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账目纠错申报表

社会保险费账目纠错申报表

社会保险费账目纠错(补缴)申报表(通用)单位识别号:单位名称(公章):填表时间:

单位经办人:联系电话:地税机关受理人:受理时间:填表说明:

1、本申请表适用于社会保险费的应征账目错误的作废、冲账调整以及员工的社保费差额补缴、正常补缴以及清缴欠费。

2、账目处理为差额补缴应填写(1),(2),(3);(3)=(2)--(1)

3、账目处理为补缴要填写(2),

4、涉及到清欠人应在清欠说明中填写清欠原因,清欠单位若已认定为非正常户,清欠个人应签字确认;

5、独立个人申报,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需加盖公章;

6、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地税部门,一份交缴费单位或个人留存。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缴费变更申报事业单位篇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缴费变更申报事业单 位篇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 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缴费变更申报事业单位篇) 目录 一、新进人员(含社保个人登记)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转入人员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转出人员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补缴人员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封存人员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启封人员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缴费基数调整.....................................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社会保险其它业务 .............................错误!未定义书签。(二)申报表打印.....................................错误!未定义书签。(三)核定表打印.....................................错误!未定义书签。

为进一步扩大参保单位网上办理社会保险业务,我们将事业单位持有“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纳入网上办事范围,主要包括全额拨款全民事业单位,差额拨款全民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全民事业单位,全额拨款集体事业单位,差额拨款集体事业单位,自收自支集体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机关事业)等单位类型的参保单位(参公事业单位、部队属事业单位除外),单位可登录网上自助经办平台办理新进、转入、补缴、转出、封存、启封变更等操作,同时提供撤销和各类查询等辅助服务功能。具体登录网址、证书驱动程序安装和各类辅助查询功能详见网上操作手册概述篇和查询服务打印篇等内容。 一、新进人员(含社保个人登记) (一)新进变更办理前提:首先事业单位录用的新进人员是属于编制内的人员,单位网上办理新进人员的年龄限定在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及以下,且申报当月年满16周岁,参保人员网上办理新进之前已在劳动保障信息系统中办理了个人初始化登记信息。 (二)操作步骤:

社会保险费申报举例及填表说明(1)1

社会保险费申报表举例及填表说明 举例:如一家公司2010年10月份职工人数共计30人,工资总额共计88000元,其中外来务工人员10人,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总额12000元。参保人数为18 人,其中10人缴费基数为1565元/人,其中5人缴费基数为7822元/人,其中 3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缴费基数为1100元/人。15人参保人员(除外来务工人员 外)工资总额为60000元。填表如下: 社会保险费申报表 参保单位名称(盖章):参保单位税务登记号: 参保单位纳税编码:申报时间:2010年11月5日单位:元、人费款所属日期:2010年10 月1 日至2010年10 月31日 序 缴费费种缴费对象工资总额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缴费人数费率% 实际缴费金 额 号 1 养老保险费(1)单位缴纳部分88000 A 30 B 58060①18 13%7000.2②其中:外来务工人员12000 A1 10 B1 3300 3 13%429③(2)代扣职工个人部分60000 C 15 D 54760 15 8%4380.8④其中:代扣基本养老个人60000 C1 15 D1 54760 15 8%4380.8 代扣低标准个人0 C 2 0 D2 0 0 0 0 2 失业保险费 单位缴纳部分——30 E ——18 2%1161.2⑤ 代扣职工个人部分————————1%391.1⑥ 3 医 疗 保 险 费 基本医疗保 险费 单位缴纳部分——15 F ——15 11%6023.6⑦ 代扣职工个人部分————————2%1095.2⑧住院医疗保 险险 单位缴纳部分——0 G ——0 0 0 4 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30 H ——18 0.4%237.8⑨ 5 生育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30 I ——18 0.7%416.2⑩ 6 合计20706.1 参保单位负责人:经办人: 说明: 工资总额是指所有在职职工的工资总额(与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工资薪金总额口径一致);职工人数是指在职职工人数;缴费基数指社保部门核定的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之和;缴费人数是指各险种的实际参保缴费人数;缴费金额指缴费单位实际缴纳和代扣缴纳的社保费。

珠海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申报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联系电话:申报时间:

申报须知 一、补缴滞纳金由税务部门核定征收。 二、申请补缴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单位经办人为补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在职在参职工或补缴职工本人,其他人员不得代办)。 (二)以下各项之一所列材料原件: 1.《劳动合同书》,以及《银行个人账户工资/收入明细》(须含补缴月份工资发放流水及加盖银行印章)。 2.《劳动合同书》,以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须含补缴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申报记录)。 3.《劳动合同书》,以及《就业登记信息》(须加盖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即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或镇(街)人社所专用章)。 4.人民法院、审计部门、税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补缴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相应已生效的文书。 三、补缴比例及补缴基数确定 (一)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各相关险种的缴费比例按其应缴费当月我市执行的缴费比例确定。 (二)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以补缴时段对应期间职工本人工资申报缴费工资基数,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需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确认。补缴时段缴费工资基数的上下限标准按应缴费当月我市执行的上下限标准确定。 四、补缴社会保险费核定标准 (一)本市户籍人员 1.用人单位补缴本市户籍人员1995年1月前社会保险费的,不予受理。 2.用人单位补缴本市户籍人员1995年1月至1998年6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应核定其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3.用人单位补缴本市户籍人员1998年7月以后(含当月)社会保险费的,应核定其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一档职工)和生育保险费。 (二)外来劳务人员 1.用人单位补缴外来劳务人员1995年1月前社会保险费的,不予受理。 2.用人单位补缴外来劳务人员1995年1月至2001年7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应核定其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3.用人单位补缴外来劳务人员2001年8月至2013年9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应核定其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二档职工)或者基本医疗保险费(一档职工)和生育保险费。 4.用人单位补缴外来劳务人员2013年10月以后(含当月)社会保险费的,应核定其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二档职工)和生育保险费或者基本医疗保险费(一档职工)和生育保险费。 (三)港澳台人员 1.用人单位补缴港澳台人员2005年10月前社会保险费的,不予受理。

关于浙江2015年度企业缴费单位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表填表说明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税务分局 关于2015年度企业缴费单位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表填表说明 2015年度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方法与上年一致,没有变化,具体填表说明如下: 一、《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表》为年度清算专用,所属期12月的月度《社会保险费申报表》不再申报。网上结算申报时请注意选择年度为2015年度(系统默认年度)。当月社保部门传输的个人数据由系统自动转申报,不再显示和要求缴费单位确认。年度结算申报缴纳期限截止到1月31日。 1. 缴费人结算时请先填写《社会保险费工资超上限调整计算明细表》(1)、《社会保险费工资低于下限调整计算明细表》(2)(注:上述两表无电子申报表,年度结算期后应与其他纸质申报表一同报主管地税分局); 2.根据上述两表汇总计算的数据,填写附表《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调整项目汇总表》,附表申报成功后再填主表《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表》,请各企业缴费单位完整准确地填报各项数据。 二、附表《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调整项目汇总表》 1.调增项目 调增项目1“低于下限”:指根据《社会保险费工资低于下限调整计算明细表》(2)的计算结果填“不到下限的调增金额”; 调增项目2 “其他”:指按政策规定应计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而未计入的调增金额。 2.调减项目 调减项目1 “超上限”:指根据《社会保险费工资超上限调整计算明细表》(1)的计算结果填“超过上限的调减金额”; 调减项目2 “外籍人员”:指符合政策规定的尚未在本市参保的外籍人员工资扣减额;(若企业已经为外籍人员参保,则其工资不允许扣除) 调减项目3 “外地参保”:指符合政策规定进杭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已在外地总机构参保缴费人员的工资扣减额(独立法人之间的工资不能扣减),以及指符合政策规定已在本地总机构列支工资,在外地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已参保缴费人员的工资扣减额(独立法人之间的工资不能扣减); 调减项目4“法定不参保”:指已计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支付给聘用离退休人员的报酬,以及指已计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支付给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报酬; 调减项目5“其他”:指按政策规定不计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而在财务处理时计入工资总额的金额(如支付给学生勤工俭学的费用); 5.填列后“可扣减项目金额”=“调减项目”小计-“调增项目”小计,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并转到主表。调增项目金额大于调减项目金额,则“可扣减项目金额”为负数,即实际为调整增加缴费基数。 三、主表《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表》 主表第4列“结算属期工资总额”填写全年1-12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主表其余各列由地税部门计算机提取数据库信息和附表数据自动产生。 1. “结算属期工资总额”不得少于“每月申报的工资总额汇总数”,否则不能申报成功。若由于每月在填社保费申报表时,“实发工资”这项指标填错,实发数多填,造成在年度社

