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规定

正式版

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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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液化石油气贮灌厂(站)建设,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钢瓶的灌装、运输、贮

存、使用及定期检验的基本安全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石油企(事)业单位及用户。

2 引用标准

GBJ 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11174-89 液化石油气

GB 8334-87 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

验与评定

GB 50183-93 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J 140-9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SY 5984-94 油(气)田容器、管道和装卸设施接地装置安全检查规定

SY 5858-93 石油企业工业动火安全规程

3 贮灌厂(站)的建设及使用

3.1新建、改建、扩建液化石油气贮灌厂(站)前,应办理建站申请,申请资料包括:

a.建站设计规划报告;

b.建站地址平面图;

c.液化石油气来源。

以上资料备齐经石油企业局级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当地城建、劳动、公安部门审批。

3.2贮灌厂(站)的设计应由省、部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专业设计单位承担,并严格按GBJ 16和GB 50183进行设计。

3.3液化石油气贮灌厂(站)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交付完整的竣工和设备资料,由局级建设部门组织设计、安全、公安、消防、环保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3.4液化石油气贮灌厂(站)投产前应建立的各项管理制度:

a.设备的操作规程;

b.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c.交接班制;

d.安全防火制;

e.巡回检查制;

f.设备运行记录;

g.设备的技术检验和维修制度;

h.安全管理制度。

3.5液化石油气贮灌厂(站)应配齐熟悉液化石油气灌装技术的管理人员和经过专业培训的操作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并保持相对稳定。

3.6贮罐区、灌装间应按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颁发的《油气田生产设施选用与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暂行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

3.7贮罐厂(站)压力容器投用前必须办理压力容器注册登记手续。

3.8贮灌上的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等安全附件应符合国家劳动部以劳锅字[1990]8号文发布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

3.9加强对各类阀门的日常检查和维修工作,保证阀门严密。

3.10残液必须密闭回收,严禁任意排放,罐区排水口处应设置水封井。

3.11液化石油气贮罐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喷淋降温或其他降温隔热设施,并加强定期检查和维修,随时保持完好的工作状态。

3.12液化石油气贮灌厂(站)的事故

紧急放空管线直接与火炬相连通,火炬应设置可靠的点火

设施。

3.13除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以下简称槽车)和专用运瓶车外,其他机动车辆一律不准进入贮

存灌装区。进入贮存灌装区的机动车,排气管出口必须装有消火装置,车速不得超过5km/h。

3.14设在地面上的贮罐、设备和管道应按SY 5984的规定,采取可靠的防雷、防静电接地措施,

其防雷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防感应雷接地电阻不大于30欧,防静电接地电阻小于100欧。

3.15操作和维修应采用防爆工具,动火作业按SY 5858规定。

3.16贮灌厂(站)内消防水源应可靠,能确保事故状态断电时具有一定压力的消防水量的充分

供应,消防系统应能随时投入正常使用,消防通道畅通无阻,总控制水阀应设置在罐区以外的

安全地区。

3.17贮灌厂(站)及瓶库消防器材配置应符合GBJ 140规定,各种消防用品和器材专人负责,每季检查一次。

3.18贮灌厂(站)内人员,应懂得液化石油气的特性和消防知识,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特性和

紧急事故状态的处置方法。

3.19贮灌厂(站)应设专职门卫,设立醒目的“严禁烟火”警示标志,站内工作人员应穿防静

电工作服,严禁携带火种和穿钉子鞋出入贮灌厂(站)。

4 液化石油气的灌装

4.1贮罐

贮罐在首次投入使用前,要求罐内含氧量小于3%。首次灌装液化石油气时,应先开启气相阀

门待两罐压力平衡后,缓慢进行灌装。

4.2钢瓶

4.2.1灌装前的检查

液化石油气钢瓶(以下简称钢瓶),灌装单位在灌装前必须设专人对钢瓶逐只进行检查,并

填好检查记录,当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进行灌装:

a.首次灌装的钢瓶,事先未经抽真空的;

b.未经省级劳动部门批准的生产厂家生产的钢瓶;

c.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及无法判定瓶内气体的;

d.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e.钢瓶内无剩余压力的;

f.超过检验期限的;

g.外观检查中发现有明显损伤或有怀

疑而需进一步进行检查的;

h.没有带橡胶圈的;

I.发现有火烧痕迹的。

4.2.2 灌装

4.2.2.1 YSP-10型和YSP-15型钢瓶灌装误差为0~ 0.5kg;YSP型钢瓶灌装误差为0~1.0kg。应实行严格的钢瓶复检制度,严禁过量灌装。

4.2.2.2称重衡器应保持准确,称重衡器的最大称量值,应为常用称量的1.5~3.0倍,称重衡器的

校验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每天灌装前要对称重衡器进行一次校准,称得衡器宜设有超装警报

