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试剂 一水合硫酸锰(硫酸锰)-编制说明

化学试剂 一水合硫酸锰(硫酸锰)-编制说明
化学试剂 一水合硫酸锰(硫酸锰)-编制说明

化学试剂

一水合硫酸锰

编制说明及有关附件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化学试剂一水合硫酸锰(硫酸锰)

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标准制定背景

化学试剂一水合硫酸锰(硫酸锰)是一种重要的化工中间体,是生产电解金属锰、其它锰盐和锰氧化物的重要中间产品,约80%的其他锰盐都是以硫酸锰为基础原料制得。广泛应用于能源、医药、化肥、饲料、食品、造纸、催化剂等行业。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我国电子化学品,如电解锰、化学二氧化锰、四氧化三锰、锂镍钴锰氧三元正极材料以及锰酸锂正极材料等一系列高品质、高纯度电子化学品的迅猛发展,硫酸锰作为生产这些电子化学品的主要原料,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目前,随着产品应用范围的不断扩大,电子工业对硫酸锰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出口量也快速增长,原来标准控制项目已经不能满足市场和对外贸易需求。因此,极有必要重新修订原有标准,以适应市场及国际贸易增长对产品质量的需求,提高我国在对外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及话语权。

2、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第四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函「2018」83号)文件的精神,由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学试剂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承担GB/T15899-1995《化学试剂一水合硫酸锰(硫酸锰)》的标准修订任务,计划号:20184505-T-606,完成时间:2020年。

3、主要工作过程

承担任务后公司成立了由质量管理部、技术研发部联合组成的标准起草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工作步骤及工作进度。然后对原标准进行了调研分析,包括各主要生产厂家的生产工艺、近三年的产量,产品用途等(见表1调研情况),再查阅国内外相关标准及技术资料,编制了化学试剂一水合硫酸锰(硫酸锰)国内外标准指标准对比表(见表2)、化学试剂一水合硫酸锰(硫酸锰)国内外标准方法对比表(见表3)、各生产厂家化学试剂一水合硫酸锰(硫酸锰)产品实测数据(见表4)。

2019年7月发函给各专家委员及有关生产单位、经销单位,征求各单位对原标准这些年来执行情况的意见,根据意见汇总情况(见表5)进行综合分析研究,2019年9月完成了标

准征求意见稿。

二、标准调研情况、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1调研情况

1.1 各生产厂生产工艺

1.1.1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南京化学试剂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化学试剂厂:

分装。

1.1.2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硫酸锰溶液→保温→沉降→过滤→浓缩→离心→干燥→检验→包装→成品。

1.1.3 江苏鹏翔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锰片或碳酸锰+稀硫酸→硫酸锰溶液→除铁过滤→浓缩结晶。

1.1.4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金属锰+硫酸→溶解→除杂质→过滤→浓缩→冷却结晶→离心→干燥→产品。

1.2 各生产厂近三年产量

表1

1.3产品用途

化学试剂一水合硫酸锰(硫酸锰)是一种重要的化工中间体,是生产电解金属锰、其它锰盐和锰氧化物的重要中间产品,约80%的其他锰盐都是以硫酸锰为基础原料制得。广泛应用于能源、医药、化肥、饲料、食品、造纸、催化剂等行业。

1.4一水合硫酸锰(硫酸锰)国内外标准指标对比表(见表2)。

1.5一水合硫酸锰(硫酸锰)国内外标准方法对比表(见表3)。

1.6 各生产厂产品质量实测数据(见表4)。

1.7 反馈意见汇总(见表5)

2019年7月发函给各专家委员及有关生产单位、经销单位,征求对原标准的意见,反馈意见汇总见表5:

表5 意见汇总

2、标准技术内容的确定及修订说明

本次修订GB/T15899-1995《化学试剂一水合硫酸锰(硫酸锰)》标准,主要参照ACS(2016年版)标准并结合原标准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进行修订,依据标准修订调研回函委员们的建议,拟订标准比原标准增加“钠、镁、钾、钙、铜、铅、”6项指标,少硫化铵不沉淀物、重金属2项指标。

拟订标准与ACS(2016年版)标准相比,多铜、铅2项,指标参照JISK8996-2019;少灼烧失量、重金属2项;分析纯含量、水不溶物、氯化物、铁、镍、钠、钾7项严于ACS标准;锌、还原高锰酸钾物质2项指标与ACS标准相同,钙、镁2项指标宽于ACS标准。

本标准与ACS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并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1) 项目和指标

本次修订仍保留分析纯、化学纯二个级别。

拟订标准比原标准增加钠、镁、钾、钙、铜、铅6项指标,少硫化铵不沉淀物、重金属2项指标;镍分析纯规格由“0.02%”提高到“0.002%”,增加化学纯规格“0.005%”,锌分析纯规格由“0.02%”提高到“0.005%”,化学纯规格由“0.05%”提高到“0.01%”。含量、水不溶物、铁、还原高锰酸钾物质4项指标不变。修订后标准项目共13项。

