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EHS-009-0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上海万代制药有限公司 EHS-009-00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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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1日发布2012年8月1日实施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危险品化学的采购、运输、装卸、存放、使用、废弃等基本要求管理。

3 责任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安全员和危险品仓库保管员。

4 程序

4.1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4.2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要求

4.2.1 采购部门在采购危险化学品时,须向具有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采购,不得向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严禁采购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

4.2.2 采购的危险化学品应挂贴完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4.2.3 采购的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

4.2.4 购买剧毒化学品,应当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未取得上述许可证件的,不得购买剧毒化学品,不得使用作废的上述许可证件。

4.2.5 应当建立规范的购买凭证保管、填写、审核、签批、使用制度,严格管理。

4.2.6 申请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申请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

4.2.7 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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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 采购的危险化学品质量指标应符合本公司的质量标准要求。

4.3 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要求

4.3.1危险化学品贮存方式分为三种:隔离贮存;隔开贮存;分离贮存。

4.3.2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4.3.3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

4.3.4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内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都应符合安全要求。

4.3.5 贮存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必须安装避雷设施。

4.3.6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必须安装通风设备,并注意设备的防护措施。

4.3.7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通排风系统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4.3.8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4.3.9 危险化学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存放。

4.3.10 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4.3.11 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4.3.12 爆炸物品不准和其他类物品同贮,必须单独隔离限量贮存,仓库不准建在办公区域。

4.3.13 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4.3.14 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

4.3.15 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

4.3.16 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

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4.3.17 储存部门应当将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备案。

4.3.18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贮存。

4.3.19 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具有还原性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4.4 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管理要求

4.4.1 贮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应当建立使用台账,如实记录购进的剧毒、易制毒化学品的种类、数量、使用情况和库存等。

4.4.2 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前均应按采购定单进行检查验收、登记。危险品收料必须严格核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号,并检查标签是否完整和清晰,有无污染。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有无渗漏,不符要求可拒收。

4.4.3 收料后及时填写请验单、送至本公司QC,QC人员抽样后,须检查封口等严密性,是否有渗漏现象,以免发生意外事故。抽样后须贴上取样证。待收到本公司QC的合格检验报告单后入库,登记总帐、分类帐、货位卡,保证帐、物、卡相符,并将其转成绿色的合格标志。

4.4.4 危险品的发放,应凭有完整手续的危险品领用、退库单(附件1)。

4.4.5 仓库操作人员应按危险品领用、退库单上填写的品名、规格、数量,限额发放。(即一天的使用量);发放后及时登记货位卡、分类帐,保持帐、物、卡相符。

4.4.6 发放时请注意批号,并注意外包装是否好,标签是否完整,并做到“易变先出”、“先进先出”;发放后双方均需在领料单上填写签名交接。

4.4.7 退库办理

4.4.7.1 凡属领用的危险品,其包装规格在一批(或一天)的生产投料使用不完但又不能分装的或在生产应用发生未预测情况,如突然发生停电、停产或生产计划临时调度,而剩余的危险品,应办理退库手续。

4.4.7.2 仓库操作人员凭手续完整的危险品领用、退库单(有车间主管签字),核对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是否完好及有无使用期限,确认后办理退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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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4.4.7.3 如包装规格已与原包装规格不符,车间又无条件储存则需按安全要求对封口有相应措施,做到万无一失。

4.4.7.4 对退库物品在下次发放时应作为第一发货对象。

4.4.7.5 确认退库物品必须及时登记分类帐、货物卡,保持帐、物、卡相符。4.5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和装卸要求

4.5.1 运输装卸危险品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一定要具备防火、防晒、防雨等用具及装置,车辆上一定要挂有“危险品”的标志,运输一级易燃品及易爆氧化剂时,要加带排烟罩。

4.5.2 遵守危险品管理部门对夏季时间危险品限运规定(6月15至10月15日),运输易爆物、氧化剂、一级易燃物品时,必须在上午10时前下午4时后方可运输,而且必须有遮盖,防止太阳光直晒。

4.5.3 装卸危险品时,不准使用明火照明,严禁吸烟。

4.5.4 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4.5.5 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装卸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呢。

