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咨询收费标准

工程咨询收费标准
工程咨询收费标准

工程咨询收费标准

一、项目建设前期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国家计委于1999年公布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明确了“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以及“调整系数”、“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并规定项目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由省级物价部门制定收费标准。

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单位:万元)

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

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单位:元)

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分档收费标准(单位:万元)

工程咨询人员日费标准(单位:元)

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招标前期咨询、协调签订合同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我国现行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三、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1999]12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计委(计经委),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为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工程咨询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第一条为提高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促进工程咨询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工程咨询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收费,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第三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应遵循自愿原则,委托方自主决定选择工程咨询机构,工程咨询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接收委托。第四条从事工程咨询的机构,必须取得相应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第五条工程咨询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开展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第六条工程咨询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第七条工程咨询机构承担编制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不能再参与同一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工程设计文件的咨询评估业务。第八条工程咨询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方根据本规定的指导性收费标准协商确定。第九条工程咨询收费根据不同工程咨询项目的性质、内容、采取以下方法计取费用:(一)按建设项目

最新工程设计收费标准A

最新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年修订本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2002]10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建设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 定》),现予发布,自二OO二年三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 ([1992]价费字375号)及相关附件同时废止。 本《规定》施行前,己完成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50%以上的,勘察设计收费仍按原合同执行;已完成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不足50%的,未完成部分的勘察设计收费由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参照本《规定》协商确定。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二OO二年一月七日 主题词:勘察收费规定通知 附件: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第二条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

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 第三条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发包人有权自主选择勘察人、设计人,勘察人、设计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 律、法规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投资额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或者《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除本规定第七条另有规定者外,浮动幅度为上下20%。发包人和勘 察人、设计人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七条工程勘察费和工程设计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凡在工程勘察设计中采用新技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八条勘察人和设计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工程勘察费和工程设计费的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由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在《工程勘察合同》或者《工程设计合同》中约定。 第十条勘察人或者设计人提供的勘察文件或者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满足合同约定的内容、质量等要求。 第十一条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作量增加或者工程勘察现场停工、窝工的,发包人应当向勘察人、设计人支付相应的工程勘察费或者工程设计费。 第十二条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质量达不到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勘察人或者设计人应当返工。由于返工增加工作量的,发包人不另外支付工程勘察费或者工程设计费。由于勘察人或者设计人工作失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建筑消防维保收费标准参考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收费标准 一、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收费以年费计收。 二、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收费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修保养费用为计算基准加上其他相关设施的维修保养费用为该工程总费用。 计算公式: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总费用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修保养费用2、自动灭火系统维修保养费用3、防排烟系统维修保养费用4、防火卷帘系统维修保养费用5、消火栓系统维修保养费用6、消防广播、疏散指示标志维修保养费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修保养费用按探测器数量规模及系统投入使用年限计算具体如下表。(单位元/每只探测器探测器数量) (二)、自动消防系统其它设施以其服务区域自动报警系统维修保养费用为基准计算。 ●设有自动灭火系统的40% , ●设有防排烟系统的25% , ●设有防火卷帘系统的200元x卷帘门数, ●设有消火栓系统的35% , ●设有广播、疏散指示标志系统的20% 三、单设灭火系统的维修保养费用按其保护区域计算。 (一)、单设喷淋灭火系统的或单设消火栓系统的按所保护场所面积每平方米2元计算。(二)、单设气体灭火系统的按所保护场所空间每立平方米6元计算。 四、其它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费用已含在上述费用中不再另行计算。 五、以上所列费用不包含建筑消防设施及其配件的更换、法定检测以及火灾探测器的清洗费用。 新收费标准为: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费(简称维保服务费)按消防设施总投资额分档累加计收, 100万元以内的,年度维保服务费为6%; 101万至300万元的,年度维保服务费为5%; 301万至600万元的,年度维保服务费为4%; 601万元以上的,年度维保服务费为2%。

