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加强对本市出租汽车的管理,维护出租汽车乘客和运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出租汽车正常营运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运营出租汽车的企业、个人以及出租汽车驾驶员、设立出租汽车营业站的单位、出租汽车调度员,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局是本市出租汽车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对本市的出租汽车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

工商行政、税务、物价、公安、公安交通、技术监督等管理机关,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出租汽车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市出租汽车的发展和管理应当坚持全面规划、统壹管理、鼓励竞争、协调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出租汽车的营运服务应当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资格管理

第六条出租汽车运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壹)有经检验合格的符合规定数量的车辆;

(二)有固定的运营场所和相应的车辆停放场地;

(三)有合格的驾驶员;

(四)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

第七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壹)有本市常住户口,取得正式驾驶证3年之上;

(二)男60岁、女50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遵纪守法,解除劳动教养的、刑满释放的,须期满5年之上;

(四)经出租汽车管理机关考核且取得合格证书。

第八条出租汽车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壹)经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检验合格;

(二)符合本市规定的车型和车身装饰;

(三)6座(含6座,下同)以下的车辆安装出租汽车标志灯、安全隔离装置和准确有效的计价器;

(四)于车辆前风挡玻璃右侧上方张贴营运证件,于车内张贴车辆收费标准,且备有空车待租标志和停运标志;

(五)车辆整洁卫生。

第九条申请运营出租汽车的,必须按照下列规定办理申报审批手续:

(壹)申请者是单位的,持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向出租汽车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者是个人的,持户口所于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向出租汽车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者应当填写《出租汽车运营申请表》,写明运营规模、范围、从业人员和车辆、停车场地、营业站及管理制度等情况。出租汽车管理机关自接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二)申请者持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营业执照,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三)申请者取得营业执照和办理税务登记后,按规定对营运车辆进行车身装饰,安装隔离装置、计价器等,办理第三者责任保险和乘客意外伤害保险;营运车辆按规定经检验合格后,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领车辆号牌。

(四)申请者取得车辆号牌后,向出租汽车管理机关报送车辆、运营场所、停车场地、驾驶员和管理制度等情况,经检查合格后发给出租汽车营运证件、驾驶员《准驾出租汽车证》和《服务监督卡》。

(五)个体出租汽车运营者雇用他人驾驶出租汽车营运载客的,应当报出租汽车管理机关批准。

第十条出租汽车管理机关对出租汽车运营者的运营资格和出租汽车驾驶员及营运车辆情况每年复审壹次。经复审合格的,方可继续运营。

第十壹条出租汽车运营者增加、减少或者更新营运车辆,应当报经出租汽车管理机关批准。出租汽车运营者歇业的,须经出租汽车管理机关批准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经批准歇业或者减少营运车辆的,须向出租汽车管理机关缴销营运证件,且对不作为出租汽车使用的车辆去除车身装饰和车内的营运设施。

第三章营运管理

第十二条出租汽车运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营运管理制度,为乘客提供方便、及时、周到、安全的服务。

第十三条出租汽车运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出租汽车、工商行政、税务、物价、公安、公安交通、技术监督等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二)执行物价管理机关制定的收费标准,使用经税务机关监制的专用发票,不得擅自改变收费标准或者使用其他收费凭证;

(三)按照“安全第壹、优质服务”的原则,制定服务标准、服务规程、驾驶员守则以及车辆检修、安全行车等规章制度,且认真贯彻落实;

(四)和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和承包合同,依法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五)不得允许无《准驾出租汽车证》或者被暂扣、吊销、注销《准驾出租汽车证》的驾驶员从事出租汽车营运;

(六)对本单位从业人员加强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培训,建立学习和业务培训制度;

(七)应当建立健全群众投诉受理制度,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群众投诉的调查处理;

(八)执行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协调营运业务的措施;

(九)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有关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出租汽车管理机关组织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出租汽车管理机关颁发的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十)按规定期限和要求向出租汽车管理机关如实报送营运报表,接受出租汽车管理机关对其营运资料和票证的查阅;

(十壹)按规定标准和期限向出租汽车管理机关缴纳管理费。

第十四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于营运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壹)服饰整洁,文明礼貌,服务规范;

(二)安全行车,严格遵守交通管理法规;

(三)携带《准驾出租汽车证》上岗,且于车内规定位置放置《服务监督卡》;

(四)于准许停车的路段实行招手停车载客或者停车下客,车内无客时必须显示空车待租标志(包车除外);

(五)因故暂时不能营运的,必须于车内规定位置显示停运标志;

(六)满足乘客提出的使用或者不使用车内服务设施、行驶路线等合理要求;

(七)按照最佳路线行驶,不得故意绕行;

(八)正确使用计价器,严禁利用计价器弄虚作假;

(九)不得议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乘客多收费,不得向乘客索要财物;

(十)收款后必须给乘客开具项目填写齐全且和实收金额相符的专用发票;

(十壹)遇有计价器失灵、失准、无专用发票或者标志灯发生故障以及车辆号牌污损、不全等情形时,不得营运载客,本项所列情形于载客过程中发生时,应当立即告知乘客,且和乘客协商合理的解决办法;

(十二)出本市或者夜间去远郊区、县营运,须按规定向本单位登记或者到就近的营业站登记;

(十三)于营业站候客时,必须按序排队,顺序走车,服从调度员的调派,不得欺行霸市;

(十四)乘客遗失于车内的物品,应当及时归仍失主;不能归仍的,应当交所于单位或者有关管理部门处理,不得私自隐匿;

(十五)不得将营运车辆交他人驾驶;

(十六)不得利用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十七)接受出租汽车管理机关和其他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于营运中应当待乘客上车后再询问乘客要到达的目的地,除下列情形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载客或者中途甩客:

(壹)乘客于禁止停车的路段拦车;

(二)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以及污损车辆的物品乘车;

(三)醉酒者、精神病患者于无人陪同下乘车;

