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中国法学会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中国法学会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中国法学会团体会员入会申请表

填表时间:年月日

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制

中国法学会个人入会申请表

填表时间:年月日

中国法学会会员部监制

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

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 第一届理事会成员名单 常务副会长: 周占华 副会长(姓氏笔画为序): 朱勇朱克辛刘斌肖周录 易孟林赵晓耕赵晓谦侯欣一 副会长单位: 国家信访局 中部战区有关单位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法制日报社 中南大学 秘书长: 朱克辛(兼) 常务理事(姓氏笔画为序): 于德魁王伟华王运声王恒勤毛磊尹树东 叶为宝伍彪刘巍刘亚军刘树根刘宪国 兴安(蒙古族) 孙江孙宪忠苏洪波杜东桂杜建林 李丹林(女)李迪李勃李锐忠李德顺杨桂峰(女) 连继民肖黎明时群吴高盛余进军张彭发 张景进陈建祖陈玺林亨富周刚志庞克 柯岚(女)姚广宜(女)姚泽金耿树明(蒙古族)高云峰郭文丽(女)黄必方喻中谢丹谢新洲慕明春颜如玉(女) 理事(姓氏笔画为序): 丁钟文于小村(女)马兴宇马志刚马岭(女)王文科 王志强王宝卿王建武王建琦王晋军(土家族)王晓歧 王健王梓晖王媛媛(女)云大慧(蒙古族)云翀(蒙古族)仇岳刚文兵方亚军左芳(女)左新杲龙翼飞布仁巴图(蒙古族) 田湘白玉民边宪华(女)吕丽(女)吕绍华朱春阳 朱福惠乔兆姝(女)乔素玲(女)刘升宏刘仁文刘邦潮 刘百军刘光超(土家族)刘星刘娜(女)刘徐州刘朝阳 刘雄辉齐红威关玺华孙永鲁苏伯发李玉忠

李玉清李可杰李明治李晓重李璇杨小秋 杨军杨建青杨春钱杨盛吴凤军吴国亮 余光邹永胜张双平张亚张兴翠(女,土家族)张运雁张建斌张维辉张强陆小华陈先岩陈里 陈岗陈绍云陈甦苗力中范玉吉范琪 易伟季成周正平周祖成孟勤国郝在今 胡仁智(女)胡红湘相国军贾大伟徐迅(女)徐苏林徐爱国徐涛(回族)郭律成郭锋郭新磊黄先元 黄海星黄新华黄震云曹义孙曹会军崔世海 崔蕴华(女)康焕龙隋彭生绳建廷葛行军葛昕厂 葛辉董燕(女)蒋卫岗蒲建安廖隆章阚敬侠(女)熊文钊熊红祥熊剑樊新河颜永江霍春彪 穆剑志(女)

中国法学会章程

中国法学会章程

中国法学会章程 ( 1月21日中国法学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经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法学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是法学界、法律界的全国性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 第二条本会宗旨是团结中国各民族的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理论联系实际,开展多学科、多门类的法学研究和法学交流,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第三条本会按照自身特点,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二章任务 第四条组织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第五条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律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和法律文化创新,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提供理论支

持。 第六条参与国家政治协商、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对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进行学术研讨,提出对策和建议。 第七条组织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反映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加强信息的交流和传播。 第八条参与国家和地方立法总体规划的研究和法律、法规的起草、修改、咨询和论证工作。 第九条组织评选和表彰杰出法学家和优秀法学成果的活动,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良好环境。 第十条开展同各国、各地区和国际组织间的法学学术交流与合作,发挥对外法学交流的主渠道作用。 第十一条参与法制宣传,主管主办本会法制、法学报刊和网站,编辑出版法学法律图书、资料。 第十二条参与法学教育,培养法学、法律人才。 第十三条发挥人才、智力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 第十四条指导、协调团体会员的工作。 第十五条履行主管法学研究和法学交流社团的职责,做好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反映会员和法学界、法律界的意见与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法学会会员工作总结