和自动切断气源装置。

4.2.2.3严禁用槽车直接向钢瓶灌装。

4.2.2.4对灌装后的钢瓶应逐只检查,发现有泄漏或其他异常现象应妥善处理。

4.2.2.5灌装接头应保证可靠的严密性。

4.3槽车

4.3.1灌装检查

槽车的灌装单位必须有专人在灌装前对槽车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灌装:

a.槽车超过有效检验期的;

b.槽车的漆色、铭牌和标志不符合规定,或与所装介质不符,或脱落不易识别的;

c.灭火装置及安全附件不全、损坏、

失灵或不符合规定的;

d.未判明装过何种介质或罐内没有余压的;

e.罐体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使用或附件有泄漏的;

f.槽车无使用证,驾驶员或押运员无有效证件的;

g.槽车罐体号码与车辆号码不符的;

h.罐体与车辆之间的固定装置不牢靠或已损坏的。

4.3.2装卸作业

4.3.2.1槽车应停靠在指定位置,手闸制动,并熄灭发动机。

4.3.2.2作业现场严禁烟火,且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用品。

4.3.2.3作业前应接好接地线,管道和管接头连接必须牢靠。

4.3.2.4装卸作业时,操作人员和槽车押运员均不得离开现场,不得随意起动车辆。

4.3.2.5新槽车或检修后首次灌装的槽车,灌装前应做抽真空或进行氮气置换处理,严禁直接灌

装。处理后罐内真空度应不小于

0.0866MPa,或气体含氧量不大于3%。

4.3.2.6槽车的灌装量不应超过设计所允许的最大灌装量,严禁超装。灌装完毕,应复检重量或

液位,如有超装,应立即处理。

4.3.2.7槽车灌装应认真填写灌装记

录,其内容包括:槽车使用单位、车型、车号、灌装日期、

实际灌装量及灌装者、复检者和押运员的签名等。

4.3.2.8槽车到厂(站)后,应及时往贮罐卸液,固定式槽车不得兼作贮罐用。

4.3.2.9禁止采用蒸气直接注入槽车罐体升压,或直接加热槽车罐体卸液。

4.3.2.10槽车卸液后,罐内应留有0.05 MPa以上的剩余压力。

4.3.2.11凡有以下情况之一时,槽车应立即停止装卸作业,并作妥善处理:

a.雷击天气;

b.附近发生火灾;

c.检测出液化气体泄漏;

d.液压异常;

e.其他不安全因素。

5 液化石油气贮罐、槽车和钢瓶的定期检验

5.1贮罐的定期检验

液化石油气贮罐的定期检验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国家劳动部以劳锅字[1990]3

号文发布的《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的要求执行。

5.2槽车的定期检验

5.2.1槽车的定期检验分为年度检验和全面检验两种,年度检验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验每5年进行一次,但新槽车在投入使用后的第二年必须进行首次全面检

验;年度检验时如发现严重缺陷,应提前进行全面检验。

5.2.2槽车的年度检验由企业检验所进行,槽车的全面检验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检验单位承担。

5.3钢瓶的定期检验

5.3.1承担钢瓶定期检验的单位,应取得检验资格证书。从事钢瓶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取得气瓶

检验员资格证书。

5.3.2钢瓶使用未超过20年,每5年检验一次;超过20年的,每2年检验一次。

5.3.3新购钢瓶应进行抽检,经编号、建卡后方准投入使用。

5.3.4钢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及时进行检验。

5.3.5库存和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钢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5.3.6钢瓶定期检验,应符合GB 8334的要求,经检验合格的钢瓶,检验单位应出具《钢瓶检验

合格证》。

5.3.7经检验报废的钢瓶,检验单位要及时进行破坏性处理,并填写《钢瓶判废通知书》,通知

钢瓶使用单位,同时上报局级安全部门。

6 钢瓶的贮存与管理

6.1钢瓶库建筑应符合GBJ 16和GB 50183的规定。

6.2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库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6.3液化石油气钢瓶库总贮量不宜超过10m3。

6.4钢瓶库内地面应为不发生火花的地面,且能导除静电。

6.5钢瓶库必须装设可燃气体浓度泄漏报警器,所有电气设备一律采用防爆型,电器开关的熔断器应装在室外。

6.6钢瓶摆放时,实瓶单层,空瓶不得超过两层,实瓶摆放不宜超过6排,并留有不小于800mm

的通道。

6.7局厂两级安全部门要加强对钢瓶的运输、贮存和使用的安全管理,明确专人负责钢瓶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有关人员培训工作。

6.8所购钢瓶应是国家定点厂产品,购新钢瓶时应征得局级安全部门同意。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钢瓶的各项资料台帐,并负责安排定期检验。

6.9钢瓶贮存站和用户应遵守下列规定:

a.不得用火源试漏,如发现漏气,应及时通知供气单位(或直接送到供气单位)检查处理;

b.严禁私自修理角阀和调压阀;

c.严禁私自倒出瓶内液化石油气和处

耐波特吊索具安全检查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4872 耐波特吊索具安全检查规定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耐波特吊索具安全检查规定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目的 对起重吊索具、起重工具及吊耳定期检查,保证吊运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生产部门、车间对起重吊索具(包括吊钩、吊卡、卡环、吊杠、钢丝绳、尼龙吊带、链条等)和起重工具(包括手拉葫芦、千斤顶、卷扬机等)及吊耳(主要指各种工具箱、电焊机箱、砂罐、砂箱等设备设施的吊耳)定期检查。

3、职责 3.1、各部门、车间设备员、材料员、安全员负责抽查起重吊索具、起重工具及吊耳检验情况; 3.2、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本部门、车间人员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 3.3、管理部对未按照此规定的责任部门、车间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管理规定 4.1、起重吊索具在使用前、使用过程中的检查执行《钢丝绳、吊带、链条报废标准》中相应条款。 4.2、起重吊索具、起重工具及吊耳每月定期由管理部会同各车间主任共同检查。 4.3、车间负责人、班组长负责吊索具的日常点