社保费年度结算申报表及附表doc

SB015 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表 填表说明:1、本表第4列“结算属期工资总额”,按工资总额结算的,按结算属期内“应付工资”借方汇总数填写;按营业收入结算的,除建筑业工伤保险外按行业工资含量计算后填写(营业收入×行业工资含量),建筑业工伤保险仍按工资总额结算。 2、本表第5列“可扣减项目金额”按附表中对应项目填写。 3、本表第7列“结算属期已申报缴费基数”按结算属期实际已经申报的缴费基数汇总数填写。 备注:1、2011年度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四费最低申报比例:建筑业、海洋货物运输行业、物业管理行业、船舶外包工程劳务企业为15%;水产品加工、纺织、服装行业为20%;其他行业为30%。2、工伤保险全覆盖,行业最低申报比例为100%。3、行业工资含量:建筑企业为5%,船舶外包工程劳务企业为25%。

SB015-1 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调整项目汇总表 地税编码: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填表说明: 1、本表为《社会保险费结算申报表》的附表,与主表同时报送; 2、按“工资总额”结算企业: 1)当[工资总额+调增小计-调减各项]×行业最低申报比例<年度累计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基数调整列=[工资总额+调增小计-调减各项]-年度累计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2)当[工资总额+调增小计-调减各项]×行业最低申报比例≥年度累计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基数调整列=[工资总额+调增小计-调减各项]×(1-行业最低申报比例) 3、按“营业收入”结算企业: 1)当工资总额(工资含量)×行业最低申报比例<年度累计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基数调整列=[工资总额(工资含量)]-年度累计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2)当工资总额(工资含量)×行业最低申报比例≥年度累计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基数调整列=工资总额(工资含量)×(1-行业最低申报比例) 4、未参保企业“年度累计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为0。 5、计算工伤保险费时,行业最低申报比例统一按100%计。 6、可扣减项目金额=调减项目小计-调增项目小计,调增项目金额大于调减项目金额时按差额负数填写。

广州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广州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单位名称单位编号 单位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邮寄地址 1、申请补缴险种(请打?):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 2、补缴人数:____(养老)____(失业)____(医疗)____(工伤)____(生育) 3、原因: 单位申请 补缴原因 及险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1、符合补缴人数:___(养老)___(失业)___(医疗)___(工伤)___(生育) 2、符合补缴险种: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 3、经计算,应收滞纳金:____________元,利息____________元。业务科 4、业务科(区社保中心)审核意见: (区社保中心) __________ 审核意见 _______ 经办人: 复核人: 年月日 市基金中心 审批(核) 领导签章: 意见

年月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意见年月日 注: 1、本表一式三份,广州市劳动保障局、社保经办机构、参保单位各一份。 2、本表必须双面打印,单面无效。 3、按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对于不征收滞纳金的,则征收利息。 4、申请补缴必须提供招用工表、工资单、劳动合同、考勤表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资料。如果 补缴1998年7月份以前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印刷日期: 2006年6 月 个人性出生 姓名申请补缴时间各补缴年度缴费基数备注编号别年月 (1) (2) (3) (4) (5) (6) (7) 年月缴费年度至至至至至至 至年月金额(元) 年月缴费年度至至至至至至 至年月金额(元) 年月缴费年度至至至至至至 至年月金额(元) 年月缴费年度至至至至至至 至年月金额(元) 年月缴费年度至至至至至至 至年月金额(元) 年月缴费年度至至至至至至 至年月金额(元)

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及填表说明

一、概念说明: 1、工资总额:企业所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2、职工人数:企业所有在职职工人数; 3、基本养老保险:按社平工资的60%—300%作为缴费基数的养老保险,目前的缴费基数1565——7823元/月; 4、低标准基本养老保险:低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养老保险,目前的缴费基数为980—1565元/月; 5、外来务工人员:户籍在宁波大市外在我市工作的在职职工,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不作为外来务工人员处理; 6、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按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费政策参加的养老保险,目前我市按月为养老保险980(缴费基数)*13%(费率),医疗保险1565*3%,失业保险1100*2%,工伤保险1565*(0.5—3.0%),生育保险1565*0.8%,外来务工人员保险均由企业缴纳; 7、980元:余姚市月最低工资; 8、1100元:宁波市市区月最低工资; 9、1565元: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 二、、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填表总体要求 1、企业必须对本企业的工资总额进行划分 A、划分外来务工人员工资和非外来务工人员工资,外来务工人员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不作为外来务工人员工资 B、划分对非外来务工人员工资已参保人员工资和未参保人员工资