(四)乘客要求出本市或者夜间到远郊区、县而不按规定随驾驶员到就近的出租汽车营业站登记;

(五)要求驾驶员作违反出租汽车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治安管理制度的行为或者其他不当行为。

第十六条乘客对出租汽车运营者、驾驶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出租汽车管理机关或者出租汽车运营者投诉。乘客投诉应当自权利被侵犯之日起30日内提出,投诉时提供侵权者的姓名和单位的名称、车辆号牌、出租汽车专用发票或者其他明显特征。

第十七条出租汽车管理机关和出租汽车运营者受理乘客投诉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且于30日内将处理结果答复投诉人。

第四章营业站管理

第十八条出租汽车营业站和停车场地,应当按照本市城市规划、道路交通和出租汽车管理等有关规定设置。

第十九条机场、火车站、饭店、宾馆或者客运业务较集中的公共场所,由该单位或者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设立出租汽车营业站,且选派调度员,对出租汽车的营运进行调度和管理。

第二十条设立营业站的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壹)建立管理责任制度,维护营运秩序,保障营业站的安全畅通和乘客用车,且制止和纠正违反管理秩序的行为;

(二)对所有乘客和出租汽车开放,做到公正调派;

(三)对调度员加强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四)发生重大或者紧急情况时,应当妥善处理且及时向出租汽车管理机关方案;

(五)接受出租汽车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壹条调度员应当由出租汽车管理机关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出租汽车管理机关发给统壹制式的《调度员证》。

第二十二条营业站调度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壹)服饰整洁、文明礼貌、服务规范,为乘客提供周到方便的服务;

(二)佩戴《调度员证》上岗,坚守工作岗位,按序派车,且做好派车记录;

(三)维护营业站秩序,保持营业站安全、畅通,对违反营业站管理秩序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四)对出租汽车出本市或者夜间去远郊区、县营运的进行登记;

(五)秉公派车,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牟取私利或者帮助驾驶员私揽业务;

(六)于营运调度工作中发生重大或者紧急情况时,应当及时向本单位方案。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擅自运营出租汽车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暂扣车辆,责令停止运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且按每辆车处以1万元至2万元的罚款。超过15日不交付罚款的,将车辆公开拍卖抵交罚款。

公安交通、出租汽车管理机关发现无照运营出租汽车业务的,可暂扣车辆,且于5日内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出租汽车运营者不经出租汽车管理机关批准,擅自增加出租汽车营运车辆的,公安交通、工商行政、税务等管理机关不予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减少或者变相减少营运车辆的,由出租汽车管理机关对出租汽车运营者处以每减少壹辆2000元的罚款,且责令限期改正。

第二十五条出租汽车管理机关于监督检查时发现出租汽车运营者有下列行为之壹的,给予其警告、限期改正,且处以1000元至1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7天至10天。

(壹)未按规定建立健全或者未认真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

(二)未按规定建立投诉受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办理乘客投诉的;

(三)个体出租汽车运营者未经出租汽车管理机关批准擅自雇用他人驾驶出租汽车营运载客的;

(四)允许无《准驾出租汽车证》或者被暂扣、吊销、注销《准驾出租汽车证》的驾驶员从事出租汽车营运的;

(五)不执行出租汽车管理机关协调营运业务的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拒绝出租汽车管理机关或者有关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的;

(七)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报送营运报表的;

(八)拒绝出租汽车管理机关对其营运资料和票证查阅的;

(九)不按规定参加出租汽车管理机关组织的培训的。

第二十六条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拒绝载客或者中途甩客的,由出租汽车管理机关对驾驶员处1000元罚款,于其《准驾出租汽车证》上作违章记录,且暂扣《准驾出租汽车证》3个月至6个月。

第二十七条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物价管理制度,多收费、乱收费或者擅自改变收费标准的,由物价管理机关依法处理。

出租汽车管理机关于检查、管理中发现上述行为的,责令驾驶员将所收费中属于多收费、乱收费的部分退仍给乘客,于驾驶员《准驾出租汽车证》上作违章记录,同时暂扣《准驾出租汽车证》3个月至6个月。

第二十八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不使用经税务机关监制的出租汽车专用发票、利用专用发票弄虚作假或者非法转让专用发票的,由税务机关依法处理。

出租汽车管理机关于检查、管理中发现上述行为的,于驾驶员《准驾出租汽车证》上作违章记录,同时暂扣《准驾出租汽车证》3个月至6个月。

第二十九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于营运中擅自拆除计价器铅封、私自改装计价器或者于计价器上弄虚作假,致使计价器计量失准的,由技术监督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出租汽车管理机关吊销其《准驾出租汽车证》。

第三十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于营运中有下列行为之壹的,由出租汽车管理机关对其给予警告、批评教育,且处以100元至1000元罚款,于《准驾出租汽车证》上作违章记录、暂扣《准驾出租汽车证》1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准驾出租汽车证》。

(壹)服饰不整、车容不整洁卫生、服务不文明规范的;

(二)不按规定携带、放置、使用营运证件或者标志的;

(三)故意污损或者摘除车辆号牌、营运证件、营运标志的;

(四)将营运车辆交予他人驾驶的;

(五)不按规定满足乘客合理服务要求、故意绕路行驶或者有殴打、辱骂乘客行为的;

(六)和乘客议价或者不使用、不正确使用计价器的;

(七)收费后付给乘客填写项目不全或者和收费金额不符的专用发票以及向乘客索要礼品或者小费的;

(八)不按规定进行登记出本市或者夜间去远郊区、县营运的;

(九)妨碍出租汽车营业站管理秩序,不按序排队、不服从调派,私自揽客,欺行霸市的;

(十)拒不接受出租汽车管理机关以及其他管理机关监督检查的。

第三十壹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壹年内违章记录累计达到2次或者被暂扣《准驾出租汽车证》的时间累计达6个月的,由出租汽车管理机关对其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出租汽车驾驶员违章记录壹年内累计达3次、被暂扣《准驾出租汽车证》的时间累计达12个月或者于被暂扣《准驾出租汽车证》期间继续营运载客的,以及不接受出租汽车管理机关年度审验的,由出租汽车管理机关吊销其《准驾出租汽车证》,且责令其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准驾出租汽车证》。

