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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名单

卫生部关于加强诊断药品审批管理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加强诊断药品审批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药品管理 【发布部门】卫生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1992.01.06 【实施日期】1992.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卫生部关于加强诊断药品审批管理的通知 (1992年1月6日) 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诊断药品的研究、生产也取得了长足的进展。根据《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已经对体内用诊断药品实行了全面的审批管理制度,对于体外用诊断药品,我们也已实行审批管理并正在整顿部分体外免疫诊断试剂及放射免疫分析药盒,为保证临床诊断药品的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根据卫药政发(90)第291号“关于调查全国临床检验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单位基本情况的通知”,经调查,目前国内有一百多个单位生产、出售近百种临床检验体外诊断试剂(以下简称诊断试剂)。但是,由于没有统一的质量和检定要求,以致同一诊断试剂的检测结果不同,影响临床诊断的准确性。 为了加强诊断试剂的监督管理,保证质量,现决定自1992年起,对其中部分品种实

行审批管理。有关申报审批的具体品种范围及其程序和其它有关事项详见附件一至四。自1993年3月起,凡已列入审批管理范围的诊断试剂,没有《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单位不得生产,没有批准文号的诊断试剂不得销售和使用。其它品种的审批工作将陆续进行。 我部委托部临床检验中心对申报品种进行质量检定和对批准生产、销售的诊断试剂进行全面质量监督。请你厅(局)通知有关生产、销售单位,按通知要求办理,同时协助我部搞好此项工作。 一、申报品种范围: 1、临床化学诊断试剂类 血清谷丙转氨酶(酶法),血糖,血清(浆)尿素氮,血清白蛋白,血清总蛋白测定试剂盒。 2、临床血液学诊断试剂类: 文齐氏液、氰化高铁血红蛋白工作标准液、血红蛋白质控液,白细胞质控液、溶血剂、稀释液。 3、临床化学商品标准液(即临床化学测定用的标准工作液): 葡萄糖,尿酸,钙。 二、申报时间及步骤: 1、目前已上市并属于上述品种范围的诊断试剂,其生产单位应向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提出检定申请(见附件二:检定申请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后于一九九二年二月底前寄至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并按规定交纳检定费。 2、在申请的同时,按附件三“临床检验体外诊断试剂技术暂行要求”规定的内容准备好连续三批产品,自查合格后派质检人员携带签封样品,按指定送检时间(由部临检中心另行通知)送到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进行检定。

河南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6版)

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2016版) 一、《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行政处罚 (一)行政处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提供虚假的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方式取得许可证明文件的,由发证机关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申请人3年不得就同一事项申请行政许可。以欺骗方式取得许可证明文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1.轻微行为的表现情形:提供虚假的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方式取得许可证明文件不足半年的。 处罚标准:由发证机关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处5万元以上低于7万元罚款,申请人3 年不得就同一事项申请行政许可。 2.较重行为的表现情形:提供虚假的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方式取得许可证明文件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 处罚标准:由发证机关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处7万元以上低于9万元罚款,申请人3 年不得就同一事项申请行政许可。 3.严重行为的表现情形:提供虚假的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方式取得许可证明文件在一年以上的。 处罚标准:由发证机关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处9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申请人3年不得就同一事项申请行政许可。 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行政处罚 (一)行政处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所得、生产的产品和用于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以及用于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生产设备,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10年不得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 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但不再具备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而继续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5 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发证机关吊销生产许可证。 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但未取得产品批准文号而生产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由