C、划分已参保人员工资中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工资和低标准养老人员工资。 2、掌握本企业实际每月缴纳的各项养老保险明细,目前按照宁波市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电子缴款扣款凭证所列有: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个人),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单位) 失业保险费收入(个人) 失业保险费收入(单位) 工伤保险费收入 生育保险费收入 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个人) 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单位) 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救助金) 3、掌握本企业实际参保人员人员情况,包括参加养老保险人员人数,其中参加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人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人数划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人数和参加低标准基本养老人员人数;全部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各险种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险);全部参加医疗保险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险),能单独划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 三、具体填表说明及数据来源 1、养老保险费 (1)单位缴纳部分:工资总额按企业所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填列,

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 参保单位名称:(盖章) 参保单位电脑编码: 参保单位社保编码:申报时间:年月日单位:人、元费款所属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缴费性质□正常申报□稽核补缴□年度结算□缓缴补缴□预缴□后延补缴 社会保险号码或医保ID号参保人员 姓名 缴费对象 (供选 择) 缴费 月数 缴费情况 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 工伤保 险费 生育保险 费缴费 金额 合计 基本医疗保险费外来工(农民 工)住院险 缴费 基数费率 缴费 金额 缴费 基数费率 缴费金 额 缴费基 数费率 缴费 金额 缴费基数缴费基 数缴费基数金额合计 人数合计 分险种人数合计— 分缴费对象人数合计职工个人人、个体户本人人、个体户雇工人、农民工(缴费)人、农民工(不缴费)人、灵活就业人员人。 单位负责人:经办人:

填表说明: 1、“缴费基数”指职工个人该月实际的缴费工资总额。 2、养老保险费缴费金额=缴费基数×费率(职工个人8%,灵活就业人员20%,个体户本人20%),失业保险费缴费金额=缴费基数×费率(职工个人1%,农民工个人可不缴纳,但自愿的除外--不管农民工个人是否缴纳,都必须填写缴费基数;对缴费的,缴费金额必须填写,不缴费的,缴费金额为0或空),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金额=缴费基数×费率(全省各市县费率不统一),外来工(农民工)住院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只录入缴费基数。 3、“缴费对象(供选择)”,与《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相对应,有:职工个人、个体户本人、个体户雇工、农民工(缴费)、农民工(不缴费)、灵活就业人员。 4、合计栏有两行,上行“金额合计”统计该单位该月所有参保职工个人应缴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各险的缴费基数之和以及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各险缴费金额之和。下行为“人数合计”,其中“分险种人数合计”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等三栏是指“缴费金额”有数字的个数相加。外来工(农民工)住院险、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三栏是指有“缴费基数”的个数相加。 “缴费金额合计”等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项下“缴费金额”的加总。 5、“费率”根据相关规定填写。 6、选择“正常申报”的,“缴费月数”默认为1;选择“稽核补缴”的,其中,仅补缴基数、不补缴月数的,“缴费月数”为0,既补基数、又补月数的,按实际月数填写。 7、“缴费性质”中“稽核补缴”包括税务稽核和参保单位自查补缴;“年度结算”则仅指参保单位对当年内少缴基数在当年12月份进行的一次性结算补缴;“后延补缴”指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补缴。

社会保险费结算申报表主表)

SB015 社会保险费结算申报表(主表) 企业编码:计算单位:元(列至角分) 财务负责人签名:填表人签名:填表日期:年月 注:1、主表第4列=附表1 第4列;主表第5列=附表1 第14列;主表第6列=附表1 第15列;主表第7列=附表1 第17列; 2、按“营业收入”结算企业:第4—5列不填 ·SB015-1 社会保险费结算汇总表(附表1) 注:按“工资总额”结算企业 1、:第4列工资总额为全额填写。 2、第12列填写:当[4+6-(7+8+9+10+11)]×行业最低申报比例<年度累计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第12列=[4+6-(7+8+9+10+11)]-年度累计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当[4+6-(7+8+9+10+11)]×行业最低申报比例≥年度累计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第12列=[4+6-(7+8+9+10+11)]×(1-行业最低申报比例) 3、未参保企业“年度累计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为0。 4、计算工伤保险费时,行业最低申报比例统一按100%计。 按“营业收入”结算企业:第4—14列不填,附表1第15列=附表2第8列 SB015-2 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计算表(附表2:按“营业收入”结算企业填写) 注:1、第4列所属期销售(营业)收入为全额填写。

