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质数与合数学生版(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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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因数

因数和倍数的意义

最小倍数 奇数

2 的倍数的特征

偶数

因数与倍数

2、5、3 的倍数的特征

5 的倍数的特征

3 的倍数的特征

认识质数

质数、合数和 1

分解质因数

认识合数

质数与合数

课程目标 1. 掌握质数与合数的概念及 100 以内质数的认识;

2. 质数与合数的判断方法

3. 掌握分解质因数方法;

课程重点 质数与合数的判断方法; 课程难点 质数与合数的判断方法;

教学方法 建议

1.总结出 100 以内质数的判断方法。 一、知识梳理:

【知识框架】

考点 1 质数、合数和 1

一个数的因数个数进行分类,

(1)有且只有 1 个因数——————1

(2)有且只有 2 个因数——————质数

(3)超过 2 个因数————————合数

考点 2 质数的概念

(1) 一个数如果只有 1 和它本身两个因数,这样的数叫质数。质数一定有并且刚好有 2 个因数。

(2)1 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3)2 是最小的质数,也是唯一一个是偶数的质数。

(4)100 以内的质数有 25 个,它们是:2、3、5、7、11、13、17、19、23、29、31、37、41、43、

47、53、59、61、67、71、73、79、83、89、97

(5)1 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考点 3 合数的概念

一个数除了 1 和它本身还有别的因数,这样的数叫合数。

合数至少有 3 个因数,最小的合数是 4,1 既不是质数又不是合数

考点 4 质因数的概念

每个合数都可以写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其中每个质数都是这个合数的因数,叫做这个合数的质因数。

考点 5 什么是分解质因数?

把一个合数用质因数相乘的形式表示出来叫做分解质因数。

二、课堂精讲:

(一)质数与合数的分类

例 1.求一个数的因数,那么每个数的因数的个数又有什么规律?1,2,3,4,5,

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 。这些数中

①有一个因数的数是:。

②有两个因数的数是:。

③有两个以上因数的数是:。

总结:一个数,如果只有 1 和它本身两个因数,我们把这样的数叫做质数(或素数);

有两个以上因数的数,我们把这样的数叫做合数;

1 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例2.把下面各数分别填在指定的圈里

9 23 31 39 41 51 69 79 81 89 91 97

质数合数

【随堂演练一】【A 类】

1. 0 1 2 4 8 9 10 12 15 21 51 57 91

奇数偶数

质数合数

2.20 以内既是合数又是奇数的数有()。

3.能同时是2、3、5 倍数的最小两位数有()。

4.18 的因数有(),其中质数有(),合数有()。

5.在括号里填上适当的质数。

①8=()+()②12=()+()+()

③15=()+()④18=()+()+()

⑤24=()+()=()+()=()+()

(二)100 以内的质数

例3. 找出100 以内的质数

100 以内的质数极为通常,它们是:2、3、5、7、11、13、17、19、23、29、31、37、41、43、47、53、59、61、67、71、73、79、83、89、97

例4. 填空

1.最小的自然数是(),最小的质数是(),最小的合数是(),最小的

奇数是()。

2.20 以内的质数有()。

3.20 以内差为4 的两个质数是()和(),()和(),()和()。

4.用最小的质数,最小的奇数,最小的合数和0 组成一个四位数,其中能够被2 和5 同时整除的最

大四位数是(),只能被2 整除的最小四位数是()。

5.在括号里填上合适的质数。

10=( )+( ) 12=( )+( ) 21=( )×()

6.用质数和的形式表示:21=()+()+()

例5.两个质数的和是 22,积是 85,这两个质数是()和()。

【随堂演练二】【A 类】

1.在0、1、2、3、0.5、4、8、17、

2.6、9 的数中,自然数有( );整数有( );奇数有( );偶数有( );质数有( );合数有 ( )。

2.最小的自然数是( );最小的奇数是( );最小的偶数是( );最小的质数是( );最小的合数是( )。

3.既不是质数,又不是偶数的最小自然数是( );既是质数又是偶数的数是( );既是奇数又是质数的最小数是( );既是偶数又是合数的最小数是( );既不是质数又不是合数的最小数是( );既是奇数,又是合数的最小的数是( )。

(三)分解质因数

例6. 把24 分解质因数.

【随堂演练三】【A 类】

分解质因数①180②507③108④56

三、小结:

1.自然数按因数的个数来分:质数、合数、1、0 四类.

(1)质数(或素数):只有1 和它本身两个因数。

(2)合数:除了1 和它本身还有别的因数(至少有三个因数:1、它本身、别的因数)。(3)只有1 个因数。“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注:① 最小的质数是2,最小的合数是4,连续的两个质数是2、3。

② 每个合数都可以由几个质数相乘得到,质数相乘一定得合数。

③ 20 以内的质数:有8 个(2、3、5、7、11、13、17、19)

④ 100 以内的质数有25 个:2、3、5、7、11、13、17、19、23、29、31、37、41、

43、47、53、59、61、67、71、73、79、83、89、97

2.100 以内找质数、合数的技巧:

看是否是2、3、5、7、11、13…的倍数,是的就是合数,不是的就是质数。

关系:奇数×奇数=奇数质数×质数=合数

3.常见最大、最小

A 的最小因数是:1;最小的奇数是:1;A

的最大因数是:本身;最小的偶数是:0;A 的

最小倍数是:本身;最小的质数是:2;最小的

自然数是:0;最小的合数是:4;

4.分解质因数:把一个合数分解成多个质数相乘的形式。树状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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