法学会会员工作总结 篇一:中国法学会最新个人年度总结范文 中国法学会工作岗位 =个人原创,有效防止雷同,欢迎下载= 转眼之间,一年的光阴又将匆匆逝去。回眸过去的一年,在×××(改成中国法学会岗位所在的单位)中国法学会工作岗位上,我始终秉承着“在岗一分钟,尽职六十秒”的态度努力做好中国法学会岗位的工作,并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摆正自己的工作位置和态度。在各级领导们的关心和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我在中国法学会工作岗位上积极进取、勤奋学习,认真圆满地完成今年的中国法学会所有工作任务,履行好×××(改成中国法学会岗位所在的单位)中国法学会工作岗位职责,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肯定。现将过去一年来在×××(改成中国法学会岗位所在的单位)中国法学会工作岗位上的学习、工作情况作简要总结如下:一、思想上严于律己,不断提高自身修养一年来,我始终坚持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并用以指导自己在×××(改成中国法学会岗位所在的单位)中国法学会岗位上学习、工作实践活动。虽然身处在中国法学会工作岗位,但我时刻 篇二:法学社2021--2021学年工作总结 法学社2021—2021学年 第二学期 工 作 总

结 政治与历史学院法学社2021年3月15日 法学社2021—2021学年第二学期工作总结 一、活动成绩及安排 (一)2021年3月份,召开新学年的会员大会,维系社团团结力和凝聚力,并且确定了新学期会员现有人数及会员流失状况,并对新学期社团工作安排进行及时地调整。完成新学年社团的各项工作。 (二)2021年4月份大,学生法制教育之“模拟审判”汇报演出开展,此次大学生法制教育之“模拟审判”活动,为广大社员提供一个实践法律理论的机会。活动中社员分别扮演审判长、审判员、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证人、法警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角色,以司法审判中的法庭审判为参照,模拟审判某一案件的活动。社员通过亲自参与,可以更好的将所学的法学理论知识,司法基本技能等综合运用于实践。通过分析和研究案例来模拟案件的处理,解释法律规定,掌握案情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实现了理论与实践协调统一。 (三)2021年5月份发行了第92期法学社社刊《校园法坛》的编辑及印发工作。这一任务主要由法学社编辑部负责去完成。编辑部部长积极地组织其内部成员,不但做好前期的投稿的收集整理以及社刊的排版工作,并且做好后期的印发及发放工作,确保校园法坛的发行达到预期效果。校园法坛的印发工作应该在六月中旬左右完成。 (四)2021年6月份的活动主要以法律观念调查为主,设计调查问卷,并进行校对等具体工作,在政治与历史学院先进行简单的试调查,随后在全校范围内发放问卷进行调查,收回调查问卷并对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制作数据统计表

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中国法学会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

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中国法学会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11803 【发文字号】组通字[1996]35号 【发布部门】a05人事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1996.08.15 【实施日期】1996.08.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R12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中国法学会机关参照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组通字〔1996〕35号) 中央已决定,在国家行政机关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同时,各级法学会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进行管理。现将《中国法学会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中国法学会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的工作,按照本方案执行。地方各级法学会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的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经同级党委审批后组织实施。实施办法报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备案。

法学会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是法学会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及时研究和解决实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参照管理工作顺利进行。要通过这项工作,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和管理,不断提高人员素质,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发挥法学会在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作用。 1996年8月15日 中国法学会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中国法学会机关建设,实现机关人事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机关工作效能,根据《中国法学会章程》,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国发〔1993〕78号),结合中国法学会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中国法学会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关于印发中国法学会研究会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国法学会研究会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学科、专业、专门研究会: 《中国法学会研究会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1月23日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会议通过,现予印发施行。 中国法学会 2008年3月21日 主题词:研究会管理办法通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学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各副省级和计划单列市法学会;中国法学会机关各部、室、委和各直属事业单位 中国法学会研究会管理办法 (2008年1月23日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研究会建设,规范研究会活动,促进研究会发展,发挥研究会的作用,依据《中国法学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法学会各学科、专业、专门研究会是团结与组织相关法学研究领域的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开展学术研究与交流的学术团体,是组织推动法学研究的骨干队伍和依靠力量。 第三条研究会的主要任务是,在中国法学会的领导下,组织本学科、专业领域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律研究和学科理论研究,开展学术交流,参与法治宣传,培养法学法律人才,评选优秀法学成果,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 第二章研究会的组织机构 第四条研究会设理事会,由50名以上理事组成,通过研究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理事会决定本会重大事项。 第五条研究会理事应从本学科、专业学术界和法律实务部门有较高研究水平的学者、专家中产生,应具有高级学术职称或处以上行政职务。

