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安全培训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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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安全培训教案

主要讲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烟花爆竹的概念

1、烟花爆竹是由氧化剂与还原剂等组成的烟火药为原料制成的传统工艺品,通过着火源作用燃烧(爆炸)并伴有声、光、色、烟、雾等效果的娱乐产品,同时又是易燃易爆的危险品。

2、烟花爆竹根据燃放方法、燃放效果、产品结构和制作工艺一般分为烟花与爆竹两大类:

烟花是指燃放时能形成色彩、图案、产生音响效果,以视觉效果为主的产品;

爆竹是指燃放时烟花药燃烧爆破纸筒壳并能产生爆音、闪光等效果,以听觉效果为主的产品。

二、烟花爆竹产品的分类与分级

1、烟花爆竹产品的分类:

根据烟花爆竹的产品结构和燃放后的运动形式,可将烟花爆竹产品分为14类

⑴喷花类。燃放时以喷射火苗、火星火花为主的产品。根据不同的喷放形式可分为:地面喷花、手持喷花、插地喷花、水面喷花四种。

⑵旋转类。燃放时利用烟火药燃烧时产生的火焰和气体,从喷口喷出,推动烟花自身旋转但不升空的产品。根据不同的旋转方式可分为地面或水面旋转烟花、线吊旋转烟花、手持旋转烟花、固定旋转烟花四种。

⑶升空类。燃放时主体由定向器定向升空的产品。

⑷旋转升空类。燃放时自身旋转升空的产品。根据不同的升空方式可以分为喷气式和旋翼式旋转升空两种。

⑸吐珠类。燃放时从同一筒体有规律地喷射出多颗彩珠、彩花并产生声响的产品。根据燃放的方式可分为地面吐珠烟花、手持吐珠烟花和插地吐珠烟花等。

⑹线香类。用装饰纸或薄纸筒裹装烟火药,或在铁丝、竹竿、木杆或纸片上涂敷烟火药而形成的线香状制品。

⑺烟雾类。燃放时以产生烟雾效果为主的产品。根据烟雾达到的效果,可以分为有色烟雾烟花、成型烟雾烟花、残渣成型烟花等。

⑻造型玩具类。产品外壳制成各种形状,燃烧时或燃放后能模仿所造形象或动作;或产品外表无造型,但燃放时或燃放后能产生某种形象效果的产品。根据不同形式的造型可以分为外造型玩具烟花、内造型玩具烟花、弹跳玩具烟花,行走玩具烟花等。

⑼摩擦类。用撞击、摩擦等方式直接引燃引爆主体的产品。

⑽小礼花类。燃放时放置在地面,从主壳体内发射并在空中爆发出珠花、声响、笛音或飘浮物等效果的产品。根据不同的欣赏效果,可分为亮珠花型、小礼花和降落伞小礼花等。

⑾礼花弹类。弹体由专门发射工具发射到高空后,能爆发出各种光色、花形图案或其他效果的产品。根据形成的花形可分为开包型礼花弹和菊花型礼花弹等。

⑿架子烟花类。通过框架固定烟花位置、方向燃放的产品。

⒀爆竹类。单个爆竹产品或多个爆竹组合而成的产品。

⒁组合烟花类。上述各类烟花中由两种以上单筒组合而成一个整体燃放时,产生多种效果的产品。

2、烟花爆竹的等级:

烟花爆竹按照产品的药量及所能构成的危险性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级:适用于专业燃放人员在特定条件下燃放的产品。

B级:指按照产品说明书燃放时,距离产品及其燃放轨迹在25米以上的人或财产不致受到伤害的产品。 B级产品适用于在室外的开放空间燃放。

C级:指按照产品说明书燃放时,距离产品及其燃放轨迹在5米以上的人或财产不致受到伤害的产品或手持者不致受到伤害的手持类产品。C级产品适用于在室外相对开放的空间燃放。

D级:指按照产品说明书燃放时,距离产品及其燃放轨迹在1米以上的人或财产不致受到伤害的产品或手持者不致受到伤害的手持产品。D级产品适用于近距离燃放。

三、烟花爆竹经营事故的成因分析:

为什么烟花爆竹在经营过程中会有事故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有四点:1、物的不安全状态:因为烟花爆竹本身是一种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烟火药是烟花爆竹产生声、色、光、烟等效果的源头,同时也是产生燃烧和爆炸事故的罪魁祸首。烟火药中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分以下5种。

