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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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防水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必须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3.上下沟槽、构筑物必须走马道或安全梯。

4.高处作业时必须支搭平台。

5.使用喷灯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有带电体的场所所用喷灯时,喷灯火焰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10kv及以下电压不得小于1.5m,10kv 以上电压不得小于3m。

(2)喷灯内油面不得高于容器的高度的3/4。加油孔德螺栓应拧紧。喷灯不得有漏油现象。

(3)严禁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使用喷灯。

(4)喷灯加油、放油及拆卸罐嘴和其他零件作业,必须熄灭火焰并待冷却后进行。喷灯用完后应卸压。

(5)使用煤油或酒精的喷灯内严禁加汽油。

6.在构筑物内部作业时应保持空气流通,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

措施。

7.临边作业必须采取防坠落的措施。

8.作业现场严禁烟火。使用可燃性材料时必须按消防部门的规

定配备消防器材。

9.运输和储存燃气罐瓶时应直立放置,并加以固定。搬运时不

得碰撞。使用时必须先点火后开气。使用后关闭全部阀门。

10.加热溶化沥青材料的地点与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并

远离易燃易爆物。严禁使用敞口锅熬制沥青,加热设备应由烟尘处理装置,沥青锅盖应用钢质材料。

11.运送热沥青时,应使用带盖的提桶,桶盖必须严密,装油量

不得超过桶容量的3/4。两人抬运热沥青时,应协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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