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操作规程

行车操作规程
行车操作规程

第一节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司机须身体健康,经过医务部门检查正常,并经有关部门测验合格,发给操

作证后才能正式独立操作。

2.严禁非司机上车和开车,未经司机和有关人员准许不准合线路总闸或分段线

路闸。

3.严禁司机在上班前喝酒和精神不振状态下开车。开车时要精神集中,不准吸

烟、吃东西、闲谈、打闹,以及其它有碍安全的举动。

4.交接班要严格执行制度并有文字记录,交接班前交接班人员要将设备打扫干

净。工具要交接齐全,机械运转、电器和安全装置是否正常,交接清楚后开空车试车运行。

5.司机应从专用梯上、下司机室,不得冒险从其他处上、下(停电或设备发生

故障时例外),合司机室电闸前,要把各控制器转到停止位置或零位。司机室应垫木板或胶皮垫绝缘物。

6.禁止在司机室内放易燃品。擦车棉丝等可燃物品应放在专用箱内,严禁放在

接线盒、电控盘下面,谨防失火。

二、工作前及工作中

1.开车前要检查轨道上面和四周是否有人或障碍物,开动前要响铃示警。

2.注意保持门式起重机行走畅通,工作时轨道上面及轨道两侧一米之内,不准

堆放任何物品。门架腿下面不能站人,运行前方轨道附近不得有人停留。3.经常检查轨道及路基,每次雨后开始工作前必须对路基先进行检查,然后开

始工作。

4.电动机及操作室内的电气设备,要有防雨装置,防止雨水进入电气元件受潮。

5.司机必须听从指挥,按用车人员的手势信号起落运行。吊运重大或危险的物

件应专人指挥,以保安全。但无论何人发出危险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6.对于超负荷、歪斜不明确、吊物或吊钩上有人时,不准许操作。不准吊埋在

底下的物件。

7.开车时要请起轻放,禁止突然猛起、急起、急落,起吊时先以慢速把钢丝绳

拉直,然后再以正常速度吊运。吊运大长物件不准走快车。每班开始或改吊新的物件时,开始第一吊进行试吊,距地面10-50厘米时停止,试验制动器检查绑挂是否牢固。

8.吊运物件时,不准从人和机械设备上面通过。如必须通过有人的地点时,应

先响铃示警,等下面人躲开后再通过。

9.吊车吊运操作运跨越障碍物时,一般应和障碍物保持0.5米以上间距,以防

碰撞发生危险。

10.吊运长大物件,开动小车时,注意不要碰撞龙门腿架。

11.吊运重大物体时,须将重物移吊到起重机中央,然后再运行。

12.开车运行时不得突然变速或打倒车,不准同时开动三项操纵机构。

13.司机开车时手不准离开控制器,吊运中途司机不准带负荷离开司机室,不准

载负荷检修机械设备或停车时间过长,如遇特殊情况,要采取安全措施,并报告领导。

14.开车运行时要注意升降限位,注意保持2台龙门之间及轨道端部的距离,常

速行车在接近轨道端适当距离(按车间具体情况确定)应停止给电溜车,相向行驶的两车在相距适当距离时应停止给电溜车,以防发生顶钩、顶车、撞车等严重事故。

15.从高处放物件时不得快速一次放落到底,应在距离10-50厘米处停一下,然

后再轻轻放下,同时要注意地面或支承点是否平整,防止放置时发生歪斜倒塌现象。

16.开车运行遇有紧急危险情况时,应立即搬动紧急开关停车,以防发生重大事

故。当卷扬机抱闸失灵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如急速打倒车,使吊物反复上升下降,断续将重物轻轻降落。

17.除检修外,禁止用一台车顶驱另一台车,如必须用一车顶驱另一车时,应松

开被动吊车的行车抱闸。

18.吊车钢丝绳每周要检查一次。更换钢丝绳后注意吊钩放到最低位置时,留在

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少于三圈。

19.检查修理设备时,要拉闸断电,并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检

修期间操作工不准离开工作岗位,在须要合闸时必须与在车上检修人员联系

妥当,在合闸前响铃警示,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20.车上禁止浮放零星构件和工具,以防掉下来伤人。

21.工作中不准利用限位开关停车,设备上的限位开关及其他安全设备,除检修

外不准擅自拆除和封闭,以上设备有毛病亦不准开车。

22.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暴雨时停止工作。

23.夜间操作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24.两台龙门不准许抬吊一个物件或设备,如特殊需要时应采取措施,在有关技

术负责人的指挥下进行

25.工作完毕或因风雨停止工作时应将轨钳夹紧。

26.工作完毕后,应把吊钩停在轨道距地面的1/2高度左右。并将小车放在龙门

中间附近。在下班离开司机室前,应拉闸断电,对龙门各部进行检查,打扫清洁,在无异常状态时和交接班后方可离车。

27.每天下班时,要按规定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将本班运行和设备情况如实填

写清楚。

第二节双梁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司机须身体健康,无防碍正常操作设备的疾病,并经有关部门体检合格,发

给操作证后方能正式独立操作。

2.严禁非司机上车和开车,未经司机和有关人员准许不准合线路总闸或分段线

路闸。

3.严禁司机在上班前喝酒和精神不振状态下开车。开车时要精神集中,不准吸

烟、吃东西、闲谈、打闹,以及其它有碍安全的举动。

4.交接班要严格执行制度并有文字记录,交接班前交班人员要将设备打扫干

净。工具要交接齐全,机械运转、电器和安全装置是否正常,要交接清楚后开空车试车运行。

5.司机应从专用梯上、下司机室,不得冒险从其他处上、下(停电或设备发生

故障时例外),合司机室电闸前,要把各控制器转到停止位置或零位。司机室应垫木板或胶皮垫绝缘物。

6.禁止在司机室内放易燃品。擦车棉丝等可燃物品应放在专用箱内,严禁放在

接线盒、电控盘下面,谨防失火。

7.开车前要检查轨道上面和四周是否有人或障碍物,开动前要响铃示警。

8.司机必须听从指挥,按用车人员的手势信号起落运行。吊运重大或危险的物

件应专人指挥,以保安全。但无论何人发出危险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9.对于超负荷、歪斜不明确、吊物或吊钩上有人,埋在地下物不知重量等情况

