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企业在深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备案

外地企业在深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备案

外地企业在深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备案

登记表

时间:年月日

1、附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物业委托合同(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2、该备案表请交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 号设计大厦3 楼)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 Model contract of early property management servic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服务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特别提示 一、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使用 《物业管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设部[1997]263号)和《成都市住宅小区与高层楼宇物业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要求,印制本合同文本。 二、根据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有 关问题的通知》(成房物[2000]第2号)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在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备案。 三、请物业管理公司详细阅读合同中备案表说明。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 约之前,受托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文本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 设并出售的房屋。 本合同文本所称空置房是指在一个物业区域内房地产开 发企业非自用和出租尚未售出的房屋。 本合同文本所称空关房是指购房人已购但未使用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 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开发建设单位与其选定的物业管理 企业签订。 6、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 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委托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外埠企业入苏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备案登记表解读

外埠企业入苏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备案登记表 (总公司、分支机构印章)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

说明 一、本表仅供外埠拟进入苏州从事物业服务的物业企业申请资质备案使用。表内申请内容由物业服务企业如实填写,申请企业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本表统一以A4纸单页打印,应保持文本格式。建议用电脑填写,也可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如表格内不敷填写,可另加附页。 三、本表一式三份,企业申请资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应随本表另行装订,同时报送。 四、外埠物业服务企业申请资质备案,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 外埠企业入苏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备案登记表(本表); 2.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核原件) 3.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各一份,核原件);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在本地设立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各一份,核原件); 5. 在苏从事物业服务的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工程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设施设备管理人员)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及劳动合同(复印件,核原件); 6. 企业注册地地级市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原件);

7. 总公司获得地市级以上优秀物业管理项目的证明(需有效期内,复印件,核原件); 8. 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五、备案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或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重新备案。 六、本表及本表中涉及的《物业企业管理和专业人员情况表》、《苏州市物业服务项目基本情况表》均可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https://www.360docs.net/doc/3f9296313.html,/)”、“苏州市物业网(http://www. https://www.360docs.net/doc/3f9296313.html,/)”上下载。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标准版)范本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编号:FS-DY-20214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的合同范本 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为xxxx项目提供物业顾问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 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2. 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第一章:注释 1.除合同内容或文义需要另外解释外,下列用语将具有如下意义: 1.1"本物业" 指名称为xxxx的物业整体,高档xxxx,总

建筑面积约xx万平方米,地址位于_____; 1.2"顾问服务"甲方聘用乙方为物业顾问,依据甲乙双方议定之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 1.3"本合同"指本物业顾问服务合同及其附件。 2.本合同内之标题是为方便阅读而写,并不影响本合同之结构和含义。 第二章:提供顾问服务之目的 1.乙方为甲方在本物业前期施工过程中及本物业交付使用阶段,从物业管理角度提供顾问建议及服务,同时协助甲方进行本物业的销售及市场宣传活动。 2.在乙方为本物业提供物业顾问服务期内及甲方足额支付预付费用后,甲方有权在本物业的售楼书、对外宣传资料和各种媒体宣传中使用乙方的名称及标识的文字和图案,声明本物业由乙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如甲方使用乙方公开对外宣传以外的资料必须事先经乙方确认后方可印刷或公布。惟甲方此项权利须严格限于乙方为本物业提供物业顾问服务期间内行使,且需按照乙方提供的标识样本使用乙方标识,否则乙方将保留所有权利追讨任何非授权使用乙方或其相

