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财务总监管理制度

国企财务总监管理制度
国企财务总监管理制度

国企财务总监管理制度

总则

为适应威孚公司生产经营和资本经营的需要,规范财务管理,确保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决定设立威孚公司财务总监,特制定本制度。

财务总监是由威孚公司派往全资、控股子公司 企业 代表的统称,包括派驻子公司 企业 担任公司 厂 级财务领导职务和中层级财务领导职务的代表。财务总监受威孚公司委托对全资、控股子公司 企业 进行资产管理、财务监督和业务指导,对威孚公司投入资产的保值增值负主要责任,并协助所在企业经理 厂长 完成当年度经济效益指标。

财务总监的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政、税收、法规和制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及威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制订适合本企业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按管理权限经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根据具体情况适时作出修订和完善。对于违反财政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问题,及时进行制止纠正,保证企业各项财务活动在国家规定和企业制度范围内进行。

协助本企业总经理 厂长 对经济效益指标负责。根据经营目标,组织制定实施年、季、月财务、成本、资金预算方案,督促财务部门分解、下达、考核各项财务预算指标,督促财务部门及相关部门对预算差异及时分析和控制。

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基建技改的需要,组织对资金的预算、筹集、分配。协调、监督对采购、储备、生产、销售等各环节资金的合理使用,努力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负责企业价格管理工作,包括:对外产品定价,供货合同定价及相应经济合同的签审;对内核算价格的制订、修订及审定发布。

负责组织对企业的产权界定、财产清查、投出资产的盘点、清理、审核工作。参与企业对外投资、联营、参股等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定期组织企业内部各项资产的清查、盘点,确保企业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

负责组织、指导企业内部财务核算工作,不断完善内部财务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协调监督企业经济核算中各部门与财务部门的关系;协调解决财务成本核算中出现的问题及矛盾,确保会计核算工作的及时性、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

负责所在企业与威孚公司之间财务信息的联系与沟通。按月向威孚公司反馈财务信息资料,按期向威孚公司财务部门报告财务状况,对于所在企业重大财务事项,及时向威孚公司分管财务副总报告,并提出本人主观意见。

负责企业财务人员的考核、聘用和调配,培养、锻炼、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

财务总监的权利

有权主持、召开企业财务成本核算会议及与之相关的专业会议。

有权对企业内部各部门提出财务、成本、费用、资产、资金管理的计划目标及具体要求。

有权对各部门执行财务成本计划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控制和仲裁。

有权对相关部门和个人在组织财务成本管理工作中的实绩进行业绩考评和提

集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或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含所属子公司)对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即对能单独控制、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控制或能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股东大会、董事会、各子公司是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按照《公司章程》授予的权限进行投资决策。 第四条公司对外投资和股权处置应遵循的原则: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2、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加快公司整体持续较快协调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 3、有利于防范经营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出资人资本安全; 4、有利于依法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落实管理责

任。 第二章对外投资方向 第五条对外投资的方向 1、具备相当规模,适合整体经营,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有重大战略意义的投资。 2、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且对所属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投资。 3、市场前景较好,与主营业务关联度不大的社会通用性业务,鼓励引入外部增量资金,利用企业现有存量资产的投资。 4、利用社会资源,发挥企业优势,预期投资回报率高的收益性投资。 第三章对外投资权限与审批决策程序第六条集团作为对外投资主体。集团所属子公司原则上不得进行对外投资。依据《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制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其对外投资权限要按照经《公司章程》的规定权限执行。 第七条以集团为主体的投资项目和以所属子公司为主体的投项目不论规模大小,一律由集团董事会审议,并报来宾市国资委审批。 第八条追加投资项目要按照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程序由资产管理部同有关部门审查后,提交董事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含流程)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一、前言 1目的 规范公司应收账款管理,降低应收账款产生的风险。 2范围 适用于TU事业群客户。 3内容 3.1期内应收账款管理 3.2质保金管理 3.3逾期应收账款管理 3.4诉讼收款管理 3.5坏账管理 4定义 4.1期内应收账款:在约定的收回日期内的应收账款。 4.2质保金: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以维修建筑工程在保修 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 4.3质保金金额:一般情况下,质保金金额按实际出货量的5%进行计算;有特殊情况的,按照销售合同 实际操作。 4.4质保金期限:一般情况下,质保金在工程竣工后一年到期;有特殊情况的,按照销售合同实际操作。 4.5逾期应收账款:在约定的收回日期到期之后,仍然没有到账的应收帐款。 4.6催款函:一种催交款项的文书,是交款单位或个人在超过规定期限,未按时交付款项时使用 的通知书。 4.7客户通话记录簿:为了有效催收逾期应收账款,法务部门拟定的记录电话催收过程中相关信息(电 话催收日期,通话内容等)的记录簿。 二、期内应收账管理 1过程职责 本过程由销售部门与法务部门负责,包括过程策划、文件编制/修订及发布控制