第三十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发生严重服务质量事故、驾驶作风恶劣影响极坏、利用出租汽车进行犯罪活动或者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方便的,由出租汽车管理机关吊销其《准驾出租汽车证》。

第三十三条违章的出租汽车驾驶员超过规定期限3个月不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罚的,出租汽车管理机关注销其《准驾出租汽车证》。

第三十四条出租汽车运营者因运营管理不善,本单位驾驶员违反规定拒绝载客、多收费、乱收费、私自改装计价器、不使用专用发票或者于专用发票上弄虚作假等违章现象严重,服务质量低劣,由出租汽车管理机关对出租汽车运营者处以1000元至1万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可责令其停业整顿10天至30天。整顿后仍无明显改进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三十五条出租汽车运营者不按规定的标准和期限缴纳管理费的,按日加收应缴额1%的滞纳金,逾期30日仍不缴纳的,责令其暂停营运。

第三十六条设立出租汽车营业站的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壹的,由出租汽车管理机关给予警告、限期改正,且处以2000元至1万元罚款。

(壹)独占营业站,垄断业务的;

(二)对调度员管理不善,使得服务质量低劣、调度员违章问题严重或者营业站秩序混乱的;

(三)于调度工作中发生重大或者紧急情况时,不妥善处理、未及时向出租汽车管理机关方案,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三十七条出租汽车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的,由其所于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出租汽车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1995年8月1日起施行。1988年12月6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京政发[1988]112号)和1991年4月30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第13号令《北京市个体出租汽车管理若干规定》同时废止。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免费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网)

出租车安全管理制度

广元市泰发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影响安全行车的因素 第一条 客观因素 客观因素是指由于道路、环境等因素造成的事故。据资料分析,此种因素造成的事故比例为 ??左右。 一、气候因素:由于刮风、下雨、大雾迷漫,烈日炎炎,下雪结冰等恶劣天气条件,往往使车辆性能严重下降,驾驶员和行人视线不清,致使安全行车无保证。 二、道路因素:道路设计不良,路面过于狭窄,影响会车超车的安全;道路施工质量不高,路面强度、平整度、抗滑性能达不到规定标准,不利于安全行车。 三、行人因素:不同年龄、状态的人反映特性不同。老年动作迟缓,儿童遇车容易惊慌,精神失常和疯傻病人突然奔向车前,这些都容易给行车安全带来影响。 四、车辆因素:车辆制动性能是否灵敏有效,是安全行车的关键。此外,转向系统、车轮、灯光、喇叭、仪表等部位的结合是否调整得当,性能是否良好,也会影响车辆的正常行驶。漏油、漏气、漏水等故障,刮水器损坏,缺少后视镜等都会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发生。 第二条 主观因素 主观因素也就是驾驶员本身内在的因素。据大量行车事故分析,因驾驶员因素负有直接责任的要占 ??左右。它是导致行车事故的内在因素。 一、违章驾驶:驾驶员缺少法制观念在驾驶车辆中严重违反交通法规,如酒后驾车、超速行车、违章超载等,都会增加与行人、车辆和设施发生摩擦碰撞的机会,从而造成严重行车事故。

二、疲劳驾驶:情绪影响着驾驶员的大脑。当疲劳时,往往会精神不振、注意力涣散。驾驶员疲劳也受气候、环境影响。如身体状况不佳、气候反常变化,车内通风不良,道路条件差,饮食不适,服药不当或驾车时间过长,都会造成疲劳,从而导致驾驶员操作机能失调,险象环生。 三、思想情绪:思想情绪是心理活动的重要过程,直接影响人的行为。当情绪激动时,往往遇情况就冲动,不顾后果的强行去做;当心情不佳时驾车,往往不能集中精力,出现反应迟钝,应变能力差等现象,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四、思想麻痹:驾驶员对安全行车不重视,掉以轻心,因而驾驶车辆时精神不集中,或是听广播、吸烟、接手机、吃东西或是说说笑笑,左顾右盼,放松警惕,因而,一旦险情出现时,就会惊慌失措,操作失误。 第二章 安全行车制度 遵守交通法规,树立安全观念,应做到:。 第一条: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第二条:严格遵章守纪,严格操作规程。 第三条:勤清洁车辆,勤检查车辆,勤保养车辆。 第四条:情况不明慢,视线不良慢,起步会车慢,通过交通叉路口、危险地段、繁华地点慢。 第五条:知车辆技术状况,知道路情况,知气象变化,知行人车辆

出租车公司管理制度

出租车公司管理制度

目录 1、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2、驾驶员管理制度; 3、企业值班制度; 4、投诉处理制度; 5、票务登记管理制度; 6、车辆维修保养制度; 7、定期学习培训制度; 8、营运车辆定期进场安检及驾驶员安全例会制度; 9、企业安全生产制度; 10、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11、应急保障制度 12、企业人员管理制度

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一. 建立健全营运车辆档案.一车一档,做到内容详实.完整.连续.整齐美观; 二. 车辆必须保持内外卫生.整洁.车容美观.车况良 好,运营服务设施及标志齐全统一,计价器功能正常.座套 干净,符合营运出租车管理规范; 三. 不准带病投入营运,车辆的制动.轮胎.转向.灯 光.雨刮器■传动系统等必须随时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四. 按时按规定进行车辆的维护保养,按时参加车辆的年审,未检车辆或逾期保养车辆和存在安全隐患不得参加营运; 五. 车辆自检应真正落实到每次的出车前.行车途中和 收车后的车况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应及时排除故障, 使车辆随时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六、营运车辆严禁无本车服务资格证人员驾驶; 七、符合其它有关规定。 驾驶员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为了使我公司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规范,按照城市客运管理部门要求、和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公司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内容要真实有效; 二、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做到精力充沛,微笑服务,亲切和蔼,端庄稳重,落落大方; 三、做到面容清洁,发式大方,男驾驶员不留长发、小胡子,女驾驶员不浓装艳抹,不留长指甲,不使用香味很浓的化妆品; 四、营运服务中按季节穿着工装,保持服装干净整洁; 五、言谈举止文明得体,不说脏话,严格使用规范用语,按要求

