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不良反应处理及回报制度

输血不良反应处理及回报制度
输血不良反应处理及回报制度

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制度(试行)

1.临床科室用血后,应认真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并于24h内返回输血科,返回率要求达到100%。

2.输血科(血库)及时将输血不良反应统计上报给医务处,并同时反馈给血站,让血站及时了解血液在临床的使用情况,以便及时发现血液质量隐患。

3.输血过程中,受血者如果发生严重输血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查找原因,并立即通知输血科。

4.输血科接到通知后作如下处理:

(1)立即核对《临床输血申请单》、血袋标签、血型、交叉配血试验记录是否出错;

(2)立即鉴定受血者与供血者保留血样的ABO、Rh血型,与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结果比较是否一致;

(3)重新作交叉配血试验(必要时采用盐水相和非盐水相两种方法比对),验证配血结果是否准确;

(4)抽取受血者抗凝血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用显微镜观察红细胞有无凝集现象,判断有无急性溶血反应发生;

(5)有条件的作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排除急性溶血性输血反应;

(6)用无菌瓶抽取受血者抗凝血2份,1份作细菌培养;1份先轻离心分离血浆,然后,再取血浆重离心,取血浆离心后的沉渣涂片,革兰氏染色查细菌,排除急性细菌污染反应;

(7)有条件的可作白细胞抗体试验或过敏原试验,判断是否是过敏反应或非溶血性发热反应引起。

6.输血不良反应的处理过程和结果应祥细记录,并随病历长期保存。

输血不良反应处理制度

输血反应是指在输血过程中或输血后,受血者发生的不良反应。在输血当时和输血24小时内发生的为即发反应;在输血后几天甚至几月发生者为迟发反应。一般包括:

1.发热反应

2.过敏反应

3.溶血反应

4.输血后移植物抗宿主病

5.大量输血后的并发症(循环负荷过重、出血倾向)

6.细菌污染引起的输血反应

7.输血传播的疾病

一、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2、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血库)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二、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

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

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

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三、临床输血出现不良反应和发生输血相关疾病时,相关科室医师应详细填写输血不良反应报告单后送输血科,并及时调查处理。输血科(血库)每月统计上报医务部,并向负责供血的血站反馈。

四、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应对输血不良反应进行定期分析,制定对策,不断提高临床输血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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