建筑设计收费标准

建筑设计收费标准 2010-06-05 15:55 “基本设计收费”还要加上“其他设计收费”,即“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者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收取的费用,包括总体设计费、主体设计协调费、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费、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等”,才能成为“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对于建筑工程就是“建筑设计收费基准价”。某单项工程如果都不需要这些其他设计服务,“基本设计收费”就等同于“收费基准价”,但是多数建筑工程是需要一项或多项其他设计服务的,全部建筑工程项目的“其他设计服务费”占“基本设计收费”的平均值,恐怕也没有人仔细统计计算过,保守估计应在 1."1~ 1." 2. 从“设计收费基价”到“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增加了上述两次调整,即 1、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2、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两次调整的总体幅度,保守估计也要在 1."2~ 1."3,相应的费率也应从 4."5~ 收费标准中还有《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供计算不同设计阶段和不同设计专业的设计收费使用。列出了更细分的不同类型的设计(建筑与室外工程、住宅小区工程、住宅工程、古建筑保护性建筑工程、智能建筑弱电系统工程、室内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人防工程等)中,方案设计、初

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所占的工作量占总工作量的比例,大体上方案20~30%,初步设计20%,施工图50~60%。该表还列出了建筑工程全过程设计中三个主要专业的工作量比例,建筑35~43%,结构24~30%,设备28~38%。该表还特别附注,提供两个以上建筑设计方案,且达到规定内容和深度要求,从第二个设计方案起,每个方案按照方案设计费的50%另收方案设计费。 从以上种种条文和标准来看,我国的建筑设计收费标准是不低的。与国际上设计费占工程总造价的5~8%的普遍水平相比,相差并不是那么大。 当然,根据收费标准计算出来的“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并不是实际的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计算出的工程设计基准收费额,发包人和设计人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合同额。”即在“工程收费基准价”之上,还需要再考虑一些浮动值,才能成为实际的设计收费。 收费标准中列举了两种浮动值的情况: 1、采用政府指导价,即《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中的收费额的,根据市场情况,可以上下浮动20%; 2、勘察设计收费应该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采用政府指导价的可以上浮至25%。 而在实际中,“上下浮动”则是向下浮动的多,“优质”也很难体现“优价”,总体上估计是要打折的。 三、2003年建筑设计实际平均收费率为3%,并不象报道和呼声中那么低 既然实际的设计收费要按国家标准打折的,那么究竟打的几折?建筑设计行业的平均收费率是多少? 相关的正式统计数据并不多,只有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每年7月发布的《全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年报情况》,应该是最权威的数据。

2020最新国家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2020最新国家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年修订本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2002]10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建设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 定》),现予发布,自二OO二年三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 ([1992]价费字375号)及相关附件同时废止。 本《规定》施行前,己完成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50%以上的,勘察设计收费仍按原合同执行;已完成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不足50%的,未完成部分的勘察设计收费由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参照本《规定》协商确定。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二OO二年一月七日 主题词:勘察收费规定通知 附件: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第二条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 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 第三条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发包人有权自主选择勘察人、设计人,勘察人、设计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第四条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收费标准

页眉内容 页脚内容4 附件: 贵州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一、说明: 1.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收费计算:如编制工程预算为1000万元,服务收费计算如下: 100万元×3.5‰+(500-100)万元×3.1‰+(1000-500)万元× 2.8‰=2.99万元 2.工程标底、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竣工结算均不包含钢筋抽筋计算。钢筋抽筋计算按第7项另计算费用。 3.编制工程量清单含编制控制价时,其收费乘系数1. 30。 4.复核竣工结算时,可按审减(增)额度另加收5~8%,具体幅度由委托双方在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具体约定.审减(增)费用由受益方支付。 5.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咨询由各级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学会)或具有工程造价鉴定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承担。如因鉴定结论失误造成案件重审的,经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重新鉴定,确认原结论误差在±5%以上的,由原鉴定单位全额退回原收鉴定费。 二、服务内容: 1.编制可行性经济评价、投资估算:调查、收集资料,完成编制经济效果评价,包括各种有关技术经济因素及方案投入与产出的财务、经济资料数据的分析比较,确定和推荐最佳方案,出具可行性研究文件;完成编制项目投资总额、资金筹 页脚内容2