4.5.6 不得用同一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并保持一定车距,不准超速和超载。

4.5.7 修补、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5.8 车辆卸完危险品,必须进行认真检查、清除,并认真做好交接手续。

4.6 危险化学品使用要求

4.6.1 使用部门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标签,并向使用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4.6.2 对于危险化学品,在转移或分装后的容器上应贴安全标签;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未净化处理前,不得更换原安全标签。

4.6.3 使用部门对工作场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应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

4.6.4 在使用危险化学品工作场所应设有急救设施,并提供应急处理的方法。

4.6.5 使用部门应对盛装、贮存危险化学品的设备,采用颜色、标牌、标签等形式,标明其危险性。

4.6.6 使用部门应将危险化学品的有关安全卫生资料向从业人员公开,教育从业人员识别安全标签、了解安全技术说明书、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

4.6.7 贮存、使用部门应当在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保证完好有效。

4.6.8 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4.7 危险化学品的登记要求

4.7.1 使用剧毒化学品和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向省、直辖市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手续。

4.7.2 领取《危险化学品登记表》,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相关的资料。4.8 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要求

4.8.1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4.8.2 危险化学品主要使用部门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报废管理制度,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信息登记档案,制定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计划。

4.8.3 公司应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

4.8.4 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4.8.5 转移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4.9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

4.9.1 公司应当制定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4.9.2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备案。

4.9.3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事故响应级别启动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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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事故发生的上一级单位和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公安、环境保护、质检部门。

4.9.4 公司应当制定废弃危险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发生废弃危险化学品事故时,事故责任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

A.1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A.1.1第一类

A.1.1.1 1-苯基-2-丙酮

A.1.1.2 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

A.1.1.3胡椒醛

A.1.1.4黄樟素

A.1.1.5黄樟油

A.1.1.6异黄樟素

A.1.1.7N-乙酰邻氨基苯酸

A.1.1.8邻氨基苯甲酸

A.1.1.9麦角酸*

A.1.1.10麦角胺*

A.1.1.11麦角新碱*

A.1.1.12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

A.1.2第二类

A.1.2.1苯乙酸

A.1.2.2醋酸酐

A.1.2.3三氯甲烷

A.1.2.4乙醚

A.1.2.5哌啶

A.1.3第三类

A.1.3.1甲苯

A.1.3.2丙酮

A.1.3.3甲基乙基酮

A.1.3.4高锰酸钾

A.1.3.5硫酸

A.1.3.6盐酸

A.2说明:

A.2.1第一类、第二类所列物质可能存在的盐类,也纳入管制。

A.2.2带有*标记的品种为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包括原料药及其单方制剂。

4.10 附件

4.10.1 附件一《危险品使用领料单》

5 其他

5.1 本制度由上海万代制药有限公司EHS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5.2 本制度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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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使用领料单

编号:

批准使用人:填表人:

年月日

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管理规定完整版

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管 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一、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文件,本公司制定了安全责任制 一、经理/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 1、经理是公司安全负责人,对本企业经营、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颁布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等及省市有关文件和指示。 3、组织企业员工认真学习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制度等,在布置、检查工作时,要布置、检查安全工作。 4、审批本企业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执行实施情况。 5、在经营工作中,应全面了解、熟悉危化品的物化特性,制定采取预防措施。 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在经理的领导下,认真抓好在经营中的安全工作。 2、认真负责员工的安全教育,协助领导抓好本企业所经营的危化品安全技术知识学习。 3、深入现场检查督促安全,做好防范措施。 4、在经营工作中如发现有不安全隐患,立即向经理汇报,提出整改意见。 三、员工安全职责: 1、认真遵守和学习国家所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 2、遵守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知识学习,增强安全意识。 3、在经营工作中,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向安全员、经理汇报解决。

