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制度工厂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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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制度工厂版1

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1.0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车辆及人员进入公司的登记、证件质押、接洽、放行等要求和流程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公司的所有车辆及人员管理。

2.0目的

为加强进入公司的车辆、人员管理,有效保障公司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3.0引用标准和文件

4.0管理职责

4.1综合办负责进入公司的车辆及人员归口管理工作;及其制度执行的监督及奖罚通报工作;

4.2财务部负责奖惩通报的兑现工作;

5.0管理内容和要求

5.1人员出、入管理

5.1.1内部员工出入公司应着工装,主动佩戴工作证,并遵循《考勤休假管

理制度》刷卡上班;员工未按规定佩戴工作证、着工装者,且无法证明其身份的不予放行,特殊情况需由该员工所属的部门经理前往门岗进行当面确认,方可进入;

5.1.2政府机关人员(警务人员、消防人员、急救人员、抢险人员等)如需进入公司时,公司领导应提前通知保卫,并指派专人前往门岗接待,否则按5.1.3执行。

5.1.3一般人员(洽谈业务、应聘求职、媒体记者、探亲访友等)进入公司时,必须在保卫处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质押代表身份的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工作证等),手续齐全后,由门岗值勤保卫,发放《访客出入登记表》,予以放行。

5.1.4外来人员携带不易确认属性的物品(手包、手提袋、衣物等明显私人物资除外),应在入司时在《外来人员登记表》上予以登记。

5.1.5项目工程承包商及其雇佣人员进入公司时,应及时向综合办申请办理相关的《外协人员出入证》、《员工临时工作证》等证件,凭证件出入公司,工程(或合同)到期后及时将证件上交公司;

5.1.6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没有公司统一发放出入证人员)需通知受访部门派专人予以接待,否则不得让行;因业务需要在公司参观的,需由内部员工陪同,否则对当事人及接待部门(人员)进行每次20元的处罚;

5.1.7进入公司的所有人员不得流动吸烟,不得到处乱逛。务必注重文明礼节,醉酒失态、穿拖鞋、短裤、赤膊者等仪容不整者禁止进入。携带危险品、身份不明、推销产品、收购废品、拒绝检查者以及不能说明受访部门和受访人员者,同样禁止进入公司。

5.1.8外来人员出公司时,将经接待人员签字的《访客出入登记表》交值班

保卫,值班保卫在《外来人员登记表》上记录出厂时间。

5.1.9内部员工及外来人员需携带物资外出时,应办理相关的外出手续(如:出门证、证明等),否则一律扣留门岗,并对当事人及相关部门进行处罚;

5.1.10公司人员上班期间需外出时(公差、请假等),必须出示由本部门出示相关证明(车间计件员工必须主动出示工作证,或部门领导批示证明),否则不予放行。

5.2车辆出、入管理

5.2.1政府机关、参观车队或社会团体车队如需进入公司区域,必须经由公司领导提前通知保卫科,并指派专人进行接待方可予以放行;

5.2.2特种车辆如警务、消防、急救、抢险车辆等一般情况下可参照 5.1.2条执行,紧急时则可直接进入;

5.2.3前来公司商谈业务、装卸物资、工程建设、快递物流等工作业务车辆,凭有效证件在保卫处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质押代表身份的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工作证等),手续齐全后,由门岗值勤保卫,发放《访客出入登记表》,予以放行,并在规定位置泊停车辆;

5.2.4一般性非工作来访车辆(包括摩托车、电动车)未经保卫科许可一律不得入内;

5.2.6员工私用小型车辆(商务车、轿车、面包车等)、工程建筑车、清洁车等车辆出入公司须到保卫科登记备案,办理《外协人员出入证》之后,严格按规定停放于停车区;

5.2.7出入公司的车辆经过门岗时,必须自觉接受保卫的检查,对不服从检查的车辆,保卫有权禁止入内,不服从劝导且强行冲闯门岗的车辆,保卫有权视情况给予处罚、扣留、报警;

5.2.8进入公司的所有车辆外出时,必须接受保卫的检查,车辆驾驶员应自觉提交《发货清单》、《出门证》等有效单据放行联交保卫,保卫按《发货清单》、《出门证》填写的内容核对物资数量、名称、型号与票据相符后予以登记、放行;

5.2.9 公司内部员工骑车(两轮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经过门岗时必须推行,并主动出示工作证(或临时工作证);

5.2.10公司内部员工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出入公司时,保卫有权进行必要的抽查,被抽查对象应积极主动进行配合。

5.2.11以下车辆严禁出厂:拒绝接受检查者;承载的货物与放行票据不符

者,未办理出门手续或手续不齐者。1

5.3其它相关管理

5.3.1项目工程承包商及其雇用人员需办理《外协人员出入证》、《员工临时工作证》的,采用办证押金制,办证时按20元/个,将押金交财务部,遗失补证每个50元,押金不再退还。

5.3.2办理《外协人员出入证》、《员工临时工作证》的,项目结束,人员离厂时,需将《外协人员出入证》、《员工临时工作证》退回综合办,相关部门检查无误后,出具证明,消除备案后,由财务部退回押金。证件丢失,押金不再退回。

5.3.3常驻外来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员工临时工作证》自觉接受保卫值勤人员的检查,《员工临时工作证》不得转借、涂改,丢失要及时补办。

5.3.4外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吸烟管理、保密管理等相关规定,不得流动吸烟,不准在公司随意参观、拍照,接待部门负有告知义务。

5.3.5在公司厂区内,发现常驻外来人员不带《员工临时工作证》,或转借、涂改、丢失不补办等现象,对其处以每次50元的罚款。

5.3.6外来人员应根据业务需要,在公司指定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生产现场及重点部位,不得随意动用、损坏、偷拿各类物资、器材、原料、配件等公司物品,一经发现,对其处以1000—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3.7所有进入公司内部的人员必须遵守公司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内部的治安稳定,发现违法违纪等恶性事件时应及时联系保卫科或管理部;