措和投资使用计划,包括投资预测、投资效益分析及确定工程造价等,出具投资估算文件。 2.编制设计概算:收集资料,根据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的图纸及说明,利用现行的计价依据及相关规定,计算拟建项目从筹建至竣工交付使用所需全部费用,出具概算书。 3.编制工程预算(标底):收集资料,根据设计施工图及现行的计价依据及相关规定计算工程量并完成计价,出具工程预算书。 4.编制工程量清单:根据“计价规范”及设计施工图编制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它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出具明细清单. 5.编制招标控制价:根据“计价规范”和设计施工图,依据现行的计价依据、计价办法及相关规定计算完成以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出具招标控制价文件 6.编制竣工结算;根据合同约定及有关条款、竣工图纸、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索赔及有关政策发生变化调整的工程造价等编制工程结算,出具竣工结算书.7.钢筋抽筋及予埋铁件计算:按要求对拟建工程的钢筋(铁件)用量精细算量,出具计算书。 8.审核概算: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对设计概算进行编制依据、深度、及内容进行审查,出具审核报告。 页脚内容4

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1 总则 1.0.1 工程设计收费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1.0.2 工程设计收费采取按照建设项目单项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法计算收费。 铁道工程设计收费计算方法,在交通运输工程一章中规定。 1.0.3 工程设计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 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2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 3 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1.0.4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计算出的工程设计基准收费额,发包人和设计人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合同额。 1.0.5 基本设计收费 基本设计收费是指在工程设计中提供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收取的费用,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考核和竣工验收等服务。

1.0.6 其他设计收费 其他设计收费是指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者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收取的费用,包括总体设计费、主体设计协调费、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费、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等。 1.0.7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是完成基本服务的价格。工程设计收费基价在《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附表一)中查找确定,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1.0.8 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 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为经过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转运费之和。 工程中有利用原有设备的,以签订工程设计合同时同类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缓配设备,但按照合同要求以既配设备进行工程设计并达到设备安装和工艺条件的,以既配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引进设备的,按照购进设备的离岸价折换成人民币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 1.0.9 工程设计收费调整系数 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调整系数包括: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和附加调整系数。 1 专业调整系数是对不同专业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计算工程设计收费时,专业调整系数在《工程设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附表二)中查找确定。 2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是对同一专业不同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工程复杂程度分为一般、较复杂和复杂三个等级,其调整系数分别为:一般(Ⅰ级)0.85;较复杂(Ⅱ级)1.0;复杂(Ⅲ级)1.15。计算工程设计收费时,工程复杂程度在相应章节的《工程复杂程度表》中查找确定。

建筑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建设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工程设计费即勘察设计费。一般包括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设计、按合同规定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参加试车及 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的费用。还有做施工图预算的费用。一般按工程总造价的2%-5% 提取。 一、工程设计费计算方式 1、景观设计面积 =总用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 2.7m 以上的消防通道(水泥地面)不计算景观面积,如铺装设计则按实际面 积计算)。 2、景观工程总造价×费率=设计费基价。 3、设计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景观设计费。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的,按照该景观工程设计费的10% 收取施工图预算编制费。 4、工程监理的,按景观工程总造价的 2.0% ~ 2.5% 收取监造费。 5、、编制竣工图的,按照景观工程设计费的8%收取竣工图编制费。 6、园林设计工程专业调整系数: 工程复杂程度分为一般(Ⅰ级)调整系数0.85 ,较复杂(Ⅱ级)调整系数 1.0 ,复杂(Ⅲ级)调整系数 1.15 三个等级进行调

