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质保金支付申请

合同质保金支付申请

西安理工大学:

我公司于年月日与贵校签订的《》采购合同。合同总价为元整,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 %,即元整。按合同约定,质保金保留至年月日,已到期,现申请贵单位核查产品质量,如无质量问题请及时支付合同质保金,如有质量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公司予以解决。

单位(公章):

供货单位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申请日期:

西安理工大学审核意见:

1、使用部门意见:

2、资产管理处意见:

合同约定预留质保金的期限与法律规定的质量保修期限的界定

合同约定预留质保金的期限与法律规定的质量保修期限的界定 【问题提示】 1、如何理解建设工程质保期与质保金的法律概念。 2、质保期的起算日期如何确定 3、合同约定的预留质保金的期限和建设工程的质量保修期限有何区别。 【要点提示】 1、建设工程质保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质保金是工程款中的一部分,质保金的数额、期限由双方约定, 2、建设项目的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保修期,就是承包方保证修理的期间。质保期,就是承包方保证质量的期间。 【案情】 原告(反诉被告)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诉称:2005年12月20日原、被告双方签订《西安市临潼区污水处理厂项目项下成套设备的供货及其相关技术服务》合同书,约定由原告负责向被告承建的西安市临潼区污水处理厂提供设备供货。合同生效后,原告依合同交货总价值为973.066万元,由于被告未按约支付工程款,原告于2007年11月12日提起诉讼,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应依约支付原告工程款100.9782万元。2008年12月20日,原告向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临潼区法院作出(2009)临民初字427号民事判决书:解除原、被告双方于2005年12月20日签订的《西安市临潼区污水处理厂项目项下成套设备的供货及相关技术服务》合同中的供货条款,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162.3768万元。现依据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合同及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质保期限已满,被告应按合同约定一次性付清原告的质保金129.691万元。被告反诉该工程设备存在质量问题,但从被告反诉所述的事实和理由以及提交的证据材料均不能证明原告提供的工程设备存在质量问题。被告所述的通知及问题并未在西安市中院及陕西省高院生效判决中认定,且均发生在2007年12月19日之前,即该工程经三方验收并交付建设单位使用之前。双方在合同中也明确约定,若出现质量问题,被告应提交质量权威部门检测或者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来证明,且质保期限的起算日期也经生效判决确认。被告要求扣减质保金103.157万元根本无事实依据。从其所依据的证据来看,反诉请求不符合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并未提交任何所谓修复或更换的记录单,产生的修复费用如何计算等问题也是不清的,更未得到原告的认可和确认。故对其反诉请求法院驳回。 被告(反诉原告)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辩称: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建设工程合同质保金的请求,不符合双方合同书的约定及法律规定。合同约定质保金的支付以“全部设备安装完毕,单机调试和设备联动调试验收合格”为前提条

质保金合同协议书5篇

质保金合同协议书5篇 质保金合同协议书1 兹有施工单位,在我公司承接工程,余质保金计人民币(大写)(¥)未付(详见双方认可之财务确认书),现根据工程质量情况及双方合同约定,同意支付其保质金计人民币(大写)(¥)。 特此申请 物业部主任:项目工程师:工程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 年月日 质保金支付申请书 兹有施工单位,在我公司承接(详见双方认可之财务确认书),现根据工程质量情况及双方合同约定,同意支付其保质金计人民币(大写)(¥)。 特此申请 物业部主任:项目工程师:工程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 年月日 质保金合同协议书2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重庆市巴南区 XXX 供货合同 甲方:重庆宗申xxx 公司乙方: 一、标的物 二、质量要求、验收条件

1. 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为全新产品,并能满足国家相关标准所规定的技术参数和指标。如甲方对产品有专门要求的,由甲方提供其签字确认的有效图纸,双方应签订立技术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具备合格证、仪器仪表有检验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一并交付甲方。 3.产品质保期12个月,从双方验收合格会签验收记录之日起算。 三、供货时间、地点、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乙方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送达甲方工厂的指定地点并通过甲方组织的最终验收。最终验收前,包装、运输、保险、搬运、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及风险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包装或防护要求 乙方应采取适当的包装方式及防护措施,如由于采取不适当的包装方式或防护措施而引起的货物变质、损坏、灭失,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随机备件、配件、工具的数量及供应办法按技术协议要求。 六、价款及支付方式 设备投入正常运行并满足最终验收条件后,乙方提请甲方组织最终验收,甲方根据双方会签的最终验收满足合同及技术协议相关要求的凭证,20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95%的款项,即¥元(大写人民币:圆整);余留合同总价5%作为质保金,在产品质保期届满且无遗留问题后结算支付(不计利息)。 七、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买卖合同,质保期

