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规范》(试行)

交通部《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规范》(试行)
交通部《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规范》(试行)

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规范(试行)

交运发[1993]644号

【发布单位】交通部

【发布文号】交运发[1993]644号

【发布日期】1993-06-21

【生效日期】1993-06-21

1总则

1.1为加强出租汽车客运管理,不断提高客运服务质量,使出租汽车客运服务工作逐步向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出租汽车旅游汽车客运管理规定》,特制定《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

1.2本规定由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督实施。

2经营服务规范

2.1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及全体从业人员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钻研业务技术,为乘客提供安全、及时、方便、舒适的运输服务。

2.2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及全体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接受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2.3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在经营服务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交通、物价部门制定的运价,使用统一印制的出租汽车客票和票据,按章收费。

2.4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必须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管理。在紧急情况下,听从调度,按时完成外事、抢险救灾等紧急运输任务。

2.5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必须建立健全安全行车制度和治安防治措施,做好各项治安保卫和安全预防工作。

2.6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及有关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必须讲普通话,使用十字文明用语(请、您好、对不起、谢谢、再见),做到语言文明、语气可亲、态度和蔼、微笑服务。大中型城市、重点旅游区的经营者和有关从业人员还应会用简单的日常外语会话;少数民族地区的经营者和有关从业人员还应会讲当地民族语言。

2.7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应根据有关行业管理规章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的服务质量标准、规范、工作人员守则、车辆维修保养、安全行车、费收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2.8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应加强对本企业职工的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职工的素质,对工作作风差、服务态度恶劣的职工要坚决调离面向乘客服务的岗位。

3车容、仪容规范

3.1出租汽车客运车辆在正常营运期间必须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符合部颁标准,并备有以下安全、服务设施;

3.1.1车门上喷有所属企业或代管单位的名称。

3.1.2车顶上装有出租标志灯。

3.1.3车内装有待租显示器。

3.1.4车内装有里程计价器。

3.1.5车内装有安全隔离护网。

3.1.6前排座位备有安全带。

3.1.7张贴有里程票价表和费收规定。

3.1.8车上配备有有效灭火器。

3.1.9车上张贴或喷有明显、清晰的监督举报电话号码。

3.2出租汽车客运车辆车容标准。

3.2.1设施、设备齐全有效,卫生清洁无异味,后备箱内无杂物。

3.2.2车身外观保护良好,无脏物、无严重锈斑和脱漆;前后车辆牌照号整洁、清晰;车门、车窗开闭自如、锁止可靠,玻璃齐全明净。

3.3出租汽车客运驾驶员及有关从业人员仪容标准。

3.3.1驾驶员及有关从业人员在营运服务过程中必须衣帽整洁,仪容端庄,对旅客热情礼貌,说话和气,举止庄重,服务周到。

3.2.2驾驶员在营运时必须携带《道路运输证》、《驾驶证》等证件,并佩带由交通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本人照片、姓名、编号及单位名称、电话号码等内容的服务监督卡。

4业务受理及调度规范

4.1出租车站的调度员在受理预约租车业务时必须根据乘客的要求,合理调度安排车辆,做到有车必供、及时派车;如站内车辆已经派完暂时无车时,要向乘客耐心解释,并要根据乘客的要求,妥善地作出安排。

4.2出租车驾驶员要了解本盛本市、本地区的地理环境;熟悉本地道路、街巷及通往外地公路线路情况;熟知本地机尝汽车站、火车站、港口客运站地点及公路、水路、铁路、民航等不同的旅客运输方式售票点位置,熟知本地的涉外宾馆及其他知名度较高的旅馆、饭店、招待所、影剧院、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党政机关办公地点,熟知本地名胜古迹及风景区等旅游景点。

4.3出租车驾驶员在受理乘客租车业务时要做到招手即停、有客即载,乘客电话约车时要迅速答复,对乘客要一视同仁,不挑客,不无故拒载乘客。

4.4运送长途乘客或乘客包车要求在外地逗留过夜时,出租汽车客运企业的车辆必须报企业批准;个体车辆则必须到交通主管部门或代管单位开具路单、登记乘客身份,以确保驾驶员和车辆安全。

5运行服务规范

5.1乘客乘车时,驾驶员应主动开启车门,照顾乘客上车,帮助乘客提拿放置行包,提醒

坐在前排的乘客系好安全带,注意乘车安全。

5.2乘客上车后,驾驶员要准确、耐心地解答乘客提出有关的问题,做到有问必答。5.3开车前,驾驶员应检查车门是否关牢,问清乘客的去向及乘车要求,同时开启计价器。如乘客不知目的地的详细地址时,要主动热情地帮助查找;如乘客单程去郊区、外地需加收空驶费、过路和过桥费时应事先向乘客说明情况,使乘客心中有数。