出租汽车公司管理制度

出租汽车公司管理制度 企业与驾驶员经济责任合同关系管理制度 一、企业在正常运营中,应积极为驾驶员营造一个良好的运营环境, 协同主管部门做好服务; 二、驾驶员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安全正点地为乘客服 务; 三、在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公司与驾驶员签订的经济责任合同条款, 相互约束,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约; 四、如出现争议或发生意外情况,必须依照合同条款进行处理。 车辆档案与驾驶员档案管理制度 车辆与驾驶员的档案管理是公司的最重要环节,必须专人保管,一车一档,一人一档。有关资料要详细备案,缺一不可,对所需相关手续做到有根有据。驾驶员调整必须备案,车辆出现事故或其它情况也应登记在案, 不得遗漏。 定期学习培训制度 每个月的最后一天为定期学习和培训时间。 一、邀请有关单位领导讲解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法律、法规。

二、组织学习外地公司的经验和先进事迹,倡导文明礼服经营,开展 安全技术活动,相互交流学习,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三、加强职业道德培训,杜绝甩客、宰客等违反行业规定的行为。 车辆维修保养制度 为了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证乘客的安全和利益,特对公司车辆 要求如下: 一、车身整洁光亮,车容车貌良好; 二、对车辆做到常听、常看、常检查; 三、对车辆各部位定期保养维修,保证正常运行; 四、轮胎磨损严重的要及时更换; 五、灯光、制动齐全有效; 六、车身如有掉漆或凹凸应及时修补。 车辆定期安检例会制度 一、对营运车辆按规定时间定期集中检查,出车前后驾驶员要做好例 行检查工作; 二、车辆各种技术性能良好,灯光、刹车、雨刷等齐全有效; 三、各种营运服务证件和标志齐全有效;

出租车管理办法

出租车管理办法 聊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出租汽车客运管理,保障经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出租汽车客运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交通部《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的经营者,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出租汽车客运(以下简称出租汽车)是指以客运汽车为运输工具,根据乘客要求的地点行驶、上下及等待,按里程或时间计费的运输方式。 第四条出租汽车按照统一管理、多家经营、协调发展的原则,实行公司集约化经营,保护正当竞争,禁止非法经营。 第五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出租汽车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聊城城区出租汽车管理工作;县(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租汽车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履行管理职责。 工商、物价、税务、公安、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做好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第六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为社会提供安全、便利、优质服务。 第七条出租汽车的运力投放计划,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章资质管理 第八条从事出租汽车的驾驶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准驾车型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1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二)年龄不超过60岁; (三)经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服 务等基本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汽车客运从业资格和出租汽车驾驶员文明服务 卡。 第九条申请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停车场地 ; (二)投放运营的车辆、车型必须符合当地政府要求,证照合法,并经检测合格; (三)所聘驾驶人员符合第八条规定要求; (四)有 3 人以上的专职管理人员; (五)配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条申请从事出租汽车的经营企业,应持申请开业的相关资料,向当地县 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15 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证,向申请人投入的出租汽车配 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出租汽车经营企业,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 登记手续;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第十一条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需要增加出租汽车的,须向 当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经营企业按程序办理 有关手续,按要求投入运力;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新增运力经营权在无偿条件下,也可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的形式做出许可决 定。

某出租汽车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3484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某出租汽车安全监督管理 制度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某出租汽车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实 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结合出租汽车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制定本制 度。 一、出租汽车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 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公 司法定代表人必须与下级分管安全工作的经理 或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消防)责任书,公司法 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企业深化改革、经营管理、规范服务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认真执行规定。 3、建立健全与本单位经营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办公场地、经费等,组织制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 4、组织开展安全教育、职业培训等经常化、制度化工作。法定代表人和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

1:汽车租赁管理制度

汽车租赁公司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汽车租赁公司的管理,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各职能部门和人员各尽其职,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行政管理: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统筹协调公司日常的行政管理;员工的招聘、培训、考勤与薪资的汇总,统计,调档手续、档案管理、政审;签订劳动合同,参与人员评估考核;员工社会保险、劳保、福利工作;草拟各项制度规定并监督实施。 (一)办公室日常行政管理: 1、协助领导安排好日常工作,办理日常行政事物,协调平衡公司各部门及社会有关部门的工作。 2、及时收集、整理政府及行业的政策、法规。 3、召集行政会议和组织传达上级机关下达的有关文件及有关会议精神。 4、督促、检查、了解各部门对领导布置的工作落实情况。 5、负责来往文件的登记、传阅、保管,并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好公司的各类文件。 6、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起到参谋的作用。 7、负责公司证照的年检、审验。妥善保管和使用公司印鉴和各类证照。 8、负责公司的人事管理(人事劳动合同、年检、人员招聘、录用、培训、解聘、员工绩效考核)、考勤的管理及工资单的制定。 9、做好办公用品、电脑设备设施的计划采购登记维护管理,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10、做好广告宣传的接待、策划。 (二)劳动用工管理