买卖合同,质保期 篇一:检验期、保修期、质保期的关系及其适用 检验期≠保修期≠质保期 第一部分:检验期概述 检验期是指买方在接收货物时用于确定交付的货物(数量和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时间段。实践中,检验期的长短与瑕疵的类型有关。在买卖合同中,一般将质量瑕疵分为外观瑕疵(也叫表面瑕疵)和隐蔽瑕疵。外观瑕疵的检验期较短,应当面检验或在约定的时间内检验,一般约定为二周、一个月或三个月,最长一般不超过六个月。隐蔽瑕疵一般是通过肉眼无法判断,而是要安装运行后才能发现的瑕疵,约定的时间较长,一般约定为六个月、一年、二年、三-五年等。但根据合同法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在未约定质保期的,由法院根据发现的难易程度,双方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买方所处环境、技能等因素确定合理期间的长短,不以两年为限。 检验期要解决的问题是,出卖人是否应向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买受人在检验期内对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没有提出异议,则视为出卖人已经依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买受人交付了标的物,出卖人不需要向买受人承揽违约责任。 可见,检验期要解决的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而不是合同履行完毕后的质量问题。至于质量检验合格的标

的物在检验期满后的使用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与检验期没有关系,不是检验期要解决的问题,而是保修期要解决的问题。 第二部分:保修期概述 保修期是指厂商向消费者卖出商品时承诺的对该商品因质量问题而出现故障时提供免费维修及保养的时间段,即免费维修期限。《合同法》没有关于保修期的规定,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了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产品三包规定中也对部分产品的最低保修期做出了规定。保修期的起算时间在立法和实践中有着不同的规定和认识。在买卖合同中,有认为应从购买之日起算,也有认为应从出具发票之日起算,还有认为应从交付标的物之日起算在承揽合同中,保修期从交付工作成果时起算;在建设工程承揽合同中,保修期一般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但不管是哪一种起算时间,其实质都是以检验期届满时间作为保修期的起算时间,以实现检验期与保修期的无缝衔接。保修期的终止时间取决于合同约定,只是在法律规定了最低保修期时,约定的保修期不能短于法定的最低保修期。 保修期要解决的问题是,标的物在使用的过程中因质量出现问题而无法正常使用时,标的物的出卖人或承揽人在一定期间内负有维修以恢复标的物正常使用功能的义务,并承担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或部分费用。也就是说,在保修期

质保金合同范本范文

质保金合同范本范文 文件编号共2页 质量保证金协议 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前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于以后更好的合作、共同拓展市场和承担品质风险,本着相互信任、平等、互惠互利、风险共担. 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 乙方提供甲、乙双方xx年1-3月份所发生货款总数平均值的30% 作为质量保证金由甲方保管,且质量保证金最低不少于 RMB10000.00元,具体标准如下: 甲方根据乙方的供货品质状况,按照以下标准设立质量保证金: A. 年度业绩评定A级,且在月度评定均在B级以上,质量保证

金比例15%; B. 年度业绩评定B级,且在月度评定均在C级以上,质量保证 金比例20%; C. 年度业绩评定C级或以下,质量保证金比例30%; 2. 以上质量保证金由甲方在xx年5月份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 3. 质量保证金是用于督促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处理品质问题,并承担因乙 方产品责任造成的甲方或甲方客户方面的实际损失。 4. 乙方同甲方合作期间,如发生乙方拒绝承担已明确是因乙方责任造成 甲方损失的情形,甲方可视甲方实际损失扣除部份或全部质量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权因此终止所有双方的合作协议,直至追回甲方的损失。

5. 乙方质保金的交纳不能豁免乙方交货后的品质责任,当由于乙方品质 问题导致的损失超过质保金金额时,乙方需承担超过的损失。 6. 当乙方采用质保金弥补甲方的损失时,需在事情处理完毕一月内重新 补足质保金,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双方合作至乙方补足质保金。 7. 当乙方向甲方连续供货达1年,且供货品质标准达到第1项降低要求 的,乙方可申请降低质量保证金比例。 8. 当甲、乙双方终止业务往来半年以上,乙方可要求甲方返还全部质量 保证金。