研究会理事应当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不是会员的,应当履行入会手续。 第六条研究会理事候选人应当征得其所在单位同意,填报由中国法学会统一制作的《理事候选人登记表》,并通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学会。 第七条研究会设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组成。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研究决定本会重要事项。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研究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1人。副会长人数一般不超过本研究会理事人数的10%。 会长对外代表研究会,主持召开由副会长、秘书长参加的会长办公会,处理本会日常工作。 第九条研究会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应从政治素质好、学术造诣深、有奉献精神、有协调能力,能团结带领本学科、专业领域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学研究的学者、专家中产生,应具有正高级学术职称或司局级行政职务。 上述人员的分布、结构要合理,要有代表性。 第十条研究会会长一般不兼任中国法学会所属的其他研究会会长职务。 第十一条研究会可设名誉职务,由研究会常务理事会决定并聘任。 第十二条研究会可以在港、澳、台地区产生理事,候选人事先应报中国法学会,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 第十三条研究会理事应当参加研究会年会及其他学术活动,无正当理由连续两年或本届期内有三年不参加研究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出研究会。 第三章研究会的设立与撤销 第十四条设立研究会要根据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对某一领域法律研究的需要和学科理论研究的需要,并且该学术领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研究力量。 批准设立新的研究会,要做好调查研究,充分论证,科学设置。 第十五条设立研究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由五名(含五名)以上的学科带头人发起,组成筹备组,向中国法学会提交申请报告、研究会章程草案和研究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候选人建议名单、研究会理事候选人员的构成方案。 研究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候选人建议人选应当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二)由中国法学会主管部门对拟设研究会的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必要时,可邀请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或相关学者专家对设立该研究会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初审意见提交中国法学会会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三)会长办公会作出同意设立或不同意设立的决定后,予以书面批复。 (四)中国法学会批准成立的,在筹备组主持下选举产生研究会首届理事会,并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 第十六条研究会拟设立专业委员会的,应事先向中国法学会提交申请,经批准同意后设立。 第十七条研究会失去存在必要时,由中国法学会决定撤销。 第四章研究会换届

2019民建入会申请(附最版会员简历表)

入会申请书 敬爱的中国民主建国会: 我志愿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愿意为实现中国民主建国会的政治纲领和任务做出自己最大的贡献。 通过对民建会章、会史的学习,我认识到,中国民主建国会是主要由经济界人士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参政党。1945年12月16日,民建在重庆成立,成员主要是爱国的民族工商业者和有联系的知识分子,发起人有黄炎培、胡厥文、章乃器、施复亮、孙起孟等。民建成立后,积极参加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1948年,民建响应中国共产党5月1 日关于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派代表赴解放区参加筹备工作。1949年9月民建代表出席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参与制订《共同纲领》,选举中央人民政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作出了贡献。新中国成立后,民建确定了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路线,参加人民政权和人民政协工作,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恢复和发展经济,特别是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积极配合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发

挥了重要的作用。进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的时期以来,民建各级组织和广大成员努力弘扬民主、团结、创新、奉献的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坚持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积极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在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过程中,发挥了越来越显著的作用。 在长期实践中,民建形成了坚持爱国主义,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坚持遵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坚持与经济界的紧密联系,努力发挥会的特色;坚持与时俱进,在自我教育中不断提高会的素质等优良传统。 60多年的实践证明,民建是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荣辱与共的亲密友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力量。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民建一定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作为一名企业管理者,我非常希望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成

中国法学会关于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的意见

中国法学会关于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的意 见 (2005年8月11日中国法学会会长办公会议通过) 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深入发展和国际局势的深 刻变化,为法学的繁荣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为法学会组织推动法学研究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一定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高度,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对繁荣法学研究重要性的认识,创新工作机制、完善组织体系、加强合作研究,把繁荣法学研究作为法学会的中心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努力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学有一个更大的发展,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持。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法学研究 (1)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法学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马克思 主义基本原理,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法学研究工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贯穿到法学研究工作中,保证我国社会主义法学正确的政治方向。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积极推进理论 创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立足本国,放眼世界,深刻认识国情,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规律,善于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

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把握时代精神,立足理论前沿,着眼新的实践,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回答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问题,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法律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和法律文化创新,不断推动法律观念创新,提高全民族法律意识。 (3)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努力营造生动活泼、民主平等、和谐开放的学术环境,提倡不同学术观点的争鸣和切磋,提倡说理充分的批评与反批评。鼓励大胆探索,在实践中不断认识真理、发展真理。 二、围绕社会主义建设大局开展法学研究 (4)要重视社会主义法学基础理论的研究。加强传统学科 建设,使传统学科增强活力,同时积极促进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发展,促进形成具有时代特点、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的学科体系,促进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要以基础法学理论研究为依托,以应用法律对策研究为重点,把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紧密结合起来,以应用研究促进基础研究,以扎实的基础研究支撑应用研究。 (5)突出重点,围绕实现社会主义发展战略开展法学研究。要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围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大局,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发展进程中提出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当前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期需要解决的最迫切的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把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