4、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尽职尽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6、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7、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业。 四、业务员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等法律、法规和标准。 2、认真贯彻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经营活动的规章制度。 3、不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4、采购物资时(包括国外进口),必须了解其物化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 5、产品销售时,应提供物品的相关安全信息资料。危险性能较大的产品还需当面交代注意事项。 6、必须查验对方是否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若没有上述证件,必须停止销售。 7、不得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或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8、不得经营国家命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和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 9、不向无有关部门批准文件的单位销售一类易制毒化学品。 10、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资质单位承办危险化学品,对运输人员必须告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性能和储运要求。非危险品运输车辆禁止运输危险化学品。 2、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一、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最新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91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 第六条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二)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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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万代制药有限公司 EHS-009-00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2年7月1日发布2012年8月1日实施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危险品化学的采购、运输、装卸、存放、使用、废弃等基本要求管理。 3 责任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安全员和危险品仓库保管员。 4 程序 4.1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4.2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要求 4.2.1 采购部门在采购危险化学品时,须向具有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采购,不得向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严禁采购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 4.2.2 采购的危险化学品应挂贴完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4.2.3 采购的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 4.2.4 购买剧毒化学品,应当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未取得上述许可证件的,不得购买剧毒化学品,不得使用作废的上述许可证件。 4.2.5 应当建立规范的购买凭证保管、填写、审核、签批、使用制度,严格管理。 4.2.6 申请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申请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 4.2.7 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完整版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 例实施细则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201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987年2月17日由国务院发布。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2002年3月15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施行后被废止。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指化学危险物品,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XXXX-86《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规定的分类标准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七大类。放射性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兵器工业的火药、炸药、弹药、火工产品和核燃料第四条 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 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企业、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必须设在安全地点。 第六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范围,负责本条例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和使用 第七条 国家对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统一规划,严格管理。国家对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企业实行严格控制。禁止乡、镇、街道企业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 第八条 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经所在地省辖市以上(含省辖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23年修正本)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23年修正本)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23年修正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防范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 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存储、运输、处置、进出口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类管理、全民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支持危险化学品安全科技研究和应用,鼓励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改造和装备更新。 第五条国家鼓励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将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第二章安全管理 第六条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存储、运输、处置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存储、运输、处置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设施,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运输、存储和使用。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存储、运输、处置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预防机制和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事故预防和应急演练。 第九条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存储、运输、处置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当立即采取控制和报告措施,组织处置,并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应当依法履行安全评估程序和信息公开义务。 第三章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国家安全监督行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救援机构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监督检查机关有权进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存储、运输、处置等活动的场所,查阅有关资料,进行检查和取证。 第十三条监督检查机关发现危险化学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有权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提出处理建议,申请采取强制措施,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 关处理。 第十四条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存储、运输、处置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监督检查,提供真实的信息和资料。 第十五条监督检查机关应当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行业协会等的沟通合作,共同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防止火灾、爆炸、中毒、泄漏事故发生,建立了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级划分、消防设施等程序;本制度适用于防火防爆管理,由各部门、各车间认真执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三、一般要求: (1)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安环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2)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厂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阻火器。电瓶车禁止入内。 (3)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4)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5)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6)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7)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8)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厂区内焊割动火、熬炼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 安全生产动火制度"的规定。 (9)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 (10)危险物品仓库、气柜。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0.3欧姆。 (11)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12)化工生产甲类区域在有液化石油气及可燃气体容易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 (13)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 (14)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外观、尺寸及补焊过或其它疑焊缝进行复验,

(完整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发生,建立完善公司应急救援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安全办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管理,并向供应商索要“一书一签”。 3.2仓库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发放管理。 3.3生产部、安全办负责危险化学品进行日常监督和控制。 3.5使用单位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操作与日常安全管理。 4.引用法规、标准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4.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4.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4.5《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5.内容及要求 5.1术语 5.1.1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等。危险化学品的界定,参照《危险化学品名录》。 5.1.2 毒害品:是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