5.4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要正确使用计价器,不得私自调校计价器和里程表。

5.5驾驶员要主动关心和帮助乘客,对老、弱、并残、孕等特殊乘客要服务热情,照顾周到。

5.6行车时,驾驶员要根据乘客要去的地点选择最近的路线行驶,不得舍近求远无故绕道,如因道路改造或其他原因确需绕道时,应主动向乘客说明情况,如乘客不同意绕行要求下车时,应按实乘里程收费,不得拒绝乘客下车或多收车费。

5.7出租车在营运途中如计价器发生故障,驾驶员应立即向乘客说明情况,并提醒乘客按里程表显示里程计收车费,乘客下车后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修,不得继续营运。

5.8出租车在营运途中发生故障不能行驶时,应向乘客说明原因,请乘客等候,及时检修排除故障,如故障一时无法排除,应请乘客改乘其他车辆,少收或免收车费。

5.9出租车在营运途中,未经乘客同意,驾驶员不得再招揽他人同乘。

5.10乘客要求留车等候时,如无预约租车任务和其他事情,一般不应拒绝,可先收前段车费和预约等时费,与乘客对好时间,未到约定时间不得擅自开车离开。

5.11出租车在运行时,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集中精力,谨慎驾驶,礼貌行车,确保安全。

5.12出租车在营运中一旦发生事故时,驾驶员应按规定保护好现场,及时组织抢救受伤乘客,并立即报告公安、交通、保险等有关部门,以便及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5.13出租车驾驶员应自觉维护行业信誉,不得向乘客索要物品和小费,不违章使用票据。5.14出租车驾驶员营运中如与乘客发生矛盾和纠纷时,态度要冷静,要虚心听取乘客的批评意见,做到以理服人,得理让人,不强词夺理。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应请有关部门出面调解,妥善处理。

5.15出租车驾驶员在营运时应根据乘客的要求使用空调、音响等设备,不得无故拒绝。5.16出租车载客到达目的地时,驾驶员应按乘客要求,在规定允许停车的地段内就近停车。

5.17出租车驾驶员在与乘客结算车费时应报计价器显示车费数额,唱收唱付,将客票和找补零钱同时交到乘客手中,并向乘客致谢。

5.18乘客下车时,驾驶员应主动向乘客道别,并提醒乘客拿好随身携带物品和注意安全。5.19乘客下车后,驾驶员应立即检查车内有无乘客遗失的物品,发现有时,应及时归还给失主;如一时找不到失主,则应送交主管部门或公安部门协助查找,不得私自留用。

6附则

6.1各盛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可根据本规范,结合本地区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备案。

6.2本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负责解释。

6.3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电子版) 序言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内容。 随着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的不断增扩大,建设资源供给与需求不适应的矛盾逐渐显现,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对工程安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生产安全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 “立久安之势,成长治之业”。不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安全生产的根本保障。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不仅是解决当前建设任务日益繁重与管理力量相对有限这一矛盾的有效举措,更是夯实筑牢安全生产基础的重要途径。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内涵,就是把工程管理的相关要素最大限度地整合优化,明确设定符合实际、符合规范要求的操作性标准,并推动落实到安全生产各个环节,从而实现项目管理更加规范、施工场地更加有序、管理流程更加合理、安全施工更加到位。 一直以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生产安全工作,认真践行“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理念,不断加大行业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成效显著;在隐患治理、安全防护、应急工作、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信息化等方面提出了规范化要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明显加强。 为进一步规范施工安全管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部质监局组织

福建、湖南等地编写了《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充分吸收、总结各地区的成熟经验,图文并茂、形象生动地解析了施工安全标准化在基础管理、场地布设和施工防护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希望《指南》能成为广大建设管理者的良师益友,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安全生产是你我共同的责任和心愿。从我做起,关注安全,把施工安全标准化要求推动落实到安全生产各个环节,实现人、物与系统安全可靠性,真正达到“本质安全”要求,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编写说明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牢固树“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进一步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交通运输部从2010年起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大力推行施工安全标准化,有效遏制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创建了一批“零伤亡”工程,形成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典型做法。结合近年来“平安工地”建设成果,秉承现代工程安全管理新理念,部质监局组织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为主的8家单位共同编写了《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以“基础管理、场地布设和施工防护”为重点,针对施工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事故易发多发部位,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现阶段施工安全标准化的重点建设内容,为推行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和制度保障,对提高施工工