1

整。 二、相关规定 1、《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283号),已废止。 2、《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已废止。 3、《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计委、环境保护部/计价格[2002]125号),已废止。 4、《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已废止。 5、《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19]670号),已废止。 6、2019 年 7 月 10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 革委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1573号),规定: 放开除政府投资项目及政府委托服务以外的建设项目前期 工作咨询、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4项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 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的政府投资项目,以及政府委托的上述服务收费,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专业服务收费,由委托双方依据服务成本、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国家法规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国家法规 这是一篇由网络搜集整理的关于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国家法规)的文档,希望对你能有帮助。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国家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第7号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3月9日商务部第6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德铭 二〇一二年六月九日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家电维修服务业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家电维修服务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家电是指可用于家庭的,为了生活、娱乐及获取信息等目的使用的电子或电器产品。包括制冷空调器具、清洁器具、厨房器具、通风器具、取暖熨烫器具、个人护理器具、保健器具、娱乐器具等电器产品和音像娱乐类、信息技术类等电子产品。 本办法所称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以下简称家电维修经营者)是指提供家电维护保养、故障修理、使用咨询指导等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商务部负责家电维修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各级商务主管部门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家电维修服务业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家电维修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家电维修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从事相应维修活动的职业、技术资质。从事高处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电工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资格,执证上岗。涉及特种作业的家电维修经营者,其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须进行相关安全责任培训。 家电维修经营者应当配备相应质量合格的'作业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具。 第五条家电维修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显着位置悬挂营业执照,明示服务项目和家电配件的收费标准、质量规范、质保期限以及投诉电话。 家电维修经营者从事特约维修,须取得商标权人授权,并在经营场所显着位置明示有效期内的授权证明。获得授权的家电维修经营者应在其被授权范围内提供维修服务。 第六条家电维修经营者应通过企业互联网站、电话等形式向消费者提供本企业维修服务人员身份资质查验,应为上岗工作人员配制职业资质标识,要求在岗工作时佩戴或向消费者出示。 第七条家电维修经营者在提供维修服务前应当向消费者明确告知维修方案及需注意和配合的事项,尊重消费者选择。 家电维修经营者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维修服务凭证和收费发票。维修服务凭证应如实填写维修服务项目、维修详细情况、维修服务质量责任及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八条家电维修经营者在维修服务中获得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信息不得用于与维修活动无关的领域,对于知悉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

民用建筑设计收费标准说明

民用建筑设计收费标准说明 一、本收费标准包括民用各类建筑工程的设计收费定额和费率收费标准。 二、民用建筑根据其复杂程度共分为六级,各级的主要特征及适用范围如下:

三、需要单独提出建筑设计方案的,特级、一级工程建筑设计方案加收该项目设计费的10%;二级工程建筑设计方案加收该项目设计费的6%;三级工程建筑设计方案加收该项目设计费的3%;四级以下(含四级)工程不另收建筑设计方案费。 四、本收费标准已包括相应一般的消防系统和建筑装饰设计收费,如有特殊要求时另议。对现有建筑物进行专门装饰设计时,根据装饰设计的复杂程度,按装饰费用的3-5%收费。 五、本收费标准是以单项工程为基本单位,不包括煤气、取水、净化、污水处理、道路桥梁、锅炉房、加油站、变配电所、水泵房、冷却塔、烟囱等单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设计在内,其收费应分别按市政和其他行业的标准执行。 六.承担小区规划布置,在3公顷以上按每公顷700元收费,3公顷以下不收费,但小区内的管线. 绿化. 土方等设计不论大小均按概算的1.5%收费。 七、承担多功能建筑,按主体建筑功能计算收费,其中较主体体功能更为复杂的部分按相应等级计算。 八、民用建筑工程等级表内“大型”,一般系指一万平方米以上建筑;"中型"指三千~一万平方米的建筑;“小型”指三千平方米以下的建筑。本分类法仅限于本表使用。 九、仅做民用建筑初步设计或施工图分阶段设计时,其工作量的比例为40%和60% 。

十、按照本收费标准提供文件的份数为初步设计图纸6份、施工图8份。 注:1. 凡收费不足700元者均按700元计算。 2. 凡一子项在上一档面积范围计算出收费额低于下一档时,按下一档最高面积和收费标准计算收费额。