产品目录及报价表

序号产品名称型号价格(元) 主要规格 包装目镜物镜 1单目生物显微镜XSP-105B510H5X,H10X,H16X10X,40X S+M+Z 2单目生物显微镜XSZ-104700H5X,H10X,H16X10X,40X,100X S+M+Z 3双目生物显微镜XSP-103B1650WF10X,P16X4X,10X,40X,100X S+M+Z 4单目生物显微镜XSP-103C790WF10X,P16X4X,10X,40X S+M+Z 5单目生物显微镜XSP-103C1110WF10X,P16X4X,10X,40X,100X S+M+Z 6单目生物显微镜XSZ-109A1380WF10X,P16X4X,10X,40X,100X S+M+Z 7单目生物显微镜XSZ-109B1480WF10X,P16X4X,10X,40X,100X S+M+Z 8双目生物显微镜XSZ-2091920WF10X,P16X4X,10X,40X,100X S+M+Z 9单目生物显微镜N-100A1150WF10X,P16X4X,10X,40X S+Z 10双目生物显微镜N-100B1780WF10X,P16X4X,10X,40X,100X S+Z 11单目生物显微镜N-100C1220WF10X,P16X4X,10X,40X,100X S+Z 12单目生物显微镜N-101A1450WF10X,P16X4X,10X,40X,100X S+Z 13双目生物显微镜N-101B1980WF10X,P16X4X,10X,40X,100X S+Z 14单目生物显微镜N-101C1480WF10X,P16X4X,10X,40X,100X S+Z 15单目生物显微镜XSZ-N1061820WF10X,P16X4X,10X,40X,100X S+Z 16双目生物显微镜XSZ-N1072400WF10X,P16X4X,10X,40X,100X S+Z 17双目生物显微镜XSZ-N107SP2990WF10X,P16X SP4X,10X,40X,100X S+Z 18双目生物显微镜XSZ-N107P3550WF10X,P16X P4X,10X,40X,100X S+Z 19双目生物显微镜XSZ-N2072450WF10X,P16X4X,10X,40X,100X S+Z 20三目摄影生物显微镜XSZ-N107E4690WF10X,P16X4X,10X,40X,100X S+Z 21三目摄像生物显微镜XSZ-N107CCD2750WF10X,P16X4X,10X,40X,100X S+Z 22双目生物显微镜N-200M4380WF10X,P16X CF4X,10X,40X,100X S+Z 23双目生物显微镜N-200M5280WF10X,P16X P4X,10X,40X,100X S+Z 24双目系统生物显微镜XS-21004180WF10X,P16X CF4X,10X,40X,100X S+Z 25双目系统生物显微镜XS-21004960WF10X,P16X P4X,10X,40X,100X S+Z 26三目系统生物显微镜XS-2100E4500WF10X,P16X CF4X,10X,40X,100X S+Z 备注:包装:S为塑泡,L为铝箱,Z为纸箱,M为木箱,SP为半平场物镜,P为平场物镜,CF为高反差物镜。 联系电话: , 传真:公司网址: E-mail

《卫生标准》标准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救护车专业标准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3.1救护车 (1) 3.2整备质量 (2) 3.3载质量............................................................. 错误!未定义书签。4车辆类型............................................................................................................................................................. 5 要求 (2) 5.1性能 (2) 5.2电气要求 (2) 5.3 整车 (4) 5.4医疗舱 (6) 5.5特种车辆标志灯 (8) 6 检测方法 (8) 6.1内部噪声 (8) 6.2加速性能 (9) 6.3最大爬坡度 (9) 6.4最高车速 (9) 6.5平顺性 (9) 6.6 医疗舱装置检测 (9) 6.7 安全性能 (9) 7 车厢油漆与密封 (9) 8 医疗设备 (9) 8.1医疗设备规定 (9) 8.2医疗设备的要求 (9) 8.3 设备清单 (10) 9 检验规则 (11) 10产品标牌、随带文件、运输与贮存 (15) 10.1汽车标牌 (15) 10.2 说明书 (15) 10.3运输 (16) 10.4贮存 (16)