无车承运人税收政策解读

无车承运人税收政策解读 无车承运人与托运方来讲是承运人,但对于承运方来说是托运人,所以无车承运人扮演的是两个角色。 无车承运人接受货主授权后,应当组织实际运输活动,整合运力资源进行运输货物,并承担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损坏风险。但是,由于它不是实际的承运人,因此没有必要拥有车辆资产和驾驶员。具体业务模式如下: 1、税负现状和问题 虽然无车承运人试点,国家政府发布一系列政策,物流和货运公司的实际需求已得到解决。即:无车承运人可与委托方签订运输合同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并可以发出11%的道路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无论他们是否有条件他们自己的运输车辆。肯定无车承运人作为公路运输业主体的法律地位。 因为,现在我国有资格开票的企业,个体运输商有80多家,但他们没有资格开11%的增值税发票。其结果是销项与进项发票不匹配,增加了企业的税负,限制了企业的发展。 2、解决方案实践 (一)无车承运人以各种方式获得足够的进项发票 1)无车承运人允许个人运输人以其名义购买车辆,并扣除购买其车辆的发票。 2)无车承运人应按不超过总销售额40%的金额投入燃料进项,并直接购买成品油的增值税发票。购买虚拟票证的比例约为3%。 (二)无车承运人将部分税务负担转嫁给下游的实际承运人 如将部分税负转嫁给下游承运人,例如,如果无车承运人向货主收取1万元的运费,如下游实际承运人可以发出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无车承运人给实际承运人付8000元。否则只能7000元。 (三)无车承运人将注册的承运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通过这种方式,无车承运人可开具出11%的发票,无车承运人可通过购买汽车,购买石油以及道路和桥梁费用来扣除入场费。 但小规模纳税人的现实是,他们根本负担不起更高的会计成本,也就是说,把每个运输个体商变成一个普通纳税人,他们不能分担额外的成本。 (四)无车承运人可谓运输个体户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交通部【24】号文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2月2日经第23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 2015年12月8日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完善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第五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工作。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应当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六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或者其指定机构应当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等过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是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项目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对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项目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履行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手续后,方可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招标。 施工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在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可以进行资格预审。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 (二)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三)采购人自身具有工程施工或者提供服务的资格和能力,且符合法定要求;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物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物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5年届应届大学毕业生招聘条件 1、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博士 条件: 1、具有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2015届统招统分应届博士研究生,综合运输、物流工程、运输经济方向优先; 2、具有从事综合交通运输、物流园区、港口物流相关领域研究能力,具有相关研究经历者优先;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开拓进取精神;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学习能力、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较强的中英文写作、交流和表达沟通能力。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 条件: 1、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相关专业,2015届统招统分博士研究生; 2、具有较为扎实的计算机及信息化系统基础专业知识,熟悉信息化系统规划、设计与开发的基本技能和相关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承担相关系统工作的能力,具有相关领域项目研究开发经验优先; 3、熟悉交通运输行业及物流产业基本情况,具有从事物流领域信息化系统项目科研、技术咨询、行业管理等相关研究工作经历者优先;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开拓进取精神;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学习能

力、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5、具有较强的中英文写作、交流和表达沟通能力。 3、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博士 条件: 1、具有信息与通信工程类相关专业,205届统招统分博士研究生,北京生源优先; 2、具有较为扎实的信息化与通信工程基础知识,熟悉信息与通信系统规划、设计与软硬件开发的基本技能和相关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承担相关系统工作的能力,具有相关领域项目研究开发经验优先; 3、熟悉交通运输行业及物流产业基本情况,具有从事交通运输领域信息化系统项目科研、技术咨询、技术开发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开拓进取精神;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学习能力、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5、具有较强的中英文写作、交流和表达沟通能力。 如有意向者,请将简历(格式附后)发至neimaozhichao@https://www.360docs.net/doc/3b2465691.html, 恕不接待来访。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

不通过 不通过不通过不通过不通过不通过 退回企业 撤销评审结论或降级,并退上一级确认 撤销评审结论或降级,并退上一级确认 材料退回企业或降级撤销评审结论或降级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指南 退回企业补正材料 重新递交至市安协

企业标准化达标评审指南 标注事项: 1:危化企业申报材料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6〕111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沪安监行规〔2017〕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通知》(沪安监执法〔2017〕28号) 工贸企业申报材料 《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87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017版)》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4】29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沪安监行规〔2017〕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通知》(沪安监执法〔2017〕28号) 2:操作手册申报网址 3:市安协公示界面 4:市安监局公告界面