1、按照《人力资源控制程序》办理职工的招聘、考勤、考核、评级、奖惩。 2、贯彻执行《劳动法》,负责职工《劳动合同》签订与呈报工作。 3、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负责人员的招聘、录用和员工的考勤工作。 4、及时编送各种劳工报表,汇总和积累有关基础资料,掌握劳动用工的概况。 5、负责做好公司职工调配,与上级人事、劳动部门协调搞好职工档案管理。 6、做好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发放工作,负责企业职工缴交社会统筹和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办理企业职工离退休手续。 7、维护公司与职工和谐的劳动关系,向职工宣传并落实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参与调解劳动纠纷。 8、有计划地组织职工参加公司举办的各项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培训方案、培训制度。 9、及时办理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财务管理: 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统筹、使用、调拨,负责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财务监控等方面工作。 1、加强法纪观念,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认真履行和发挥财务监督职能。 2、加强财务收支计划和用款计划的编制和考核,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不扩大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 3、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设置保管会计帐簿、会计凭证、报表,使用统一的会计科目。加强营收、成本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4、认真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准确计收租车费用。组织对营收稽核抽查,正确核算业务收入,不乱收或擅自少收免收。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及解读

附件1 第1页共4页 受理申请机关专用 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 说明 1、本表根据《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制作,申请从事出租汽车经营应当按照《出 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章的有关规定向相应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本表,并同时提交其它相关材料(材料要求见第4页)。 2、本表可向各级道理运输管理机构免费索取,也可自行从交通运输部网站 (https://www.360docs.net/doc/3a6572847.html,)下载打印。 3、本表需用钢笔填写或者计算机打印,请用正楷,要求字迹工整。 申请人基本信息 申请人名称 要求填写企业(公司)全称或者企业预先核准全称、个体经营者姓名负责人姓名经办人姓名 通信地址 邮编电话 手机电子邮箱 申请许可内容请在□内划√ 首次申请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或者申请扩大出租汽车经营范围,请选择 拟申请的经营范围 出租汽车经营□预约出租汽车经营□ 如申请扩大出租汽车经营范围,请选择现有的出租汽车经营范围 出租汽车经营□预约出租汽车经营□

营运车辆信息 拟购置营运车辆情况 序号厂牌型号数量座位数 (个) 车辆类型及等级车辆技术等级备注 1 2 3 4 5 合计 表格不够,可另附表填写 如申请扩大经营范围,请填写“现有营运车辆情况”表 现有营运车辆情况 序号道路运输证号厂牌型号座位数 (个) 车辆类型 及等级 车辆技术等级购置时间 1 2 3 4 5 合计 表格不够,可另附表填写

聘用或者拟聘用出租汽车驾驶员情况 序号姓名性别年龄 取得相应 驾驶证时间 从业资格证 类型 从业资格证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表格不够,可另附表填写第4页共4页

公司出租车管理制度

海原县宜通出租有限公司 制 度 汇 编 2011年制

目录 1、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2、驾驶员管理制度; 3、公司值班制度; 4、投诉处理制度; 5、票务登记管理制度; 6、车辆维修保养制度; 7、定期学习培训制度; 8、营运车辆定期进场安检及驾驶员安全例会制度; 9、公司安全生产制度; 10、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11、应急保障制度; 12、公司人员管理制度;

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营运车辆档案,一车一档,做到内容详实、完整、连续,整齐美观; 二、车辆必须保持内外卫生、整洁、车容美观、车况良好,运营服务设施及标志齐全统一,计价器功能正常、座套干净,符合营运出租车管理规范; 三、不准带病投入营运,车辆的制动、轮胎、转向、灯光、雨刮器、传动系统等必须随时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四、按时按规定进行车辆的维护保养,按时参加车辆的年审,未检车辆或逾期保养车辆和存在安全隐患不得参加营运; 五、车辆自检应真正落实到每次的出车前、行车途中和收车后的车况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应及时排除故障,使车辆随时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六、营运车辆严禁无本车服务资格证人员驾驶; 七、符合其它有关规定。

驾驶员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为了使我公司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规范,按照城市客运管理部门要求、和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公司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内容要真实有效; 二、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做到精力充沛,微笑服务,亲切和蔼,端庄稳重,落落大方; 三、做到面容清洁,发式大方,男驾驶员不留长发、小胡子,女驾驶员不浓装艳抹,不留长指甲,不使用香味很浓的化妆品; 四、营运服务中按季节穿着工装,保持服装干净整洁; 五、言谈举止文明得体,不说脏话,严格使用规范用语,按要求使用普通话服务; 六、按规定携带、放置营运证件,做到亮证服务,服务资格证必须面对乘客摆放,以利于乘客监督; 七、严格按照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按规定使用票据,并主动向乘客出具; 八、遵守站点秩序,服从站点管理人员管理,爱护站点卫生;

公司出租车管理制度8729620678

公司出租车管理制度8729620678 目录 1、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2、驾驶员管理制度, 3、企业值班制度, 4、投诉处理制度, 5、票务登记管理制度, 6、车辆维修保养制度, 7、定期学习培训制度, 8、营运车辆定期进场安检及驾驶员安全例会制度, 9、企业安全生产制度, 10、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11、应急保障制度, 12、企业人员管理制度, 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营运车辆档案~一车一档~做到内容详实、完整、连续~整齐美观, 二、车辆必须保持内外卫生、整洁、车容美观、车况良好~运营服务设施及标志齐全统一~计价器功能正常、座套干净~符合营运出租车管理规范, 三、不准带病投入营运~车辆的制动、轮胎、转向、灯光、雨刮器、传动系统等必须随时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四、按时按规定进行车辆的维护保养~按时参加车辆的年审~未检车辆或逾期保养车辆和存在安全隐患不得参加营运,

五、车辆自检应真正落实到每次的出车前、行车途中和收车后的车况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应及时排除故障~使车辆随时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六、营运车辆严禁无本车服务资格证人员驾驶, 七、符合其它有关规定。 驾驶员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为了使我公司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规范~按照城市客运管理部门要求、和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公司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内容要真实有效, 二、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做到精力充沛~微笑服务~亲切和蔼~端庄稳重~落落大方, 三、做到面容清洁~发式大方~男驾驶员不留长发、小胡子~女驾驶员不浓装艳抹~不留长指甲~不使用香味很浓的化妆品, 四、营运服务中按季节穿着工装~保持服装干净整洁, 五、言谈举止文明得体~不说脏话~严格使用规范用语~按要求使用普通话服务, 六、按规定携带、放置营运证件~做到亮证服务~服务资格证必须面对乘客摆放~以利于乘客监督, 七、严格按照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按规定使用票据~并主动向乘客出具, 八、遵守站点秩序~服从站点管理人员管理~爱护站点卫生, 九、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执行驾驶员安全操作规范~严 禁酒后驾车和疲劳驾车保证安全行车, 十、出车前必须仔细检查车辆~保持车辆性能良好~不开带病车,