1.1销售部门职责 本过程由销售部门与法务部门负责,包括过程策划、文件编制/修订及发布控制 1.1.1销售部门应及时将客户付款所需的所有材料送达客户。 1.1.2销售部门应对客户即将到期的应收账款进行付款提示。 1.1.3客户如表示无法按时还款的,销售部门应及时反馈给法务部门,并做进一步处理。 1.2法务部门职责 1.2.1法务部门应提醒销售部门对客户进行付款提示。 1.2.2法务部门应对还款习惯较差的重点客户进行应收账款到期前提示。 1.2.3法务部门应对销售部门反馈的无法按时还款的客户进行跟踪,并协助处理。 2工作流程和内容

国有企业对外投资法律问题

国有企业对外投资法律问题 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王登巍 一、国有企业的范围 语境不同范围不同,但在国资监管层面尤其资产处置和产权转让层面包括了:国有独资(法定性),国有全资(包括全民所有制),国有控股。法律管制不同。 二、国有企业对外投资行为管制的123 1、保值增值是底限:任期责任审计,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 2、程序和实体双重审查: 3、合法合规合理三个评价标准:公有性(国有和集体)与公共性(资本市场)。 (1)违背法律文件是违法甚至涉嫌犯罪,违背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是违规(2)业务主管部门(与国资监管的并行)报批报备的违反;目标公司的增资或股权收购价格确定(净资产而非PE法)(3)单方股东提供借款(某城中村改造项目);非对称增资的净资产确定(审计还是评估,某医药项目)。对合理性的违反可能也是涉嫌犯罪的线索(某光电公司增资项目),或者构成资本市场的实质性障碍(如党的纪律文件)。 三、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的路径和形式 1、股权投资 并购:收购股权,吸收合并,换股;评估,交易行为;尽调,涉税(先分红后交易)。 增资:溢价功能、利益封闭功能;评估,非交易;不涉税但尽调;等比例、非等比例。【某合资项目的增资、收购、关联交易路径的简化】 新设:非交易,无实物不评估。债权债务的屏蔽。【某仓储项目,合作开发变实物出资】【某两路一桥项目,新设项目公司实现轻资产】 股权出资的价值: 资本的再资本化(用股权出资是报表直接放大,不同于对股权增资的收益间接放大);

节约现金流实现重组和架构搭建【兄弟公司变母子公司,母子、兄弟公司之间再重组,以及非关联企业的任意关联化,某保税项目】;产权交易变非货币投资【从交易中心到工商局,平顶山某国有企业的资产保全】;可用于投资前的内部重组【某石化项目】;税收利益(一般是5年分摊,国有企业为了上市重组免税)。 2、债权投资:借款,委贷,名股实债【回购的问题:单方减资】。 3、其他投资:基金份额【LP】,金融产品。 四、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的程序管控 1、内部程序 公司法下一般程序:董事会,股东会。公司控制权的问题。 三重一大特殊程序:201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2、外部程序 国资监管程序:报批、报备(事前、事后)、核准。批准主体包括国资监管机构和人民政府。 行业监管程序:按权限。 其他一般性企业监管程序:发改委、商务、外汇…… 3、准外部程序 集团管控程序。委派董监高的履职管控【事先报告,事后报备】。 4、法律程序与国资监管程序的关系:【某一级开发项目的控制权之争】国有及国有控股均 应属于国资监管的范畴,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如国有资产处置程序、三重一大程序、经济责任审计、对外再投资的管控等。如国有独资和控股的未经批准董事长不得担任总经理,重要的国有控股重大事项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国有控股企业改为非国有控股公司的属于改制等。 国有控股企业中提出(委派人员)、推荐(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建议(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人选)的区别,董监高的五年(造成国资重大损失被免职的)及终身禁入(特别重大损失或贪腐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刑的)制度。 5、投资效力与违规投资的关系: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强行性效力性规范才导致无效,否则 民商事行为有效,但不影响追究国资监管责任甚至是刑事犯罪的责任,但投资行为本身是犯罪的除外。【某集团的房地产合作项目,代持股权、连环交易】 五、国有企业对外投资流程及风险管控 除了国家的一般性规定外,更多的是要遵循河南省的特别性规定: 作废:《河南省省属企业重大投资事项备案程序(试行)》豫国资文【2005】162号;2011年1月,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管企业投资管理工作的通知》。 1、《河南省省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财务总监岗位职责(20篇) - 制度大全