解析无车承运人模式在我国的可行性

无车承运运人已渐行渐近,最近这个概念让很多物流人兴奋不已,但无车承运人真的那么神奇吗,无车承运人到底能给物流行业带来什么变化,它能改变中国物流的格局吗?中国会培养起一家中国的罗宾逊吗?叭叭速配高管来为我们深度解析无车承运人模式在我国的落地可行性。 一、无车承运人是换了外衣的物流黄牛吗? “无车承运人”网上标准的解释:它是由美国track broker(货车经纪人)这一词汇演变而来,是无船承运人在陆地的延伸。“无车承运人”指的是不拥有车辆而从事货物运输的个人或单位。“无车承运人”具有双重身份,对于真正的托运人来说,其是承运人;但是对于实际承运人而言,其又是托运人。“无车承运人”一般不从事具体的运输业务,只从事运输组织、货物分拨、运输方式和物流运输线路的选择等工作,其收入来源主要是规模化的“批发”运输而产生的运费差价,其通过对资源的有效整合以及多样化业务形式的创新运作,以达到多方利益共赢的目的,其本身一般不从事具体的运输业务,采取轻资产运作。 “无车、整合上下游、轻资产运作、不从事具体运输业务……,”这样听下来,你可能会说,这不就是咱熟悉的黄牛、信息部或大小三方物流们都就在干的活嘛。是的,一点不错,一样的性质,最起码现在看来“表”是一样的。当然,我们的专家和政府们说是有区别的,区别在于未来的无车承运人在企业的经济、系统等软硬实力、以及信誉和保障体系上是不同的,老漂总感觉这有点牵强,这个区别仅仅是政府设置的一种进入门槛的壁垒而已,“表”上的差异,“里”子似乎一样,而对一些有实力的大三方来说,这无成承运人对他们来说似乎就是换了一个名字。如果没区别,那是不是意味我们这些黄牛、信息部、没车的大小三方们未来都能摇身一变都变成无车承运人了呢,就像当初我们从某某运输部、某某运输公司摇身变成某某物流公司一样呢?这个还得拭目以待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8年第7号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已于2018年4月11日经交通运输部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 2018年5月17日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管理,规范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秩序,保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取得及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从事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活动,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后方可开展相应的监理业务。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质等级和从业范围

第五条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按专业划分为公路工程和水运工程两个专业。 公路工程专业监理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个等级和特殊独立大桥专项、特殊独立隧道专项、公路机电工程专项;水运工程专业监理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个等级和水运机电工程专项。 第六条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照其取得的资质等级在下列业务范围内开展监理业务: (一)取得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一、二、三类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项目的监理业务; (二)取得公路工程专业乙级监理资质,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二、三类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项目的监理业务; (三)取得公路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可在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行政区域内从事三类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项目的监理业务; (四)取得公路工程专业特殊独立大桥专项监理资质,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特殊独立大桥项目的监理业务; (五)取得公路工程专业特殊独立隧道专项监理资质,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特殊独立隧道项目的监理业务;

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指南

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指南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指南 (试行)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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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综述 一、编制目的 为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提供规范的创建工作流程,指导企业自主创建实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主体责任,提高创建效率和创建效果最大化,达到事半功倍作用,特制定创建工作指南。 二、创建工作原则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过程中应遵循: ——以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 ——充分发挥领导作用; ——实现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 ——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建立并保持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 三、创建工作程序 创建工作程序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工作流程一部分。它主要有创建实施工作、企业评审和持续改进三个阶段。 创建实施工作阶段主要有策划准备及制定目标、教育培训、现状梳理、管理文件制修订、实施运行及整改过程。 企业评审阶段主要有企业自评、评审申请过程。 创建工作程序见下图: — 5 —

创建工作流程图 定责任部门、定措施、定时间、定资金 1.策划准备和制定目标 2.教育 培训 3.现状 梳理 4.管理文 件制修订 5.实施运 行及整改 6.企业 自评 9.持续改 进 完成各层次培训 摸清存在问题和缺陷 责任制 管理制度 操作规程首次会议 现场分组自评小组分析汇总 自评组内部会议,形成自评组 意见 自评组与企业领导层沟通 末次会议 按照管理文件运行 对不符合问题整改 自 评 期满 复评 年度自评7.企业 申请 8.外部 评审见评审 网 — 6 —

XX物流无车承运人平台项目建设方案

XX物流无车承运人平台项目 建设方案 XX科技集体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

目录 第1章项目概况 (1) 1.1建设目标 (1) 1.2建设内容 (2) 1.3编制依据 (3) 第2章需求分析和建设必要性 (4) 2.1现状分析与存在问题 (4) 2.1.1公司信息化现状分析 (4) 2.1.2业务现状分析 (5) 2.1.3存在的问题 (7) 2.2项目的需求分析 (9) 2.2.1主要用户群体分析 (10) 2.2.2核心功能需求分析 (11) 2.2.3业务功能、业务流程和业务量分析 (13) 2.3建设必要性 (19) 第3章项目建设方案 (20) 3.1总体架构 (20) 3.2基础层(IaaS) (22)

3.3.1数据采集与接入 (23) 3.3.2分布式异构数据统一存储 (24) 3.3.3数据总线服务 (28) 3.3.4算法算子服务 (29) 3.3.5分布式计算服务作业 (30) 3.4平台层(PaaS) (31) 3.4.1数据应用支撑服务 (32) 3.4.2外部集成网关 (33) 3.4.3统一身份认证 (35) 3.4.4统一流程管理 (36) 3.4.5 GIS服务 (37) 3.4.6在线交易支持 (38) 3.4.7位置服务支持 (39) 3.4.8实时通信支持 (41) 3.4.9移动应用支持 (43) 3.5应用层(SaaS) (46) 3.5.1无车承运人服务 (46) 3.5.2车后市场服务 (46) 3.5.3物流增值服务 (47) 3.5.4物流电子政务服务 (47)

