皂卫煤矿2018年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完整版)

皂卫煤矿2018年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完整版)
皂卫煤矿2018年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完整版)

宣威市皂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皂卫煤矿

编制单位:皂卫煤矿

编制时间:二零一八年二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奖励 (2)

第一节一般规定 (2)

第二节安全管理 (3)

第三节生产管理 (3)

第四节机电设备管理 (4)

第五节辅助运输 (4)

第六节一通三防 (4)

第七节监测监控 (5)

第三章处罚 (6)

第一节处罚通则 (6)

第二节安全管理细则 (8)

第三节技术管理细则 (25)

第四节采煤、安装、回收管理 (28)

第五节掘进、开拓管理 (32)

第六节采煤、掘进工作面文明生产管理 (36)

第七节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技改后) (37)

第八节开拓掘进工程质量管理 (40)

第九节机电设备管理 (41)

第十节供电管理 (58)

第十一节运输管理 (62)

第十二节放炮及民用爆炸物品管理 (69)

第十三节一通三防管理 (72)

第十四节监测监控管理 (84)

第十五节调度管理 (89)

第十六节地质测量管理 (91)

第十七节职工培训管理 (98)

第十八节员工劳动纪律管理 (99)

第十九节地面生产管理 (101)

第二十节消防材料管理 (105)

第二十一节特殊工种管理 (105)

第二十二节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 (105)

第一章总则

一、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我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实现年度奋斗目标,依照《矿山安全法》、《劳动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在原制度基础上进行修订补充。

二、本制度是以《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为依据制定的,适用于皂卫矿业有限公司皂卫煤矿内部管理及施工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三、本制度没有涉及的奖惩事项,可比照本制度相应条款执行。有与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不一致的,执行上级相关规定。矿以前下发的文件与本制度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制度为准。

四、处罚程序:检查发现有违反本细则的,由检查人签字,报相关专业科室或安全科,科室负责人组织核实后,由科室负责人审查签字(盖章)后执行。处罚单一式三份,一份交安全科,一份处罚单位留存,一份交受处罚单位或本人。

五、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另行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本制度解释权属皂卫煤矿安全科。

第二章奖励

第一节一般规定

1、对在煤矿安全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各基层队组的干部职工和直接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奖励。

2、煤矿安全创出好水平,其他干部和员工可根据本职范围内对安全工作的贡献大小,本着记功授奖的原则,酌情奖励。

3、年度被评为公司先进个人,可记功授奖。

4、年度被评为公司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可进行表彰奖励。

5、发现事故征兆能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告上级部门以及制止揭发违章指挥,避免事故发生或明显减轻事故危害的,可视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的多少给予表彰和奖励。

6、在抢险救灾中不计个人得失,成绩显著的有功人员记功授奖。

7、对在安全工作中有创新,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人员以及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给予奖励。

8、非常规作业安全顺利完成,对领导组成员和其他成员给予奖励。

9、规程(措施)编制审批实行奖罚并重考核制。对编制、审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逐项罚款考核,年底总工办总结本年度规程、措施管理考核情况,对规程、措施编制审批执行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第二节安全管理

1、安全生产无工伤连队班组,年终可给予表彰奖励。

2、对在创无工伤班组活动中评为第一名的班组,井下班组长奖200元,本班组成员各奖100元;地面班组长奖100元,本班组成员各奖50元。

3、月末对全月所包班组未出现一次“三违”事故的队干,按跟班天数实行奖励,每班奖20元。

4、当班安全员能及时制止三违,实行一次性奖励100元,“三违”人员按其它条款罚款。

5、职工反向抓违章,经查情况属实,视危害程度,一次奖励100元。

第三节生产管理

1、奖励在公司安全检查中排名第一的专业科室5000元,奖励排名第一的队组2000元。

2、质量标准化工作有创新,评为质量标准化标杆队的,奖1000元。

3、提出顶板管理及质量标准化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奖100元/次。

4、对生产科安排的临时性、应急性及突击性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安全完成的,视工作量及工作难度给予1000~3000元奖励。

第四节机电设备管理

1、机电科每季度按一、二、三线分组对各单位机电质量标准化工作总结评比,第一名奖励1000元。

2、发生非重大机电责任事故,在抢修过程中积极主动配合抢修工作,缩短事故处理时间的单位,奖励500元。

3、各队组当月无机电事故,奖励300元。各队组连续三个月无机电事故,奖励1000元。

4、提出机电设备技术改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视效益大小奖励100~500元。

5、对重视防治水工作、杜绝发生水害事故隐患的各部门和有关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节辅助运输

1、运输队组当月未发生跑车、掉道事故,奖励500元。

2、对完成技改攻关项目的单位奖励500元。

3、完成领导临时交办任务的单位奖励500元。

4、对发现车内留有物料或物料与杂物混装,及时向矿调度汇报,避免物料丢失浪费的人员奖励100元。

第六节一通三防

1、在“一通三防”会战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奖励500元。

2、对连续三个月无损坏“一通三防”设施现象,符合“一通三

防”工程质量要求,并圆满完成通风科下达的各项任务的单位奖励500元。

3、对连续六个月杜绝风机无计划停风的单位奖励600元。

4、对发现重大通风隐患并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的人员奖励200元。重大通风隐患:①工作面上隅角及其它地点局部瓦斯积聚(体积在0.5立方米、浓度在2%以上);②风筒接口断开,或风筒有破口,长度在100毫米以上;③风筒出口距工作面距离超规程规定;④因局扇循环风而造成局扇供风巷道瓦斯超限。

第七节监测监控

1、对于井下生产调度电话线路维护好,回收率高,电话使用率高的单位,奖励200元。

2、对地面及井下监测监控设备维护、保养、使用、回收率高的进行奖励500元。

3、对所使用的各类传感器能够定期进行调校的,牌板数据内容填写齐全及时的奖励100元。

第八节调度

1、调度人员及时承上启下,合理正确、及时指挥对极端天气变化未造成财产损失,及时组织停工撤人抢险排洪奖励500元。

2、变化调度信息掌握准确,汇报及时,记录台账填写及时全面奖励200元。

第三章处罚

第一节处罚通则

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给予,正式工开除或处分、临时工开除;并根据所造成的后果,进行1000-----50000元的经济处罚。