均不得吊运。

10.开车时要轻起轻放,禁止突然猛起、急行、急落,起吊时先以慢速把钢丝绳

拉直,然后再以正常速度起吊。吊运大长物件不准走快车。每班开始或改吊新的物件时,开始第一吊进行试吊,距地面10-50厘米时停止,试验制动器并检查绑挂是否牢固。

11.吊运物件时要在车间安全通道上空进行,不准从人和机械设备上面通过。如

无安全通道必须通过有人的地点时,应先响铃示警,等下面人躲开后再通过。

12.天车吊运跨越障碍物时,一般应和障碍物保持0.5米以上间距,以防碰撞发

生危险。

13.吊运重大物体时,须将重物移吊到起重机中央,然后再运行。

14.开车运行时不得突然变速,不准利用控制器反向运行减速式停车,各控制机

构在完全停止后方可反向运行。

15.司机开车时手不准离开控制器,吊运中途司机不准带负荷离开司机室,不准

带负荷检修机械设备或停车时间过长,如遇特殊情况,要采取安全措施,并报告领导。

16.开车运行时要注意升降限位,注意保持2台天车之间及轨道端部的距离,常

速行车在接近轨道端适当距离(按车间具体情况确定)应停止给电溜车,相向行驶的两车在相距适当距离时应停止给电溜车,单梁吊可适当缩短停止给电的距离,以防发生顶钩、顶车、撞车等严重事故。

17.从高处放物件时不得快速一次放落到底,应在距离10-50厘米处停一下,然

后再轻轻放下,同时要注意地面或支承点是否平整,防止放置时发生歪斜倒塌现象。

18.开车运行遇有紧急危险情况时,应立即搬动紧急开关停车,以防发生重大事

故。当卷扬机抱闸失灵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如急速打倒车,使吊物反复上升下降,断续将重物轻轻降落。

19.除检修外,禁止任何人员从一台天车跨入另一台天车,以及用一台天车顶驱

另一台天车,如必须用一台车顶驱另一台车时,应松开被动天车的行车抱闸。

20.吊车钢丝绳每周要检查一次。更换钢丝绳后注意吊钩放到最低位置时,留在

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少于三圈。

21.检查修理设备时,要拉闸断电,并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检

修期间操作工不准离开工作岗位,在需要合闸时必须与在车上检修人员联系妥当,在合闸前响铃警示,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22.车上禁止浮放零星物品和工具,以防掉下来伤人。

23.安全通道上禁止放置各种物件,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24.工作中不准利用限位开关停车,设备上的限位开关及其他安全设备,除检修

外不准擅自拆除和封闭,安全装置达不到要求的设备不准使用。

25.19夜间操作必需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26.两台天车不准许抬吊一个物件或设备,如特殊需要时应采取措施,在有关技

术负责人的指挥下进行。

27.工作完毕后,应把吊钩停在轨道距地面的1/2高度左右。并将小车放在天车

中间附近。在下班离开司机室前,应拉闸断电,对天车各部进行检查,打扫清洁,在无异常状态时方可离车。

28.每班后,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将本班运行情况及设备情况如实填写清楚。

第三节单梁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工作前

1.带驾驶室的单梁桥式起重机、司机接班开车前,应对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

置等部件按点检卡片的要求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排除。

2.地面操纵的单梁桥式起重机,每班应有专人负责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

应予以排除。

3.操作者必须在确认走台或轨道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当电源断路器

上加锁或有告示牌时,应由原有关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

工作中

1.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

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2.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

①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②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

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④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⑤抱闸或其它制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⑥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⑦歪拉斜挂不吊;

⑧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⑨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

⑩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3.发现异常,立即停机,切断电源,检查原因并及时排除。

工作后

4.将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拉下刀闸,切断电源。

5.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6.做好交接班工作。

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安全行车基本要求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应做到“十不准”:不准无证驾车;不准疲劳驾车;不准酒后驾车;不准没有消防设备和安全装置的车辆上路;不准随便乱停车上、下旅客;不准让车不让速、让速不让道;不准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背驾车;不准在雨雾视线不清,不按规定使用灯光雨刮器,车辆涉水须先探明路况水情,不准涉险载客通过;不准强行超车,在弯道、坡道、桥梁、繁华路段严禁超车;不准驾车时看传呼、打手机、戴耳塞听音乐。时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文明行车,安全驾驶。 2、严格行车“三检制”。转向、灯光、制动等安全部位必须齐全有效。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载的车辆。 3、驾驶员应自觉遵章守纪,驾车时精力集中,服从交警和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严禁客运车超员、客货混装、货车载人。 第二条会、让、超车规程 1、吸取“十次肇事九次快”的教训,行驶中注意“九防”:即车前车后防急穿;会车、超车防擦挂;道路良好防麻痹;视线不清防快车;交叉路口防抢道,溜滑路上防侧滑;雷雨季节防超速;弯道行车防侵线;夏季炎热防困倦。 2、超、会车前,应观察前方车辆动态后,在允许鸣号段鸣号示意对方来车(夜间用灯光)。超前时,要确认前车让路后方可超越,