(2) 分析方法的修订说明

本次标准在ACS标准和原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修订。

2.2.1含量

将原标准的样品量由0.2g调整为0.3g,使消耗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由约23mL增加至约35mL以减少滴定误差,其它按GB/T 15899-1995《化学试剂一水合硫酸锰(硫酸锰)》4.1的方法测定。

2.2.2水不溶物

按GB/T 9738《化学试剂水不溶物测定通用方法》的规定测定。

2.2.3氯化物

按原标准GB/T 15899-1995《化学试剂一水合硫酸锰(硫酸锰)》4.2.2的方法测定。

2.2.4钠

新增项目,按GB/T 9723-2007《化学试剂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通则》中7.2.2的规定测定。

原标准GB/T15899-1995检测硫化铵不沉淀物,该项目分析操作繁琐,对环境污染严重,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Environmental quality standards for surface water GB 3838—2002 代替GB 3838—88, GHZB 1—1999 2002-04-28 发布2002-06-01 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目次 前言 1.范围 2.引用标准 3.水域功能和标准分类 4.标准值 5.水质评价 6.水质监测 7.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表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制 表2.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制 表3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制 表4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分析方法

表5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分析方法 表6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分析方法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水污染,保护地表水水质,保障良好的生态系统,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将标准项目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适用于全国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集中式生活引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集中式生活引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地表水水质特点和环境管理的需要进行选择,集中式生活引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选择确定的特定项目作为基本项目的补充指标。 本标准项目共计109项,其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24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5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80项。与GHZB 1—1999相比,本标准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中增加了总氮一项指标,删除了基本要求和亚硝酸盐、非离子氨及凯氏氮三项指标,将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调整为集中式生活引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修订了pH、溶解氧、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铅、粪大肠菌群等七个项目的标准值,增加了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40项。本标准删除了湖泊水库特定项目标准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按本标准对地表水各类水域进行监督管理。于近海水域相连的地表水河口水域根据水环境功能按本标准相应类别标准值进行管理,近海水功能区水域根据使用功能按《海水水质标准》相应类别标准值进行管理。批准划定的单一渔业水域按《渔业水质标准》进行管理;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及与城市污水水质相近的工业废水用于农田灌溉用水的水质按《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进行管理。《地面水环境标准》(GB 3838—83)为首次发布,1988年为第一次修订,1999年为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说明书(MSDS)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说明书(MSDS)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说明书(MSDS ) 目录 第一章 2K稀释 剂 (1) 第二章 2K3油 漆 (4)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说明书(MSDS ) 编号:SC-019 第一章 2K稀释剂 1. 物理化学特性 外观与性状:无色透明液体,有特殊气味。 熔点(℃): 沸点(℃):78-192℃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比空气重 爆炸上限%(V/V):1.0(基于二甲苯) 爆炸下限%(V/V):7.0(基于二甲苯) 溶解性:微溶于水,可与酯、酮、醇醚类、芳香烃等溶剂混溶。 主要用途:用于溶剂型涂料稀释剂和冲淡剂,用来调节涂料产品粘度,以便于施工。 2. 危害性知识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皮肤接触眼睛接触 健康危害:本产品会刺激皮肤和眼睛并造成伤害。其蒸气会刺激眼睛和呼吸道,对神经系统有麻痹作用,长期处于高浓度环境中,会有害健康。长时间过度吸入高浓度蒸气会导致晕厥甚至死亡。 主要症状:过度吸入其蒸气或喷漆漆雾会导致头痛、头晕、恶心、动作不协调;眼睛和皮肤接触会导致充血、骚痒、有灼痛感。 环境危害: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水体的污染。燃爆危险:易燃,遇明火、高温有燃烧危险,在密封的容器中遇高温会发生爆炸。

3. 应急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皮肤。眼睛接触:立即翻开 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min ,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吸呼 1 /6 困难时给输氧。如呼吸及心跳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术。立即就医。 食入:若患者即将丧失意识、已失去意识或痉挛,不可经口喂食任何东西;若患者意 识清楚,让其用水彻底漱口,不可强制催吐,并给患者喝下足量温水;若患者自发性呕吐,让其身体向前倾以减轻吸入危险,并让其漱口及反复给水。立即就医。. 4.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本品易燃,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 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引着回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有害燃烧产物:CO 、CO2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可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扑救。不适宜灭火剂:水喷射。 灭火注意事项:消防人员应佩戴自供气呼吸器,消防衣及防护手套;喷水灭火无效; 喷雾状水可用来冷却密封的容器外壁,以防容器内压力过高而爆炸或因高温而自燃甚至燃爆。 5. 事故泄露 应急处理:切断火源,现场足量通风。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尽可 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消除方法:用砂土、活性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后,收集在加盖有标识容器内。 6. 处理和储存 操作处臵注意事项:远离热源、明火。避免眼睛、皮肤接触。保持容器密闭。现场采 用足够通风设备。采用经认可的接地装臵。使用后彻底清洗。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库房。保持容器密封。储存区禁止吸烟,远离火种、热源,避免阳光直射。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2 /6