饲料添加剂的合理选择与应用

饲料添加剂是指为满足特殊需要而加入饲料中的少量或微量营养性或非营养性物质。按功能不同,分为营养性和非营养性添加剂两大类。 营养性添加剂包括氨基酸、维生素、矿物质三类 猪所必需的氨基酸有10种,常用饲料容易缺乏的有赖氨酸、蛋氨酸、色氨酸3种,称之为限制性氨基酸。农户养猪常以谷物、糠麸、饼粕作配合饲料的原料。谷物含蛋白质低,可消化能量物质高,属能量饲料。饼粕类粗蛋白含量在34%以上,属蛋白质饲料。以棉子饼、菜子饼作蛋白质饲料时,赖基酸是第一限制性氨基酸,添加合成赖氨酸效果好,添加量为0.1%~0.2%。以豆饼、鱼粉作蛋白质饲料时,氨基酸较平衡,在用量充足时可不必添加氨基酸;若用量较少,要适当添加赖氨酸、蛋氨酸。 畜禽所必需的维生素有14种 农村养猪,糠麸和青饲料占的比重大,一般患维生素缺乏症的较少,对生长育肥猪可少加或不加。但对采食糠麸和青饲料少的乳猪、仔猪和消耗量大的种猪,必须添加多种维生素。在选择复合添加剂品种时,应注意包装袋上的说明,最好是选购多维添加剂,并按说明使用。 常用饲料的矿物质含量较低,必须人为添加,按动物体含量分常量和微量元素。 常量元素有氯、钠、钙、磷、镁、钾等。食盐含氯、钠两种元素,添加食盐可改善猪的味觉,增加采食量,还能调节体内生理功能,维持体液的渗透压和酸碱平衡,添加量在0.5%以内,超过1%会引起猪的不适,过高会引起中毒。常用饲料中的糠麸含磷高,当配比大时,可单独加含钙的矿物质,如碳酸钙、石粉、蛋壳粉、贝壳粉等,添加量在1.2%左右。其中哺乳母猪可加到1.5%,生长育肥猪以1%较适宜。对糠麸比例小的饲料,应同时添加钙、磷,如骨粉、磷酸氢钙,添加量在1.5%以下,其中小猪宜高,大猪宜低。 钙、磷不足,猪的骨架发育受阻,易得软骨症,但过高又会影响其他一些微量元素的利用 如钙过高会引起缺锌症,表现皮肤粗糙、开裂,起皮屑。一般常用饲料硫、镁、钾元素足够,不必添加。微量元素常用的有铁、锌、铜、锰、碘、硒、钴等7种,添加量在万分之几到千分之几,添加过多也会抑制生长,甚至中毒。其中铜、钴的毒性较大,硒是剧毒,国家的饲养标准与饲料工业标准都有限量,按每吨饲料添加量计,铜元素最高剂量仔猪不超过200克,生长育肥猪不超过150克;硒元素在0.1克~0.3克范围内。钴是维生素B12的重要成分,在动物体内通过肠道微生物合成。而单胃动物合成它是在大肠,大部分都通过粪便排到体外而未能吸收,因而猪、禽添加钴的意义不大。 非营养性添加剂种类繁多,包括促生长剂、驱虫保健剂、调味剂等 其中促生长剂是最大的一类,有抗生素类、合成抗菌素类、激素类、酶制剂等。常用的抗生素添加剂有土霉素、金霉素、盐霉素、利高霉素、杆菌肽锌多种。合成抗菌药种类也多,如喹啉类、碘胺类、有机砷制剂类、硝基呋喃类等。抗生素和合成抗菌药同时也具有促生长的作用。目前国内小猪添加喹乙醇较普遍,抗痢促生长的效果较好,吨用量50克~1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1999年5月18日国务院第17次常务会议通过,1999年5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6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提高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促进饲料工业和养殖业的发展,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饲料,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 ??? 本条例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饮料添加剂的品种目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 第三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饲料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工作。 ??? ??? 第二章审定与进口管理 ??? 第四条国家鼓励研究、创制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 ??? 新研制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在投入生产前,研制者、生产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必须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机构检测和饲喂试验结果,对该新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及其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给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并予以公布。 ??? 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由养殖、饲料加工、动物营养、毒理、药理、代谢、卫生、化工合成、生物技术、质量标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 第五条申请人提出饲料、饲料添加剂新产品审定申请时,除应当提供新产品的样品外,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 (一)该新产品的名称、主要成分和理化性质; ??? (二)该新产品的研制方法、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

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

二硝托胺预混剂 Dinitolmide Premix [有效成分]二硝托胺 [含量规格]每1000g中含二硝托胺250g。 [适用动物]鸡 [作用与用途]用于禽球虫病。 [用法与用量]混饲。每1000kg饲料添加本品500g。 [注意]蛋鸡产蛋期禁用;休药期3天。 马杜霉素铵预混剂 Maduramicin Ammonium Premix [有效成分]马杜霉素铵 [含量规格]每1000g中含马杜霉素10g。 [适用动物]鸡 [作用与用途]用于鸡球虫病。 [用法与用量]混饲。每1000kg饲料添加本品500g。 [注意]蛋鸡产蛋期禁用;不得用于其他动物;在无球虫病时,含百万分之六以上马杜霉素铵盐的饲料对生长有明显抑制作用,也不改善饲料报酬;休药期5天。 [商品名称]加福、抗球王 尼卡巴嗪预混剂 Nicarbazin Premix [有效成分]尼卡巴嗪 [含量规格]每1000g中含尼卡巴嗪200g。 [适用动物]鸡 [作用与用途]用于鸡球虫病。 [用法与用量]混饲。每1000kg饲料添加本品100-125g。 [注意]蛋鸡产蛋期禁用;高温季节慎用;休药期4天。 [商品名称]杀球宁 尼卡巴嗪、乙氧酰胺苯甲酯预混剂 Nicarbazin and Ethopabate Premix [有效成分]尼卡巴嗪和乙氧酰胺苯甲酯 [含量规格]每1000g中含尼卡巴嗪250g和乙氧酰胺苯甲酯16g。 [适用动物]鸡 [作用与用途]用于鸡球虫病。 [用法与用量]混饲。每1000kg饲料添加本品500g。