6.0相关表格

01 《外协人员出入证》

02 《访客出入登记表》

03 《员工临时工作证》

04 《外来人员登记表》

05 《发货清单》

06 《出门证》

07 《工作证》

7.0相关说明

本制度解释权归综合办。综合办

2015年03月09日1

公司车辆出入 停放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出入、停放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出入车辆及车辆停放管理,使出入车辆和停放车辆规范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责任部门 1、安全部保卫(门卫)。 二、职责 1、进入公司内所有车辆出入、停放各项工作的管理,统一由公司安全保卫(门卫)负责。 2、文明待人、礼貌用语、对进入厂区外来车辆要耐心解释公司的管理规定、积极疏导、热情指引方向及停放位置。 3、严格按照公司各项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对进入车辆告知事项包括:限速5公里,禁止鸣笛,厂区禁止吸烟、喝酒,车辆允许停放位置及本规定的要求,避免出现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现象。 5、凡出入车辆必须履行停车安全检查,登记所携带物品,核实出门证内容。 6、对违反本规定或公司管理规定的有权进行处罚。 三、管理范围 1、出入厂区车辆(包括:自行车、电动车、电动三轮车、摩托车、机动车等车辆)的行为规范。 2、各停放车辆区域的行为规范。 3、车辆出入的检查、登记。 四、机动车辆出入管理 1、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厂区时,必须接受门卫安全检查,司机在门卫处需登记车牌号码、进厂时间、事由、及接洽的部门,并由门卫通知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方可放行。 2、车辆进入厂区内限速5公里,不得超速,禁止鸣笛,禁止抢

道、超车、占道,行驶时要安全礼让,转弯处要慢行、谨慎,要按照指定地点整齐停车。 3、车辆行驶中,严禁急刹车、急转弯,前后车距应保持在5米以上,。防止发生碰撞事故。 4、除公司车辆外,其它任何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区、车间,区域界限划分为:公司办公楼围墙,主干道路口以东。 5、进入公司车辆要保持清洁,严禁携带垃圾、杂物、危险品等进入厂区。 6、严禁酒后驾驶或在厂区内喝酒、吸烟及乱扔垃圾、纸屑等杂物。 7、严禁存在安全隐患车辆进入厂区。 8、所有外来车辆进入厂区装卸货物,必须经门卫与收货单位、发货单位负责人员取得联系后,由收货、发货负责人到门卫带车进入厂区,对进入厂区所出现的违规行为,由收货、发货负责人负责。 9、所有等待装卸货物车辆应按照指定地点有序排队,不得堵塞车间门口等交通要道,以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10、任何外来车辆驾驶员或随同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区域,经同意进入生产区域时,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并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对违反公司规定的处罚,由承接部门承担。 11、机动车或非机动车辆在厂区出现的事故,由车辆驾驶员本人承担,与本公司无关。 12、进入公司非机动车辆,必须按照安全保卫(门卫)指定的区域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五、停放管理规定 1、公司停车场分为五个区域:一区属公司车辆停放区;二区为属私家车停放区;三区属私家车停放区;四区属公司班车停放区;五区属非机动车停放区;其它地方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车辆进出厂区管理规定

车辆进出厂区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各类车辆进出公司管理,使各类车辆进出、停放等更加有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应范围 公司内部与外来所有车辆(包括摩托车和自行车) 细则: 1.货车进出规定 1.1部门派空车外出提货或送货外出,须按程序签《用车单》,出公司大门时同保安员核对车牌号、签发时间,记录发车里程数,并打开车厢查看,确认无误后才准放行。 1.2 委外加工发货车辆,必须严格按程序签《放行条》,须有货物发出部门签字确认,保安员核对车牌号、签发时间,记录发车里程数,确认无误后才准放行。 1.3 部门用车,空车提货等由部门提出申请,行政部审核同意后,车辆出大门时保安员按程序开车厢查看、放行。 1.4 如果是发货,委外加工等情况车辆出厂的,行政部审核同意用车后还必须要有货物发出部门签发《货物放行单》保安查对无误才能放行,否则一律不准放行。 2. 小车进出规定 2.1公务需用车者凭部门主管核准,填写统一的《用车单》,经行政部主管签字后方可放行。 2.2拜访公司人员,应于门卫室登记《来宾登记簿》,经被访人同意后,外来车辆方可停在公司指定位置。 3.公司内部员工摩托车、自行车进出规定 3.1 摩托车、自行车进出大门必须下车推行,否则保安员不准其进出,对屡教不改者由行政部严肃做出处理。 3.2 除早、晚集中上下班时间,公司大门自动门可以开启,除此外只有货车小车进出才准许开启自动大门。

节假日,自行车、摩托车与员工进出只准许开侧门,不准随意开启自动大门,。 4.所有进出公司的车辆(货车、小车、摩托车)在公司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外来的货车、摩托车等也必须遵守此规定,此内容由保安严格监督执行。初次发现进行口头警告,如再现经发现则由保安员上报行政部,行政部严肃做出处理。 5.车辆停放规定 5.1公司货车回公司不装、卸货时除非特殊原因,否则只能停在指定区域。 5.2 公司内的小车,包括外来的各小车只能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场上,车头统一朝外,不准随意在公司其它地方停放,由当班保安员进行指引。 5.3 公司内员工的摩托车、自行车只能在食堂门口靠边集中停放,不准随意停放在公司其它位置,由当班保安监督执行,一经发现行政部将进行处理。 5.4 外来货车等车辆如发现随意停放的,保安员要进行指引,规劝。 6.进出车辆检查规定 6.1 所有外来车辆(货车、小车、摩托车)进入公司,必须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事由、车牌号、进 入时间等。 6.2除停在停车场上在保安视线范围内,没有进入车间、仓库范围内的车辆外,其它所有车辆(货车、小 车)都必须按此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否则不准外出公司。 7.本规定即日起执行 注:公司领导用车及每日早上食堂采购用车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东莞市嘉航实业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日

