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创始人和投资人控股权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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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作业

企业创始人和投资人控股权之争

【相关资料】

案例1:雷士照明风波

近日,$士照明突然宣布创始人吴长7工辞去公司所有职务,与此同时赛富业洲创始合伙人阎篆接任董事长,这被外界认为是风险资本在和创始人争夺公司控制权中胜出。这不禁让人想起之前的国美电器创始人黄光裕被资本逼宫。为什么

公司创始人会突然失去公司控制权?外国投资人是如何一步步夺权成功的?企业引入风险投资是否真意味着引狼入室”?

背景:1998年,吴埒工出资45万元,杜刚、胡永宏各出资27.5万元,创立$ 士照明。2010年5月20日,雷士照明以每股2.1港元的发行价格顺利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募集资金近15.3亿港元。软银赛富成为$士照明第一大股东,股份比例为30.73%,超过吴长7工29.33%的持股份额。

创始人分家引入风险资本:2005年,吴长7工和公司两位创始人就公司经营发展理念出现分歧,吴长7工被迫让出董事长职位。随后,戏剧性的一幕上演,全体经销商倒戈”,要求吴长7工重掌企业。经过投票,其余两股东被迫各拿8000万元离开。吴长7工这次反败为胜,保住了自己对公司的控制权。当时$士照明拿不出1.6亿元现金,于是只好融资补足缺口。这时,找钱成了吴长7工最重要也最头疼的事情。吴长7工接受了毛区健丽以994万美元入股$士,占股30%。这样他就借助资本的力量,用股权作为交换解决了与创业股东之间的纠纷。$ 士为扩展业务和顺利上市,甚至不惜让出第一股东,引入投资者。此后赛富业洲成为第一股东。就这样资本和公司创始人进入了蜜月期,但是也埋下了几年后吴长7工被迫出局的隐患。2010年5月,作为内地唯一与国际资本结合的照明企业,$士照明在外国资本的扶持下成功在香港上市,吴长7工与资本的友好关系在这时达到顶点。上市之时,吴长7工对资本的好感仍然溢于言表,也不怕失去控制权,因为他自认为会给投资机构赚钱,投资机构在公司经营上离不开他,可以安枕无忧。

风云突变资方逼宫今年5月25日,$士照明突然宣布,吴长7工因个人原因已辞任董事长、公司执行董事兼公司首席执行官,并辞任公司董事会所有委员会职务。据吴长7工自己表示,当初辞职是受董事会逼迫,并非个人自由意志的体现。这样的话语背后呈现出来的是创业者的无奈以及与资本博弈的稚嫩。上市之后2年,吴长江突然被外资股东逼宫交出公司控制权,这让人有点为之惋惜。资本的

本性是追逐利益,资本方通过驱逐创始人来控制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出售企业,并以此获取更高的回报,只要这一切程序合法,便无可厚非。在此次事件中,创业者与投资人在董事会的力量对比是2:4。董事会一旦被投资人控制,就意味着企业的控制权落在了投资人手上。作为公司创始人也无可奈何,只能被迫接受辞职。在此之前,吴长7工对投资人试图夺权的想法有所察觉,曾经试图开始在二级

市场持续增持股份,以图重新夺回控股权。根据香港交易所披露的信息,吴长江通过两种杠杆的方式,用少量资金增持股票,但效果均不理想。$士引进资本,反映出民企在对资金的渴求

下,可能会忽略融资中所面临的风险,即可能使企业处于控制权旁落的风险。

吴长7工的反击:根据腾讯财经的调查,超过9成的网友支持吴长江,就像当初国美事件中网友一边倒支持公司创始人黄光裕。作为这家公司的创始人,他为

公司倾注了毕生心血,他很可能会再像2005年那样,凭借经销商的支持,反败为胜,再次夺回公司控制权。据媒体报道,7月13日起,$士照明员工将举行全国罢工、经销商将开始停止下订单、供应商将停止向$士照明供货。以上三方表示,如果吴长7工不回来重掌$士照明,员工、经销商和供应商将另创品牌,请吴长7工出山,供应商将全力支持,并将免费供货半年支持新品牌。有员工、经销商和供应商的强力支持和反制,外资投资方也不得不认真考虑是否让步。毕竟对于一个企业来说,生产经营顺利才是根本。吴长7工被逐出公司后,股价大跌也可以看出投资者对他的重视和信任,这些都是他重回公司的重要资本。退一步说,再造一个雷士也并非不可能。相反,善于资本运作的阎篆并不一定擅长管理运营实体企业,为了赢得利润,公司生产恢复正常,请吴长7工重回公司也不是不可能,否则就会继续造成公司动荡,甚至将公司毁掉。雷士纷争,究其根本是因为中国公司治理中情与法的混淆。按照中国传统观念,风险投资人是被请进公司的,应该对创始人忠诚;但是按照法治的观念,投资人应该对董事会负责,而不是直接对创始人负责。

结语:做实业出身的吴长7工被“V敏父”阎篆取而代之,再次提醒广大民营企业家,在企业公众化的过程中,应该学会自我保护。在引入战略投资者时,更应当慎重。

案例2:俏江南鼎晖反目

2011年8月26日,俏7工南餐饮集团(以下简称俏7工南)董事长张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引进投资方鼎晖是“俏7工南最大的失误,毫无意义”,“民营企业家交学费”。她还表示,鼎晖什么也没给俏7工南带来,却用很少的钱稀释了“那么大股份”。一时间,风险投资商和被投资企业的矛盾再次公开暴露在公众面前。9月2日,接近俏7工南人士郑啸(化名)告诉记者,鼎晖投资俏江南后,张兰和鼎晖之间的确颇多争吵,但这一争吵像“情侣之间吵架一样”。他认为双方的冲突本质在于--做实业的和做金融的思路不一样。但实际情况是怎样的呢?公开资料显示,2008年,俏7工南在多家PE的竞争中选择鼎晖创投,后者注入约两亿元人民币的资金,占有前者10.526%的股份。

鼎晖创投投资俏7工南时付出了“天价”,投资协议中,有一项对赌条款:因为非鼎晖方的原因,造成俏7工南无法在2012年底上市,或者俏7工南的实际控制人变更,鼎晖7工南有权退出“俏7工南”。退出的方式由俏7工南选--鼎晖将股权转让给张兰或张兰认同的第三方,或者“通过法定程序减少注册资本及以减少股东数”。这即是俗称的“回购”。据一位律所合伙人介绍,后者说白了就是,张兰要想鼎晖江南同意减少注册资本,就必须开出鼎晖7工南能接受的价格。所以当俏7工南上市受挫后,鼎晖要求张兰高价回购股份。

事实上,2011年,俏江南一直在冲刺A股但上市未果,可能得转战香港上市,两个市场的平均行业市盈率是有差距的,那么,俏7工南的估值是否会下降?如果是,鼎晖这单投资的盈利也可能大幅下降,甚至可能亏损;对于张兰来说,听鼎晖创投建议,向高管低价出让了部分股权,却还是不能在境内上市,她觉得她自己也亏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双方都有不满,矛盾浮出水面。

“俏7工南想活退鼎晖,就必须付出让对方满意的回报,这不是一笔小数目。’ 一位投资界人士介绍,“鼎晖投资俏7工南快3年了,要想让其退出,投资回报至少要在本金60咖上才能获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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