[注意]蛋鸡产蛋期和种鸡禁用;高温季节慎用;休药期9天。 [商品名称]球净 甲基盐霉素预混剂 Narasin Premix [有效成分]甲基盐霉素 [含量规格]每1000g中含甲基盐霉素100g。 [适用动物]鸡 [作用与用途]用于鸡球虫病。 [用法与用量]混饲。每1000kg饲料添加本品600-800g。 [注意]蛋鸡产蛋期禁用;马属动物禁用;禁止与泰妙菌素、竹桃霉素并用;防止与人眼接触;休药期5天。 [商品名称]禽安 甲基盐霉素、尼卡巴嗪预混剂 Narasin and Nicarbazin Premix [有效成分]甲基盐霉素和尼卡巴嗪 [含量规格]每1000g中含甲基盐霉素80g和尼卡巴嗪80g。 [适用动物]鸡 [作用与用途]用于鸡球虫病。 [用法与用量]混饲。每1000kg饲料添加本品310-560g。 [注意]蛋鸡产蛋期禁用;马属动物忌用;禁止与泰妙菌秦、竹桃霉素并用;高温季节慎用;休药期5天。 [商品名称]猛安 拉沙洛西钠预混剂 Lasalocid Sodium Premix [有效成分]拉沙洛西钠 [含量规格]每1000g中含拉沙洛西150g或450g。 [适用动物]鸡 [作用与用途]用于鸡球虫病。 [用法与用量]混饲。每1000kg饲料添加75-125g(以有效成分计)。 [注意]马属动物禁用;休药期3天。 [商品名称]球安 氢溴酸常山酮预混剂 Halofuginone Hydrobromide Premix [有效成分]氢溴酸常山酮 [含量规格]每1000g中含氢溴酸常山酮6g。

1注射用辅酶A《卫生部药品标准》二部第六册生化药品第一分册

一.标准来源:《卫生部药品标准》二部第六册生化药品第一分册。 二.范围:注射用辅酶A的生产与质量控制。 三.责任:生产部、冻干粉针剂车间、质量部有关人员。 四.质量标准: 注射用辅酶A Zhusheyong Fumei A Coenzyme A for Iection 本品为辅酶A加适宜赋形剂的无菌冻干品。含辅酶A应为标示量的85.0%以上。 【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冻干块状或粉状物。 【检查】酸度取本品5支,每支加水2ml溶解后,合并,混匀,依法测定(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Ⅵ H),pH值应为4.0~7.0。 干燥失重取本品0.2g,以五氧化二磷为干燥剂,在60℃减压干燥4小时,减失重量不得过7.0%(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Ⅷ L)。 热原取本品,加注射用水制成每lml中含5单位的溶液,依法检查(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 XI D),剂量按家兔体重每lkg注射lml,应符合规定。 无菌取本品2支,分别加注射用水适量溶解后,依法检查(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Ⅺ H),应符合规定。 其他除装量差异不检查外,应符合注射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Ⅰ B)。 【效价测定】取本品3支,分别加水适量,制成每lml中含200单位的溶液。每支的效价均应符合规定,如有1支不符合规定,另取3支复试,均应符

合规定。 测定法取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缓冲液(pH7.6)[取三羟甲基氨基甲烷12.1g,加水500ml使溶解,用lmol/L盐酸溶液(约70ml)调节pH值至7.6,加水稀释至1000ml]3.0ml,置1cm比色池中,加入乙酰磷酸二锂盐溶液(取乙酰磷酸二锂盐91.2mg,加水溶解并稀释至6.0ml,必要时滤过)0.1ml,再精密加入供试品溶液0.lml,混匀,照分光光度法(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Ⅳ A),在233nm的波长处测定吸收度为Eo,用微量注射器加入磷酸转乙酰化酶溶液{取磷酸转乙酰化酶适量,用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缓冲液(pH8.0)[取三羟甲基氨基甲烷12.1g,加水500ml使溶解,用lmol/L盐酸溶液(约70m1)调节pH值至8.0,加水稀释至1000ml]制成每lml中含30~40单位的溶液,必要时离心,分取上清液。临用时配制]0.01ml,混匀,在3~5分钟内测定最高的吸收度为E l ,再加入磷酸转乙 酰化酶溶液0.01ml,混匀,测定吸收度为E 2 ,以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缓冲液(pH7.6)3.0ml、乙酰磷酸二锂盐溶液0.1ml及供试品溶液0.1ml,置1cm比色池中,混匀后,作为空白。 按下式计算:△E=2E 1-E -E 2 每支含辅酶A的单位数=△E×5.55×413×稀释体积 【作用与用途】辅酶类。用于白细胞减少症、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及功能性低热等。 【用法与用量】 静脉滴注一次50—200单位,一日50—400单位,临用前用5%葡萄糖注射液500ml溶解后滴注。 肌内注射一次50~200单位,一日50~400单位,临用前用氯化钠注射液2ml溶解后注射。 【规格】 (1)50单位 (2)100单位 (3)200单位 【贮藏】密封,遮光,在阴凉处保存。 【有效期】 3年。

