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

关于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

(五)签订合同时出现的自身诚信问题这里的诚信问题主要指大学生签订就业协议后

出现的违约现象。因为现在找工作提倡双向选择,自由择业。有的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

同时选择几家单位,但最先同意接受并要求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单位,不一定是毕业

生心目中的理想单位。于是,个别毕业生为了保底,就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遇到

比原单位好的企业,就毁约,另谋高就。然而,还有一部分毕业生在与单位签协议的同时,就做好了违约的心理准备。因为毕业生的违约,导致现在一些企业不喜欢招聘应届毕业生。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口头或以其他形式(如在入职登记表或员工手册中载明试用期)与

劳动者约定三个月或六个月试用期,但不签订劳动合同。这种口头或者以其它形式约定的

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认为该劳动者试用合格,就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认为

不符合录用条件,就解除劳动关系。笔者认为,用人单位该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在发

生劳动争议时往往会处于被动地位而导致败诉。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

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

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根据该规定,我们可以知道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是劳资

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试用期

另外需注意,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得再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另外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

的复函(劳办发〔1995〕1号)的有关规定,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发现并经有关机构确

认患有精神病的,可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退休;(二)患病;(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实际上,劳动

关系一旦建立,用人单位就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并非独立于劳动关系

外的“特殊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拒绝为劳动者办理社

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造成劳动者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承

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需制作《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给劳动者,同时向劳动者出具具解除或

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企业不与员工签劳动合同最长应支付11个月期间双倍工资,满一年视为签订无固定

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试用期解除合同不能随意为之,必须符合法

律规定的条件。否则,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经济赔偿金。具体而言,试用期

解除劳动合同须符合以下要件:

企业有义务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早在我国1994年出台的《劳

动法》就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然而该《劳动法》并未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因此,一些用人单位出于各方面的考虑不愿意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严重损害

了劳动者的利益,也导致一些劳动者因为没有劳动合同,在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时因

无法证明存在有效地劳动关系而维权困难。 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弥补了这一法律缺陷,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

及视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即: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

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264号)规定:“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

费用。”所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须赔偿用人单位支付的培训费用,

即使劳动合同中有约定,该约定也无效。

举证责任无疑限制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随意性,用人单位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劳

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需承担

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举例说明:如果用人单位在2020年1月1日招用了一名员工,到2020年9月1日才

开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就要自2020年2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向

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并从2020年1月1日开始,视为和该劳动者已经建立了无固定期

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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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未及时续签如何付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未及时续签如何付补偿? 正文内容: 【案情介绍】 王先生20XX年9月进入上海某公司工作,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的到期日为20XX年8月31日。合同到期之日,公司对王先生没有任何表示,王先生也没在意,继续一如既往地工作,公司也一如既往地支付工资。20XX年12月中旬,王先生在工作中与上级发生争执。12月底公司进行年终考评,王先生被评定为乙等。王先生表示不满认为上司在考核中的评定不公正,有借机报复之嫌,影响了其年终奖金发放及明年的加薪等级。人力资源部在处理该事件过程中,才发现王先生的合同早已到期,由于公司管理疏忽导致合同未及时续签,公司遂于20XX年12月底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王先生补签劳动合同。王先生在领取合同文本的同时,表示希望公司对考评结果进行修正。此后,尽管公司人力资源部几次催促,王先生也一直未将签好字的合同文本送回人力资源部,并坚持要公司就年终评定给其一个说法。这种情况下,公司于20XX年1月中旬书面通知王先生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双方由此发生争议。 仲裁庭上,王先生提出:其一,自己从未说过拒绝签合同,只是因为单位年终考核欠缺公正性,只要给个说法,他

