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

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
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

报告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

1.专业实践是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检验和监督培养过程的重要依据,是学校对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毕业进行考核的基本依据。

2.导师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结合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本人的特点,全面考虑,合理安排,指导其制订个人实践计划,对其实践目标、内容、方法和进度做出计划和安排。

3.实践计划一旦确定就应认真遵照执行,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予更改。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者,应提出书面修改计划申请,经导师和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4.实践计划一般应在第二学期初,由导师(课题组)与研究生共同制定,并由导师负责,专业实践领导小组审核签字,方可执行。实践时间不少于半年(应届毕业生不少于1年)。

5.研究生应按个人专业实践计划进行实习,实践结束后,撰写总结报告。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应为5000字以上。报告内容一般包括实践的目的和意义、实践内容和实践计划执行情况等。专业实践总结报告最晚在第三学期末进行,报告采取全校公开方式进行。

6.经专业实践领导小组考核。评价记录为“通过”或“不通过”。“通过”后方能获得学分。

7.此表一律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1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由各相关学院放入学生本人答辩材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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