查觉后有超车时,应选宽敞路段,减速靠右避让,放宽横距,不得故意不让或让车不让速。 3、通过交叉路口、弯道、狭路、桥梁、繁华路段,应谨慎驾驶、两车并行侧向间距小于安全标准以下、遇大雾、视线不清和距对方来车150米以内严禁超车。 第三条夜间行车规程 1、按交通法规规定正确使用灯光信号。停车须开小灯,起步前应开大灯,看清路面动态及障碍。 2、夜间行驶速度应比白天适当降低,超车时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谨慎超越。 3、会车时如遇对方车辆不关闭大灯,可闪光示意,必要时靠右避让,不可斗气开灯冒险行驶。 4、在有路灯地段,严禁闭灯行驶,在无路灯照明又遇大灯突然不亮,应立即判断右边障碍情况,靠边停车,若判断不清应立即停车,严禁摸黑行驶。 第四条雨天行车规程 1、雨刮器必须灵敏有效。若失效,视线不清应停车修复。 2、降低车速,转弯要慢,防止侧滑,处理障碍要比晴天提前,避免制动和急打方向而造成制动单边溜滑。 3、行驶中留有余地,预防车辆、行人突然横穿。 第五条雾天行车规程 1、行车前,检查防雾灯及灯光是否完好有效。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修订版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车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各部位,确保处在安全状态方可开车,严禁设备带病作业。 二.使用时必须先点动控制按钮,确定正确的行驶方向,行车运行途中,吊钩不得碰撞任何物件,吊钩空运行高度必须离地面二米以上。 三.吊钩接近工件前,必须点动缓行,严禁用倒车代替制动。 四.起吊前必须确认被吊物件的重量,严禁超负荷作业。 五.超重用的吊索必须牢固可靠,且必须按照吊装部位吊装,严禁用橡胶皮带 起吊工件,起吊重型物件时,必须先点动试吊,确保行车的机械制动性能及起吊物件的稳妥可靠。 六.不准将起吊物件歪拉、斜吊,确保吊钩垂直,所吊物件在运行时,离地面 高度不得超过10厘米,吊绳的吊装位置必须合理可靠,起吊安全。 七.起吊时,工件上下不能站人,工件上不能有浮放物品,不得将重物吊挂悬 空时,对重物进行加工作业,严禁将手直接置于工件下方操作。 八.起吊带棱角,快口的物件时,必须用木块或纱布垫好。 九.严禁起吊氧气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的物品。 十.使用完毕后,严禁将操纵控制按钮盒随意脱手,避免晃荡、碰撞。

十一.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行车停放在车间二端,小车停放在大车任意一端,并关闭控制按钮盒上的电源开关。 十二.操作者如有违章作业,一律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行车工“十不吊” (1)超过行车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吊物重心过偏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放有浮动物品的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危险品不吊; (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高温液体装得过满不吊; (10)违章作业、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起重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行车的操作规程

行车操作规程 1. 行车工须持证上岗.未经专门训练不能单独操作. 2. 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器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限位器、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之一失灵,严禁吊运。 3. 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4. 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确认无误后方能进行操作。 5. 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应停车。不准用反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6. 行人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人员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有人行走。任何人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7. 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挂在空中停留。严禁吊物从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时不得离地过高。 8. 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统一指挥,步调一致。 9. 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同壁行吊车错车时,行车应开动小车主动避让。 10. 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告牌,系上安全带。地面要设围拦,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11. 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按钮。 12. 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械。 13. 运动中发生突然停电,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 14. 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漏铝水或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5. 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16. 吊运高大物件防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管理]汽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管理]汽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汽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驾驶员必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到“集中思想不麻痹,谨慎驾驶不急躁,中速行驶不冒险,礼让三先不抢道”。 2、要管好用好车,驾驶员随时带上“三证”,不准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做好车辆保养以及安全运输。 3、认真执行“三查”制度(出车前检查,行驶中检查,回公司后检查)。 4、防止“四漏”(油、水、汽、电),并检查是否充足。 5、坚持以下情况不出车: (1) 安全设施不齐全有效; (2) 备修工具不带好; (3) 制动器作用不良; (4) 喇叭不响; (5) 轮胎气压不符合标准; (6) 转向系统有故障; (7) 灯光不亮; (8) 雨刷不灵。 汽车驾驶员技术规程一、出车前; 汽车行驶前需进行每日例行保养,内容如下: 1、清洁车辆内部和底盘各部,并检查零件有无丢失。 2、检查灯光、仪表、喇叭、工作制动,轮胎气压、转向机和灭火器等各部是否正常有效。 3、检查发动机油底壳的油位,油位应在油尺两刻度中间。

4、每天排放一次燃油箱积水,并检查通气孔是否畅通。 5、检查燃油量,应保持油箱有足够的燃油,有利于泵喷嘴的冷却。 6、检查冷却水位,应低干膨胀箱盖30,50mm。 7、检查空气滤清器、指示器,显红色就必须清洗或更换滤芯。 二、汽车的起步: 1、踩下离合器踏板,将变速杆挂入空挡位置。 2、转动点火开关钥匙,起动发动机。每次使用起动时间不得超过10秒钟;每次使用起动机间隔时间不得少于2分钟,如3次不能起动,应检查排除故障后再继续起动。严禁连续不断起动,避免过度损耗电瓶的电能。 3、严禁车顶车起动,拖车发动时,要用刚性连接杆。 4、起动后要缓慢的温热发动机,待水温上升到70?C,机油压力、制动压力正常,电 流表指针在充电位置,指示灯均正常时方可使用。 5、松开驻车制动手柄,使制动器松开。 三、行车中: 1、行驶中要经常注意发动机水温保持在75?C,90?C间,机油压力和制动压力达到 各车型规定压力。 2、根据道路条件及时换档,不要抢档行驶或用低速档行驶过久。 3、换档时必须用“两脚离合器”的操纵方法,严禁越档换档。 4、若遇障碍时,必须先松油门再刹车,尽量采用点刹车,绝不允许同时使用制动器和油门。 5、由于本车使用液压动力转向装置,严禁发动机熄火滑行。