财务总监岗位职责(20篇) -制度大全 财务总监岗位职责(20篇)之相关制度和职责,财务总监(岗位职责)职位描述岗位职责:1、负责财务管理中心的整体管理工作;2、以品类、供应商、产品、供应链为管理对象,以平台运营为主导,严格推进和执行集团的管理流程、制度和标准,围绕品... 财务总监(岗位职责) 职位描述 岗位职责:1、负责财务管理中心的整体管理工作;2、以品类、供应商、产品、供应链为管理对象,以平台运营为主导,严格推进和执行集团的管理流程、制度和标准,围绕品类产品、供应商、供应链的KPI开展工作,为营销体系提供专业支持、服务和监督,提升品类销售与毛利,控制经营风险。 任职要求:1、5年以上财务管理经验;2、具备综合财务管理能力,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工商税务、内控与风险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预算与绩效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3、具有大型连锁企业或商业广场类企业工作背景;4、企业规模500人以上。 财务总监(岗位职责) 职位描述 薪资以面议为准。 岗位职责: 1.负责财务管理体系建设,包括财务核算体系、资金与预算管理体系、财务监督与分析体系、内部控制体系等,并对有效性进行监控; 2.负责财务管理制度的总体设计和质量控制,包括统一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等; 3.负责外部财务报告的质量控制及内部分析报告的体系的督导和质量控制; 4.财务信息化建设,督导不断完善,持续发挥其功能作用和提高使用价值; 5.负责公司总体纳税筹划的监督监控,持续降低税收成本,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少涉税风险; 6.负责督导与银行、税务等外部单位和部门关系维护和协调工作,解决重大往来事项; 7.负责本部门与其他部门工作关系的协调管理工作; 8.负责财务队伍的梯队建设和素质培养,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 9.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借阅和调用等管理工作的督导,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 10.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制定和分析,进行经济效益论证,提供合理化建议; 11.参与公司的经营分析会和其他专项会议,提出管理建议和意见;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任职要求: 1.统招本科以上学历,财会相关专业; 2.10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5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 3.必备专业知识:财务、税务、金融、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 4.必备技能技巧:熟练使用财务软件和EXECL表格; 5.具有优秀的财务统筹、财务分析、管理控制能力,以及团队领导、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财务总监(岗位职责) 职位描述 岗位职责: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保护对外投资的安全完整,最大限度利用公司资源,维护财经纪律,贯彻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及会计准则,促使公司加强投资管理和科学投资决策,特制定投资管理制度,请XX集团所属子/分公司遵照执行。 (二)内容: 投资的内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下列几个方面: 1.合理的职责分工 对于合法的投资业务,应在业务的授权、业务的执行、业务的会 计记录以及投资资产的保管等方面都有明确的分工,不得由一人同时负责上述任何两项工作。投资业务在公司高层管理机构核准后,可由高层负责人员授权签字批准由财务经理办理具体的股票或债券等的买卖业务,由会计部门负责进行会计记录和财务处理,并由专人保管股票或债券。 职责分工应达到: 投资计划的编制人不能同时掌握该计划的审批权。 负责证券购入与出售业务的职员不能届时担任会计的记录工作。证券的保管人必须同负责投资交易账务处理的职员在职责上分离。 参与投资交易活动的职员不能同时负责有价证券的盘点工作。 2.财务分析制度 公司设立有效的财务分析制度,帮助减少投资风险和选择最佳的投资对象和时机。财务分析工作应由熟悉整个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和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规

划,同时具备投资分析技能的人员担任。公司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聘请证券分析专家、市场分析专家或其他投资咨询公司来进行。财务分析制度应当规定: (1)分析正常生产经营和计划中扩大生产经营情况下所需的营运资本额,检查公司的资金存量。 (2)根据生产经营计划,编制和调整资本预算。 (3)了解分析本行业或其他行业中赢利较高公司的经营政策和财务状况。 (4)及时跟踪了解证券市场的相关政策和上市公司的资料。 (5)编制财务分析报告,定期向公司最高管理者或董事会送交。 3.投资审批制度 公司对外投资以前,应编制详细的投资计划。投资计划的编制应以财务分析的结果为依据,详细说明准备投资的对象及其投资理由;投资的性质和目的;影响投资收益的潜在因素分析;投资回收期分析等。 目前规定: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没有对外投资权。条件成熟后,方可进行适当的投资活动。 投资计划在正式执行前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批。公司应根据投资的性质和金额建立授权审批制度。如果投资行为属于少量的闲置资金进行临时性的短期投资,投资计划可由董事会授权的一位高级职员(一般是财务经理)来负责审批;如果投资金额较大或属长期投资性质, 审批一般由公司董事会进行。

公司应收款管理制度

公司应收款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本制度所涉及的应收款指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 1.2 应收帐款是企业因销售产品、商品或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及个人收取的款项。 1.3 为适应市场变化,加强资金周转和避免公司损失,必须加强对应收帐款的管理,严格控制应收帐款上升。 2 应收帐款的日常管理 2.1 公司应收帐款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销售部门和独立核算的子(分)公司作为应收帐款的归口部门,分别对各自负责的应收帐款进行日常管理。 2.1.1 财务部门在应收帐款中的管理职责是; a 分管应收帐款总帐核算与管理。 b 每月与归口部门进行对帐分析,对不正常上升作出详细报告。 c 督促归口部门按期与客户对帐,要求对帐准确可靠。 d 根据职能部门对帐反映的问题及时协助处理。 2.1.2 归口部门在应收帐款管理中的职责内容: a 组织货款回笼,提供市场变化信息,对客户经营状况和短期还款能力进行分析。 b 负责应收帐款的明细核算。 c 负责与客户对帐,并提供可靠的对帐依据,查明误差原因,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d 建立客户档案:包括客户名称及变更记录、应收帐款余额变化记录、主要使用产品种类、合同订立资料、对帐资料、发货及还款资料、客户前景分析、帐龄分析、其他。 e 在涉及债务重组中以非现金、实物资产抵债提出处理意见。 f 对坏帐单位提出书面可靠依据及主观意见,报经批准后处理。 g 建立坏帐损失备查簿,由专人负责,除经民事诉讼程序处理的坏帐损失外,对已冲销可能追回的坏帐,公司保留债权,落实人员催讨,对收回的部分冲转坏帐准备。