液化石油气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液化石油气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一、液化气槽车运输管理 1、液化石油气的汽车运输应配固定的驾驶员和押运员,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经专业部门培 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熟悉下述安全技术知识: (1)应执行国家颁发的《液化石油气槽车安全管理规定》及市《关于化学危险物品安全运输的规定》。 (2)液化石油气的物理化学性质。 (3)槽车及盛装液化石油气容器的技术技能,装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防火灭火知识,以及发生事故的吃力办法。 (4)城市和公路运输安全知识。 (5)能熟练使用车上的灭火器材和紧急切断装置。 2、驾驶员在行驶时除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听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槽车应持有由市劳动局颁发的《槽车使用证》,并应安全设施齐全,印有色带和严禁烟火标志及具有良好静电导除装置(排气管上有火星熄灭装置)。 (2)按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和车速行驶。 (3)车上应有押运人员。 (4)不准拖挂其他车辆,不得携带其他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禁止其他人员搭乘。(5)车上严禁吸烟。 (6)通过涵洞、立交桥时,必须注意标高,并减速行驶。 (7)当罐内液化气温度达40°C时,应采取防止继续升温升压措施,把槽车开到阴凉处或喷水降温。 3、槽车的停放必须遵守下列要求: (1)槽车应停放在指定的专用停车场和车库内,重车只能停在停车场,不准停放在车库。(2)不准将槽车停放在机关、学校、厂矿、桥梁、仓库、车站、码头和人员稠密的公共场所及有明火地方。 (3)雷雨时,槽车运输不准装卸,不准停放在大树下。 (4)途中确需停放时,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得同时远离槽车,必须留有一人监护,车辆停靠应注意行人,不要靠近或停留,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5)停放位置应通风良好,十米以内不得有明火和建筑物,夏季应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 (6)途中发生故障检修时,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明火作业。 (7)途中停放超过六小时,应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8)重车不得随意停放过夜,若确需停放过夜,须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在公安部门指定地点存放,同时派人看管。 4、运输途中发生液化石油气泄漏时的处置措施: (1)关阀堵漏,切断气源。如阀门失灵,要采取倒罐、降压或用木塞、橡皮软圈紧固等措施,以防止继续泄漏。 (2)熄灭火源,防止爆炸。发现泄漏时不准启动车辆,迅速熄灭下风方向和周围的一切火源,设立警戒区,断绝交通,防止其他机动车辆及带火种人员盲目进入泄漏区。(3)立即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及本单位领导汇报,同时设置警戒线,采取防火灭火措施,并组织泄漏区人员向逆风方向疏散。 5、运输途中因液化气大量泄漏而起火时的处置措施:

液化气站灌装区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887 液化气站灌装区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制度范本 编号:YTO-FS-PD887 2 / 2 液化气站灌装区安全管理规定通用 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各种灌装设备,均应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操作。 2、加强对各种灌装设备的维修、保养,消灭“跑、冒、滴、漏”现象。 3、安装液化石油气浓报警器,随时监测液化石油气的浓度,一旦达到报警浓度,立即加强通风换气。 4、尽量选用操作方便、余气少的灌装接头,以及有自动切断装置的专用台秤。 5、严格执行重瓶复检制度,并发现超装必须及时妥善处理。 6、认真填写各种灌装设备运行记录,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吊索具安全管理规定

吊索具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吊索具的配置、标志、使用、检查、报废等安全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范围内的吊索具的安全管理过程。1.1 吊具是吊运物体的专用工具,它包括各种小型专用捆缚工卡具、吊环、吊耳、吊卡、吊钩、抬杠和抓斗、电磁吸盘等。1. 2 索具也称吊索。根据吊运物体的不同要求,有麻绳、尼龙绳、链条和钢丝绳吊2 职责2.1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吊索具的归口管理,负责吊索具采购供方的审批,对各部门吊索具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2.2 设备管理主管部门负责起重机械上配置的吊具的监督、检查、考核。2. 3 各设计开发部门负责在产品设计开发过程中设计产品吊运所必要的吊具、吊耳以及其他吊运结构。2. 4 工艺管理主管部门及各工艺管理部门负责根据产品生产工艺要求,设计产品吊运所需的专用吊具。2. 5 采购主管部门及各采购部门负责吊索具供方的调查、评价,负责吊索具的采购。2. 6 吊索具的使用部门负责吊索具的采购、制造、管理、使用、维护、检查、报废等过程的安全管理。3 管理内容和方法3.1 吊索具的安全管理要求3.1.1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组织

有关部门建立、实施吊索具的配备、使用、检查、维护、报废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吊索具的安全管理情况。3.1.2 使用吊索具的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吊索具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搞好吊索具的配置、管理、使用、维护、检查、报废等工作,确保吊索具的安全运行。3.1.3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购置、配备有关吊索具的技术标准,并在公司内有关部门中贯彻实施。3.2 吊索具的配置3.2.1 吊索具的采购3.2.1.1 订购吊索具必须到具有国家主管部门发给生产许可证的吊索具专业制造厂订购合格产品。3.2.1.2 各采购部门应按Q/SZ G55.36标准规定对提供吊索具的供方进行调查、评价,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参加对吊索具供方的调查、评价。3.2.1.3 各采购部门应按Q/SZ G55.10标准规定对吊索具的采购过程、采购合同、吊索具的进货验证等进行控制,确保采购的吊索具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3.2.1.4 订购的吊索具在交货时,吊索具的供方应提供吊索具的质量证明书,必要时应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等技术文件。3.2.1.5 采购的吊索具进厂后,应按相关标准等技术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采购主管部门采购的吊索具应由产品检验主管部门进行检验,其他部门采购的吊索具由本部门的安技员进行检验。3.2.1.6 对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大型吊具(如抓斗、电磁吸盘等),设备管理主管部门

