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服务合同

篇一:宽带接入电信服务协议

宽带接入电信服务协议

为保护客户(甲方)的通信权利,维护中国电信集团上海市电信公司崇明电信局(乙方)合法的通信经营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同时基于客户确认的相关服务项目,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标的。

乙方负责为客户安装并提供宽带接入服务项目,包括高速上网、音/视频节目点播(vod)等,随着业务和技术的发展,今后还将开放更多的服务项目。目前乙方宽带网采用私网ip地址的用户地址分配方式,用户地址不具备唯一性,今后将完善此功能。

二、客户类型。

本地用户分住宅客户及非住宅客户,客户根据其所属类型享受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非本地客户签约时应根据类型不同缴付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三、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

(1)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国家保护。

(2)在选择和使用通信服务业务时,享有知悉所选业务真实情况的权利。

(3)有权对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在本公司违反协议或对社会的公开承诺时,有权获得相应赔偿。

2、义务。

(1)申请办理宽带接入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客户资料,当客户资料变更时应在一周内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因客户资料不实发生的任何纠纷,由客户自行负责。

(2)客户因移机等原因,新址若无原接入设备而需变更原接入方式的,如adsl改fttb+lan 方式,甲方需将原免费租用的终端设备(adsl调制解调器和分离器)归还乙方;如fttb+lan 改adsl等方式,需增加用户终端设备(adsl调制解调器和分离器)的,终端设备由乙方免费出租给客户使用,产权属乙方所有。

(3)每月按时到乙方营业窗口或采用银行托收方式(仅限商业客户)缴纳使用费,以免错过付费的最后期限,产生迟延履行违约金或造成被中止通信服务的后果。

(4)客户参加乙方宽带业务优惠促销活动,并享受乙方优惠资费或领取过实物的,自宽带接入业务安装开通之日起须使用满二年以后方可办理注销(拆除)宽带业务。若提前注销(拆除),原享受乙方的优惠资费须全额补缴,属领取过实物的,须完好无损失的退回。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资费标准向客户收取各项费用,并保留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

(2)保留为确保服务质量,对宽带接入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的权利。

(3)因客户欠费等信用原因,有权拒绝其申请其他固定电信服务项目。

(4)为建立与客户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可以使用其所提供的客户资料。

2、义务。

(1)遵守国家和电信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政策。

(2)在营业场所公布宽带接入的服务项目、资费标准等,并以多种方式为客户缴费提供方便。客户在办理业务时,向其提供使用该项业务的说明资料。

律师365

(3)客户使用乙方免费租用的终端设备(调制解调器和分离器),产权属乙方所有。

(4)客户申告宽带接入障碍的,应当自接到申告之日起,城镇48小时、农村72小时内修复或调通,不能按期修复或调通的,应当及时通知客户,并免收障碍期间的月租费用。但属于客户终端设备的原因造成电信服务障碍的除外。

(5)凡客户在乙方开展的宽带业务优惠促销活动期间申请安装宽带接入业务,并已缴付过一次性接入费的,若乙方因机线原因在二个月无法解决的(自客户付款之日起算),除按本协议违约责任的条款向客户支付违约金外,另向客户赠送100元面值的上海电信ic卡作为补偿。

四、违约责任。

(一)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因乙方原因造成业务开通时间超过1个月(预约装机超过30日)的,每逾期1日,按收取的安装调测费、手续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的比例,向客户支付违约金。

(二)因乙方原因造成阻断通信,阻断时间连续3日及以上,但不足15日的,免收半个月的基本月租费;阻断时间连续15日及以上的,免收当月的基本月租费,但不赔偿客户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1个月以上以此类推。阻断时间的计算,以乙方接到客户申告或乙方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信时止。

(三)客户逾期不缴纳通信使用费,乙方有权要求补缴,并按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迟延履行违约金。

五、协议的中止与解除。

(一)客户在缴清所有费用后,可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二)若乙方因机线原因在二个月无法解决的(自客户付款之日起算),自向客户支付违约金和赠送100元面值的上海电信ic卡作为补偿之日起,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三)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中止向客户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1、客户提供的客户资料被发现不真实的;

2、未经乙方授权,客户擅自在已装的通信线路上装、移(室内移机除外)各种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或转让租用权的;

3、擅自改变客户类型及使用性质的;

4、自帐单约定的最后付款日期之次日起逾期30日未缴付通信使用费的。

(四)客户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拆机并解除本协议:

1、利用已装宽带接入服务非法经营电信业务的;

2、自帐单约定的最后付款日期之次日起逾期60日未缴付通信使用费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对本协议的规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请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对所争议的事项作出裁决。

七、其他。

(一)《宽带接入业务登记表》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二)变更宽带接入服务协议时,乙方与客户不再另签协议(过户业务除外),所填写的登记表格均视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客户与其他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签订的凡涉及宽带接入业务租用权的协议,除乙方授权或追认的外,对乙方概不发生效力。

备注:网络受理协议同上。

文档来源:律师365(/)合同栏目,找律师就上律师365篇二:电信业务服务协议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业务服务协议

甲方(用户):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有关法律、条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移动电话网络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网络服务

(一)乙方应以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公示网络覆盖范围及漫游范围,在覆盖范围内,向甲方提供网络服务、客户服务及甲方申请开通的各项通信服务。甲方申请开通默认服务以外的其他通信服务,应按乙方规定办理手续,并缴纳费用。国际漫游服务只能在与乙方签订漫游协议的电信运营商网络覆盖范围内享有。甲方若申请开通国际长途或国际长途漫游业务,需分别另外单独交纳开通国际业务的预存款,终止该业务的次月,用户结清话费后予以退回。甲方应及时咨询乙方其网络覆盖范围及漫游或通达的国家和地区。若甲方出国(境)且未开通国际漫游业务,但因国际漫游地网络设备等原因致使能够拨打及使用的,产生的实际费用甲方应全额交纳。

(二)乙方提供的网络服务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通信质量标准。

(三)乙方依法保障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二条入网要求

(一)甲方办理入网、变更手续时,应提交一下登记资料

1、个人用户:提供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交委托人及受委托人有效证件原件),有效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警官证、护照、回乡证。

2、单位用户:提供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经办人有效证件原件。

(二)甲方应使用国家给予入网许可(试用)标志的移动电话终端设备。甲方申请开通服务项目,需移动电话终端设备支持相应功能,否则由于终端原因造成无法支持所选服务的,客户应自行承担损失。第三条客户资料

(一)甲方应保证入网登记资料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并有义务配合乙方对登记资料进行核实。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登记资料如有变更,应主动办理变更手续,如乙方发现甲方登记资料失实,影响本协议正常履行,且无法与甲方取得联系或甲方不及时配合更正的,乙方有权暂停甲方网络服务(“停机”)。