员工出入厂门管理制度

厂内的出入管理规定旨在确保公司财物安全,使出入厂里人员、车辆、物品管理有序,维护工厂利益。 下面是整理的员工出入厂门管理的相关资料,欢迎参阅。 员工出入厂门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为维护厂区安全,并使出入厂区的人员、物品的管理有所规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人员及物品出入厂门悉遵守本规定,由保安人员负责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人员出入管理(一) 本公司员工出入厂门,应穿着规定服装,配挂工作证于胸处,以示识别,并严禁赤足或穿着拖鞋。 (二) 员工出入厂门,如携有物品,应自动出示,接受检查。 (三) 员工上下班时,应行排队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如经发现依人事管规则处分。 (四) 凡进出厂在大门及在厂区范围以内,无论上下班时间一律佩挂工作证,未按规定佩挂者,依人事管理规则处分。 (五) 工作时间内出厂者1、员工临时因公外出时,应填写“员工出入门证,经部门主管核签后交保卫室,并由保卫人员签注出厂时间。 公毕返厂时,亦由保卫人员签注入厂时间后由保卫于翌日上午十时前转送管理部核对考勤记录,如遇有异常情况应即联络其所属部门的主管自理。 2、因故请假出厂者,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打卡出厂。 3、下班时间除公务者外,禁止逗留或进入厂内。

第四条公司外人员出入管理(一) 公司外人员来访时,应先填签“来宾登记表,由保卫人员签注入厂时间。 (二) 外来人员出厂时,并由保卫人员签注出厂时间。 (三) 凡进现场参观的人员,不得携带任何危险物品、照相机或描绘工具等。 (四) 禁止来宾未经准许进入现场参观,发现或接获他人检举,应由管理部门查明责任归属,依人事管理规则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物品(含托外加工品、下脚品等)出厂,应凭“携物外出放行证由经办单位填具名称、数量、出厂原因、车号、经单位主管签章确认后交“保室检点存查。 第六条厂商交货车辆,经保卫人员查验后,并登记于“进厂交货登记簿注明车行、车号、装运品名、入厂时间以备查考。 本公司员工遗失“工作证,应即向人事单位申请补发,如有重领或原领工作证已经找到不立即缴回而故意使他人蒙混出入厂者,一经查觉无论使用人或借用人应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或法律规定办理惩处。 员工出入厂门管理制度篇2第一条员工进入厂内需佩带工作证才能进入。 第二条员工未佩带工作证时,保卫人员需查明身份及登记后才准进入。 第三条上班时间出入厂区者,除患急病、受伤或主管级以上人员外,一律须凭“公出单通行。

公司人员、物品与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公司人员、物品与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利益,使出入公司人员、物品、车辆管理 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出本公司的人员、车辆及物品。 第二章人员出入管理 第三条公司员工出入生产现场管理规定 (一)公司人员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进出公司。 (二)本公司员工出入生产区必须佩戴员工证件。 (三)本公司员工上班应提前10-15分钟到岗,进行工作前的准备。 (四)因公事需要经常出入本公司生产区的员工,应有公司负责人签署的指定区域内 出入批准件,作为指定区域出入的凭证。 (五)除(四)条规定的其余人员因公事需要出入公司生产区时,应持《员工请假公 出单》出入。《员工请假公出单》一式三联,且经主管领导签字。第一联存放于其所 属部门,第二、三联交前台签注出厂时间。第二联由员工本人携带,第三联存前台处。员工回公司时,将第二联交由前台处对照检查,连同第三联一起存于前台处。员工于 次日10时前将第三联转送部门主管核查,将第二联转送考勤部门核对考勤记录。(六)本公司员工请假于工作时间离开公司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打卡出公司。(七)图纸、样品、流道等公司资产不得从公司带出(不管有无指定区域出入的批准 件和员工公出单),一经发现按盗窃公司财物处理,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造成泄密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条本公司以外的人员出入生产现场 (一)中智光源以外的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获得批准后,方可进入。 (二)三佳内部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必须获得三佳科技或中智光源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三)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被邀请参观访问的贵宾须在三佳高层人员或子公司主要 负责人的陪同下,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四)供应商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由中智光源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在中智光源业务负责人

厂区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厂区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1、员工出入厂区必须凭工作证或上岗证通行,违者门卫有权禁止出入。 2、员工出入厂区需着装整齐,不得赤膊或穿拖鞋进入厂区,出入证必须戴在左胸口处,其它任何位置都是不规范的,保安有权予以纠正,蓄意对抗的,有权上报有关部门予以处罚。 3、国家机关等人员:警务人员、消防人员、急救人员、抢险人员进入公司,门卫简要问询后放行,并根据需要引领路线,同时应报告上级部门听取指示;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来访或执行公务时,门卫凭其出示的有效证件登记与被访者联系后即可入厂。 4、外来人员(如临时施工、应聘、送货、客户等)进入厂区事先凭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登记在册,注明来访单位、来访人员姓名、电话、来访时间、被访人、事由,征得被访者同意后,发给厂区临时通行证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离开现场时请及时归还临时通行证。任何来访人员都不能扣押身份证,只能凭身份证登记,登记后立即归还。 5、公司员工因公临时出厂或外派作业,如果携带行李、工具、及其他物品,需持有公司主管领导、安生部、综合部签章、批准的放行单(空白放行单由电厂综合部提供),由保安登记出入时间和事由才可放行, 厂区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1、本厂车辆及长期通行本厂厂区的外单位或个人车辆需持有本厂综合部发放的车辆

通行证。 2、外来临时车辆进入厂区,司机需将车辆行驶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登记后(登记内容包括车辆所属单位或个人、车辆型号、随车人数、车牌号、随车物品),由公司门卫工作人员发放厂区车辆临时通行证通行,并暂且寄留下车辆行驶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待出厂时归还。 3、外来临时车辆离开厂区时需无条件配合公司门卫工作人员的检查与管理,车上装有外运物品的,需提供公司主管领导、安生部、综合部签章、批准的放行单。(空白放行单由电厂综合部提供) 4、拉废旧物资的车辆,装车时综合部需派相关人员监督检查,出门时需提供公司主管领导、安生部、综合部签章、批准的废旧物资放行单、过磅单,经门卫检查无误后才允许离开。 5、公司员工摩托车或电动车可直接放行,其他单位及个人摩托车或电动车需检查后备箱才允许离开,对不服从检查之车辆,当班门卫应对其解释、劝导;对解释、劝导不服从者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处理;对强制冲门者登记其车号,必要时报警,并有权禁止该车辆今后出入公司。