液化石油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作业区管理制度 1、公司加气区、充装区、供气区、储罐区等生产作业区内严禁一切 烟火,不准携带火种进入。外单位人员随身携带火种(打火机、火柴)交给专人保管。 2、公司职工和外单位人员一律不准穿带钉子鞋进生产作业区。不准 在生产作业区打手机。 3 4 5 6 7 1 2、二类危险作业范围 生产作业区内除一类危险作业范围外的动火均属二类危险作业范围。 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 1、凡属一类危险作业,由作业单位拟定作业方案。 (1)作业的内容; (2)作业的具体部位,画草图说明;

(3)作业的安全措施,包括加盲板的位置,扫描置换的方式、放散措施、现场监护、浓度分析测定、消防人员和器材的配备等; (4)作业的现场指挥员; (5)作业的起止时间。 拟定方案以后,由技术负责人审查,本单位主管生产(或安全)的领导签字后报安全部门。安全部门审查后签发动火证,作业班组持动火证执行危险作业。 2 3 4 5 6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令、法规和标准。 1.建立公司安全、防火领导小组,设立义务消防组织和专门队伍,同时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组织。 2.液化石油气公司的工作人员,要经过有关部门培训教育,实行岗位定责,持证上岗。 3.公司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规范到位。

4.公司要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各项工作流程,实行科学,规范化管理。 5.要保证各种设备、设施和车辆配套、完好,同时要具备各项设备的工艺操作规程。 6.要建立健全各种运行记录,做到帐、册齐全。 7.要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有完整的图纸、档案。 必1. 2. 3. 4. 5. 6. 并随时排除故障。 7.消火栓三米范围内不准堆物,不准堵塞消防通道。 8.消火栓钥匙应保证完好,并放置于消火栓附近明显处,不准随意动 用。 9.地下消防栓必须有明显的地上标志。 10.冬季应做好消火栓的保温措施,以防冻坏。

气化站LNG杜瓦瓶充装作业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气化站LNG杜瓦瓶充装作业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气化站LNG杜瓦瓶充装作业操作规程 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加气(充装)前准备工作,经充装前检查合格并填写 LNG加气站气瓶充装前、后检查记录。 2.充装操作前准备 2.1 当加气枪所属管道的温度高于设定温度值时,加气 机的“加气”按钮指示灯熄灭,则加气前必须进行枪预 冷。 2.2当加气枪须预冷时,先吹扫加气枪和加气枪座,并 对接。 2.3检查管路中的阀门状态。 2.4按下控制盘上“预冷”按钮,首先对LNG潜液泵 进行预冷,待泵池温度达到设定温度后,LNG潜液泵预冷

完毕,自控系统开始进行加气枪预冷;当加气枪预冷条件满足后,泵停止,同时点亮加气机“加气”指示灯,系统返回待机模式。 2.5加气(充装)操作前条件准备完成。 3.加气(充装)操作 3.1装载LNG气瓶的车到站后引导车辆按指定位置停好。 3.2检查车辆是否停稳、熄火,司乘人员是否已离车等候。 3.3卸下LNG气瓶,按规定位置安放,对每只气瓶进行充装前的检查与称重,并填写好气瓶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表和充装记录表。 3.4将气瓶的进液口、气体排放口分别与对应接口进行接连。 3.5接好静电接地线,分别对接头的加气接口、回气接

液化石油气充装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液化石油气充装使用安全管理 规定(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液化石油气充装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新版) 一、基本要求 1、液化石油气(以下简称液化气),使用广泛,具有闪点低,点燃能量小,爆炸极限范围宽等危险特点。 2、本规定适用于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的安全管理。 二、职责与分工 1、液化石油气充装、使用的综合安全监管履行以下职责。 a、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制定、修订液化石油气充装、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b、液化石油气的充装对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2、生产管理负责液化石油气的充装等作业活动的生产运行管理。 3、设备管理负责液化石油气充装设备、压力表的更新、维修等

专业管理工作。 4、液化石油气充装、使用规程及安全管理规定在本单位实施,教育、组织职工按章操作,按时巡检,及时发现识别各类危险因素,做好自身安全防护,正确安全处置各类隐患和险情,组织学习和掌握事故应急处理程序,搞好定期的反事故演练,提高操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三、管理内容和要求 1、从事液化气充装和发放、维修液化气瓶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单位的专项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熟悉、掌握液化气的安全性质和防火灭火知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制度。 工作岗位和工作期间,工作人员不得穿化纤服装、钉子鞋和使用能撞击产生火花的工具操作,严禁使用非防爆通讯工具。 2、充装液化气的厂房和液化气瓶仓库,应满足《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17267-1998),《液化气体气瓶充装规定》(GB14193-1993)的要求。 3、液化气站的所有电器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车间和液化气

起重吊索具安全使用规定示范文本

起重吊索具安全使用规定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起重吊索具安全使用规定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目的 规范起重吊索具的使用管理,防止发生起重事故。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使用起重吊索具的各相关部门、车间(含 外包队)。 3 内容 3.1 起重吊索具包括:吊钩、吊卡、卡环、吊杠、钢丝 绳吊索、尼龙吊带、纤维绳、麻绳、链条。 3.2 吊钩 3.2.1 吊钩在使用前,应检查吊钩上标注的额定起重量 不得小于实际起重量。 3.2.2 吊钩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吊钩的表面情