质保协议书

质量保证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以双方签定的采购订单为基础,就甲方从乙方采购的零件或商品有关乙方质量、供应保证、“三包”服务签订如下协议。 一、目的 本协议对于乙方供给甲方的产品,制定了与产品质量有关质量保证准则,以防止双方在解决产品质量问题方面而产生纠纷,谋求产品质量的提高及售后服务工作的完善为宗旨。 二、遵守法律、法规 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应遵守相关的最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乙方以接收甲方正式的采购订单为标准,如果乙方判甲方的采购订单、相关技术文件与最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相矛盾,要立即向甲方报告、协商。 三、质量保证的对象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均作为质量保证的对象。 四、产品质量保证 1、为了确保订货产品满足甲方质量要求,乙方应通过对订货产品的开发、设计、物资采购、制造、检查、保管、运输等全过程的质量监控,确立经济且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 2、乙方对重要原物料(重要物料签订协议时提供给甲方确认)进行严格的进货检验和批次管理; 3、乙方交付给甲方的产品性能必须满足双方签定的有关产品图纸、技术协议及相关标准等方面的规定和规格要求; 4、甲方提出的任何质量投诉,乙方应立即采取更正行动予以改进,并在24小时内反馈给甲方; 5、乙方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例行试验(含国家机构的第三方试验),实验结果为乙方责任,乙方应免费按时向甲方提交所供产品的例行试验报告; 6、如发生以下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产生费用: ①乙方交货时间超出订单合约交期(交期延误)造成甲方生产停止; ②乙方生产的配件在甲方入厂检验时,因品质问题乙方不能及时处理; ③乙方生产的配件在甲方生产过程中,发生品质异常而造成甲方停产或已生产的产品返工;

质保金协议书范文

质保金协议书范文 质保金协议书质量保证协议协议编号协议签订地甲方(以下简称 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本协议以双方签定的采购合同为基础,就甲方从乙方采购的零件或商品有关乙方质量、供应保证、“三包”服务签订如下协议。 一、目的本协议对于乙方供给甲方的产品,制定了与产品质量有 关质量保证准则,以防止双方在解决产品质量问题方面而产生纠纷,谋求产品质量的提高及售后服务工作的完善为宗旨。 二、遵守法律、法规 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应遵守相关的最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乙方以接收甲方正式的采购合同为标准,如果乙方判甲方的采购合同、相关技术文件与最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相矛盾,要立即向甲方报告、协商。 三、质量保证的对象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均作为质量保证 的对象,对于所供产品双方需要制定一个明细(做到一物一明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四、产品质量保证 1、为了确保订货产品满足甲方质量要求,乙方应通过对订货产品的开发、设计、物资采购、制造、检查、保管、运输等全过程的质量监控,确立经济且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 2、乙方对重要原材料(重要材料签订协议时提供给甲方确认)进行严格的进货检验和批次管理;

3、乙方交付给甲方的产品性能必须满足双方签定的有关产品图纸、技术协议及相关标准等方面的规定和规格要求; 4、甲方提出的任何质量投诉,乙方应立即采取更正行动予以改进,并在24小时内反馈给甲方; 5、乙方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例行试验(含国家权威机构的第三方试验),实验结果为乙方责任,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提交所供产品的例行试验报告; 6、如发生以下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产生费用乙方交货时间超出订单合约交期(交期延误)造成甲方生产停止;乙方生产的配件在甲方入厂检验时,因品质问题乙方不能及时处理;乙方生产的配件在甲方生产过程中,发生品质异常而造成甲方停产或已生产的产品返工、返修;因乙方配件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产品,出厂后发生的质量事故(如退货等);因乙方配件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产品在用户中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丧失使用价值。 七、质量保证期的确定乙方提供产品的“三包”期(包修、包换、包退)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乙方提供的产品均从甲方产品到达最终用户起12个月或发动 机工作2000小时。 八、产品的质量索赔 1、乙方提供的产品如在甲方入厂验收时被判为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