2012年家电维修等级收费标准

家电维修等级收费标准 (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参照国家发改委,经贸委制定全国统一家电维修企业收费标准。 A 收费内容 收费标准(元) 名称单位 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彩色电视机 53cm以下普通型(含带遥控型)台/次6055504540 53cm至64cm普通型台/次7065605550 53cm至64cm遥控型台/次8075706560 64cm画中画型台/次10095908580 71cm、74cm遥控型台/次120115********* 74cm画中画型台/次150 145140135130 86cm遥控型、画中画型台/次180 175170165160 背投影机台/次220 200180160140 液晶彩电台/次360 300260 等离子彩电台/次380 350300 摄像机 肩扛式台/次260 220 手掌式普通型台/次300 260 手掌式数字型台/次360 300 音响 普通型功放台/次6050454035遥控型功放台/次8070605550多功能高档型(含卡拉OK机)台/次10080706050扬声器 8″以下(含8″)只/次3020161410

扬声器 8″以上只/次4030252220 麦克风只/次2018161512 影碟机 CD、VCD(含三碟型)、超级VCD 台/次5045403836 LD大小碟兼容型台/次6055504540 DVD 台/次70 65 60 55 45 便携式VCD(带液晶彩显)台/次75 70 65 60 55 便携式DVD(带液晶彩显)台/次90 85 80 75 70 电风扇 普通调速以下型台/次2018161512定时、遥控、模拟风型台/次3026222018 洗衣机 单缸型、甩干型台/次4030252018双缸型台/次5045403530机械式半、全自动型台/次6055504540电脑程控自动型台/次7060555045滚筒型台/次8070656055 其它小家电 微波炉、光波炉、电磁炉(机械型)台/次5045403530微波炉、光波炉、电磁炉(电脑型)台/次7065605550电吹风、电熨斗、电动晒衣架台/次201612108 电热水瓶、电饭煲、搅拌机台/次2018161412 吸尘器、电消毒柜、抽油烟机、自动鞋套机、 台/次4035302520手持式电动按摩器 日用智能小家电台/次4035302520电磁治疗仪台/次5045403530电动按摩椅台/次10090807060电热水器台/次6055504540电热水器内胆修复 60升以下台/次160 150 140 120 100

工程设计费收费标准

工程设计费收费标准 1.0.1 工程设计收费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1.0.2工程设计收费采取按照建设项目单项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法计算 收费。 铁道工程设计收费计算方法,在交通运输工程一章中规定。 1.0.3 工程设计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2、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 3、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1.0.4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计算出的工程设计基准收费额,发包人和设计人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合同额。 1.0.5基本设计收费 基本设计收费是指在工程设计中提供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收取的费用,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考核和竣工验收等服务。 1.0.6其他设计收费 其他设计收费是指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者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收取的费用,包括总体设计费、主体设计协调费、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费、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等。 1.0.7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是完成基本服务的价格。工程设计收费基价在《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附表一)中查找确定,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1.0.8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 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为经过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 工程中有利用原有设备的,以签订工程设计合同时同类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缓配设备,但按照合同要求以既配设备进行工程设计并达到设备安装和工艺条件的,以既配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引进设备的,按照购进设备的离岸价折换成人民币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 1.0.9工程设计收费调整系数 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调整系数包括: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和附加调整系数。 1、专业调整系数是对不同专业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计算工程设计收费时,专业调整系数在《工程设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附表二)中查找确定。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2012年第7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务部令2012年第7号 【发布日期】2012-06-09 【实施日期】2012-08-01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3月9日商务部第6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德铭 二〇一二年六月九日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家电维修服务业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家电维修服务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家电是指可用于家庭的,为了生活、娱乐及获取信息等目的使用的电子或电器产品。包括制冷空调器具、清洁器具、厨房器具、通风器具、取暖熨烫器具、个人护理器具、保健器具、娱乐器具等电器产品和音像娱乐类、信息技术类等电子产品。 本办法所称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以下简称家电维修经营者)是指提供家电维护保养、故障修理、使用咨询指导等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商务部负责家电维修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家电维修服务业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家电维修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家电维修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从事相应维修活动的职业、技术资质。从事高处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电工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特种作业的人员,

