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是指在建筑工程中,根据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和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工程量计算及其相应的计价方法和标准的规定。这些规则通常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建筑工程,包括土木工程、建筑装修、机电工程等。

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工程量清单编制规则:规定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和内容,包括工程项目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以及计算公式等。

2. 工程量计算规则:根据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和实际情况,进行工程量的计算,包括单位工程量的计算、总工程量的计算等。

3. 计价方法和标准规则:根据工程量计算结果,确定工程项目的价格,包括单位工程量的价格、总工程量的价格等。同时,还需要规定计价标准,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等。

4. 变更管理规则:针对工程量清单中变更项目的管理方法和程序,包括变更的审批、计价、施工等方面的规定。

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是建筑工程管理中重要的一环,对于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成本、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建筑工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计价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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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一、前言 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建筑工程计价的核心参考依据,也是保证施工项目工程量计算、计价标准化的重要文件。建筑工 程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及计价核算,是保证施工项目经济科学合理 的关键步骤,是建筑工程设计和施工的纽带。本文主要探讨建筑 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计价中的应用及其中的注意事项。 二、工程量清单的构成 1、工程量清单常见的构成 工程量清单主体部分包括工程量、单位、工程量单价、小计、 合计,这些基本要素是进行计价的基础。同时还要编制材料、措施、周转费、利润、税金纳入工程量清单。 2、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原则

要求全面、具体、明确、完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精确的分类和内容收集。严格遵循规范,量取研取,不重不漏,内容准确无误。 三、计价的注意事项 1、工程量清单的审查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清单也需要不断地进一步细化、完善和系统化,尤其在施工图阶段,工程量清单需要逐一的对照审查。 2、工程量清单的计价 在产生工程项目上的各种工程量信息的同时,施工方也需要精确地进行计价。计价要谨慎细致,事先思考后合理计算,严谨准确地记录有关的数据,确保计价结果的正确性和合理性。 3、编制工程量清单的把握

视力、注意力等方面的差异是影响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的因素之一。因此在编制过程中要保持清醒、自身慢条斯理,注重平衡和辩证思考,保证工程量数据的准确、完整和合理性。 四、结语 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为了保障建筑工程施工方拥有一套操作性强、统一标准、有效的工程量计价参考依据。其核心作用是保证施工项目工程量计算、计价标准化,为建筑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有力的支持。因此,在工程量清单的审查、计价及编制过程中,务必遵循规范,提高精度与质量,以保证计价的科学合理,更好地促进建筑工程的顺利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 量清单计价规范 篇一: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xx》 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xx》 变化分析 摘要:随着建筑行业的高速发展,新材料,新技术的不断问世,新领域的不断扩展,原来的08版规范已经不能满足行业需求。为了满足和规范市场,国家住房和城乡建筑部门在03版规范和08版规范的基础上,针对08版规范和03版规范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编制了20xx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20xx版规范)[2][1]。20xx版规范对03版、08版中的专业划分,责任界定,可执行性等问题给予了较明确的解答。这些新规定的实施将有助于解决工程项目中的实际问题,满足工程价款精细化、管理科学化的要求。

关键字:20xx版规范专业划分可执行性责任界定条纹细化 一、引言 20xx版规范是在03版规范和08版规范的基础上发展而来,03版规范条文数量为45条,08版规范增加到136条,而20xx版规范又增加到328条,对于清单的整体内容基本一样,分别是正文规范、工程计量规范、条文说明。 20xx版规范的出台将解决工程项目中实际存在的问题,如:对项目特征描述不符、清单缺项、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误期补偿等工程项目实际问题提供了依据,使新清单更加全面,可操作性更强。 20xx版规范在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基础上对工程项目全过程的价款管理进行了约定(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价、签约合同价、工程计量、价款的调整与支付、争议解决、资料与档案管理、工程造价鉴定等内容),并涉及到重大的现实问题(如对承包人报价浮动率、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等影响合同价款调整的重大事件的约定),并且强化了清单的操作性(如对承包商报价浮动率、工程变更项目综合单价以及工程量偏差部分分部分项工程 费的计算给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些特点正好满足工程价款精细化管理的需求,为工程价款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提供第1页共7页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答:招标人可以自行设计一个“附表”,要求投标人作详细分析,但必须符合《计价规范》中的规定,且不能与招标文件中已有的表格重复。在填写“附表”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填写详细信息,包括工程量和综合单价等。同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附表”的使用范围和作用。 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按照“措施项目分析表”对相关措施项目进行分析,一般可按照《计价规范》中的表格执行。如需补充表格,则由各省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统一制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07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招标标底和工程量清单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而《计价规范》中所指的“中介机构”与部令中的规定一致。 甲方供料应计入投标报价中,并在综合单价中体现。设备费在项目设备购置费列项,不属于建安工程费范围,因此在清单报价中不考虑此项费用。