物理变化,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状态,甚至危及生命的危险化学品。毒害品按其毒性大小分为一级毒害品(剧毒品)和二级毒害品(有毒品)。 5.1.3甲类物品:甲类物品是指闪点小于28℃的液体;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常温下能自行分解、在空气中氧化、受撞击、摩擦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等。 5.1.4乙类物品:乙类物品是指闪点大于等于28℃至小于60℃的液体;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的气体,助燃气体;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和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等。如冰醋酸、氨等。 5.2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运输及装卸 5.2.1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运输由物料管理部统一负责,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公司《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5.2.2采购危险化学品,应确保包装物(桶、箱、瓶等)外部明显位置张贴、悬挂或喷印规范的安全标签,并向供应商索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不得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的格式及要求,依据《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 5.2.3危险化学品运输和转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交通法规,办理相关的运输手续;运输单位应指派专人押运,运输和押运人必须责任心强,熟悉危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及异常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方法;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遵守公司安全规定,服从仓储人员管理,装卸作业时,不得同时远离罐车。 5.2.4采购人员(仓储人员)必须对装运物品严格检查,对包装破损,安全标签不规范、危险化学品标志缺失的危险化学品货物,以及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体,没有瓶帽、阀门密封不严的气体钢瓶(如氢气、氨气、氧气、氯气、氮气、乙炔、硫化氢等钢瓶)不得装运、接收。 5.2.5遇湿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原料(如金属钠等),不宜在阴雨天运输,若必须运输时,除具有良好的装卸条件外,还应有必要的隔热降温和防潮、遮雨措施。 5.2.6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不得混装其他物品、车厢不得载人;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装载在同一车厢;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车辆等工具应彻底清扫冲洗干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切实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确保教学和科研活动正常进行,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它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家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 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为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用于教学、科研和服务等用途的安全管理,凡购买、储存、使用、销毁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以及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的规定。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各单位的主体责任。 第五条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购买、储存、使用、销毁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等活动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安全知识、岗位专业技术、安全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

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为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领 导机构,负责统一领导全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监督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 第七条学校实验室管理与设备管理处、公安处是我校化学危险品管理的监管部门。 第八条学校对危险化学品实行有指导的市场化管理。在校内专设危险化学品供应中心,通过公开招标,委托中标单位管理危险化学品供应中心,并承担全校各类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品的供应、运输、废弃化学品回收工作。 学校要求校内各使用单位到指定的供应中心申购领用危险化学品。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另行采购,财务处对自行采购不予报销。违反规定自行采购,并导致事故发生的则追究责任。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由使用部门向实验室与设备处提出申请,指定的供应中心定期回收,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理费用由学校和使用单位按一定比例承担。 第九条相关学部(院)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定期组织研究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办法,并对本单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教学、科研、生产任务的安全负第一责任。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条例(8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条例(8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条例(8篇) 制度是指社会上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用社会科学的角度来理解,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以下是小编准备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条例,欢迎借鉴参考。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条例精选篇1 根据《关于中小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使用的通知》,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存放、安全使用,学校经研究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1、学校的危险化学品由化学实验室管理,化学实验室设危险化学品专柜进行保管。 2、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实行专人专库双锁管理,保管员应忠于职责,认真细致,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操作规程,严防偷盗、水灾、火灾等事故发生。 3、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不得离开实验室且仅限于教学实验使用,一律不准外私人借用,坚决制止危险化学品向外借和流向社会。 4、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入库,管理和使用前后都必须有准确详细的记录,使用后剩余部分应及时归还。做到帐物相符。 5、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理,要求管理人员每月清点危险化学品一次,每次清点要有详细记录。 6、危险化学品的范围见国家化学药品及化学试剂目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条例精选篇2 1.目的 对安全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与测量,并实施考核,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保证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安全管理运行与活动的检查。 3.职责 3.1安全部负责组织实施日常安全检查与管理,制定具体办法和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2各有关部门负责各管辖范围内的安全检查与管理。 4.工作程序 4.1安全检查的内容和类型 4.1.1主要内容 4.1.1.1安全目标、安全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 4.1.1.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 4.1.1.3运行控制情况。 4.1.1.4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4.1.1.5工艺设施的安全性。 4.1.1.6对设备设施管理的安全监督执行情况。 公司内机动车辆、安全环保、设备设施、关键装置和要害部位、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的运行情况的定期监督。 4.1.1.7有关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特种的技术测量与监测,由安全部组织,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 4.1.1.8现场作业的监督执行情况。 现场危险化学品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动土作业、起重吊装作业、高处作业、用电作业、进塔、入罐作业等危险作业活动的实施情况的监督。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条例精选篇3 加油站属于经营储存汽油、柴油等易燃液体的易燃易爆场所。为了确保加油站的安全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1、有关消防要求管理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应符合GB50016-20__中4.2的要求。 站内的汽油、柴油等基本属于罐装(散装)露天埋地设置。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Dangerous Chemical Substances HSE Management Regulation