3.5.6运输管理服务(TMS) (48) 3.6区块链层(Ray BaaS) (48) 3.6.1技术架构 (49) 3.6.2主要特性 (51) 3.6.3建链类型 (54) 3.6.4核心架构设计 (55) 3.6.5功能及特色 (58) 3.6.6区块链物流 (59) 3.6.7仓储区块链 (60) 3.6.8物流运力共享 (61) 3.6.9跟踪溯源 (61) 3.7安全保障体系 (62) 3.7.1规划原则 (62) 3.7.2安全体系架构 (64) 3.7.3安全技术体系 (65) 3.7.4数据安全保障 (66) 3.7.5安全管理体系 (67) 3.7.6安全运维服务支撑体系 (69) 第4章项目组织机构与人员配置 (71) 4.1项目实施机构 (71)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2016版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立、保持与评定的原则和一般要求,以及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8个体系的核心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矿商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关行业制修订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评定标准,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评审、科研、管理和规划等。其他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等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93 安全色 GB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5768(所有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 7231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第一部分:标志 GB/T 15499 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 30871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AQ 3035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AQ/T 9004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 AQ/T 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AQ/T 900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规范 GBZ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物理因素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 203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China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management system 企业通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全员全过程参与,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管控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工作,实现安全健康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并持续改进。 3.2安全生产绩效 work safety performance

无车承运人试点考核合格企业名单

附件1 无车承运人试点考核合格企业名单 省份试点企业名称数量 北京北京数据在线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 天津 天津运友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 联合运输(天津)有限公司 世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滴滴集运(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矿物流集团天津货运有限公司 天津陆路港公路运输发展有限公司 振华东疆(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大田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河北邯郸市邯钢集团安达物流有限公司 10 分通河北物流有限公司 唐山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外运河北分公司 河北快运集团 河北万合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胡子物流有限公司 河北沃车港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远迈信息技术张家口有限公司 河北好望角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山西 山西快成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7 山西聚鑫物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云启正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晋云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山西新晋中交兴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省份试点企业名称 量 山西卡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经纬通达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 内蒙古诚昊启元股份公司 3 内蒙古安快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连流畅贸易有限公司 辽宁德邻陆港(鞍山)有限责任公司 11 营口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鞍山新资讯信息有限公司 特兰格睿物流(大连)有限公司 辽宁诚通物流有限公司 沈阳传化陆港物流有限公司 辽宁门到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辽阳第地嘉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营口四海互联物流有限公司 辽宁农信货联物流有限公司 辽宁中成物流有限公司 吉林长春卡行天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4 吉林省香江物流有限公司 吉林省掌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吉林省吉高物流有限公司 黑龙江 哈尔滨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4 哈尔滨新赛力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只点互通物流有限公司 黑龙江北斗天宇卫星导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 新杰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 上海成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胖猫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卡行天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2007年第1号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07年1月25日经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盛霖 二〇〇七年二月十四日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活动的安全生产行为及对其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工程,是指列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验检测、安全评价等工作的单位。 第四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五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统一监管、分级负责。 交通部负责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但长江干流航道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由交通部设在长江干流的航务管理机构负责。 交通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设置的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具体工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委托的事项除外。 依照本条规定承担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或者机构,统称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六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按照法定权限制定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和技术标准。 (二)依法对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 (三)建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制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四)建立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信用体系,作为交通行业信用体