立刻就签。其二,单位在合同到期近四个月后才向自己提出需要续签劳动合同,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单位不仅不能终止劳动关系,而且还应向他支付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公司方辩称,双方是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并非首次用工,因此不存在双倍工资之说。而造成劳动关系终止的原因是公司已经书面通知王先生补签,但王先生不予配合,责任不在公司,所以,公司无需支付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经过仲裁庭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公司支付王先生3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双方解除了劳动合同。 【案情分析】 劳动合同到期未及时续签不仅给企业日常劳动关系管理留下隐患,也是众多劳动争议发生的一大诱因。本案就是合同到期未及时续签所引发的一典型案例,笔者将借助本案争议的几大焦点,对相关问题进行解析,希望对读者有所裨益。 一、合同期满未续签是否应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该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标准专业版)

【标准专业版】 本合同或协议依据特定条件情况设立,仅供学习参考。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此合同或协议具体条款、权利义务等内容,可根据需要适当修改。本文档为Word版本,【下载后可任意复制修改】 劳动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岗位(工种)的工作。在合同期间内,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调整乙方工种。 二、本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其中包括试用期个月(试用期不是必须条款)。 2、以完成(生产工作)为期限。该生产工作完成后,双方终止劳动合同。 本合同在用工前签订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开始建立。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下第种工时制度。1、标准工时工作制度;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3、不定时工作制度。 (二)乙方享受法定的以下部分节假日、每年清明、五一、国庆各带薪一天。每月两天带薪休息日。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三)乙方因工伤或患职业病,依法享有医疗期限和待遇。

四、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乙方的奖金及各项津贴、补贴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制度规定执行。 (一)甲方应当自用工之日起计发乙方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乙方本人。 (二)工资标准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1、实行计时工资制。试用期月工资为人民币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人民币元。(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2、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定额为;计件单价为人民币元或按甲方确定并事先向乙方公布的计件定额和计件单价执行。据此计算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3、双方另行约定工资按形式支付。 4、双方约定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 上述劳动报酬确定后,甲方可根据乙方的技术水平、熟练程度的提高、贡献大小以及生产经营的变化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乙方的劳动报酬可随工作地点、工种岗位的变化而改变。 (三)甲方于每月20日左右支付乙方(上个月)自然月的工资。并应当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甲方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给乙方。 五、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应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合同范本 补签劳动合同补偿

补签劳动合同补偿 生活中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时未同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会与劳动者约定过一段时间后再与劳动者补签合同,而且所签的合同期限会包含前段未签合同的时间。以下是整理的补签劳动合同文章,欢迎参考阅读。 一、补签劳动合同是否要给予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10 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7 条则作了进一步的明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用人单位同时必须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即二倍工资和补签合同是用人单位应并列承担的责任。 1、公司要补签劳动合同,从用工之日到补签之前扣除一个月后,按《劳动合同法》应支付双倍工资。 2、如果员工拒绝签合同,可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书面通知本人:xx日前来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如逾期不签,劳动关系自动终止。(送达本人并由本人签字收到) 3、如果以后此人就此事索赔双倍工资,本人签收之日之后的不

必支付双倍。 4、一般来说,愿在公司干的员工不会不签合同(因为保障了他的合法权益),也不会向公司索赔补签前的双倍工资(因为人是讲道理的,自己并没有付出双倍的劳动)。 5、不排除一些头脑简单的贪心者恶意不签合同,等着索赔双倍工资。可按第2、第3两条处理后与其终止劳动关系! 二、补签劳动合同是否字符双倍工资 1、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2、补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只要未签订劳动合同,都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3、补签劳动合同能否免除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1)补签后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包括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双倍工资。 2)补签后的劳动合同期限包括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这种情况下的补签,理论上视为劳动者对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权利的放弃。 4、补签劳动合同后可要求补偿吗? 5、补签劳动合同也要付双倍工资