1 目的 为明确对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储存、发放、使用和回收的管理要求,保证危 险化学品购置、储存、发放、使用和回收全过程的安全,避免发生安全事故、造成 环境污染,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储存、发放、使用和回收的管理。 3 定义和术语 3.1 危险化学品:指国家标准GB12268-2005《危险货物品名表》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 性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 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放射性物品、毒品、腐蚀品中部分易燃易爆物品等。 3.2 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 方法认定的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 性的废物,以及不排除具有以上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3.3 废弃危险化学品 指未经使用而被所有人抛弃或者放弃的危险化学品,淘汰、伪劣、过期、失效的危 险化学品,由公安、海关、质检、工商、农业、安全监管、环保等主管部门在行政 管理活动中依法收缴的危险化学品以及接收的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废弃危险化 学品属于危险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3.4 禁忌物料: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 3.5 甲类物品:闪点小于28℃的液体;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 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 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 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有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受撞击、摩 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大 于等于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物质。 3.6 乙类物品:闪点大于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的气体; 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助燃气体;能与空气形成 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雾滴。 3.7 易燃物品:是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 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 3.8 隔离储存: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距离,非禁忌物料 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储存方式。 3.9 隔开储存: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储存 方式。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条例(8篇) 制度是指社会上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用社会科学的角度来理解,制度泛指以规 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以下是小编准备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 理制度条例,欢迎借鉴参考。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条例精选篇1 根据《关于中小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使用的通知》,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为确 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存放、安全使用,学校经研究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1、学校的危险化学品由化学实验室管理,化学实验室设危险化学品专柜进行保管。 2、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实行专人专库双锁管理,保管员应忠于职责,认真细致,严 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操作规程,严防偷盗、水灾、火灾等事故发生。 3、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不得离开实验室且仅限于教学实验使用,一律不准外私人借用,坚决制止危险化学品向外借和流向社会。 4、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入库,管理和使用前后都必须有准确 详细的记录,使用后剩余部分应及时归还。做到帐物相符。

5、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理,要求管理人员每月清点危险化学品一次,每次清点要有详细记录。 6、危险化学品的范围见国家化学药品及化学试剂目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条例精选篇2 1.目的 对安全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与测量,并实施考核,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 实现,保证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安全管理运行与活动的检查。 3.职责 3.1安全部负责组织实施日常安全检查与管理,制定具体办法和规定,经总经理批 准后实施。 3.2各有关部门负责各管辖范围内的安全检查与管理。 4.工作程序 4.1安全检查的内容和类型 4.1.1主要内容 4.1.1.1安全目标、安全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 4.1.1.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 4.1.1.3运行控制情况。 4.1.1.4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4.1.1.5工艺设施的安全性。 4.1.1.6对设备设施管理的安全监督执行情况。 公司内机动车辆、安全环保、设备设施、关键装置和要害部位、特种设备、普通机 械设备的运行情况的定期监督。 4.1.1.7有关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特种的技术测量与监测,由安全部组织,配合 政府相关部门进行。 4.1.1.8现场作业的监督执行情况。 现场危险化学品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动土作业、起重吊装作业、高处 作业、用电作业、进塔、入罐作业等危险作业活动的实施情况的监督。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条例精选篇3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0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保障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置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特制定本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置。3职责 3.1安全环保科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和回收处理。 3.2销售科和相关部门负责保管。 3.3技术中心、质监科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的技术指导。 3.4各生产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保管、贮存和使用管理过程中的危害与环境因素识别,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杜绝或降低危险化学品在保管、贮存和使用管理过程中对员工健康的威胁及对环境的污染。4工作程序 4.1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基本要求 4.2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 4.3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gb190的规定验收内外标志、包装、容器等,并做到账、货、卡相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质,应严格按规定分类储存。 垛与垛间距不小于____m,垛与墙、柱的间距不小____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于小 1.8m。 爆炸物质、一般易燃物质、遇水燃烧物质、____物质和浓酸不得露天堆放。