况,保持光滑、无裂纹、无刻痕、无锈蚀、转动灵活。 3.2.3 使用时要将吊索挂至吊钩底部。 3.2.4 不得使用铸造吊钩。 3.2.5 应特别注意检查吊钩危险断面的磨损、裂纹等损伤情况。 3.2.6 吊钩的报废标准: a) 裂纹 b) 危险断面的磨损量达到原尺寸的10% c) 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d) 钩身扭转变形超过10% e) 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 f) 板钩心轴(销子)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报废销子。 3.3 吊卡 3.3.1 使用前应检查吊卡是否有裂纹、扭曲、变形等,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员工守则 1、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全国职工守则》,热爱祖国,热爱本单位,热爱本职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努力学习技术,刻苦钻研业务,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4、维护安定团结、服从领导,积极完成领导分配的各项任务,有不同意见,应按层、按级反映,共同协商解决。 5、树立当家、管家、爱家的思想,以主人翁的精神,努力生产,厉行节约,共同为完成目标作贡献。 6、坚持文明生产,保持站内整洁,搞好爱国卫生,创建文明单位。 7、遵守劳动纪律,执行站内各项规章制度。 8、搞好优质文明服务。

站长职责 1、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本站的全面工作,掌握全站的生产、经营、人员、设备、安全等各方面情况。 2、明确各部位的岗位职责,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计划同布臵、同检查、同总结。 3、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勤检查督促,组织开展培训和教育活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气站的安全。 4、负责制订全站的发展规划以及本站内部管理制度,批准后积极组织实施。 5、努力扩大经营,讲究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使本站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能同步提高。 6、加强员工思想政治工作,调动全站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总帐会计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严格财经纪律,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负责处理会计事项,财务监督和业务指导。 2、负责复核、汇总各种记帐凭证,正确及时、准确地上报各种财务报表,每月做好财务分析。 3、建立健全各类会计帐簿,负责记好帐和有关财务分析。搞好会计核算,资金财产变化,按规定提取各种资金、折旧、留成、报废、利息等,如实反映经营成果,为领导提供可靠资料。 4、经常核对各项明细帐目,及时收回应收款,按期申报税款等,做好记帐、算帐、对帐、清帐的工作,做到帐、资金、实物一致。 5、物资商品发生超额损益,固定资产、低劣品的报废,要认真地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领导批准进行帐务处理。 6、对帐册、报表、凭证等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或擅自销毁。

气化站LNG杜瓦瓶充装作业操作规程

气化站LNG杜瓦瓶充装作业操作规程 1.加气(充装)前准备工作,经充装前检查合格并填写LNG加气站气瓶充装前、后检查记录。 2.充装操作前准备 2.1当加气枪所属管道的温度高于设定温度值时,加气机的“加气”按钮指示灯熄灭,则加气前必须进行枪预冷。 2.2当加气枪须预冷时,先吹扫加气枪和加气枪座,并对接。 2.3检查管路中的阀门状态。 2.4按下控制盘上“预冷”按钮,首先对LNG潜液泵进行预冷,待泵池温度达到设定温度后,LNG潜液泵预冷完毕,自控系统开始进行加气枪预冷;当加气枪预冷条件满足后,泵停止,同时点亮加气机“加气”指示灯,系统返回待机模式。 2.5加气(充装)操作前条件准备完成。 3.加气(充装)操作 3.1装载LNG气瓶的车到站后引导车辆按指定位置停好。 3.2检查车辆是否停稳、熄火,司乘人员是否已离车等候。 3.3卸下LNG气瓶,按规定位置安放,对每只气瓶进行充装前的检查与称重,并填写好气瓶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表和充装记录表。 3.4将气瓶的进液口、气体排放口分别与对应接口进行接连。 3.5接好静电接地线,分别对接头的加气接口、回气接口和加气枪、回气枪进行吹扫。

3.6接好加气枪和回气枪后,打开气瓶的进液阀、气相排放阀对气瓶压力进行排放,直至充装完毕后才能关闭进液阀、气相排放阀。 3.7将系统设定为定量加气模式,按下加气机面板上的“加气”按钮,系统提示输入加气重量,输入预定加气量并按确认,系统进入加气(充装)状态;当达到预设重量时系统自动停止加气,返回待机模式。 3.8记录充装后车载瓶的充装重量、压力,待气瓶与连接软管化霜后关闭气瓶进液阀与气相排放阀。 3.9收回静电接地线、加气枪、回气枪,完成本次加气(充装)作业。

起重机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Y-AQ-00096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起重机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of crane rigging

起重机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目的 加强起重吊具的安全管理,保证吊具处于安全状态。 2适用范围 公司内各部门起重吊具(钢丝绳、吊带、磁吸)的安全使用和检查。3起重吊具管理制度 3.1起重吊具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需求,至安全科负责统筹管理,资材科向有资质的生产或供应商进行采购,所有采购的吊具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明书。 3.2吊具发放前,必须建立吊具档案,由安全科统一编号、登记入册后由使用部门领取。 3.3生产车间设置若干吊具架,吊具不用时应整齐悬挂在吊具架上。 3.4员工在使用吊具前应进行检查,发现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安全科处理。

3.5安全科定期组织吊具的安全专项检查,发现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报废。 3.6生产科负责吊具的报废,报废标准参照《吊具报废标准》,不得以任任何理由复用。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液化气罐的安全管理规定