(一)、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重伤以上事故者。

(二)、“三违”造成特大经济损失超过50万元以上者。

(三)、故意破坏、盗窃井上下各种安全生产设施者。

(四)、盗窃、私藏和丢失炸药、雷管,情节严重者。

(五)、瓦检员空、漏、假检的;不检查瓦斯、违章送风、送电者。

(六)、擅自进入盲巷的。

2、出现以下情况给予留用察看处分或进行500----20000元的经济处罚:

(一)、“三违”造成重伤或经济损失大于10万元以上。

(二)、瓦斯检查人员脱岗、瞒报、虚报瓦斯检查结果、监控工修改瓦斯数据、调度人员瞒报瓦斯实际情况、故意损坏瓦斯监控设施者。

(三)、安全员、民爆器材管理人员、风机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脱岗,情节严重者。

(四)、主要设备司机,关键岗位人员因“三违”造成重大未遂事故者。

(五)、查出重大隐患“五定”后不进行整改,造成严重事故者。

(六)、扒、蹬矿车、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者。

(七)、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或排放瓦斯工作,情节严重者。

(八)、因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或发生特大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者。

(九)、停风、瓦斯超限仍然盲目作业的责任者。

(十)、带电检修电气设备,情节严重者。

(十一)、辱骂、殴打、威胁、报复安全监察工作人员,情节严重者。

(十二)、任意拆除局扇、随意开停局扇、擅自拆开风筒、停风后不撤人、不设警戒、随意拆除、打开通风设施进入盲巷,情节严重者。

(十三)、违章放炮作业,放明炮、糊炮,不按规定处理留残炮、瞎炮,剩余雷管炸药不按规定交库,放炮前不清点人数,放炮不使用防爆器等情节严重者。

(十四)、擅自改接、拆卸、调整、甩掉监控系统,故意堵塞、风吹瓦斯传感器,情节严重者。

(十五)、私自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入井者。

(十六)、在井下放飞车者。

3、出现一下情况之一给予责任人撤职处分或进行200元----1000元的经济处罚:

(一)、各级领导发现“三违”现象不制止,发现隐患不汇报,造成严重后果者。

(二)、各级领导因管理不到位,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或造成特大经济损失。

(三)、各级领导对基层提出的安全装备、设施和管理上的重大问题,长期不予解决,渎职,失职,造成严重事故的。

4、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给予降级(薪)处分或进行1000元----1万元的经济处罚:

(一)“三违”造成重大生产设备事故或较大经济损失者(1~10万元)。

(二)“三违”破坏安全生产秩序,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事故者。

(三)机电设备检修管理不到位,形成严重失爆者。

(四)电气设备甩保护运行情节严重者。

(五)安监人员不履行工作职责,利用职权庇护“三违”人员者。

(六)违反大巷封闭管理规定,私自行走或作业者。

5、违反本细则,情节严重,认识和改正态度不好的,给予从重或加倍处罚;情节较轻,认识和改正态度较好的,给予从轻或减半处罚。触犯刑法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节安全管理细则

一、安全检查规定

1、双带班领导干部下井各项指标完不成一项罚款100元。

2、隐患五定表必须由各科室、队组正职签定,如有代签或不签,罚款正职100元。

3、安全科人员必须每天不定时检查,无故不下井检查者,一人次罚款100元。

4、安全科每月逢“三”组织各业务科室联合大检查无故不参加,一人次罚款50元;检查组不负责任,放宽检查标准,罚款相关科室200元;因检查不严不细造成事故,罚款检查组每人100元。

5、在联合大检查中,受检单位未按五定时间对查出的问题及隐患进行整改处理,罚款200元。

6、无故不参加联合大检查汇报会,罚款单位领导100元。

7、上级检查工程质量不合格,罚款责任队长500元。

8、安全科、通风科要对巡检系统试运行工作不定期进行检查,对不能及时开展工作的有关单位,每月与安全结构工资挂钩考核,并对单位责任人处罚100元。

9、安设好的管理牌板丢失损坏一次处罚责任单位200元,如果地址点和管理牌板损坏后,安全员、瓦检员没有及时汇报,则处罚安全员、瓦斯员每次100元。

10、对故意损坏各类牌板、消防器材的人员按照原价赔偿,并加罚300元

11 矿安全小分队每日不定时要对全矿井下井上进行全面检查。没有按规定检查的罚小分队队长200元,队组成员100元。

二、安全例会及班前会规定

1、各队组不按要求组织召开安全例会和班前会,一次罚款200元,会议记录不全,罚款100元。

2、酒后参加安全例会和班前会,一人次罚款200元。

3、酒后下井者,罚款500元,连带罚款责任队长200元、检身

工100元。

4、队长无故不参加周二、五安全例会和班前会,罚款100元。

5、班前会记录台帐不规范、无签字或代签字,对责任人处罚50元/次。

6、班前会上没有安全工作安排、无当前隐患整改安排,罚会议主持人200元/次。

7、班前会上未对“不放心人员”进行排查,导致酗酒人员、情绪异常人员、思想不稳定人员,生病人员和疲劳过度人员上岗的,对主持班前会的队干、班长各处罚200元。

8、安排“不放心人员”上岗或安排上连班者,处罚责任队干200元。

9、存在不放心因素,未主动在班前会上提出而上岗者,处罚本人200元。

三、现场“四位一体”、管理规定

1、未认真执行“四位一体”开工制度,罚采掘队组1000元。现场一人三违,责任人连带罚款100-200元。

2、“四位一体”牌板签字由他人代签,一次罚款50元。

3、施工作业点没有“四位一体”牌,不得开工,否则罚款5000元。

4、“四位一体”牌填写与实际不符或不填写,现场缺少一人的处罚当事人500元。

5、现场“四位一体”执行不到位,每人罚款100元。

6、安全员随意更改现场评估表,一次罚款50元。

7、一般专业人员睡岗,罚500元/次;安全员、瓦检员、跟班队干、班组长睡岗者罚1000元/次。

8、队干、班组长违章指挥,罚款500元。安全员未及时制止罚200元;专业人员违章指挥,视情节轻重,罚50~200元。安全员制止不听者,加倍处罚;安全员违章,加倍处罚。集体违章,罚现场作业队组责任人500元,其他人员按违章情节罚100~200元。

