相关手册的电子文档实在过大(压缩后超过20M),可只发送相关手册的封面页及目录页。 ●评测中心地址: 3评测中心检查资料填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评测中心检查委托方提交的《软件产品登记测试申请表》及相关文档,如内容是否完整、是否规范,若不符合要求,将会退回委托方补全资料或修正资料。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流程图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流程图

附件A: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1、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股东盖章[自然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公司章程; 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验资报告; 6、股东会决议(设董事会的还应提交董事会决议); 7、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 8、经理的任职文件; 9、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的任职文件; 10、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 11、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 1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见附件A1。 注:以上凡提交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的,由股东加盖印章(自然人签字)并署名与原件一致。 附件A1: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1、公司董事长签署、出资人盖章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出资人盖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公司章程; 4、出资人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投资的部门的证明;

5、出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 6、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7、出资人出具的董事长的任职文件; 8、出资人出具的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 9、经理的任职文件; 10、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11、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3、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证书; 1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以上凡提交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的,由出资人加盖公章并署名与原件一致。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1.文字说明: 1.1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的部门:指根据管辖权限,包括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指定管辖的要求,有权进行行政处罚立案工作的部门。包括宁夏局有行政执法行为的部门,以及分支局有行政执法行为的部门。 1.2宁夏局直接管辖的案件,由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的部门在发现之日起10日内填写《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经法综处审查报本局主管领导决定立案。 1.3调查阶段:宁夏局由法综处负责组织调查,分支局由其调查部门负责组织调查。 1)在决定立案之日起3日内指定案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调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制作《调查笔录》等必要证据材料,需经当事人或见证人签字或盖章。 3)需要对证据进行先行登记保存的,应当经批准,签发《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填写《证据登记保存物品清单》,经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并对物品加贴封条。并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采取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等措施的,应当出具《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决定书》,并填写《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清单》,由调查人员、当事人、物品保管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并加贴封条或者加施封识。有见证人在场的,可以请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需要解除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等措施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解除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决定书》,并填写《解除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清单》,由调查人员、当事人、物品保管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解除登记保存、

查封、扣押、封存等措施。有见证人在场的,可以请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采取上述措施应当经检验检疫机构主管领导批准,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可先行采取有关措施,事后补办审批手续。 4)调查人员可以查阅、记录或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合同、单证、发票、帐簿、文件及其他资料或者以抽样、录音、照相、摄像、录像等方法收集证据。 收集的证据材料应当是原件、原物。调取证据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由提交证据的当事人在复制品、复印件、照片上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物)相同”字样或者文字说明。 5)调查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0日内终结,重大疑难案件经法综处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30日;在延长时限内仍不能完成调查的,报经本机关主管领导决定是否继续调查。 6)调查终结,调查人员应当制作提交《行政处罚案件调查报告》和随附的证据清单,对违法行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交由法综处进行审查。 1.4审查:由法综处对调查报告及证据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1.5告知: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在收到告知书3日内有权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 1.6听取意见: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并记录,不得因其申辩而加重处罚。具备听证条件且申请听证的应当启动听证程序。

公司设立登记流程是怎样

一、公司设立登记流程是怎样 公司设立登记是指公司设立人按法定程序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经公司登记机关审核并记录在案,以供公众查阅的行为。设置公司设立登记制度,旨在巩固公司信誉并保障社会交易的安全。在我国,公司进行设立登记,应向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并应遵守《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7条的规定,设立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2.公司设立登记程序:公司设立人首先应当向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董事会作为申请人。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

公司变更登记流程图

1-3公司变更登记流程图

十Array 日当十 内场日 内 B1、变更名称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董事签字。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人盖章。 B2、变更住所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董事签字。 (4)公司章程修正案;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人盖章。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新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B3、变更法定代表人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投资人的指定文件。 (4)《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审查意见由作出决定的单位签署: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会或董事会等盖章或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由投资人盖章。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B4、变更注册资本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应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修改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投资人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批准文件。 (4)公司章程修正案; 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就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期限在章程中做出明确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正案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正案由投资人盖章。 (5)验资报告;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新成立公司注册流程及时间