2.2 如果客户发生暂时性困难,公司无法收回到期应收帐款,且今后不可能再有经济业务,经公司领导同意,与客户协商进行债务重组,按以下原则处理: 2.2.1 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抵债资产必须要有销售渠道或者在集团内调剂使用,价格公允,取得对方增值税发票,归口部门办妥手续后处理。 2.2.2 以修改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必须具备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双方经办人签字,公司领导批准后进行帐务处理。 2.2.3 债务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抵偿债务的,必须是具备双方签订协议书及取得有价证券后,方可进行帐务处理。 债务重组损失额度或坏帐损失额度,单笔损失在一万元以上和损失比例超过10%,必须经公司财务副总或公司总经理批准。 2.3 应收帐款的核算管理 2.3.1 应收帐款按不同的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2.3.2 应收帐款的坏帐准备,采用备抵法,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1%计提。 2.3.3 公司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应查明详细原因,属经办人过失追究责任;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由归口部门提出可靠依据,书面报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作坏帐处理。 2.3.4 损失的确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 债务单位破产撤销或债务人死亡,依照法律清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 b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 c 债务人发生长期性财务困难,毫无转机,事实上无能力清偿债务的。 3 预付帐款管理 3.l 预付帐款核算公司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由财务部门按供应商单位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并定期督促经办部门人员及时清理。 3.2 预付帐款的管理视同应收帐款管理。 4 应收票据的管理 4.1 “应收票据”为核算公司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 商业承兑汇票是由收款人签发,经收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票据。银行承兑汇票是由收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并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票据。

国有企业投资管理试行办法

国有企业投资管理试行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国有企业投资行为,促进经济社会和企业发展,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县政府授权县国资办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企业及其全资、控股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投资包括以下事项: (一)股权投资,包括出资设立子企业、对子企业增资、股权收购、股权置换等; (二)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 (三)金融投资,包括证券投资、外汇投资、委托理财等; (四)其他投资。 第二章投资决策与管理的责任主体及职责 第四条国有企业是各类投资活动的主体。集团公司负责管理本集团投资活动,是本集团投资决策的直接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一)制订本集团投资管理制度和程序,并贯彻执行; (二)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和管理本集团具体投资活动;

(三)负责集团本级并指导管理所属企业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决策、风险控制、投资评价等; (四)向县国资办报送投资备案和需审核项目的报告; (五)对所属企业履行投资监管职责。 第五条国有企业投资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和地方(含省、市、县)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导向等有关政策法规的方向和要求; (二)符合县级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方向、企业发展规划和主业发展需要; (三)投资活动应规范执行企业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管理制度要求; (四)投资规模应与企业资产经营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及实际筹资能力相适应; (五)从严管理境外投资、金融投资、非主业投资和楼堂管所建设,审慎开展与非国有企业的合作投资。 (六)由新投资形成的全资、控股(含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层级,连同集团公司本级,原则上总数不超过三级; 第六条国有企业必须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制度主要包括或明确以下内容: (一)董事会投资决策管理规则、权限和决策程序; (二)明确投资管理日常工作机构及管理职责;

国企财务总监管理制度

国企财务总监管理制度 l 总则 1.1 为适应威孚公司生产经营和资本经营的需要,规范财务管理,确保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决定设立威孚公司财务总监,特制定本制度。 1.2 财务总监是由威孚公司派往全资、控股子公司(企业)代表的统称,包括派驻子公司(企业)担任公司(厂)级财务领导职务和中层级财务领导职务的代表。财务总监受威孚公司委托对全资、控股子公司(企业)进行资产管理、财务监督和业务指导,对威孚公司投入资产的保值增值负主要责任,并协助所在企业经理(厂长)完成当年度经济效益指标。 2 财务总监的职责 2.1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政、税收、法规和制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及威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制订适合本企业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按管理权限经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根据具体情况适时作出修订和完善。对于违反财政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问题,及时进行制止纠正,保证企业各项财务活动在国家规定和企业制度范围内进行。 2.2 协助本企业总经理(厂长)对经济效益指标负责。根据经营目标,组织制定实施年、季、月财务、成本、资金预算方案,督促财务部门分解、下达、考核各项财务预算指标,督促财务部门及相关部门对预算差异及时分析和控制。 2.3 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基建技改的需要,组织对资金的预算、筹集、分配。协调、监督对采购、储备、生产、销售等各环节资金的合理使用,努力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4 负责企业价格管理工作,包括:对外产品定价,供货合同定价及相应经济合同的签审;对内核算价格的制订、修订及审定发布。 2.5 负责组织对企业的产权界定、财产清查、投出资产的盘点、清理、审核工作。参与企业对外投资、联营、参股等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定期组织企业内部各项资产的清查、盘点,确保企业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 2.6 负责组织、指导企业内部财务核算工作,不断完善内部财务管理的各项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学习文件.doc