联动试车费属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属于建安工程费范围,因此在清单报价中不考虑此项费用。 项目特征是描述清单项目的重要内容,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招标人应按照《计价规范》要求,将项目特征详细描述清楚,以便投标人报价。在描述项目特征时,可以不必全部描述,而可以引用施工图中的相关内容。 高层建筑增加费应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中考虑。 停建结算应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因发包人原因停建(依法解除合同),则应考虑措施项目费的清算。 如果工程只有初步设计图纸,而没有施工图纸,则可以按照暂估量计算工程量。若有施工图纸,则必须计算其工程量,但在结算时可因工程增减作增减量调整。招标人应尽可能准确提供工程量,如提供的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误差较大,则投标人可以提出索赔或策略报价。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最新版

. 5.1 计价表格组成 封面 工程量清单:封—1 招标控制价:封—2 投标总价:封—3 竣工结算总价:封—4 总说明:表—01 汇总表: 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2 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3 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4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汇总表:表—05 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表—06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表—07 分部份项工程量清单表: 分部份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表—08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表—09 措施项目清单表: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表—10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表—11 其他项目清单表: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2 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2—1 材料暂估单价表:表—12—2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2—3 计日工表:表—12—4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2—5 索赔与现场签证计价汇总表:表—12—6 费用索赔申请(核准)表:表—12—7 现场签证表:表—12—8 规范、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3 工程款支付申请(核准)表:表—14

工程造价 招标人:咨询人: (单位盖章) (单位资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者其授权人:或者其授权人: (签字或者盖章) (签字或者盖章) 编制人:复核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 封—1

招标控制价(小写): (大写): 工程造价 招标人:咨询人: (单位盖章) (单位资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者其授权人:或者其授权人: (签字或者盖章) (签字或者盖章) 编制人:复核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 封—2

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及说明

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及说明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建筑物首层面积(首层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计算)以m2计算。 2、挖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3、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基础垫层底面积是指垫层与地基相接的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m3计算。 4、人工挖桩孔土方按图示桩的不同断面积乘以设计桩孔中心线深度(含扩大头进入持力层部分)以m3计算。 5、挖淤泥、流砂按设计图示位置、界限以m3计算。 6、管沟土方按设计图示的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 7、预裂爆破按设计图示的钻孔总长度以m计算。 8、石方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9、管沟石方按设计图示的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 10、土(石)方回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场地回填以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 度计算;室内回填以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 厚度计算;基础回填以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 其他构筑物)计算。 二、说明 1、土壤及岩石(普氏)的分类可按(附表一)确定。 2、土石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3、平整场地适用于建筑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找平。 4、挖土方适用于±30cm以外的竖向布置的挖土或山坡切土,是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 以上的挖土,其挖土方平均厚度应按自然地面 测量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间的平均厚度确定。 5、挖基础土方包括带形基础、独立基础、满堂基础(包括地下室基础)及设备基础等。基础土方、石方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基础垫层底表面是指垫层与地基相接的垫 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确定。 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版)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