为什么我国还不是海运强国--交通部水运院贾大山

为什么我国还不是海运强国 经过几十年的奋斗,我国逐步发展为公认的海运大国,无论海运需求,还是船队规模,均走在了世界前列。然而,我国海运业大而不强也是事实。现阶段,特别是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建设海洋强国以来,推动海运业上升为国家战略,实现从海运大国向海运强国的转变,已成为新的历史课题。 在建设海运强国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了解和解决的问题不在少数。比如,何谓海运强国?典型的海运强国模式有哪些?如何才能走向海运强国……为此,本刊特邀请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贾大山博士撰稿,推出“共筑海运强国梦”系列文章,以飨读者。 公认的海运大国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海运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从在IMO的地位、海运需求规模、海运船队规模、船级社和大型海运企业地位,以及在国际海运事务等诸多方面看,均是世界重要海运大国。进入新世纪以来,抓住“中国因素”的机遇,我国海运业发展水平显著提高,但仍存在较大差距,是世界海运大国而不是海运强国的地位没有改变。 需求第一大国。在经贸发展的带动下,我国海运需求快速增长,特别是进入新世纪,我国沿海和外贸海运需求快速增长,2000-2011年沿海运输需求和港口外贸吞吐量年均分别增长15.7%和15.2%,2011年分别达到15.2亿吨和27.6亿吨,均稳居世界第一位。“中国因素”更是推动世界海运需求的基本力量,海运需求增量三分之二源于“中国因素”。 船队规模领先。依托“中国因素”的机遇,我国海运船队快速发展。截至2011年,沿海运输船舶运力达5700多万载重吨,远洋运输运力达6700多万载重吨,海运船队规模居世界第4位。液体散货、干散货和集装箱三大专业化船队世界地位实现均衡。其中,干散货船队继续保持全球第3位,液体散货船队升至第5位,集装箱船队提高至第4位。 一批海运巨头。在海运领域,形成了以中远集团、中海集团为代表的大型海运央企,以河北远洋、海丰国际为代表的大型海运民企。其中,中远集团拥有全球第二大远洋运输船队,中远集团、中海集团散货船队规模分别居世界第一和第六位,两家公司的集装箱船队规模分别居第五和第八位。在港口领域,形成了包括中远太平洋、招商国际和上港集团在内的一批国际化的码头运营商,作业效率达到世界领先水平。 CCS地位提升。CCS在国内外设有逾74家检验网点,形成了覆盖全球的服务网络,服务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不断提高,是INTERTANKO和INTERCARGO的联系会员,于2006-2007年担任IACS理事会主席,入级国际船舶列世界第7位。 此外,我国积极参与WTO、IMO、APEC、ESCAP、东北亚港湾局长会议、中国-东盟交通合作机制等海运合作组织活动,连续12次当选国际海事组织A类理事国,与周边国家和主要海运国家签署了68个双边海运和河运协定,已批准和参加45个国际海运公约和规则,为打击日益猖獗的海盗活动,派遣海军参加索马里护航,在诸多国际事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看得见的差距 就目前而言,尽管我国已是公认的海运大国,但距离海运强国的标准还有很大的差距。 世界海运是一个激烈竞争的、开放的国际市场,“海运强国”是相对于其他国家和地区海运而言的战略定位。从国际相对地位和作用看,海运强国的内涵就是在海运上具有保障性、竞争性和引领性的国家,而强弱之间的差距正体现于此。 海运保障性存在较大差距。一是海运控制力弱,对重要海运通道影响力小。作为需求第一大国而非军事强国,相对其他经贸和海运大国,我国海运船队规模依然偏小,2012年初运力规模相当于日本、德国平均水平的68%,而外贸海运需求远远高于这两个国家。二是在海运产业链建设上,虽然得到政府和大型企业的重视,但进展缓慢,没有形成完整的海运产业链。三是新形势暴露出海运保障性新问题。伊朗石油禁运问题,暴露出我国海运保险能力的脆弱;面对维护海洋权益新形势,我国救助打捞系统需进一步提升定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创建指南doc

禅城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创建指南 一、适应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禅城区安全监管部门及工贸企业开展佛山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创建。 二、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否决项)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工商登记核准范围且在有效期内; 2、参加工伤保险,缴纳保险金。 3、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规模以上企业必须按照人业人员的2%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主任); 4、企业设立安全总监,并明确安监总监的有关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董事长或总经理)参与培训考核,取得安全资质,持证上岗; 5、企业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记录须100%覆盖企事业全部员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6、宿舍未发生“三合一”状况; 7、每季度有向属地镇街安监分局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报表,并与当地镇街或村(居)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8、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过演练,有演练记录(300人以上的企业要按《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向区安监局备案,300人以下的企业应急预案可自行组织人员进行评审); 9、近两年未发生亡人事故和未发生职业中毒及新发职业病。 10、依据《佛山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以下简称《评分细则》)和本实施指南考核评级办法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并按规定进行了自评; 三、佛山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创建工作程序 佛山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工作按照自评、申请、初审、评审、审核、公告、发证、复评,延期申请的程序进行。 (一)自评。企业成立以主要负责人牵头的自评工作小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其中自评员1人)。自评小组应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运行情况,依据相关行业评定标准或《评分细则》逐项进行现场考核、打分,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的组成及格式见附件1)。,企业自身安全基础较差或没有能力自已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可以委托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实施。 (二)申请。企业经评估达到国家、省、市有关行业标准要求的,将《评估报告》连同《佛山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表》(申请表的格式见附件2)一式三份报所在地的镇(街)安监分局进行初步审核。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公路水运工程安全标准化指南)