行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最新版)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行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最新 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行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最新版) 一.行车工须持证上岗,未经专门训练和未通过考试者不得单独操作。 二.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灵敏可靠。 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三.对地操行车,每天在行车工作前必须检查以上所列各项部位。如有异常立即告知设备部进行检查维修,故障排除后方可使用。 四.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一人)指挥。正常吊运时不准多人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五.行车工必须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启动时应先鸣电铃。

六.工作停歇时,不准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歇,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物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不得离地面过高。 七.地操行车操作人员严禁湿手或带湿手套操作,在操作前应将手上的油或水擦拭干净,以防油或水进入操作按钮盒造成漏电伤人事故。 八.行车有故障进行维修时,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九.行车工必须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物品的不吊 7.氧气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危险的物品不吊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62758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行车必须有专人使用、专人管理,行车司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非持证人员不得操作。 二、操作人员须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熟悉其工作性能,了解其结构和工作原理。 三、作业时的准备工作: (一)必须按标准穿戴好劳保用品。 (二)检查机械、电气、安全装置应确保良好。 (三)对行车实行日常检查,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使用。 1、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 2、制动器的制动力矩刹不住额定载荷。 3、限位开关失灵。 4、车上有人(检查、修理指定专人指挥时除外)。 5、露天行车,当风力达六级及以上。 6、新安装、改装、大修后未经验改合格。 (四)对行车进行定期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禁止使用: 1、车轮裂纹、掉片、严重啃轨或“三条腿”。 2、电气接零保护挂靠失去作用或绝缘达不到规定值。 3、电动机温升超过规定值。 4、转子、电阻一相开路。 5、吊钩、滑轮、卷筒达到报废标准。 6、主要受力件有裂纹、开焊。 7、主梁弹性变形或永久变形超过修理界限。 8、轨道行车梁松动、断裂、物件破碎、终点车档失灵。 四、作业时应做到: (一) 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工作前4小时严禁饮酒。 2、不准带无关人员上车。 3、开车前检查行车上应无碰、卡现象,确认一切正常,打铃报警后再送电试车。 4、检查试车中发现有第“三”条之(三)、(四)中规定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车。 5、操作者必须精力集中,与下面人员密切配合。操作时不准做与操作无关的事。 6、行车检查、维修过程中,应统一指令,密切配合。 (二)操作中严格执行“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歪拉斜挂不吊。 5、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活动物不吊。 6、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7、带有棱角快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8、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有关规定,驾驶车辆必须证照齐全, 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严禁酒后开车,并要求车内乘员系安全带。 2.每天上班应将油、气、水、电等进行列行检查,并启动 发动机观察是否正常,检查各种仪表、方向机构、制动器、灯光等是否灵敏可靠,不带故出车。 3.汽车涉水和通过漫水桥时,应事先查明行车路线,如水 深超过排气管时不得强行通过,严禁熄火。 4.在坡道上被迫熄火停车时,应拉紧手制动。下坡挂倒档, 上坡挂前进挡,司机不准离开车辆。 5.车辆通过泥泞或翻浆路段时,制动时车轮易发生侧滑或 甩尾,导致交通事故,驾驶人应停车观察,选择平整、坚实或有辙的路段低速通过,不得急刹车。 6.在冰雪路面上行驶由于积雪对光线的反射,极易造成驾 驶人目眩而产生错觉应保持低速行驶,下坡不得滑行,并用低速档控制速度,禁止急刹车。 7.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 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在夜间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8.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依法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后,车上人员应当迅速离开车辆并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应急车道内。 9.在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行驶,如遇车上乘座人员身体不 适等特殊情况,驾驶员应开启右转向灯,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将车辆驶向慢车道靠边停车,并开启应急灯再作处理。严禁在快车道突然减速或停车处理。 10.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生伤亡的,驾驶人应 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应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报警。 11.机动车驾驶人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的,应当停 车休息不得少于20分钟。 12.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人行横 道不能超车。会车中道路一侧有障碍的,双方车辆应做到有障碍的一方让对方先行。 13.机动车在没有道路中心线的狭窄山路行驶,会车有困 难时,应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 14.机动车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超车前、驶离停车 地点及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15.机动车在雾天行驶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 灯。 16.雨天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发生“水滑”现象时,应握 稳发向,逐渐降低车速,确保安全行驶。

驾驶员安全驾驶操作规程-精选.pdf

珠海市金拓客货运输有限公司 驾驶员安全驾驶操作规程 一、驾驶员安全操作职责 1、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各项安全规章制 度,按照操作规范,遵章守纪,安全操作,文明驾驶,礼貌待客服务规范。 2、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强烈的安全行车意识和安全 责任感,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和各项安全活动,不断提高安全、业务和机务知识,养成良好的驾驶作风和守法习惯。 3、认真钻研业务,精心保管和爱护车辆,熟悉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掌握车辆的常规维护、 修理技能,确保车辆的转向、制动、灯光等综合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和各项安全设施齐备有效。 4、严格执行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三检”制度和例保制度,自觉配合安全检查工作, 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不得驾驶“带病” 车,确保行车安全。 5、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车辆的疾病,或 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准驾驶车辆。 6、按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车辆,出车携带好各种证件,认真执行运行 作业,不得擅自绕道,严格遵守运输纪律,服从交警、运管管理,安全、优质、低耗地完成 运输任务。 7、车辆在任何情况下起步必须先关好车门,起步前须仔细观察车辆周围情况确认安全方可 起步,车未停稳严禁上下旅客。 8、以人为本,旅客至上,文明服务,热情待客,遇有危急病人和伤员,应救死扶伤,全力 相助。为保护企业和旅客的合法权益,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见义勇为,弘扬正气。 9、发生交通事故时,必须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者和财产,按规定放置警告标志,并迅 速向车属单位(车主)、当地交警部门、120、保险公司报告,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 调查和处理。 二、车辆日常维护操作 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操作执行,其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车辆日常维护分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三个阶段操作,并特别注意轮胎的使用。 1、出车前,对汽车各部润滑油(脂)、燃料、冷却液、制动液等各种工作介质和轮胎气压等 进行检查补给,保证行车前车辆油液充足、清洁和性能良好,保证轮胎气压符合要求、对车辆制动、转向、传动、悬架、灯光信号等部位和装置以及发动机运转状态进行检查、校紧, 确保连接装置坚固可靠。 2、行车中,在中途休息时,重点检查轮胎气压、表面磨损和车辆花纹间有无镶嵌物并别除; 天气炎热时应检查车轮轮毂温度,若温度过高,应将车停在阴凉通风处自然降温;察看仪表灯光工作是否正常;在行车过程中要注意车辆异常情况,一旦有异常情况要立即停车检查, 排查隐患。 3、收车后,对车辆进行清洁,保持车容和发动机外表整洁;对车辆进行检查,记录车辆行 驶的情况。如有故障,应详细记录车辆故障状况,为车辆维修提供资料。 三、车辆运行安全操作 (一)车辆在道路同方向时的操作 1、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车道。在快速车道的