法学会课题附件3中国法学会2017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

2017年度 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 申请书 课题名称 课题主持人 主持人所在单位 中国法学会 2017年7月制

申请人承诺 本人郑重声明,该申请系自愿提出,本人对所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不存在知识产权方面问题。 本人已经认真阅读并完全接受《中国法学会2017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如获准立项,本人承诺接受本表、上述申报公告和课题管理办法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遵守中国法学会的规定,按时完成研究任务,取得预期成果。 本人已经了解课题最终成果需进行鉴定,通过鉴定后予以结项。中国法学会有权优先使用和出版本课题的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 申请人: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请用计算机认真如实填写,申请仅需提交电子版申请书(本表)和内容评审活页、基础评审活页,用电子邮件发送至clskt2017@https://www.360docs.net/doc/3e10226691.html,,无需寄纸质版。 二、请严格按照本表格式填写,可加行,但请勿随意变动格式及字体字号。 三、本表所有栏目均应如实填写,填写不完整、不按要求填写的,有可能被视为无效申请。 四、封面上方“申报课题类别”、“学科”为必填项,“指南序号”仅限申请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调研项目填写,申请基础研究重点激励项目、自选课题不填。 “申报课题类别”一栏,请选择下列之一填写:A重大课题、B 重点课题、C一般课题、Y青年调研项目、J基础研究重点激励项目、D自选课题。 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调研项目的自拟选题部分,请在“申报课题类别”一栏填写:B重点课题(自拟选题)、C一般课题(自拟选题)、Y青年调研项目(自拟选题)。 以自拟选题申请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的,当专家评分未达到作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的立项条件,但符合自选课题的立项条件时,申请人是否愿意接受作为自选课题立项,应在表一中的相应栏目注明。以自拟选题申请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的,此项必填。以《课题指南》中的选题申请的,此项不填。 “指南序号”一栏,申请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调研项目必须填写。例如,申请重大课题中的第1项“党内法规制度解释问题研究”,填写“A 1”。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调研项目的自拟选题部分,在“指南序号”一栏填写“重点自拟”、“一般自拟”、“青年自拟”。

关于成立法学研究会的申请报告

关于成立法学研究会的 申请报告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关于成立刑事法学研究会的申请报告 市法学会: 为贯彻学习《中国法学会关于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的意见》以及刑法工作的有关指示和精神,推动我市刑事法学者和实务工作者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市刑事法学的发展,为宜昌市建设和谐社会提供全面法律服务,我们申请成立宜昌市刑事法学研究会,现将有关事项汇报如下: 一、成立本会的背景和意义 新中国刑法学研究50年的历程表明,新中国刑法学研究不仅勇于探索,具有顽强的生命力,而且在新的历史时期具有广阔的研究领域和美好的发展前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刑事立法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应当看到,同其他部门立法一样,刑事立法往往是应形势之急需制定的,即使是1997年修订的刑法,也缺乏深入的研究和严密的论证,其合理性、科学性和操作性都不无再思的余地;刑事司法虽然与新中国成立后的前30年相比有了巨大的改进,但是非理性的成分依然存在。这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刑法学研究,应当更为理智地思考刑事立法的利弊得失和刑事司法的操作规则,为完善刑事立法、改善刑事司法提供建设性的而不是注脚性的、经过深思熟虑的而不是单纯标新立异

的理论观点。刑法学研究有责任为提高刑事立法的科学性和刑事司法的合理性,为改善刑事立法理念和刑事司法观念作出贡献。而如何发挥理论的魅力,完成刑法学应有的使命,则是21世纪向刑法学者们提出的挑战。 50年来,新中国的刑法学研究,在内容上不断丰富,不仅在刑法基本问题的研究上开辟了许多新的方面,而且在具体犯罪的研究上增加了对许多新的犯罪形态的研究;不仅从一国刑法的研究延伸到区际刑法进而到国际刑法的研究,而且紧跟国际领域刑法学研究的趋向,将研究的触角伸向环境保护领域和生命工程领域。刑法学是一门开放性的科学,刑法学研究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是同步的,不仅要吸收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发展自己的研究方法,而且要关注人类生活的新领域,研究人类在新的发展空间遇到的刑法问题。只有置身于现实社会,紧密结合社会实践,刑法学研究才有前途。刑法学研究历来十分关注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中国刑法学的研究,始终是紧密结合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和刑事立法、刑事司法进行的。同时,刑法学研究离不开社会法治状况的大背景,刑法学研究的繁荣又反过来促进社会法治的进步。中国社会法治状况的好坏,直接制约着刑法学研究的繁荣与否,但是另一方面,刑法学研究以及其他部门法学研究的繁荣,又可以促进法