2、建筑企业第5列工伤保险栏不填,其余险种填0.75%(5%×15%),船舶外包工企业第5列工伤保险栏填25%,其余险种填7. 5%(25%×30%) 3、如第6列<年度累计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则第7列=年度累计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第6列;如第6列≥年度累计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则第7列=0。 4、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基金栏第4、 5、6列不填,第7列取“所属期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可扣减项目金额”与“年度累计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大数填入。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概述篇)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 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概述篇) 目录 一、系统要求 (2) 二、流程框图 (3) 三、业务简介 (3) (一)申请证书 (3) (二)业务申报 (4) (三)打印报表 (6) (四)网上申报业务办理时间 (6) (五)网上申报业务审核处理 (6) (六)网上申报业务撤销 (6) 四、寻求帮助 (7)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推进本市法人网上身份统一认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在全市实施法人网上身份统一认证,全面推行一证通用数字认证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单位办理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业务,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建立了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为用人单位提供更加安全、便捷和高效的网上服务,实现了单位“足不出户,随时、随地快速办理社保业务”,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一、系统要求 操作系统:Window XP、Vista 、Window7。以上系统均要求32位版本 web浏览器:IE7.0、IE8.0、IE9.0 其他要求:需要安装Adobe Reader(可到官方网站免费下载)

二、流程框图 三、业务简介 (一)申请证书 单位完成社会保险登记后,可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详见“法人一证通”门户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3f14420824.html,相关说明),至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设立的服务受理点申请办理数字证书,获取数字证书和初始登录密码。 友情提示: 为确保信息安全,单位可登录“法人一证通”门户网站或通

过数字证书助手软件修改初始登录密码(详见“法人一证通”门户网站操作说明) 单位在安装使用数字证书过程中若遇到问题,可通过认证中心提供安装光盘中帮助说明等内容获取帮助;也可登录“法人一证通”门户网站了解相关信息;或拨打上海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服务电话962600进行咨询。 (二)业务申报 单位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自助经办平台(https://https://www.360docs.net/doc/3f14420824.html,),插入数字证书并输入密码,点击社会保险业务网上经办服务约定(电子版)。若为首张签订“网上经办服务约定”数字证书的,将自动获得“单位主管”权限(可对单位内其他“法人一证通”电子证书网上业务操作进行授权),可直接进行网上业务申报;若非首张签订“网上经办服务约定”数字证书的,须经“单位主管”数字证书授权后才能进行网上业务申报,具体授权操作如下: 1、插入具有“单位主管”权限的数字证书,点击“单位主管审批”按钮进行授权。

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WORD 格式 专业资料整理 GZFJ005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单位名称办费联系人 单位申请补缴险 种及人数 申请补缴原因 (按规定无需“五险”齐 参的,需说明情况 ) 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单位社保号 单位成立时间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险种参保人数 险种参保人数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 本申请表所填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经办人签名: 单位法人签名: (单位盖章) 申请单位声明 年月日 说明:1.税务部门将按有关规定征收滞纳金。2.本表一式一份,地方税务机关留存。 3. 申请单位必须在本表(单位盖章)处加盖公章,无公章不予受理。

补缴所属补缴所属补缴时段补缴缴补缴员 备注 个人社保号姓名补缴险种工签名期起期止户籍类型费基数 确认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住院保险□外来工医保□补充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住院保险□外来工医保□补充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住院保险□外来工医保□补充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住院保险□外来工医保□补充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住院保险□外来工医保□补充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住院保险□外来工医保□补充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住院保险□外来工医保□补充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住院保险□外来工医保□补充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住院保险□外来工医保□补充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住院保险□外来工医保□补充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住院保险□外来工医保□补充医疗保险□ 专业资料整理

《福建省社会保险费申报表》(范本)

福建省社会保险费申报表 参保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元、人 参保单位负责人: 某某某 经办人: 某某某 申报时间: XXXX 年 XX 月 XX 日 参保单位电脑编码 3501011234561 参保单位社保编码 11111111111 费款所属日期 XXXX 年 XX 月 XX 日至XXXX 年 XX 月 XX 日 缴费性质 □正常申报 □稽核补缴 □年度结算 □缓缴补缴 □预缴 □利息 序 号 缴费费种 缴费对象 缴费人数 缴费情况 利息 缴费基数 费率% 缴费金额 1 基本养老保险费 单 位 XX XX.XX 18 XX.XX 2 职工个人 XX XX.XX 8 XX.XX 3 个体 工商户 本人 X XX.XX 20 XX.XX 4 雇主 5 雇工 6 灵活就业人员 XX XX.XX 20 XX.XX 7 失业保险费 单 位 XX XX.XX 2 XX.XX 8 职工个人 XX XX.XX 1 XX.XX 9 农民工 缴费 XX XX.XX 1 XX.XX 10 不缴费 XX XX.XX 0 11 个体 工商户 雇主 XX XX.XX 2 XX.XX 12 雇工 XX XX.XX 1 XX.XX 13 医疗 保险费 基本医疗 保险费 单 位 14 职工个人 15 外来工(农民 工)住院险 单 位 16 公务员补助 单 位 17 工伤 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 单 位 18 个体工商户 19 工伤 医疗费统筹 单 位 20 生育 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 单 位 21 生育 医疗费统筹 单 位 22 合 计 XX.XX 金额合计(人民币)大写: X 仟X 佰X 拾 X 万X 仟 X 佰 X 拾 X 元 X 角 X 分