聚丙烯酰胺化学品使用说明书

聚丙烯酰胺化学品使用说明书 产品名称:聚丙烯酰胺 产品用途:废水处理用絮凝剂 一、化学品 化学品商品名:聚丙烯酰胺或PAM 英文名:Polyacrylamide (PAM) 二、成分、组成信息 化学品名称:聚丙烯酰胺 相对分子量: 900万 离子性:阳离子 化学类别: 螯合剂型聚合物 粘度:(1.0%SOL)950mPa·S 外观与性状: 白色粒状固体,稀释后呈无色液体,无臭,水分(0.1%SOL):10%以下。pH值:6.0--7.0 三、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无 侵入途径:无 健康危害:无资料 急性中毒:无 慢性影响:未发现。 环境危害:无 燃爆危险:本品易燃。 四、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食入:通过动物实验证明此产品食入后不会中毒 五、消防措施 危部分险特性:用水灭火时,颗粒遇水后变滑,避免人员滑倒摔伤

有害燃烧产物:无。 灭火方法:无火灾危险。 六、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颗粒遇水后变滑,避免人员滑倒摔伤 七、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无特别要求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 八、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个人注意事项:无特别要求 工程控制: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无特别要求。 手防护:用大量水冲洗洗 其它防护: 九、理化特性 颜色:白色粒状 气味:无味 十、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稳定 禁配物:产生放热反应的氧化物。 避免接触的条件: 聚合危害:不聚合 分解产物:热的腐烂物可能产生,氢化合物气体,氮氧化物,碳氧化合物等。十一、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无毒性 刺激性: 十二、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性:无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UDC614.7(083.75) GB3838-88 代替GB3838-83 (1988年4月5日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 1988年6月1日实施)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和《水污染防治法》,控制水污染,保护水资源,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国领域江、河、湖泊、水库等具有适用功能的地面水水域。 1 水域功能分类 依据地面水水域使用目的和保护目标将其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同一水域兼有多类功能的,依最高功能划分类别。有季节性功能的,可分季节划分类别。

注: 1)允许根据地方水域背景值特征做适当调整的项目 2)规定分析检测方法的最低检出限,达不到基准要求 3)试行标准 2 水质要求 本标准规定不同功能水域执行不同标准值,地面水五类水域的水质要求按表1执行。 2.1不得用瞬时一次监测值使用本标准。 2.2标准值单项超标,即表明使用功能不能保证。危害程度应参考背景值及水生生物调查数据,硬度修正方程及有关基准资料综合评价。 3 标准的实施 3.1本标准由各环境保护部门及水资源保护部门负责监督与实施。 3.2各地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城建、水利、卫生、农业等有关部门,根据流域或水系整体规划,结合水域使用要求,将所辖水域划分功能类别、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按相应的标准值管理。 3.3划分各水域功能,一般不得低于现状功能。需要降低现状功能时,应做技术经济论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4排污口所在水域形成的混合区,不得影响鱼类回游通道及邻近功能区水质。 3.5渔业水域,由各级渔业行政部门按TJ35-79《渔业水质标准》监督管理;生活饮用水取水点,由各级卫生防疫部门按GB5749-85《饮用水卫生标准》监督管理;放射性指标执行国家GB8703-88《辐射防护规定》。 3.6本标准项目不能满足地方环境保护要求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制订地方补充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备案。 4 水质监测 4.1监测取样点,应布设于各功能区代表位置。

生石灰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产品名称: 生石灰按照GB/T 16483、GB/T 17519 编制修订日期: 最初编制日期: 版本: 第1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 生石灰 化学品英文名: calcium oxide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传真: 联系电话: 企业应急电话: 产品推荐及限制用途: For industry use only.。 第2部分危险性概述 紧急情况概述: 造成皮肤刺激。造成严重眼损伤。可引起呼吸道刺激。 GHS危险性类别: 皮肤腐蚀/ 刺激类别 2 严重眼损伤/ 眼刺激类别 1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类别 3 标签要素: 象形图: 警示词:

危险 危险性说明: H315 造成皮肤刺激。 H318 造成严重眼损伤。 H335 可引起呼吸道刺激。 防范说明: ?预防措施: ?P264 作业后彻底清洗。 ?P280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P261 避免吸入粉尘/烟/气体/烟雾/蒸气/喷雾。 ?P271 只能在室外或通风良好处使用。 ?事故响应: ?P302+P352 如皮肤沾染:用水充分清洗。 ?P321 具体治疗 ( 见本标签上的…… )。 ?P332+P313 如发生皮肤刺激:求医/就诊。 ?P362+P364 脱掉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重新使用 ?P305+P351+P338 如进入眼睛: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继续冲洗。 ?P310 立即呼叫解毒中心/医生 ?P304+P340 如误吸入:将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舒适体位。 ?P312 如感觉不适,呼叫解毒中心/医生 ?安全储存: ?P403+P233 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保持容器密闭。 ?P405 存放处须加锁。 ?废弃处置: ?P501 按当地法规处置内装物/容器。 物理和化学危险: 无资料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前言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控制水污染,保护水资源,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GB 3838一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的修订。根据1997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将本标准中“地面水”改称为“地表水”。 本标准将标准项目划分为基本项目和特定项目。基本项目适用于全国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是满足规定使用功能和生态环境质量的基本水质要求。特定项目适用于特定地表水域特定污染物的控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环境管理的需要自行选择,作为基本项目的补充指标。 与原标准相比,本标准增加了粪大肠菌群、氨氮和硫化物三项基本项目指标,删除了总大肠菌群一项指标,将苯并(a)芘改为特定项目,同时修订了水温、凯氏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个项目的标准值。 本标准项目共计75项,其中基本项目31项,以控制湖泊水库富营养化为目的的特定项目4项,以控制地表水I、II、III类水域有机化学物质为目的的特定项目40项。 本标准与《海水水质标准》均为水环境质量标准。与近海水域相连的地表水河口水域,按功能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相应类别,近海功能区执行《海水水质标准》的相应类别。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对各类水域进行监督管理。对批准划定的单一渔业保护区、鱼虾产卵场水域按《渔业水质标准》进行管理。对城市污水、工业废水等直接用于农田灌溉用水的水质按《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进行管理。 本标准自2000年1月1日起实施。GB3838一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GB12941一91《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同时废止。本标准首次发布为1983年,1988年为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运用范围 1.1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照地表水五类使用功能,规定了水质项目及标准值、水质评价、水质项目的分析方法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1.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 2 引用标准 本标准表4和表5所列分析方法标准和规范与本标准同效。当上述标准和规范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 水域功能分类 依据地表水水域使用目的和保护目标将其划分为五类: I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II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等; III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IV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化学品数据库查询系统使用说明

化学品数据库查询系统使用说明 一、本系统资料来源及参考文献 1、《常用化学危险物品安全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 2、《化学危险品最新实用手册》中国物资出版社 3、《化工安全技术》化学工业出版社 4、《实用毒理学手册》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二、数据字段解释及说明 1 标识是指化学危险物品的名称、编号、化学成份及其结构方面的信息。包括下列项目: (1)中文名化学危险物品的中文名称。一般收录一个学名和一个俗名,学名在前,俗名在后。但学名过长,又有全国通用名称的,则将俗名放在前,学名放在后。命名基本上是依据中国化工学会1980年推荐使用的《有机化学命名原则》和《无机化学命名原则》进行的。 (2)英文名化学危险物品的英文名称。一般收录一个学名,一个俗名,学名在前,俗名在后。命名基本上是按国际通用的IUPAC(International Union of Pure and Applied Chemistry)1950年推荐使用的命名原则进行的。 (3)分子式指用元素符号表示的物质分子的化学成份。有机化合物的分子式是根据美国化学文摘(CA)的规定编排的,即有碳氢的先把C.H排在前,其余部分按英文字顺排列;有机金属化合物把有机基团写在前,金属离子及络合水写在后;无机物是按习惯的常规形式书写的。 (4)化学结构式指用平面示意图表示的分子结构式。 (5)分子量指单质或化合物分子的相对重量。等于分子中各原子的原子量的总和。 (6)CAS号 CAS是Chemical Abstract Service的缩写。CAS号是美国化学文摘对化学物质登录的检索服务号。该号是检索化学物质有关信息资料最常用的编号。 (7)RTECS号 RTECS是Registry of Toxic Effects of Chemical Substances的缩写。RTECS号是美国毒物登记信息系统的注册登记号。该系统是世界最权威的毒物登记数据库,已登录了11万多种化学物品。 (8)UN编号 UN是United Nation的缩写。UN号是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对危险货物制订的编号。 (9)危险货物编号是国标GB12268—90制订的危险货物编号(简称危规号)。 (10)IMDG规则页码 IMDG是International Maritime Dangerous Goods的缩写。IMDG 规则页码是国际海事组织编制的《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危险货物信息页码。 2 理化性质指化学危险物品物理和化学方面的特性。包括下列项目: (1)外观与性状是对化学危险物品外观和状态的直观描述。主要包括常温常压下该物质的颜色、气味、存在的状态,同时还收录了一些难以分项的性质,如潮解性、挥发性等。 (2)主要用途简述物质的主要用途。大多数物质的用途很广泛,本系统只列举了化工方面的主要用途。 (3)熔点晶体熔解时的温度称为熔点;晶体凝固时的温度称为凝固点。本系统未做标注的数据都是常温常压的数值,在特殊条件下求取的数值,都标出了相应的技术条件。 (4)沸点在101.3kPa(760mmHg)大气压下,物质由液态转变为气态的温度称为沸点。若不是在101.3kPa大气压下得到的数据或者该物质直接从固态变成气态(升华),或者在溶