投资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安全,提高投资 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的投资原则、投资管理范围及组织机构、审批权限、投资运作程序、投资后评价等内容。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 一、对外投资指将公司的货币资金和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 存货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标权和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一)短期投资指购买股票、企业债券、金融债券或国库券以及特种国债 等。 (二)长期投资指出资与其它公司、经济组织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他经济实体。 二、对内投资指利用自有资金或融资进行基本设施建设、基础网络系统建 造、业务系统建造、网络更新改造等活动。包括工程项目投资和技改项目投资。 (一)工程项目投资指公司基本设施建设、基础网络系统建造、业务系统 建造等投资。附《工程项目投资分类目录》。 (二)技改项目投资指公司对现有生产性固定资产的技术改造、更新、新 增等投资。附《技改项目投资分类目录》。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的各级有权机构指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办公会。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被投资单位指公司单独或与其他投资实体共同出资 成立的单位。

第二章投资原则 第六条公司的投资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第七条公司的投资应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 中心,以集约化经营为手段。 第八条公司的投资必须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 第九条公司的投资必须注重风险,保证资金运行安全。 第三章投资管理范围及组织结构 第十条公司投资管理的范围包括:投资项目的受理和申报;投资项目论证、评估、审批;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和预算;投资项目的筹资;项目实施监控;项目 竣工验收和后评价。 第十一条公司作为投资主体,行使投资职能;各分公司无投资权,但有投 资建议权;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投资权,公司委派到被投资单位的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督促子公司建立相应的对内投资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投资决策机构,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应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投资决策的受权者。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拥有授权范围内的投资决策权;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董事长拥有授权范围内的投资决策权;根据董事会(董事长)的授权,总经理办 公会拥有授权范围内的投资决策权。 第十三条战略计划部是公司投资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的年度投资计划,组织对长期投资和工程项目投资的前期论证及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实施监督和对外投资的后评价,负责组织对外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 第十四条( 技术支持部) 是公司投资的技术支持部门,负责对投资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并根据需要开展投资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分析和对技改项目的后评价。 第十五条规划建设部是公司工程项目投资的具体实施部门,负责提出工程项目建议,在项目批准立项后,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最新版

医药企业应收帐款管理制度 一、应收账款控制的两个重要指标为:信用额度、信用期。其 中信用额度依据客户综合情况滚动制订(参见信用额度滚动制订实行办法),信用期统一规定:商业最高为三个月,直销医院最高为四个月。应收帐款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 二、分项管理制度: 1、客户开户管理: 1-1、对于新增客户,由销售代表填写“开户、授信申请表”并附上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医院为医疗机构 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经各级业 务经理审核后交会计部,会计部就所提供的证照予 以复审,合格后予以开户,相关信息录入档案。 1-2、新增客户原则上不授予信用额度,但业务部门认为该客户资信条件良好,可以赊销的,应在申请表上 填写信用额度,经合格的法人或自然人担保,销售 经理、销售副总裁、财务总监核决后方可授予信用 额度。 2、客户档案管理: 2-1、所有客户均应提供客户档案,包括:客户全称、简

称、公司地址、发货地址、电话、传真、开户行、 税号、帐号、法人。 2-2、客户更名时,须提供新旧公司同时盖公章的更名通知、新名称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 证、股东构成,并出具由新公司承担原公司债务的 申明。 2-3、客户更改其它档案时,必须提供书面通知。 2-4、客户的营业执照(或医疗机构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纳税登记证每年更新存档一次,时间要求与 客户的年协议同步。 2-5、有关客户的所有档案信息、客户函证、对帐调节表、其他档案,全部由应收账款会计及时录入微机,档 案文本整理完毕统一装订保管。 3、应收帐款信用额度管理: 3-1、公司信用额度依据客户发货、回款、外欠、地域情况等采用一定的计算公式,按季度滚动核定,年度 则对所有客户予以全面修订。 3-2、对追加信用额度的申请,由销售代表填写“开户、授信申请表”,并经各级经理、销售副总核准后交会 计部,会计部将结合该客户的历史资料和核定额度 予以对照,对超出核定信用额度的客户报财务总监 核准。

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最新版】

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管理,规范投资管理程序,有效控制投资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是公司投资活动的非常设决策机构。公司规划部是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也是公司投资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和长期投资。投资管理的方式通过投资项目管理方式进行。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经营单位投资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投资管理的任务、原则和内容 第五条投资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确保投资项目的投入产出效益,保证公司中长期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六条投资项目管理的总原则是规范、透明、归口集中管理,