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重庆市富吉公路运输集团利达运输有限公司 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出租汽车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提高客运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办法》、《重庆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性文件等,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公司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的营运经济责任人、驾驶员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公司出租车营运经济责任人、驾驶员应当遵章守纪、守法经营、诚实信用、规范操作、安全行车、文明从业,服从公司管理,接受监督检查。 第二章从业资格管理 第四条营运经济责任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荣昌籍户口,且符合出租车驾驶员条件;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性别不限); (三)完全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 (四)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赔偿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五)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思想作风正派; (六)自觉服从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及公司的管理。 第五条驾驶本公司出租车驾驶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二)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三)取得准驾为C1机动车驾驶证以上,且3年以上驾龄;

(四)近三年内无死亡1人以上且负同等责任以上的交通责任事故记录、无交通违法记满12分记录,无交通运政部门的违章违规记录; (五)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治安防范技能培训合格证、客运轮训合格证、CNG培训合格证、职业资格证书(等级证); (六)驾驶员适应性检测站的身体健康证明。 第六条驾驶员建档登记,由公司安全部门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把关,逐级审查签字,经同意后登记入册,并进行执业备案,方可正式聘用,经办理服务监督卡后,准许驾驶本公司出租车。 第七条每车聘用两名主班驾驶员,原则上固定,不得随意变动。因特殊情况变动,营运经济责任人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说明理由,经公司核实同意后方可变动。聘用的代班(机动)驾驶员必须在公司建档登记3个月以上,方可退出,退出时向公司申请说明理由。 聘用的主班及代班驾驶员应向公司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每人6000元(不计息),安全学习保证金每人600元(不计息)。如无违章或交通责任事故等情况,解聘或退出本公司时,全额退还。 第八条营运经济责任人、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取消从业资格: (一)营运经济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治安处罚的; (二)非法罢运停运、上访集访,无理取闹或指使他人闹事,受到有关部门处理的; (三)营运经济责任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或无安全经营监管能力的; (四)驾驶员因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 (五)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被吊销的; (六)从业资格证被吊销或者撤销的;

出租车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

广南县云泰出租车运输有 限责任公司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广南县云泰出租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8月1日

广南县云泰出租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安全 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5、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6、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7、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14小时。 二、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同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划清各类责任。 2、加强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及应急措施。 3、加强司机的安全驾驶职业道德和政治思想的教育工作,预防交通事故,及时、安全、有效的完成工作。 4、驾驶员对运营车辆安全方面负有直接责任,如出现交通责任事故,追究驾驶人员的相关责任。 5、自觉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岗位责任制度 1、《经理岗位职责》 (一)在公司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车队的工作全面负责。(二)执行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法令。及时向上级领导请示、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制度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乘客、驾驶员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 巡游出租汽车发展应当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公共交通等客运服务方式协调发展。 第四条巡游出租汽车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第五条国家鼓励巡游出租汽车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巡游出租汽车管理。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济 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要,按照巡游出租汽车功能定位,制定巡游出租汽车发展规划,并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经营许可

第八条申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或者提供保证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承诺书: 1.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巡游出租汽车技术条件; 2.有按照第十三条规定取得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二)有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 第九条申请人申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见附件1); (二)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三)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证明及拟投入车辆承诺书(见附件2),包括车辆数量、座位数、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 (四)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五)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 (六)经营场所、停车场地有关使用证明等。 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对巡游出租汽 车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规定

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规定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行为,提升出租汽车客运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国家对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驾驶员实行从业资格制度。 从业资格制度包括考试、注册、继续教育和从业资格证件管理制度。 第四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文明服务、保障安全。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含出租汽车管理机构,下同)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第二章考试 第七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包括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 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是对国家出租汽车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具有普遍规范要求的知识测试;区域科目考试是对地方出租汽车政策法规、经营区域人文地理和交通路线等具有区域服务特征的知识测试。 第八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按照交通运输部编制的考试工作规范和程序组织实施。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相应的考试题库。全国公共科目考试题库由交通运输部负责编制;区域科目考试题库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指导下编制,直辖市所属区域科目考试题库由直辖市所属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编制。 第九条拟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填写《出租汽车驾驶员从

