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社保一次性补缴政策

2016年社保一次性补缴政策
2016年社保一次性补缴政策

2016年社保一次性补缴政策【仅供参考】

一次性补缴的对象:

凡曾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过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过去从未参加养老保险或过去存续劳动关系期间还有工作年限未参保缴费的人员。其中由个人按《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一文规定申请。

此外,一次性缴费的人员还需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持有当地居民户籍;

二是其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年限应在2011年7月1日之前。

一次性补缴的时间:

用人单位各类人群申请一次性补缴的起始时间按当地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月的时间确定。

市直单位的起始时间:属于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原固定工和干部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95年7月;属于合同制职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84年 11月;属于临时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88年12月。例如:张三,1953年10月出生,他从1974年1月--1982年12月期间在市直某企业单位做临时工,现申请一次性缴费,那么按上述临时工的补缴起始时间规定,在他工作期间本市还未有建立临时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因此,按张三工作年限的情况其不符合申请一次性缴费的条件。

一次性补缴年限:

一次性缴费年限最长为职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建立劳动关系而应参保未参保的工作年限。

如:李四(女),1950年10月出生(2000年10月达到退休年龄),其从1986年12月—2005年12月在市直某企业单位做合同工,1986年 12月—1992年12月已参保缴费,1993年1月后未参保,现申请一次性补缴。那么按上述规定,她只能一次性补缴从1993年1月—2000年10月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一次性补缴的缴费基数和比例:

用人单位主动为职工办理一次性补缴的各时段缴费标准按各地当年确定对应时段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当年没有缴费基数和比例的按当年定额标准执行)计算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以广州市为例,全市统一缴费基数不低于2139元、缴费比例为20%,即最低缴费为427.8元/月。

2019年社保新规(未缴满15年处理办法)

社保新规:2019年起,未缴满15年社保的,全都这样处理社保新规:2019年开始,未缴满15年社保的,全都这样处理?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时代,人们不断追求更好的生活,社会保障已经成为一种不可或缺的存在。 现在很多人,可以在退休后领取养老金,但是他们必须在以前的工作中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如果是工资支付形式,则需要缴纳满15年,这样每个月可以在退休后领取养老金。因此,它是非常重要的社会保障政策。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也有一些人没有支付到15年。例如,一些自由职业者不能从他们的月薪中扣除社会保险费用。 当他们想缴纳社保时,距离退休年龄已经不到15年。如果有的中途辞职或再次换工作,没有继续从工资中扣除社保再等等。这些问题在以前可以一次性付款解决。但现在恐怕不行,国家颁布的新政明确规定:社保要交满15年,才能领取养老金。 该规定并没有说它将立即禁止所有的支付,但它确实对那些希望立即弥补社保的人施加了限制。所以很多人都有一个问题:不能连续交15年的人,该怎么办? 1、免除付款。根据规定,我国不再免费向60岁以上的人发放养老费用,也就是说,目前养老的来源仅来自老年人子女的赡养、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的购买。因此,所以没有交足15年社会保险的人大可以不再缴纳社会保险,到退休的年龄条件后,已经缴纳的养老保险从他的社会保险帐户中一次性取出使用既可。 2、按年支付。很多人的条件不能达到一次性缴纳社保的要求,不过也可以进行补缴,即每年按年进行缴纳。根据这种方式,无论其已经在支付过程中,还

是达到退休年龄后仍未交满15年的社保,每月都可以领取养老金,虽然这种方法的可能性年限缩短,不过只要他愿意,也是一种很好的获得养老金的方式。 3、一次性。很多人在这里有疑问,不是不能一次补缴完吗?事实上,有3种人可以补缴。第一种是个人在当地的户口是1961年至1982年期间下乡的知青。二是2011年以前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并退休的。 三是在当地已经缴纳了社会保障金,但由于年龄太大无法支付15年以上的人口,要求男性65岁以上,女性60岁以上。 特别提醒:本内容只起到参考作用,具体政策请咨询当地政府相关部门。