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的人身、财产安全、出入厂人员、车辆物品等管理有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进出厂人员、车辆及物品。 三、职责 1、所有人员及车辆按本制度执行。 2、门卫值班人员按本制度监督检查和管理。 四、工作内容 1、人员出入管理 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办事,必须写明事由,返回后在门卫处核签返回时间,如不能返回时写明理由,方可离开。 2、就餐时间含在工作时间内的非管理人员除上下班时间出入外,严禁出入大门,确因有事,门卫人员必须和部门领导取得联系,方可出入,门卫严格监督检查,如无证明,不允许出入大门。 3、员工醉酒者一律禁止入厂。 五、车辆出入管理

1、送货车辆凭送货单等凭证进入厂内,需要时过磅称量,然后听从门卫或保管员指挥在指定位置等待卸货,非本公司货物进厂时在门卫处登记以便离开时方便清点,确认。 2、拉运糠醛的车辆一律凭装车单在指定位置放停,所装重量不得大于车辆行驶证规定的运输重量。 3、外来人员或车辆出厂,经检查无携带物资,即可放行,但应进行登记。如有物资携带出厂,应办理物资出门证,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4、上班前与下班后,非加班工作人员不得在厂内逗留。 5、倒班生产工人可按倒班规定时间提前 30 分钟入厂,交 - 班后30 分钟内离厂。 6、非工作时间入厂要经车间主任同意,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7、非工作原因找人不得入厂,由门卫电话通知。(包括本厂人员)。外来办事人员或车辆入厂是要经相关部门或人员同意,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否则不予放行。 8、任何部门人员,车辆出入工厂必须无条件接受门卫的检查与指挥,否则公司将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 篇二:公司车辆出入管理规章制度 1.目的

公司厂区车辆出入、停放管理制度

公司厂区车辆出入、停放管理规定 一、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厂区车辆出入 和停车秩序,保障厂区安全和交通顺畅,办公环境秩序井然,确保员工车辆安全,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园区。 三、适用车辆类型:机动车、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电动车、摩 托车等) 四、区域划定:适用范围内的公司区域划分为停车区(即办公区域) 和禁停区(即生产区域),在停车区域机动车停放设有停车位,非机动车停放设有专用车棚。 五、职责和权限: 1、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停车区区域的停车规划、设置、引导、 监督及处罚工作;负责车辆出入的引导、监督和检查等工作; 有权对违规车辆和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有权调整停车位停放的 车辆。 2、公司各部门配合安全管理部做好车辆进出和停放的管理, 各部门领导监督和督促本部门员工车辆和涉及本部门业务的 外来车辆的合规停放,对违规行为进行批评和教育。 3、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监督安全管理部的处罚和执行结果。 4、公司后勤管理部配合安全管理部做好公司自有车辆的进出 和停放的管理。 5、对安全管理部报来的涉及公司员工的车辆停放违规的处

罚,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从工资中扣款,公司财务部负责罚款 现金部分的签收。 6、公司总经理负责车辆出入的审批和违规车辆处罚的审批。 六、管理规定: 1、公司安全管理部每天检查停车区和禁停区之间设置的围 栏,确保正常完好。 2、公司安全管理部对公司规定的停车区进行车位规划,设立 公司自有车辆专用停车位、普通停车位和临时停车位,并进行 编号管理。 3、公司后勤管理部对公司自有车辆进行造册,并报安全管理 部备案,车辆增减时需向安全管理部备案,公司安全管理部对 公司自有车辆的出入进行合规管理。 4、除公司自有机动车辆外的其它机动车辆进入公司时凭《车 辆出入证》或《临时出入证》进出。 5、公司员工的私家车(机动车)长期或频繁出入公司的应到 安全管理部备案,并办理《车辆出入证》。 6、未办理《车辆出入证》的公司员工私家车(机动车)凭《临 时出入证》出入;外来机动车辆,包括来访车辆、送货车辆,应由外来车辆司机或与公司有此次业务往来的部门人员办理 《临时出入证》。 7、公司自有机动车辆应停放在划定的公司自有车辆专用停车

出入厂区管理规定

一、目的: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厂区治安和公司财产安全。 二、范围:河北御捷车业有限公司 三、内容: 1、保安负责对出入厂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疏导和检查,所有出入厂区人员和车辆须遵守本规定,主动予以配合。 2、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出入厂区必须下车,不听劝阻者每次罚款20元;外来车辆未经总经办允许不得驶入厂区。 3、内部员工凭员工证进入厂区。对未戴员工证者,保安应予以纠正,对违纪且态度恶劣者,保安应记下其姓名、部门,交总经办处理;新工人或因其它原因未办理上岗证的,凭临时员工证入厂。 4、工作时间,上班员工不得随意出厂,如有特殊情况,凭综总经办核准的出门条(部门经理核准的请假条)方可出厂,无出门条(请假条)时,保安有权限制其外出。 5、被公司除名及离职人员,保安应凭总经办核准后的出门条给予放行,并严格检查其行李物品。 6、外部人员进入厂区须在保安室登记,将所访部门、人员、事由、联系电话、进厂时间等一一登记清楚,由保安与所访部门人员联系,经允许后,发放接待证: (1)找办公楼职能部门办理业务的,由前台负责接送、联系责任部门人员。 (2)找四大生产车间办理业务的,由责任部门负责接送工作。 (3)出厂时,保安负责收回接待证。 7、严禁外来人员私自进入生产区。 8、外来应聘人员,定期由保安通知前台,前台负责将其带到办公楼,办理报名登记、面试等

