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知识100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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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知识100题

1、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应提交资料①、申请登记书和矿区范围图;②、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③、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④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⑤、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⑥、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2、转让采矿权应具备①、矿山企业投入采矿满一年;②、采矿权无争议;③、已经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④、国土资源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3、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如何计算?如何计算开采回采率系数?补偿费=矿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费率×开采回采率系数。

开采回采率系数= 核定开采回采率实际开采回采率

4、什么叫采矿权使用费, 采矿权使用费如何征收?

是指采矿权人向国家交付的准予使用权利的费用。采矿权使用费按矿区范围面积逐年缴纳,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

5、“三率考核”中的“三率”是指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

6、申请个体采矿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经过批准的无争议的开采范围;(二)有与采矿规模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和技术人员;(三)有相应的矿产勘查资料和经批准的开采方案;(四)有必要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

7、个体采矿者可以采挖下列矿产资源:(一)零星分散的小矿体或者矿点;(二)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

8、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出让人应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高者为竞得人。

9、基本农田实行的“五不准”是什么?

①、不准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法律规定的除外);②、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减少基本农田面积;③、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④、不准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⑤、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

10、土地管理部门履行土地监督职责时,依法享有哪些权力?

①、对单位和个人执行和遵守土地法律、法规情况依法进行检查;②、对违反土地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调查;③、对正在进行的土地违法活动依法进行制止;④、对土地违法行为和土地侵权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⑤、对违反土地法律、法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个人和单位主管人员,依法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

11、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立案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①、有明确的行为人,即法人或自然人;②、有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事实;③、依照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④、属于自己管辖的。

12、简述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一般工作程序?

①、立案;②、调查取证;③、审理;④、告知;⑤、听证;⑥、处理;⑦、送达;⑧、执行;⑨、结案。

13、什么情况下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更名、更址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14、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

15、无证采矿是指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16、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有关的灾害。

17、地籍是记载土地的位置、界址、数量、质量、权属和用途等土地状况的簿册。

18、土地登记是指国家依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登记。

19、土地使用权出让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0、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赠与和土地使用权入股及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合作建房。

21、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必须符合下列规定:(一)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二)持有土地使用证。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还应持有其产权证明;(三)已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和利用土地的。

22、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制

30、采矿权人是指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

31、矿产资源的所有权是如何规定的?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32、采矿登记的时限要求多长?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0日内做出准予登记或不准予登记的决定,并通知采矿权申请人。

33、矿产资源的开采方式有地下开采和露天开采。

34、不按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价款的如何处理?

不按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价款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

35、矿区范围划定的矿区范围保留期是如何规定的?

矿区范围保留期:大型矿山不得超过3年,中型矿山不得超过2年,小型矿山不得超过1年。

36、矿产资源补偿费由采矿权人缴纳。

37、《矿产资源法》是是1986年3月19日制定,1996年8月2日修改。

38、矿业权指的是什么?

探矿权和采矿权称为矿业权。

39、矿产资源大概分四类,分别是: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

40、某企业2000年登记采矿许可证,2002年被吊销采矿许可证,2003年又申请采矿权是否可以,为什么?

不可以,因为根据《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登记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采矿权人被吊销采矿许可证的,自采矿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2年内不得再申请采矿权”。

41、地质灾害的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2)、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3)、中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42、地质遗迹是指在地球演化的漫长地质历史时期,由于各种内外动力地质作用,形成、发展并遗留下来的珍贵的、不可再生地地质自然遗产。

43、土地登记是指国家依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登记。

44、土地登记以宗地为基本单元。

45、我国实行的是两种土地所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

46、新法将土地分为分三类,分别是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47、土地登记分两种:土地初始登记、土地变更登记。

48、简述处理土地权属纠纷的权限?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49、国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50、办理土地登记的工作日?

根据土地登记规则的要求:①、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变更登记应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②、土地他项权利登记、变更和注销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办结。

51、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

①、居住用地70年;②、工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③、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④、综合用地或其他用地50年。

52、哪类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

商业、旅游、商品住宅、娱乐等各类经营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除上述规定以外用途的土地的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也应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

53、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时,挂牌时间为多长?

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54、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对竞买人有何要求?

竞买人必须有三个以上(含三个)

55、土地利用规划是国家为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土地可持续利用,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一定区域、一定时期内对土地利用所作的统筹安排和制定的调控措施。土地利用规划有时也称为土地规划。

56、征地中需国务院批准的土地有哪些?

①、基本农田;②、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③、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

57、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哪些?

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58、哪些类的用地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①、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②、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③、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59、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60、土地犯罪有哪四种形式?

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②、非法占用耕地罪;③、非法批准使用、占用土地罪;④、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61、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中的送达指什么?送达文书包括哪些?