装修工程质量保修合同书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室内吊顶、抹灰、钢结构地台,水电改造、乳胶漆涂刷,墙纸粘贴、灯具电气和卫生洁具。以及其他装饰所涉及的项目和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79号令执行。 一、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如下: 1、室内吊顶项目为2年; 2、卫生间墙、地面防水及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墙面防渗漏项目为5年。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为5 年。 4、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在非人为因素下,本工程所涉及的项目保修2年。 5、涉及的成品主材(如洁具、地板等),按照各个产品的国家保修标准分别进行保修,由品牌厂商负责。 6、发包方提供的材料及设备的保修由发包方自行负责。 (以上条款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除外) 二、保修说明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及时到达事故现场抢修,责任免责。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承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保修费用 1、在保修期内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情况下,承包人无条件执行以上保修协议。 2、如人为因素和不可抗力的情况下造成工程破损,承包人不承担保修。 3、保修期限满后,承包方可继续为发包方进行工程维护,维护只收取相应的维护成本费用,不存在其他项目收费。 四、其他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项目详细地址: 竣工时间:年月日

质保协议书

质量保证协议 甲方:(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以双方签定的采购订单为基础,就甲方从乙方采购的零件或商品有关乙方质量、供应保证、“三包”服务签订如下协议。 一、目的 本协议对于乙方供给甲方的产品,制定了与产品质量有关质量保证准则,以防止双方在解决产品质量问题方面而产生纠纷,谋求产品质量的提高及售后服务工作的完善为宗旨。 二、遵守法律、法规 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应遵守相关的最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乙方以接收甲方正式的采购订单为标准,如果乙方判甲方的采购订单、相关技术文件与最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相矛盾,要立即向甲方报告、协商。 三、质量保证的对象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均作为质量保证的对象。 四、产品质量保证 1、甲方提出的任何质量投诉,乙方应立即采取更正行动予以改进,并在48小时内反馈给甲方; 2、乙方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 1、乙方提供的产品的保证期签定协议日开始计算。 五、协议变更:对本协议有内容变更或追加事项时,可在甲乙双方共同商议下进行。 六、生效时间:甲乙双方签认本协议之日起开始生效。 七、有效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时间;关于质量保证期按第四条执行。 八、其他约定

1、关于乙方提供具体产品的专业性条款(根据具体产品双方商定)。 2、本协议作为双方采购订单(或试制协议)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本协议的执行不受合同终止的限制。 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诚意解决。 4、本协议共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联系电话: 甲方(章)乙方(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日期:日期:

质保金协议

可编辑可修改,欢迎下载 工程质量保证金协议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甲、乙双方就X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就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乙方作为施工单位,将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叁万陆仟元整(小写36000.00元)转入甲方账户,甲方收到该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出具行政事业性收据。 甲方账户名:舒城县XXXXXXX财政所 账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开户行:XXXXXXXXXXXXXXX 2.乙方交存的上述质量保证金甲方保证只能用于工程质保期内的工程维修及工程质保期满后返还乙方,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3.工程出现质量缺陷问题,经甲方书面通知后,如乙方在接到相关通知后在约定的时间内不履行维修职责,甲方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以从质量保证金中支付;但甲方委托的单位进行维修后的工程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再承担责任。 4.质量保证金起算日期由签订日期开始起算,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年,质保期满后一周内,甲方应将已收取的质量保证金返还乙方。 5.甲方挪用该质量保证金、管理质量保证金不当,或逾期不返还质量保证金的,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 6.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存在争议,经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7.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 ____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协议模板

质保期后的维修和保养合同范本

********************楼宇智能化安装工程 质保期后的维修和保养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为保证************ (项目名称)在质保期满后,仍然能够长期、稳定运行,并保证使用单位逐步全面接收和操作项目建设内容,以充分发挥各项智能化子系统的功能,达到投资目的,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质保期后的维护和保养合同(合同名称),合同内容如下: 一、服务范围 凡属“*****************”招标文件(包含:招标文件、招标清单、招标图纸)范围内,由我方负责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调试的各个智能化子系统,均在服务范围之内,具体如下: 1)、防雷接地系统; 2)、UPS不间断电源系统; 3)、综合管路系统; 4)、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5)、紧急广播与北京音乐系统; 6)、电子巡更系统; 7)、周界防越报警系统; 8)、小区可视对讲系统; 9)、主次出入口车辆管理系统; 10)、地下车库出入口车辆管理系统; 11)、车辆管理中心系统及管路系统; 12)、电梯管理控制系统; 二、服务期限 本维护和保养合同服务期限是从工程质保期(贰年)满之日起计算,提供为期叁年的维护保养工作。 甲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结束前30日历天内通知乙方是否续签本合同。