车辆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编号:SM-ZD-79300 车辆司机安全操作规程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车辆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一般要求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有关规定,证、照齐全,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严禁酒后开车。 2、发动前应将变速杆放到空档位置,并拉紧手刹车。 3、发动后应检查各种仪表、方向机构、制动器、灯光是否灵敏可靠,并确认周围无障碍物后,方可鸣号起步。 4、涉水时,如水深超过排气管,不得强行通过,并严禁熄火。 5、在坡道上被迫熄火停车,并拉紧手制动器,下坡挂倒档,上坡挂前进档,并将前后轮楔牢。 6、通过泥泞路面时,应保持低速行驶,不得急刹车。 7、车辆陷入坑内,如用车牵引,应有专人指挥,互相配合。 (二)载重汽车

1、气制动的汽车,严禁气压低于0.25Mpa时起步,若停在坡道上,气压低于0.4Mpa时,不得滑行发动。 2、货车载人,应按车辆管理部门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强令驾驶员违章带人。载人车辆的安全装置必须良好。 3、装载构件和其他货物上路时,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厢20㎝,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m,长度前后共不得超过2m,超出部分不得触电,并应摆放平衡,捆扎牢固,如装运异形特殊物件,应备专用搁架。 4、运输超宽、超高和超长的设备和构件,除严格遵守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外,还必须事先研究妥善的运输方法,制定具体的安全措施。 (三)自卸汽车 1、发动后,应检试倾卸液压、机构。 2、配合挖土机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拉紧手刹车。如挖斗必须超过驾驶室顶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 3、卸料时,应选好地形,并检视上空和周围有无电线,障碍物及行人。卸料后,车斗应及时复原,不得边走边落。 4、向坑洼地卸料时,必须和坑边保持适当距离,以防边

车间行车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车间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012-23 车间行车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目的:规定行车操作安全方面的要求,保证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运转; 二、范围:行车作业; 三、职责:行车操作工负责执行本规程; (一)、行车操作人员守则: 1、行车操作人员严禁湿手或带湿手套操作,在操作前应将手上的油或水擦拭干净,以防油或水进入操作按钮盒造成漏电伤人事故; 2.、行车有故障进行维修时,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3、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 4、行车工须经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5、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

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使用。 6、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7、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大声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8、严格按照行车最大起吊重量起吊(不超过1500KG),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 9、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0、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二)、行车工必须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初吊物或指挥不明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

Guide operators to deal with the process of things, and require them to be familiar with the details of safety technology and be able to complete things after special training.行车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指导操作人员处理某件事情的流程和主要的行动方向,并要求参加施工的人员,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细节和经过专门训练,合格的情况下完成列表中的每个操作事项。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开车前详细检查各部机械的螺检、销子是否松脱,各电气设备是否正常(断电检查)。钢丝绳是否有破断,吊钩、车轮、滑轮、导轨有无磨损,如有问题联系有关人员修理。 2、在起吊物件之前,应先进行空车运转试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起吊。 3、行车在进行中标准有障碍物。 4、行车工在操作时精神要集中,不得放手行车,车行在轨道两端时切莫太快。 5、吊起物件尽可能距地面低,禁止一切人员站在吊物上或行车架之上。

6、吊起物件之前,须详悉检查物件是否绑牢,并精心试吊,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升高或行走。 7、起吊物件时,吊钩要垂直起吊,并不得超负荷。也不准两个方向同时进行。 8、起吊带有锋利边角的物件时,须用软质物品捆绑牢。 9、行车操作人员要随同物件行走。 10、行车方向改变时,要等吊车停稳后再换向开动。 11、正在吊运时,如遇停电或吊车发生故障时,能将物件放落的要及时放落,不能放落时要在被吊起物的直下设以木料架并加以围护,以免人员靠近造成危险。

驾驶员安全驾驶及操作规程完整

驾驶员安全驾驶及操作规程 一、驾驶员安全操作职责 1、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按照操作规,遵章守纪,安全操作,文明驾驶,礼貌待客服务规。 2、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强烈的安全行车意识和安全责任感,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和各项安全活动,不断提高安全、业务和机务知识,养成良好的驾驶作风和守法习惯。 3、认真钻研业务,精心保管和爱护车辆,熟悉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掌握车辆的常规维护、修理技能,确保车辆的转向、制动、灯光等综合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和各项安全设施齐备有效。 4、严格执行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三检”制度和例保制度,自觉配合安全检查工作,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不得驾驶“带病”车,确保行车安全。 5、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车辆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准驾驶车辆。 6、按驾驶证、从业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车辆,出车携带好各种证件,认真执行运行作业,不得擅自绕道,严格遵守运输纪律,服从交警、运管管理,安全、优质、低耗地完成运输任务。 7、车辆在任何情况下起步必须先关好车门,起步前须仔细观察车辆