相关事宜;事后由前台负责把应聘人员送至保安室。 9、前台负责办理特快传递,签收信函、邮件等业务;禁止邮递公司进入生产区。 10、货运(送货、退货、换货、提货)车辆凭司机驾驶证或车辆行驶证在保安室登记,并将证件暂押在保安室,方可驶入厂区: (1)原则上货运(送货、退货、换货)车辆只能停在二道门外面,不得进入生产区;所有外来车辆禁止进入生产车间。 (2)因物品装卸困难须进入生产区的,应由责任部门派人全程陪同;装卸完毕后须及时驶出生产区,办理出厂手续;保安有权利对卸货车辆进行检查。 (3)货运(送货、退货、换货)车辆,出厂时车上携带物资的,必须由责任部门人员陪同。陪同人员须协助货主或司机办理出厂手续;出门时,由保安检查车载货物和票据(送货清单/退货清单/换货清单、出门条),如果货票相符,留下出门条,将证件还给货主或司机放行,如果货票不符,则要核对送货清单/退货清单/换货清单,在未核实清楚以前,不得放其出厂。(4)销售公司(包括进出口公司、客户自行提货)提货出厂时,提货司机必须持财务部签发的提货单,以及总经办核准出门条,由销售公司(进出口公司)人员陪同办理出厂手续。保安检查车载货物和票据(提货清单、出门条),如果货票相符,留下出门条,将证件还给货主或司机放行,如果货票不符,则要核对提货清单,在未核实清楚以前,不得放其出厂。(5)食堂送货的进厂须在保安室登记后,方可进入厂区。 (6)公司送水的进厂须在保安室登记后,方可进入厂区。出厂时须凭前台签字的收据办理出门手续;如果车上携带其他物资,必须由前台签字(附有货物清单),保安检查车载货物和票据(货物清单),如果货票相符,放行,如果货票不符,则要核对货物清单,在未核实清楚以前,不得放其出厂。

公司门卫管理及物资 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公司门卫管理及物资、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门卫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缩影,是体现管理水平的标准之一,为了强化门卫 管理,确保公司财物安全,维护公司利益,使出入公司人员、物品、车辆管理有序,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出入公司的人员、物品、车辆。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三条本公司设专职门卫承担门位职责。对生产工厂、仓库或其他办公、经营重地及厂区内,建立门卫值班制度。门卫属公司生产部领导。 第三章门卫管理制度 第四条门卫要严格遵守执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客。第五条门卫要做到24小时轮流值班,夜班每两小时巡视巡逻全公司一次。发现违纪、 偷窃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发生治安事件和灾害事故,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变措施,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发现员工违纪、违规行为, 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协助处理。 第六条门卫室要保持干净和安静、物品放置应定位规范,不能在门卫室吸烟。无关人 员不得在门卫室逗留、闲聊、嬉笑、打闹、借故刁难、纠缠执勤人员。违者,视情 节轻重,严肃处理。门卫执勤人员态度应热情,注意文明礼貌,不得故意刁难员工 或外来人员,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七条严格执行员工出入制度。正常上班后员工原则上不得离开公司,确需外出,应 报填写“出厂放行条”经领导批准并如实填写员工出入登记。不符合上述手续者, 门卫不准放行。强行外出者,应立即上报生产部,并详细做好记录。 第八条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不得进行私人会客,特殊情况需所属部门领导同意,但只能 在门卫室内进行会客。 第九条外来人员因公务需进公司,需与被访人电话联系后,经过确认,并准确填写“来 访登记表”后才允许入内。来宾离开时,记录离开时间。严禁闲杂人员或与公司工 作无关人员进入公司。 第十条门卫人员对进出公司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所有物品要进行查 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公司。外来人员出门时,对物 品进行核对无误可放行。

车辆人员进出管理制度

厂区车辆出入停放及人员进出管理规定 为加强厂区车辆出入停放及人员进出管理,维护畅通有序的良好秩序,创设安全、文明、和谐的办公环境,确保公司各项活动的高效、协调运转,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车辆出入管理 1、凡来集团访客及联系业务的车辆,必须首先在门卫处登记车号、事由、人数,由保安员电话联系被访人员或单位后方能在保安员的指引下进入厂区。 2、本单位车辆出厂要有派车单,并核对随车人数,派车单未涉及人员不得随车出厂(司机除外)。如需出厂,应补办出门手续,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3、车辆进入厂区减速慢行(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礼让三先,不抢道占道,不鸣喇叭,不随意停车下客、等客。 4、物资出厂(包括外来提货车辆)要有物资出厂证明,核准数量,名称,并经相关部门同意,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出门条)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如与出门条不符,门卫不予放行。 5、外来送货车辆必须首先在门卫处登记车号、货物名称、收货单位,并由保安员与收货单位取得联系,经确认后方可进入厂区。 6、持证车辆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入厂区,严禁车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二、车辆停放管理 1、厂区内所有路段严禁停放各种车辆,各种车辆应按指定的位置停放。自

觉接受门卫人员的指挥,在规定区域或指定车位(小型车辆停放点:办公楼前停车位。大型车辆停放点:卸货区停车位。)靠边有序停放,保持车头朝向一致。如若车辆较多厂区内停放不下,请按门卫指示停放于厂区门外两侧路边。 2、厂区内通行的车辆一律靠右行驶,严禁逆向行驶。人员上、下车后立即驶离,不得在通道上滞留。 三、违章处理 厂区保安部负责管理进入厂区的所有车辆,疏导厂区道路上的车辆,保证厂区内道路畅通。对违反规定,不听指挥或造成交通堵塞,道路、设施损坏,污染道路环境的当事人,按规定给予适当罚款处理。 1、对于不服从指挥,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乱停乱放而造成厂区道路堵塞,交通混乱,影响进出货的任何车辆,给予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给予当事人罚款50-100元。 2、任何车辆压坏路牙,每次罚款100-300元,损坏路面或人行道,按情节轻重罚款300-1000元。损坏路桩的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除照价赔偿外再给予罚款处理。 3、损坏绿化(树木、花草等)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 4、在厂区道路上维修车辆,污染地面及乱扔木材、饭盒等垃圾杂物的,除责成当事人清除污染物外,另罚款50-200元。 四、人员进出管理 1、所有员工进出公司厂区,都必须按公司规定着装。 2、上班期间或非正常下班时间,除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外,所有员工出厂区,必须办理《人员出门条》,并将出门证交门岗检查符合出厂要求后,打卡出门,详见第五条。