化学药品使用说明

化学药品使用说明 一、目的 为保证我厂化学药品的安全合理使用,避免因使用混乱,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和员工伤害,特制定本说明。 二、各类化学药品理化性质及使用方法 (一)硝酸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MSDS)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硝酸 化学品英文名称: nitric acid 中文名称2: 英文名称2: 技术说明书编码: 992 CAS No.: 7697-37-2 分子式: HNO3 分子量: 63.01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含量 CAS No. 硝酸≥97.2% 7697-37-2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其蒸气有刺激作用,引起眼和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如流泪、咽喉刺激感、呛咳,并伴有头痛、头晕、胸闷等。口服引起腹部剧痛,严重者可有胃穿孔、腹膜炎、喉痉挛、肾损害、休克以及窒息。皮肤接触引起灼伤。慢性影响:长期接触可引起牙齿酸蚀症。 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和土壤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本品助燃,具强腐蚀性、强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强氧化剂。能与多种物质如金属粉末、电石、硫化氢、松节油等猛烈反应,甚至发生爆炸。与还原剂、可燃物如糖、纤维素、木屑、棉花、稻草或废纱头等接触,引起燃烧并散发出剧毒的棕色烟雾。具有强腐蚀性。 有害燃烧产物: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耐酸碱消防服。灭火剂:雾状水、二氧化碳、砂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百科名片求助编辑)该标准适用于我国江、河、湖泊、水库等具有使用功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主类能的地面水水域。根据地面水水域使用目的和保护目标,可将我国地面水划为五类:I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II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类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等。III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类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IV 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V 类区。 目录 前 言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 引用标准 3 水域功能分类 4 标准值 5 水质评价 6.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展开 前言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 引用标准 3 水域功能分类 4 标准值 5 水质评价 6.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展开 前言编辑本段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 法》,控制水污染,保护水资源,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GB 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的修订。根据1997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将本标准中“地面水”改称为“地表水”。 本标准将标准项目划分为基本项目和特定项目。基本项目适用于全国江河、湖泊、运河、是满足规定使用功能和生态环境质量的基本水质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渠道、. 要求。特定项目适用于特定地表水域特定污染物的控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环境管理的需要自行选择,作为基本项目的补充指标。 与原标准相比,本标准增加了粪大肠菌群、氨氮和硫化物三项基本项目指标,删除了总大肠菌群一项指标,将苯并(a)芘改为特定项目,同时修订了水温、凯氏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颁布者]: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编号]:GB3838-2002 [颁布日期]:2002-4-28 [实施日期]:2002-6-1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发布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加强地表水环境管理,防治水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并由我局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该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自2002年6月1日开始实施。 特此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二OO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水污染,保护地表水水质,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态系统,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将标准项目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适用于全国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朴充项目和特定项目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地表水水质特点和环境管理的需要进行选择,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选择确定的特定项目作为基本项目的补充指标。 本标准项目共计109项,其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24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5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80项。

危险化学品技术说明书

危险化学品技术说明书 目的 对化学危险品进行管理,确保化学危险品在储存、使用搬运过程中的安全性。 2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名称、健康危害、急救措施、消防措施、泄漏应急处理、操作处置与储存、储存注意事项。 3 职责 采购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 仓储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收发、日常检查。 车间、质检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 安全技术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 4 内容和要求 1盐酸 中文名称:盐酸 1.1.1危险性类别:无机腐蚀品 1.1.2危险性综述:本品具有强腐蚀性,有刺激气味,接触可致化学性灼伤,对水体、空气和土壤均可造成污染。 1.1.3侵入途径:误食、吸入、皮肤接触 1.1.4毒性与防护:吸入后出现呛咳、流泪、胸闷、呼吸加快。发现后应立即脱离现场,除去被污染的衣物,注意保持呼吸道畅通。 1.1.5盐酸应贮存在密封的容器中,容器周围应通风、干燥,不能与其他强碱类(如氢氧化钠)、硫化物、磷化物、氰化物、已酯化合物、氟化物、硅化物、碳化物、氧化剂(如过氧化合物)共贮混运,工作时应配戴手套、工作服和工作鞋,合适的材料是天然橡胶。 1.1.6急救措施 1.1.7吸入中毒:立即脱离现场,除去被污染的衣物,注意保持呼吸道畅通,必要时给氧。 1.1.8误服中毒:严禁洗胃,也不可催吐,以免加重损伤或引起胃穿孔,可用%