附件三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公路水运工程安全标准化指南) 序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1 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 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 挖。 1、深度≥5m的基坑(槽)的土(石)方开挖;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 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 分布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 滑坡和高边坡处理1、滑坡量大于10×104m3的中型以上滑坡体; 2、高度≥20m的土质边坡,或高度≥30m的岩质边坡。 3 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 基础及围堰工程 1、深度≥15m的人工挖孔桩或开挖深度不超过15m,但地质 条件复杂,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分布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2、深度≥5m的挡墙基础; 3、水深≥20m的深水基础;水深≥10m的围堰工程。 4 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 等构件施工 1、长度≥40m的预制梁的运输与安装,钢箱梁吊装; 2、长度≥150m的钢管拱的运输安装; 3、高度≥40m的墩柱、高度≥100m的索塔等的施工。 5 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 隧道、高瓦斯隧道、水底 或海底隧道等 1、隧道穿越高地应力区、岩溶发育区、区域地质构造、煤系 地层、采空区等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质环境; 2、浅埋、偏压、连拱、小净距、大跨度、变化断面等结构受 力复杂的隧道工程; 3、VI、V级围岩连续长度占总隧道长度10%以上且连续长度 超过50m以上; 4、高瓦斯隧道; 5、长度≥1000m的水底、海底隧道。 6 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 业、施工船作业、外海孤 岛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 业等 1、离岸无掩护条件下的桩基施工; 2、开敞式水域大型预制构件的运输与吊装作业; 3、沉箱的浮运与安装作业; 4、深水防波提施工; 5、在三级及以上通航等级的航道上进行的水上水下施工。 7 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 混凝土浇注、爆破工程等 1、水下爆破工程; 2、30米水深以上的潜水作业(水下焊接、混凝土浇注等)。 8 爆破工程爆破工程为c级及以上。 9 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 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 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 固与拆除 1、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 堂承重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高度≥8m;跨度≥18m,施工总荷载 ≥15kN/m2;集中线荷载≥20kN/m; 3、挂篮、移动模架等模板施工工艺; 4、便桥搭设、中型桥梁、中型码头的加固与拆除。 10 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上跨下穿或临近既有线路施工。 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进一步细化。 此表依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标准化指南》(交通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组织编写、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

(交通运输)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部标准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精编

(交通运输)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部标准汽车危险 货物运输规则

(交通运输)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部标准汽车危险 货物运输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部标准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危险货物运输的技术管理规章、制度、要求和方法,除军运或国际联运另有规定外,均按本标准执行。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均属危险货物。 2引用标准 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190—85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191—85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6388—86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JT0017—88公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包装基本要求和性能试验 3分类和分项 3.1分类。按GB6944—86的规定,且根据汽车运输特点,暂不设第9类(杂类),共分为8类: 第1类爆炸品;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7类放射性物品; 第8类腐蚀品。 3.2分项。按交通部《汽车危险货物品名表》执行。

4包装和标志 4.1包装。 4.1.1按JT0017—88的规定执行。包装必须坚固、完整、严密不漏、外表面清洁,不粘附有害的危险物质,且应符合如下要求: a.包装的材质、规格、型式、方法和单>质量(重量)应和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相适应,且应便于装卸和运输; b.包装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其构造和封闭装置应能承受正常运输条件和装卸作业要求,且能经受壹定范围的气候变化; c.包装的封口和衬垫材料应和所装货物不溶解、无抵触,具有充分的吸收、缓冲、支撑固定和保护作用; d.对必须装有通气孔的危险货物包装,通气孔的设计和安装应能防止所装货物泄漏或杂质进入,排出的气体不得造成危险或污染; e.容器灌装液体时,应留有足够的其膨胀余量(预留容积应不少于总容积的5%)。4.1.2危险性质或消防方法相抵触的货物,不得混装在同壹包装内。 4.1.3对包装发生争议时,应当由国家授权的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合格的出具证明如附录A(参考>),且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可后方可使用,且报交通部备案。 4.1.4国外进口危险货物的包装,如完整无损,符合安全运输要求的,应在运单上注明“进口原包装”字样,可按原包装运输。 4.1.5凡重复使用的包装,除应符合4.1.1款规定外,仍必须符合下列要求:a.所装货物必须和原装货物无抵触; b.所装货物和原装货物的品名或性质不同时,必须将原包装的标记、标志覆盖,且重新标