养老保险费用补缴申请报告

养老保险费用补缴申请报告 养老保险费用补缴申请报告一: xxxx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本人姓名:xxxx ,性别:x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由于当时对购买社保意识不足,从xxxx 年xx月至xxxx年xx月从事xxxxxxxx公司工作期间没有参加社保,现申请补缴这段时间的社保费,本人愿意从现在起按有关规定缴交社保,望批准补缴。 申请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养老保险费用补缴申请报告二: 个人基本信息姓名: 身份证号(18位): 户口性质: 联系电话:手机号: 家庭住址及邮编: 存档号: 扣款京卡卡号或邮储银行账号: 补缴事由: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 补缴档次:第1档: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

工资 第2档: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第3档:补缴年度缴费基数下限 补缴起止期限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总计:_____个月 个人确认:以上填写信息确认无误。 本人签字:填写日期: 存档机构意见及盖章:以上内容已审核,同意补缴。 经办人:办理日期:盖章: 社保中心意见及盖章: 经办人:办理日期:盖章: 养老保险费用补缴申请报告三:

深圳市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结算申请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结算)

深圳市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结算申请表 (职工及个人缴费人员) 温馨提示:填表须知及申请材料见本表背面 个人信息及业务申请部分姓名:社保电脑号: 证件号码: 所属单位编号:联系电话(手机): 退费、结算银行账号(非金融社保卡须填写,仅限以下九家银行借记卡;申领并激活金融社保卡的,金融社保卡将自动作为缴费账号,且不可变更):□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农商银行 一、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入请填写此区域,请在申请事项前的“□”上打“√” □广东省内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广东省外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2011年7月之前省内转入的养老保险的金额及年限处理 □2010年1月之前省外转入的养老保险的金额及年限处理□其他 养老保险转入年限如与深圳缴费年限存在重复,本人申请清退:□异地部分/□深圳部分 二、申请医疗保险关系转入请填写此区域,请在申请事项前的“□”上打“√” □省内医疗保险关系转入□省外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三、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结算个人账户的请填写此区域 本人(此处由参保人本人签名并加盖指印)郑重声明:本人已详细阅读《关于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结算个人帐户的相关权利及后果的告知》(见本表格背面),已充分了解相关权利以及终止在深社会保险关系的后果。现本人因(请勾选:□丧失中国国籍/□外国人离境/□港澳台人员离境/□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但不申请延缴或转移/□其他)原因,自愿申请终止在深圳市的社会保险关系,一次性结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以上申请,系本人真实意愿,本人愿承当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声明及签章 参保人/用人单位声明 兹声明:本表填写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人/本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 参保人签名(单位参保的,需加盖公章): 20 年月日 条码位 征收[2018]11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业务操作办法

附件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 业务操作办法 第一部分总则 为向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用人单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时,可以与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合作的北京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等十二家银行缴纳社会保险费,实现社会保险费的银行缴费。用人单位通过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的以上银行可以选择批量代扣、柜面缴费、网银缴费的方式,按时、准确、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部分单位登记 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选择银行缴费途径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按相关政策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下简称“四险”),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疗”); (二)用人单位的名称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号在四险及医疗系统中一致; - 3 -

(三)四险与医疗系统中选择的月报缴费模式一致,其中在四险中选择“子公司”或在医疗中选择“集中”模式的不能选择银行缴费; (四)四险与医疗的参保区(县)一致; 二、用人单位选择银行缴费途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须先与开户银行约定缴费方式后,到所属区(县)社保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办理签订《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见附件一)手续,《协议》一式两份,一份社保经办机构留存,一份用人单位留存。 三、新参保的用人单位通过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在“新参保单位网上登记”模块选择银行缴费途径,阅读并同意《协议》条款后,录入“开户银行简称”、“账户名称”和“账号”;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时,还须提供开户银行的《开户许可证》或《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复印件一份,并附其他相关的登记材料到所属经办机构办理新参保登记审核手续。 四、已参保的用人单位选择银行缴费途径的,已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可通过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查询系统”,在“银行缴费信息”模块阅读并同意《协议》条款后,录入“开户银行简称”、“账户名称”和“账号”;未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可通过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载专区”,进入“社会- 4 -

