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A规范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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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A规范操作指引

为统一OA审批的规范性,提高审批效率,便于OA流程的检索及审核,依据复华置地《OA 系统管理办法》,现发布如下指引。

适用范围:复华置地集团总部及所属项目公司。

一、关于OA审批主题命名的相关指引

OA审批主题需按如下规则实施

描述示例:

1、OA审批通用主题描述示例:

(1)集团总部:关于XXX中心XXX部门XXX事项的审批

(2)项目公司:关于XXX项目(部门)XXX工程XXX事项的审批

2、行政人力类OA审批主题描述示例:

(1)XXX中心XXX部门XXX考勤补签申请

(2)XXX中心XXX部门XXX出差申请

3、业务类OA审批主题描述示例:

(1)XXX项目目标成本(方案版)的审批

(2)XXX项目(部门)XXX工程第XX期付款的审批

(3)XXX项目(部门)XXX工程结算审批

其他详见附件《复华置地OA流程主题命名规则》OA流程主题命名规

则.xlsx

起草人如未按以上方式操作,审批人可随时驳回流程予以整改。

二、OA其他模块命名的相关指引

1、项目信息:XX项目XX期(XXXX)情况-20XX年X月第X期

例:丽江项目一期(开发报建进展)情况-2015年5月第2期,详细参照OA管理办法第3.5项之规定

2、会议

总部部门例会:XX中心XX部20XX年X月第X周部门例会

项目周例会:XX项目20XX年X月第X周办公例会

专题会:

总部:XX中心XX部关于XXXX的专题会议

项目公司:XX项目XX部关于XXXX的专题会议

三、关于OA审批流程节点效率的相关指引

OA审批流程中每个流程节点的处理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全部流程必须在发起后48小时内结束审批.如遇特殊情况中途撤回或驳回,流程时效按重新发起的开始时间进行计算。流程起草人应予以催办及提醒审批人。

总部将定期检查流程审批效率并予以公示,对于未按时完成的审批、超时审批的节点,将对流程起草人及审批人在全集团范围类予以通报批评。

四、关于周例会召开的相关指引

总部各部门、项目公司应积极落实周例会制度,通过OA平台完成一整套会议的申请、发布、纪要上传。会议原则上应在每周周五或次周周一召开,会议召开前应预先在OA上新建会议申请,确认参会人员及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室等基本信息;待会议召开完毕后将会议纪要上传至OA对应板块,会议纪要的上传的时限为每周二下午18:00前,对纪要提交不及时或例会未按时召开的各单位将定期在OA上予以公示。

五、关于流程审批的部分操作指引

OA审批中带星号为必填项目,主要内容描述必须按提示填写完整,如:合同审批中的主要内容描述,必须注明合同工期、付款条件、合同范围等关键信息。

OA审批中必须关联前置流程,保证审核时流程的追溯性。如:采购流程中,采购立项、入围审批、招标文件审批、定标审批、合同审批中每一步审批必须关联前置所有流程;合同付款中,必须关联合同审批及前几次付款的审批等。

起草人如未按以上方式操作,审批人可随时驳回流程予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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