一年内劳动合同没签,但有工资五险都交,用工方要赔偿吗-

一年内劳动合同没签,但有工资五险都 交,用工方要赔偿吗? 篇一:没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没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法》中有规定,单位必须自用工关系建立之日起的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要是不按照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则就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相应的赔偿。那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呢? 一、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 二、不签订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双倍赔偿 劳动者同意并且积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拒绝签订; 未签订合同的情形发生在XX年2月1日以后; 并且从进入公司满一个月以后即第二个月开始计算。 三、劳动者不与公司签订合同 公司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才需要承担支付每月2倍工资。 如果是劳动者故意或者不愿意与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不适用改条款。 职工故意或者不愿意签订劳工合同,则不能获得2倍

工资。 四、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有哪些后果 1、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2、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3、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造成员工失业的,可能需要赔偿失业损失。如果因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导致员工被辞退后无法领取失

企业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范本_劳动合同

企业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范本_劳动合同 正式员工劳动合同范本【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职工)姓名: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dxs518.xx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本

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_________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本合同办

与劳务公司未及时签订合同,有哪些法律风险

知法,守法,用法,一起聚焦华律说法。 大家好,我是本期华律说法主讲律师,河南有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叶珊。 那么今天跟大家继续讨论《企业用工风险防控系列专题》——企业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上期我跟大家探讨了【企业规章制度的法律风险及防范对策】,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可随时致电咨询哦。 劳动合同的签订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企业自用工之日起便与员工建立了劳动关系;而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就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一般情况下提倡建立劳动关系当天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真没法当时签,可以在一个月之内签订,这一个月俗称宽限期。 若超过一个月,企业还不和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此时法律就要对企业采取惩罚措施了,具体怎么惩罚呢?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第二个月开始,每月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一直支付到劳动合同签订的前一日。 该项规定是针对自用工之日起不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 举个例子 员工甲于2016年3月1日入职某企业,企业未能在一个月内与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是在6个月后,直至9月2日才补签。 后来甲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该企业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

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企业感觉很冤,说甲自入职6个月以来,每个月工资我们都非常准时足额地发放了,他现在却又要求我们另付5个月的工资给他,这不是胡搅蛮缠吗? 这还真不是胡搅蛮缠,而是法律赋予该员工的合法权利,对于企业而言,这也是法律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进行的惩罚。 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个案例。 甲于2016年3月1日入职,到9月2日企业才补订了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企业应当承担的义务有: 1.需要支付3月1日至3月31日一个月的工资(这是他付出劳动应得的劳动报酬); 2.需要支付自4月1日开始至9月1日(也就是补签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期间内5个月的双倍月工资即10个月的工资。 这十个月工资中,有五个月是她工作付出劳动应得的报酬,另外五个月是劳动合同法对企业违法行为的惩罚,两项加起来一共是11个月的工资。 由于企业之前已经将甲工作6个月以来应得的劳动报酬发放过了,那么企业支付给甲的,应当是减去已发放的这部分工资之后的差额部分,11个月减去6个月,等于5个月的工资,所以员工甲的要求是合法的。 有些企业会问,有些员工来企业好多年了,一直没签订过书面劳动合同,难道这么多年来都要一直支付双倍工资吗? 当然不是! 一般情况下,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需要支付的具有惩罚性质的双倍工资最多能支

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范本

编号: 劳动合同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乙方: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____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 小时。 (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第六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一)、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二)、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元。 第八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五、社会保险 第九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十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二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最新合同协议】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赔偿范本