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标准表格.doc

GZFJ005 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 号单位名称 办费联系人 单位申请补缴险 种及人数 申请补缴原因( 按规定无需“五险”齐参的,需说明情况) 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单位社保号 单位成立时间 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险种参保人数险种参保人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 本申请表所填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经办人签名:单位法人签名: (单位盖章) 申请单位声明 年月日 说明: 1. 税务部门将按有关规定征收滞纳金。 2.本表一式一份,地方税务机关留存。 3.申请单位必须在本表(单位盖章)处加盖公章,无公章不予受理。

补缴所属补缴所属补缴时段补缴缴补缴员 备注 个人社保号姓名补缴险种工签名期起期止户籍类型费基数 确认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住院保险□外来工医保□补充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住院保险□外来工医保□补充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住院保险□外来工医保□补充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住院保险□外来工医保□补充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住院保险□外来工医保□补充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住院保险□外来工医保□补充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住院保险□外来工医保□补充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住院保险□外来工医保□补充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住院保险□外来工医保□补充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住院保险□外来工医保□补充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住院保险□外来工医保□补充医疗保险□ 本申请表所填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单位盖公章) 说明: 1. “补缴所属期起止”请按社保年度填写,如:2012 年社保缴费年度为。 2.若参保人是雇主的,须在备注栏内注明,否则默认为雇员。

福建省社会保险费申报表

6福建省社会保险费申报表 福建省社会保险费申报表 参保单位名称(盖章):单 位:元、人 参保单位电脑编码参保单位社保编码 费款所属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缴费性质□正常申报□稽核补缴□年度结算□缓缴补缴□预缴□利息 序号缴费费种缴费对象缴费人数 缴费情况 利息 缴费基数费率% 缴费金额 1 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18 2 职工个人8 3 无雇工 个体户 本人20 4 有雇工 个体户雇主18 5 雇工8 6 灵活就业人员20 7 失业保险费单位 2 8 职工个人 1 9 农民工 缴费 1 10 不缴费0 11 个体 工商户雇主 2 12 雇工 1 13 医疗 保险费基本医疗 保险费 单位 14 职工个人 15 外来工(农民 工)住院险 单位 16 公务员补助单位 17 工伤 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单位 18 个体工商户 19 工伤 医疗费统筹 单位 20 生育生育保险费单位

21 保险费生育 医疗费统筹 单位 22 合计 金额合计(人民币)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参保单位负责人:经办人:申报时间:年 月日 填表说明: 1、本表填报一式二份,缴费人、主管地税机关各存一份。 2、缴费性质在□内打√。一种缴费性质(“利息”除外)填报一张申报表。 3、缴费金额=缴费基数×费率。“单位”的缴费基数是指参保单位所有有劳动关系的应 参保职工的工资总额或核定的缴费基数;“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是指所有参保职工个人缴 费基数的总和。 4、表中“单位”栏各指标数据为单位应参保职工的相关数据。序号4、5和11、12对 应的“缴费人数”指参保雇工和雇主的合计人数、“缴费基数”指参保雇工和雇主的合计工 资总额。 5、失业保险费中,“职工个人”不包括“农民工”。

