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改造工程招标评标办法

装修改造工程招标评标办法
装修改造工程招标评标办法

装修改造工程招标评标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为办公室装修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以下简称“本办法”),仅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的评标。

第二条本办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评标工作由招标人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负责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承担。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外聘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为9人,其中招标人代表8人,外聘造价审核人员1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一名评委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分别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与经济标进行评审。

第四条评标原则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应依法按下述原则进行评标

1.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 反不正当竞争的原则。

3. 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原则。

二、评标有关规定及说明

1.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以及其他有关内容有疑问的部分,可以向投标人质询

并要求该投标人出书面澄清,但不得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质询工作应当由全体评委参加。质询工作应做书面记录,招标人代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投标人应在记录上签字确认。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

2. 投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情况写出评标报告,内容包括:招标过程的基本信息和

数据,开标记录,评标过程中的相关表格,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所做的澄清(或有)、推荐意见(或有)等。

3. 评标报告应经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生效。招标人按照评标办法,确定中

标人。

4. 综合得分发生并列情况时,价格低者优先。

三、评标程序

第一条初步审核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和完整性进行评审,审查其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总体编排是否优质,判断其内容是否详实可靠,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详细评审:

(一)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当场废标: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未能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身份证);

(二)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进入详细评审,视为无效投标:

1. 投标文件的内容不齐全或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条件的;

2. 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有关规定有效签字和盖章的;或由投标人授权代

表签字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及有

效身份证明的;

3. 投标文件的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按照规定填写、关键内容字迹

模糊、无法辨认的;

4.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本

工程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名哪一个有效的;

5.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6. 投标技术标文件(副本)中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的字

符和徽标等信息的;

7.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8. 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9. 要求固定价格投标的,提供的报价为浮动价格的;

10.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11.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的;

12.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第二条详细评审

1. 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采用综合评标法,即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

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将投标报价、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等因素赋予不同的权重,用评分(百分制)的方法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办法规

定的评标因素和权重,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估并打分,从中评选出合格的有排序的综合得分最高的前三位投标人作为本项目招标的中标候选人,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给招标人。

2.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确定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

中标人,当该排名第一的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时,招标人将确定得分排名第二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综合得分发生并列情况时,价格低者名次排前。

3. 投标人对招标人评标有疑义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招标人研究后提出处

理意见。

4. 通过经济标评审的主要条件

4.1 投标报价合理,单价构成平衡合理,无严重不平衡报价;

4.2 经济标评标的内容应包括:投标报价的评分。

5. 通过商务标评审的主要条件

5.1 未提出与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相悖的要求或对合同条款无重要保留;

5.2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仍能够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

5.3商务标评标的内容应包括: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投标人承诺:工程质量奖项

及措施;项目经理锁定在本工程现场的管理措施;保修期内的服务计划和保修期后的服务计划;项目班子的配备的评分。

6. 通过技术标评审的主要条件:

6.1 施工方案方案合理;

6.2 工期合理,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计划安排合理,进度控制措施科学可

靠;

6.3 劳动力计划及主要设备材料、构件的用量计划能满足施工需要;

6.4 工程质量、安全文明及环保保证措施可靠。

6.5 与总包及其它分包人配合作业的措施可靠;

6.6 工程质量、安全文明及环保保证措施可靠。

7. 投标人不满足经济标、商务标和技术标的评审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当宣布其

投标无效。

第九条评分标准和办法

1. 评分标准总分值为100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

入。

2. 本次评标采用百分制打分法,分投标报价、商务和技术三大部分,具体的评

分分值为:

投标报价70分

商务部分5分

技术部分25分

3. 经济标的评分办法(满分70分)

3.1 由评标委员会计算出评标“基准价”,以有效投标价格与基准价的偏差幅度(百

分比)设定得分标准。

3.2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基准价=所有有效报价总和/有效报价个数*0.94

(一)经济标的评分办法(满分70分):

说明: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报价得满分70分;报价每低出基准价一个百

分点,得分扣一分;报价每高出基准价一个百分点,得分扣两分;扣完

为止;中间采用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点。

(二)商务标的评分办法(满分5分)

注:评标因素不齐全或不合理可酌情给分。

(三)技术标的评分办法(满分25分):

四、附则

第十条本评标办法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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