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司法实践之深度解析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司法实践之深度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了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罚则,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该法则不但在立法中引起激辩,一边叫好喝彩,一边无法接受劳动者的无劳而获质疑条款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但立法通过后,激辩无法阻挡该罚则的实施。但是该罚则在司法实践中如何适用所引发的争议更多,不论公司、劳动者、法律工作者,甚至法律的适用者也存在不同的理解和操作。因此本文,结合法理和相关司法判例,就题述主题,予以解析和探讨。 一、标准劳动关系系双倍工资赔偿的基数和前提 《劳动合同法》仅适用于劳动关系,即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罚则也仅适用于劳动关系。 民事关系、劳务关系则不适用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罚则。劳动关系与民事关系、劳务关系的区别,在于单位和劳动者是否系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劳动关系。因此双倍工资赔偿的适用,首先要考量基础法律关系是否系劳动关系。 而劳动关系又分为标准劳动关系和非标准劳动关系。一般来说,只有标准劳动关系中才存在劳动者的双倍工资请求权。《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无须订立书面劳动协议,也就意味着非全日制用工这一非标准劳动关系不存在双倍工资请求权。 二、双倍工资赔偿的计算期间与基数 双倍工资赔偿的期间,起始于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这点应该没有异议。但是终止时间,第一种观点是满一年即止,第二种观点是满一年应签订无固定期限而未签订的期间,仍应支付双倍工资。主张第二个观点的,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

企业应该如何应对不签劳动合同不买社保的员工呢

企业应该如何应对不签劳动合同不买社 保的员工呢 摘要:当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时,企业应该如何应对劳动法有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法律咨询: 我是一家工厂厂的企业负责人,现在不少工人进厂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也不愿参加社保,很苦恼。企业该怎么办工人写一份声明是否就可以不为其购买社保 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

劳动报酬。” 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在实际生活中,有的劳动者由于个人原因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不愿意参加社保的情况确实存在,法律、法规也赋予了用人单位因此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是用人单位依然要尽到及时催告的义务,否则将承担不利的后果,如《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但是无论哪一种情况,劳动者已经付出的劳动,用人单位都应当及时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同时,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的,劳动者不愿意参加是违法的。如果迁就了这种违法行为,要承担违法责任,不仅要如数补缴,还要缴纳滞纳金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

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劳动合同签订书 甲方: 单位性质: 法定代表人: 单位住所: 乙方: 户籍所在地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XXXXXX岗位(工种)的工作。在合同期间内,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调整乙方工种。 二、本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包括试用期个月(试用期不是必须条款)。 2、以完成(生产工作)为期限。该生产工作完成后,双方终止劳动合同。 本合同在用工前签订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开始建立。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下第种工时制度。1、标准工时工作制度;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3、不定时工作制度。 (二)乙方享受法定的以下部分节假日、每年清明、五一、国庆各带薪一天。每月两天带薪休息日。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三)乙方因工伤或患职业病,依法享有医疗期限和待遇。 四、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乙方的奖金及各项津贴、补贴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制度规定执行。 (一)甲方应当自用工之日起计发乙方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乙方本人。(二)工资标准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1、实行计时工资制。试用期月工资为人民币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人民币元。(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2、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定额为;计件单价为人民币元或按甲方确定并事先向乙方公布的计件定额和计件单价执行。据此计算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3、双方另行约定工资按形式支付。 4、双方约定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 上述劳动报酬确定后,甲方可根据乙方的技术水平、熟练程度的提高、贡献大小以及生产经营的变化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乙方的劳动报酬可随工作地点、工种岗位的变化而改变。

2020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

2020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 网友提问: 我在公司工作有半年了,但是公司一直都没有打算和我签订任何的劳动合同,我听说 新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一定要和职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不签订就要给付钱,我想具 体了解一下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的问题。 律师解答: 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里的一个月我们俗称为“宽限期”,换 言之,用人单位可以在这一个月内的任何一天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过了一个月未 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两倍工资了。 综上,你可以要求你公司支付你半年的双倍工资,你也可以要求公司给你缴纳你在该 公司工作期限的社会保险金。 相关知识: 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 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 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 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 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 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 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 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企业如何依法解除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企业如何依法解除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企业与员工一旦签署了劳动合同,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然而,现实生活中,有些企业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作为用人单位具有绝对的用工权利,甚至开除、解雇一个员工全凭个人喜好,主观决断,任意性非常强。但《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将为其任意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付出相当大的代价。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因此,一个企业如果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其最后的结果不是被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就是要付出相当大的经济赔偿,无论哪种结果都是企业不愿面对的。 要避免此类情形,企业就必须根据自身的需要和客观情形,依法、合理地解除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需要认识到,在劳动合同解除方面,企业和员工的权力差别是非常大的,员工在合同期间内,不用任何理由,也无需企业批准或同意,只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为3天),特殊情况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但企业要解除劳动合同则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要求,不能像员工一样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事实上,就劳动合同解除而言,法律对员工的约束力是非常有限的(有服务期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的除外),而对企业则非常严格。 一、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均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员工没有过失(即严重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等情形)、同时企业也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包括经济性裁员)时,企业只能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如双方不能协商解除,企业强行解除或终止的话,就会构成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企业在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且要在协议中明确劳动 合同解除的类型即是双方协商解除还是单方解除;