氧化酶溶液、牛奶、豆浆、蛋清、花生油等口服。 皮肤和眼的处理:脱去污染衣物,立即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灼伤处用5%碳酸氢钠溶液洗涤而后以2%碳酸氢钠或生理盐水冲洗。创面较大时,须用抗生素预防感染。 1.1.9消防措施及泄漏的处理 本品不燃烧,用喷水来冷却容器有助于防止爆炸、爆裂和减少蒸气。本品具有强腐蚀性,一旦泄漏尽快地切断泄漏源,使用合适的盐酸吸着物来抑制溢汇,用苏打粉或石灰中和残余物质,处理废料可在指定地点深埋、遵守环境保护法规。2硫酸 中文名称:硫酸 2.1.1.危险性概述:有强腐蚀性和强氧化性、有吸湿性、易潮解,遇水爆溅、遇氢发泡剂会引起燃烧,遇氰化物会产生剧毒气体、遇易燃物、有机物会引起爆炸。 2.1.2侵入途径:吸入、误食、皮肤接触 2.1.3毒性与防护:吸入后出现呛咳、流泪、胸闷、呼吸加快,发现后立即脱离现场,除去被污染的衣服,注意保持呼吸道畅通。 2.1.4急救措施 2.1.5皮肤接触:用大量清水冲洗,然后送医院诊冶。 2.1.6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滑水或生理盐水清洗、就医。 2.1.7吸入:立即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就医。 2.1.8食入:服入牛奶或蛋清,立即就医。 2.1.9泄漏应急处理:防止进入水源、农田等,加石灰粉、磷矿粉等弱碱中 和,注意不要用强碱中和,以免发生剧烈反应,产生爆炸,并迅速离开污染区,人员移至上风头,周围设警告标志,同时及时上报车间或应急指挥部。 本品具强腐蚀性,一旦泄漏尽快切断泄漏源。 3 甲醇 化学品名称:甲醇 3.1.1健康危害: 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对视神经和视网膜有特殊选择作用,引起病变;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说明书(MSDS)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说明书(MSDS) 目录 第一章 2K稀释剂 (1) 第二章2K3油漆 (4)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说明书(MSDS) 编号:SC-019 第一章 2K稀释剂 1.物理化学特性 外观与性状:无色透明液体,有特殊气味。 熔点(℃):<-20℃相对密度(水=1):0.9 沸点(℃):78-192℃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比空气 重 爆炸上限%(V/V):1.0(基于二甲苯) 爆炸下限%(V/V):7.0(基于二甲苯) 溶解性:微溶于水,可与酯、酮、醇醚类、芳香烃等溶剂 混溶。 主要用途:用于溶剂型涂料稀释剂和冲淡剂,用来调节涂料 产品粘度,以便于施工。 2.危害性知识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皮肤接触眼睛接触 健康危害:本产品会刺激皮肤和眼睛并造成伤害。其蒸气会 刺激眼睛和呼吸道,对神经系统有麻痹作用,长期处于高浓 度环境中,会有害健康。长时间过度吸入高浓度蒸气会导致 晕厥甚至死亡。 主要症状:过度吸入其蒸气或喷漆漆雾会导致头痛、头晕、 恶心、动作不协调;眼睛和皮肤接触会导致充血、骚痒、有 灼痛感。 环境危害: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水体的污染。 燃爆危险:易燃,遇明火、高温有燃烧危险,在密封的容器 中遇高温会发生爆炸。 3.应急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至少15min,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吸呼1 /6

