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会计处理流程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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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会计处理流程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工程施工的财务处理流程

工程施工过程所发生的直接成本费用通过“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核算。该科目根据施工项目确定成本核算对象,进行辅助核算,按照成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间接费用通过“间接费用”科目核算。如有多个项目,应在项目间进行分配。

1、材料费:领用的自购材料,根据领料单或出库单等单据,计入合同成本中的材料费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费

贷:原材料

2、人工费:根据工资清单,所发生的工资和计提的福利费等费用计入合同成本中的人工费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人工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职工薪酬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

3、分包工程费用

(1)预付工程款

根据合同协议约定支付的预付款时

借:预付账款——预付分包款——xxx分包单位

贷:银行存款

(2)分包工程验收结算时

根据与分包企业确认的结算通知单,首先根据合同协议约定扣减预付账款,其差额确认应付的工程款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工程费用

贷:应付账款——应付分包款——xxx分包单位

预付账款——预付分包款——xxx分包单位

(3)支付进度款:

支付已经办理结算的款项时

借:应付账款——应付分包款(扣除代扣税款)

贷:银行存款

4、机械作业和机械使用费

(1)使用自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为承包工程进行机械作业所发生的人工费、燃料及动力费、折旧及修理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等各项费用,计入“机械作业—承包工程”明细科目。机械作业科目应遵循“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核算原则。

借:机械作业—承包工程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

累计折旧

月份终了,分配至工程施工科目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机械使用费

贷:机械作业——承包工程

(2)上述对本单位承包工程所发生的各项机械作业费用如果金额较小,也可以直接计入工程施工科目中的机械使用费科目。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机械使用费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

应付职工薪酬

累计折旧

(3)从外单位或本企业其他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站租入施工机械,支付或负担的机械租赁费,直接记入“工程施工”科目。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机械使用费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与外部单位往来用)

其他应收款—公司内部往来(业务结算)(与独立核算单位业务用)

5、其他直接费

如设计和技术援助费用、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临时设施摊销、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用、场地清理费用、水电费等,计入其他直接费科目。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其他直接费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应付购货款等

临时设施摊销

6、间接费用

(1)项目部的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费用,应首先计入“间接费用”科目

借: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

累计折旧

应付职工薪酬

(2)月末,施工间接费用应转入施工成本中的间接费科目,如果是多个项目,应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配。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施工间接费

贷:间接费用

(1)、分包成本的确定

总承包方财务部门根据审定后的工程进度报表,列支工程成本。平常工程进度报表一般要求不是很严格,只要不超过合同总金额,财务部门就可以根据审定后的工程进度报表做成本列支。这时总承包方应当要求分包方出具建安发票。

借:工程成本-合同成本-分包成本-XX项目

贷:应付账款-应付分包款-XX单位

(2)、分包方领取材料的核算

领取材料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抵分包单位工程款处理,另一种是分包方购买总承包方的原材料,总承包方做收入或者视同销售处理。通常情况下,按第一种方式进行处理,有利于税收的筹划。第二种方式不可取,除非总承包方的确存在该种原材料的销售,并且不能区分这些材料竟是构成工程实体还是销售。这一点在税局的认可比较关键。

领用时:

借:应付账款-应付分包款-XX单位

贷:原材料-XX材料

分包单位领用甲供料的处理:

借:应付账款-应付分包款-XX单位

贷:原材料-甲供材料-XX材料

(3)、支付的处理一般是:

借:应付账款-应付分包款-XX单位

贷:银行存款

(4)、与分包单位的结算:通常情况下,总承包方应当列支分包成本的金额=结算总金额-分包单位承担的税金-应收分包单位管理等。

但在实际工程中要注意到,分包单位领用的材料不能再从上式中扣减,因为分包单位领用的原材料构成工程成本,而税金在总承包方确认收入的时候,已经确认了损益。总承包方收取的管理费作为工程毛利的构成部分,不需要再在分包结算的最后金额中予以确认。

例:某工程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与业主结算1200万元,其中分包500万。已审定的分包单位工程进度400万元,根据分包合同,总承包方收取分包方10%的管理费,不含营业税金及附加

3.30% 。

这时,在实际处理时需要注意:

①、收取的管理费应当与分包单位结算时扣除,不在账务上反映。

②、分包单位的税应当在与分包单位结算时扣除。

即:分包单位的结算金额应当=500×(1-10%-3.30%)=433.50万元

最后补充差额进成本:

借:工程成本-合同成本-分包成本-XX项目 33.50万元(433 .50-400)

贷:应付账款 33.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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