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1224公告

附件: 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1. 氨基酸Amino Acids 通用名称英文名称化学式或描述来源 含量规格,% 适用动物 在配合饲料或全 混合日粮中的推 荐用量(以氨基 酸计),% 在配合饲料或全 混合日粮中的最 高限量(以氨基 酸计),% 其他要求以氨基酸盐计以氨基酸计 L-赖氨酸盐酸盐 L-Lysine monohydrochloride NH2(CH2)4CH(NH2)COOH·HCl 发酵生产 ≥98.5 (以干基计) ≥78.0 (以干基计) 养殖动物0~0.5 —— L-赖氨酸硫酸盐及其发酵副产物(产自谷氨酸棒杆菌) L-Lysine sulfate and its by-products from fermentation (Source: Corynebacterium glutamicum) [NH2(CH2)4CH(NH2)COOH]2·H2SO4发酵生产 ≥65.0 (以干基计) ≥51.0 (以干基计) 养殖动物0~0.5 —— DL-蛋氨酸DL-Methionine CH3S(CH2)2CH (NH2)COOH 化学制备—≥98.5 养殖动物0~0.2 鸡0.9 — L-苏氨酸L-Threonine CH3CH(OH)CH (NH2)COOH 发酵生产— ≥97.5 (以干基计) 养殖动物 畜禽0~0.3 鱼类0~0.3 虾类0~0.8 —— 续表 3

通用名称英文名称化学式或描述来源 含量规格,% 适用动物 在配合饲料或全 混合日粮中的推 荐用量(以氨基 酸计),% 在配合饲料或全 混合日粮中的最 高限量(以氨基 酸计),% 其他要求以氨基酸盐计以氨基酸计 L-色氨酸L-Tryptophan (C8H5NH)CH2CH(NH2)COOH 发酵生产—≥98.0 养殖动物畜禽0~0.1 鱼类0~0.1 虾类0~0.3 —— 蛋氨酸羟基类似物 Methionine hydroxy analogue C5H10O3S 化学制备— ≥88.0 (以蛋氨酸羟基 类似物计) 猪、鸡、牛 猪0~0.11 鸡0~0.21 牛0~0.27 (以蛋氨酸羟基 类似物计) 鸡0.9 (以蛋氨酸羟基 类似物计) — 蛋氨酸羟基类似物钙盐 Methionine hydroxy analogue calcium C10H18O6S2Ca 化学制备 ≥95.0 (以干基计) ≥84.0 (以蛋氨酸羟基 类似物计,干 基) — N-羟甲基蛋氨酸钙N-Hydroxymethyl methionine calcium (C6H12NO3S)2Ca 化学制备≥98.0 ≥67.6 (以蛋氨酸计) 反刍动物 牛0~0.14 (以蛋氨酸计) —— 4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版(卫生部)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第10号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7月26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主任:李斌 2016年9月25日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军队卫生主管部门分别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中医和军队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质量管理是医疗管理的核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当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第五条医疗质量管理应当充分发挥卫生行业组织的作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为卫生行业组织参与医疗质量管理创造条件。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行业组织(以下称专业机构)制订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标准和指南,指导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制订行政区域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和具体实施方案。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落实医疗质量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第七条国家卫生计生委建立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的制度和工作机制。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或者指定各级、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组织(以下称质控组织)落实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的有关工作要求。 第八条国家级各专业质控组织在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导下,负责制订全国统一的质控指标、标准和质量管理要求,收集、分析医疗质量数据,定期发布质控信息。 省级和有条件的地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相应级别、专业的质控组织,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第九条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实行院、科两级责任制。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临床科室以及药学、护理、医技等部门(以下称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成立医疗质量管理专门部门,负责本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二级以上的医院、妇幼保健院以及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以下称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医疗管理、质量控制、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医学工程、信息、后勤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临床、药学、医技等科室负责人组成,指定或者成立专门部门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他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或者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医疗质量管理的有关要求,制订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本机构医疗质量监测、预警、分析、考核、评估以及反馈工作,定期发布本机构质量管理信息; (三)制订本机构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制订本机构临床新技术引进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建立本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的培训制度,制订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 (六)落实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二级以上医院各业务科室应当成立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组长由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医疗质量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二)制订本科室年度质量控制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河南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6版)

河南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 标准(2016版) 一、《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行政处罚 (一)行政处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提供虚假的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方式取得许可证明文件的,由发证机关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申请人3年内不得就同一事项申请行政许可。以欺骗方式取得许可证明文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提供虚假的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方式取得许可证明文件不足半年的。 处罚标准:由发证机关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处5万元以上低于7万元罚款,申请人3 年内不得就同一事项申请行政许可。 2.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提供虚假的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方式取得许可证明文件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 处罚标准:由发证机关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处7万元以上低于9万元罚款,申请人3 年内不得就同一事项申请行政许可。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提供虚假的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方式取得许可证明文件在一年以上的。 处罚标准:由发证机关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处9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申请人3年内不得就同一事项申请行政许可。 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行政处罚 (一)行政处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生产设备,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 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但不再具备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而继续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5 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发证机关吊销生产许可证。 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但未取得产品批准文号而生产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号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20号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已于2002年3月15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张文康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下列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须制定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一)职业卫生专业基础标准; (二)工作场所作业条件卫生标准; (三)工业毒物、生产性粉尘、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四)职业病诊断标准; (五)职业照射放射防护标准; (六)职业防护用品卫生标准;