周围情况确认安全方可起步,车未停稳严禁上下旅客。 8、以人为本,旅客至上,文明服务,热情待客,遇有危急病人和伤员,应救死扶伤,全力相助。为保护企业和旅客的合法权益,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敢于同犯罪行为作斗争,见义勇为,弘扬正气。 9、发生交通事故时,必须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者和财产,按规定放置警告标志,并迅速向车属单位(车主)、当地交警部门、120、保险公司报告,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二、车辆日常维护操作 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操作执行,其中心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车辆日常维护分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三个阶段操作,并特别注意轮胎的使用。 1、出车前,对汽车各部润滑油(脂)、燃料、冷却液、制动液等各种工作介质和轮胎气压等进行检查补给,保证行车前车辆油液充足、清洁和性能良好,保证轮胎气压符合要求、对车辆制动、转向、传动、悬架、灯光信号等部位和装置以及发动机运转状态进行检查、校紧,确保连接装置坚固可靠。 2、行车中,在中途休息时,重点检查轮胎气压、表面磨损和车辆花纹间有无镶嵌物并别除;天气炎热时应检查车轮轮毂温度,若温度过高,应将车停在阴凉通风处自然降温;察看仪表灯光工作是否正常;在行车过程中要注意车辆异常情况,一旦有异常情况要立即停车检查,排查隐患。 3、收车后,对车辆进行清洁,保持车容和发动机外表整洁;对车辆

行车运行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行车运行安全操作规程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行车运行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行车必须经过专业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发证后方可 使用。 2、行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发证后方可上岗。严 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3、行车司机在操作前,必须对行车各种安全装置、传 动部分、起重动力部分、操作控制部分做常规检查,发现 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设备部门及有关人员维修,严禁 带病工作。 4、行车司机必须严格遵守起重“十不吊”制度,与起重 指挥工密切联系,相互配合。 5、行车起步时应发出信号,在吊运重物时要避开人员 作业点。在井口吊运时必须发出信号,示意井下人员迅速

离开吊物下方。吊物在等待状态,必须停留在安全可靠的位置。 6、行车司机必须定期会同指挥挂钩工一起严格检查吊具、索具、发现隐患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7、大风期间,必须采用夹轨器,做好防风措施。 8、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并建立行车运行记录簿,在施工作业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操作 规程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出车前 (一)认真做到例行保养(包括检查汽油柴油机油是否充满)电、水是否充足,有无滴漏现象,各类仪表工作是否正常,灯光、喇叭、雨刮器、后视镜、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螺丝及横轴、传动轴螺丝是否松动,经过保修的车辆,还要检查报修项目是否已经修复,要严格执行车辆“六不出”规定,即:制动失灵不出,方向失效不出,喇叭不响不出,灯光不亮不出,雨刮器不走不出,前轮摇摆不出。 (二)服从调配,根据当天候条件充分估计可能产生的不安全因素,做到知人、知路、知车,携带好行驶证、驾驶证和常用的修理工具,不准驾驶与证件规定不相符的车辆,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酒后开车。 2、起步时 (一)发动机起动前,排档放入空档,拉上手制动,踏下离合器打开电门,使用马达起动,使用摇手柄发动时,应由熟练人员操作防止手柄回击伤人。 (二)冬季起动前,应用热水预热。发动机起动后不猛吹油门,先用怠速走3—5分钟,使发动机温度上升摄氏50度再行正常行驶。 (三)查看周围有无障碍,车上所装货物有否超高、超宽、超长、 超重,驾驶室及车厢内不准超额载人,不准随意带外单位人员搭乘并交待好随车人员坐稳立好,呜号放手制动慢慢起步,做到马达一响,集中思想,车轮一动,想到人民群众。

(四)货车载人往返工地,须注意安全,车厢须配置安全栏杆,不足一米高度的,乘车人应坐在车厢中,不准站立和坐在左右栏板,前棚、后挡板上,以防止刹车附落伤人,禁止在自动倾卸车厢内超额载人,严禁在翻斗中乘人。 3、行驶中 (一)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听从交通值勤人员指挥。行驶中根据不同路面情况、气候条件、车辆性能,按照车辆动力及时换档,换档动作要迅速,不使机件有异声。下坡时试踏制动车速,做到不脱档不熄火滑行。 (二)做到保持车距,繁华地区五米以上,市区二十米以上,公路三十米以上,冰雪道路五十米以上,坚持中速行速、做到不超车,不超载,不冒险超车。主动礼让首长车、外宾车、军用车和各种特种车辆,行驶中尽量保持和非机动车的纵距和横距。不开急躁车,不开抢挡车。 (三)车辆行经交叉路口时,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做到有无民警一个样。 (四)行驶中不得吸烟、饮食和闲谈,严禁酒后驾车,不准行驶中 听收音机,要集中思想,掌握行人动态,做到判断准确、估计充分、措施果断,严格执行三二一安全操作法,(即30公尺发现情况呜喇叭,20公尺降低车速,10公尺把车刹停),对行人不得以借代刹车,更不得以喇叭刹车。 (五)车辆转弯,不论在郊区和市区,公路有无民警指挥都要严格、做到减速呜号靠右行,左右转弯要注意后车超车,注意里档行人和非机动车的动态,严禁大弯小转和小弯大转。 (六)交会车时,主动做到先慢、先让、先停,狭窄道路交会车时,车速减速到最低限度,必要时停车礼让。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1. 起重吊装时,重物不得超过行车额定起重量,吊装时不得歪拉斜吊。 2. 起吊重物需要使用吊带、吊具时,应先检查吊钩是否安全可靠;吊带、吊具是否满足起吊重量。 3. 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载量达到最大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0.5M 后,将重物下放,以检查制动器的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起吊重物时,必须垂直起吊,不允许用起重机来拖动重物。 4. 起吊重物时应注意高度,不允许用上、下限位作为停止手段。 5. 起吊重物时,禁止同时操作两个方向(含两个方向)以上的按钮。 6. 禁止操作者在电机下方操作使用,起吊的重物需要移动时,禁止重物从人员、设备、存放物上方通过,应从安全通道通过。 7. 禁止起重机吊着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起重机吊载重物时,操作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8. 起重机运行时,禁止人员在轨道上行走,也不允许从事检修工作。 9. 同一跨度内有多台起重机工作时,相邻两台必须保持在1.5m以上距离,以防相撞。如工作需要靠近时,应经邻机同意,但最小距离应在0.3m以上。10. 吊动工件时,操作人员与工件应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吊运前方应无人、无障碍。操作人员跟车行走时,应注意防止拌倒。