2014年度上海社保缴费一览表

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上海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一览表 险种缴费 比例 基数 用人单位缴费 ( % ) 个人缴费 ( % ) 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合计养老医疗失业合计 城镇职工保险 比例21.0 % 11.0 % 1.5 % 0.5 % 1.0 % 35.0 % 8.0 % 2.0 % 0.5 % 10.5 % 最高缴费额 15108元 未测算未测算未测算未测算未测算未测算未测算未测算未测算未测算 最低缴费 3022元 634.7元332.5元45.4元15.2元30.3元1058.1元241.8元60.5元15.2元317.5元备注本年度的最高缴费额为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36元的300 %;最低缴费额为5036元的60 % 综保过渡城保 比例21.0 % 6.0 % -0.5 % -27.5 % 8.0 % 1.0 % -9.0 % 缴费基数 2770元 581.7元166.2元-13.9元-761.8元221.6元27.7元-249.3元备注本年度的缴费基数为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36元的55 % 备注(1) 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5108元,下限为3022元。(2) 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3) 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综保转城保五年过渡期”,本年度为第四个过渡年。经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协商一致也可直接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规定参保缴费。(4) 原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根据规定至2014年3月底过渡期已满,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和比例自本年度起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相关规定执行。(5)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仍按本市相关规定处理社会保险费。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6) 上表所列缴费标准起止期,自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止。(7) 表中所列缴费数额供参考,请按官方最后公布的数额为准。学习是成就事业的基石

成都2016年6月最新社保公积金缴费比例基数表及最低缴费标准

成都市社会保险征收比例一览表 户口基数 类型 险种 缴费基 数(元) 单位缴费个人缴费合计 执行时 间 比例(%) 金额 (元) 比例 (%) 金额 (元) 比例(%) 金额(元) 城镇户口(本地、外地)最低 基数 养老 保险 2017 19% 383.23 8% 161.36 27.00% 544.59 2016年 6月起医疗 保险 2874 6.5% 186.81 2% 57.48 8.50% 244.29 大病 医疗 保险 2874 1.0% 28.74 1.00% 28.74 生育 保险 2874 0.5% 14.37 0.50% 14.37 失业 保险 2874 0.6% 17.24 0.4% 11.50 1.00% 28.74 工伤 保险 2874 0.224% 6.44 0.224% 6.44 合计27.824% 636.83 10.40% 230.34 38.224% 867.17 最高 基数 养老 保险 15130 19% 2874.70 8% 1210.40 27.00% 4085.10 医疗 保险 14370 6.5% 934.05 2% 287.40 8.50% 1221.45 大病 医疗 保险 14370 1.0% 143.70 1.00% 143.70 生育 保险 14370 0.5% 71.85 0.50% 71.85 失业 保险 14370 0.6% 86.22 0.4% 57.48 1.00% 143.70 工伤 保险 14370 0.224% 32.19 0.224% 32.19 合计27.824% 4142.71 10.40% 1555.28 38.224% 5697.99 外地农村户口最低 基数 养老 保险 2017 12% 242.04 8% 161.36 20.00% 403.40 医疗 保险 2874 2.5% 71.85 2.50% 71.85 大病无

2021年社保一次性补缴政策全文

2021年社保一次性补缴政策全文 Full text of social security one-time supplementary payment po licy in 2021

2021年社保一次性补缴政策全文 前言: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国家出台补缴养老保险费新政策,对未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人员及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做出明确规定,为各类人员补缴以前中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提供了政策依据。 补缴范围: 这次享受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优惠政策的,包括未参保企业和人员及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不包括按规定核定了缴费基数但有历史欠费的企业和人员,对已核定过缴费基数的历史欠费的滞纳金,仍由地税部门按规定确定和征收。 ◎关于未参保单位和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 ◎关于中断缴费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 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应按国家和省规定,为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含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和实行临时工缴费制度后的原临时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于用人单位原因部分人员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由企业和职工个人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xx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原长期病休6个月以上时间、判刑人员服刑期间,不允许补缴。 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xx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但补缴的时间最早不早于1995年1月(乡镇企业最早从20xx年1月起补缴),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应按上条规定的最早补缴时间补缴(即将企业和

2016年社保一次性补缴政策

2016年社保一次性补缴政策【仅供参考】 一次性补缴的对象: 凡曾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过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过去从未参加养老保险或过去存续劳动关系期间还有工作年限未参保缴费的人员。其中由个人按《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一文规定申请。 此外,一次性缴费的人员还需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持有当地居民户籍; 二是其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年限应在2011年7月1日之前。 一次性补缴的时间: 用人单位各类人群申请一次性补缴的起始时间按当地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月的时间确定。 市直单位的起始时间:属于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原固定工和干部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95年7月;属于合同制职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84年 11月;属于临时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88年12月。例如:张三,1953年10月出生,他从1974年1月--1982年12月期间在市直某企业单位做临时工,现申请一次性缴费,那么按上述临时工的补缴起始时间规定,在他工作期间本市还未有建立临时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因此,按张三工作年限的情况其不符合申请一次性缴费的条件。 一次性补缴年限:

一次性缴费年限最长为职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建立劳动关系而应参保未参保的工作年限。 如:李四(女),1950年10月出生(2000年10月达到退休年龄),其从1986年12月—2005年12月在市直某企业单位做合同工,1986年 12月—1992年12月已参保缴费,1993年1月后未参保,现申请一次性补缴。那么按上述规定,她只能一次性补缴从1993年1月—2000年10月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一次性补缴的缴费基数和比例: 用人单位主动为职工办理一次性补缴的各时段缴费标准按各地当年确定对应时段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当年没有缴费基数和比例的按当年定额标准执行)计算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以广州市为例,全市统一缴费基数不低于2139元、缴费比例为20%,即最低缴费为427.8元/月。

2016年社保缴费基数将调整

2016年社保缴费基数将调整 近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要求,将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纳入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形成合理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避免对低收入群体的制度性挤出。昨日记者了解到,广东省已经把城镇私营单位的平均工资纳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若新规落地有望扩大到其他险种。 低收入者缴费负担较重 按照现行规定,职工的缴费基数是本人上年度纳个税的月平均工资,但对于工资收入较高和较低的职工,则是分别按照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作为本人的缴费基数。而缴费基数上下限的计算,特别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往往是与当地平均工资相挂钩。以养老保险为例,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分别为当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 比如职工陈先生的工资为2000元,而当地平均工资为6000元,小陈的工资低于3600元(6000*60%),那么其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要按照3600元计算,而非其工资的2000元。 由于不少省份的使用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确定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工资水平比非私营单位要低的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并没有纳入基数的计算,这样计算出来的缴费基数存在虚高的情况。

低收入者感叹工资“被下降” 另一方面,很多已经参保的低收入者,由于社保缴费基数的连年上涨,实际收入也面临缩水的状况。 比如今年7月起,广州市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4958元调高到16575元,下限从2408元调高到2906元。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限从18561元上调到20292元,下限为从3712元调高到4058元。 本人平均工资比缴费基数下限低的低收入者,可能会出现缴费基数上涨速度快于自身平均工资上涨速度的情况。早几年就有参保职工反映,缴费基数上涨的幅度比其收入上涨幅度要大,负担较重。 广东省养老保险已先行先试 广东省已经先行先试。从2014年起,广东省率先将城镇私营单位的平均工资纳入到职工养老缴费基数下限的统计口径之中。《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68号)明确,从2014年1月1日起,以全省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值的60%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 至于其他医疗保险等其他险种的缴费基数计算会不会也纳入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广东社保部门的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仍需要与统计部门协调。 按照现行政策,广东省除了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是按照全省的平均工资计算外,其他险种均按照当地市的平均工资或最低工资计算。

顺德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须知

顺德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须知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佛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即原新农保,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可自愿申请一次性补缴加上原缴费年限累计不超过15年的居民养老保险费,缴清费用后享受居民养老保险相应待遇。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补缴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可按规定在我区申请办理一次性补缴加上原缴费年限累计不超过15年的居民养老保险费。 (一)正在我区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本市户籍居民。 (二)达到60周岁且符合在我区申领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本市户籍居民。 二、补缴标准 参保人可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自愿选择其中一个缴费档次一次性补缴居民养老保险费。 (一)办理时间及地点 1、村(社区)批量办理时间:以村(社区)通知为准。 2、镇(街道)社保办事处零星办理时间:每月25日前(工作日内)。 (二)办理手续 1、正在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的本区户籍居民 由参保人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户口所属村(社区)办理一次性补缴居民养老保险费的手续。代办的,除提供参保人上述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正在顺德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的市内外区户籍(如南海户籍)居民,以及年满60周岁且符合在顺德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条件的本市户籍居民由参保人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办事处办理一次性补缴居民养老保险费手续。代办的,除提供参保人上述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补缴须知 (一)本次补缴年限加上原缴费年限累计年限不得超过15年,且只能申请办理补缴一次;参保人缴费成功后,中途不得办理退回保险费。 (二)参保人现收取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的银行账户,统一作为一次性补缴居民