三、服务内容 1)、维护和保养工作的通知 甲方有维护和保养工作需求时,及时以书面形式(如传真)向乙方报修,简要说明故障现象和范围。特殊情况下,可电话通知,维护和保养工作结束后,填写“维护和保养明细单”,双方各执一份留底。 乙方在收到甲方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作出响应,并安排技术人员到故障现场进行维护和保养工作,以保证系统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工作。特殊情况下,乙方在12小时内作出相应,并安排技术人员到故障现场进行维护和保养工作。 2)、维护和保养工作的内容 设备及系统运行情况的检查; 设备及系统的局部性的调整; 设备及系统的运行故障的排除; 新的操作人员的操作指导和培训; 编制和填写维护/保养工作明细表,仔细记录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内容和结果; 3)、维护和保养工作的方式 乙方提供一切维护保养所需的检验和测试的工具和仪表。 乙方派技术人员进行每季一次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每半年中检,每一年大检。 对于提供远程服务支持的系统,将提供24小时的远端热线服务,技术支援工作,以达到更快捷的实时响应。 乙方指导和培训甲方工作人进行全部维修保养的程序和方法。 乙方在机房内保存一本试验和检查记录册,用以记录每次进行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并报告所完成的工作以及记录下最终用户代表的证明。如需进行重大维修工作而需要的任何设备装置部分的隔离或服务的停顿将预先通知甲方。 维修保养过程中所更换的设备材料只能采用有关制造商的原产设备材料,甲方不得擅自更换或要求乙方更换设备材料。 4)、备品备件清单和单件报价清单

买卖合同中的质量保证金问题

买卖合同中的质量保证金问题 质量保证金条款作为合同买方保护自己权益的一种方式,在商品交易以及建设工程、加工承揽中被广泛运用。由于质量保证金不是法定概念,在《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之前的法律、司法解释中,鲜有规定。审判实践中,由于理论支撑不足、适用规则缺乏,加之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对质量保证金条款约定一般较为简单,因此对质量保证金的性质、特征、适用条件等问题见解各异。小编试图围绕审判实践领域中常常出现争议和误解的三个问题,通过理论分析,提出小编自己的观点,以力求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一、质量保证金是否属于《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 我国《担保法》对担保的方式采取的是法定主义,担保的方式或形式都是法律规定,当事人只能在法律规定的担保方式中选择使用,不能在此之外另行创设新的担保方式,并且必须遵守担保法对各种担保方式具体内容相应的规定。《担保法》第二条规定“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条规定:“当事人对由民事关系产生的债权,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以担保法规定的方式设定担保的,可以认定为有效”。由此可见在我国,担保的法定方式只有上述五种,当事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能设立哪些担保方式,各种担保方式有哪些基本功能,只能由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不能创立。而质量保证金虽是为了担保合同标的物之质量,在交易中不乏其例,但相关法律对其却未置明文,其自身不属于法定担保方式之一。从另个角度而言,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却具有相对独立性。如担保合同的成立并非必须以被担保的主合同的现实存在为基础,《担保法》第十四条、第五十九条分别规定了额保证和额抵押,允许当事人为将来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再如,主合同无效并不引起担保合同必然无效,《担保法》第五条即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而相对质量保证金而言,实践中通常表现为买受人保留部分货款的形式作为标的物质量的担保,质量保证金即为特定化的货款,其本身就是主合同价款的一部分,其成立、存续、处分和消灭均随着买卖合同的变动而谈动,当买卖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时,质量保证金亦随其命运。综上,笔者认为,质量保证金属于合同的特殊担保措施,但不宜解释为《担保法》所规定的担保。 二、质量保证金对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有无对抗效力。 当事人通过合同约定,由买受人采取保留部分货款作为出卖人对标的物的质量瑕疵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具体方式。质量保证金交付于标的物质量尚未被确认不合格之前,通常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期间,买受人以保留货物尾款的形式留存,此时违约行为还没有发生。质量保证期间,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而使买受人遭受损失时,买受人可以此作为赔偿,客观上在买卖合同当事人之间达到“优先受偿”的效果,保障买受人权利实现的作用。但如前所述,质量保证金不属于法定担保方式,其根据意思自治原则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和约定。如当事人既可以约定,一旦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即不予退还;也可以约定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后,出卖人应先采取修理、更换等补救措施,采取补救措施后仍未能解决质量问题以至影响标的物的价值与效能的,质量保证金才不予退还。因此,作为非典型性担保,当事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对承担质量保证金责任的条件预先自由约定,其规则的设立效力仅对买卖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而对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则无物权法上的对抗效力。