11. 吊运接近额定负荷时,应升至100毫米高度停车检查刹车能力。 12. 禁止两台起重机同吊一重物,在特殊情况下需两台同吊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且每台起重机均不得超过额定负载,并由总工程师在现场指挥,方可起吊。 13. 工作中,制动器、轴承和电器等部位有过热,异常声或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切断电源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检修。 15. 使用完毕:起重机不使用时,应去掉吊具,将吊钩移到横梁的一端,升离地面2m以上,并切断电源。 16.注意事项 ①根据起吊重物的重量选择行车和吊具 ②避免频繁点动,能用慢速时尽量不用点动 ③行车行进中注意观察前后、左右和上方情况 ④操作行车时必须戴安全帽 ⑤按钮清洁 ⑥稳钩操作是吊钩游摆到最大幅度时,把车跟向吊钩游摆的方向 ⑦吊运重物时,重物离物品放置面不得超0.5m。

驾驶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驾驶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驾驶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公交车驾驶员岗位操作行为,确保公交车驾驶员为乘客提供安全规范服务,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莆田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所辖范围内所有公交车驾驶员当班工作行为。 3、驾驶员工作状态要求 3.1认同公司管理文化,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行业管理要求和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安全指挥,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与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岗位技能。 3.2 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工作方针,树立“以客为尊”品牌服务理念,精心操作,树立安全意识、服务意识、规范意识、成本意识、环保意识,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谨慎规范操作习惯,致力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环保、舒适”的公交服务。 3.3上岗驾驶员必须能熟练操作所驾驶车辆和各种车载服务设备,熟悉线路途经路段站点、站名,熟悉线路沿途危险路段操作要求和各路段准点时间,熟悉线路运调作业、技术保障、后勤保障、岗位责任考核内容和本操作规程。 3.4驾驶员要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和良好睡眠质量,上班时要放下一切思想包袱,保持“平常心态”,保持良好的体力、集中精力驾驶车辆。 3.5 严禁饮酒后开车、带情绪开车、带病勉强开车、服药后开车、疲劳开车,不得在夜间和阴天戴深色眼镜(视力有障碍驾驶员必须配戴眼镜,保证纠正视力达到正常要求)。 3.6 行车过程中驾驶员不得与他人闲谈、打手机、吸烟、饮食、看资料或戴耳机耳塞。行车时不做与安全行车无关的事,任何时候不做有损员工形象的行为。 3.7 当班驾驶员必须穿着干净整齐工作服、带齐有效驾驶证、上岗证上班,严禁赤膊上岗、穿高跟鞋、拖鞋、凉鞋当拖鞋穿或赤脚开车。 3.8任何人不得将车辆交给不具备上岗资格的驾驶员单独驾驶。 4、三检工作要求 4.1驾驶员须提前在发车之前15分钟报到,做好行车准备工作。 4.2驾驶员当班期间需做好“三检工作”。三检工作是指出车前、 行驶中、收车后对车辆各部件和清洁卫生的检查工作。 4.2.1出车前检查内容包括:(具体检查标准参照集团技术标准)A.发动机:燃油、机油、冷却液、皮带;B.电器电路:电池、灯光、仪表、电器、音响系统;C.行驶系:刹车油、刹车、轮胎、轮胎螺丝;D.传动系:传动轴、半轴螺丝;E.方向系:方向机、液压油、横直拉杆;F.车身:车门、后视镜、玻璃、沙板是否有破损。注意检查车厢座椅、地板、扶手是否牢固平整,有无危害乘客安全的破损;出发前调节好驾驶员座椅、后视镜位置(行驶过程中不得边行走边调座椅或后视镜)。G.附属设施:GPS系统、灭火器、空调机、报站器、钱箱、电子三牌、服务标识标志等是否齐全有效。H.车辆各营运证件、保险卡、车票是否齐全。 4.2.2起动机启动前要确认车辆处于空档位置,拉好手刹,启动一次不能超过10秒钟,连续启动要间隔2分钟,启动后禁止猛轰油门升温、打气。启动后15秒内必须有机油压力显示,否则要停机检查。 4.2.3车辆起动后检查是否有机油压力、漏电、漏油、漏气、漏水、异响、冒黑烟现象。早上出发前车辆必须怠速运转5分钟,待水温上升至40℃以上和制动气压达到标准才能出车。 4.2.4 检查车辆和车厢内清洁卫生是否达到公司清洁卫生标准,发现存在不适合营运问

营运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编号:FJX-ZC-AQBZH-CZGC-001 营运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重庆市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办法》,保障道路运输安全运输服务质量,努力实现营运驾驶员安全操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营运驾驶员安全操作规范。 一、公司营运驾驶员行为要求 (一)营运驾驶员驾驶营运车辆应携带的证件 1.持合法的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 2.从事包车运输的,要携带相关审批手续; 3.保险的有关单证。 4.派车或行车路单。 (二)营运驾驶员不得有的主要违法违纪行为 1.疲劳驾驶; 2.超员超载; 3.超速行驶; 4.饮酒或醉酒后驾驶营运车辆; 5.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驾驶营运车辆; 6.遮挡或屏蔽监管设备使不能正常监管的; 7.不按规定线路行驶; 8.私自将车交给无准驾资质的驾驶人。