(二)服务密码是甲方办理业务的重要凭证,除非另有约定或说明,凡使用服务密码定制、变更业务的行为均被视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行为,甲方入网后应立即修改初始服务密码,并妥善保管服务密码,如甲方原因泄露服务密码或为他人获取的,由甲方自行承担损失和责任。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或公安机关调查相关情况。

(三)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客户资料依法负有保密义务。但为建立于客户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乙方可以使用本协议涉及的客户资料。

第四条费用标准和费用交纳

(一)乙方应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设定资费标准,以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向甲方明示资费标准、计费方式、资费期限等信息,甲方有义务按乙方明示的期限按时足额缴纳各项费用。若甲方对乙方收取的费用产生争议,双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二)甲方在本号码使用期间不得办理改低套餐、停机保号业务以及降低消费标准。

(三)若甲方为后付费用户,应在每月的5日至25日期间交纳上月的话费,如未在约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费用,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若甲方为预付费用户,必须保证账户上有充足的预付款,在甲方账户内预付款余额低于0元时(包括0元),乙方将给予甲方停机;若甲方在余额不足的情况下通话或其他原因造成话费透支,甲方有缴费义务,乙方有权利追缴甲方欠费及违约金。

(四)若甲方为月初扣费用户,则月初一次性预扣套餐包月费(含最低消费保底费、套餐各

必选/可选定制包月费、功能费等),月底统一销账;如甲方同时为预付费用户,则必须保证账户上有充足的预付款项。乙方因本项约定原因,停止或限制向甲方提供服务的,乙方可不再另行通知。

(五)甲方超过缴费时限,每日须按欠缴金额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欠费停机60日内,甲方缴清欠费和违约金后,乙方应在24小时内恢复提供服务;甲方连续欠费停机60天以上,乙方有权予以销号处理。对前述情形,乙方将保留追缴欠费及违约金的权利,也有权以通知单、公告、登报、委托第三方等形式追缴欠费,乙方的上述措施不视为对甲方隐私权的侵犯。(六)甲方采用银行托收方式缴费,若发生因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或余额不足等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结算时划扣不成功的,乙方有权暂停或限制对甲方的服务,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七)乙方计费周期为自然月,即每月1日0是至当月最后一日24时。(由于网络设备产生话单及相关处理会有时延,可能会发生当月部分话费计入下月话费中收取的情况).

(八)甲方投以乙方代收甲方向各sp(服务提供)商自主定制的sp相关费用。费用标准依据甲方与各sp服务商签订的服务协议执行。当甲方与sp(服务提供)商对资费出现争议时,由甲方与sp(服务提供)商协商解决,乙方予以协助。

(九)甲方在欠费情况下,不能办理除缴费外的其他业务(拨打本地火警 119、匪警 110、医疗急救 120、交通事故报警 122电话除外)。

(十)如遇国家统一调整通信费用标准的,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时间起执行:如遇乙方发布、调整资费套餐的,应在甲方选定的资费套餐生效时执行。

第五条客户服务

(一)乙方在营业场所公布电信业务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则、交费规定等内容。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客户服务电话 10000,以便甲方咨询了解乙方网络服务、业务推广、各类营销优惠活动等内容。乙方还应免费向甲方提供火警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报警122等公益性电信服务并保障通信线路畅通。

(三)对于甲方通信服务开通/关闭申请,乙方应在承诺的时限内操作完成(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超过、时限未及时开通/关闭的,应减免甲方由此产生的不合理费用。

(四)本协议终止后,乙方有权收回甲方原使用的移动电话号码(“销号”),并在一定期限后非配给其他客户使用。为保证甲方权益,乙方对销号的移动电话号码至少冻结90日后,方可重新分配给其他客户使用。

(五)若甲方参与乙方的话费积分服务,需在约定的积分有效期内进行兑换,过期作废。(六)乙方对移动电话原始话费数据及信息服务计费原始数据保留期限为5个月(系统产生游湖话单当月起后5个月,不含当月)。若甲方对乙方收取的费用及代信息服务商收取的信息费存有异议,应在异议话费发生后5个月内向乙方提出。

第六条uim卡规定

甲方可自行设置和清除 uim 卡的个人密码(pin 初始密码为 1234),连续三次输入错误密码将会锁卡。发生锁卡时,甲方不得自行解锁,应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前往乙方营业网点解锁。因甲方操作不当致使 uim 卡损坏或锁死的,甲方应承担换卡所需费用。

第七条风险控制

(一)甲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移动电话终端及妈妈不被非法盗用,若发现通信费用异常增长,经初步核查确有问题的,可及时拨打客服热线 10000或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暂时停机手续,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乙方应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调查相关情况。

(二)甲方未付的通信费用达到乙方明示或另行通知的话费信用额度时,应及时缴纳通信费用;否则,乙方有权停机。(超过信用额度停机不受约定缴费期限的限制)

第八条责任免除和不可抗力

(一)因不可抗力(如地震、山洪等大自然灾害)导致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双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为改善网络通信质量,乙方可能会对网络进行扩容、调整、软件升级等措施,但因此导致甲方通信中断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因甲方保管不善等原因导致其移动电话被他人非法利用,甲方应及时办理停机手续,并向公安部门报案。乙方应在技术上协助公安部门进行调查,但乙方不承担由此对甲方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第九条通知、公告

(一)因技术进步,经国家部委批准,乙方对移动电话网络进行换代、升级而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该至少提前 90 日发布公告,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甲方不得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二)乙方因设备搬迁、工程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可预见的原因,影响或可能影响甲方使用的,应提前 72 小时以本协议约定的方式通告甲方。

(三)当发生甲方移动电话网络服务通信障碍,一帆乙方应在甲方申告障碍时起的48小时内修复,移动电话通信障碍指非甲方移动电话终端设备原因引起的障碍。

(四)乙方可以采用电话、广播、短信、电视、公开张贴、信函、报纸或互联网等方式进行业务公告及业务通知。

第十条协议的变更与转让

(一)由于非甲方原因需要更改甲方移动电话号码时,乙方至少提前 45 日通知甲方,至少提前 15 日告知甲方新的移动电话号码。号码更改实施日起,至少 45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来话播放改号提示音。

(二)甲方将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过户)时,应先缴清通信费等所有费用和违约金(如有),转让双方须持各自有效证件到乙方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本协议自动终止;因甲方私自转让而造成的欠费、停机等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甲方办理各类业务所签署的业务登记单、表单、补充协议等均自动成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遇业务规定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将按新规定调整执行,业务登记单等文件内容与本协议条款内容冲突时,以该等文件为准。

(四)乙方在本协议外以本协议约定的公告等书面形式公开做出的服务承诺,自动成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但为甲方设定义务或不合理地加重责任的除外。

第十一条协议的解除

(一)在下列情况下本协议终止:

自甲方过户、退网、超出有效期之日起;

以担保等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客户,违反保证条款或有确切证据证明担保人无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的;

由于国家政策、技术调整等原因致使乙方移动通信网络服务终止人、之日起;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遇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收回号码:

甲方提供的证件虚假不实,可能给乙方带来经营风险;

该手机号码被国家司法机关认定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其它不当用途;

甲方欠费停机超过约定时限;

乙方收到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书面要求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以及甲方存在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三)甲方若主动提出终止服务,需到乙方指定营业网点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相关的合理费用,结清所有欠费,另需缴纳约定金额的预存话费,2个月后多退少补,话费余额按双方之前约定进行处理。甲方退网时原申请使用服务时所发生的有关费用,不予退回。甲方若办理

了银行托收、银行代缴代扣等业务,在退网时需自行到银行进行取消,否则由此引发的损失自行承担。

(四)在法定终止条件或约定终止条件具备时,本协议终止,乙方继续保留向甲方追缴所欠费用的权利,并有权收回号码重新启用。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或通过当地电信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双方已签署的有关协议或乙方此前公开作出的承诺与本协议有冲突之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篇三:电信服务合同

电信服务合同

为维护电信和电信业务经营者(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基于客户在本登记单中确认的服务项目,本公司将向客户提供电信业务的相关服务,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依法使用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有权自主选择使用本公司已开办的电信业务;

(3)有权对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二)义务

(1)应当在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地交纳电信费用;

(2)申请办理电信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客户资料,当客户资料变更时应在一周内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3)应使用国家批准入网并具有入网标志的用户终端设备;

(4)应配合本公司实施的电信业务服务变更和功能调整;

(5)管理使用本人的电信业务“业务密码”及用户终端设备,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责任;

(6)办理过户手续时,新客户必须重新签定电信业务服务协议。

2.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一)权利

(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资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保留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

(2)保留对电信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的权利,以确保电信业务的服务质量;

(3)本协议终止后,本公司有权回收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并进行再分配;

(4)因客户欠费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权拒绝其申请其他电信业务服务项目;

(5)为建立与客户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协议涉及的客户资料;(二)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规范》为客户提供电信服务;

(2)在营业场所公布电信业务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定、缴费规定,并以多种方式为客户缴费提供方便;

(3)提供电信业务受理、咨询、查询、障碍申告等服务;(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及客户的需要),在电信客户要求提供长途话费清单时,予以免费提供(根据国家关于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国家计委及信息产业部的电信资费计费政策,固定网本地电话只记录用户通话次数,

无法提供详细话单),并保留话费信息半年;

(4)本公司一般不为住宅客户在电话号簿上刊登资料,除客户本人提出申请外。(5)因电信业务发展或电信技术的需要,而引起的电信业务服务变更(包括变更已分配给客户使用的业务号码)或影响客户使用的,应提前通知客户;若是更改客户电话号码的,应至少连续______天免费播放改号提示音;若是选号被更改的,将以同档次的号码替换(不含局码)。

二、协议的中止与解除

1.客户在交清所有费用后可申请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2.客户选择按年(或季度)包干的电信业务有效期内不能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有效期满客户交清所有费用后可申请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有效期满如不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本公司视同客户继续使用,并按月收取相应的月使用费(通信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暂停向客户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的服务:(1)客户提供的客户资料被发现为不真实的;

(2)擅自在已装的通信线路上装、移各种无进网许可的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室内移机除外)的;擅自改变电信业务使用性质的;或擅自利用已享受的电信业务服务非法进行电信业务经营的;

(3)逾期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未缴纳电信服务费用的;

4.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并中止本协议:

(1)利用已享受的电信服务进行非法电信业务经营的;

(2)逾期三个月以上未交电信业务服务费用的;

(3)以保证金、担保人等方式取得租赁权或使用权的客户,违反保证条款或担保人撤消保证的;(4)依照法律规定符合中止服务的其它情形。

三、违约责任

1.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断通信,阻断时间连续三天及以上,但不足十五天的,免收半个月的基本月租费;阻断时间连续十五天及以上的,免收当月的基本月租费,但不赔偿客户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一个月以上以此类推。阻断时间的计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户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信时为止。

2.客户逾期不缴纳费用,本公司每日按所欠费用的3‰收取违约金,对超过规定时限的,做暂停服务或终止服务处理。暂停服务期间,月租费和违约金照计。客户因欠费终止服务的,本公司不退回相应电信业务的安装费或移装费,月租费不计,但继续累计客户所欠费用的违约金,并依法追缴所欠全部费用。

3.客户拥有本公司多项电信服务的,其中一项电信服务欠费经催缴仍不缴纳费用的,本公司可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暂停其它的电信服务。

四、证明资料

1.客户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护照、军官证、工商客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本人委托书或单位证明。

3.户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证件的住址为准)或法定所在地(营业执照上单位注册地)不在本地的客户,可以由本地公民或单位提供担保,并如实填写担保资料,同时由担保人签字认可;或者持本人身份证,办理费用预付,预付的最低额度根据不同业务而定。如果担保人要求撤消担保,客户应提供新的合同担保人,并到本公司营业场所协商解决。

五、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本协议所述的各种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本公司可以采取电话语音、广播、电视、公告、张贴、信函、报纸或因特网等方式通知。信函通知在寄出后48小时(以邮戳为准)即视为客户已收到,其它方式的通知在通告发出后24小时即视为客户已收到。无论客户知悉与否,均视为通知有效,若客户对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有异议,须在通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本公司协商,否则本公司将认为客户已得知并同意协议条款。

电信业务合作协议书范本

电信业务合作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总则 一、甲方视乙方为密切的_______合作伙伴,建立、保持与乙方的长期_______业务关系,优先选择乙方提供的_______业务。 二、乙方视甲方为重要大客户,提供优先、优质、优惠、快捷的_______服务,承诺在《_______标准》基础上,尽最大能力向甲方提供通信便利条件,满足甲方需求。 三、甲乙双方在目前业务合作的基础上,着眼于未来合作方向,根据各自拥有的可利用的资源情况,逐步在宽带上网、数据通信组网、IP电话、声讯查询、网络信息服务等业务领域开展全方位合作,发挥各自职能和资源优势,充分进行开发利用达到双赢目的。第二条业务服务收费约定 一、甲乙双方任一方有新的合作意向时,可通过协商方式向对方提出,双方确定具体项目后,按照本协议(或补充协议)条款规定

的双方权责予以实施。 二、双方在本协议中认定以下一系列业务合作项目,主要内容如下。 1、企业总机业务。 甲方本次新装_______档企业总机业务,月使用费按_______/月收取,并捆绑在甲方_______号码上计费。 2、全球眼业务。 甲方本次新装全租型全球眼_______点,其中_______点月使用费按_______元/点收取,其他_______点月使用费按_______/点收取,一次性调测费、施工费、材料费三项总费用具体在全球眼协议中体现(该业务协议另签)。 3、光纤接入互联网。 (1)甲方原使用乙方提供的商务领航信息版标准速率_______M 的上网光纤(计费号码。_______),实际收取套餐月使用费 _______元/月(国家资费标准月使用费为_______元/月),作为友好合作伙伴,甲方自愿承诺继续使用本业务_______个月以上,乙方相应给予甲方在保持原光纤电路月使用费不变的基础上由标准速率免费提速至_______M的优惠(_______M光纤标准月使用费为 _______元/月)。 (2)甲方若提前退租商务领航光纤电路,甲方光纤电路所享受的免费提速服务相应取消,此外甲方应向乙方补交本协议履行期内乙方给予的全部优惠(含免费提速后甲方所享受速率标准应收标准月