江苏符合条件者可一次性补缴15年养老保险费

江苏:符合条件者可一次性补缴15年养老保险费 1996年1月1日前在江苏省城镇集体企业、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过及在“文革”期间插过队,但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即日起可办理一次性补缴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之后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符合上述条件并有此意向的人员,可持相关资料到自己户籍所在街道社会保障所申请办理补缴费,南京市人社部门提醒,此项工作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请读者抓紧去所在街道办理相关手续。 基本养老金待遇标准 年龄(周岁)基本养老金(元)年龄(周岁)基本养老金(元) 55 583.7 63 662.5 56 590.1 64 681 57 596.9 65 702.5 58 604.4 66 727.7 59 613.7 67 761.8 60 622.5 68 804 61 633.8 69 864.7 62 646.3 70及以上 937.8 ■补缴对象 1、具有江苏省城镇户籍(2003年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前已具有城镇户籍),1996年1月1日前曾与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曾经在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未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含原在县属以上大集体企业工作,后下放到乡镇的“三不变”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主要是指县(区)属以上大集体企业、县(区)属以下城镇集体企业、城市街道办企业); 2、具有江苏省城镇户籍,1996年1月1日前曾在国有企业工作,未参加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原“五七工”、“家属工”; 3、具有江苏省城镇户籍,曾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后因各种原因(如辞职、辞退、自动离职等原因(判刑除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 4、具有江苏省城镇户籍,“文革”期间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返城后未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原城镇上山下乡知识青年。 ■补缴标准

2006年至2015年深圳社保缴费汇总-史上最全

2006年至2015年深圳社保缴费汇总-史上最全

险种户籍缴费比例比例分配缴费工资基数 合计单位个人共济个人帐户深户:1624元 基本养老+ 地方补充养老深户 员工 19% 11% 8% 11% 8% 综合医疗+ 地方补充医疗 8.5% 6.5% 2% 生育医疗0.5% 0.5% 0.5% 住房公积金 失业保险10.82元 工伤保险0.5%(单位承担)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 非深户 员工 非深户810元 基本养老保险18% 10% 8% 10% 8% 医疗保险27.06元27.06元 生育险无 工伤险10.82元10.82元 失业险0.5%(单位承担) 2006年深圳市社保缴费比例

2007年7月到2008年6月 注:1、依据法律规定,每年7月1日社保局将按照深圳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社会保险各险种的缴费基数和待遇补偿基数。2006年度深圳市月平均工资为2926元。因此,07年7月1日至08年6月30日缴费年度的缴费基数为:最低缴费工资:月平均工资×60%=2926×60%=1756元;最高缴费工资:月平均工资×300%=2926×300%=8778元。工伤保险和非深户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工资为750元,实际缴费 工伤险 10.82元 10.82元 失业险 0.5%(单位承担) 险种 户籍 缴费比例 比例分配 缴费工资基数 合计 单位 个人 共济 个人帐户 深户:1756元≤缴费工资≤8778元 基本养老+ 地方补充养老 深户 员工 19% 11% 8% 11% 8% 综合医疗+ 地方补充医疗 8.5% 6.5% 2% 生育医疗 0.5% 0.5% 0.5% 住房公积金 失业保险 13%(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 0.5%(单位承担) 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 非深户 员工 非深户750元 基本养老保险 18% 10% 8% 10 % 8% 医疗保险(选一) 综合 9% 7% 2% 住院 29.26元 80% 20% 住院 医疗费用 上年度职工 月平均工资2926×1%=险种费用 农民工 12元 8元 4元 生育险 无 工伤险 1%或1.5% 失业险 11.7元(单位承担)

2016年各类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6年各类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6年城乡居民养老试行办法缴费标准 农村居民 人员 类别 档 次 月缴费 金额 (元/月) 缴费 月数(月) 缴费总 金额 (元) 人员 类别 档 次 月缴费 金额 (元/月) 缴费 月数(月) 缴费总 金额 (元) 年满60 周岁 以上 1档 268.62 180 48351.60 60周 岁以 下 1档 223.85 12 2686.2 2档 214.90 180 38682.00 2档 179.08 12 2148.96 3档 161.17 180 29010.60 3档 134.31 12 1611.72 4档 107.45 180 19341.00 4档 89.54 12 1074.48 5档 53.72 180 9669.60 5档 44.77 12 537.24 城镇居民 人员 类别 档 次 月缴费 金额 (元/月) 缴费 月数(月) 缴费总 金额 (元) 人员 类别 档 次 月缴费 金额 (元/月) 缴费 月数(月) 缴费总 金额 (元) 年满60 周岁 以上 1档 268.62 180 48351.60 60周 岁以 下 1档 223.85 12 2686.2 2档 214.90 180 38682.00 2档 179.08 12 2148.96 说明:1、未满60周岁的人员只能缴纳当年的社保费,待年满60周岁时,才能按当年的标准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每年缴费金额都在逐步递增,但养老金也在递增。2、趸缴总额式:一次性补缴金额=当年月趸缴额×(180个月—本人已缴月数)来定。 2016年度个体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标准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大病互助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合计金额(元/月) 缴费档次 月缴费金额 (元) 月缴费金额 (元) 月缴费金额 (元) 月缴费金额 (元) 最低(40%) 403.4 325.72 38.32 23.95 791.39 一档(60%) 605.2 993.19 二档(80%) 806.8 1194.79 三档(100%) 1008.6 1396.59