液化气瓶使用的安全规定 液化石油气以其清洁卫生和方便的特点而被广泛使用,但由于液化石油气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的性质,加上瓶体本身承受较高压力,使用不当,容易发生安全检查事故。为保证我处餐厅用气安全,使用液化气瓶严格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 、应使用有制造许可证企业的合格产品,不使用超期未检的气瓶。 2、民用气瓶,自制造之日起,前三次检验周期为4年,第四次为三年。使用期超过15年的气瓶,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依法予以销毁。 3、使用者必须到已办理充装注册的单位或经销注册的单位购气。装有液化石油气的气瓶,运输距离不得超过50公里。 4 、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必须按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气瓶,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禁止使用。 5、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 6、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最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风险世界网] 7、夏季应防止曝晒。 8、严禁敲打、碰撞气瓶。 9、严禁在气瓶上电焊引弧。 10、严禁用温度高于40℃的热源给气瓶加热。 11、液化石油气用户及经销者,严禁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次气瓶倒装,或直接由罐车对气瓶进行充装,严禁自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12、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气瓶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13、严禁擅自更改气瓶的铅印和颜色标记。

鞍山市公共场所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鞍山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19981209 【实施日期】 19981209 《鞍山市公共场所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管理办法》业经一 九九八年十二月七日市政府第十二届三十五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章名】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公共场所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管理工作,保证钢瓶安全使用,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稳定,根据国务院《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辽宁省民用液化石油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在餐饮、娱乐等公共场所及企事业单位使用民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以下简称公共场所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第三条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运输和使用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和本办法的要求。 第四条市公用事业行政管理部门是液化石油气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劳动部门负责公共场所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安全监察;公安、交通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公共场所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管理工作。 【章名】第二章充装管理 第五条充装单位必须持有省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充装注册登记证》和省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燃气企业资质证书》。 第六条充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公用事业、劳动部门组织培训,持证上岗。 第七条充装单位必须向其用户提供《充装液化石油气登记卡》,钢瓶充装后应粘贴准用证,实行一瓶一卡、一瓶一证制,卡证相符。登记卡和准用证由市公用事业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分别发放。 充装单位凭登记卡供气。每次充装后,充装单位应如实填写登记卡与

液化气站储罐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液化气站储罐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正式版

液化气站储罐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正 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认真严格地检查贮罐和管道运行状况,定期记录液位、压力和温度参数,及时处理设备“跑、冒、滴、漏”和其他异常情况(压力、温度每天必须检查2次); 2、严格控制贮罐的进液数量,并做好进液、出液记录。 3、建立和保管好设备档案,搞好日常运行记录,定期检验每次维修记录。 4、逐步完善各项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和规程。 5、贮罐运行装卸时不得少于二人操作,严防事故发生。

6、坚决杜绝同时向两台或两台以上的贮罐进液、出液。 7、每小时至少对罐区巡视一次,重要检查核对液面高度,压力表指示值。安全阀铅封是否完好,设备管道有无“跑、冒、滴、漏”等,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8、液面、压力表失灵,安全阀损坏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妥善处理,在此期间不得进液或出液。 9、罐区的液相管、气相管、排污管、水管,应按规定涂成不同颜色予以区别,各种阀门统一编号、挂牌。 10、每天下班时,必须将生产用的电源切断。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

-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吊具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吊具索具的正确选用和维护是起重安全作业的关键,为避免因吊索具的使用不当造成吊物坠落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起重用的吊具索具(包括:钢丝绳、吊带、C型吊钩、横梁吊钩、)等的采购和储存、使用、报废等安全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XXXXX有限公司 3.相关标准 《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T 5972-2009) 4.职责 5.1 安全保障部对吊索具的采购质量负责。 5.2 生产部及各使用部门对使用的吊索具的使用、维护、管理负责。 5.3 安全保障部对吊索具的安全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5.程序 5.1 采购和储存 5.1.1采购的吊索具必须由有资质的厂家生产,具有合格证的产品。 5.1.2钢丝绳应谨慎小心地卸货,卷盘或绳卷既不允许坠落,也不允许金属吊钩或叉车的货叉插入钢丝绳。 5.1.3钢丝绳应储存在凉爽、干燥的仓库内,且不应与地面接触。钢丝绳不应储存在易受化学烟雾、蒸汽或其他腐蚀剂侵蚀的场所。 5.2 使用 5.2.1 操作人员在选用吊索具前必须确认吊物的重量不超过吊索具的许用起吊能力,并对吊索具的安全性进行自检,严禁使用起吊能力不明或已达报废标准的吊索具。 5.2.2吊带使用时不允许超载,吊运时远离火源,防止曝晒,棱角起吊物体应垫好。 5.2.6操作人员使用完吊索具后,应将其放于车间指定存放处,以便其它人员使用。 5.3 吊索具的报废标准 5.3.1 钢丝绳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及时报废: (1)达到或超过GB/T5972-2009规定的可见断丝数; (2)在一个捻距内发现两面三刀处或多处的谷部断丝时;

液化气罐车安全管理制度(2021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液化气罐车安全管理制度(2021 版)