困难时给输氧。如呼吸及心跳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 心脏按摩术。立即就医。 食入:若患者即将丧失意识、已失去意识或痉挛,不可经口 喂食任何东西;若患者意识清楚,让其用水彻底漱口,不可 强制催吐,并给患者喝下足量温水;若患者自发性呕吐,让 其身体向前倾以减轻吸入危险,并让其漱口及反复给水。立 即就医。. 4.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本品易燃,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其蒸气比 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引着回燃。 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有害燃烧产物:CO、CO2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可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扑救。 不适宜灭火剂:水喷射。 灭火注意事项:消防人员应佩戴自供气呼吸器,消防衣及防 护手套;喷水灭火无效;喷雾状水可用来冷却密封的容器外 壁,以防容器内压力过高而爆炸或因高温而自燃甚至燃爆。 5.事故泄露 应急处理:切断火源,现场足量通风。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 自给正压式呼吸器。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 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消除方法:用砂土、活性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后,收集在 加盖有标识容器内。 6.处理和储存 操作处臵注意事项:远离热源、明火。避免眼睛、皮肤接触。 保持容器密闭。现场采用足够通风设备。采用经认可的接地 装臵。使用后彻底清洗。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库房。保持容器密封。储 存区禁止吸烟,远离火种、热源,避免阳光直射。采用防爆 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2 /6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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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3838-2002代替GB3838-88,GHZB1-199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2002-04-28发布2002-06-01实施 国家环保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水污染,保护地表水水质,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态系统,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将标准项目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适用于全国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 区地表水水质特点和环境管理的需要进行选择,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选择确定的特定项目作为基本项目的补充指标。 本标准项目共计109项,其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24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5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80项。 与GHZBl—1999相比,本标准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中增加了总氮一项指标,删除了基本要求和亚硝酸盐、非离子氨及凯氏氮三项指标,将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调整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修订了PH、溶解氧、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铝、粪大肠菌群7个项目的标准值,增加了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40项。本标准删除了湖泊水库特定项目标准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按本标准对地表水各类水域进行监督管理。 与近海水域相连的地表水河口水域根据水环境功能按本标准相应类别标准值进行管理,近海水功能区水域根据使用功能按《海水水质标准》相应类别标准值进行管理。批准划定的单一渔业水域按《渔业水质标准》进行管理;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及与城市污水水质相近的工业废水用于农田灌溉用水的水质按《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进行管理。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83)为首次发布,1988年为第一次修订,1999年为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本标准自2002年6月1日起实施,《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83838—88)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l—1999)同时废止。

硝酸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说明书

硝酸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中文名称:硝酸;漒水;硝漒水英文别名:nitric acid 化学式:HNO3 分子量:63.01 CAS号:7697-37-2 第二部分:成分及理化性质 有害物成分:硝酸含量≧97.2% 外观与特性:纯品为无色透明发烟液体,有酸味。 主要用途:用途极广。主要用于化肥、染料、国防、炸药、冶金、医药等工业。熔点℃:-42(无水) 沸点℃:86(无水) 溶解性:与水混溶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2.17 相对密度(水=1):1.50(无水)饱和蒸汽压(kpa)4.4(20℃)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特性:具有强氧化性。与易燃物(如苯)和有机物(如糖、纤维素等)接触会发生剧烈反应,甚至引起燃烧。与碱金属能发生剧烈反应。具有强腐蚀性。腐蚀某些塑料、橡胶和涂料。腐蚀绝大多数金属,并释放出高度可燃的氢气。燃烧(分解)产物:氧化氮。稳定性:稳定聚合危害:不能出现禁忌物:强还原剂、碱类、醇类、碱金属、铜、胺类。 健康危害:其蒸气有刺激作用,引起眼和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如流泪、咽喉刺激感、呛咳,并伴有头痛、头晕、胸闷等,口服引起腹部剧痛,严重者可有胃穿孔、腹膜炎、喉痉挛、肾损伤、休克以及窒息,皮肤接触引起灼伤。慢性影响:长期接触可引起牙齿酸腐蚀。 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和土壤造成污染。 灭火方法:砂土、二氧化碳、雾状水、火场周围可用的灭火介质。若不小心

接触,立即撤离现场,隔离器具,对人员彻底清污。蒸气比空气重,易在低处聚集。封闭区域内的蒸气遇火能爆炸。储存容器及其部件可能向四面八方飞射很远。如果该物质或被污染的流体进入水路,通知有潜在水体污染的下游用户,通知地方卫生、消防官员和污染控制部门。在安全防爆距离以外,使用雾状水冷却暴露的容器。 硝酸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说明书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或用2%碳酸氢钠溶液,若有灼伤,就医治疗。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给予2~4%碳酸氢钠溶液雾化吸入。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食入: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立即就医。 第五部分:防护措施 工程控制:密闭操作,注意通风。操作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 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蒸气或烟雾时,必须佩带防毒面具或供气式头盔。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水污染,保护地表水水质,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态系统,制定本 标准将标准项目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用于全国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区和二级保护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地表水水质特点和环境管理的需要进行选择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选择确定的特定项目作为基本项目的补充指标。 标准项目共计109项,其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24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5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80 GHZB1-1999相比,本标准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中增加了总氮一项指标,删除了基本要求和亚硝酸盐、非离子氨及凯氏氮三项指标,将硫酸盐、、铁、锰调整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修订了PH、溶解氧、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铅、粪大肠菌群7个项目的标准值,增加了集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40项。本标准删除了湖泊水库特定项目标准值。 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按本标准对地表水各类水域进行监督管理。 近海水域相连的地表水河口水域根据水环境功能按本标准相应类别标准值进行管理,近海水功能区水域根据使用功能按《海水水质标准》相应类别标准值进定的单一渔业水域按《渔业水质标准》进行管理,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及与城市污水水质相近的工业废水用于农田灌溉用水的水质按《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进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3)为首次发布,1988年为第一次修订,1999年为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本标准自2002年6月1日起实施,质量标准》(GB3838-88)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ZB1-1999)同时废止。 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修订。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年4月26日批准。本标准由国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按照地表水环境功能分类和保护目标,规定了水环境质量应控制的项目及限值,以及水质评价、水质项目的分析方法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具有特定功能的水域,执行相应的专业用水水质标准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卫生部,2001年)和本标准4-表6所列分析方法标准及规范中所含条文在本标准中被引用即构成为本标准条文,与本标准同效。规范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功能和标准分类 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