“无车承运人”的盈利模式调查分析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3b2465691.html, “无车承运人”的盈利模式调查分析 作者:廖楚楚陈琪陆连陈德珍刘兴凤吴洁矜李俊杰胡奕凯 来源:《商情》2017年第13期 为推进物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交通运输部近日印发了《关于推进改革试点加快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的意见》,提出从 10月起,将在全国推行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然而,这个新兴的物流模式迎来的不仅是锦绣前程,更多的是栉风沐雨与坎坷不平。本文对“无车承运人”的各个方面展开了分析,重点对上海的部分“无车承运人”试点进行了调查并探究其盈利点,总结出“无车承运人”的盈利模式。同时,文章还指出了“无车承运人”现存的部分问题及对其未来发展的建议。 无车承运人发展现状上海无车承运人试点盈利模式优势分析发展建议 一、何为无车承运人 无车承运人”是由美国track broker(货车经纪人)这一词汇演变而来,是无船承运人在陆地的延伸。“无车承运人”指的是不拥有车辆而从事货物运输的个人或单位。“无车承运人”具有双重身份,对于真正的托运人来说,其是承运人;但是对于实际承运人而言,其又是托运人。“无车承运人”一般不从事具体的运输业务,只从事运输组织、货物分拨、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选择等工作,其收入来源主要是规模化的“批发”运输而产生的运费差价。 二、无车承运人的形成与现状 目前,进行无车承运人试点出于三点动机,一是中国物流成本居高不下,2015年物流成 本占 GDP的 16%,是西方发达国家的两倍,其中第三方物流企业不成规模是主因;二是必须拥有运载工具才能运营的税法,难以推进成熟的多式联运体系,而无车、无船等承运人的出现将有利于实现跨行业全供应链运营;三是如淘宝、优步和滴滴出行等互联网企业对商业渠道的成功整合,让政府看到了实现“互联网+”高效物流的可能。 在当前的运输市场,无车承运人逐渐成为运输组织的主体,发挥着整合物流运输资源、提升物流运作效率的作用。在发达国家,他们已成为支撑现代物流和多式联运发展的核心。然而,目前中国运输行业的各项法规制度、标准规范仍然是建立在“有车承运”基础上的,“无车承运人”其“无车承运”模式与中国既有的“有车承运”管理制度相冲突,不仅使其难以获得合法 的经营资格,而且在税收、异地设点等方面存在诸多障碍。同时,政府对无车承运缺乏有效的市场监管手段,造成市场运营的混乱。在现实运营当中,运输企业通过少量购买或租赁车辆来获得运输资质,而在实际运营当中80%以上的业务都是通过外包给个体运力来完成实际运输任务,这就造成了中国独特的有车和无车承运混合经营的局面。 三、上海“无车承运人”试点调查分析(探究盈利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0年第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0年第2号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已于2000年1月14日经第12 次部长办公会议通知,现予发布,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申请与审批 第三章通行管理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维护公路完好,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路上进行超限运输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承运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运输车辆: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装箱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 4 2米以上); (二)车货总长18米以上; (三)车货总宽度2 5米以上; (四)单车、半挂列车、全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0000千克以上;集装箱

半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6000千克以上; (五)车辆轴载质量在下列规定值以上: 单轴(每侧单轮胎)载品质6000千克; 单轴(每侧双轮胎)载品质10000千克; 双联轴(每侧单轮胎)载品质10000千克; 双联轴(每侧各一单轮胎、双轮胎)载品质14000千克; 双联轴(每侧双轮胎)载品质18000千克; 三联轴(每侧单轮胎)载品质12000千克; 三联轴(每侧双轮胎)载品质22000千克; 第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方便运输、保障畅通”的原则。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超限运输车辆行驶 公路的管理工作。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具体行政管理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 第五条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的轴载质量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但对有限定荷载要求的公路和桥梁,超限运输车辆不得行驶。 第二章申请与审批 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前,其承运人应按下列规定向公路管理

无车承运人享受互联网代开3%等税收优惠政策

无车承运人享受互联网代开3%等税收优惠政策 无车承运人企业通过开设分公司或新公司可享受地方政府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开设分公司企业的总公司可以为国家试点名单、江苏试点名单企业或是全国各个地区的试 点名单企业,不同类型的试点名单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同。 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增值税:无车承运人增值税可享受地方留存部分50%——70%的税收优惠扶持奖励,企业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为:50%,剩余50%上缴于国家,不用再上缴于上级财政 企业所得税:无车承运人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50%-——70%的税收 优惠奖励,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为:40%,其余60%上缴于国家,同样不同再上缴于上级财政。 适用企业:凡是无车承运人企业均可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纳税大户,税收奖励可 一事一议。 互联网代开3%的代征资格: 1.无车承运人为国家试点名单企业,均可享受代开3%的资格 2.无车承运人企业为江苏地区试点名单企业的,也可同样享受3%的代开资格 3.只要在江苏省交通部平台上可查询到的无车承运人企业名单均可享受3%的代征资格(需要备案) 如需要开设新公司(新无车承运人企业)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可通过下述步骤: 1.设立公司在税收洼地中(江苏地区) 2.办理无车承运人资质 3.江苏省交通部平台备案 4.可享受正常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后还可享受3%互联网代征资格。 办(经办人:189)理(9629)流(3588黄老师)程: 我司为财政局独家合作代理招商办,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工商工作:从企业核名—注册地址—出执照—刻章—注销等等事宜均由我司统一办理,税务工作:企业税务报道——代理记账——增票领票——税务一切变动事宜均由我司代理。为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提供便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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