出租汽车公司管理制度

出租汽车公司管理制度 第二章出租车驾驶员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具备条件 (一)有本市常住户口,男55 岁、女45 岁以下,身体健康,取得驾驶证3 年以上。旅游客运汽车驾驶员还必须连续从事 3 年以上大、中型客车驾驶工作; (二)遵守法律、法规; (三)被吊销营运资格证件的,须期满 5 年以上; (四)经市出租汽车管理局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守则 (一)职业道德规范1.自觉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向顾客提供规范化服务;2.忠于职守,维护企业良好声誉,保护社会利益及企业利益,同各种不法行为作斗争;3.工作积极,热爱本职,努力学习运营服务及安全运营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能及服水平; 4.增强服务意识,树立高度的企业荣誉感和自豪感。 (二)仪容仪表规范1.营运中要保持服饰干净整洁,穿着统一出租车驾驶员制服;2.营运中驾驶员不准袒胸露背、穿拖鞋;3.男驾驶员在营运中不准穿无袖背心,不准蓄须、留长发;4.女驾驶员在营运中不准穿超短裙。 (三)车容规范1.车厢内外整洁光亮、车身喷饰完整清晰;2.车窗内外不乱贴、乱放装饰物及其它未经允许的物品;3.在指定位置张贴营运证件(营运证、价标、警告提示、服务监督卡、条幅); 4.车厢服务设施齐全完好。 (四)行车规范 1.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2.在准予停车的路段方便乘客上下车;3.不超速、不强行猛拐、不乱停乱放、做到安全行车、主动礼让其它车辆。 (五)驾驶员运营服务规范 1.服饰整洁、文明礼貌、服务规范;2.安全行车,遵守交通管理法规;3.携带并按照规定放置、张贴营运资格证件和服务监督卡;4.在准许停车的路段实行招手停车载客或者停车下客,不得乱停车;5.按规定使用标志灯,车内无乘客时应当显示空车待租标志,因故暂时不能营运时,应当显示停运标志; 6.按照最佳路线行驶,不得故意绕行;7.必须正确使用计价器,不得与乘客议价,不得向乘客索要财物,收款后需要给乘客找零钱时,必须找零钱; 8.按照计价器显示的金额收费,禁止私自拆除、改装计价器或者在计价器上弄虚作假;9.收款后应当向乘客开具项目填写齐全并与实收金额相符的专用收费凭证,不得在专用收费凭证上弄虚作假,收款后应将发票交予乘客,并进行唱票; 10.满足乘客提出的使用或者不使用车内服务设施的要求;

汽车租赁经营方案

汽车租赁经营方案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城乡、区域一体化迅速推进,驾驶技能广泛普及,企事业单位用车制度改革等,汽车租赁需求将会更加旺盛,发展潜力巨大,具备了快速发展的基础条件。 1、经营模式: 轿车(中高档车为主)短租、长租、长租零用、以租代购、汽车买卖等;以下做简要说明。 短租是指消费者以个人名义,凭两证一卡,即身份证、驾驶证、信用卡与租赁公司签约,在较短时间内使用并归还的租车模式。这里包括自驾和配驾(含驾驶员),以此类模式,消费者电联租车公司下预订单,租车公司确定有车后,需要或者送车上门或者客户前往相关网店自行取车,在签署租赁协议以及交付一定车辆押金和违章押金及全额租金后将车开走。如:婚车等。这种模式最的的弊端是客户来源于社会,信用评估体系确实的当下,容易造成骗车案件。 长租是指客户和租赁公司以单位名义签署为期一年以上合同,约定车型和月租金、保险等事宜,而获得车辆使用权的租赁模式。目前我国市场上,长租占有市场份额的70%,而在西方发达国家这个市场中短租占到90%,近年来,由于消费者对短租模式普遍接受,长租市场的份额正在逐年下降,但仍然在我国占有主导位置。其中,尤其以长租代驾为主要模式,这里也包括自驾和配驾,客户包括政府、企事

业单位、外企银行等等。 长租零用是指和客户签订用车协议,约定多长时间内可以使用特定车型的次数和公里数,客户想用车随时提取,用完归还。这种模式利润相当可观,以企业客户为主。 以租代购是指承租人以取得汽车产品的所有权为目的,实质是一种带有销售性质的长期租赁业务。 汽车买卖:据近几年经营情况,中高档车以短租模式最优;将中高档车况良好二手车从外地买进,短期内将其高价卖出赚取差价,或者租赁2—3个月,再以原进价或更高卖出,赚取最大利润。这样,因中高档车性能、安全系数较高规避了骗车等风险,车辆更新周期短,减少了保养等费用。 2、汽车租赁客户 目前,国内汽车租赁市场的客户可以划分为以下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单位用车,主要以三资企业、中小企业为主,一般用于满足企业经营及公务、商务活动的需要,这部分消费占整个汽车租赁市场的57%左右; 第二层次:家庭、个人用车,主要以中高收入家庭为主,其主要用途为家庭旅游、探亲访友、临时外出等,这部分用车占整个汽车租赁市场的43%左右。 租赁汽车的主要用途依次为:国家企事业单位和三资企业公务用车;节假日郊游私人用车;接站及陪同用车;买车前的试开和做教练车使用等。而在汽车租赁市场的庞大消费群体中,最主要的消费者是

合肥市出租车管理办法

合肥市出租车管理办法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第141号 《合肥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7月24日市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9月1日起实施。 市长吴存荣 二??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保障乘客、经营者、驾驶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出租汽车的经营和管理。 本办法所称出租汽车~是指按照乘客要求提供客运服务~以行驶里程和时间计费的5座以下小型客车。 第三条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应当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城市建设和其他公共交通行业的发展相协调~按市场需求实行总量控制。 出租汽车行业的发展规划、新增运力投放计划和出租汽车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辖三县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提出辖区内出租汽车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行业发展规划~经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条出租汽车行业实行统一管理、合法经营、公平竞争、安全运营、优质服务的原则。 鼓励出租汽车经营者实行集约化、规模化经营。 第五条市、县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是出租汽车行业的主管机关~其所属的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公安、工商、价格、质量技术监督、财政、税务、劳动和社会保障、环保、规划、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出租汽车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应当在出租汽车行业开展优质服务、创建文明行业等活动~对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在安全运营、文明行车、优质服务等方面成绩显著和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拾金不昧等方面事迹突出的~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经营许可 第七条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取得经营权的出租汽车, 在明晰产权、规范权属关系的基础上~确定经营者~具体方案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出租车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1、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2、驾驶员管理制度; 3、公司值班制度; 4、投诉处理制度; 5、票务登记管理制度; 6、车辆维修保养制度; 7、定期学习培训制度; 8、营运车辆定期进场安检及驾驶员安全例会制度; 9、公司安全生产制度; 10、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11、应急保障制度; 12、公司人员管理制度;