9.行车路单不填交给他人填写或以多填少,以长填短、送人情、及变相送人情。 (三)车没装满而有客故意不装。 1.故意多收货钱、涨价或变相涨价。 2.边开车边打手机与乘客闲谈边吃东西,穿拖鞋或赤身驾车。 (四)驾驶时间 1.营运驾驶员在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特殊情况下每月延长的总时间不超过36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每次停车必须休息20分钟。对于单程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600公里)的应当配备两名以上客运驾驶人。 2.按规定正确使用和维护GPS视频和汽车行驶记录仪,发现车载监控设备存在故障应在第一时间向监控中心报修。 3.做好车辆日常三检工作。 4.发车前必须向旅客进行安全告知,告知内容包含:车辆发车时间、班次、停靠站点、运行时间、到达时间、本趟次运行驾驶人的信息,并提醒旅客注意安全。 (五)车辆维护的内容 1.驾驶员应根据车辆技术状况,定期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一、二级维护由有相关资质汽车维修企业执行。 2.驾驶员应根据车辆行驶里程或行驶时间按规定将车辆送到具有相应资质的汽车维修企业进行维护。 (六)车辆日常维护操作

行车(天车)安全操作规程

行车(天车)安全操作规程 1. 天车司机必须经过严格的训练考试,取得操作证者方可独立操作。 2.工作前必须穿戴好所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3.操作前认真检查各机械、电气设备是否正常,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准带病使用。 4.开车前看好车上道轨上有无工作人员,有无障碍物,然后响铃开车。 5.天车运行必须听从地面专人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必须执行。 6.遇有手势不明、视线不清,多人指挥应停止操作,待确认后方可继续工作。 7.天车起升或落下物件;开动大小车时;接近邻车时;吊物接近地面人员时;从视线不清处通过时;在吊运通道上有人停留时要连续鸣铃发出信号。 8.司机必须遵守一切警示标志,严禁撞击建筑物及栏杆,吊运任何物品不准从人头上通过。 9.司机不准从一台天车跨越另一台天车、严禁在大车桥梁上行走,起重机工作时,端梁上不准站人,以防发生事故。 10.上下车出入驾驶室走规定通道,任何人在天车运行时,不准打开仓门,必须征得司机同意,天车停稳后,方可上下车。 11.工作停歇时,不许将吊物长时间悬空,吊物时司机不准离开驾驶室。 12.天车维修时,必须停在不影响邻车工作的地点,司机不准在驾驶室内逗留。 13.修理天车时不准往下扔东西,废旧物件不准遗留在天车上。 14.吊运重物时应将吊物起150-200mm试吊,确认吊挂平稳牢固,制动良好方可吊运。 15.吊运途中若制动失灵,重物自动下滑,应立即将重物降至空旷地面,此时禁止断电操作,相反若起重机失控,自动行走,升降,则应立即断开紧急开关,切断电源。

16.天车正常运行时,禁示使用紧急开关,限位开关,打倒车等手段来停车。 17.运行机构起动时必须逐档加速,每档之间的间隔应在3秒以上,从静止到额定速度应在10-20秒内。严禁从零档直接推至3档或从3档直接拉回零位。 18.起升机构起动时,每档之间的间隔应在1秒以上,从静止到达到额定速度应在5秒以上,严禁从零档直接推至3档或从3档直接拉回零位。 19.开车期间不准吃东西、打盹、闲谈、抽烟、打电话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0.严禁利用吊钩或吊钩上的物件运送或起升人员。 21.工作完毕后,要将吊钩升至较高位置,小车开到远离大车滑线的端部,大车开到远离设备和人员的地方。 22.天车司机必须认真执行“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确和违章指挥不吊。 (2)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3)吊物上有人、有浮动物不吊。 (4)捆绑、挂钩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5)歪拉斜吊、重心不稳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或与地面建筑物、设备有勾挂时不吊。 (7)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 (8)有棱角吊物无防护切割隔离保护措施的不吊。 (9)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10)多人指挥、指挥者精神不集中不吊。 天车工段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目的:规定行车操作安全方面的要求,保证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运转; 范围:适应于我公司所属的行车,执行本规程前必须熟悉原车说明书; 职责:行车操作工负责具体执行本规程; 操作规程: 一、行车必须有专人使用、专人管理,行车司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非持证人员不得操作。 二、操作人员须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熟悉其工作性能,了解其结构和工作原理。 三、作业时的准备工作: 1、必须按标准穿戴好劳保用品。 2、检查机械、电气、安全装臵应确保良好。 3、对行车实行日常检查,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使用。 3.1、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 3.2、制动器的制动力矩刹不住额定载荷。 3.3、限位开关失灵。 3.4、车上有人(检查、修理指定专人指挥时除外)。 3.5、露天行车,当风力达六级及以上。

3.6、新安装、改装、大修后未经验改合格。 4、对行车进行定期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禁止使用: 4.1、车轮裂纹、掉片、严重啃轨或“三条腿”。 4.2、电气接零保护挂靠失去作用或绝缘达不到规定值。 4.3、电动机温升超过规定值。 4.4、转子、电阻一相开路。 4.5吊钩、滑轮、卷筒达到报废标准。 4.6、主要受力件有裂纹、开焊。 4.7、主梁弹性变形或永久变形超过修理界限。 4.8、轨道行车梁松动、断裂、物件破碎、终点车档失灵。 5、作业时应做到: 5.1、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5.1.1、工作前4小时严禁饮酒。 5.1.2、不准带无关人员上车。 5.1.3、开车前检查行车上应无碰、卡现象,确认一切正常,打铃报警后再送电试车。 5.1.4、检查试车中发现有第“三”条之(三)、(四)中规定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车。 5.1.5、操作者必须精力集中,与下面人员密切配合。操作时不准做与操作无关的事。 5.1.6、行车检查、维修过程中,应统一指令,密切配合。 5.2、操作中严格执行“十不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