查中发现危险化学品存在质量变质、包装破损、渗漏等问题应及时通知安全环保科和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解决。 如来人登记,危险化学品验收、保管、领用,库房、库区的禁火、动火管理制度和记录。特别是爆炸物质、____物质和放射物质,应采取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的"五双制"。 4.4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和装卸 4.5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 间必须做好危险废弃物处置登记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二) 1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并建立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对不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范围,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或其他危险物品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2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铁路运输适用本)、(铁运[____]____公布)和《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3130)中的有关规定。 3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的规定,印贴专用标志和物品名称。易燃、____的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毒理性质数据(闪点、熔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以及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运输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厂。 4应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5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分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3篇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3篇化学危险品管理办 法 下面是我整理的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3篇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以供参考。 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1 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达到消除危害、安全生产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化学品仓库 三.注意事项 1.人员培训。化学品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对化学品的装卸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仓库的工作人员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识之外,还应进行在危险品库工作的专门培训,熟悉各区域储存的化学危险品种类、特性、储存地点事故的处理顺序及方法。 2.危险化学品库只允许化学品仓管人员能够出入,严禁其他人员在未经化学品库管员同意的情况下进入化学品库。供应商及生产领料员提供或领取化学品时,应通过库管员,

严禁供应商及生产领料员擅自进入化学品库 3.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危险化学品库。 4.危险化学品库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散装危险货物必须张贴警示标志,标志也必须遵守一定的要求,如:标志必须按一定的尺寸要求;标志上必须提供正确的化学品名称、UN号、危险编号、危险类别标签、次级危害标签等信息。 5.化学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其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有无中文MSDS等化学品出厂资料。化学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泄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6.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高毒类的危险化学品必须佩戴防毒用品;装卸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时,必须穿防酸碱服,戴防飞溅面罩。 7.危险化学品装卸前后,必须对车辆和仓库进行必要的通风、清扫干净,装卸作业使用的工具必须能防止产生火花,必须有各种防护装置。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8.废弃物处理。禁止在化学品库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

危险化学品管理规范

危险化学品管理规范 篇一:危险化学品管理规范 1.目的 Purpose: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企业的财产安全、保护环境,F&EHS 部门对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的申购、储存、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进行全方位的管理,预防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而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Scope: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化学危险物品的申购、储存、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 3. 名词定义 Terms Definition: 化学危险物品:(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 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4. 权责 4.1F&EHS部门:负责对公司各相关部门的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储存、领用、使用、废 弃进行指导、监督、检查、通报、考核等管理工作; 4.2采购部门:负责化学品的采购; 4.3资材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存储的管理;