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2011年3月中国法学会会长办公会议通过,2014年6月中国法学会会长办公会议修订,2016年4月中国法学会会长办公会议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的管理,提高课题研究质量,促进法学繁荣和发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提供法学理论支撑,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为部级研究课题。研究工作的规划由中国法学会制订。课题的具体管理工作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负责。 第二章课题选题与类别 第三条中国法学会课题的选题,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着力研究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法学理论问题和法治实践问题,以及立法、行政执法、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第四条中国法学会课题分为:重大专项课题、年度课题、后期资助项目、委托课题、合作课题、专项课题。 第五条重大专项课题是为解决影响我国法治进程的重大理论问题和重大现实问题而设立的课题,由中国法学会通过委托或招标立项。

第六条年度课题是中国法学会每年一度通过招标立 项的课题。 年度课题包括: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调研项目和自选课题。其中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调研项目由中国法学会资助经费。自选课题是自筹课题经费的课题。 年度课题立项评审、成果鉴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关键环节邀请中国法学会纪检部门负责人、专家代表参加,接受监督。 课题选题指南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在向中央部门、法学法律界广泛征集的基础上,经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评议,中国法学会审定。部分资助课题的选题由申报人自拟。 第七条委托课题分为年度重点委托课题、临时性委托课题、中央部门委托课题以及其他委托课题。 年度重点委托课题由中国法学会党组会议或中国法学 会会长会议审定选题及实施方案。 临时性委托课题由中国法学会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 和实际工作需要临时确定选题。 中央部门委托课题是由中央政法委员会或其他中央国 家机关委托中国法学会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承担的课题。 国家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委托中国法学会组织研究,课题选题具有较大价值,且提供一定经费支持的,可作为其他委托课题立项。 第八条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法学研究成果的出版。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可适量资助学术译著。

法学会会员工作总结

法学会会员工作总结 (文章一):中国法学会最新个人年度总结范文中国法学会工作岗位转眼之间,一年的光阴又将匆匆逝去。回眸过去的一年,在×××(改成中国法学会岗位所在的单位)中国法学会工作岗位上,我始终秉承着“在岗一分钟,尽职六十秒”的态度努力做好中国法学会岗位的工作,并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摆正自己的工作位置和态度。在各级领导们的关心和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我在中国法学会工作岗位上积极进取、勤奋学习,认真圆满地完成今年的中国法学会所有工作任务,履行好×××(改成中国法学会岗位所在的单位)中国法学会工作岗位职责,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肯定。现将过去一年来在×××(改成中国法学会岗位所在的单位)中国法学会工作岗位上的学习、工作情况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思想上严于律己,不断提高自身修养一年来,我始终坚持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并用以指导自己在×××(改成中国法学会岗位所在的单位)中国法学会岗位上学习、工作实践活动。虽然身处在中国法学会工作岗位,但我时刻 (文章二):法学社2xx--2xx学年工作总结法学社2xx—2xx学年第二学期工作总结政治与历史学院法学社2xx年3月15日法学社2xx—2xx学年第二学期工作总结 (一)、活动成绩及安排(一)2xx年3月份,召开新学年的会员大会,维系社团团结力和凝聚力,并且确定了新学期会员现有人数及会员流

失状况,并对新学期社团工作安排进行及时地调整。完成新学年社团的各项工作。(二)2xx年4月份大,学生法制教育之“模拟审判”汇报演出开展,此次大学生法制教育之“模拟审判”活动,为广大社员提供一个实践法律理论的机会。活动中社员分别扮演审判长、审判员、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证人、法警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角色,以司法审判中的法庭审判为参照,模拟审判某一案件的活动。社员通过亲自参与,可以更好的将所学的法学理论知识,司法基本技能等综合运用于实践。通过分析和研究案例来模拟案件的处理,解释法律规定,掌握案情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实现了理论与实践协调统一。(三)2xx年5月份发行了第92期法学社社刊《校园法坛》的编辑及印发工作。这一任务主要由法学社编辑部负责去完成。编辑部部长积极地组织其内部成员,不但做好前期的投稿的收集整理以及社刊的排版工作,并且做好后期的印发及发放工作,确保校园法坛的发行达到预期效果。校园法坛的印发工作应该在六月中旬左右完成。(四)2xx 年6月份的活动主要以法律观念调查为主,设计调查问卷,并进行校对等具体工作,在政治与历史学院先进行简单的试调查,随后在全校范围内发放问卷进行调查,收回调查问卷并对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制作数据统计表并以调查报告的方式对活动结果进行呈现。以此为我校大学生的法治观念的相关研究提供相应的数据资料。此次活动时间大致在六月中旬完成。 (二)、活动中的收获 (1)、通过社团的团会活动工作,维系了社团团结力和凝聚力,并且