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7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8 综合单价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1总则 1.0.1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 (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并遵照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结合我国当前的一些实际情况制定的。 本规范制定过程中,一方面吸取了我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试点经验,另一方面借鉴了国外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作法,并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了工程造价、招标投标等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意见,是在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的领导下,标准定额研究所的直接组织下,集中大家的智慧,经多次讨论、修改形成的。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统一工程量清单编制,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国家标准,是调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各种关系的规范文件。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共包括五章、五个附录。第一章为总则,第二章为术语,第三章为工程量清单编制,第四章为工程量清单计价,第五章为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附录A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附录B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附录C为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附录D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附录E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1 总则 总则共计6条,规定了本规范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及附录的作用等。 1.0.1 “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既是制定本规范的目的,也是制定本规范的指导思想。 我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行“定额”计价,在工程承发包中发挥了很大作用,取得明显成效,但在这一计价方式的推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不能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定额不能体现企业个别成本,市场中缺乏竞争力。定额约束了企业自主报价,达不到合理低价中标,形不成投标人与招标人双赢结果。当然与国际通用作法也相距很远。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化,“定额”计价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应予以重视并解决。国家建设部在认真总结我国工程招标投标实行“定额”计价的基础上,研究借鉴国外招标投标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作法,制定了我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确立了我国招标投标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遵守的规则,要求参入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必须一体遵循,以保证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其在招标投标中的重要作用。 1.0.2 广义称“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但就承发包方式而言,主要实用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与现行“定额”计价方式共存于招标投标计价活动中的另一种计价方式。本规范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凡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不论招标主体是政府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企业、私人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还是资金来源是国有资金、外国政府贷款及援助资金、私人资金等都应遵守本规范。 1.0.3 本规范从资金来源方面,规定了强制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范围。“国有资金”是指国家财政性的预算内或预算外资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自有资金及借贷资金。国家通过对内发行政府债券或向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机构举借主权外债所筹集的资金也应视为国有资金。“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是指国有资金占总投资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国有资产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大、中型建设工程”的界定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1.0.4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发展,他必须遵循市场经济活动的基本原则,即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所谓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就是要求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要有高度透明度,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要机会均等,公平一律的对待所有投标人。投标人要从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不能低于成本价报价,不能串通报价。双方应以诚实、信用的态度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等。 1.0.5 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是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一项工作,他涉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比较广泛。所以,本规范提出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主要指:“建筑法”、“合同法”、“价格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部令第107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及直接涉及工程造价的工程质量、安全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 1.0.6 附录是本规范的组成部分,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附录是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主要体现在工程量清单中的12位编码的前9位应按附录中的编码确定,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名称应依据附录中的项目名称和项名特征设置,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的计量单位确定,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应依据附录中的计算规则计算确定。 2 术语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是建筑工程直接成本核算的重要环节。通过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制定,可以规范建筑工程造价计算的过程,保证造价计算的准确性,维护建筑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和经济性。 一、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商提交的基础性文件,是实现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的核心基础。因此,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工程量清单应按照国家工程量清单编制规范的要求编制,并符合项目需求。 2.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采用最新的建筑工程设计规范及标准,保证清单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以提高 清单的编制效率和准确性。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制定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制定是保证建设工程造价计算准确性的重要步骤,其制定原则如下: 1.计量单位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单位。

2.计价单价应选用合理的市场价格,以能够合理地反映出 实际的工程造价。 3.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量清单以及计价规则进行审查,保 证其合法性和准确性,同时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三、工程量计算方式 建筑工程的工程量计算应遵循如下原则: 1.按实物计算,即按照实际的、量化的成果,包括材料和 人工等直接投入量。 2.按造价分项计算,即将工程量按照具体的项次分别计算,这样有利于避免造价汇总错误。 3.采用专业化工程技术标准进行工程量计算,以确保其准 确性和合法性。 四、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更新 由于市场行情和技术标准的不断变化,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需要不断地进行更新。更新的原则如下: 1.及时调整工程计价的单价和因素,以反映实际的市场行 情和建筑工程技术标准的变化。 2.及时修正和完善工程量清单,以应对新出现的工程项目 和技术标准。 3.及时总结建筑工程造价计算中的常见争议和纠纷,提出 相应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应对措施。 五、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实施

工程量清单计价一般规定

工程量清单计价一般规定 3一般规定 3.1计价方式 3.1.1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3.1.2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宜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3.1.3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范除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的其他规定。 3.1.4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3.1.5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1.6规费和税金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2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 3.2.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下简称甲供材料)应在招标文件中按照本规范附录L.1的规定填写《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写明甲供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交货方式、交货地点等。 承包人投标时,甲供材料单价应计入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中,签约后,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扣除甲供材料款,不予支付。 3.2.2承包人应根据合同工程进度计划的安排,向发包人提交甲供材料交货的日期计划。发包人应按计划提供。

3.2.3发包人提供的甲供材料如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由于发包人原因发生交货日期延误、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变更等情况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应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3.2.4发承包双方对甲供材料的数量发生争议不能达成一致的,应按照相关工程的计价定额同类项目规定的材料消耗量计算。 3.2.5若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购已在招标文件中确定为甲供材料的,材料价格应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市场调查确定,并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3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 3.3.1除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提供的甲供材料外,合同工程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承包人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 3.3.2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将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提交发包人确认,并负责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3.3.3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经检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发包人应立即要求承包人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应由承包人承担。对发包人要求检测承包人已具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工程设备,但经检测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3.4计价风险 3.4.1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 3.4.2由于下列因素出现,影响合同价款调整的,应由发包人承担: 1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

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及工程量计算规范

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及工程量计算规范 工程量清单是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工程量计算规范概述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适用范围 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包括全部使用国有资金(含国家融资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 (1)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 1 2 3 (2)国家融资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 1 2 3 4 5 (3)国有资金(含国家融资资金)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国有资金占投资总额