XX北京社保补缴流程

XX北京社保补缴流程 引导语:北京办理社保补缴的伙伴们注意了,下面是为大家的北京最新社保补缴流程,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哦! xx年北京个人补缴社保的流程 社保指一种社会保险或保障机制,具有强制性,是对我国公民最基本的保障。然而在社保缴纳过程中,一些人会因为某种原因中断缴费,但又为了获取完整的社保时间段,需要补交社保,这样的一种情况被称为社保补交。 北京市社保补交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每个城市的社保补缴流程是不一样的,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建议大家可以向社保参保地的社保局咨询,详细了解个人社保补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个人社保补缴的手续是什么等等 外地户籍人员在京补缴社保,在提供工资单、劳动合同的同时,首次还要增加一份完税证明。对于跨年补缴,在提供个税完税证明的同时,一律要走行政审批手续。 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工资凭证、劳动合同等证明资料容易造假,难辨真伪。而新规定要求,必须提供个税完税证明,该证明需要到地税局打印,加盖税务部门公章,一般很难造假。

而个人社保补缴,将根据补缴时间的时限由不同的部门负责。补缴当年,社保中心即可办理;跨年补,即由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养老保险科接手,进入行政审批程序,社保稽核、劳动监察、基金监督部门都将介入。而对于个税完税证明的要求,则更多地率先应用于跨年补缴当中。 但对于当年还是跨年补缴的界定,各区县不尽相同。不少区县是以社保缴费年度来划定,即每年的4月至下年的3月。如海淀区,如现在补缴xx年4月至今年3月的,就界定为补当年;如果要补xx 年4月之前的,就视为跨年。又如朝阳区,是按自然年度来算,如补缴今年1-3月的,视为当年,由社保中心办理;如补缴xx年12月之前的,一律转入行政审批,须出具个税完税证明。 凡曾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过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过去从未参加养老保险或过去存续劳动关系期间还有工作年限未参保缴费的 人员。其中由个人按《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 * 》一文规定申请。 一次性补缴的时间 用人单位各类人群申请一次性补缴的起始时间按当地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月的时间确定。 市直单位的起始时间:属于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原固定工和干部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95年7月;属于合同制职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 1984年11月;属于临时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88 年12月。例如:张三,1953年10月出生,他从1974年1月--1982

广州社保关于一次性补缴最新政策

广州社保关于一次性补缴最新政策 接近或达到退休年龄的朋友,但是还没有交够的朋友就很关心养老金待遇是否可以享受的问题。 虽然早期人们都不太注重社保,但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往往就会想尽一切申请退休。如果社保还差几年,那唯一较快的方法就是补 交社保。因为通过补缴你所欠的社保年限,就可以马上申请退休。 那怎样补缴养老保险费呢?退休后怎样补缴社保,外地人在广州补缴 社保可以吗? 其实社保是可以补缴回几年前的,甚至可以补回十几年前的社保,申请通过后你马上拿到退休金。 现行社保基本政策知识: 社保在我国的发展过程简单来说,1986年以前是没有社保, 1986年开始国营企业有社保(早期国有职工或早期合同工社保),1992年推广到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1998年推广到全国各个行业。2006年党的十六大六中全会提出在2020前,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宏伟战略体系”的宏伟战略目标。2009 年以来,国家实行“全民社保”战略,影响全民社保推行的“转移 接续”问题慢慢得到解决,人人可以参加社保享受医疗已经成为现实。 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同时社保参保年限达15年。 所以社保政策是一步步完善并逐发展起来。国家为了解早期的问题,在养老保险补缴规定中建立起一整套补缴的程序,真正实现老 有所养,老有所依。 申请条件