中国法学会加强会员队伍建设的意见

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会员队伍建设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学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各副省级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法学会,各学科(专业、专门)研究会: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对法学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会员队伍建设,推进会员队伍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适应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的需要,根据《中国法学会五年工作发展规划纲要》,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在新形势下加强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学风正的会员队伍 会员是法学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加强会员队伍建设,是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我国法学的繁荣发展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同时,也对法学会组织推动法学研究,加强会员队伍建设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增强历史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和掌握会员队伍建设的规律,以提高会员素质和法学研究会能力建设为重点,紧紧抓住发展、管理、服务等环节,全面加强思想、组织、学风、制度建设,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学风正、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会员队伍,真正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 二、按照“坚持标准、积极发展、合理布局、改善结构”的原则,做好会员发展工作 要把会员发展工作作为自身建设的基础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要通过广泛宣传,使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了解法学会的性质、任务,在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了解会员的权利、义务和入会的条件、程序,吸引他们加入法学会组织。要按照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坚持标准、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积极发展,力争三年内使会员队伍有一个较大的发展。 要做好在立法、司法、行政执法系统,法律院校(系)、法学科研部门、法律服务部门、军队法制部门中发展会员的工作;要做好在经济、科技、文化、宣传等社会各界从事法律研究、法律服务等工作、具有一定法学研究能力的专业人士中发展会员;加强在中青年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中发展会员的工作,不断扩大覆盖面,壮大会员队伍,形成更加有利于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相结合的合理布局。 中国法学会将重点在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全国性法律院校(系)发展会员。各地申请加入中国法学会的个人会员,由所在的省级或副省级法学会审核后,报中国法学会审批。 团体会员是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章程规定,积极发展团体会员,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三、加强管理,建立规范的会员管理机制 中国法学会在地方的个人会员,主要由所在的省、区、市法学会管理,仍享受中国法学会章程规定的权利、履行义务。所在地方的法学会要经常组织他们参加法学研究、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学交流等活动。会费交地方法学会。 建立、健全会员联络员和会员联络组网络。在会员比较集中的单位和部门

规章制度:中国法学会入会条件、程序和审批办法

中国法学会入会条件、程序和审批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国法学会入会条件和程序,根据《中国法学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本会,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由国家主管部门核定的中国法学会本部机构。 第三条本会会员分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全国各级法学会发展的个人会员均为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全国各级法学会发展的团体会员为同级法学会团体会员。 本会会员发展遵循积极发展、坚持标准、合理布局的原则。 本会对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实行属地管理。 第四条个人入会条件 凡赞成本会章程,有一定法学理论基础或法律实践工作经验,并有较强研究能力的我国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和其他各界人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入会:

(一)具有高质量法学研究成果的。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法学研究、教学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在法律实务部门或从事与法律实务有关工作三年以上的。 (四)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与法学、法律相关工作领导职务的。 (五)热衷法学研究事业,并担任一定领导职务或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其他社会各界人士。(弘利教育) 第五条个人入会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驻京中央级法学研究部门、法律实务部门和教育部部属院校人员,可直接向本会提出申请,按照要求填写《中国法学会入会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地方单位人员,可向所在地法学会提出入会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写《中国法学会入会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所在地法学会审核批准。特殊情况者,由中国法学会直接批准。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含文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人员,可直接向本会提出申请,按照要求填写《中国法学会入会申请表》,加盖师以上政治机关公章。 第六条团体入会条件 凡赞成本会章程的我国法学法律团体、法学教学科研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组织,可提出入会申请,经所在地法学会审核批准,即为同级法学会团体会员。团体会员中的成员,符合本会个人会员条件的,可根据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申请加入本会。 第七条团体入会程序 填写所在地法学会《入会申请书》,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加盖公章,并由同级法学会会员主管部门审核。

中国法学会2016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

中国法学会2016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 选题指南 一、重大课题(2项,每项20万元) 1. 中国大数据产业发展法律问题研究 2.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立法研究 二、重点课题(10项,每项12万元) 1. 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研究 2.《行政处罚法》实施状况评估 3.《社会组织法》立法研究 4. 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改革实证研究 5. 推进垄断行业改革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6. 云计算与证据科学变革研究 7. 历史性权利在国际海洋划界中的地位和作用研究(自选课题中择优确定3项) 三、一般课题(65项,每项6万元) 1. 党内法规制定权限和程序问题研究 2. 预算监督的实证研究