9、无证上岗,无证操作,罚责任人200元/次、罚所属队组500元。

10、工作现场不按规定交接班者,罚100元,情节严重者,按脱岗处理。擅自脱岗者罚500元。

11、一人当月出现二次违章,第二次在规定基础上加倍处罚。

11、接到“三违”查处通知的人员,无故不到相关管理部门落实情况者,罚款200元。

12、安全员向“三违”人员索要钱物或接受吃请,罚安全员300~500元。

13、事故当事人不积极抢救伤员,罚300元;其他在场人员不积极抢救负连带责任。

14、辱骂、殴打、威胁、报复安全监察工作者,罚5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加重处罚或开除处分。

15、班中发生打架、斗殴者罚500元;情节严重者交行政科依法处理。

16、违反岗标作业者,比照相应“三违”条款执行。

17、井下高空作业、未按规定使用梯子或保险带者,罚款100元。

18、随意进入盲巷者,罚款500元。

19、井下拆卸矿灯者,罚款500元。

20、安全部门管理人员及现场安全员对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落实不力、监察不到位的,处罚管理人员或安全员200元。

四、开工管理规定

1、开工由生产和调度组织相关科室现场验收,因开工检查不认真未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而引发事故的,处罚相关专业检查人员100—300元。

2、无故不参加开工验收检查,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200元。

3、开工验收一次不合格,处罚队组500元。并在具备开工条件后重新进行开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生产科下发开工通知单。

4、未按规定组织开工验收检查,罚主管业务科室1000元。

5、临时性作业必须填写《单项工程责任书》,并在责任书中写明安全作业要点,无《单项工程责任书》作业,处罚队组1000元/次。

6、无电焊、氧焊作业票,严禁井下动火作业。无电焊、氧焊作业票作业,对责任人罚款5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3000元/次。

7、队组没有对规程措施贯彻学习、规程措施没有发放相关部门、没有业务部室组织的开工验收报告,安全部签发开工许可证的罚负责人和责任人各500元/次,造成事故另行追究责任。

8、应急预案在签发开工许可证后,由调度室48小时内补充完善,

每推迟24小时处罚调度室100元。

9、避灾路线图由安全科在签发开工许可证后48小时内补充完善,每推迟24小时处罚安全科100元。

10、未经开工验收许可,擅自组织施工作业一次处罚10000元。

五、作业规程、措施规定

1、主管部室没有召集有关单位进行现场调研,或未举行专题会议对规程编制提出指导性意见的,罚主管科室200元。

2、队组没有召开专题会议对规程编制进行研究及规程编制后进行讨论的,罚队长200元。

3、无规程措施作业,罚队组2000元,无开工手续,罚队组1000元,罚主管业务科室500元。

4、作业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或改变工艺时,未及时补充措施,罚款主管业务科室500元,队长、技术员每人100元。

5、队组未按要求组织规程学习,罚款队长和技术员各100元;无规程学习记录,罚款技术员100元;规程学习不合格者上岗作业,罚款100元,连带罚款队长100元。

6、队组没有按规定组织职工进行避灾演习,队长、技术员每人罚款200元;参加演习人员不达100%,罚队组未参加演习人员各50元。

六、隐患排查规定

1、每日检查出的隐患,由安全科在调度会上通报后,相关科室负责人必须主动到安全科进行“五定”签字,不按时不主动签字的处

罚相关科室10元/条。

2、检查的隐患,无故不按“五定”要求整改的,罚单位200元/条;再次“五定”仍无故不整改加倍处罚,并罚单位责任人100元/条。

3、同类安全隐患在同一队组重复出现两次以后,每再出现一次,处罚责任队组1000元/条;重复出现5次后,每再出现一次,对责任队组加倍处罚。并对队长罚款50元/条,跟班队干、验收员罚款100元/条。

3、各专业科室未指定专人负责本专业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工作的,对科室负责人罚款200元。未建档登记,并于规定时间未向分管领导和领导组办公室报送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4、井下排查出的一、二级隐患,必须立即向安全、生产调度汇报,并现场监督整改,整改完毕后,方可升井,否则处罚责任队组500元。

5、所录入的隐患内容有错误以50元/条处罚责任人。

6、不能按时完成“五定”的以100元/条处罚责任单位,依次每推迟一个8小时段(按隐患录入时间计)进行加倍处罚。

7、不能按时完成“五定”审核的以100元/条处罚责任单位,依次每推迟一个12小时时间段(按隐患五定时间计)进行加倍处罚。

8、不能按时完成隐患监督的以100元/条处罚安全调度,依次每推迟一个时间段(12小时)进行加倍处罚。

9、顶板离层指示仪按规定观测数据记录,一次不能按时完成处

罚责任队组100元。

10、所有科室人员误报或未经领导把关签字的造成影响恶力的一次处罚

七、事故管理规定

1、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各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向生产调度和安全调度汇报。对汇报不及时或谎报、瞒报的单位,要逐级追究现场班长、跟班队干、值班队干、单位正职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处以500—1000元罚款,并执行以下条款规定的处分(处罚)。

2、在事故调查中,配合不积极,不如实汇报或隐瞒实情者,对责任人处以200~500元处罚;造成事故扩大或造成重大影响,要追查责任,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3、发生一起轻伤事故,根据责任认定结果,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按以下规定相处罚。

(一)对事故直接责任人给予罚款100—300元。

(二)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给予罚款50—200元。

(三)对现场跟班队干、班长给予罚款100元。

(四)对事故责任单位正职给予罚款100元。

(五)否决事故责任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10%。

4、发生一起重大未遂事故,根据责任认定结果,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按以下规定处分(处罚)。

(一)对事故直接责任人给予降级处分和罚款500~1000元。

(二)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给予罚款200—500元。

(三)对现场跟班队干、班长给予降级处分或罚款500元。

(四)对事故责任单位正职给予记大过或罚款500元。

(五)否决事故责任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10%—20%。

(六)对主管科室责任科长给予罚款100—200元。

(七)对分管业务科室责任科长罚款100—200元。

(八)对安全部门责任科长罚款100—200元。

(九)对情节严重的给予从重处分或处罚。

5、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根据责任认定结果,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按以下规定处分(处罚)。