最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汇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3838-2002代替GB3838-88,GHZB1-199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2002-04-28发布-06-01实施 国家环保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水污染,保护地表水水质,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态系统,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将标准项目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适用于全国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地表水水质特点和环境管理的需要进行选择,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选择确定的特定项目作为基本项目的补充指标。 本标准项目共计109项,其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24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5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80项。 与GHZBl—1999相比,本标准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中增加了总氮一项指标,删除了基本要求和亚硝酸盐、非离子氨及凯氏氮三项指标,将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调整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修订了PH、溶解氧、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铝、粪大肠菌群7个项目的标准值,增加了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40项。本标准删除了湖泊水库特定项目标准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按本标准对地表水各类水域进行监督管理。 与近海水域相连的地表水河口水域根据水环境功能按本标准相应类别标准值进行管理,近海水功能区水域根据使用功能按《海水水质标准》相应类别标准值进行管理。批准划定的单一渔业水域按《渔业水质标准》进行管理;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及与城市污水水质相近的工业废水用于农田灌溉用水的水质按《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进行管理。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83)为首次发布,1988年为第一次修订,1999年为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本标准自2002年6月1日起实施,《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83838—88)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l—199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修订。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年4月26日批准。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化学品安全说明书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化学品名称:除油剂 产品生产商:广州白云清洁用品有限公司 危险分类:第8类腐蚀性物质 人类健康危险: 吸入:吸入有中度腐蚀性 食入:食入有害,切勿入口 皮肤接触:对皮肤有腐蚀性 眼睛接触:对眼睛有腐蚀性 消防措施:1、在燃烧和加热的情况下,会发生压力增加与容器爆裂 根据产品生产商所提供的现有信息,依照当地管理条例,本产品不含任何在此含量时需 吸入:如吸入,移到空气流通处,如没有呼吸,进行人工呼吸和提供氧气,或送医食入:如食入,禁止催吐,可喝少量水,如刺激持续,速就医 皮肤接触:用大量清水冲洗受污染的皮肤,衣物重新穿着前,应清洗,如严重,速送医。眼睛接触:如有直接接触,请立即以冷水冲洗双眼,并持续十五分钟,如果感到疼痛, 毒性:无 慢性危险:没有明显的已知作用和严重危险 环境影响:对水生物有毒。 运输信息:不受管制 包装标识:不受管制 环境预防:避免泄漏化学品扩散和流走,防止进入土壤、河流、下水道和污水管道。 颜色:琥珀色 PH值:12至13 稳定性:本产品隐定

操作处置:操作后,彻底冲洗 储存注意事项:放在小孩伸手拿不到的地方,保持密封,放于阴凉通风处。0至40度保存分解产物:在通常的储存和使用条件下,不会产生危险的分解产物。 个体防护: 呼吸:在通风不足时用适当防毒用品,避免吸入蒸气、喷雾 手:请使用防化学物与不渗透防护用品 眼睛接触:请配戴化学品防护护目镜,或外加防护面罩等防护用品 废弃处置:应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废物的产生。空容器里可能包含有些产品的残余物,请采用安全的方法处理本产品及容器,产品、溶液、和其副产品的处置应当 符合环境保护、废弃物处理法规和当地相关法规的要求,避免溢出物的扩散 和流走,避免接触土壤、河流、下水道和污水管。 以上资料有广州白云清洁用品有限公司提供,以上的资料可以确信是正确的,由于数据、标准、规定可能变化,只提供参考价值。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_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代替GB3838-88,GHZB1-1999 2002-04-28发布 2002-06-01实施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3)为首次发布,1988年为第一次修订,1999年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本标准自2002年6月1日起实施,《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1-199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修订。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年4月26日批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1 范围 1.1本标准按照地表水环境功能分类和保护目标,规定了水环境质量应控制的项目及限值,以及水质评价、水质项目的分析方法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1.2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具有特定功能的水域,执行相应的专业用水水质标准。 2 引用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卫生部,2001年)和本标准表4~表6所列分析标准及规范中所含条文在本标准中被引用即构成为本标准条文,与本标准同效。当上述标准和规范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 水域功能和标准分类 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主要适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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