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资格,执证上岗。涉及特种作业的家电维修经营者,其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须进行相关安全责任培训。 家电维修经营者应当配备相应质量合格的作业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具。 第五条家电维修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明示服务项目和家电配件的收费标准、质量规范、质保期限以及投诉电话。 家电维修经营者从事特约维修,须取得商标权人授权,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示有效期内的授权证明。获得授权的家电维修经营者应在其被授权范围内提供维修服务。 第六条家电维修经营者应通过企业互联网站、电话等形式向消费者提供本企业维修服务人员身份资质查验,应为上岗工作人员配制职业资质标识,要求在岗工作时佩戴或向消费者出示。 第七条家电维修经营者在提供维修服务前应当向消费者明确告知维修方案及需注意和配合的事项,尊重消费者选择。 家电维修经营者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维修服务凭证和收费发票。维修服务凭证应如实填写维修服务项目、维修详细情况、维修服务质量责任及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八条家电维修经营者在维修服务中获得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信息不得用于与维修活动无关的领域,对于知悉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第九条家电维修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虚列、夸大、伪造维修服务项目或内容; (二)隐瞒、掩饰因维修服务导致用户产品损毁的事实; (三)虚报故障部件,故意替换性能正常的部件; (四)冒用家电生产者商标或特约维修标识。 第十条家电维修经营者在维修服务中发现同一品牌、类型或批次的家电存在安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通报生产者、销售者,并向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家电维修经营者在维修服务中使用和销售的配件和耗材,其质量、规格应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和标准,不得使用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某办公楼工程物业维修费收费标准

收费服务项目及标准 1、日常维修服务 a) 闭门器调整25元/个(含螺丝、润滑油等辅料、不含主件), 闭门器更换580元/个 b) 门把手松动、脱落的修复:15元/次(含螺丝、润滑油等辅料) c) 门锁固定螺丝掉、松动的整修:10元/个(含维修材料费,不含主材料) d) 墙面破损的修补:80元/㎡ e) 踢脚线破损的修理、更换:20元/㎡ f) 天花板裂缝的修补:80/㎡ g) 悬挂各类画框、镜框、标牌等:10元/块-20元/块(不含材料) h) 门锁维修(不含主材料)15元/把,门锁更换200元/把(含维修材料费) i) 地毯更换:300元/块 j) 电动窗开关按钮修理、更换:50元/个 k) 抽屉锁维修及更换:维修15元/次、更换30元/把 2、强电维修服务 a) 电源开关、插座盒松动的紧固:10元/个(不含维修材料费,紧固螺丝免费) b) 设备插头与插座不匹配更换:30元/个(含维修材料费)

c) 用户区域内开关箱检修:40元/次/箱(不含维修材料费) d) 更换室内电线:15元/m(含㎡的主材料费) e) 室内电气插头、插座更换:15元/只(不含维修材料费) f) 室内增装插座(明装):50元/只(不含维修材料费) g) 照明开关更换及维修:20元/只(不含维修材料费) 3、灯具维修服务 a) 灯管更换:15元/次(不含灯管费用) b) 灯具松动、紧固:15元/只 c) 灯具移位:50元/次(不含维修材料费) d) 增加照明灯具:150元/套(不含维修材料费) 4、窗帘维修服务 a) 窗帘拉动齿轮更换:65元/个(含材料费) b) 窗帘支架更换:700元/套(含材料费) c) 窗帘布更换:900元/套(含材料费) d) 窗帘整套更换:1500元/套(含材料费) 5、弱电维修服务 a) 办公室内部电话线路检修:40元/部(不含维修材料费) b) 室内电话移机:20元/部(不含维修材料费) c) 室内网络移位:20元/部(不含维修材料费) d) 制作电话水晶及网络水晶接头:10元/只(含材料费) e) 室内增加电话线及网线:15元/m(含材料费)