(一)对事故直接责任人给予降级处分,并罚款300—800元。

(二)对相关责任人给予200—600元。

(三)对现场跟班队干、班长给予罚款300元。

(四)对事故责任单位正职给予罚款500元。

(五)否决事故责任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50%。

(六)对现场跟班安全员给予罚款100—200元。

(七)对主管科室责任副总给予罚款600元。

(八)对分管业务科室责任副总给予罚款500元。

(九)对安全部门责任科长给予罚款300元。

6、凡发生一起一人重伤以上事故(包括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根据责任认定结果。按以下规定处分(处罚)。

(一)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给予降级、降职、留用察看直至开除处分,并罚款500—1000元。

(二)对现场跟班队干、班长给予降级、降职、留用察看直至开除处分,并罚款500—1000元。

(三)对事故责任单位正职除按以上条款追究责任外,给予撤职处分。

(四)否决事故责任单位当月全部安全结构工资。

(五)对现场跟班安全员给予处分,并罚款500—1000元。

(六)对主管科室、分管业务科室、安全监管部门的责任科室,根据责任大小,分别给予降级、降职、撤职处分或罚款3000元。

(七)对值班矿领导、主管领导、业务分管领导分别给予罚款8000元,安全矿长罚款6000元,矿长罚款8000元,其他矿领导按《潞安矿业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监督管理规定》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7、发生三级非伤亡事故,根据事故追查责任认定结果,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一)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给予罚款100—300元。

(二)对现场跟班队干、班长给予罚款100—300元。

(三)对事故责任单位正职给予罚款100—200元。

(四)事故责任单位按事故影响时间进行赔偿。

(五)对现场跟班安全员或瓦斯员给予罚款100—200元。

(六)对主管科室责任科长给予罚款100—300元。

(七)对分管业务部室责任科长给予罚款100—200元。

(八)对安全部门责任科长给予罚款100—200元。

8、发生二级非伤亡事故,根据事故追查责任认定结果,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一)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给予罚款300—500元。

(二)对现场跟班队干、班长给予罚款500—800元。

(三)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罚款500—800元。

(四)事故责任单位按事故影响时间给予罚款200—500元。

(五)对现场跟班安全员或瓦斯员给予罚款300—500元。

(六)对主管部室责任科长给予罚款300—500元。

(七)对分管业务科室责任科长给予罚款200—300元。

(八)对安全部门责任科长给予罚款200—300元。

9、发生一起非伤亡事故,根据事故追查责任认定结果,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一)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给予罚款500—800元。

(二)对现场跟班队干、班长给予罚款600—1000元。

(三)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罚款1000—3000元。

(四)事故责任单位按事故影响时间进行赔偿。

(五)对现场跟班安全员或瓦斯员给予罚款300—500元。

(六)对主管科室责任科长给予罚款1000—2000元。

(七)对分管业务部室责任科长给予罚款1000—2000元。

(八)对安全部门责任科长给予罚款1000元、

10、未实现年度安全考核目标,取消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者年终评先资格。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使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确保生产安全,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机地结合起来,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3 内容与要求 3.1 对全体员工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公司与主管部门签订,车间、部门负责人与厂部签订,班组与车间签订,每一名员工与主管人签订,不留空白,使人人承担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事事处处有人员管理安全。 3.1.1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标注: (1)具体时段(2)负责内容(3)责任目标 (4)奖惩办法(5)监督人员(6)责任人 3.1.2 坚持以规章制度为依据,以具体工作岗位为基础,以岗位操作规程为标准,以安全标准化管理为指导,按照“三不伤害”的原则,明确责任,确定目标。根据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奖惩。 3.1.3 调 第 2 页共 2 页

整工作岗位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随时改签。 3.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照《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定期检查,并对隐患整改进行监督。依据奖惩方案,结合整改情况进行奖惩。 3.3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人员根据《事故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责任部门、责任人、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3.4 各部门、各级人员的日常管理按照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奖惩,按月份汇总。 3.5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的进行年度、季度、月度奖惩。各项奖惩决定均须公示接受全员监督。 3.6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编制年度安全生产奖惩方案,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通过,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实施。 4 相关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事故管理制度》 第 2 页共 2 页

煤矿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奖励 (2) 第一节一般规定 (2) 第二节安全治理 (3) 第三节生产治理 (3) 第四节机电设备治理 (4) 第五节辅助运输 (4) 第六节一通三防 (5) 第七节监测监控 (5) 第三章处罚 (6) 第一节处罚通则 (6) 第二节安全治理细则 (9) 第三节技术治理细则 (26) 第四节采煤、安装、回收治理 (28) 第五节掘进、开拓治理 (32) 第六节采煤、掘进工作面文明生产治理 (37) 第七节综采工作面工程质量治理(技改后) (38)

第八节开拓掘进工程质量治理 (40) 第九节机电设备治理 (42) 第十节供电治理 (58) 第十一节运输治理 (63) 第十二节放炮及民用爆炸物品治理 (70) 第十三节一通三防治理 (73) 第十四节监测监控治理 (85) 第十五节调度治理 (89) 第十六节地质测量治理 (92) 第十七节交通事故治理 (98) 第十八节职工培训治理 (100) 第十九节职员劳动纪律治理 (102) 第二十节地面生产治理 (104) 第二十一节消防材料治理 (106) 第二十二节专门工种治理 (107) 第二十三节井下电气焊作业治理 (107)

第一章总则 一、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凹河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健康稳定进展,实现年度奋斗目标,依照《矿山安全法》、《劳动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处罚条例》等有关规定,在原制度基础上进行修订补充。 二、本制度是以《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为依据制定的,适用于织金县凹河煤矿所有的施工单位和个人。 三、本制度没有涉及的奖惩事项,可比照本制度相应条款执行。有与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不一致的,执行上级相关规定。矿往常下发的文件与本制度有不一致的地点,以本制度为准。 四、处罚程序:检查发觉有违反本细则的,由检查人签字,报相关专业部门或安全部,部门负责人组织核实后,由部门负责人审查签字(盖章)后执行。处罚单一式三份,一份交人事部,一份处罚单位留存,一份交受处罚单位或本人。涉及行政处罚的,必须经矿级领导决定后执行。 五、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另行追究其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38415