并根据项目单位(实施投资项目的主体)的性质进行分类管理。其中: 对公司机关职能部门、公司直属企业、区域性派出机构以及新事业的投资项目(以下简称直属单位投资项目),实行集中管理; 对于控股、共同控制以及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的投资项目,通过合资公司董事会进行决策管理,同时通过调研、股东直接磋商、派出高管人员内部协商等方式,介入重大项目的立项阶段管理以加强事前管理。 对于上市公司的投资项目按《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管理。 第七条投资项目可分为对内投资和对外投资。对内投资项目是指不涉及项目单位以外的投资项目,其主要形式有新建、扩建和改建;对外投资项目是指将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投入到项目单位外的投资,包括组建合资经营(合作)企业,兼并重组、收购以及证券投资等。 第八条根据投资管理的需要,规划部对投资项目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进行全过程管理。

投资管理主要内容: 1、投资项目的立项管理(包括政府报批、项目核准(备案)报告的审批以及合资经营(合作)、兼并重组、收购等对外投资项目合同和章程的审批); 2、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管理; 3、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管理; 4、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管理; 5、投资项目的后评价管理。 第九条规划部负责受理和组织审议项目单位所有投资项目(包括信息、技术引进、研发等投资)。 第三章直属单位投资项目管理流程 第十条直属单位投资项目管理流程主要包括立项申请、立项审批、投资计划、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等阶段。具体工作流程见附件1。

广东省省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财务总监管理暂行办法

广东省省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财务总监管理暂行 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省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的安 全完整,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国有企业领导 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和《广东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重组 总体方案》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的省属大型企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经营公司)。 本办法所称财务总监是指省财政厅代表省政府派驻资产经营公司董事会履行财务监督职责的人员。 第三条省财政厅设财务总监办公室,负责拟订财务总监的管理规章、制度、办法和财务总监人员工作守则,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 门审定省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需要委派的财务总监,负责财务总监 的任免以及选拔、聘用、委派、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 第二章委派及任职资格 第四条财务总监委派采用委任和公开选拔两种方式。委任是指省财政厅从本厅在职国家工作人员中直接任命。公开选拔是指向社会 公开选拔择优聘用。 第五条财务总监的编制在省人事厅单列。原属行政事业编制的,在职期间其行政事业编制在原单位予以保留。 第六条财务总监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并自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廉洁自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财务、会计和宏观经济管理方面的知识,比较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现任财政、审计、税务部门正处级职务3年以上或副处级职务5年以上; 2.财政、审计、税务以外其他主管部门现任财务处长职务3年以上,并从事财务管理工作10年以上; 3.现任大型企业(集团)总会计师或者财务、审计部长(经理)3年以上; 4.从事财政、会计、审计、税务专业教学研究工作,具有副教授或副研究员以上职称。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岗位工作,上任年龄应在57周岁以下。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一)因贪污、贿赂、侵占挪用国有资产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等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 (二)担任企业财务负责人,并对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而破产清算负有个人责任,自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三)担任企业财务负责人,对企业违反国家财经纪律负有个人责任,被有关部门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未逾2年; (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担任财务总监的人员。 第三章岗位职权与责任 第八条财务总监依法进入企业的董事会,成为董事会成员,在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履行财务监督职责,督促企业依法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一般不得兼任所驻企业以外的任何实职。资产经营公司内审工作可由财务总监协管。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过程中的差错、舞弊和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对外 投资(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江南**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 第三条公司对外投资要按照对外投资业务的业务流程,对公司对外投资预算、对外投资计划、对外投资取得、对外投资保管、对外投资处置和对外投资帐务处 理、对外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实施控制。对于对外投资各环节中的不相容职 务分离、授权批准、对外投资的可行性研究、评估与决策、对外投资执行、对外投资处置以及监督检查等作为关键控制点,加以重点控制。 第四条对外投资中不相容需要分离的岗位至少包括: (一)对外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编制人员与评估人员分离; (二)对外投资业务的执行人员与决策人员分离; (三)投资业务操作人员与投资业务会计记录人员分离; (四)有价证券的保管人员与从事投资业务会计记录人员分离; (五)有价证券的保管人员、保管人员不能同时负责有价证券的盘点工作; (六)股利或利息的经办人员与从事投资业务会计记录人员分离;

(七)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人员与执行人员分离; (八)投资业务的全过程不由同一个部门或一人办理。 第五条岗位轮换 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相关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金融、投资、财会、法律等 方面的专业知识。 第六条业务归口办理 (一)公司各类对外投资(包括长期投资、短期投资,证券投资、股权投资等) 都归口总部财务部办理。 (二)未经授权,其他部门不得办理对外投资业务。 第七条授权审批 (一)授权方式 1.公司对董事会的授权由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对董事长、总经理的授权,由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决议; 3.总经理对其他人员的授权,年初以授权文件的方式明确,对投资审批,一 般只对财务总监给予授权; 4.对经办部门的授权,在部门职能描述中规定或临时授权。 (二)审批权限 1.投资审批