建筑设计收费标准完整版

建筑设计收费标准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第一章综述 1、总则 1.1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形势与需要,维护建筑设计市场秩序,确保设计质量和服务质量,有助于发包人、设计人协商确定设计服务计费,编制《建筑设计服务计费指导》(以下称《计费指导》)。 1.2?发包人和设计人依法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建筑设计服务计费的公正性、客观性和合理性。 1.3?建筑设计服务计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凡在建筑设计中采用本《计费指导》未涵盖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或其它科技成果,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或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经发包人和设计人协商,可以在本《计费指导》基础上适当上浮计费额。 1.4?建筑设计服务费按以下方式支付: (1)合同签订后7天内,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 (2)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 (3)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 (4)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 (5)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7天内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后3个月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 (6)工程结构封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 (7)工程竣工设计验收或投入使用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全部剩余设计费。 1.5?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建筑设计工作较大返工、修改和增加工作量的,发包人向设计人另外支付相应的建筑设计服务费并适当延长设计工期。 1.6?由于发包人原因,要求设计人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筑设计周期定额》规定的周期内提前交付设计文件,设计人在确保设计质量与深度的前提下采取措施予以实现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1.7?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设计人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0%,超过一半时,支付全部设计费。 1.8?本《计费指导》可作为建设项目编制立项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中估算设计及咨询服务计费额的参考。 2、建筑设计服务内容 2.1本《计费指导》涉及的建筑设计服务内容包括设计基本服务与设计其他服务。 2.2?“设计基本服务”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按国家法律、技术规范和设计深度要求向发包人提供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不含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文件服务,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服务。其服务计费为“设计基本计费”。2.3“设计其他服务”是指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另行提供且发包人应当单独支付费用的服务,包括:总体设计、主体设计协调(包括设计总包服务)、采用绿色建筑设计、应用BIM技术、采用被动式节能建筑设计、采用预制

最新工程设计收费标准——2019

2019 建筑设计收费参照标准 建筑设计收费参照标准 一、住宅类收费 收取。 1、按费率收费,为概算投资造价 2.0~3.0% 2、按面积收费则分类如下:(上限为采暖地区) 3、多层住宅(含六跃七跃层): 方案: 3 元/M2 2.5~5 元/M2 扩初:7~12 元/M2 施工图:16~25 元/M2 4、小高层住宅(八~十一层,含十一跃十二跃层) 4.5 方案: 4.5 元/M2 3.5~8 元/M2 扩初:10~16 元/M2 施工图:22~32 元/M2 5、高层住宅(十二~三十层) 方案: 6 元/M2 5~10 元/M2 扩初:14~19 元/M2 施工图:30~38 元/M2 6、超高层住宅(三十层以上) 方案:8 元/M2 起 扩初:17 元/M2 起 施工图:38 元/M2 起 7、别墅 方案:12 元/M2 8~20 元/M2 扩初:20~40 元 施工图:40~80 元/M2 说明: 1.上述取费中扩初和施工图均为全过程收费。 2.上述取费已考虑一定的经验套用率, 3.通常按小区规模作如下调整:总建筑面积< 5 万M2 ,系数为 1.2; 5 万M2<总建筑面 积<20 万M2, 系数为 1.0; 总建筑面积>20 万M2, 系数为0.95. 4.单栋或数栋别墅的收费单独另定。 5.上述费用未包含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收费,

6.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按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收费执行。 7.上述费用未包含总图费用, , 8.室外总体造价通常为建安总造价的5%~10% 。 9.总图费用通常取室外总体造价的2%~3% 10.地下室及人防,普通地下室设计取费按35 元/M2, 人防地下室设计取费按45 元/M2 11.独立地下车库,设计取费35~45 元/M2 , 二、教育类建筑(上限为采暖地区) 1 中小学建筑 1)教学楼及行政楼: 方案:8 元/M2 7~9 元/M2 扩初:16~22 元/M2 施工图:35~45 元/M2 2)综合实验楼: 方案:10 元/M2 9~12 元/M2 扩初:22~32 元/M2 施工图:45~65 元/M2 : 3)图书馆、礼堂、体育馆按概算造价2%~3.5% 方案:12 元/M2 10~14 元/M2 扩初:24~35 元/M2 施工图:50~70 元/M2 4)锅炉房、食堂、浴室、大门等配套按概预算投资造价 2.5%起。 2 高等院校建筑: 5)教师及学生公寓: 方案: 5 元/M2 4~6 元/M2 扩初:10~15 元/M2 施工图:20~30 元 6)教学楼及行政楼: 方案:11 元/M2 10~12 元/M2 扩初:24~30 元/M2 施工图:50~60 元/M2 ; 7)综合实验楼: 方案:12 元/M2 11~15 元/M2