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书范文

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公司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 现居住地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 期为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或岗位),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乙方应服从甲方所安排的工种、岗位,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工作任务和责任制要求完成规定的任务和质量指标。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内容、工作岗位。 三、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 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以货币形式于每月底前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每月报酬为人民币元。如乙方表现突出,为甲方创造了更大的效益,甲方应适当给予奖励。乙方

应享受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方安排乙方的每日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八小时,但由于工作需要须加班的,乙方须遵守甲方的安排,并由甲方支付加班所应得的报酬。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甲方应安排乙方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应安排调休或按规定给予应得的报酬。 五、劳动纪律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如有违反,甲方有权依法处理。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双方发生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高考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阶段,我们要学会给高三的自己加油打气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公司需要赔偿吗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公司需要赔偿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赔偿 我们通常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有期限的,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到期后都会自动续签,但也有例外。根据法律规定,要是此时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话,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那你知道要赔偿哪些方面吗?以下是具体介绍。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最新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一一 1.工龄经济补偿金 我们知道,在劳动合同期满的情况下,合同合法终止(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而这种情况乂恰好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 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依据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法给以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说来主要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赔偿金 而针对一些劳动单位逃避经济补偿的责任的,我国法律也 作了相应的惩罚性的赔偿规定。这主要见于第八十五条中针 对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的”,我国法律还作出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白分之五十以上白分之一白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的规定。 3.代通知金 劳动合同到期,无论续签还是不续签,用人单位都需要提 前30天通知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通知,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另外,如果单位在没有及时续签而继续维持劳动关系(超过 一个月)的,则属于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还可以要求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参见第八十二条)。 需要补充的一点是,上文提到的法律依据皆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此,相关的经济补偿也应当由该法施行之日起计算(即2008年1月1日以后)。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对劳动 者进行的赔偿包括工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以及代通知金。 其中,前两者是必须进行赔偿的。而代通知金是在单位没有提前通知劳动者的情况下,需要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更多劳动合同续签方面的知识,欢迎你上网站进行了解。 延伸阅读 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是怎样的 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有哪些责任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该怎样维权

问题: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该怎样维权? 100分 标签:劳动合同劳动仲裁维权社会保险走人 回答:9 浏览:11809 提问时间:2009-11-23 12:53 我今年在一家公司上班,去的时候主任说试用期一个月,到现在我已经上了快半年的了,可是单位还没有跟我签合同书,也没有社会保险什么的!我听说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我需要准备什么证据呢?我们发工资没有工资条的!是直接领现金走人! 大家帮我想想办法!谢谢! 你这分我要定了,我是律师。 首先,你应当举证证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这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你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你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你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你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你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一定要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法院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你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你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随便提醒公司的违法行为有: 1,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将依法支付双倍的工资; 2,公司未为你购买社保,你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其补缴; 3,公司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将承担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权利的保护: 1,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的规定,虽 然单位至今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但你已与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3、单位在你已经工作长达近半年的时间里,并没有按规定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既违法也侵 害了你的合法权益,需要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你进入单位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