国有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

国有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竞争日趋激烈,商业信用的推行使企业应收账款明显增多,使其成为企业流动资产管理中一个日益重要的问题。当前,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状况与其发展要求不相适应,造成应收账款居高不下,也成为国有企业发展的沉重包袱和桎梏。许多国有企业由于不能及时收回在资产总额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的应收账款,严重影响了企业的资金周转,以至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而为此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筹措资金,不但增加了资金成本而且也使企业利润大幅下降,经营风险上升。因此,国有企业加强应收账款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管理,加快回收资金速度,减少流动资金在应收账款上的呆滞占用,从而提高流动资金的利用效率,是国有企业自身生存发展的要求。 一、国有企业应收账款难以收回的原因 在供大于求成为各行业的常态,多数产品处于买方市场的环境下,国有企业的应收账款越来越多。得不到有效控制的现状,从表面上看,是不良的市场环境和客户信用状况所致,然而其直接和根本的主要原因,却在于国有企业内部管理的缺陷,在于对应收账款责任不清,轻视和缺乏管理。 1、企业风险意识与现实观念的差距 国有企业缺乏开拓市场和占据市场的经验,在市场激烈竞争的形势下,为了扩大销售,盲目地采取赊销策略去挤占市场,只注重账面上的产值和利润,忽视了被客户拖欠占用的大量流动资金能否及时回收的问题。 2、应收账款的管理在时间上缺乏系统性 对应收账款的管理,从时间环节方面应该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的完整管理系统。即在向客户提供信用之前,要对客户进行信用调查,以减少应收账款的风险;在向客户提供信用以后,要进行事中的监督和控制,以确保应收账款的安全;在客户违反信用条件时,要采取措施,确保应收账款的回收。然而大多数国有企业只注重事后的收账管理,而对事前的管理和事中的监督与控制重视不够,即使已采用了一些信用措施和控制方法,但执行起来也都往往流于形式。 3、应收账款的占用数额较大 不少国有企业对客户采取大量“赊销、赊供”后,没有积极采取相应的收账措施,即不对逾期仍欠款的客户及时催收,也没计提坏账准备。加上近年社会商业信用度的缺失,不少客户不讲信用,企业资金短缺,经营困难就对应付账款能欠则欠,能拖则拖,以缓解自身企业的资金困难,更有甚者,恶意操作将应付款项转投它方谋取利益。致使国有企业流动资金

国有企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产管理,明确资产使用与管理的责权关系,规范资产管理程序,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8号-资产管理》和省国资委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资产管理,主要包括流动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长期投资管理以及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管理等。 第三条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以资产对外提供担保,或对限额以上的资产进行处置或对资产损失进行财务核销。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以及各全资子公司的资产管理行为。 第二章资产管理组织体系与职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为资产管理统一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资产管理职责: (一)拟订公司资产管理制度和配套的资金管理办法、应收票据管理办法、应收款项管理办法; (二)负责各类资产的价值管理,建立公司资产台账; (三)负责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指各种有价证

券)、应收票据的管理,参与各类应收款项管理与债权清理; (四)负责组织或协助公司办公室、XX部定期进行固定资产、存货的盘点与账实相符核对工作; (五)负责办理产权登记工作; (六)负责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资产处置与损失财务核销的审查; (八)其他与资产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六条公司办公室为固定资产实物归口管理单位,履行下列资产管理职责: (一)拟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建立公司本部固定资产的台账,指导、监督、检查分公司、子公司建立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实物台账; (三)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工作; (四)根据财务部的通知,负责组织本部门与各分公司、子公司等具体保管使用单位开展固定资产的账实相符核对工作; (五)负责本部门管理的固定资产的处置与损失财务核销的申报工作,对分公司、子公司的固定资产的处置与损失财务核销申请进行审查; (六)其他与固定资产相关的实物管理工作。 第七条XX部为存货实物管理单位,履行下列资产管理

苏州工业园区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苏州工业园区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送审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对苏州工业园区国有企业的资产监管和财务监督,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财务总监的行为,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苏州工业园区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设财务总监的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园区国控公司”)所属企业(指园区国控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和受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管理的企业)。 第二章财务总监任职资格 第三条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由园区国控公司行政人事部会同财务管理部进行资格审定。财务总监任职资格的必要条件包括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经历、学历要求、专业技术职称、健康状况及心理素质。具体为: (一)政治思想素质:遵守国家法律、规章和制度,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坚持原则,自觉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品行端正,忠于职守,廉洁自律。 (二)业务素质:熟悉经济、财会法规,严守财务规章制度,具有较全面的财会专业理论知识和管理经验、在相应企业担任过总会计师或财务主管人员,具有五年以上财务会计、审计或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良好工作业绩。 (三)学历要求:具有财务会计或相近专业本科(含)以上学