电信服务协议书标准范本(2020版)

STANDARD AGREEMENT SAMPLE (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12653 电信服务协议书标准范本

电信服务协议书标准范本(2020版) 为维护电信和电信业务经营者(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基于客户在本登记单中确认的服务项目,本公司将向客户提供电信业务的相关服务,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依法使用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有权自主选择使用本公司已开办的电信业务; (3)有权对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二)义务 (1)应当在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地交纳电信费用; (2)申请办理电信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客户资料,当客户资料变更时应在一周内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3)应使用国家批准入网并具有入网标志的用户终端设备; (4)应配合本公司实施的电信业务服务变更和功能调整;

(5)管理使用本人的电信业务“业务密码”及用户终端设备,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责任; (6)办理过户手续时,新客户必须重新签定电信业务服务协议。 2、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资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保留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 (2)保留对电信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的权利,以确保电信业务的服务质量; (3)本协议终止后,本公司有权回收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并进行再分配; (4)因客户欠费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权拒绝其申请其他电信业务服务项目; (5)为建立与客户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协议涉及的客户资料; (二)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规范》为客户提供电信服务; (2)在营业场所公布电信业务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定、缴费规定,并以多种方式为客户缴费提供方便; (3)提供电信业务受理、咨询、查询、障碍申告等服务;(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及客户的需要),在电信客户要求提供长途话费清单时,予以免费提供(根据国家关于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国家计委及信息产业部的电信资费计费政

电信采购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电信采购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篇一:中国电信设备及相关服务采 购合同 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买方:中国电信[]公司 买方合同编号:[] 卖方:[] 卖方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买方:中国电信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中国电信[]公司同时代表其下属的 子公司、分公司共同作为合同一方, 卖方:[] 负责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作为合同另一方, 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合同设备”或设备”:合同中所确定的设备硬件、安装材料和备件及相关软件使用权、技术文件。设备”在本合同中亦被称为货物”。 设备硬件”:附件一所列的合同设 备硬件部分 设备软件”或合同软件”:买方依据本合同获得的卖方或卖方已取得软件著作权

人同意授权买方使用的、与本合同设备测试、检测、运行有关的所有必需的程序、编码及指令。 技术文件”:合同及附件中规定的所有与合同设备有关的文件或与合同设备的安装、调测、运行、维护、检验和验收相关的所有技术指标、手册、图纸、说明和数据等相关文件。 培训”:按照合同及附件规定,由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技术培训。 服务”:按照合同及附件规定,由 卖方向买方提供的与合同设备相关的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设备的安装、督导、测试、

中国电信业务服务协议

《中国电信业务服务协议》 为维护双方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公司(以下简称“电信公司”)与客户就电信业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服务范围 1.1电信公司以通信网络与设施向客户提供其所选择的服务,客户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接受服务。 第二条业务登记 2 客户进行业务登记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2.1.1 个人客户:提供真实有效的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办理业务的,代办人应同时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1.2 单位客户:提供真实有效的本单位注册登记证照资料,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2 客户使用客户密码通过10000 号、网上服务中心、自助服务终端等登记业务时,可以不提供2.1 中的资料,另有约定除外。 2.3 客户户籍所在地或注册登记地不在本地的,客户应按电信公司要求办理相应担保手续,或者持有效证件办理预付方式的业务。 第三条客户资料 3.1 客户登记办理业务时,应向电信公司提供真实、有效的客户资料,本协议有效期内客户资料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电信公司。 3.2 电信公司对客户资料依法保密,但为建立与客户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电信公司可以使用本协议涉及的客户资料。 3.3 客户密码是客户的重要资料,客户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并注意保密。客户密码遗失或被盗时,应及时进行修改或挂失。因客户原因造成的客户密码丢失或被他人获取造成的损失,电信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业务使用 4.1 客户有权自主选择使用电信公司提供的各类电信业务,有权自主选择取得入网许可的终端设备。 4.2 客户使用电信业务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 4.3 未经电信公司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客户将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对电信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力。 4.4 本协议终止后,电信公司有权收回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并在一定期限后分配给其他客户使用。 第五条费用标准和费用交纳 5.1 电信公司按照依法确定的资费标准向客户收取电信费用,客户应及时、足额支付各项费用。 5.2 根据选择的电信业务种类,客户按预付费或后付费方式支付电信费用。除特殊约定外,后付费方式下客户按月支付费用,每月(6)日至(月底)为支付上月费用的交费期限。预付费方式下客户需预存金额,当帐户余额不足以支付客户拟使用的业务费用时,需及时充值。 5.3 客户如选择或终止银行托收、银行代扣等方式支付电信费用时,需到银行等托收机构办理相应手续。 5.4 客户逾期不交纳电信费用的,电信公司有权要求补交电信费用,并可以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 5.5 客户在欠费情况下,应补交欠费和相应的违约金后才能办理其它业务。

电信服务协议范本

正文: 电信服务协议 电信服务协议 特别提示: 客户及其代理人在入网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尤其是“特别提示”及黑体字部分(标题除外),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咨询。客户及其代理人有权同意本协议或选择其他协议,但客户及其代理人在签署本协议后即视为客户同意本协议全部条款。 本协议甲方系指舟山市电信分公司,本协议乙方系指舟山电信客户(以下简称“客户”),乙方所需业务及相关办理手续的具体内容、方式、资费等请参见相关业务说明或向甲方咨询。 为保护客户的通信权利,维护甲方合法的通信经营权,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1)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国家保护。

(2)有权对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3)须在甲方规定时限内交纳电信业务服务费用(每月计费结帐周期为:1日至月底;每月电信费用交纳期限为每月6日至次月5日) (4)固定电话、小灵通、宽带等新装或拆机业务,当月基本月租费计收按实际竣工日期、拆机申请日期区分全月或半月月租费;通话费按实际发生计收。新装:即1日至15日(含15日)为全月,16日(含16日)至月底为半月;拆机:即1日至15日(含15日)为半月,16日(含16日)至月底为全月。 (5)客户选择银行托收、信用卡代扣、邮政储蓄代扣方式缴付通信费用时,需到银行或邮政局办理相关委托托收或代扣手续。 (6)申请办理各项电信业务须提供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客户资料,当客户资料变更时应及时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7)自行管理使用本人的“业务密码”、上网帐号。甲方提供的宽带“初始密码”应及时进行修改,妥善保管,宽带安装接入MODEM 设备只供使用,非赠送品。如因自身原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责任。 (8)签署的各类优惠业务协议或宽带包年期到后,应在到期后一个月内自行到当地电信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如在一个月仍未办理变更或续签手续,则默认甲方按普通资费标准收取费用。对不再使用的,应在到期前来办理取消手续,如超过到期日来办理,发生的费用则由客户自己承担。