最新工厂进出管理制度

篇一:《员工进出厂管理制度》 目的 为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规范公司人员和外来人员出入,维护公司财物和员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人员及外来访客的管理。权责 1行政部负责本制度修定及执行的监督,经理核准执行。 2保安按照规章制度执行相关任务,并将违反规定的情况及时提报至行政部。 3大门岗执勤保安对外来访客按流程进行登记,询问需拜访者人员或部门,并征得同意 后方可通行。流程 1人员进出管理 1员工出入公司时,保安员督导公司员工按规定穿工作服,佩带厂牌。对违纪且态度 恶劣者,保安应记下其姓名、部门,交由行政部处理; 2外来人员因公进入公司,保安应先帮其联络,征得受访人同意,并持有效证件登记 至《来访登记表》,并发放来访证后方可进入; 3主管(含副主管)级以下员工因公但无需派车外出的,应填写《请假/外出单》,经 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将批准后的《请假/外出单》交由保安验证后放行,若无放行条,保安有权制止其外出(特殊情况应解释清楚并备案); 4主管级及以上员工因公但无需派车外出的,应填写《请假/外出单》,报公司常务副 总经理审批,并将批准后的《请假/外出单》交由保安验证后放行;如遇特殊情况,可以以电话形式向公司副总经理报批,经副总经理同意后,可由保安先予放行,后补办外出手续; 5节假日及上班以外时间,如果未安排加班,保安员应阻止员工进入生产部及仓库, 其它特殊情况须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予以放行; 6保安有权制止乱扔果皮纸屑以及在厂内边走边吃东西的行为; 7保安对员工出入厂,须严格监督检查,并如实、及时地做好登记。

8公用车辆外出时,需持填写完整并经副总经理审核批准的《用车申请单》交至保安 处,方可放行,保安还需将车辆出入信息填写至《车辆出入登记表》中。 2物品进出管理 1员工及外来人员携带行李、包裹进出门时,须自觉接受保安的检查与登记; 2无正当手续,严禁任何人私自携带公司物品出厂; 3员工携带物品(含原纸、废纸、行李、维修物品等)出厂,须出示所属责任部门开 具的《物品放行条》,并经保安检查无误后,方可放行。物品放行单审批权限对应表,详见附件一; 4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需由前台代收发,前台应及时做好代收发工作,并 将信息登记至《信件登记表》中。 严禁进厂的外来人员 1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 3推销产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4非洽谈公务人员与车辆,或是洽谈公务但拒绝登记检查者; 5未经受访部门及受访人同意接见的来访人员; 6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严禁进厂的公司员工 1携带违禁物品者; 2边吃东西边走者; 3不正确佩戴厂牌者; 4上班穿拖鞋、短裤、背心者; 5未经主管核准擅自带客参观者; 6已离职者。违纪处理 1员工违反以上规定,私自强行外出的,给予记过处罚;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或开除处罚; 2员工拒不配合保安检查,态度恶劣,漫骂或打人的,视情节,分别给予严厉警告、记过、记大过或开除处罚,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造成保安人身伤害的,依法追究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3保安违反以上规定,擅自放行的,第一次给予记过处罚,第二次给予记大过处罚,第三次给予开除处罚; 4保安监守自盗的,一律开除,涉及到刑事案件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相关表单1《来访登记表》 2《用车申请单》 3《车辆出入登记表》 4《物品放行条》 5《请假 /外出单》 6《信件登记表》

机动车辆出入厂区管理制度

机动车辆出入厂区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机动车辆出入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出入厂区的机动车辆。 3 职责及权限 3.1 综合管理部门卫负责机动车辆出入管理和登记,有权拒绝不执行规定的车辆出入厂区。 3.2 市场营销部负责与运输车辆签订《安全责任书》,并负责向运输车辆传达公司规定和进行安全教育。 3.3 生产管理部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有权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4 正文 4.1 进入化工装卸区“十不准” 4.1.1 未经批准,任何车辆不准进入装卸区; 4.1.2 安全防火设施不齐全的车辆不准进入装卸区; 4.1.3 手机、香烟、打火机(火柴)等火种不准带入装卸区; 4.1.4 穿易产生静电服装或带钉鞋的人员不准进入装卸区; 4.1.5 未经批准,与生产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去装卸区; 4.1.6 不准在装卸禁火区内使用电器、音响设施或修理机动车辆; 4.1.7 无《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在装卸区内动火作业; 4.1.8 未经批准,不准在装卸区内施工作业; 4.1.9 不准用汽油、溶剂油等易燃溶剂擦拭设备、工具、衣物及地面等; 4.1.10 不准损坏、圈占或挪用安全消防设施。 4.2 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有公司相关人员带领,并在门卫处进行登记,经门卫检查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准进入厂区。 4.3 进入厂区(包括装卸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遵守公司“十大禁令”和“进入化工装卸区十不准”规定,对不遵守规定、不听劝阻、强行进入者,门卫人员要采取果断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

4.4 运输车辆依此排队登记,服从门卫管理和指引,严禁堵塞大门道路。 4.5 进入装卸区或装置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带阻火器,危险品车辆需自备灭火器,驾驶员应持危险品准运证、运输证等相关证件,登记后按指定路线行驶。 4.6 车辆装卸作业时,驾驶员必须在车旁监督。 4.7 拖拉机、摩托车、电瓶车等不得进入装卸区和装置区。 4.8 车辆出门时,门卫人员要按照出库单查验货物,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确属私人物品或特殊情况,驾驶员应主动说明,由门卫负责验看。 4.9 凡车辆违规进出厂区,每车次罚驾驶员和门卫各100元;车辆在厂区内违反规定的,每次罚驾驶员200元;因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驾驶员或车主赔偿全部损失,公司带车人员负连带责任。 5 相关文件 无。 6 相关记录 无。 7 其它 本制度由生产管理部起草,并由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车辆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第1条为确保出入公司的人员、车辆及物品安全,规范人员、车辆及物品的出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对出入本公司的所有人员、车辆及物品的管理。 第2章车辆出入 第3条出入车辆凭人力资源部核发的“车辆出入证”出入,公司车辆或公司员工、常驻外委单位车辆出入时应将公司统一核发的“车辆出入证”放在车辆前玻璃处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便于保安查验。 第4条车辆按指定的门岗出入(小车从在门岗出入,运货车从2号岗出入),厂内严禁车辆乱停乱放,非生产车辆严禁进入生产区域。公司车辆、员工车辆、来宾车辆因工需进入生产区域时应提前向保安人员说明,但停留时间不能超过10分钟,因特殊原因需要进入生产区域的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违者处以200~500的处罚。 第5条运煤灰、运渣车辆必须有公司过磅单,其空车外出时也必须有过磅单否则一率不准放行。车辆按指定的门岗出入(2号岗),按指定的路线行驶,运灰车辆须持人力资源部核发的“车辆出入证”出入。 第6条携带各种物品的车辆凭仓库或相关部门出具的的“移转交运单”、“物品出入证”、“材料领用单”并盖有安全文明办或公司的公章,经保安核对签注时间后入厂到指定地点装货。装货完毕出厂时经保安核对并签注时间后放行。因节假日或有关人员不在时有物品、工具、机械外出及外送维修时应有相关领导确认及手机短信通知,应经保安核对签注出厂时间。 第7条晚上23:00~6:00期间除拉煤灰车以外,禁止小车、面包车、货车出入厂区,因公需要进出厂区的必须经相关部门领导确认,但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查(包括小车后盖、摩托车尾箱等),保安员必须严格执行违者严惩,由此引起刑事责任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3章人员出入 第7条出入厂区的公司员工、外包单位的人员或外来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厂牌或来宾卡,进入生产区域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第8条出入厂区的人员必须着装整齐,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9条晚上00:00~6:00期间禁止人员出入,对强行出入的人员保安员有权核实身份,并进行登记于次日上报公司管理部门处理。 第10条借出借入物品 1.原材料借出时,应呈经理以上级人员核准后填写“材料交运单”并签注预定返厂日期及借出原因,经主管人员核签后出厂。