(1)易燃固体。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焰点

燃,燃烧迅速,并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烟花爆竹生产中常用的易燃固体有硫黄、樟脑、铝粉等。

(2)自燃物品。指不需与明火接触,即会由自身的化学变化或受环境温度、湿度的影响,升温达到自燃点而自行燃烧的物质。黑火药原料中的木炭粉属于自燃物质。

(3)遇湿易燃物品。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质。烟花爆竹生产中常用的遇湿易燃物质有铝粉、铝镁合金粉、锌粉、硅铝合金粉、硅铁等。

(4)氧化剂。指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释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是烟火药组分中最易发生事故的物质。烟火药中使用的氧化剂主要有硝酸盐类、高氯酸盐类、过氧化物、氧化物、高锰酸盐,以及四氯化碳、六氯乙烷等不含氧的物质。

(5)有毒物质。烟火药原料中的高氯酸钡、氟化钠、氟硅酸钠、六氯乙烷、氧化钡、氯化钡、硫(代)氰酸铜等均属于有毒物品。

烟花爆竹经销活动烟花爆竹事故易发在运输、储存、经营这三个环节。

2、人的不安全行为

安全意识淡薄、违反操作规程、违规生产、运输、储存、经营

3、环境的不良因素

高温、火源、受潮、摩擦、撞击、雷电等

4、管理落实不到位

管理人员不落实,安全投入不足,隐患整治不彻底

四、有关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

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国务院专门制定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烟花爆竹的生产安全、经营安全、运输安全和燃放安全作了十分明确的规定,以国务院第455号令予以公布,于2006年1月21日起施行;为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条件和经营行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以总局第7号令予以公布,于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山东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对我省烟花爆竹的经营安全要求作了进一步细化。现将与我们相关的规定和要求与大家一起交流学习。

1、多部门监管,各司其职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如生产、经营、储存);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如运输、燃放);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

2、实行许可制度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第十六条规定: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必须按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分别申请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我县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最长不超过2年。

3、明确进货渠道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向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采购烟花爆竹,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烟花爆竹。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采购烟花爆竹。目前,我县共有三家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分别为:邵阳县烟花爆竹专营公司,永顺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兴鑫烟花爆竹批发公司,这三家公司是具备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并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具有合法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资质的企业。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零售经营者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

4、限制经营

①限经营品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不得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不得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礼花弹等A级产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得很清楚,我们只能销售B、C、D级产品)。

[事故案例1] 2009年2月9日晚(元宵节晚),北京京广桥附近的央视新大楼北配楼发生火灾,目击者称,火势猛烈时火焰高近百米,浓烟滚滚,一度将正月十五的圆月完全遮蔽,从发生火灾的大楼上掉落下来的灰烬像雪片一样落在1公里范围内。熊熊大火在三个半小时后被控制。火灾造成7人受伤,楼内十几层的中庭坍塌,演播大厅的数字机房被烧毁。经调查,火灾系违规燃放烟花引起。(据北京市消防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骆原介绍,2月9日晚,中央电视台雇用了湖南某烟花公司,擅自在失火大楼西南角空地燃放了数百枚礼花弹,这些礼花弹属于A类烟花)。

②限储存数量。《湖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烟花爆竹仓库不得超过设计限定药量和品种储存。零售烟花爆竹场所原则上不得设立储存仓库,现场存放数量应按其现场情况由发证机关进行核定,最多不得超过60公斤。

5、法律责任

①无证经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

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②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黑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③违规储存。《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烟花爆竹仓库和零售网点违规存储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违规存储指超品种、超数量储存。)

[事故案例2] 2009年9月1日零时16分,江苏省海安县胡集镇胡集村18组一个体杂货店发生一起爆炸事故,致店主江富山夫妇二人当场死亡,爆炸冲击波造成路边电线杆倒塌,致一名正好运送猪肉路过此地的三轮电瓶车主死亡。据悉,发生事故的杂货店为一栋二层小楼,经营日用百货和烟花爆竹。据后来调查得知:1、爆炸点位于店主江富山夫妇的卧室内;2、店主江富山违法私藏礼花弹爆炸品(A级产品);3、爆炸为礼花弹受明火或其他因素引爆。

五、烟花爆竹零售者应具备的条件及申办程序

1、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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