电信服务合同正式版

The cooperation clause formulated through joint consultation regulates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has legal effect and is protected by the state. 电信服务合同正式版

电信服务合同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共同协商而制定的合作条款,对应条款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并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如果有一方违反合同,或者其他人非法干预合同的履行,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管理条例》、《中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美好愿景项目二期 1.2 项目接入地点: 1.3 业务类型:固定电话部;宽带条,速率为 M。 第二条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及其客户同意使用乙方电信网所提供的电信业务。 2.2允许乙方无偿使用甲方楼层设备间进行相关通信布线等施工。 2.3 提供乙方通信设备独立使用的380V电源,包括所需的机房、楼 2.4为保证本合同的顺利履行,为乙方通信设施及通信业务日常维护 2.5 对乙方设置于甲方的各类通信设施负有保护责任,未经乙方允 2.6 第三条乙方权利义务 3.1 负责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通信施工建设,乙方或乙方委托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保护甲方相应的环境设

施,力求整洁美观。 3.2 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施工资料。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甲方使用乙方通信业务所必需的信息资料和相应的技术咨询。 3.3 乙方负责通信设施的运行维护,保证通信服务质量,并按有关服务标准及时处理各项申告障碍。 3.4 乙方保留对网络组织进行调整的权利,以确保通信网的安全和升级改造。如乙方检修通信设施可能影响到甲方通信时,应事先通知甲方。 第四条产权归属 4.1本合同范围内的设施,双方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占有或使用,不得违反本合

宽带接入电信服务协议书

宽带接入电信服务协议书 为保护客户(甲方)的通信权利,维护中国电信集团XX 市电信公司崇明电信局(乙方)合法的通信经营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同时基于客户确认的相关服务项目,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乙方负责为客户安装并提供宽带接入服务项目,包括高速上网、音/视频节目点播(vod)等,随着业务和技术的发展,今后还将开放更多的服务项目。目前乙方宽带网采用私网ip 地址的用户地址分配方式,用户地址不具备唯一性,今后将完善此功能。 本地用户分住宅客户及非住宅客户,客户根据其所属类型享受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非本地客户签约时应根据类型不同缴付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一)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 (1)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国家保护。 (2)在选择和使用通信服务业务时,享有知悉所选业务真实情况的权利。

(3)有权对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在本公司违反协议或对社会的公开承诺时,有权获得相应赔偿。 2、义务。 (1)申请办理宽带接入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客户资料,当客户资料变更时应在一周内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因客户资料不实发生的任何纠纷,由客户自行负责。 (2)客户因移机等原因,新址若无原接入设备而需变更原接入方式的,如adsl改fttb+lan方式,甲方需将原免费租用的终端设备(adsl调制解调器和分离器)归还乙方;如fttb+lan改adsl等方式,需增加用户终端设备(adsl调制解调器和分离器)的,终端设备由乙方免费出租给客户使用,产权属乙方所有。 (3)每月按时到乙方营业窗口或采用银行托收方式(仅限商业客户)缴纳使用费,以免错过付费的最后期限,产生迟延履行违约金或造成被中止通信服务的后果。 (4)客户参加乙方宽带业务优惠促销活动,并享受乙方优惠资费或领取过实物的,自宽带接入业务安装开通之日起须使用满二年以后方可办理注销(拆除)宽带业务。若提前注销(拆除),原享受乙方的优惠资费须全额补缴,属领取过实物的,须完好无损失的退回。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上海电信合同模板-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无终验简单设备两方内贸)

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合同签订地:合同编号: 买方: 中国电信[ ]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卖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合同设备”或“设备”:合同中所确定的设备硬件、安装材料和备件及相关软件使用权、技术文件等。“设备”在本合同中亦被称为“货物”。 1.2“设备硬件”:附件一所列的合同设备硬件部分。 1.3“设备软件”或“合同软件”:买方依据本合同获得的卖方或卖方已取得软件著作权人同意授权买方使用的、与本合同设备安装、测试、检测、运行有关的所有必需的程序、编码及指令。 1.4“技术文件”:合同及附件中规定的所有与合同设备有关的文件或与合同设备的安装、调测、运行、维护、检验和验收相关的所有技术指标、手册、图纸、说明和数据等相关文件。 1.5“培训”:按照合同及附件规定,由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技术培训。 1.6“服务”:按照合同及附件规定,由卖方向买方提供的与合同设备相关的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设备的安装、督导、测试、开通、运行,项目管理,软件的使用和升级,检验,维护保养,修理

和保修等。 1.7“交货”:由卖方做出的将所有合同设备的控制转移给买方的行为。 1.8“保修期”:按照合同的规定,卖方免费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合同设备或部件,以保证合同设备正常运行的时期。 1.9“重大通信故障”:买方网上已为公众提供通信服务的通信网设备在正常运行时间内,由于设备软件或设备硬件原因导致设备停机、通信中断、用户数据丢失、无法计费或计费大范围差错。 1.10“一般性通信故障”:除重大通信故障以外的故障。 1.11“软件著作权人”:设备软件的著作权人,在本合同中指:[ ]。 1.12“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但在本合同中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 第二条合同标的 2.1买方同意向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用于买方[ ]项目的设备和服务。由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技术规范和保修条件以及服务的内容详见合同附件。卖方或卖方保证软件权利人在本合同中授予买方或买方指定的第三方软件许可使用权(软件许可使用文件见合同附件),以保证买方或买方指定的第三方能够在中国境内正常地运行合同设备。如果合同软件升级,卖方将使得买方或买方指定的第三方免费获得新软件的许可使用权。卖方保证合同设备及软件不存在任何质量瑕疵和权利瑕疵。 2.2卖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买方提供详尽、可操作的全部的技术文件及技术服务。 2.3双方同意,卖方为本合同的供货方及服务提供方,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第三条价格 3.1卖方向买方提供本合同设备和服务的总价格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3.2上述合同总价为固定价格并不可更改。 3.3上述合同总价包括:

-----电信业务合作协议书范本

电信业务合作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总则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一、甲方视乙方为密切的_______合作伙伴,建立、保持与乙方的长期_______业务关系,优先选择乙方提供的_______业务。 二、乙方视甲方为重要大客户,提供优先、优质、优惠、快捷的_______服务,承诺在《_______标准》基础上,尽最大能力向甲方提供通信便利条件,满足甲方需求。 三、甲乙双方在目前业务合作的基础上,着眼于未来合作方向,根据各自拥有的可利用的资源情况,逐步在宽带上网、数据通信组网、IP电话、声讯查询、网络信息服务等业务领域开展全方位合作,发挥各自职能和资源优势,充分进行开发利用达到双赢目的。 第二条业务服务收费约定 一、甲乙双方任一方有新的合作意向时,可通过协商方式向对方提出,双方确定具体项目后,按照本协议(或补充协议)条款规定的双方权责予以实施。 二、双方在本协议中认定以下一系列业务合作项目,主要内容如下。 1、企业总机业务。 甲方本次新装_______档企业总机业务,月使用费按_______/月收取,并捆绑在甲方_______号码上计费。 2、全球眼业务。 甲方本次新装全租型全球眼_______点,其中_______点月使用费按_______元/点收取,其他_______点月使用费按_______/点收取,一次性调测费、施工费、材料费三项总费用具体在全球眼协议中体现(该业务协议另签)。 3、光纤接入互联网。 (1)甲方原使用乙方提供的商务领航信息版标准速率_______M的上网光纤(计费号码。_______),实际收取套餐月使用费_______元/月(国家资费标准月使用费为_______元/月),作为友好合作伙伴,甲方自愿承诺继续使用本业务_______个月以上,乙方相应给予甲方在保持原光纤电路月使用费不变的基础上由标准速率免费提速至_______M的优惠(_______M 光纤标准月使用费为_______元/月)。 (2)甲方若提前退租商务领航光纤电路,甲方光纤电路所享受的免费提速服务相应取消,此外甲方应向乙方补交本协议履行期内乙方给予的全部优惠(含免费提速后甲方所享受速率标准应收标准月使用费与甲方按本合同支付的租用费之间的差额)。

电信服务协议书

电信服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答谢广大电信客户(以下简称乙方)一贯以来对_________电信的信赖和支持,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决定开展本地通话优惠套餐活动。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对本地通话优惠套餐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开展本地通话套餐活动,优惠内容如下: 住宅固定电话与小灵通实行捆绑本地通话费优惠。住宅固定电话每月送_________元本地通话费,本地通话最低消费为_________元,超过了_________元实打实计(含月租和来电显示功能费)。小灵通每月送______元本地通话费,本地通话最低消费为____元,超过了____元实打实计(含月租和来电显示功能费)。购首台小灵通_________元/台,次台购机_________元/台。 注:以上住宅电话和小灵通本地网电话话费:含住宅电话和小灵通的月租费、来电显示功能、拨打本地的中国电信固定电话和小灵通、本地移动电话的通话费;不含ip按入费、住宅电话小灵通上网通信费、95/96特殊号码,声讯台信息费、各类代收费、小灵通短信费、长途话费、拨打铁通、网通公司等其它固网运营商客户的通话费等项目。

二、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甲方申请参加本活动,住宅电话号码为_________、小灵通电话号码_________,以上住宅电话和小灵通套餐基本通话费共_________元(大写),以上所有电信业务的扣费银行名称:_________,户主_________,银行帐号为_________。 三、本地通话优惠套餐时间:自用户申请套餐当月至____年___月____日,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_月____日。优惠时间结束后按当时的国家资费标准执行。 四、乙方每月基本通话费(含月租费、已开通的来电显示功能费)低于套餐基本通话费,按套餐基本通话费收取。 五、乙方参加本协议套餐的固定电话必须为家庭住宅电话,并承诺不改变电话使用性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优惠并向乙方追收优惠差额。 六、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条款及《本地电话服务协议》。由于乙方违反上述协议导致双方终止电话服务关系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追讨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乙方须向甲方保证,为签定本协议而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若不属实或存在法律障碍,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并有权向乙方追偿因本协议解除而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八、本协议由经办人办理视同机主委托办理,并且经办

上海电信合同模板 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框架协议

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框架协议 合同签订地:合同编号: 买方:中国电信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买方同时代表其下属的子公司、分公司(“下属企业”)共同作为协议一方, 卖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作为协议另一方, 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署本框架协议。 第一条概述 1.1买方同意向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设备硬件、安装材料和备件、相关软件使用权、技术文件(“设备”)、以及服务。 第二条具体采购安排 2.1卖方应依据本框架协议的原则与买方下属企业签订具体设备采购合同(“具体设备采购合同”),以明确具体设备采购权利义务等。 2.2具体设备采购合同的条款约定与本框架协议不符的,应以具体设备采购合同为准,但合同价格应以本框架协议确定的协议价格标准(即计价标准)为准。 第三条采购设备的定价 3.1在本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如未另行约定,买卖双方确认卖方将按照附件《设备清单及服务价格》确定的折扣后的设备单价向买方提供设备。

3.2买卖双方同意依据具体工程项目性质的不同,如有新建、扩建,替换和网络改造,将按本框架协议附件[ ]确定不同价格。其中,新建,指在原来没有[]的地区,新建[]。扩建,在原来已有[]的地区,扩建同种制式的[]设备。替换和网络改造,指替换或改造已有的[]设备,包含替换、改造全部的[]设备或部分的[]设备。这里的替换或改造可以是卖方旧版本设备,也可以是其他供货商的设备。 3.3双方进一步同意,按照附件[ ]确定的备品备件(含单独采购的备件)价格执行。 3.4在确定包括上述折扣后的设备单价在内的价格时已经包括了卖方为履行本框架协议及具体设备采购合同所需的一切费用。 3.5卖方承诺在本框架协议生效前已给予买方的任何特殊优惠(指比本框架协议更优惠的商务条款),仍适用于买方。 3.6本框架协议生效后,如卖方设备价格下降,或者卖方在与国内其他的需方签署的同类协议中的商务条件比本框架协议更优惠,卖方承诺将及时根据这些变化对本框架协议所约定的设备价格进行修改,以使买方能够以卖方产品在中国市场销售的最低价格采购卖方设备。 3.7买方在签订具体采购合同后[]个月内,如卖方相关产品对中国市场上的任何一个客户的销售价格低于本框架协议价格,卖方同意按该最低价格与买方修订已签署的合同,同时卖方应退回所多收的款项或增补相应量的用户端设备。 3.8本框架协议有效期满后,买方与卖方将根据市场的变化对本框架协议所约定的[]设备价格进行协商,协商后的[ ]设备价格不应高于本框架协议价格;在协商价格确定之前,卖方承诺与买方签订的[]设备价格不得高于本框架协议价格。 第四条付款 按照具体设备采购合同中的约定执行。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电信服务协议书(样式一)

电信服务协议书(样式一) 为维护电信和电信业务经营者(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基于客户在本登记单中确认的服务项目,本公司将向客户提供电信业务的相关服务,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客户的权利及义务 (一)权利 (1)依法使用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有权自主选择使用本公司已开办的电信业务; (3)有权对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二)义务 (1)应当在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地交纳电信费用; (2)申请办理电信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客户资料,当客户资料变更时应在一周内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3)应使用国家批准入网并具有入网标志的用户终端设备; (4)应配合本公司实施的电信业务服务变更和功能调整; (5)管理使用本人的电信业务“业务密码”及用户终端设备,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责任;