1、须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2、用人单位与补缴个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3、省直单位应参保而未参保等原因,导至社保欠缴的,可申请社保补缴。 社保补缴说明 一、如果在补缴期间有任职单位,您可通过单位进行补缴。 对企业应参保未参保的,企业应提供当时的人员名册,为未参保的人员进行补缴。补缴要按照当时单位和个人应当参保的险种进行补缴,并计缴相应的利息。各险种的补缴时间不能早于补缴单位的单位成立时间。各险种的补缴时间不能早于对应险种的险种开始时间。 广州社保补缴需提交的资料: 1、《广州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2、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3、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 4、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 建议缴费单位经办人可联系所属区主管地税机关进一步咨询了解具体补缴手续。 二、以灵活就业方式的人员如已经参保但欠费的,可以按规定补缴,但是对于未在企业任职且未按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的人员,不存在应参保未参保的补缴。 【案例】

济南社保补缴范围和条件

济南社保补缴范围和条件 最新《社会保险法》实施后,济南市参保单位职工,单位应缴未缴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可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办理所需材料 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保单位因与劳动者在劳动用工关系存续期间应缴未缴纳保险费的,缴费单位可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进行社会保险费补缴操作或向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相关业务处室办理社会保险费补缴手续。 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进行补缴操作的,生成并提交补缴申报成功后持单位盖章、职工签字的《社会保险费补缴申报表》到缴费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柜台缴费,所需材料由单位留存备查; 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补缴的,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书面申请; 2、《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等表明职工劳动关系存续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应补缴年月的原始财务记账凭证的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 5、社保经办机构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济南社保补缴流程

【网上办理】:单位登陆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通过社会保险费补缴功能模块申报社会保险费的补缴,由系统自动审核,申报成功后由单位打印并持《社会保险费补缴申报表》到缴费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柜台缴费。 【柜台办理】: 1、缴费单位向缴费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相关业务部门(市社保局社会保险费征缴处或各区办事处、各县(市)区保险处征缴科)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2、工作人员按规定受理材料并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打印《社会保险补缴审批表》,不符合的及时退回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3、通知申请人到申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 相关问题解答 一、社保可以补缴吗? 【答】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一般是指当人们想要买房、落户、办理退休等需求时,发现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没有达到享受相应待遇的要求,从而需要补缴之前没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确保可以享有相应的社保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

武汉市2014年7月-2015年6月单位社保缴纳基数及标准(最新)

武汉市 2014年7月- 2015年6月单位社保最低和最高缴纳基数及标准(中心城区) 以下是社保处 2014年7月份起最新调整的单位五险一金或五险最低档及最高档缴纳基数(有部份单位核定工伤在 0."5%以上的这个最低档缴纳标准会有区别哦),比例及标准。 武汉市中心城区 2014年7月- 2015年6月单位五险最低基数缴费标准企业缴费 险种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合计 武汉市中心城区 2014年7月- 2015年6月单位五险一金最低基数缴费标准企业缴费 险种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住房公积金 合计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缴费金额缴费比例缴纳金额26 8 7."3 23 1 6."5 23 1 6."5 23 1 6."5 23

1 6."5 130020% 8% 0.50% 2% 0.70% 8.00% 537."46 18 5."32 1 1."58 4 6."33 1 6."22 10 4."00 90 0."918%

214." 98752."4423 8." 6511." 5869." 5016."2220 8."0012 9 6."39个人缴费 小计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缴费金额缴费比例缴纳金额26 8 7."3 23 1 6."5 23 1 6."5 23

1 6."5 23 1 6."520% 8% 0.50% 2% 0.70% 537."46 18 5."32 1 1."58 4 6."33 1 6."2 2 79 6."918% 214."

98752."4423 8." 6511." 5869." 5016."2210 8 8."39个人缴费小计2%+7元53."33 0% 1% 0% 0."00 2 3."17 0.00 29 1."48 2%+7元53."33 0%