公司注册流程 步骤一: 企业名称查询(三个工作日) 申办人提供法人与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上姓名即可)。 申办人提供公司名称2-10个, 写明经营范围,出资比例(据工商规定:字数应在60个内)。例:上海+某某(字数二个、企业名)+贸易(行业名)+有限公司(类型)。备注:行业名要规范。 填写“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后,由大上海注册公司网统一提交到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过其内部网查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并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册公司步骤一,即查名,通过上海市工商行管理局进行公司名称注册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局,三名工商查名科注册官进行综合审定,给予注册核准,并发放盖有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登记专用章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步骤二:(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1、提供证件材料 新注册公司申办人提供一个法人与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各一份以及相应要求的材料。相关行政机关如有新规定,由开发区与申办人按照国家规定相互配合完成。 2、报送审批特许项目 如有特殊经营许可项目还需相关部门报审盖章,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根据行业情况及相应部门规定不同,分别分为前置审批与后置审批。(特种许可项目涉及,如:卫防、消防、治安、环保、科委等) 3、刻章并编写“公司章程” 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过程中,需要使用图章,因此建议由公安部门刻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全体股东章、公司名称章等;“公司章程”的样本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根据自己拟办公司实际情况修改并由所有股东签名后交送开发区。 步骤三: 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由会计审计部门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若干工作日)表格可以参考注册公司网。 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会计审计部门已盖章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开立公司验资帐户,各股东按自己出资比例向此帐户中缴足相应的钱款。银行会发给每个股东缴款单、并在询征函上盖银行的章。拿着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征函,以及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按照《公司法》规定,企业投资者需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提供相关注册资金的证明,通过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并出具“验资报告”。(《公司法》规定,注册公司时,投资人(股东)必须缴纳足额的资本,可以以货币形式出资,也可以以实物如汽车、房产、知识产权等出资。到银行办的只就是货币出资这一部分,如果您有实物、房产等作为出资的,需要到会计师事务所鉴定其价值后再以其实际价值出资,比较麻烦,因此建议您直接以货币出资,公司法不管您用什么手段拿的钱,自己的也好、借的也好,只要如数缴足出资款即可。)

企业注册登记流程图

企业注册登记流程图 图1 新建企业工商登记流程图

三、注册登记步骤 1.核名称 (1)选名定名称后到工商网上或工商核名窗口提交预核准企业名称,通过后打印《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全体股东亲笔签字。 (2)凭全体股东签字后的《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领取正式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领取人必须是股东之一。 2.入资 (1)可以到办理大厅的入资银行窗口直接入资,也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汇入银行入资账户,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汇入银行入资账户的,汇款后必须到入资银行窗口领取入资单,取入资单时可以由股东带上身份证原件及汇款单亲自办理,也可由代理人办理,代理人办理时除了股东身份证原件和股东汇款单之外,另需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办理入资时需带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验资 需要的材料有: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入资单; (3)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4)询证函(有的事务所不要求提供这个材料); (5)法人、董事、经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 4.预约(此步骤各地有所不同) (1)取到名称核准件后,到相关工商注册登记网登记注册,审核通过后打印材料,通过电话预约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2)办理登记注册时需要以下材料: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第一页申请书那需要法人亲笔签字,董事会成员、监事、经理在任职证明那需任职人亲笔签字,法人代表登记表那需要全体股东签字,产权证明那需要产权方签字盖章);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指定委托书(全体股东在委托人那签字确认,受托人必须是单位股东的员工或自然人股东之一); 4)验资报告; 5)经营场所证明(如产权证上没有写明办公用途的,需出示非住宅用途房屋产权证明); 6)各个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法人股东可由法人股东单位的员工办理)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 通常材料提交后,按《登记通知书》指定日期到制定窗口缴纳注册登记费,然后由经办人凭借《登记通知书》和缴费清单到指定窗口领取营业执照(必须由股东亲自办理或者由法人股东的职工代表办理)。 5.刻章 (1)需要刻的章有:公章、财务章、法人名章、合同章,刻章前需到公安局备案窗口办理备案手续。 (2)刻章时需要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机一份、法人身份证复印机一份