(6)办理过户手续时,新客户必须重新签定电信业务服务协议。 2、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资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保留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 (2)保留对电信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的权利,以确保电信业务的服务质量; (3)本协议终止后,本公司有权回收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并进行再分配; (4)因客户欠费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权拒绝其申请其他电信业务服务项目; (5)为建立及客户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协议涉及的客户资料; (二)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规范》为客户提供电信服务; (2)在营业场所公布电信业务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定、缴费规定,并以多种方式为客户缴费提供方便; (3)提供电信业务受理、咨询、查询、障碍申告等服务;(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及客户的需要),在电信客户要求提供长途话费清单时,予以免费提供(根据国家关于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国家计委及信息产业部的电信资费计费政策,固定网本地电话只记录用户

电信框架协议

海南航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通信合作框架协议 文昌签约 二〇一三年五月

甲方:海南航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 为加强甲乙双方业务合作关系,拓展合作领域,利用乙方的电信通信资源和技术优势,为文昌市航天主题公园、配套安置区通信建设提供全面通信支持和合作。并致力于发展双方长期稳定、互信、双赢的业务合作伙伴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1.1双方合作地点为文昌市。 1.2 利用乙方的网络资源,为文昌市航天主题公园、配套安置区通信建设提供全面通信支持,满足航天主题公园、配套安置区信息化应用的需求。 1.3乙方向甲方提供通信领域的技术和业务支持,包括网络技术、业务咨询、组网方案等个性化解决方案,提升甲方利用通信网络的整体能力。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在每月底前应提供航天主题公园、配套安置区建设信息给乙方。 2.2 甲方在乙方通信项目介入、建设阶段应给予全面的配合。 2.3 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在航天主题公园、配套安置区优先与乙方进行电信业务合作。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乙方成立文昌市航天主题公园和配套安置区通信保障支撑团队,负责航天主题公园和配套安置区通信方案的制定和业务需求的快速响应。 3.2 乙方根据航天主题公园和配套安置区建设进度提供通信能力。 3.3乙方投资建设的管线和通信设备,乙方拥有产权。 第四条争议解决 5.1对于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仍未能解决问题,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文昌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 第六条保密条款 6.1 甲乙双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合同内容及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协议期限 7.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 第八条免责条款 8.1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导致甲方或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双方在取得有关部门证明后,可以免于承担不可抗拒力所造成的相应的违约责任,但双方有义务采取积极措施,减少不可抗力带来的损失。 第九条附则 9.1甲乙双方建立联合小组实时沟通工作制度。建立实时沟通机制,

电信业务代理合同

电信业务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是中国电信**分公司在**片区设立的分支机构,有合法经营国家授权的电信业务的资格,乙方是甲方其各种电信业务的代理商,为充分利用双方的资源与优势共同发展通信业务,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依照中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及电信行业管理规定,本着互利互惠,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代理内容 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电信业务主要包括:。。。 第二条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应及时受理及开通乙方与客户签订的电信业务服务合约的服务项目,按时为客户提供服务,并及时响应故障申告。 2.2 电信业务资费变动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 2.3 甲方有对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的义务。 2.4 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2.5 及时响应乙方的业务需求和故障申告。 2.6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客户,有权拒绝为其提供服务。 2.7 对乙方电信业务的推广活动的具体实施进行监督。 第三条乙方权利义务 3.1按甲方要求代理甲方电信业务,为甲方极力拓展业务,配合甲方做好市场推广。3.2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确定的资费标准和服务标准。 3.3乙方在与客户签订电信业务使用合同前应向甲方确认资源,甲方确认具备网络资源 条件时,乙方方可客户签订合同。 3.4因乙方原因引起客户投诉或产生纠纷的,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所有责任。 3.5乙方应建立客户档案,应对客户资料履行审核义务。向甲方提供的客户资料必须真 实,有效。乙方应对客户资料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3.6合同期内,乙方在广告宣传,展示活动及销售上可以使用“中国电信业务合作伙伴”,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其他宣传。 3.7乙方有责任维护甲方声誉,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声誉的行为,不得已任何形式发布有 损甲方声誉的言论。 第四条代理佣金条款 代理佣金是指乙方为甲方发展用户,销售电信产品以及提供售后服务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代理酬金。以下为甲方通用的佣金结算类型,乙方将根据业务合作之内容享受实际发生的一种或几种佣金,对于有关佣金细节以及乙方确认过的甲方政策文件或双方补充协议明确。 4.1 4.2 4.3 。。。。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电信服务协议示范文本

电信服务协议示范文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电信服务协议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协议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电信服务协议 电信服务协议 特别提示: 客户及其代理人在入网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协议 各条款,尤其是“特别提示”及黑体字部分(标题除 外),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咨询。客户及其代理人有权同 意本协议或选择其他协议,但客户及其代理人在签署本协 议后即视为客户同意本协议全部条款。 本协议甲方系指舟山市电*分公司,本协议乙方系指舟* 电信客户(以下简称“客户”),乙方所需业务及相关办 理手续的具体内容、方式、资费等请参见相关业务说明或 向甲方咨询。

为保护客户的通信权利,维护甲方合法的通信经营权,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1)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国家保护。 (2)有权对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3)须在甲方规定时限内交纳电信业务服务费用(每月计费结帐周期为:1日至月底;每月电信费用交纳期限为每月6日至次月5日) (4)固定电话、小*通、宽带等新装或拆机业务,当月基本月租费计收按实际竣工日期、拆机申请日期区分全月或半月月租费;通话费按实际发生计收。新装:即1日至15日(含15日)为全月,16日(含16日)至月底为半月;拆机:即1日至15日(含15日)为半月,16日(含16日)至月底为全月。

33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设备两方外贸)

[ ]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买方:中国电信[ ]公司 卖方:[ ]

[ ]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合同签订地:[ ] 买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中国电信[ ]公司同时代表其下属的子公司、分公司共同作为合同一方, 卖方:[ ]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作为合同另一方。 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合同设备”或“设备”:合同中所确定的设备硬件、安装材料和备件及相关软件使用权、技术文件。“设备”在本合同中亦被称为“货物”。 1.2“设备硬件”:附件一所列的合同设备硬件部分。 1.3“设备软件”或“合同软件”:买方依据本合同获得的卖方或卖方已取得软件著作权人同意授权买方使用的、与本合同设备测试、检测、运行有关的所有必需的程序、编码及指令。 1.4“技术文件”:合同中规定的所有与合同设备有关的文件或与合同设备的安装、调测、运行、维护、检验和验收相关的所有技术指标、手册、图纸、说明和数据等相关文件。 1.5“培训”:按照合同及附件规定,由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技术培训。 1.6“服务”:按照合同及附件规定,由卖方向买方提供的与合同设备相关的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设备的安装督导,测试,开通,运行,项目管理,软件的使用和升级,检验,维护保养,修理和保修等。 1.7“买方现场”或“现场”: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场所。“买方现场”在本合同中亦被称为“站”或“买方安装现场”,买方现场可能是一个或多个。 1.8“合同”:本合同正文及其附件,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9“发货信息”:合同号、设备名称、站名、系统类型、总重量、规格、数量、总价格、总体积、发货时间、发货机场、危险货物名称、超大/超重系统和长、宽、高、体积及危险易燃货物运输仓储过程中所要求的特别保护措施。 1.10“唛头”:合同号 ----------- 买方现场