50%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作用 1.提供一个平等的竞争条件 2.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的需要 3.有利于提高工程计价效率,能真正实现快速报价 4.有利于工程款的拨付和工程造价的最终结算 5.有利于业主对投资的控制 【例题·多选】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关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有关要求,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2017】 A.事业单位自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可以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B.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C.招标工程量清单应以单位工程为单位编制 D.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必须采用单价合同 E.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清单编制人负责 【答案】BC 【解析】A 选项,事业单位自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D 选项,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鼓励采用单价合同。E 选项,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一)项目编码

(二)项目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各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三)项目特征 是确定一个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不可缺少的重要依据,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项目特征应按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附录中规定的 说明。 但在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时, 因为在工程量计算规范中, 工程量清单项目与工程量计算规则、 (四)计量单位 各专业有特殊计量单位的,当计量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时,应根据所编工程量清 (五)工程数量的计算 投标人投标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5条强制性条文

130 中华人民XX国国家标准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X Code of 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of construction works GB 50500-2008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XX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XX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8年12月1日 中国计划

2008

1.0.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3.1.2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3.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3.2.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3.2.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3.2.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3.2.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3.2.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3.2.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4.1.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4.1.3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建筑工程清单计价规范

建筑工程清单计价规范 1.工程量清单 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

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5.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6.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7. 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该定义仍是一种狭义上的综合单价,规费和税金费用并不包括在项目单价中。国际上所谓的综合单价,一般是指包括全部费用的综合单价,在我国目前建筑市场存在过度竞争的情况下,保障税金和规费等不可竞争的费用仍是很有必要的。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机制的进一步健全,实行全费用的综合单价也将只是时间

问题。这一定义,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等九部委联合颁布的第56号令中的综合单价的定义是一致的。 8. 风险费用 隐含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用于化解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内容和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费用。 9. 工程成本 承包人为实施合同工程并达到质量标准,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必须消耗或使用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及其管理等方面发生的费用和按规定缴纳的规费和税金。 10.单价合同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一般应采用单价合同方式,即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合同约定的条件内固定不变,超过合同约

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 总则 1.0.1 为规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建立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立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立工程,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5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当。 1.0.6 建立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本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1 附录A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工程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 2 附录B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工程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3 附录C为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工程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4 附录D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工程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城市市政建立工程。 5 附录E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工程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6 附录F为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工程及计算规则,适用于矿山工程。 1.0.8 建立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 建立工程的分局部项工程工程、措施工程、其他工程、规费工程和税金工程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2.0.2 工程编码 分局部项工程量清单工程名称的数字标识。 2.0.3 工程特征 构成分局部项工程量清单工程、措施工程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4 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局部项工程量清单工程或措施清单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围的风险费用。 2.0.5 措施工程 为完成工程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平安、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工程。 2.0.6 暂列金额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效劳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2.0.7 暂估价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2.0.8 计日工 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工程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

建筑工程清单计量规则

建筑工程清单计量规则 平整场地: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公式 S=(A+4)×(B+4)=S底+2L外+16 式中:S———平整场地工程量;A———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B———建筑物宽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S底———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L外———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周长。 该公式适用于任何由矩形组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场地平整工程量计算。 二、基础土方开挖计算 1、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

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基础底宽外加工作面,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公式: (1)、清单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 (2)、定额规则:基槽开挖:V=(A+2C+K×H)H×L。式中:V———基槽土方量;A———槽底宽度;C———工作面宽度;H———基槽深度;L———基槽长度。 其中外墙基槽长度以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基槽长度以内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出不予扣除。 基坑开挖:V=1/6H[A×B+a×b+(A+a)×(B+b)+a×b]。式中:V———基坑体积;A—基坑上口长度;B———基坑上口宽度;a———基坑底面长度;b———基坑底面宽度。 3、回填土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1)、基槽、基坑回填土体积=基槽(坑)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 式中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一般包括垫层、墙基础、柱基础、以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占体积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202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 总则 1.0. l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献旳编制原则和计价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 2 本规范合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行阶段旳计价活动。 1.0. 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行阶段旳工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构成。 1.0. 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协议价款调整、协议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献旳编制与查对,应由具有专业资格旳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 5 承担工程造价文献旳编制与查对旳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献旳质量负责。 1.0. 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行阶段旳计价活动应遵照客观、公正、公平旳原则。 1.0. 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行阶段旳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原则旳规定。 2 术语

2. 0.1 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旳名称和对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旳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根据国标、招标文献、设计文献以及施工现场实际状况编制旳,随招标文献公布供投标报价旳工程量清单,包括其阐明和裁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协议文献构成部分旳投标文献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旳工程量清单,包括其阐明和表格。 2.0. 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旳构成部分,是按构造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旳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旳构成部分,是按不一样施工措施、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旳工程。 2.0. 5 措施项目 为完毕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旳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旳项目。 2.0. 6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旳阿拉伯数字标识。 2.0. 7 项目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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