安全生产奖惩实施办法 为强化安全管理,充分调动员工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违章违 纪现象,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奖惩分明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1、奖励和处罚类别 依据公司《员工奖惩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奖惩。其中奖励包括现金奖励、通报表彰、记功、记大功;处罚包括罚款和追究赔偿 责任,同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开除等处分。 2、考核金额标准 生产系统各级人员月度安全考核金额标准分别为:员工100元、组长150元、班长200元、车间主任(含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技术员等)300元、厂长500元。 行政系统各级人员月度安全考核金额标准分别为:部门经理300元、员工100元。 3、奖励 3.1 奖励内容 3.1.1 全月无安全事故的部门(车间)、个人,经安全科核准,发放当月安全考核工资。 3.1.2 对全年或季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项目执行良好的部门,安全科将报 请安委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状况酌情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3.2 其他类型的奖励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由所在部门申报,安全科调查审 核后,上报公司安委会给予奖励。 3.2.1 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单位、班组和个人。

3.2.2 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他显著成绩者。 3.2.3 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3.2.4 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 3.2.5 在发生重大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3.2.6 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3.2.7 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4、处罚 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部门(车间)、个人,将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行为和所造成事故的赔偿责任。 4.1 各种违章违纪行为的处罚 4.1.1 违反禁烟规定,在生产区内吸烟者处罚100元/次。 4.1.2 违反用火、用电和进入设备内规定进行操作,未造成事故的处罚当事人30元/人次。造成事故的,扣除当事人及责任单位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 4.1.3 违反劳动保护管理制度,不按规定着装进行操作,未造成事故的,扣罚当事人50元/人次。造成事故的,扣除当事人及责任单位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 4.1.4 凡由于生产、基建或检修需临时破坏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等,完工后未修复,未造成事故的,将责令修复并扣罚施工单位或部门(车间)100—500元/处。造成事故的,将根据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采煤处罚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采煤处罚 1.采煤工作面咬架,支架空顶超过规定,每一处罚款200元。 2.工作面上下两巷提前进行回柱放顶的,责任人停工学习。 3.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每一名工作人员必须经常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壁等情况,凡是作业地点顶板或帮部有活矸没有处理掉而进行作业的罚款100元。 4.采煤工作面必须经常保持两个以上畅通无阻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与巷道衔接处20米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米。安全出口必须设专人维护支架。有折梁断柱时,必须及时更换,否则每出现一根断梁或断柱罚责任人50元。 5.乳化泵站和液压系统完好,泵站压力≥30Mpa,乳化液浓度保持在3~5%范围内,不符合规定罚款200元。 6.液压管路接头必须正规使用“U”型插销,一处不正规使用罚50元。 7.泵站需要加乳化油时,必须使用专用油桶和油泵,违者罚款100元。

8.放炮后或机组割煤后,按要求及时窜梁和移架,煤壁片帮或顶板破碎等引起梁端距过大时,而没有及时进行使用伸缩梁、护帮板或拉超前支架时,一处罚50元。 9.工作面在生产期间,拉架距采煤机的距离超过规定的,责任人停工学习。 10.工作面连续5架以上支架伸缩梁或护帮板没有正常使用的,责任人停工学习。 11.拉架时,所移支架前、架间不得有其他人员,否则,罚款50元。 12.支架要排成一条直线,其偏差符合规定,中心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支架间隙不超过规定,否则,每处罚款50元。 13.支架不准超高使用,否则每架罚100元。 14.液压支架必须接顶,顶板破碎时应超前支护,在处理液压支架上方冒顶时,必须严格按制定的安全措施进行施工,否则,罚队长和技术负责人各500元。 15.支架及管路串液、漏液,自动卸载,一处罚款100元。 16.综采支架活柱行程小于200mm,每架罚100元。 17.支柱初撑力不符合规定或支柱失效,每根罚款100元。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生产安全文明进行,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 3 考核依据 3.1 总经理签署《安全承诺》,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3.2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并予以考核。 3.3 每名员工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总经理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4 员工调整工作岗位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具体内容随之改变。 3.5 综合办负责执行公司级安全考核与奖惩,重大安全责任事项的考核报总经理审批。 3.6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绩效考核,安全员负责监督。 4 实施细则 4.1 一般规定 4.1.1 公司年终总结时,由各部门按照考核情况推荐,安全员按照奖惩细则审核,提出奖励建议,报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4.1.2 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者,由部门推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4.1.3 发生安全事故后,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责任部门、责任人、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4.1.4 所罚款项由综合办从被罚部门或个人奖金中扣除,不得摊入生产成本。对所罚款项,财务科应立专用户头,列入暂存款——安全专款中,由财务科掌握用于安全生产工作。 4.1.5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的进行奖惩,并接受全员监督。 4.1.6 综合办负责编制、修订本制度,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2 奖励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精神表扬和/或物质奖励。4.2.1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和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总结被评为优秀的部门和个人,各奖励200元和100元。 4.2.2 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部门、车间和个人,各奖励100元。 4.2.3 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奖励100元。 4.2.4 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较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奖励50元到500元。4.2.5 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奖励50元。 4.2.6 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奖励200元到2000元。 4.2.7 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奖励200元到1000元。 4.2.8 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奖励50元。 4.3 处罚 安全生产处罚分为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经济处罚:公司扣罚安全生产责任者的奖金收入。 行政处罚: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检讨、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等。