送达是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定方式,将案件处理文书送交当事人

的行为。需要送达的文书包括:①、《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②、《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告知书》;③、《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④、《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⑤、《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

62、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矿产违法行为主要有哪几种?(1)、无证勘查行为;

(2)、无证采矿行为;

(3)、破坏性采矿行为;

(4)、不按规定报告,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弄虚作假的行为;(5)、擅自印制或伪造、冒用许可证的行为;

(6)、不按期缴纳应缴费用的行为;

(7)、不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的行为;(8)、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的行为;

(9)、领取勘查许可证满6个月未开始施工,或者施工后无故停工满6个月的行为;

(10)、破坏或者擅自移动矿区范围界桩或者地面标志的行为;(11)、违法收购和销售国家统一收购的矿产品的行为;

(12)、非法转让矿业权行为;

(13)、不按期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行为;

(14)、弄虚作假,不缴或少缴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行为;

(15)、非法批准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和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行为;

(16)、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63、土地违法行为的种类主要有哪些?

根据新《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主要有10种:

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行为;

②、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

③、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

④、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违法行为;

⑤、非法批准用地的违法行为;

⑥、非法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违法行为;

⑦、拒不交还土地的违法行为;

⑧、擅自将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违法行为;

⑨、不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

⑩、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

64、国家土地督察机构职权有哪些?一是调查权、二是审核权、三是纠正权、四是建议权。

65、土地督察工作重点是:1、监督省级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制的落实情况。2、监督省级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执行国家土地调控政策的情况。3、推进土地政策的完善。

55、土地管理的权利和责任是如何划分的:调控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的权利和责任在中央,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权利和责任在地方,保

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的责任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负主要责任。

66、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原则是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比例是:1、已承包到户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被全部或部分征收的,其土地补偿费以不得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其余部分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未承包到户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被全部或部分征收的,其土地补偿费以不得低于80%的比例平均支付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其余部分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3、征地涉及移民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4、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要全部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5、安置补偿费根据不同的安置途径支付。

67、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是如何规定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纳入年度土地利用总体利用计划,并依法办理农用地专用审批手续。

68、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以及土地调查、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等基础性工作。

69、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

70、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使用范围: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

出;2、土地开发支出;3、支农支出;4、城市建设支出;5、其它支出。

71、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主要用于土地收购储备。

72、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从2007年起是如何调整的:每年由省级人民政府汇总后一次申报,经国土资源部审核,报国务院批准后由省级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实施方案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73、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有:1、能源建设项目2、交通建设项目3、水利建设项目4、矿山建设项目5、军事设施建设项目

74、项目单位使用临时用地的基本要求:1、不改变原土地权属性质和用途;2、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3、必须给予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经济补偿;4、使用期满后,恢复土地的原用途,并及时交还土地;5、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75、土地调查: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和时间内,为查清土地的数量、质量、分布、利用和权属状况而采取的一项技术的、行政的和法律的措施。

7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15年。

77、基本农田保护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的方针。

78、国有土地收益租金是指政府出租划拔土地使用权收取的租金。

79、收取年租金的范围、对象有哪些?将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的;临时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用于商业、金融、商务办公、娱乐、餐饮、

停车场等;企业改制用地用于三产经营性活动的。

80、年租金如何计收?土地年租金=年租金标准×计收面积×修正系数。

81、哪几种情况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四、因单位撤消、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划拨的国有土地的;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82、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是如何规定的: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经批准建设占用耕地的,建设单位必须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补充耕地的数量、质量实行按等级折算,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不能自行补充的,必须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83、什么是土地开发?是指在土地利用规划指导下,对未利用土地以及废弃的或利用效率低下的土地,通过工程的、生物的或综合的措施,使其成为可利用的、经济、社会、生态综合效益较高的土地,并加以充分、合理地利用的过程。

84、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利用状态的活动。实行“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

85、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是指国家对计划年度内新增建设用地量、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量和耕地保有量的具体安排,包括新增建设用

地计划指标、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和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

86、土地储备:是指由政府依据法律规定,运用市场机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通过收回、收购、置换和征收等方式取得土地,直接或进行前期开发后的储备,并以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按需供应土地,调控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的做法。

87、什么是征收土地的“两公告一登记”制度?两公告是指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组先后发布的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一登记”是指由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的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的征地补偿登记。

88、根据“十一五”规划纲要,到2010年末全国耕地面积必须确保不低于18亿亩。目前全国耕地总面积仅剩18.31亿亩。

89、工业用地出让底价和成交价不得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

90、从2007年1月1日起,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全部缴入地方国库,支出一律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

91、什么是基准地价?基准地价是指政府按土地级别、用地类型或区段位置评估确定的平均价格。

92、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请宅基地:(一)农村村民户无宅基地的;(二)农村村民户,除父母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

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三)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无宅基地的;(四)原宅基地影响村镇建设规划,需要收回而又无宅基地的。

93、地籍调查通常分为初始地籍调查和变更地籍调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土地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

94、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

95、同一宗地多次抵押时,以收到抵押登记申请先后为序办理抵押登记和实现抵押权。

96、“6.25”的来历: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决定,每年的6月25日为全国“土地日”。从1991年开始,我国每年6月25日都要围绕基本国策确定不同主题,在全国开展“土地日”纪念和基本国策的宣传活动。今年是第十七个全国“土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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