关于员工进出厂区管理规定 终极版

关于员工进出厂区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秩序,对员工进出厂区进行规范管理,加强门卫管理职责。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员工的进出厂区管理。 三、门禁管理 1、所有员工都必须凭厂牌进入公司厂区,每次进出都必须主动亮卡; 2、员工的个人车辆一律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乱停乱放,不得进入生产作业区域。 3、公司大门外至公路区域严禁吸烟,员工下班出门后不得在此区域吸烟,否则,按一般违纪处理。 4、上班期间或非正常下班时间,除管理人员外,所有员工出厂区,必须办理《人员出门证》,并将出门证交门岗检查符合出厂要求后,打卡出门,详见第四条。 5、门岗值勤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检查、监督,杜绝一切违规进出厂区的行为,同时必须做到文明执守。 四、出门证管理 1、管理人员外出,不用办理出门证,但必须向直属领导请假,门卫验证。 2、主管级以下人员上班期间或非正常下班时间出门,必须办理出门证,否则不予出门,其中: (1)正常下班时间是指:后勤部门、行政管理人员:8:00—11:30,14:00—18:00;生产线人员:8:00—12:00,13:00—19:00;此期间出门必须办理出门证。 (2)正常上下班时间凭工作证出入。 3、出门证管理程序: 员工填写请假单→部门领导批假→人力资源部审批→门岗验证、放行 4、出门证审批:员工办理出门证由部门主管或以上级别领导签批,主管级出门证由直属领导签批;(一线人员因加班错过正常下班时间且主管级以上领导不在公司时,可由值班组长代签) 5、出门证必须是公司统一格式,一次一证,门岗应验证出门证有无领导签批、时间是否正确,符合要求后方可准予员工出门。 6、同一部门、同一事由、同一时间出门时,可统一在出门条上注明员工姓名和人数即可,不需一一办理出门证。 五、责任 1、各部门领导对员工上班期间出门事由必须进行严格把关、审批,对员工外出的工作内容及时间负责,杜绝以公事名义办私事,否则追究审核责任。 2、员工外出,事由及时间必须实事求是,如以公事名义办私事的,除了不记考勤外,视情节在参照脱岗或旷工的基础上加重处理(员工需在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的,应请假)。 3、门岗必须严格检查出门证,不符合要求的不准予进出门,如门岗把关不严,将视情节给予警告处分,承担相应责任。 4、员工进出厂门必须主动接受、配合门岗的检查和监督,门岗必须文明执守,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和工作态度,在有问题时要告诉员工正确的解决办法,不能简单的拒之门外、置之不理,在有争议或矛盾时应立即上报领导处理,凡是不配合或态度恶劣的人员公司都将予以相应处理。 六、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人事行政部,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人员车辆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人员车辆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1目的 确保公司人身、财物安全,出入厂人员、车辆、物品等管理有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进出厂人员、车辆及物品。 3职责 3.1所有人员及车辆按本制度执行; 3.2门卫值班人员按本制度监督、检查和管理; 4工作内容 4.1人员出入管理 4.1.1公司员工 4.1.1.1遵守打卡考勤制度,出入门时出示胸卡并打卡考勤。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办事,必须出示《出门(考勤)证明》,写明事由,返回后在门卫处核签返回时间。如不能返回时在证明单上写明理由,打卡后离开。 4.1.1.2就餐时间含在工作时间内的非管理人员除上下班时间打卡出入外,严禁出入大门,确因有事,必须出示《出门(考勤)证明》,并打卡记录,返回时再次打卡记录,门卫严格监督检查,如无证明不允许出入大门。4.1.1.3员工穿拖鞋、赤膊、醉酒者一律禁止入厂。 4.1.2外来人员 4.1.2.1项目承包商及其雇用人员:项目承包商初次入厂时,由公司项目主管人员到门卫登记、引领到工作场所。为方便今后出入,项目主管人员到管理部给其办理“临时出入证”,凭临时胸卡出入公司,工程项目结束时由公司项目主管人员将胸卡交回管理部。 4.1.2.2一般来访人员:凭有效证件在门卫登记,经被访部门人员同意后,填写《访客登记单》,指引来客行走路线,使访客顺利找到被访者,必要时被访者应到门卫引领。被访者要在《访客登记单》上签字,来宾离去时要将《访客登记单》交还门卫。 4.1.2.3国家机关等人员:警务人员、消防人员、急救人员、抢险人员进入