安全生产标准化奖惩办法

煤字【2017】102号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核及奖惩办法 各科室、中心、队组: 为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17]5号】文件的精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关于“企业必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定,指导我矿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我矿安全基础,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强化安全基础,促进我矿安全稳定发展。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我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核及奖惩办法。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机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担任,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管理事务,根据公司及上级指示、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有关制度及具体实施细则,组织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检查、验收、考核、评定。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机构及办公室职责: 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机构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行使全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监督管理职能,接受上级相关业务部门的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加强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强化日常工作检查、督办、考核,使矿井标准化做到动态达标、全过程达标,夯实安全基础。具有下列职能: 1、认真执行上级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 2、建立和完善本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督管理体系。 3、组织本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改善安全生产标准化质量,推进和谐企业建设。 4、负责对矿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机构办公室和各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原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明纪律,严肃制度,作到是非清楚、赏罚分明、责任明确,必须健全和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必须在体现社会主义企业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过程中,以利于增强企业的激励机制和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职工在自觉遵章守纪的同时,积极发挥聪明智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保证安全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对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章违纪行为要进行处罚。 第三条:企业在保险安全、发展生产的同时,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原则。企业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企业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努力做一名"四有"觉悟和高度敬业意识的新型职工。 第四条: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以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犯纪律的职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上,惩罚为辅的原则。 奖励

第五条:集体奖励 (一)奖励单位,在本矿企业管理、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生产单位(包括工段、班组),职能科室,群众团体(党组织不在内),都应给予表彰奖励。 (二)奖励的形式,坚持以荣誉奖为主,必要时给予相应的集体物质或经济奖励,根据事迹进行通报表彰,表彰奖励,通令嘉奖授予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和其它奖励(荣誉称号的等级由矿部依据获奖单位的名称和具体事迹命名授予)。 (三)奖励的依据 1、能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以《矿山安全法》为主的各项法规条例。 2、能够积极贯彻执行矿部的各项重大决策和工作步署,严格执行本矿的各项规章制度。 3、锐意改革、求实奉献,积极探索企业管理、安全生产、技术革新的先进思路,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取得精神文明建设的显著成绩。 4、领导班子团结战斗,集体风气正,职工整体素质好,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互相协作精神强,好人好事多。 5、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或超额完成每度生产任务和各项工作任务,节能降耗明显,产品质量过关,达产达标,经济效益好。

煤矿全员安全责任奖励考核办法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2836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煤矿全员安全责任奖励考 核办法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煤矿全员安全责任奖励考核办法详 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考核办法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管理,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职工自主保安意识,提高全员安全责任意识,建立逐级管理、层层负责、自主管理的安全管理机制,促进职工习惯养成,遏制习惯性违章,形成安全风险全员共担、层层承诺的激励约束机制,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根据集团公司《20l3年全员安全责任奖励考核办法》的通知([2013]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宜兴煤业20xx年全员安全责任奖励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公司所属各单位所有在册在岗职工 二、考核原则 1、权责对等的原则。按公司地面和井下岗位风险和责任大小进行考核。 2、及时兑现的原则。公司按月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兑现奖励随当月工资一同下发。 3、激励与约束原则。充分发挥激励与约束的作用,最大限度激发广大干部、员工的积极性,确保责任分工明确,监督考核严格,奖罚落实到位。 4、实事求是原则。考核部门必须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真实反映考核结果,按照规定程序考核,不得徇私舞弊,打人情分。 5、协保原则。发生严重“三违”或发生事故队组的队长、书记、安全副队长、带班长、协同作业人

化工厂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编号:SM-ZD-87421 化工厂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化工厂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全厂职工及管理人员的全厂所有人员。 二、安全生产的内容: 1、机械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备品备件是否齐全完好。 2、电器线路布置是否安全可靠。 3、物质保管是否符合厂部有关规定(包括消防器材等所有物质管理范畴)。 4、生产车间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 5、劳动保护的佩戴。 三、责任 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须分清职责进行处理。 1、因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影响两个小时到四个小时为一段事故,四小时以上为重大事故。 2、物质管理事故指不符合厂规定的,发生两次以内为一般事故,三次以上为重大事故。

3、生产车间的跑、冒、滴、漏属于设备责任的按设备责任处理,不属于设备责任的处理生产操作者。两次经内的为一般事故,三次以上为重大事故。 4、劳动保护佩戴由班长负责日常管理,厂部值班人员总负责。每发生一次事故扣发安全生产奖金的10%,发生两次为一般事故,三次以上为重大事故。 四、安全奖发放原则 1、根据责任区分,发生一般事故均扣发工人及管理人员当月安全奖的30%,发生重大事故取消安全奖。 2、发生一般事故扣发班组长安全奖金40%,发生重大事故扣发全月安全奖。并根据发生事故实际情况,对该班组长的胜任能力进行考核,对不合格者给予撤职处理。 3、对主管生产安全的主要负责人的处理:全厂发生一次一般事故扣发安全奖金10%,发生一次重大事故扣发50%,发生两次重大事故扣发全月安全奖金。 4、对所发生一般或重大安全事故的主要领导(包括班组长),不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导致连续发生事故的在扣除安全奖的基础上,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以及扣除全月奖金。

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皂卫煤矿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宣威市皂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皂卫煤矿 安 全 生 产 奖 惩 制 度 编制单位:皂卫煤矿 编制时间:二零一八年二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0 第二章奖励 (1) 第一节一般规定 (1) 第二节安全管理 (2) 第三节生产管理 (2) 第四节机电设备管理 (3) 第五节辅助运输 (3) 第六节一通三防 (3) 第七节监测监控 (4) 第三章处罚 (5) 第一节处罚通则 (5) 第二节安全管理细则 (7) 第三节技术管理细则 (24) 第四节采煤、安装、回收管理 (27) 第五节掘进、开拓管理 (31) 第六节采煤、掘进工作面文明生产管理 (35) 第七节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技改后) (36) 第八节开拓掘进工程质量管理 (39) 第九节机电设备管理 (40) 第十节供电管理 (57) 第十一节运输管理 (61) 第十二节放炮及民用爆炸物品管理 (68) 第十三节一通三防管理 (71) 第十四节监测监控管理 (83) 第十五节调度管理 (88) 第十六节地质测量管理 (90) 第十七节职工培训管理 (97) 第十八节员工劳动纪律管理 (98) 第十九节地面生产管理 (100) 第二十节消防材料管理 (105) 第二十一节特殊工种管理 (105) 第二十二节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 (105)