公司设立登记申报程序流程图

公司设立登记 申报程序流程图: 申报流程图过程简介: 一、企业设立应先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设立登记的有关表格。(企业登记前置审批条件) 二、企业设立的组建人应授权托付某人办理工商登记事宜,授权托付人应持企业组建人共同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到企业名称查询处对拟设立的企业进行名称查重,经查询企业名称可用后,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设立企业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有关企业设立必备的文件一并交工商局企业登记受理窗口,受理人员审查登记材料齐后,出具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 四、设立企业在企业受理通知书规定的时刻内,凭通知书到工商局企业登记收费窗口缴纳企业登记费后,到企业营业执照发放窗口领取营业执照。审批程序流程图:

一、企业登记受理人员审查企业登记材料齐备后,签署受理意见,报处(局)长审批。 二、处(局)长审查通过,签署核准意见后,进入收费程序。 三、企业凭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到收费窗口缴纳注册登记费后进入打,发照程序。 四、发照处凭有收费人签署的企业受理通知书和领照人身份证明发放营业执照。 五、档案治理人员凭发照人签署的企业受理通知书将该企业档案整理好,交档案室归档。 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企业申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企业法人开业登记 (1)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组建单位的资格证明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有关指定托付的证明文件; (4)工商行政治理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二)公司设立登记 (1)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指定(托付)书; (4)工商行政治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三)营业单位和分公司 (1)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主办单位或者公司的资格证明;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有关指定托付的证明、文件; (4)工商行政治理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如下文件、证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公司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托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宅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淇滨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道路运输证年审工作 流程图 风险:1 风险:2 车辆年审需提交以下资料:1、经营户《经营许可证》正本或分公司副本复印件;2、《道路运输证》正、副证原件;3、《车辆行驶证》正、副证原件核对;4、《承运人责任险》保单复印件;5、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及押运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5、《培训合格证》及年度审验培训考试试卷存根联、原件;6、《河南省道路营运车辆技术管理有关内容审核表》原件;7、《车辆综合检测站技术等级评定报告单》原件;8、客(危货)车辆行驶记录(定位)装置正常运行证明单原件;9〈营运客车类型等级复核表原件〉(客车);10、旅游车标志牌及附卡复印件(客车);11、(地方税务局道路车辆税收完税(免税)证明〉(第三联)原件;12、办理年审工作介绍信或委托书原件;13、〈危货罐体质量年度检测报告单〉原件(危险品运输车)14、《河南省道路运输业客货车辆年度审验申报表》原件;15、淇滨区营运车辆年审会签表。 受理审核车辆年审材料 证件年审通过 证件年审不予通过 加盖年审戳记发还道路运输证

权力运行风险表现: (一)无故不受理,在进行审查过程中,接受申请人的好处,简化资料审核和程序; (二)利用职权对申请进行设卡、达到私人目的。 防范措施: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二)强化效能监察,严格责任追究; (三)运用运政发证管理系统制约,并经常性查验。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 流程图 发现违法事实 出示执法证,告知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对当事人陈述申辩进行审核 不予处罚 当场填写处罚决定书,并交付当事人 复议或诉讼 执行当事人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在事后难以执行的以及特殊情况下当场收缴 结案 执行行政复议决定或行政判决书

新公司成立操作流程

新公司成立操作流程 第一章相关证照的办理 一、工商注册 (一)流程图 (二)相关网站 具体操作可到当地受理工商局咨询或到相关网站上查询了解,推荐网站:上海工商注册网; 北京工商注册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 (一)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二份; 2、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3、公司成立验资报告复印件;

4、工商局核准通知书; 5、公章; 所提供资料必须用A4纸复印。 (二)相关网站 具体操作可到当地受理代码证办证中心咨询或到相关网站上查询了解,推荐网站: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 北京质量技术监督局:; 恒基商务:; 上海组织机构代码证网上受理:) 三、税务登记证的办理 (一)国税税务登记证办理 所需资料: 1、新办税务登记的书面申请;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机; 3、全国统一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注册资金来源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合同、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7、联营企业协议及各方税务登记原件及复印件; 8、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9、法人代表、财务主管、办税人员、购买发票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0、私营企业房屋租赁协议、暂住证、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1、非独立核算的企业分支机构应提供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12、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3、如需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应填报《增填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表》。(二)地税税务登记证办理 所需资料: 1、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3、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一份) 4、银行开户许可证、账号证明复印件(一份) 5、法人代表、财务主管、办税人员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一份)

分公司设立流程所需资料

分公司设立流程所需资料 一、工商登记:(分公司工商局)——《营业执照》 (注意:1、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人加盖公章或签字;2、提交的申请书或其他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3、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 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1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房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2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a、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