《全国建筑设计行业收费标准》(2014年编制)的通知

关于转发《全国建筑设计行业收费标准》(2014年编制)的通知 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了要“积极稳妥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的任务要求。为了更好地维护建筑设计市场秩序,保护发包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做好应对勘察设计行业收费标准发生变化的准备,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已于2014年5月初步拟定了《全国建筑设计行业收费标准》(2014年编制)征求大家的意见。 由于该《收费标准》今后将作为行业收费指导的重要文件,与大家息息相关,现将该《收费标准》转发给各位领导,望大家高度重视,仔细阅读,并于7月11日18时前将相关意见和建议(比如收费标准的操作可行性、有无缺项漏项等内容)以书面形式提交生产经营部汇总。 生产经营管理部 2014年7月8日

全国建筑设计行业收费标准 2014年编制 (试行) (5月8日定稿)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一总则 1设计收费原则 1.1为了维护建筑设计市场秩序,保护发包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收费标准。 1.2本收费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建筑设计收费。 1.3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本收费标准,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 1.4建筑设计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凡在建筑设计中采用本收费标准未涵盖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或其它科技成果,或显著提高了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设计,发包人和设计人可以在上浮50%的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1.5设计人承接建筑设计时,发包人有权利了解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工期、服务质量以及收费标准。 1.6建筑设计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 (1)合同签订时,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合同额的20%作为定金; (2)实施方案设计文件提交时,发包人应向设计人再支付合同额的10%;

家电维修收费标准.doc

2014年全国家电维修收费标准1、电视机 2、电冰箱 3、冷冻、冷藏柜

4、空调器

5、洗衣机

6、小家电

(2)滤尘器、集尘器、机壳50(3)其它部件20 7电风扇(1)电动机40(2)电脑板、定时器、调速器30(3)其它部件20 8其它小家电产品(1)核心部件20—60 项目说明 1、维修费中包括检查费、工时费;需要换件的加收材料费(材料费由各厂家自行核定);需要上门的加收上门服务费,上门服务费:10公里以内15元,10公里以外1.5元/公里;需要拉回检修的可收取托运费,托运费标准:40元/次,中心市区以外的地区可与用户协调收取。只要求除尘清洁的不收维修费。

2、四级维修企业按维修收费标准收费;三级维修企业可加收维修费的5%;二级维修企业可加收维修费的10%;一级维修企业可加收维修费的15%;特级维修企业可加收维修费的20%。家用电器维修企业的等级划分标准按国家《家用电器维修服务部等级评定规范》执行。 3、此标准适用产品年限(从购买之日起计算):CRT彩电10年,平板彩电8年,电冰箱、冷冻与冷藏柜10年,空调器10年,洗衣机10年,电风扇、微波炉、热水器、洗碗机均为8年,吸尘器、抽油烟机、消毒柜均为5年,其它小型家用电器6年。超出此年限的家用电器的维修可不按本标准执行。 4、进口家电产品可加收20%维修费。 5、故障部位超过2个以上时,维修费只能按2个部位累计收费。 6、送修机器若经其他部门或人员修过而未修复的,或雷击、进水而损坏严重的,收费由双方商议。 7、如果查出故障,用户选择不修理,维修人员可按维修标准的50%—70%收合理地取检测费。

市政工程设计收费标准2019

市政工程设计收费标准(2019版) 01 国家计委及相关部门在1999年、2002年及2007年,先后出台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283号)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 《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计委、环境保护部/计价格[2002]125号)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 以上规定,构成了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框架,在一定时期内对规范建设项目服务收费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02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强调了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对原来执行的政府指导价管理政策进行改革。 2014年7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573号),做出如下规定: 放开除政府投资项目及政府委托服务以外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4项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的政府投资项目,以及政府委托的上述服务收费,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专业服务收费,由委托双方依据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协商确定。 半年以后,2015年2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自2015年3月1日起,在已放开非政府投资及非政府委托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基础上,全面放开5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工程勘察设计费、招标代理费、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