第一章总则 一、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我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实现年度奋斗目标,依照《矿山安全法》、《劳动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在原制度基础上进行修订补充。 二、本制度是以《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为依据制定的,适用于皂卫矿业有限公司皂卫煤矿内部管理及施工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三、本制度没有涉及的奖惩事项,可比照本制度相应条款执行。有与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不一致的,执行上级相关规定。矿以前下发的文件与本制度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制度为准。 四、处罚程序:检查发现有违反本细则的,由检查人签字,报相关专业科室或安全科,科室负责人组织核实后,由科室负责人审查签字(盖章)后执行。处罚单一式三份,一份交安全科,一份处罚单位留存,一份交受处罚单位或本人。 五、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另行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本制度解释权属皂卫煤矿安全科。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西瑞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的管理目标、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管理内容及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奖惩管理的内容、奖惩的范围及标准、检查与评价。 本制度适用于山西瑞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瑞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各部门以及外委运行、检修、维护单位安全生产奖惩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山西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3管理目标 通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奖惩管理标准,用经济、行政手段规范员工的行为,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调动员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提高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水平,预防事故的发生。 4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 4.1安全生产奖惩工作由总经理总体协调。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主管。 4.2安全生产奖惩工作由发电部主任、生产技术部主任、安全监察部主任主要负责。 4.3安全生产奖惩工作由发电部副主任、总值长、值长、生产技术部主任工程师、总经理工作部主任、经营策划部主任、财务部主任等协助完成。 5管理内容及要求 5.1奖励 5.1.1特殊贡献奖: 对积极主动纠正违章,发现或处理了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和对企业安全生产作出重大贡献的部门或个人,给予特殊贡献奖。 5.1.1.1避免群伤、群亡事故者,奖励5000-30000元; 5.1.1.2避免人身重伤、死亡事故者,奖励1000-10000元; 5.1.1.3避免主设备重大损坏事故者,奖励1000-10000元; 5.1.1.4避免重大生产火灾事故者,奖励1000-10000元;

2020年(安全生产)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罚实施细则MW文档

(安全生产)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罚实施细则MW文档

XX煤矿 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罚实施细则 为认真落实党的“安全第壹、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打造科技兴安矿井,建设安全高效企业”。按照“权责明确、考核严格、管理科学、奖惩严明”的原则,狠抓奖惩考核和责任落实,夯实安全基础,实现矿井长治久安,结合我XX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壹章矿井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规定 壹、组织领导 1.为确保安全考核目标的实现,XX公司成立安全管理考核领导小组。XXX同志任组长,XXX、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等同志任副组长,各单位部(科)室的负责人及各施工单位的副职为成员;安全管理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考核办公室设于安监处,邱向东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考核工作。 2.未涉及条款或有关内容,由XX公司安全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研究,酌情处理。 3.当XX公司指标有较大变化或重大政策调整时,相应修订该规定且及时出台补充规定。 二、煤矿安全生产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 煤矿调度人员值班期间,接到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报警或基层区队、安检员、瓦斯检查员和汛期地面巡视员等汇报时,

凡涉及下列险情之壹的,不需请示领导,有权下达某个生产区域或整个矿井立即停止生产,撤离作业人员的调度指令,然后再按规定向值班领导和主要领导以及上级部门汇报。 1、汛期本地区气象预报为降雨橙色预警天气或24小时以内连续观测降雨量达到50mm之上;或受上游水库、河流等泄洪威胁时;或发现地面向井下溃水的; 2、井下发生突水;或井下涌水量出现突增、有异常情况,危及职工生命及矿井安全的; 3、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火灾、冲击地压等事故的; 4、供电系统发生故障,不能保证矿井安全供电的; 5、主要通风机发生故障;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不能保证矿井正常通风的; 6、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出现报警,情况不明的; 7、煤层自燃发火有害气体指标超限或发现明火的; 8、井下工作地点瓦斯浓度超过规定的; 9、采掘工作面有冒顶征兆,采取措施不能有效控制;或采掘工作面受冲击地压威胁,采取防冲措施后,仍未解除冲击地压危险的; 10、有其他危及井下人员安全险情的。 三、违反下列情形之壹的,给予通报处理且责令施工作业地点停产整改,考核施工单位1000-5000元,挂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10%。

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1)

郑宏康辉(新密)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 2017年

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我矿安全生产条件,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三条应当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煤矿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入井检身制度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各工种操作规程。 第四条安全投入应当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 第五条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经考核合格。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九条煤矿应当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规定设立矿山救护队,配备救护装备。 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应当与邻近的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从业人员培训计划、职业危害防治计划。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除应符合第六条至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二)从业人员依法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原则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原则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原则范文 1.目的: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 3.职责: 3.1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执行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大安全职责事项的考核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一般安全活动的考核奖惩。 4.奖励凡具有下列状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给予表扬或奖励,部门和个人年终经过评比后能够评为先进群众和先进个人。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能够发给一次性奖金,具体奖励方案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决定。 4.1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礼貌生产有显著成绩的部门班组和个人。 4.2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用心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 4.3为保证安全生产,用心提出合理化推荐,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4.4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善项目的主要成员。 4.5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

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4.6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 4.7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4.8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 5.处分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部门、个人,公司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和造成事故的职责。处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处分的同时,能够给予一次性处罚。 5.1发生下列状况之一者,每人次扣罚当事人当月绩效考核5%,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当月6S考核分1分。 5.1.1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5.1.2厂内机动车辆带病使用,厂区内超速、超载、超高等违章行驶及乱停放者。 5.1.3多人作业的冲压设备。 5.1.4电源线穿越安全通道,使用不贴合要求的电源接线板、电动工具。 5.1.5操作者擅自离岗者。 5.1.6擅自占用安全通道者。 5.1.7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失灵或不贴合安全要求,未能及时反映。 5.1.8进出要害部位或不服从管理者。 5.1.9操作旋转机床、钻床载手套。(有安全防护手套除外)5.1.10操作冲床时,手入冲压行程作业。 5.1.11特殊工种无安全操作证进行作业者。 5.1.12未经危险作业审批而进行危险作业。 5.1.13乱拉、乱接临时电器线路。 5.1.14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1.15任意、私自拆除设备安全装置及安全设施。 5.1.16任意排放乱倒废水、废油。对环境造成污染者,加倍处罚并追究法律职责。 5.2其它违章行为。 5.2.1对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有关职责人,视情节严重每人次扣罚当