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社保基数调整通知 从2015年社保基数已经调整,具体缴费数据如下: 一.企业职工(本地) (基数为2688) 养老—高保:单位376.3元/月个人215元/月 医疗—基本:单位215元/月个人53.8元/月 —住院:单位134.4元/月个人不缴费 失业保险: 单位40.3元/月农村个人不缴费, 城镇户口13.4元/月 生育保险: 单位21.5元/月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 单位40.3元/月(按行业按费率变动) 个人不缴费二.个体工商户职工(本地)(基数为3584) 养老—高保:单位358.4元/月个人286.7元/月 医疗—基本:单位215元/月个人53.8元/月 —住院:单位134.4元/月个人不缴费 失业保险: 单位40.3元/月农村个人不缴费, 城镇户口13.4元/月 生育保险: 单位21.5元/月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 单位40.3元/月(按行业按费率变动) 个人不缴费三.外来务工人员—需要自己交纳养老保险费142.1元/月养老保险:单位205.8元/月个人117.6元/月 基本医疗保险:单位107.5元/月个人26.9元/月 失业保险:单位24.8元/月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21.5元/月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 单位40.3元/月(按行业费率变动) 个人不缴费★★★五险共计:单位交399.9元+个人交144.5元=544.4元四.自谋职业者,个人(基数为1470—3584) 养老—高保:645.1元/月7849.2元/年 —低保:264.6元/月3175.2元/年 医疗—基本268.8元/月3225.6元/年 —住院:134.4元/月1612.8元/年

为什么不让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

为什么不让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 在2016年之前很多地方都可以补交养老保险,不论是职工养老保险还是灵活就业人员交的养老保险都有。 但是从2016年之后,这种现象基本上就被堵住了。 2016年,人社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确各地不得采取一次性缴费的方式,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在这个文件出台之后,很多地方就开始停掉社保事后补缴这种措施,目前在全国各个省份基本上不存在社保补缴这种方式了。 那为什么不能让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呢?这里面我觉得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为了公平公正。 目前不论是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还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是一年一交的,大家都这么做。 假如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在退休之前把所有的养老保险一次性补交完,然后马上就可以领取退休金,这对于其他人是不公平的。 毕竟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大家都是每年交,这个可是拿真金白银出来的,要知道这些资金可是有成本的。

所以为了公平公正,我国杜绝企业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事后补交社保以及在退休之前一次性补缴完所有的社保,这是为了确保公正、公平。 第二、维持社保基金的正常运转。 因为特殊的原因,目前我国很多退休老人的养老金都是拿在职人员缴纳的社保资金去发放的,假如在职人员缴纳社保的人数减少了,社保基金收入减少,那么对于养老金的发放来说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如果我国允许社保事后缴费,大家只需要在退休之前一次性把所有的养老保险缴清,然后第2年就可以正常领取养老金,我估计很多人都不会正常缴纳养老保险,毕竟养老保险每年缴费是有资金成本的。 比如某一个人每年要交1000块钱,如果连缴20年缴费,累计缴纳的费用就达到24万,如果这24万不是每年正常缴纳养老保险,而是拿去做理财产品,按照年化收益率4%计算,那么20年时间24万至少会变成35万以上。 在这35万当中只需要拿24万去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相当于多赚了11万块钱,这是一个稳赚不赔的事情。 对这么好的事情,我相信很多人都不会选择每年缴费,而是选择一次性缴费,一旦大家都选择退休之前一次性缴费了,那么我国的社保基金将会面临很大的压力,甚至有很多地方的社保基金有可能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这是不利于养老保险体系的健康发展的。

2020社保缴费基数及最新消息

2020社保缴费基数及最新消息 参加过社保的市民都知道,每年的社保都会进行一定程度的调改和完善,因此,这也就需要参与了社保的市民每年都需要去注意这些调整。只有这样了之后,才可以在将来的社保路上参与的更加顺利。 (一)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以上文章四个方面的解释就是对于最新社保调整做了一个简单的说明。那么关于这些社保的问题,还有哪些在2015年有了新的调整呢? 全面了解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基础。大连社保在最新政策的宣传和学习上值得各大城市借鉴和学习。 一、单位职工缴费基数:单位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据实申报,月平均工资不足2014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1685.4元缴纳,超过300%的按8427元缴纳;月平

均工资在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的,按实际工资 额为基数缴纳。据了解,根据2013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2014年度,贵阳市单位职工最低缴费基数为1572.9元,现调整后 为1685.4元,相比之下增加了112.5元。 养老保险新基数的执行时间为2015年1月,从205年7月起对 单位的参保人员,1-6月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足1685.4元的部分 一次性进行补收。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四个 险种的执行时间为2015年7月。 二、灵活就业(个人)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参见附表)。贵阳市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提醒,灵活就业人员需调整养老保险费缴费档次的,可到贵阳银行办理,2015年7月正常代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并补扣1-6月份的养老保险费,请确保7月20日前保存折中有 足量的余额,以免扣款失败,影响待遇。 所以说,对于那些已经参与了社保的市民来讲,不仅需要把握好这些基本的问题,还需要把握的那就是在将来的社保的新政策情况。对于未投保的人员,也需要去了解。