施工合同维修保修条款

施工合同保修维修条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负责的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期 2.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约定为: 2.1.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1.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墙面、地下室的防水及防 渗漏、管道防渗漏为伍年; 2.1.3装修工程为贰年; 2.1.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 2.1.5暖通系统为贰个采暖期; 2.1.6电梯为叁年。 2.1.7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贰年; 2.1.8外保温保修期五年; 2.2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以双方合约、国家法规、地方规章、行业规定等 中的有利于用户方的条款为准。均未约定的,按贰年计算。 2.3质量保修期开始计算日期以集中交付时间为准。对于工程质量出现的永 久性缺陷或在保修期内即已存在但尚未暴露的质量问题,承包人承担责任不受保 修期限限制。 2.4返修项目返修部位的质量保修期从该保修部位验收合格之日起按上述质 量保修期重新计算,该部份质保金的退还时间顺延到重新计算的质量保修期到期 后。 3.维修时限 3.1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必须在12小时内(维 修期前6个月必须在6小时内)向发包人报到,与发包人共同到现场查看,并于

现场查看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复杂(重大)的维修项目经发包人同意可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 3.2维修项目应在约定的合理时间内处理完成,处理时间不得超过与发包人的约定时间,承包人责任内的商品房保修范围与保修期限,除了满足上述约定外,还应当满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商品房保修时限的相关要求。 3.3维修时间如有特殊原因确无法按期完成,承包人需提出具体原因,发包人签字认可后方可延期。 4.机构及职责 4.1发包人相关机构及职责: 4.1.1发包人负责组织协调保修期内的相关工作,建立对承包人维修小组工作的全面监控,督促及考评工作。 4.2承包人保修机构及职责: 4.2.1由负责施工的项目经理总负责,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天内成立专业的维修小组,由承包人所在的公司提供书面的维修小组负责人授权书,书面提供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并报发包人认可。 4.2.2维修小组应配备足够的各专业维修人员并常备相应的材料工具,服从发包人的管理,并遵守发包人的各项规定。 4.2.3凡保修项目施工涉及住户家具需搬动,承包人应报告发包人向住户协调后,承包人才能搬动,承包人应作好相应的保护措施。维修施工完,应恢复其原样。 4.2.4承包人提供的维修施工方案需经发包人认可后方可施工,但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施工中进行现场保护并做好标识,施工期间及完工后及时清运施工垃圾,并经发包人验收检查,方能撤场。 4.2.5承包人保修期维修施工使用的水、电、气由承包人自行安表计量或按承包人所使用的机具进行费用估算,在维修工程完工并经发包人签认后向发包人缴纳,否则将从承包人的质保金中加倍扣除。 5.维修通知方式 5.1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有效的联络方式(包括固定办公场所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详细联系地址等),发包人可采取下列任何快捷的通知方式通知承包人维修事项。以下联络方式可同时采用,但采用其中任意一项均为有效。承包人确认以下为有效联络方式,若承包人改变通讯地址或联系电话,或保修小组主要人员更换或撤出时,需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承包人承担未能让发包

质保金协议

工程质量保证金协议 甲方: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甲、乙双方就X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就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乙方作为施工单位,将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叁万陆仟元整(小写36000.00元)转入甲方账户,甲方收到该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出具行政事业性收据。 甲方账户名:舒城县XXXXXXX财政所 账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开户行:XXXXXXXXXXXXXXX 2.乙方交存的上述质量保证金甲方保证只能用于工程质保期内的工程维修及工程质保期满后返还乙方,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3.工程出现质量缺陷问题,经甲方书面通知后,如乙方在接到相关通知后在约定的时间内不履行维修职责,甲方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以从质量保证金中支付;但甲方委托的单位进行维修后的工程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再承担责任。 4.质量保证金起算日期由签订日期开始起算,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年,质保期满后一周内,甲方应将已收取的质量保证金返还乙方。 5.甲方挪用该质量保证金、管理质量保证金不当,或逾期不返还质量保证金的,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 6.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存在争议,经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7.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 ____ 年月日年月日 1