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b、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3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a、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b、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企业经营场所查验审核表》、《私营企业党建情况统计表》视经营范围填写) 二、情况备案:(工商局) 公司设立分公司情况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注意:1、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注销/变更)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2、提交的

公司设立登记流程图文稿

公司设立登记流程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公司设立登记 申报程序流程图: 申报流程图过程简介: 一、企业设立应先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设立登记的有关表格。(企业登记前置审批条件)二、企业设立的组建人应授权委托某人办理工商登记事宜,授权委托人应持企业组建人共同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到企业名称查询处对拟设立的企业进行名称查重,经查询企业名称可用后,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三、设立企业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有关企业设立必备的文件一并交工商局企业登记受理窗口,受理人员审查登记材料齐后,出具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四、设立企业在企业受理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凭通知书到工商局企业登记收费窗口缴纳企业登记费后,到企业营业执照发放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审批程序流程图: 一、企业登记受理人员审查企业登记材料齐备后,签署受理意见,报处(局)长审批。二、处(局)长审查通过,签署核准意见后,进入收费程序。三、企业凭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到收费窗口缴纳注册登记费后进入打,发照程序。四、发照处凭有收费人签署的企业受理通知书和领照人身份证明发放营业执照。五、档案管理人员凭发照人签署的企业受理通知书将该企业档案整理好,交档案室归档。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企业申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一)企业法人开业登记(1)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组建单位的资格证明(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有关指定委托的证明文件;(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二)公司设立登记(1)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指定(委托)书;(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三)营业单位和分公司(1)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主办单位或者公司的资格证明;(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有关指定委托的证明、文件;(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如下文件、证件:(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公司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公司章程;(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7)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9)公司住所证明;(10)其他文件、证件。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3)创立大会的会议纪录;(4)公司章程;(5)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6)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7)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8)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9)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1)公司住所证明;(12)指定(委托)证

企业设立登记流程图

附件1 企业设立登记流程图

附件2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流程图

秦都区开展“代办制”方便企业行动方案 区住建局开展企业简化施工许可证 办理程序“代办制”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简化施工许可流程,缩短行政审批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根据《陕西省简化施工许可办理程序行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秦都区简化施工许可办理程序“代办制”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企业投资一般性建设项目为重点对象,坚持以群众满意、方便群众为标准,改变当前建设单位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涉及部门多、程序复杂、相互牵制、过程漫长的串联审批方式,通过提前介入、优化评估审核、多图联审、压缩审批时限、简化提交资料、清理不合理前置条件和“搭车”事项的改革举措,实现投资企业在职能审批部门从投资项目立项到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0个工作日(指建设单位资料齐全递交相关部门至相关部门出具意见的时间)内办结的目标,努力实现审批便捷、优质服务。 二、主要措施 (一)提前介入。建立预审服务制度,建设单位确定工 程项目意向后,区发改局、公安分局、国土分局、区气象、环保分局、文物旅游局、区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联合预审,研判

项目立项可行性,主要针对用地审批、城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消防、文物考古、等内容进行跟踪服务,指导和帮助建设单位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二)优化各类评估审核。优化各类评估流程,整合项目所涉及各部门评估审批职能,将串联模式调整为并联模式,实行同步评估、同步审批、同步反馈、控制周期。主要包括发改部门的节能审查意见,国土部门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等评估审核。 (三)多图联审。建设单位将施工图纸同时报送涉及图纸审查的相关部门,进行平行联合审查。消防、人防、抗震、节能等部门和单位依据职能任务要求,按时限完成消防、人防、抗震、节能等施工图设计的专项审查。 (四)压缩审批时限。消防、抗震、节能等图纸审查各不超过12个工作日;施工图审查备案资料齐全后,1个工作日办结;最高限价备案、工程招标备案(国有投资项目)、合同备案及质量安全备案各2日内办结;工程直接发包通知书备案(非国有投资项目)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确认在建设单位资料齐全后,各2日内办结,最大限度缩短行政审批时限。 (五)简化申报材料、清理不合理前置条件和“搭车”事项。发改、国土资源、环保、住建、消防等审批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最大限度的简化行政审批所需提交资料。严格执行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2014年第18号令)中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必备要件规定,取消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

