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酒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酒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

1、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2、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

3、消防主管根据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并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理论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4、各部门负责人应协助消防主管组织本部门人员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和形式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按照全国统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的要求,主要包括:

1、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

2、消防法律法规;

3、火灾预防知识;

4、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

5、其他应当教育培训的内容。

其中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防火灭火措施、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人员疏散逃生知识等作为培训的重点。

(二)下列人员应当接受由公安消防机构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业消防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1、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主管;

2、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和操作人员;

3、电工、水暖工。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

1、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2、对在岗的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3、对公众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4、每年“119"消防宣传日,进行主题消防宣传活动。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措施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新员工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由消防主管负责授课和考核,考试成绩填入《消防安全培训考核情况登记表》,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核准后,存入消防档案,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二)在职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根据年度消防安全培训计划组织实施,消防主管负责授课和考评,人员参训情况应由消防主管填写《消防安全培训考核情况登记表》,考评不合格者应进行复训。

(三)每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后,消防主管应填写《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登记表》。

(四)通过以下方式,对公众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等处的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等;

2、根据需要编印场所消防安全宣传资料供公众取阅;

3、利用单位广播、视频设备播放消防安全知识。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安全疏散设施由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疏散出口、消防电梯以及安全疏散相关的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正压送风系统、事故

广播组成,由消防主管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巡查人员负责日常检查,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监督;

2、安全疏散通道、楼梯间内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3、严禁在安全疏散通道内设置任何型式的燃油、燃气开水炉,较大功率的电热水器必须设置于独立的房间内,并经专业电工核算负荷;

4、防火巡查人员和楼层服务员应将安全疏散通道列为交接班和每班巡查内容,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消防主管应每月组织测试防烟楼梯间的正压送风系统功能,保证设施正常运转,并以月为周期按计划组织对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进行测试维修;

6、消防主管应每月组织对走道内的事故广播扬声器进行检查,保证其分贝达到要求;

7、客房、主要出入口内张贴的防火疏散导视图必须清晰明了、准确;

8、严禁在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处安装栅栏.营业期间,安全出口严禁上锁、遮挡.严禁将消防安全标志遮挡、覆盖。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1、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1人,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在岗在位,认真记录控制器日运行情况,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以及主备电源切换功能,并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的相关内容;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4、正常工作状态下,报警联动控制设备应处于自动控制状态。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其他联动控制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

二、消防控制室资料管理

1、消防控制室应当按照《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存放单位基本情况和动态管理档案资料。

基本情况包括:

(1)建(构)筑物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重点部位位置图等。

(2)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登记表。

(3)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等。

(4)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职、义务消防人员等内容.

(5)员工消防安全培训记录、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6)消防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系统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等。

(7)定期保存和归档设备运行状况、接报警记录、火灾处理情况、设备检修检测报告等资料。

动态管理情况包括:

动态管理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值班记录、巡查记录、定期检查记录、年度检测报告、故障维修记录以及维护保养计划、维护保养记录等。

三、消防控制室的标识

对下列资料统一规格制作并悬挂于消防控制室:

1、消防行政许可文书。

2、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上岗证。

3、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4、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流程图。

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流程图.

6、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

7、建筑总平面布局图。

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示意图。

9、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

10、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表。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的建筑消防设施,是预防火灾,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的有效措施。对建筑消防设施实施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是单位的法定职责.建筑消防设施投人使用后即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断电

停运或长期带故障工作。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消防主管具体实施.

一、维护管理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机械排烟系统;

4、室内消火栓系统;

5、灭火器材;

6、安全疏散辅助设施(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

二、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

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分为巡查、单项检查、联动检查三种方式。

(一)建筑消防设施巡查

1、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每日开展一次。

2、建筑消防设施巡查的内容

(1)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电源工作状态。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探测器外观,火灾报警控制器运行状况,消防联动控制器外观和运行状况,手动报警按钮外观,火灾警报装置外观。

(3)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外观,消防水箱外观,消防水泵及控制柜工作状态,水泵结合器外观、标识,管网控制阀门启闭状态,泵房工作环境。

(4)消火栓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外观、室外消火栓外观。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外观,报警阀组外观,末端试水装置压力值.

(6)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阀外观,自然排烟窗外观,排烟机工作状态.

(7)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灯外观,应急灯工作状态,疏散指示标志外观,疏散指示标志工作状态。

(8)灭火器:灭火器外观,设置位置状况。

3、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由巡查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名。

4、对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应及时处理,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建筑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

1、建筑消防设施的单项检查应当每月至少一次,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表》,检查人员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在《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表》上签名。

2、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的内容:

(1)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用电设备电源末级配电箱处主、备电切换功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警报装置的警报功能,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显示盘的报警显示功能,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联动控制和显示。其中火灾报警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功能的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5%。

(3)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水箱水量,消防水泵及水泵控制柜的启泵和主备泵切换功能,管道阀门启闭功能。

(4)消火栓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消出水及压力,消火栓启泵按钮,系统功能。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量的25%。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组放水,末端试水装置放水。其中末端试水装置放水检查数量为全部检查。

(6)机械排烟设施:机械排烟风机、排烟阀以及系统功能,排烟风机控制柜。

(7)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电源切换和充电功能,标识正确性。

(8)灭火器:检查灭火器型号、压力值和维修期限.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量的25%.

3、对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应及时处理,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查

1、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查应当每年至少一次,主要对建筑消防设施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进行综合检查、评定。

2、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测委托具备消防检测中介服务资格的单位实施,年度联动检查记录在每年的12月30日之前,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各案。

3、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检查的内容:

(1)消防供电设施供电功能和主备电源切换功能检查,检验供电能力。

(2)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每层、每回路报警系统和联动控制设各的功能试验.每12个月对每只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检查不少于一次.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末端放水,进行系统功能联动试验,水流指示器报警,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动作。对消防设施上的仪器仪表进行校验;每12个月对每个末端放水阀检查不少于一次。

(4)消防给水系统最不利点消火栓出水,分别用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泵供水。每12个月累计对每个消火栓、卷盘检查不少于一次。

(5)对每只灭火器选型、压力和有效期检查每12个月不少于1次。

4、对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应及时处理,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和故障处理程序

1、根据消防设施使用场所环境及产品维护保养要求制定《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表》,定期进行清洁保养和更换.对易污染、易腐蚀生锈的消防设备、管道、阀门应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清洁、除锈、注润滑剂。

2、检查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的,实施检查的人员必须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3、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当场有条件解决的应立即解决;当场没有条件解决的,应在24 h内解决;需要由供应商或者厂家解决,不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解决,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解决,恢复系统正常工作状态。

4、故障排除后,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认可,故障处理记录存档各查.

三、建筑消防设施档案的管理

1、内容

建筑消防设施的档案应包含基本情况和动态管理情况。

基本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验收文件和产品、系统使用说明书、系统调试记录等原始技术资料。

动态管理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值班记录、巡查记录、单项检查记录、联动检查记录、故障处理记录等.

2、保存期限

(1)建筑消防设施的原始技术资料应长期保存.

(2)《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和《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1年。

(3)《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记录》、《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检查记录》、《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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