三方质保协议范本

*********项目【*********工程】 质量保修协议

质量保修协议 (总包工程文本)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物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下称原合同)中承包工程(下称本工程)的保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2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包括:原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若有)中约定的全部承包工程. 1.2。1具体保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不在乙方承包范围的项目除外): 1.2.1。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等; 1.2。2具体保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不在乙方承包范围的项目除外): 1.2.2.1楼地面、屋面、墙面渗漏水; 1.2。2。2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等管道不通或泄露; 1。2。2.3楼地面沉陷、空鼓、开裂、起沙; 1.2。2。4内外墙及顶棚抹灰、油漆等装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 1。2.2.5厨房、卫生间地面倒坡积水;阳台、露台、走廊、屋面倒坡积水; 1。2。2。6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渗漏水; 1.2.2。7室内外上下水管道及其他管道渗漏水、堵塞; 第二条质量保修期

设备买卖合同(合同模板)

设备买卖合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买方:卖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联系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 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买方向卖方购买相关设备等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 合同设备 1.1 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设备(见下表),包括但不限于为保证合同设备安全稳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设备、材料和产品备件(以下简称设备),以及合同设备装配、安 1.1.1卖方提供设备的详细清单见本合同技术协议。 1.1.2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技术协议。 1.1.3卖方提供的全部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对本合同设备的技术保证,详见本合同技术协议。 1.1.4卖方派遣有经验的、健康称职的技术人员到买方工厂对合同设备的施工、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与考核进行技术指导。其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等详见本合同技术协议。 1.1.5本合同签订后,根据买方的要求,在合同约定以外的全部备品备件卖方有义务以优惠价格提供给买方,详细备品备件价格表详见本合同技术协议。 1.1.6卖方提供的设备的具体质量标准,详见本合同技术协议。

2 合同价格 2.1 卖方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资料”的总价为: 人民币:大写:(小写¥)。 上述合同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 2.1.1设备和材料费: 2.1.2备品备件费: 2.1.3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费: 2.1.4设计和技术资料费: 2.1.5技术服务费和培训费: 2.2上述合同总价中还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装车费以及将货物运到买方指定地点以前的一切费用和技术资料交付以前的一切费用。 3 结算: 3.1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合同生效之日起 5 日内,买方应将合同总金额的20%即人民币元作为预付款支付卖方。 3.2 卖方发货前,买方将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元作为第二期货款支付卖方。同时卖方在收到第二期货款后七日内开具合同总额的100%增值税发票邮寄给买方。 3.3买方自收到卖方设备按本合同第7.9条验收合格后,将合同总金额的25%,即人民币元作为第三期货款支付卖方。 3.4质保期满后,在卖方履行了质保期义务的前提下,买方支付预留合同总金额的5%,即人民币元的质保金。 3.5买方同意卖方对上述款项开具以下第(A)款规定的发票。 A增值税专用发票; B普通销售发票。 3.6卖方需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前须向买方核实开票信息,以书面资料为准。 3.7 付款方式:银行电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 4 合同设备运输 4.1 双方约定,本合同设备的运输方式为:卖方负责合同设备的运输,其运输费、保险费已计入应由买方支付的设备总价内统一结算。 收货单位:邮编:_______ _ _____ 地址(交货地址):_ _ 电话:_ _传真:________ ______ 联系人:_ _ 4.2 所有设备的交货应单机成套,安装用的专用工具、技术材料、易损备件应随主设备一同交付。卖方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和需要,负责进行适当的包装及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如加上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

买卖合同质保期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买卖合同质保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质保期 篇一:买卖合同(一般货物) 买卖合同 (一般货物) 合同编号: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虽: 1.名称、品种、规格: O (提示: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也可以采用表格方式列明)。 2.质虽,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照标准执行。 (提示:有国家标准的,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无国家标

准但有部 颁标准的,须注明部颁标准;既无国家标准,乂无部颁 标准的,须注明企业标准。注明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 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 及保管方 式)。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提示:应具体约定产品质虽要求)。 第二条数虽和计虽单位、计虽方法: 1.数虽:。该数虽为暂定数虽,甲方可根据 实际需 要进行数虽增减。甲方减少数虽的,不属于违约;甲方增加数虽的,乙方应按合同其他条款执行。 2.计虽单位和方法:。 (提示: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虽方法规定,按国家或主 管部门 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约 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 机、附件、配套的产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 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形成成套供应清单)