要毕业了,参加了校园招聘,走上了工作岗位,一定要仔细看看小编接下来关于劳动合同的整理哦。 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这样会存在这很多法律风险。譬如未签的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等。更多法律风险下面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整理介绍。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来说存在很多的法律隐患和风险: 一、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二、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三、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造成员工失业的,可能需要赔偿失业损失。 如果因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导致员工被辞退后无法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时,员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赔偿。 四、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单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员工承担为违约责任(如违约金等)。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五、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辞退员工。

签订劳动合同的意义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七大不利后果 1. 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据此规定,如果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长为11个月。 2. 无法约定劳动者的试用期。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对新招员工就难以约定试用期,直接招用,不仅需要增加试用期期间的支出,而且容易带来用人风险。 3. 难以稳定员工和技术人员。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职工可以说走就走,无需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告,法律不追究其责任。技术人员也同样。如果用人单位与技术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仅可以说走就走,无许承担培训费用。 4. 难以保护商业秘密。每个企业或多或少有商业秘密,不签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增加条款,很难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5. 难以进行竞业限制。企业要对劳动者进行竞业限制,主要针对高技能人才,不签订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作出竞业限制,采用其他办法很难收效。 6. 被迫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被迫与劳动者签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利益将造成较大影响。 7. 在动争议处理中企业十分被动。不签劳动合同,责任主要在是企业。一旦产生劳资争议,企业拿不出重要依据——劳动合同,违法在先,按照法律规定,必须承担诸多不利后果。 签订劳动合同对员工的好处 不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随时解雇你,而且不用赔偿。 如果签订了合同,公司无故解雇你,就需要额外赔偿。 而且如果你想辞职,只要提前一个月提出,公司不能向你提出任何赔偿请求。 劳动合同是保障个人,而不是保障公司的,一切违背劳动法的劳动合同都以劳动法为准,所以也不用担心劳动合同的不公平。可以依法保护员工的利益不受侵害,如果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可以到劳动管理部门申诉,从而得到保护。签订合同后,用人单位就必须依法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大的保护了员工的合法权利。

三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要不到赔偿的情形

现在社会存在这样一种现象,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很多劳动纠纷产生。《劳动法》规定不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要给予劳动者双倍工资,不过并不是所有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都能得到赔偿。下面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三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要不到赔偿的情形,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签署过空白或者单方劳动合同的情形 在实践中,许多劳动者过来咨询说,自己签署过劳动合同,但是自己手里没有,公司有,或者签署的时候,合同中没有对工资,岗位,合同周期作出约定,都是空白的,甚至有的劳动者只是签字,也没有写签字时间,这种情形我们一般称为空白合同或者单方合同。在劳动仲裁审理中,单位一方可以拿出该合同,有的时候甚至篡改该合同日期,来主张签订过劳动合同,拒绝支付双倍工资,因此这种情形,劳动者一般是得不到赔偿的。 2.劳动者没有证据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形 一般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公司一般也不缴纳社会保险,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等。如果劳动者手里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是很难得到双倍工资赔偿的。我们每天接待的咨询的当事人属于这种情形是最多的。许多劳动者认为有同事证人作证,有名片,工服等就可以证明自己是公司员工,其实这是一个错误的认识,因为一般只有这一类的证据,劳动仲裁委或法院一般是很难作出劳动关系成立的判定,理由这些不具有足够性,证人可能有说谎可能,名片工服都可以在市场上随意得到。

3.超过时效的情形 在北京,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各个区仲裁委或者法院开始实行双倍工资时效制度,也就是说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超过了1年,那么就认为过了仲裁时效,不能得到双倍工资,笔者不同意这种观点,认为应该以离职的时间作为仲裁时效的起算点,否则就出现了某个公司一年不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支付双倍工资,而两年或者三年不签订劳动合同反而就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约违法越获利的情形,明显不符合法律精神和公平原则。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也只能顺应法院的习惯做法。在这个情形下,一般很难拿到经济赔偿。 本文来自华律网收集,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360docs.net/doc/3a56602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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