历。 (四)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中级(含)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职称。 (五)健康状况及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环境适应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三章财务总监岗位权责 第四条财务总监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财务会计管理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以及园区国控公司财务管理基本要求,负责建立健全所在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相关制度。 (1)负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预算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和结算制度、实物资产管理制度、收入管理制度和成本费用管理制度等。 (2)负责建立健全所在企业内部会计管理体系、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财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财产清查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会计分析制度和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等。 (二)组织所在企业的预算管理,组织年度总预算的制定和分解落实,实施预算全过程控制,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分析与考核。 (三)合理组织财务活动,正确计算和反映所在企业经营成果,对所在企业的财务决算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依法合理筹措、运用资金,保证经营需要,不断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及时、足额上缴企业国有资产收益。

xx酒店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xx酒店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Internal Correspondence 部门 Dpt.:管理部 号 No.:包xx酒店发〔2014〕21号 致 To:酒店各部门 发出 From:管理部 抄送 Cc:总经理 日期 Date :2014年10月23日 内容Subject: 关于下发《xx酒店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的通 知 为进一步规范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和健全客户的信用管理体制~加快收款的资金回笼~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对挂账单位的信用管理~避免呆、坏账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成立客户资信评定小组 客户资信评定小组成员由总经理、管理部经理、营运部经理、餐饮部经理、客房部经理、前厅经理、财务部经理、财务部财务主管组成~由总经理担任组长~小组职责: 1、每年第四季度对当年度所有协议挂账单位的资信情况进行重新评定~决定继续给予或拒绝客户信用~会议由总经理召集。 2.审核销售部门提出新增的协议挂账单位的资信。协议的签订由销售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须附该客户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审。 3、汇总协议挂账单位~报经各级分管人员及总经理批准后由销售部门签订协议。销售部应将已签订的协议原件送至财务部~由财务部发文通知各营业点。

4、判定对逾期超过三个月未收回的款项是否按照法律程序处理并提请批准。 5、财务部应建立客户档案~进行有效的信用评估和跟踪记录~从开发新客户到维护老客户~销售员及经办业务的各级管理人员都应全面了解客户的资信情况~选择信用良好的客户给予授信。 除每年第四季度对年度协议单位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外~该小组将根据业务需要不定期举行会议。 二、挂账单位信用等级的评估标准 客户信用等级的评估是为了加强信用控制~并为客户分析提供依据。信用等级的评估~以客户的公司规模和财务状况为核心~根据客户上一年度的消费能力和付款记录进行评定~同时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潜在的风险进行分析。信用等级为A、B、C三个等级~A级为无须提供保证金~即可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如政府、大型国企等,B级为需缴纳一定保证金或不缴纳保证金给予金额较小的授信额度~如信用好、消费能力高、有提升为A级潜质的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等,C级为不予授信。 ,一, 新协议单位的评估步骤: 1、销售部收集客户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了解客户的财务实力和财务状况~了解客户在其他酒店的实际付款记录~是否按期如数付款。 3、销售部门填制《客户信用申请表》,申请表中~须标注新、老客户,?营运部评估?财务部财务主管评估审核?财务部经理复核?财务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 4、销售部凭手续齐全的申请表方可与客户签订挂账协议。 5、申请表的原稿与挂账公司协议原件于协议签订的次日一起交财务存档。 ,二,老顾客年审的评估步骤: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范本一 一、我院国有资产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具体分工:财务科负责流动资产的管理,建立固定资产的总分类明细账;总务科管理各类办公家具,病床及后勤物资;设备科负责医疗器械;信息科管理电脑,打印机等;基建办负责新建工程立项报批、竣工验收、办理资产登记手续;办公室负责房屋建筑物及交通工具的管理;药剂科负责药品管理;材料科管理卫生材料。 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对应收和预付款项要加强管理,定期分析、及时清理;药品采用“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强周转、保证供应、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报实销”的管理办法;其它存货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大型医疗设备,要确定专人保管,制定操作规程,维修保管制度,实行专管专用,以提高使用效益,并定期报告设备状况及使用情况。 三、各科室需要购置国有资产必须提前向主管负责人提出申请,报经院长审批,由相关科室负责购置。要健全采购管理制度,做好资产验收工作,加强资产入库管理,根据审核无误的验收入库手续、批准计划、合同协议、发票等相关证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每月与归口管理部门核对账目,保证账账相符。 四、各科室对占有、控制和使用的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负责,资产管理部门要定期核对实物,要求账实相符,防止物资挤压、损坏、变质、被盗等情况的发生,积极指导协助有关人员管好、用好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质、增值。 五、科室之间不准自行对国有资产转移、私自动用和任意拆卸。科室不用或使用效率不高的国有资产应向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资产管理部门统一进行院内调剂使用,以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整体效益。 六、科室分科或负责人变动时,由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科室对国有资产进行分割和监交,并由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科对国有资产做分户账调整。 七、国有资产处置即国有资产无偿调拨、有偿转让、对外捐赠、置换、报废、报损等事宜。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院领导审批,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由资产管理部门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报财政局批准,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八、资产管理部门至少每年对国有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核对工作,发现余缺及时作出记录、查明原因,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按报批手续报院领导批准后进行账面调整,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九、归口管理部门和科室在计划、购置、保管、使用、维修、报废、报损、出租、转让、出售等环节都必须认真、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职责。医院定期对管理和使用国有资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表彰,同时对违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行为和现象,要严格追究责任,视情况轻重给予处罚,将国有资产管理作为其科室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范本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本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以下简称行政单位)和各类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具体包括: (一)行政事业单位的现金、银行存款、库存材料(存货)、暂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有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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