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营运车辆档案,一车一档,做到内容详实、完整、连续,整齐美观; 二、车辆必须保持内外卫生、整洁、车容美观、车况良好,运营服务设施及标志齐全统一,计价器功能正常、座套干净,符合营运出租车管理规范; 三、不准带病投入营运,车辆的制动、轮胎、转向、灯光、雨刮器、传动系统等必须随时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四、按时按规定进行车辆的维护保养,按时参加车辆的年审,未检车辆或逾期保养车辆和存在安全隐患不得参加营运; 五、车辆自检应真正落实到每次的出车前、行车途中和收车后的车况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应及时排除故障,使车辆随时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六、营运车辆严禁无本车服务资格证人员驾驶; 七、符合其它有关规定。 驾驶员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为了使我公司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规范,按照城市客运管理部门要求、和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公司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内容要真实有效; 二、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做到精力充沛,微笑服务,亲切和蔼,端庄稳重,落落大方; 三、做到面容清洁,发式大方,男驾驶员不留长发、小胡子,女驾驶员不浓装艳抹,不留长指甲,不使用香味很浓的化妆品; 四、营运服务中按季节穿着工装,保持服装干净整洁; 五、言谈举止文明得体,不说脏话,严格使用规范用语,按要求使用普通话服务; 六、按规定携带、放置营运证件,做到亮证服务,服务资格证必须面对乘客摆放,以利于乘客监督; 七、严格按照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按规定使用票据,并主动向乘客出具; 八、遵守站点秩序,服从站点管理人员管理,爱护站点卫生; 九、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执行驾驶员安全操作规范,严禁酒后驾车和疲劳驾车保证安全行车; 十、出车前必须仔细检查车辆,保持车辆性能良好,不开带病车; 十一、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保持设施正常使用,不得对已安装好的专用设施设备擅自改动或毁损; 十二、待客营运时打开空车标志灯,载客营运时放下空车标志灯,非营运时间不得使用空车标志灯; 十三、载客营运时遇到单行道路、禁行道路、道路施工等情况需要绕道行驶

某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公司规章制度汇编 收藏版(可编辑)

某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公司规章制度汇编收藏版 目录1、公司规章制度…………………………………………1页 2、安全培训学习制度……………………………………2页 3、考核制度………………………………………………3页 4、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5页 5、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6页 6、安全员职责……………………………………………8页 7、安全生产会议制度……………………………………9页 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11页 9、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12页 10、驾驶员聘用制度……………………………………15页 11、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规定………………………17页 12、出租汽车车容车貌规定……………………………18页 13、违法行为举报制度…………………………………19页 14、信息报告制度………………………………………20页 15、值班制度……………………………………………21页 16、车辆GPS管理制度…………………………………22页 17、隐患排查整改制度…………………………………24页 18、城市公共客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7页 19、出租车营运“十不准”……………………………30页 20、出租车文明服务标准………………………………31页 21、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32页

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公司规章制度 一、凡属公司车辆必须手续齐全,合法经营。 二、各出租出车驾驶员营运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遵守交通秩序,服从交警指挥。 三、各出租车辆在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将车辆交给其它驾驶员或无证驾驶员驾驶。聘用驾驶员必须与公司签定安全合同,并交一定的风险抵押金,解除合同后退还。 四、各出租车辆在营运过程中,应遵守职业道德,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标志齐全、保证车辆的安全符合国家技术要求。 五、安全行车,出租车左后门杜绝上下乘客。 六、各出租车要按期进行保养,按时交纳各种规费,驾驶熟练,客户至上,语言文明,礼貌待人。 七、各出租车驾驶员应按期进行审验及二级维护。 八、各出租车应按时交纳管理费,凡有一年未交公司管理费的出租车,公司将取消其经营资格。 九、各出租车辆应按期进行续保,逾期脱保,公司将扣押其资格证。 十、公司每次组织学习及会议,各驾驶员应积极按时参加,否则,公司将按迟到5元,未到10元的惩罚执行。 石阡县腾达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安全培训学习制度 为了树立出租车行业的良好形象,提高驾驶员的思想素质和交通安全意识,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完成政府及各部门交给的其他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季度由公司组织全体驾驶员不定期地安全学习,请有关部门进行

xx出租汽车公司运营管理制度制度范本、doc格式)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银建出租汽车运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预防和减少运营违法,杜绝运营事故,保障银建、顾客和他人权益,维护出租汽车运营秩序, 依《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和行业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银建机构法人——银建的士 银建出租 金建 金银建 银建所属其他经营出租汽车的机构 第3条运营服务工作依本制度实施管理,保障出租汽车运营有序,满足顾客和其他相关方最大限度的需求,实现其满意。 第4条银建机构法人承诺运营服务管理工作与银建发展相适应,依工作需求配备合理资源(含科技管理手段)。 第2章机构职能 第5条银建的士经理办公会(下称“经理办公会”) 5.1经理办公会是运营服务工作的决策和最高管理机构。 5.2职能见《银建出租汽车组织制度——经理办公会(运营服务)》。 第6条行务会 6.1行务会是运营服务工作的贯彻机构。

6.2职能见《银建出租汽车组织制度——行务会(运营服务)》。 第7条银建的士运营部(下称“运营部”) 7.1运营部是运营服务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执行机构。 7.2运营部设经理、副经理和实习助理、 教育培训、计划统计、服务监督、内部稽查、运营调度和专用设 施主管/职员。 7.3职能见《银建出租汽车组织制度——运营部》。 第8条银建出租汽车分司(下称“分司”) 8.1分司是运营服务工作的基层管理和执行机构。 8.2设分司经理兼运营队长。 8.3职能见《银建出租汽车组织制度——分司(运营服务)》。 第3章教育培训 第9条社会、投资人和员工需求银建出租汽车运营无违法、无事故,银建满足其需求,组织运营服务教育培训。 第10条教育培训对象:银建管理者和出租汽车驾驶员(下称“驾驶员”)。 第11条运营部、教育培训部、银建出租汽车例会教育中心(下称“例会中心”)和银建学校依《银建教育培训控制程序》编纂: 《银建培训教材——管理者篇(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系)》 《银建培训教材——出租汽车驾驶员篇(运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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