公司,门卫简要问询后放行,并根据需要引领路线,同时应报告上级领导听取指示;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来访或执行公务时,门卫凭其出示的有效证件与被访者联系后即可入厂;媒体记者来访,按一般人员处理,但必须立即报告上级领导。 4.2车辆出入管理 4.2.1公司和公司员工车辆 4.2.1.1公司上下班通勤班车除必要的维护保养外,严禁停放公司院内。 4.2.1.2公司公务车辆上班期间因公务外出时,必须有总经办签发的有效《派车单》门卫才能放行。 4.2.1.3副总经理及以上领导用公务车和急救车、消防车可免办手续直接出入大门。 4.2.1.4员工载人小型私用车辆(含轿车、面包车、商务车)驾驶员应到门卫登记备案,取得《车辆出入许可证》后(副总以上可免办理),按规定停放在综合办公楼停车位置。 4.2.2外来车辆 4.2.2.1前来公司执行公务、商谈业务、邮递等办事的车辆,凭有效证件或在门卫登记,经相关部门同意后允许出入公司,并在规定位置停放车辆。 4.2.2.2特种车辆如警务、消防、急救、抢险车辆等紧急时可直接进入厂内。 4.2.2.3送餐车、东凯模具车辆必须办理《车辆出入证》。 4.2.2.4施工车辆,由主管施工的部门到门卫办理车辆出入手续,凭《车辆出入证》出入施工现场。 4.2.2.5送货车辆凭送货单等凭证进入厂内,需要时过磅称量,然后听从门卫或保管员指挥在指定位置等待卸货;非本公司货物进厂时在门卫处登记以便离开时方便清点、确认。 4.2.2.6提货车辆等待装货之前禁止进入厂内,货运人员在门卫登记,经成品库发货员同意进入公司,确定装货地点、装货数量后,车辆才允许进入指定位置。货物装好并防护好后,提交一联《发货单》给门卫,经门卫检查符合要求才允许出厂。

厂区人员及车辆出入的管理规定

关于厂区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厂区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办法。 一、出入厂区人员、车辆管理 (一)人员管理 1、本公司所有员工上下班出入厂区必须佩带上岗证;未办理上岗证的员工,应在门卫室登记,门卫经核实身份后,方可放行;忘记携带上岗证的员工一律须在门卫室登记后出入公司。上班期间员工外出,需出具经部门主管审批后的《员工外出申请单》,未出具《员工外出申请单》的保安不准放行,强行外出者,应立即上报人力资源部,进行通报,并做出相应处罚。 2、实行迟到登记入厂制度,公司上班时间到点以后,门卫必须将迟到的员工逐一登记后方可放行。 3、外来人员(业务洽谈、技术交流、客户等)因办理有关业务出入厂区的,来访者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办理进厂登记手续,并经门卫核对无误后,领取并佩戴“访客证”后方可进厂,业务结束出厂时,由门卫收回“访客证”并签注离厂时间。严禁小孩、离职、被公司除名人员进入生产区,推销人员或与公司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公司。 (二)车辆管理 1、车辆入厂管理 (1)本公司内部车辆 公司公用车、员工私家车,凭公司制发的“车辆通行证”进厂。 (2)外单位车辆 ①、因工作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经常出入厂区的外单位车辆(含外协单位以及在厂区短期施工单位的车辆),凭公司制发的“车辆通行证”进厂。

②、送货车辆,经门卫登记车牌号、送货单并确认后进厂。 ③、公安、消防、医疗救护、抢险救灾等特种车辆予以免检放行。 ④、接待上级领导、来宾车辆进入厂区,由人力资源部通知门卫处,予以免检放行。 2、车辆出厂管理 (1)公安、消防、医疗救护、抢险救灾等特种车辆,接待上级领导、 来宾车辆,职工通勤车辆出厂,予以免检放行。 (2)除上述情况外的所有车辆出厂,都必须接受门卫例行检查。 (3)对运载物资的车辆出厂,门卫要严格、认真、细致检查核对车牌号、《货物出门证》等,确认无误后放行。 二、门卫执勤管理 (一)门卫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企业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 (二)门卫应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和服务意识,着装整洁。同时,要严格按公司人员、车辆及货物出入厂门的有关规定执行,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公司物资安全和内部治安秩序稳定。 (三)门卫管理人员要做到二十四小时轮流执勤,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离岗,串岗,有急事要离岗需向领导请假,不迟到、早退,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门卫值班室要保持干净和安静,物品放置应定位规范,严禁在门卫值班室饮酒、打牌、吸烟。无关人员不得在门卫值班室逗留、闲聊、嬉笑。门卫管理人员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按公司、部门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五)负责做好邮件的登记、签收、分发工作。 三、其他管理

厂区车辆管理制度

厂区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工厂良好的交通、工作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保护工厂员工、外来施工人员与劳务外包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公、私财产安全和其它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 路交通安全法》《工业企业场内运输安全规程》及国家、行业的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工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厂交通安全管理由厂办、安全保卫科负责,有权检查车辆牌证、速度、驾驶人员证件,对违反厂区交通安全规定的人员、 车辆进行查处,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厂区交通事故。 第三条厂办负责厂公务车辆的管理,建立车辆管理档案,按照技术规范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测。 第四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私用车辆驾驶员在厂区的交通安 全教育,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第五条厂内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毁损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第六条驾驶机动车辆必须证照齐全,禁止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第七条厂区内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向安全保卫科报告,并由安保部门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 第八条厂区内行驶机动车辆,必须按照管理部门指定的线路和速度(15公里/小时),进行安全行驶,严禁违章行驶;消防车执行

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速度限制。 第九条机动车辆进出门,须按先后顺序行驶,禁止强行超车或插队,以免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 第十条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 1.5 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 0.2 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15 米;特殊情况下载物超宽、超高、超长必须有明显标志,过狭窄地带、栈桥、框架、高空管架下时,应与厂安全管理部门联系专人指挥,检查仔细、缓行、严禁强行通过。 第十一条严禁在道路上堆放物资,特殊情况应经主管部门同意并设立明显标志;履带车在道上行驶,必须铺设软垫;通过电缆沟、 排水沟、管架下的道口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方能行驶。 第十二条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应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警示标志。 第十三条装载散装、粉状和易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必须封盖严密,否则禁止上路行驶。 第十四条出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要通过禁止通 行的路段时,必须经安保部门批准同意,方可通行;厂区内施工安装 单位因施工安装设备需要改变道路交通线路或封闭道路的,必须事先到安保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设置警告牌、红色信号灯、围栏等),方可进行施工和设备安装。 第十五条进入厂内的机动车辆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停放,禁止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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