(七)职业危害防护导则; (八)劳动生理卫生、工效学标准; (九)职业性危害因素检测、检验方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立项、起草、审查、公布、复审和解释。 第四条卫生部主管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卫生部委托办事机构,承担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卫生部聘请有关技术专家组成全国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负责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技术审查工作。 第五条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制定的原则: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满足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需要; (二)体现科学性和先进性,注重可操作性; (三)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的基础上,积极采用国际通用标准; (四)逐步实现体系化,保持标准的完整性和有机联系。 第六条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分为全文强制和条文强制两种形式。强制性标准包括: (一)工作场所作业条件的卫生标准; (二)工业毒物、生产性粉尘、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三)职业病诊断标准;

微生物饲料添加剂规范使用的研究

微生物饲料添加剂规范使用的研究 微生态制剂又称益生素,是一种重要的肠道菌群调节剂。微生物饲料添加剂是指被添加在饲料中的益生素。 各国微生态学家在总结多年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其定义为:益生素是含活菌和(或)死菌,包括其组分和产物的细菌制品,经口或经由其它粘膜途径投入,旨在改善粘膜表面微生物或酶的平衡,或者刺激特异性或非特异性免疫机制。作为现代生物工程技术的重大成果之一,微生态制剂广泛应用于生产领域,将导致畜禽、水产、种植业、环境保护和医学等领域的根本变革。国际上把它誉为“拯救地球的技术”。 大量的研究结果表明,微生物饲料添加剂作为一种“绿色”添加剂,对促进动物生长发育,提高免疫力、防病治病,改善饲料适口性和转化率等方面具有显著效果。该技术的最大功绩在于,它可以逐渐替代农用化学物质,取代激素和抗生素,生产出绿色食品。用于畜禽水产养殖,可以预防畜禽、鱼虾疾病,净化水质,提高饲料转化率,降低胆固醇含量,消除粪恶臭,减少环境污染;用于种植业,可以改良土壤,改善植物品质,达到无污染、无公害、无残留;用于医药,可解除大量抗生素使用和滥用所造成的对人体严重的毒副作用。目前,世界各国对微生态制剂的研究开发,(包括菌种资源的调查、优良菌种的筛选和改造、作用机理研究、理论基础研究及在各种饲养动物生产上的应用研究)已成为热点。可以预见,微生物饲料添加剂作为无公害的“绿色”饲料添加剂,将逐渐替代饲用的抗生素,其系列产品的研制开发和应用将具有非常广阔的前景和良好的经济效益。 一、国内外对微生物菌种(菌株)的有关规定 菌种是微生物饲料添加剂功能和质量的基础,也是产品安全的首要保证,世界各国对此都有明确规定和严格管理。 1989年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和美国饲料公定协会(AAFCO)公布了44种“可直接饲喂且通常认为是安全的微生物(Generally Recognized as Safe,GRAS)”作为微生态制剂的出发菌株,主要有细菌(bacteria)、酵母(yeast)和真菌(fungi)。其中乳酸菌28种(包括乳酸杆菌11种、双歧杆菌6种、肠球菌属2种、链球菌5种、片球菌3种、明串珠菌1种)、芽孢杆菌5种、乳球菌1种、丙酸杆菌2种、拟杆菌4种、曲霉2种、酵母菌2种等。乳酸杆菌属(Lactobacilleae)11种:短乳杆菌(L. Brevis)、嗜酸乳杆菌(L. Acidophilus)、保加利亚乳杆菌(L. Bulgaricus)、干酪乳杆菌(L.Casei)、纤维二糖乳杆菌(L. Cellosus)、弯曲乳杆菌(L. Curvatus)、德氏乳杆菌(L. Delbruekii)、发酵乳杆菌(L. Fermentum)、罗特氏乳杆菌(L. Reuterii)、乳酸乳杆菌(L. lactis)、植物乳杆菌(L. Plantarum)等。②双歧杆菌属(Bifidobactirium)6种:青春双歧杆菌(B. adolescentis)、婴儿双歧杆菌(B. infantis)、动物双歧杆菌(B. animalis)、长双歧杆菌(B. longum)、嗜热双歧杆菌(B. thermophilum)、两歧双歧杆菌(B. bifidum)。③肠球菌属(Enterococcus)2种:粪肠球菌(E.faecalis)又称粪链球菌(S. faecium)、屎肠球菌(E.faecium)又称屎链球菌(S. faecium)。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新医疗卫生药品法律法规汇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新医疗卫生药品法律法规汇编》 详细目录: 第一篇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交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办法 中医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办法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 护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中医住院医师培训试行办法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 中医师、士管理办法(试行) 医师、中医师个体开业暂行管理办法 关于提高护士工资标准的实施办法 全国医院工作条例 全国中医医院工作条例(试行)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农村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设置装备基本要求(试行)农村合作医疗章程(试行草案) 医院财务管理办法 医院会计制度深圳慈海医院 中医医院工作制度(试行) 中医医院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全国中医医院医疗设备标准(试行) 医院工作制度 医院工作制度的补充规定(试行) 中医医院工作人员职责(试行) 医院工作人员职责 司法部、卫生部关于出国护士执业证书办理公证的规定关于清理整顿医疗机构若干问题的规定 中等卫生学校与医院联合办学培养护士的暂行规定 医院职业服装管理暂行规定 中西医结合高级医师的培养使用和晋升的规定(试行)关于加强戒毒医疗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章程》的通知