4.4使用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领用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及员工的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培训工作。 5. 作业流程与内容 Procedure & Subject Matter 5.1危险化学品的作业者的培训 5.1.1凡直接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人员需进行必要的有关化学危险物品的培训,并保留教育记录。 5.1.2新的化学危险物品作业者必须在进行相应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2化学危险品的申购 5.2.1各部门在生产工艺或日常使用中应尽量用非危险物品代替化学危险物品的使用。 5.2.2危险化学品的使用部门根据一般实际需求,分别在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统计下 半年的使用量,并填写下半年的「危险化学品使用预算表」,报F&EHS部门备案。每月月末即25日之前提交下个月的「化学危险品需求表」 5.3化学危险品的采购 5.3.1需求部门填写「化学危险品需求表」,经F&EHS部门批准,采购部门进行采购。 5.3.2如使用新的化学危险物品,采购部门需确认购买的危险化学品品名、数量并按要求如 实记录以及按要求对厂商的生产资质以及承运商的资质条件进行确认,并将相应的资质证明、附有安全性数据表MSDS等资料 F&EHS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采购部门统一购买。 5.4化学危险品的运输 F&EHS部门负责监督供应商委托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的运输单位进行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最新版)及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最新版)及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化学品。今天小编整理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最新版)及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和使用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预防火灾、爆炸、中毒及环境污染等意外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的日常安全管理。 3.职责 3.1. 行政部负责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的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 3.2. 采购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供应,并提供新的危险化学品危险性能资讯。 3.3. 生产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入厂检验。 3.4. 仓管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储存及管理。 3.5. 生产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3.6. 安全管理部门、义务消防队负责组织火灾事故的紧急救援,安全管理部门、生产部、行政部、义务消防防队负责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的紧急求援。 3.7. 副总经理负责新的危险化学品申购审批。 4.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4.1. 行政部负责对公司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进行有关危险化学品相关知识及操作技能的安全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 4.2. 新的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应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5.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5.1. 危险化学品由采购部统一采购,采购部应掌握供方准确资讯,确保危险化学品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5.2. 申请采购的危化品须经质检部和仓管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6.危险化学品的贮存 6.1. 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的危险化学品仓库。 6.2. 危险化学品应当分类、分项储存,堆放时堆架之间的主要通道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6.3. 危险化学品仓库应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危险化学品要及时清除,用过的棉纱头,应放在指定地点妥善保管、定期处理。 7.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7.1.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危险化学品的标识内容,危险特性及使用注意事项,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防范事故发生。 7.2. 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使用后需由指定协作单位回收,不得随意露天摆放或将残余物随意倾倒。 7.3. 使用后的废料不得随意倾倒,应妥善存放在专门容器中,由指定回收公司回收。 7.4. 各相关部门可以根据本部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作业指导文件,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8.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 国务院令第645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于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令第645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六篇)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1、经理安全责任制度 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搞好企业管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 1.2____制定、修改、审批各项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并____认真实施。 1.3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4____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5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1.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7____制定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援救预案。发生事故时积极及时现场参加事故的扑救工作,协助消防人员灭火、医务人员抢救伤员,检查现场防止复燃,注意保护事故现场。对容易出现的危险和不安全的各种因素,要认真搞好总结和分析,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在经营过程中不发生任何事故。 1.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安全员安全责任制度 2.1认真学习贯彻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格监督执行本公司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熟练本职业业务技术,做好安全生产与防火管理工作。

2.2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教育方针,配合负 责人经常对职工和顾客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2.3履行现场安全检查职责,严格监督、加强班前、班后公司内外环境的检查,及时消除本公司各方面的安全隐患。 2.4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工作纪律。做好安全检查记录与交接班工作。 2.5做好防盗工作。营业后,检查营业室门窗、保险柜是否关闭上锁;电器是否切断电源,确保公司财产安全。 2.6单位主要安全员必须经省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2.7安全员要加强对易燃液体安全生产、销售、保存知识的学习,掌握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合理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2.8安全员的培训与管理由公司专门制定相应制度进行管理。 3、安全检查制度 3.1采取轮流值班检查制度,单位主要安全责任人员轮流检查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中的各种情况。 3.2对本公司的员工要进行定期安全思想意识方面的检查,定期做安全管理、生产方面知识学习成果的检查。 3.3做好班前班后特别是交接班工作中的安全检查工作,要明确经营过程中的详细经营情况,责任核对到人。 3.4建立安全检查的工作档案,以便备案勘察。

危化品安全管理规定(9篇)

危化品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本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其他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危险化学品列入以国家标准公布的《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剧毒化学品目录和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由____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____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四条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条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一)____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

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扩建的审查,负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包括用于运输工具的槽罐,下同)专业生产企业的审查和定点,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负责国内危险化学品的登记,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和协调,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的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由各该级人民政府确定,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职责。 (二)公安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发放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负责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 (三)质检部门负责发放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生产许可证,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 (四)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有毒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和进口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 (五)铁路、民航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航空运输和危险化学品铁路、民航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交通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资质认定,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 (六)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毒性鉴定和危险化学品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文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营业执照,并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市场经营活动。 (八)邮政部门负责邮寄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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