新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流程图

特种设备合法使用流程图

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行政许可申请书 申请人(单位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话: 住(地)址: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电话: 行政许可申请事项: 行政许可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签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名(公章):年月日年月日 注:1、本申请书由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免费提供。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实施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 质内容真实性负责。

特种设备安装告知使用登记办理指南 一、2015年5月1日起,凡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辖区范围内安装使用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开工告知均由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 二、实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情况书面告知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施工单位办理开工告知后到检验检测机构申报监督检验。 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合格后30日内将特种设备安装告知书、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合格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移交给使用单位。 四、凡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安装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压力管道、厂(场)内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及客运索道8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开发区(头屯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所需资料见流程图)。 五、质监局接到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申请后,及时审核申请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对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按法定期限办理使用登记,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使用单位需要补正的材料或说明理由。 六、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使用单位,开发区(头屯河区)质监局将责令限期办理使用登记,限期未办理的将予以行政处罚。 七、本指南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法》所定义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备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相关资料、表格可到QQ群252741022下载。 每周五下午学习,不受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告知业务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质监局 地址: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二楼 电话:3775820

最新公司设立登记流程

公司设立登记流程

公司设立登记流程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步骤: 确定办公地址→根据办公地址的房产证来确定公司属于哪个工商局管辖→想好名字(一般建议四个字的如:武汉﹡﹡﹡﹡有限公司)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样表后面的第二、三页)去工商局核名称→拿到由工商发给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后(此是工商审核我们的企业名称没有其他企业注册后发给我们的通知书。样表为后面的第四页)去选定的银行(银行需要携带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股东身份证原件)按照股份比例存验资款(此时最好把会计师事物所的银行寻证函一并交给银行填写,一般银行收费是200到300)→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要准备存钱单据的清晰复印件和银行寻证函)→准备如下资料给工商局受理企业登记(每个区的工商局要求提供的资料都有细微不同但大致都会有下面资料)A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样表为后面的第五页、第六页)B《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样表后面的第三页)C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样表为后面的第九页至第十六页)D验资报告E 承诺书(一般工商处领取)F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G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H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样表为后面的第七页)I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样表为后面的第八页)G房屋租赁合同原件(样表为后面的第十七页至第十九页)K房产证复印件(若还未办理房产证的则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和购房发票复印件)L房东身份证复印件一张M股东会关于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和监事的决定(样表为后面的第二十页)注:以上提交的资料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签字→以上资料工商受理后一般要等七个工作日后就可以领取执照(此时工商要按注册资本的

1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及说明

气象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文字说明: 1.立案:每单位必须建立《案件登记薄》,在发现涉嫌违法行为之后立即进行登记,并在7日内填写《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经法制机构审查报本局主管领导决定立案。 必用文书:《立案审批表》。 2.调查:由各执法队负责组织调查。 1)在决定立案之日起3日内指定案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调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制作《勘查笔录》、《调查笔录》等必要证据材料,需经当事人或见证人签字或盖章。 3)需要对证据进行先行登记保存的,应当经批准,签发《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填写《证据登记保存物品清单》,经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并对物品加贴封条。并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采取上述措施应当经局主管领导批准,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可先行采取有关措施,事后补办审批手续。 4)调查人员可以查阅、记录或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合同、单证、发票、帐簿、文件及其他资料或者以抽样、录音、照相、摄像、录像等方法收集证据。 收集的证据材料应当是原件、原物。调取证据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由提交证据的当事人在复制品、复印件、照片上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物)相同”字

样或者文字说明。 5)调查中发现涉嫌违法行为,在不停止或不纠正涉嫌违法行为将可能发生危险或扩大危害的情况下,可制作《责令停止涉嫌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当事人。(不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的原因:《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6)调查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0日内终结,重大疑难案件经法制机构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30日;在延长时限内仍不能完成调查的,报经本局主管领导决定是否继续调查。 7)调查终结,调查人员应当制作提交《行政处罚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和随附的证据清单,对违法行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交由气象部门法制机构、气象主管机构进行审查。 必用文书:《现场勘验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调查终结报告》。 择用文书:《行政执法通知书》、《笔录续页》、《证据登记保存审批表》、《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解除证据登记保存审批表》、《解除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鉴定委托书》、《鉴定意见书》、《现场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涉嫌违法行为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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