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的通知 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港澳人员认定医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聘用社会医务人员执业管理的通知卫生部关于颁布“医疗机构名称代码编制规则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卫生部关于实施“医院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进行医院工作方针再教育的通知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登记暂行规定的通知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关于启用医疗卫生机构统一标志的通知 厦门华兴医院 卫生部、人事部关于印发《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外交部、公安部关于取得中国医学专业学历的外籍人员申请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试题

全市畜牧兽医法律法规知识测试题库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试题及参考答案 一、问答题 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所称饲料包含哪些? 答:包含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 2、禁止经营、使用的“五无”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是指哪些? 答: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3、《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所称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包括什么? 答:复合预混合饲料、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维生素预混合饲料、氨基酸预混合饲料 4、加入药物饲料添加剂的应当标明什么? 答:加入药物饲料添加剂的,还应当标明“加入药物饲料添加剂”字样,并标明其通用名称、含量和休药期。 5、乳和乳制品以外的动物源性饲料应当标明什么? 答:乳和乳制品以外的动物源性饲料,还应当标明“本产品不得饲喂反刍动物”字样。 6、对养殖者使用自行配制饲料的有什么要求? 答:养殖者使用自行配制的饲料的,应当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自行配制饲料使用规范,并不得对外提供自行配制的饲料。 7、哪些部门可以公布具有不良记录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名单? 答: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 8、在饲料或者动物饮用水中非法添加物质,作何种处罚? 答:没收违法使用的产品和非法添加物质,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何为浓缩饲料? 答:浓缩饲料,是指主要由蛋白质、矿物质和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 10、养殖者对外提供自行配制的饲料的,处何种处罚? 答:养殖者对外提供自行配制的饲料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

如何正确使用饲料添加剂

如何正确使用饲料添加剂 在畜禽生产上,正确使用好饲料添加剂,对保证畜禽健康、提高畜禽生产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若缺乏使用饲料添加剂的科学知识而使用不当,不但达不到添加的目的,而且还会造成经济损失。因此,本版今日推出这组稿件,将正确使用好饲料添加剂的几个技术问题介绍给大家。 合理使用饲料添加剂 根据畜禽的不同种类、生产目的、生理状况等选择所需的添加剂,不要盲目乱 用。一般来讲,维生素类、氨基酸类和微量元素类适用于各种畜禽的各个生长阶段,肥育促进剂只适用于育肥期的猪、牛和鸡(实际生产中应选用各个畜种专用的添加剂);饲料品质保护剂中的抗氧化剂适用于各种含脂率高的饲料;防霉抑菌剂适用于牧草青贮饲料及谷物饲料;酶制剂适用于断奶的仔猪、犊牛和中雏鸡。 选用饲料添加剂还应做到因地制宜,如属于缺硒地区,必须在饲料中补充硒, 应选用含硒添加剂,以促进畜禽的生长,改善饲料利用率。相反在不缺硒的地区,给畜禽补充硒,不仅在经济上造成浪费,还可导致畜禽硒中毒。此外,开发当地价格低廉来源广的添加剂,可大大降低成本,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 鉴于当前国内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厂家很多,产品很乱,在选购时切勿贪图便宜 而受骗上当。应选用包装上有批准文号、成分组成、使用说明和出厂日期的较为可靠的添加剂。严禁使用过期、变质、失效的添加剂。 如何从包装上鉴别添加剂 1、看是否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产品质量标准。没有合格证和质量标准的 ,不要购买。 2、看是否有产品批准文号和生产许可证号。批准文号的格式为:×饲添字… …,药物饲料添加剂的批准文号格式为:×药添字……,批准文号的有效期为5年,超过期限的,不要购买。 3、看标签。标签应以中文或适用符号标明产品名称、原料组成、产品成分分 析保证值、净重、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产品标准代号、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没有标签或标签不完整的,应为不合格产品,不要购买。 4、进口饲料添加剂应有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进口登记许可证号, 有效期为5年,产品必须用中文标明原产国名和地区名,没有中文标识的为不合格产品,不要购买。 5、应尽量到信誉好,质量有保证,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商店去购买,这样,有 疑问时可向专业人员请教,以得到必要的指导。 使用饲料添加剂肉牛催肥见成效 国内外许多研究和生产实践证明,催肥添加剂的使用,可使日增重提高10%~ 20%,饲料转化效率提高8%~20%,从而可缩短肉牛的肥育期,获得更高的经济 效益。肉牛常用的催肥饲料添加剂有: 1、碳酸氢钠。在肉牛饲料中添加碳酸氢钠0.7%后,能使瘤胃的PH值保持在 6.2至6.8的范围内,符合瘤胃微生物增殖的需要,使瘤胃具有最佳的消化机能, 提高9%的采食量,日增重提高10%以上。按碳酸氢钠66.7%、磷酸二氢钾33.3 %组成缓冲剂,肥育第一期添加量占牛日粮干物质的1%,第二期添加0.8%,日 增重可提高15.4%,精料消耗减少13.08%,并且消化系统疾病的发病率大为减