3.《行政复议法》实施状况评估及完善 4. 行政机关不作为问题研究 5. 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研究 6. 行政检查程序的规范化问题研究 7. 国家赔偿追偿追责制度实证研究 8. PPP模式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9.《人民警察法》立法完善研究 10. 城市管理立法研究 11. 农村扶贫开发立法研究 12. 城市群规划实施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13. 城市规划与街区建设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14. 我国科技风险治理的法治化问题研究 15. 安全防范信息的采集与利用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16. 网络平台法律问题研究 17. 网络空间的共同犯罪研究 18. 刑法预防性措施问题研究 19. 刑事处罚早期化问题研究 20. 极端主义犯罪研究 21. 中国死刑司法限制适用研究 22.《物权法》实施状况调研 23.《合同法》实施状况调研 24.《侵权责任法》实施状况调研

25.《担保法》实施状况调研 26. 民法典编纂与商事通则立法研究 27. 商事登记注册制度改革研究 28.《公司法》实施状况评估及完善建议 29.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实证研究 30. 债券市场法律问题研究 31. 分享经济法律问题研究 32. 互联网即时通讯工具规制法律问题研究 33. 审判中心主义视角下的刑事案卷制度研究 34. 刑事速裁程序立法问题研究 35. 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制度改革研究 36. 人民陪审员主要进行事实认定实证研究 37. 仲裁重要制度、实践和理论比较及对中国的启示研究 38. 公共机构数据开放、数据管理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39. 我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处理现状实证研究 40. 互联网内容产业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41.《环境保护法》实施状况研究 42. 中国实施《巴黎气候协定》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43.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情况研究 44. 民法典编纂与国际私法立法研究 45.《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实施及其反思 46. 区域网络安全合作机制中的国际法问题研究

关于成立法学研究会的申请报告

关于成立刑事法学研究会的申请报告 市法学会: 为贯彻学习《中国法学会关于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的意见》以及刑法工作的有关指示和精神,推动我市刑事法学者和实务工作者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市刑事法学的发展,为宜昌市建设和谐社会提供全面法律服务,我们申请成立宜昌市刑事法学研究会,现将有关事项汇报如下: 一、成立本会的背景和意义 新中国刑法学研究50年的历程表明,新中国刑法学研究不仅勇于探索,具有顽强的生命力,而且在新的历史时期具有广阔的研究领域和美好的发展前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刑事立法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应当看到,同其他部门立法一样,刑事立法往往是应形势之急需制定的,即使是1997年修订的刑法,也缺乏深入的研究和严密的论证,其合理性、科学性和操作性都不无再思的余地;刑事司法虽然与新中国成立后的前30年相比有了巨大的改进,但是非理性的成分依然存在。这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刑法学研究,应当更为理智地思考刑事立法的利弊得失和刑事司法的操作规则,为完善刑事立法、改善刑事司法提供建设性的而不是注脚性的、经过深思熟虑的而不是单纯标新立异的理论观点。刑法学研究有责任

为提高刑事立法的科学性和刑事司法的合理性,为改善刑事立法理念和刑事司法观念作出贡献。而如何发挥理论的魅力,完成刑法学应有的使命,则是21世纪向刑法学者们提出的挑战。 50年来,新中国的刑法学研究,在内容上不断丰富,不仅在刑法基本问题的研究上开辟了许多新的方面,而且在具体犯罪的研究上增加了对许多新的犯罪形态的研究;不仅从一国刑法的研究延伸到区际刑法进而到国际刑法的研究,而且紧跟国际领域刑法学研究的趋向,将研究的触角伸向环境保护领域和生命工程领域。刑法学是一门开放性的科学,刑法学研究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是同步的,不仅要吸收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发展自己的研究方法,而且要关注人类生活的新领域,研究人类在新的发展空间遇到的刑法问题。只有置身于现实社会,紧密结合社会实践,刑法学研究才有前途。刑法学研究历来十分关注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中国刑法学的研究,始终是紧密结合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和刑事立法、刑事司法进行的。同时,刑法学研究离不开社会法治状况的大背景,刑法学研究的繁荣又反过来促进社会法治的进步。中国社会法治状况的好坏,直接制约着刑法学研究的繁荣与否,但是另一方面,刑法学研究以及其他部门法学研究的繁荣,又可以促进法治的发展。因为人们对法治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有一个逐步认识的过程,只有当人们认识到法治