液化气罐车安全管理制度(2021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安全操作与使用的要求 (一)对人员的要求 1、凡从事液化气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经省级有关部门进行专业培训,熟知其所运介质的理化性质和安全防护措施,了解装卸的有关要求,具备排除故障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并经考核合格取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交通、消防和行业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的《液化气体罐车安全管理规定》; 3、严格按照液化气罐车日常检查的点项,对罐体的安全附件(安全阀、紧急切断阀、球阀、管接头、人孔、压力表、温度表、液位计、灭火器、导静电接地装置等)进行检查。检查的目的主要是看这些附件的性能是否可靠,有无泄漏或损伤等异常情况,以便采取防范措施; 4、在工作期间,必须按规定穿戴单位配发的防静电工作衣、工作裤和工作鞋;

LNG加气站气化器操作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282 LNG加气站气化器操作规程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规程范本 编号:YTO-FS-PD282 2 / 2 LNG 加气站气化器操作规程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目的:为了使气化的流程正常运行,从而使整个工艺流程安全正常的运行,保证供气站的安全生产,特制定该操作规程。 (二)适用范围:本LNG 加注设施区域内的基础设施、场所、设备、人员 (三)操作规程 (1)首先将系统中供液、排气阀关闭,然后缓慢打开供液阀,管道外部出现霜雾时,缓慢开启排气阀,直至设备达到额定气化量后,稳定阀门开度。 (2)设备出气温度过低,造成气管结霜,表明进液量过大,必须立即关小出液阀,防止过液,并应及时清除管外结霜,增加通风设备或采取其它响应措施,防止低温气体对设备出口管路产生冷脆而爆破。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吊索具使用安全规定

为了加强吊索具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结合生产实际,公司制定了《吊索具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附:《吊索具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附件 吊索具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钢丝绳、吊带和链索的使用、检验和报废,特制定本规定。 2一般要求 2.1证书 2.1.1出厂合格证。 2.1.2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2.1.3产品使用说明书。 2.1.4 涉海单位使用的吊索具,应有经海洋石油作业安全主管部门认可的发证检验机构颁发的产品认可证书。 2.2检查周期 2.2.1日常检查:使用前后,应对钢丝绳类及金属附件进行目视检查。 2.2.2定期检查:应指定专职技术人员每个月对钢丝绳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使用频繁的应根据使用频繁程度,缩短检查周期,检查结果应作记录。 2.3管理记录 2.3.1 出厂合格证书和检验合格证书。 2.3.2 使用记录,包括登记、分类编号和内容(使用次数、使用情况等)。 2.3.3 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3钢丝绳类 3.1使用与维护保养

3.1.1吊车、绞车等钢丝绳的使用与维护保养 a) 使用前应进行日常检查,对不符合规范和标准的钢丝绳应及时更换; b) 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选择、更换、安装钢丝绳; c) 更换钢丝绳时,从卷轴到滚筒应防止钢丝绳扭结、弯折或沾上杂物。切断钢丝绳时应对其两端端口进行处理,以防钢丝绳松股; d) 钢丝绳在滚筒上应排列整齐。滚筒的死绳头应固定牢固,活绳头应留有一定长度,钢丝绳按要求卡好绳卡; e) 更换或安装的钢丝绳在使用前应保证起重机械的其它所有部件运转正常。钢丝绳在滚筒上稳定就位后,应使用额定载荷的10%以上负荷对机械进行若干次运转操作; f) 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因滑轮偏角过大而造成钢丝绳损坏。严禁超负荷使用,禁止用钢丝绳头穿细钢丝绳的方法接长后吊运物件; g) 根据钢丝绳的种类、用途和工作环境,进行适时地保养,涂刷润滑油或润滑脂,涂刷的油、脂应与钢丝绳厂家出具的技术资料相适应; h) 应指定专人管理,并对其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3.1.2滚筒大绳的使用与维护保养 a) 滚筒大绳由绳芯、绳股和钢丝三部分组成。选择滚筒大绳应考虑满足各类作业的需要,同时应与天车、游车滑轮槽及绞车滚筒槽相匹配。新绳直径应略大于所需滚筒大绳的名义直径,但不能超过其允许数值; b) 投入使用前应按厂家提供的资料和使用说明书进行检查,核对钢丝绳是否同资料提供的数具相符,是否同天车、游动滑车的滑轮槽和绞车滚筒槽相符合,钢丝绳的外表是否完好。并保存好滚筒大绳的证书资料; c) 影响滚筒大绳使用寿命的因素很多,工作人员应定期并合理地维护保养天车、游动滑车、绞车和挡绳器等部件,按技术要求定期进行倒换切割滚筒大绳; d) 倒换和切割大绳的科学依据就是按大绳使用记录仪上的数据来确定,当记录仪上的吨-英里达到预定值时则要倒大绳一次,当记录仪上的累计吨-英里达到预定数值时要切割大绳一次。但若目测发现大绳有明显的断丝或磨损,则应立即将受损这段大绳倒换或切割掉,并应做好每根大绳的所有倒换记录;

液化气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玉溪市解化中民清洁能源有 限公司 液化气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016—01-06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 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 根据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理论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全站人员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范围和内容 1、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做好记录; 2、下列人员应当接受由公安消防机构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业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

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本站、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分工和操作。 4、液化气站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5、液化气站每年可根据本地区的消防安全活动例如全国“119”消防宣传日、消防宣传周等,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地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防火巡查制度 一、每日防火巡查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当日班(组)长和当班员工实施。 二、当日班(组)长和当班员工按既定路线、时间、频次和内容进行巡查。 1、巡查路线:充装间→烃泵房→装卸台→管道→储备区 2、巡查时间、频次: 间隔二小时 3、巡查内容:阀门→压力表→管路接头 三、巡查工作应认真开展,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发现的火情,同时认真填写《每日防火巡查登记表》。班(组)长、当班员工负责签字上报消防安全责任人存档备查。 四、巡查时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填写《隐患整改情况登记表》,