煤矿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示范文本

煤矿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煤矿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员工安全意识,规范员工安全行为,强 化现场安全管理,维护我矿正常的安全管理秩序,认真贯 彻落实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和减少事 故,确保员工生命健康和我矿财产安全,根据我矿安全管 理制度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奖惩暂行办 法。 第二条各单位和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煤矿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遵守矿的各项安全 管理制度,在抓生产的同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搞好安全工作。 第三条本暂行办法把安全处罚与安全奖励相结合,体

现安全管理有奖有惩、奖惩分明的原则,以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感,提高全体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矿井整体安全防范效果,达到强化管理,保证安全,促进生产的目的。 第四条我矿安全生产实行分级负责、专职管理、群防群治和群众监督,全体员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有义务确保他人的人身安全,对任何危害员工生命健康和损害本矿利益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我矿对举报有功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三违”人员、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 第五条我矿以各单位和全体员工执行“三大规程”、我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控制指标情况和现场安全管理效果等,作为进行奖惩的主要考核依据。 第二章奖惩原则 第六条安全奖惩应重点体现在与原煤生产安全相关的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细则(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细则(通用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细则(通用版)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奖惩分明、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特制定本细则。 1.2公司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推行安全生产三级控制目标,对在实现安全目标过程中做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发生事故的部门和责任人予以处罚。 1.3实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奖惩制度,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1.4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部及各风电场。 2.表彰和奖励规定 2.1公司每年对实现以下安全生产目标的风场予以奖励,奖励由风场申请,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审核,经总工程师和总经

理批准后执行; 2.1.1全年没有发生由于本部门责任造成的事故,全面实现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见签订的安全责任状); 2.1.2安反措计划制定详细、组织落实好,年度完成率95%以上; 2.1.3认真组织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实现既定目标。 2.2公司每年对达到以下条件的风电场予以奖励,奖励由风场申请,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审核,经总工程师和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2.1未发生由于本场负主要责任的设备异常及以上故障; 2.2.2未发生人身未遂及以上事故,没有受到违章处罚; 2.2.3认真组织“两会一活动”,学习内容能及时结合上级通报、公司有关文件精神及风电场日常工作内容,台帐记录详实、规范; 2.2.4能认真执行危险因素控制卡,“两票”合格率达100%; 2.2.5在设备治理、全面提高设备安全可靠性工作中成绩突出; 2.2.6安全基础工作扎实,在各项安全检查及整改活动中成绩显著,受到公司及上级领导好评;

煤矿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编号:SY-AQ-08792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煤矿安全管理奖惩制度Reward and punishment system of coal mine safety management

煤矿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保证《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维护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权益不受侵犯,实现矿井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洛阳义安矿业有限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各单位行政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必须模范遵守并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保护职工劳动安全权益不受侵犯,不得强迫职工冒险作业。 第四条跟班队长和班长是当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在协调

指挥生产之前,重点抓好安全隐患排查和质量监督工作,坚持“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的原则,为职工创造安全的工作环境。 第五条职工个人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在劳动过程中严格遵守“三大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拒绝并举报他人违章指挥,反对他人违反劳动纪律,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认真学习安全技术知识,提高劳动技能和岗位自主保安意识。 第六条实行安全奖罚,要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加强安全培训,努力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水平,实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第七条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装备水平,以人为本,实现矿井的本质安全。 第八条安全管理应坚持下列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2)“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3)“专管群治、全员管理”的原则;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7317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Reward and punishment management system for production safety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使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确保生产安全,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机地结合起来,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3内容与要求 3.1对全体员工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公司与主管部门签订,车间、部门负责人与厂部签订,班组与车间签订,每一名员工与主管人签订,不留空白,使人人承担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事事处处有人员管理安全。 3.1.1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标注:

(1)具体时段(2)负责内容(3)责任目标 (4)奖惩办法(5)监督人员(6)责任人 3.1.2坚持以规章制度为依据,以具体工作岗位为基础,以岗位操作规程为标准,以安全标准化管理为指导,按照“三不伤害”的原则,明确责任,确定目标。根据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奖惩。 3.1.3调整工作岗位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随时改签。 3.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照《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定期检查,并对隐患整改进行监督。依据奖惩方案,结合整改情况进行奖惩。 3.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人员根据《事故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责任部门、责任人、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3.4各部门、各级人员的日常管理按照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奖惩,按月份汇总。 3.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的进行年

鑫福煤业煤矿安全奖惩制度

鑫福煤业 煤矿安全 三 违 处 罚 细 则

目录 第一章管理制度 (1) 第一节对一类违章的处罚 (1) 第二节对二类违章的处罚 (1) 第三节对三类违章的处罚 (2) 第二章采煤 (7) 第三章掘进、维修 (9) 第四章一通三防 (12) 第一节通风、配风 (12) 第二节局部通风 (12) 第三节通风设施 (14) 第四节瓦斯检查、管理 (15) 第五节瓦斯排放 (16) 第六节防突管理 (18) 第七节防尘管理 (20) 第八节防灭火 (21) 第九节排水 (21) 第五章机电运输 (22) 第一节机电 (22) 第二节运输 (25) 第六章火工产品管理及爆破 (30) 第七章对有功人员的奖励 (34) 第八章附则 (35)

第一章管理制度 第一节对一类违章的处罚 第1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为一类违章。给予500~1000元罚款。如因违章而造成严重后果者,则给予除名,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携带火种、烟草入井者。 2、在井下睡觉者(以矿灯直射面部,开关三次矿灯未睁开眼睛者视为睡觉)。 3、井下擅自拆卸矿灯者。 4、特殊工种,如绞车司机、机车司机与跟车工、电工、耙斗机司机、通信工、瓦斯检查工、爆破工等,未经培训合格就擅自安排上岗的责任者。 5、偷盗火工产品及煤矿的主要安全、生产物资者。 6、因违章、安全事故而打击报复举报人、劝阻人或管理人员者。 7、造成严重安全事故影响极坏的直接责任者。 第二节对二类违章的处罚 第2条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为二类违章,给予违章者罚款500元。 1、警戒人员擅自离开警戒位置或睡觉者。 2、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者。 3、现场跟班队管人员脱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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