社会保险费结算申报表填表说明

社会保险费结算申报表填表说明 市、区各缴费企业: 本申报表供缴费企业进行企业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使用,仅针对缴费企业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在职)部分。申报表有一张主表和两张附表,缴费企业在填报前请仔细阅读本填表说明。 1、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结算企业填报次序为:附表1 →主表; 2、船舶外包工程劳务企业和部份选择按“营业收入”结算的建筑企业填报次序为:附表2→附表1 →主表。 一、主表 1、网上申报时,主表除补充资料外由计算机自动提取、计算产生。补充资料由缴费企业如实填写,有未填列项不能成功申报,并按提示返回操作。 2、表中第4列工资总额、第5列可扣减项目金额、第6列结算所属期缴费基数、第7列结算所属期应缴金额的各费目数据,分别从附表1的第4列、14列、15列、17列对应费目中提取。 3、第8列结算所属期内已申报金额按费目由计算机提取数据库信息产生,取数口径为该费目已成功向地税部门申报的、费款所属期属本结算所属期内的应缴数;若年度结算申报前,有发生属本结算所属期内的退库金额,应当减除。 4、表中第9列其中:已减征或抵缴金额按费目由计算机提取数据库信息产生,取数口径为该费目费款所属期在结算所属期内(含起止日)的减征金额或抵缴金额合计数(10年4月集中减征数)。 5、第10列结算期已批准未减征或抵缴金额按费目由计算机提取数据库信息产生,取数口径为结算期内已按减征或抵缴流程批准的费款所属期在结算所属期内(含起止日)的减征或抵缴数尚未减征或抵缴的金额。 6、企业成功申报本表后,第11列“应补(退)费额”产生应征数,进入征收流程。 二、附表1 1、附表1为主表的附表,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结算企业结算时必须先填报附表1。 2、船舶外包工企业和部份选择按“营业收入”结算的建筑企业结算时必须先填报附表2,附表1中第4-14列不填,第15列缴费基数按费种费目向附表2第8列取数。 3、第4列“所属期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填列企业在结算费款所属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各险种的工资总额应一致。 4、第7列“市内外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是指凭市外或市内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相关有效证明,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后,除工伤保险外,其他四费允许从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中扣减在市外参保职工、在市内其它单位参保的职工个人缴费基数。 5、第8列“参加机关事业保险人员个人缴费基数”是指凭市内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相关有效证明,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中扣减在市内参加机关事业保险的职工个人缴费基数。 6、第9列“外方人员工资”是指企业支付给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的工资总额。 7、第10列“参加省级统筹人员工资”是指凭省社保事业管理中心出具相关有效证明,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中扣减参加行业省级统筹的职工的工资总额(未参保险种不得扣减)。 8、第11列“可扣减的农民工工资”仅限选择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结算的建筑企业填写,仅在计算工伤保险费时,可在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中扣除,可扣减的农民工工资=建设工程总造价×15%×( 结算年度已施工天数/合同工期总天数)。对其它险种不能扣减。 9、第12列“与年度累计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差异调整”用于调整按最低申报比例计算的最低申报基数与年度累计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差异: ①当[4+6-(7+8+9+10+11)]×行业最低申报比例<年度累计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第12列=[4+6-(7+8+9+10+11)] -年度累计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公式1); ②当 [4+6-(7+8+9+10+11)]×行业最低申报比例≥年度累计个人缴费数之和,第12列=[4+6-(7+8+9+10+11)]×(1-行业最低申报比例)(公式2); ③未参保企业“年度累计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为0; ④工伤保险费的行业最低申报比例为100%。 10、第6、13、14、15、17列按表中逻辑关系计算,网上申报时由计算机自动计算产生。 11、网上申报时如附表1未成功保存的,则无法打开主表。 三、附表2 1、附表2仅适用船舶外包工程劳务企业和部份选择按“营业收入”结算的建筑企业,其他缴费企业不需填报附表2。 2、第4列“所属期销售(营业)收入”应全额填写。 3、第5列“行业工资含量”用以计算最低缴费基数,其中:建筑企业工伤保险栏不需填,其余险种填0.75%(5%×15%);船舶外包工程劳务企业工伤保险栏填25%,其余险种填3.75%(25%×15%)。企业在网上申报时第5列由计算机自行产生。 4、如第6列<年度累计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则第7列=年度累计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第6列; 如第6列≥年度累计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则第7列=0。 5、建筑企业工伤保险栏第4、5、6列不填,第7列取“所属期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可扣减项目金额”与“年度累计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大数填入。 6、未参保企业“年度累计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为0; 7、第6、8列按表中逻辑关系计算。网上申报时由计算机自动计算产生。 8、网上申报时,船舶外包工程劳务企业和部份选择按“营业收入”结算的建筑企业须先填写并保存附表2,才能自动产生、保存附表1和主表;如因误先填写并保存了附表1,计算机将默认按“工资总额”结算,不能再打开附表2。 其他: 1、2010年度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四费最低申报比例:建筑业、海洋货物运输行业、物业管理行业、船舶外包工程劳务企业为15%;水产品加工、纺织、服装行业为20%;其他行业为30%。 2、为方便参保单位结算,社保部门提供《2010年度参保单位个人缴费基数核定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社保局稽核处李杰徐后强 2051775 2051287 新城社保管理中心余伊君沃腾雷2083213 2080209 普陀社保中心养老科李静科 3057051 3、参保单位在2010年度内如有欠费的,应按《2010年度参保单位个人缴费基数核定表》中显示的“欠费月份”,先到办税服务大厅办结补征手续(包括职工个人部分欠费等)后,再在【社会保险费结算申报表】模块进行年度结算申报。 4、随本申报表上报的资料包括:参保单位个人缴费基数核定表,附表1调减项目相关证明。 5、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受理结算期限为:2011年2月10日至201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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