中药饲料添加剂的应用

中草药饲料添加剂在动物生产中的应用 摘要:中草药饲料添加剂含有多种氨基酸、维生素、微量元素等物质,能增进机体新陈代谢,促进蛋白质和酶的合成,从而促进生长,提高繁殖力和生产性能,防治疾病,提高饲料报酬,及畜禽鱼虾的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增加饲养效益。本文对中草药饲料添加剂的作用、特点、作用机理、应用现状、中草药饲料添加剂的存在问题及今后发展趋势进行了综述。 关键词:中草药饲料;添加剂;生产;应用 前言 随着现代化饲料工业的发展,大量人工合成的饲料添加剂如抗生素、促长素、驱虫剂、激素、调味剂、改良剂、防腐剂在饲料中普遍添加。这些添加剂的应用,对畜牧业无疑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及生产中出现的问题,人们逐渐认识到这些添加剂带来的负面效应。特别是抗生素的大量使用,甚至滥用,导致产生的耐药性和药物残留,直接或间接给人类健康造成危害。现在有些国家和地区(如欧盟一些国家)已经禁止或限制在饲料中添加抗生素。 中草药是纯天然物质,无毒害、无残留、无耐药性,安全可靠,而且兼有营养和药效双重功能,因而受到我国畜牧工作者的重视。我国地域辽阔,中草药资源十分丰富,因而在发展中草药饲料添加剂方面有巨大的潜力。中草药饲料添加剂也将成为21世纪前景广阔的重要的“绿色”饲料添加剂。

1、中草药饲料添加剂 1.1中草药饲料添加剂的概述 中草药饲料添加剂,顾名思义是以中草药为原料制成的饲料添加剂,虽然有些学者将其归入非营养性饲料添加剂,然而,由于中药既是药物又是天然产物,含有多种有效成分,基本具有饲料添加剂的所有作用,可作为独立的一类饲料添加剂,毛皮动物在野生状态下是自由采食含中药的植物地。我国应用中草药作为饲料添加剂具有悠久的历史,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开始用来促进动物生长,增重和防治疾病。 1.2中草药饲料添加剂的作用 中草药添加剂的作用主要表现在防病保健、提高动物生产性能、改善动物产品质量和改善饲料品质等方面。防病保健作用主要表现在增强免疫、抑菌驱虫和调整功能等方面;提高动物生产性能主要表现在促进生长、催肥增重、促进生殖等方面;改善动物产品质量主要表现在改善肉质、改善皮毛等方面;改善饲料品质主要表现在许多中草药添加剂具有补充营养、增香除臭、防霉防腐等作用,从而改善饲料营养、刺激动物食欲、延长饲料的保质期限等。 1.3中草药饲料添加剂的特点 1.3.1来源天然性 中药来源于动物、植物、矿物及其产品,本身就是地球和生物机体的组成部分,保持了各种成分结构的自然状态和生物活性,同时又经过长期实践检验对人和动物有益无害,并且在应用之前经过科学炮制去除有害部分,保持纯净的天然性。这一特点也为中药饲料添加剂的来源广泛性、经济简便性和安全可靠性奠定了基础。 1.3.2功能多样性 中药均具有营养和药物的双重作用。现代研究表明,中药含有多种成分,包括多糖、生物碱、苷类等,少则数种、数十种,多则上百种,按现代“构效关系”理论,其多能性显而易见了。中药除含有机体所需的营养成分之外,作为饲料添加剂应用时,是按照中国传统医药理论进行合理组合,使物质作用相协同,并使之产生全方位的协调作用和对机体有利因子的整体调动作用,最终达到提高动物生产的效果。这是化学合成物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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