质保金合同样本

质保金合同样本 质保金合同样本一 委托方:_________(甲方) 开户银行:_________(乙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丙方)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质[XX]7号和建设厅、财政厅建管[XX]46号文件精神,为加强_____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质量缺陷责任期的维修保养责任。经三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丙方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设立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为明确三方责任和义务,由三方共同签署“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协议”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为丙方开设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丙方按施工合同中保证金约定条款将“质量保证金”,存入乙方,乙方为建设项目设立“质量保证金”专户,并在交款通知单回执上签章。 2.丙方交存的“质量保证金”只能用于工程维修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工程承包单位,不得挪作他用。 3.建设工程出现质量缺陷问题,如原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履行维修职责,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的,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以从“质量保证金”中支付,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方可向维修单位支付维修金。 4.工程达到缺陷期满,并确定该工程有关保修项目确实不存在质量缺陷,丙方在承包单位提出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上签署同意

意见,提交甲方一份。乙方必须接到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书面通知,才可将“质量保证金”拨付工程承包单位。 5.乙方未接到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或支付工程维修金书面通知,擅自返还或挪用“质量保证金”的,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 6.本协议未竟事宜,按_________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7.本协议一式3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附件: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开户通知书(回执)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质[XX]7号和建设厅、财政厅建管[XX]46号文件精神,_________建设的_________项目在你行设立“保证金”专户,“保证金”的使用必须经我站出具书面通知方可使用。应交存_________元“保证金”。 开户行:_________(盖章) 专户帐号:______________

装修合同质保期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装修合同质保期 篇一:房屋装修工程保修协议 房屋装修工程保修协议 甲方:xxxx 乙方:xx装潢公司 鉴于乙方承包装修之甲方某xx号房屋工程已于x年x 月x日交付使用,有关细项质量需进一步观察,目前有关工程细项已需维修养护,故甲、乙双方就工程的保修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2.乙方在保修期内工作范围为: 就装修工程所涉及全部项目(以年月日甲、乙双方签署的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工程预算明细表及年月日签署 的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列明为准)的损坏或质量问题进行更换或修复。如木门变形、裂缝,所有漆面脱落、起皮、鼓包,壁纸鼓包、脱落,房顶出现脱落,所有器具因

质量原因出现的损坏及其他质量问题。属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除外。 3.目前工程已存在的问题及乙方责任:(例如) 3.1花岗岩地面有5块有1/3空鼓,1块4cm缺角,1块1/3断裂,若在保修期内有空鼓的花岗岩出现断裂,乙方应予更换,材料费及更换费用由乙方负担,或由乙方返还断裂部分的材料费及相应各项取费。 3.2护墙板的板面目前变形较重,乙方应于x年x月份前进行更换或整修。 3.3木门现已变形,乙方应于x年x月份前进行整修。 3.4壁纸卷边,乙方应于x年x月份前进行整修。 3.5厨房洗菜盆下水管无反水弯,乙方应于x年x月份前新购反水弯并进行更换。 3.6前述各项问题的整修或更换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等均由乙方负担。 4.乙方工作方式 在甲方发现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并电话或传真通知乙方后7日(节假日包括在内)内,乙方须安排熟练的技术工人带料完成整修或更换工作,费用由乙方负担。 5.法律责任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无故拖延达14个工作日不予整修或更换的,甲方有权扣除工程尾款人民币xxx元;若甲方

买卖合同范文

买卖合同 需方(甲): 供货(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开、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配置、单位、数量、单价 二、质量标准: 1、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 2、自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后,开始计算质保期,质保期一年 三、交货: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买方取货)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四、验收:对于建材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买方异议期为卖方交货后5日内,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 五、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种方式支付价款。 签定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货到验收后甲方15日内支付合同价

款的95%,余下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异议全额付清; 六、违约责任: 1、卖方违约责任: (1)建材产品经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卖方延迟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500元的违约金;延迟交货15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部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2、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延迟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延迟300元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定金的无权要求返还。 七、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淮南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八、其他约定事项: 九、本合同未定事项,双方可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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