电信业务协议

电信综合业务合作协议书二О一四年月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满足甲方对电信综合业务服务的需求,共同促进信息服务业的不断发展,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就电信综合业务合作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如下协议。 第一条服务原则 用户至上,用心服务 第二条合作项目 一、项目名称:中国电信综合业务 二、项目地点: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在协商的时间内,按照甲方认可的技术方案的要求开通业务,所有业务必须符合中国电信综合业务办理要求。 (2)甲方有权通过客户服务热线(10000)咨询乙方所办理业务、服务、资费方面的信息,对乙方进行监督考核。 (3)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每天按时正常营业。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时完成甲方所要求的业务任务,并保证业务质量符合中国电信行业标准的要求。 (2)乙方按照信息产业部统一规定的资费标准向用户收取相关通信费用。 (3)乙方提供的电信服务业务质量标准需符合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相关业务标准。 (4)乙方应保证每天按时正常营业,每项业务信息保证真实有效。 第四条所有权或管理权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若发生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变更,从而影响到本协议的合

作和经营,变更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及时向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受让方移交本协议,以便继续履行本协议相应条款。任何一方变更,都不影响本协议履行;如果任何一方变更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的,变更无效。 第五条协议有效期限 一、本协议有效期年,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算。期限届满后,若双方 无异议,本协议自动顺延,顺延的期限为年。若任一方希望在期限届满时 终止协议的,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协议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法规调整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该协 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双方将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修改、调整本协 议之内容或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协议变更、延续和终止 一、变更:本协议内容如有变更,变更方将以书面通知形式将变更的协议条款通 知另一方,若另一方对变更的协议内容有异议,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一周内 与变更方协商,另一方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变更方将视为双方同意新的协议 条款。 二、延续:期限届满后,若双方无异议,本协议自动顺延,顺延的期限为年。 若任一方希望在期限届满时终止协议的,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 方。 三、终止: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遇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本协议自行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外事件造成协议无法履行的; 3、因一方严重违反协议,损害双方利益的; 4、因一方严重违反协议,致使本协议的目的不能实现的。 在本协议终止前,甲乙双方应向对方付清所有应付的款项,在款项结清前任何一方均无权要求终止本协议,并有权向对方追回所欠的费用,以及由此引起的所有损失。 第七条保密条款 一、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在本协 议有效期内和协议终止后,任何一方都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协议的内容。 二、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需要外,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 用、删改、复制对方的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电信增值业务合作协议

OTT,IMS平台增值业务运营合作协议 ××××××公司 宇宙之讯(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签署日期:

甲方:宇宙之讯(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1号硅谷亮城2A-303 邮编:100084 电话:(+86)10-82349387 传真: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清华园支行 帐号:11001079900053004609乙方: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开户行:帐号: 陈述与保证 甲方陈述、声明并保证如下: 甲方系由国家批准成立的法人,具有健全的法律地位和良好的声誉,并拥有签署本协议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所需的公司权力和权限。 乙方陈述、声明并保证如下: 乙方系由国家批准成立的法人,具有健全的法律地位和良好的声誉,并拥有签署本协议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所需的公司权力和权限。 双方保证:双方签订和履行本协议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政策以及该方的有关章程,也没有同对该方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合同或协议)发生抵触之处。双方进一步陈述和保证,其在签订本协议时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出现资不抵债,并且也没有任何可能使其债权人有权指定接管人或申请其破产、或对其资产行使任何其他权利的情况。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的有效期限内的任何时候,双方应当就上述陈述、声明或保证的虚假或错误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签名则表示对本协议中涉及的所有条款细节的认同。 1、定义: 1.1 电信增值业务通道 甲方在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下称“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网关所接入的各种电信增值业务运营通道,拥有特服号码。 1.2 电信增值业务通道服务 甲方向乙方提供自己的电信增值业务通道,乙方通过甲方的电信增值业务通道为其用户提供

上海电信合同模板-四方采购协议(原厂商作为签约一方)

四方采购协议 合同签订地:合同编号: 最终用户:中国电信[]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中国电信[ ]公司同时代表其下属的子公司、分公司共同作为“最终用户”。 买方: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卖方: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设备提供商(生产厂商):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卖方,买方与最终用户于[ ]年[ ]月[ ]日签署了中国电信[ ]工程[ ]设备采购合同(“设备采购合同”);该设备采购合同最终用户合同编号为:[ ]; 本协议各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卖方和设备提供商向买方和最终用户履行设备采购合同项下的供货及技术支持服务事宜,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卖方责任

按照设备采购合同及本协议内容履行如下责任: 1.1就设备采购合同中的设备(即设备提供商的产品,“合同设备”)及时与设备提供商签订有效设备采购合同或订单。 1.2将合同设备按照设备采购同中指定的时间交到最终用户在设备采购合同中指定的地点。 1.3提供合同设备的软件许可使用权证书或其他软件许可使用文件及质量保证。 1.4提供售后服务。 第二条设备提供商责任 2.1设备提供商授权卖方向最终用户出售合同设备和服务,愿就中国电信工程(“本项目”)向卖方供应合同设备,并向卖方和/或最终用户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2.2设备提供商依照与卖方之间的代理协议,将向卖方提供: (1)本项目所需的合同设备,并保证遵守设备采购合同中指定的到货时间。 (2)卖方负责组织的买方和最终用户的厂验(视设备采购合同约定确定)。 (3)卖方负责的与买方和最终用户共同完成设备开箱验货工作。 (4)合同设备的软件许可使用权证书及质量保证,并允许设备代理商按照设备采购合同及本协议向最终用户分许可合同设备的软件使用权并提供质量保证。 (5)设备采购合同约定的所有软、硬件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系统测试工作。 (6)为合同设备提供保修和技术支持服务,包括保修期内设备故障部件的维修、更换,软件的修复及其他技术支持服务,并且,以合理费用提供保修期后的各类技术支持。 (7)培训(视设备采购合同约定确定)。 2.3设备提供商承诺对卖方向最终用户出售的合同设备提供长期的技术支持服务,在设备采购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向最终用户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及服务,并按照设备提供商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协议约定以合理费用(直接或通过卖方)向最终用户提供保修期后的各类技术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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