某液化气站动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某液化气站动火安全管理 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4278某液化气站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Fire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of a liquefied gas station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液化气站内严禁烟火。 2、上岗人员不准随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等物品。 3、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公司,获得批准后,采取可靠安全的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4、用锅炉取暖,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安装,要有专人负责检查管理。 5、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变更用火位置和扩大用火范围。 6、液化气站应从严控制危险区域内使用明火,电加温器,电钻,砂轮,风镐,钢锯等非防爆电器,以及进行其他可能产生火花的用火作业。 7、液化气站根据用火场所、部位的危险程度,分为一级用火、二级用火、三级用火。在气罐罐体、加气机、气管道等储输气设备上的直接用火,为一级用火。在桶装附气库房、

装卸气作业区、加气区、阀组井、管沟等危险场所实施用火作业,为二级用火。在储气区、作业区和加气站站区内除一级,二级用火范围以外的用火,为三级用火。 8、液化气站用火作业前,应当根据作业内容确定用火级别,向有关部门提出用火申请,说明用火理由、种类、地点、时间、项目、工作量、施工人员以及防火防护安全措施。 9、用火作业应当批报,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液化气站内用火。 10、液化气站用火作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 用火作业期间,站领导必须亲自组织,并指定现场用火安全监督员,属于一、二级用火的,请求有关专家赴现场指导用火作业; 11、各类作业人员应当严守岗位,各司其职,严格按照用火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实施和监督用火作业,及时掌握用火安全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12、收发、测量和加注液化气期间,禁止用火; 13、在输气管道、气罐等设备上用火时,必须预先切断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液化气站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液化石油气站安全,特制订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一)设立站值班人员,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值班员应游动检查观察库区动态,清除库区杂草,打扫清洁卫生,如发现险情,应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同时应尽力采取安全处置措施。 (二)罐区周围不准有明火。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罐区。工作人员在罐内工作,严禁吸烟。罐区内动电、动火、焊接作业,应经公安、消防等部门同意,并确保液化气浓度在安全范围内后,方可动工。 (三)罐区内应配足消防设施,罐区管理人员负责并定期进行检查、更换、严禁使用过期失效灭火药剂。 (四)单位派汽车提运装卸气瓶,只能是提运工作人员和司机二人进入站区,并应遵守本规定,听从车间负责人员的指挥。 (五)建立严格的气瓶进货与发放制度,严格进行登记检查,做到数字准确,账物相符。 (六)气瓶库内防止日光直接照射、温度过高和长期淋雨现象。搬运装卸气瓶,应防止坠落或撞击。 (七)气瓶库内存放气瓶,地上应铺绝缘垫板或不发火地面,重瓶堆放不准超过两层,空瓶应堆稳固。 (八)应经常检查库内有无泄漏现象,发现气瓶漏气,应隔离存放,及时安排检修。 (九)按规定定期对钢瓶进行检验,不合格者,严禁再使用。 液化气站规章制度 一、总则 1.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 2. 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督机制,采用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

LNG加气站操作流程标准

加气站操作流程标准 一、、岗位职责(含生产和安全职责) (1)站长岗位职责 1、站长对全站的生产运行、优质服务、行政管理负责,领导全站职工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有关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工作。 2、认真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的正常工作秩序,经常实施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根据上级要求及年度计划,制定本站经营目标,并及时落实到生产中去,完成各项年度指标。 4、做好全站人员的思想工作;培养管理人员,提出班长及生管理人员名单。 5、随时检查监督各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及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协助相关部门不断完善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6、定期组织人员对设备、管线阀门、仪器仪表、消防重点部位及消防器材、报警装置进行检查、维护、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7、组织安排全站职工业务技术和LNG 站事故应急抢险预案学习、企业文化和职工道德教育,使其具备正确处理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8、做好班组人员调配、班组间工作安排和衔接;对值班经理和班组工作定期考核并提出考核和奖惩意见。 9、负责购进及销售气量的结算工作,做到月结月清,监督营业款的上交工作。 10、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LNG 加气站工作情况,接受领导的工作检查, 执行有关指令。如遇突发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并组织全站人员实施应急抢

险并启动应急预案。 11、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2)站长安全职责 1、在经理领导下,LNG 加气站站长对全站的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全面负责,领导全站职工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有安全(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方面的工作。 2、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把职业安全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3、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LNG 加气站的各项安全制度。 4、做好全站员工的劳动纪律、消防安全、安全知识的教育。 5、随时检查监督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及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协助上级部门不断完善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6、定期组织人员对设备、管线阀门、仪器仪表、消防重点部位及消防器材、报警装置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处于良好状态。 7、组织安排全站职工消防和事故应急预案演练,使其具备正确实施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8、如遇突发情况必须及时向上级报告,并组织全站人员实施应急抢险。 (3)班组长岗位职责 1、在站长的领导下,协助站长完成加气站的各项工作任务。 2、遵守本站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协助站长监督执行。 3、熟练掌握站内的各项业务流程、事故应急预案。 4、负责站内管道、设备(加气机除外)的安全运行。 5、负责站内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工作。 6、负责对外安全生产调度,登记相关记录、建立档案。 7、不断钻研业务,提出改进工艺的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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