社保一次性补缴政策的说明与解读

社保一次性补缴政策的说明与解读 对于工作期间社保没有缴纳满15年的消费者来说,可以申请一次性补缴。那么,2015年社保一次性补缴政策是什么呢?中国社保网小编收集了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2015年社保一次性补缴政策 一次性补缴的对象: 凡曾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过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过去从未参加养老保险或过去存续劳动关系期间还有工作年限未参保缴费的人员。其中由个人按《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一文规定申请。 此外,一次性缴费的人员还需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持有当地居民户籍; 二是其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年限应在2011年7月1日之前。 一次性补缴的时间: 用人单位各类人群申请一次性补缴的起始时间按当地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月的时间确定。 市直单位的起始时间:属于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原固定工和干部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95年7月;属于合同制职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84年11月;属于临时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88年12月。例如:张三,1953年10月出生,他从1974年1月--1982年12月期间在市直某企业单位做临时工,现申请一次性缴费,那么按上述临时工的补缴起始时间规定,在他工作期间本市还未有建立临时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因此,按张三工作年限的情况其不符合申请一次性缴费的条件。 一次性补缴年限: 一次性缴费年限最长为职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建立劳动关系而应参保未参保的工作年限。 如:李四(女),1950年10月出生(2000年10月达到退休年龄),其从1986年12月—2005年12月在市直某企业单位做合同工,1986年12月—1992年12月已参保缴费,1993年1月后未参保,现申请一次性补缴。那么按上述规定,她只能一次性补缴从1993年1月—2000年10月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一次性补缴的缴费基数和比例:

2019江苏社保补缴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2019江苏社保补缴政策是怎么规定 的 单位补缴流程:1.用人单位中有相关补缴对象的,应当携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2.社保经办机构 审核后,计算补缴金额,办理补缴确认手续。个人补缴流程:由本人相关资料,至委托扣缴银行营业网点提出申请,填写《缴费申请书》,注明补缴险种。 社保对于大家来说是日后生活的一种保障,而且也和大家以后的养老金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在缴费的时候,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断缴了的话,最好是抓紧时间补缴社保。不过各地对于社保补缴的具体政策都不一样,因此本省的公民补缴社保的话,自然要关注本省的政策。就比如江苏。那么,2018江苏社保补缴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一、2018江苏社保补缴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单位补缴流程:

用人单位中有相关补缴对象的,应当携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计算补缴金额,办理补缴确认手续。 个人补缴流程: 由本人相关资料,至委托扣缴银行营业网点提出申请,填写《缴费申请书》,注明补缴险种、起讫时间;补缴1996年1月1日后养老保险费的,还须选择补缴基数档次。 经信息系统审核补缴条件后,灵活就业人员当即一次性存足应补金额,委托扣缴银行进行实时扣缴。 社保补缴所需的材料: (1)、各地区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缴的时间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来说,补缴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体所需材料,建议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或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 二、社保补缴时效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

2014年度广州社保费各险种缴费基数对照表

2014年度广州社保费各险种缴费基数对照表 征收品目名称统筹区调整时间缴费基 数上限 (元) 缴费基 数下限 (元) 说明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 番禺区、花都区、增城、 从化市属 2014年7月1 日 134042139 农转居养老保险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2014年7月1 日 134041742上省平*300%下市平*30%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 保险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 番禺区、花都区、增城 市、从化市属 2014年7月1 日 174243485上5808*300%下*60%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 金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 番禺区、花都区、增城 市、从化市属 2014年7月1 日 580858082013市职工平均工资 过渡性基本医疗保 险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 番禺区、花都区、增城 市、从化市属 2014年7月1 日 580858082013市职工平均工资 补充医疗保险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 番禺区、花都区、增城 市、从化市属 2014年7月1 日 580858082013市职工平均工资 住院保险 全部2014年7月1 日 580858082013市职工平均工资 外来从业人员医疗 保险2014年7月1 日 580858082013市职工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2014年7月1 日 174241550 上5808*300%下:市最低 工资 失业保险2014年7月1 日 174241550 上5808*300%下:市最低 工资 生育保险2014年7月1 日 174243485上5808*300%下*60% 本市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 番禺区、花都区、增城 市、从化市属 2014年7月1 日 134042139 其他险种全部2014年7月1 日 580858082013市职工平均工资 注:两区两市7月农转居养老保险暂不调整养老保险的下限暂不调整(粤地税规便函[2014]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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