中国法学会章程章程

中国法学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法学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是中国法学界、法律界的全国性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 第二条本会宗旨是团结我国各民族的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理论联系实际,开展多学科、多门类的法学研究和法学交流,坚持与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为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第三条本会按照自身特点,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二章任务

第四条组织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第五条指导各学科、各专业、各专门研究会和各地方法学会组织开展多学科、多层次的法学研究活动,推进法律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和法律文化创新,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提供理论支持。 第六条参与国家政治协商、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进行学术研讨,提出对策和建议。 第七条组织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反映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加强信息的交流和传播。 第八条参与立法总体规划的研究和法律、法规的起草、修改、咨询、论证工作。 第九条组织评选和表彰杰出法学家和优秀法学成果的活动,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良好环境。 第十条开展同各国、各地区和国际间的法学学术交流与合作,发挥对外法学交流的主渠道作用。

中国法学会2018年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西南政法大学

2018年度 中国法学会部级专项课题(董必武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 申请书 课题名称 课题主持人 主持人所在单位 中国法学会 2018年6月印制

申请人承诺 本人郑重声明,该申请系自愿提出,本人对所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不存在知识产权方面问题。 本人已经认真阅读并完全接受《中国法学会2018年度部级专项课题(董必武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申报公告》、《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如获准立项,本人承诺接受本表、上述申报公告和课题管理办法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遵守中国法学会的规定,按时完成研究任务,取得预期成果。 本人已经了解课题最终成果需进行鉴定,通过鉴定后予以结项。中国法学会有权使用和出版本课题的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 申请人: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请用计算机认真如实填写,申请提交电子版申请书(本表)和内容评审活页、基础评审活页,用电子邮件发送至dongbiwu@https://www.360docs.net/doc/3e10226691.html,,同时寄1份纸质版。 二、请严格按照本表格式填写,可加行,但请勿随意变动格式及字体字号。 三、本表所有栏目均应如实填写,填写不完整、不按要求填写的,有可能被视为无效申请。 四、封面上方“学科”为必填项。 “学科”一栏,请选择下列之一填写:法理学、法制史学、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社会法学、环境资源法学、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如属于多学科综合研究,请选择一个主要学科填写。 五、注意事项 (一)工作单位:应填写申请人档案关系所在单位全称,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二)地址:须填写详细通讯地址(不能仅以单位名称代替)和邮政编码。 (三)课题组成员:指除项目主持人外的其他项目参加人,不包括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后勤服务等人员。 (四)请在课题组成员一栏中的(姓名),直接填写课题组成员的名字。 (五)成果形式分为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调研报告、论文、专著等。填写论文、专著的,申请结项时不以论文已发表、专著已出版为必要条件,课题成果应为完整的研究报告,结项鉴定专家仅就成

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公告

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公告 根据《中国法学会章程》和《中国法学会入会条件、程序和审批办法》,2006年第四季度批准下列143名同志为中国法学会会员,现予以公告。 中国法学会会员部 2007年1月29日 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会员证号 贺恒扬男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012547 朱艳菊女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012548 李万通男致公党中央联络部 012747 段钢男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 012748 林清男北京市薪评律师事务所 012749 康萌女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012750 孙吉旭男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012751 赵桂民男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012752 韩书祥男山西省晋城市委政法委员会 012753 李流通男山西省晋城市委政法委员会 012754 张新男山西省晋城市委政法委员会 012755 栗强男山西省晋城市委政法委员会 012756 王安民男山西省晋城市法学会 012757

徐俊明男山西焦煤西山煤电集团公司 012758 曲剑虎男山西焦煤西山煤电集团公司 012759 梁万龙男内蒙古赤峰市人大常委会 012760 蒋光福男辽东学院法律系 012761 王若军男辽宁省丹东市国家安全局 012762 曲再清男辽宁省丹东市公安局 012763 姜耀升男辽宁省丹东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012764 于一贫男辽宁省丹东市国家税务局 012765 王艳秋女辽宁省丹东市司法局 012766 陈万龙男辽宁省丹东市法学会 012767 宁晓康女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 012768 董阅观男辽宁省丹东市委党校 012769 薛军男辽宁广播电视大学丹东分校 012770 宋小河男辽宁省东港市委政法委员会 012771 薛忠义男大连海事大学人文学院 012772 包玉秋女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 012773 连福德男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委政法委 012774 马英娟女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 012775 周帼女三江学院 012776 周思民男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 012777 张洪斌男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 012778 刘兴科男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 012779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