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市区施工备案须知

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市区施工备案须知 根据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外地建筑业企业进甬施工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08]4号)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市区施工备案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施工备案具体操作流程: 1、申领登陆《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住处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221.136.80.149/)的用户名、密码及IC卡设备和指纹考勤设备。其中IC设备和指纹考勤设备为有偿使用。 市建管处地址:宁波市柳汀街169号联系电话:87306959 2、在市建管处办理企业人工工资支付担保。提保额度为: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及以上企业150万元人民币,二级企业120万元,三级企业80万元;专业承包企业50万元,其中注册资本金在50万及以下的企业20万元;劳务分包企业10万。(联系电话:87316925) 3、将企业住处和人员情况输入《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并确认提交,同时企业驻甬机构管理人员须到市建管处在指纹考勤系统中录入指纹。 4、企业向宁皮市行政服务中心建委窗口提交备案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提供原件核对)。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老实巷70号五楼 联系电话:87185518 5、建委窗口受理备案申请后,市建管处对企业和人员网上信息进行审核,符合备案条件且《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的,建委窗口在7个工作日内发放《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以下简称《信用证》)。 6、企业持《信用证》可在宁波市区(海曙、江东、江北、高新区)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企业到宁波其他县、市、区承接业务可持《信用证》到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二、企业进甬施工备案须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提供原件核对): 1、备案申请表(附件2); 2、企业法定代表人对驻甬机构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 3、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内企业所在地的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进甬施工及近两年内未发生较大质量安全事故或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 4、建筑业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注册地税务登记证副本; 5、企业自有在甬办公场所产权证或办公用房租赁登记证。其中总承包特级、壹级企业办公营业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总承包贰级及以下、专业承包企业办公营业面积不少于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模板

The obligee in the contract can accomplish the goal in a certain period by discussing the agreed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编号:FS-DY-82324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住所地:______; 邮编:____; 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住所地:______; 邮编:____; 资质等级:____; 证书编号:____;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金湾·龙城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金湾·龙城; 物业类型:综合型物业; 座落位置:合肥市屯溪路; 建筑面积:约____平方米。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按《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

外省建筑业企业入湘备案等级规定及相关资料

关于印发《湖南省入湘建筑业企业监督 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建建[2010]136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 随着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省内各地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我省建筑市场坚持开放和公平竞争,不设市场壁垒,进入我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的省外建筑业企业逐年增加、市场份额逐步增大,据统计:2009年在我省施工的省外企业达230家、施工总建筑面积8600余万平方米。全国各地的建筑业企业进入我省开展工程承包经营活动,带来了先进的施工管理经验和新工艺、新技术,有助于提高我省建筑施工技术管理水平,为促进我省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也有少数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后法制意识淡薄,市场行为不规范,如有的转包、违法分包工程,出让资质和资质挂靠;有的不认真执行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合同备案和组织项目施工;有的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在工程项目部落实,质量安全隐患滋生,相关岗位责任制形同虚设;还有的无视国家和我省有关治理建设领域“两个拖欠”政策规定,乘跨省之机规避政府监管,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并蓄意逃避,引发群体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上述种种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了我省建筑市场秩序,损害了行业与社会稳定,为遏制少数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中的不良行为,整顿、规范我省建筑市场秩序,营造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特制订印发《湖南省入湘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厅建管处联系。 附件:1.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基本情况登记表.doc 2.省外入湘建筑业企业登记需提供资料.doc 3.诚信承诺书.doc

前期物业合同示范文本(无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邮编:。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邮编:;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座落位置;建筑面积。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 2、; 3、。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工业物业: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外地建筑业企业申请进韶备案申请表

外地建筑业企业申请进韶 备案申请表 韶建管施备字第号 申请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 (2012)

一、本表用于外地施工企业申请进韶登记备案,一式三份,用计算机打印。 随备案表附送下列资料一套,要求:⑴附件资料使用A4纸规格装订成册,且应有封面、目录和页码。⑵所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都须加盖公章,携带原件核对。资料装订顺序: 1 、法人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个人免冠近照、清晰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和法人委托书(备案办理人员)。 2、由法人签署、单位盖章的驻韶负责人(须有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应为高级职称和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任命书。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驻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韶关本地银行开户的证明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复印件(须复印延期页)。 6、《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7、完成业绩证明材料(业绩在韶关市市辖区内(不含曲江区)施工项目)及产值完税凭证(税金发票必须是韶关市税务部门的正规发票): 一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近三年累计在韶缴纳税金150 万元以上或单年度缴纳税金60 万元以上;二级施工企业近三年累计在韶缴纳税金100 万元以上或单年度缴纳税金40 万元以上;三级施工企业近三年累计在韶缴纳税金50 万元以上或单年度缴纳税金20 万元以上。(原件核对)。 8 、近三年内未发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159 号号令)第二十一条所列情形;无拖欠民工工资,诚信记录良好的证明(由企业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省部属的由本企业)开具证明;外省企业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证明)。 9、提供本企业具有技能职业资格上岗人员的名册、驻韶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建造师、安全员(须复印延期页)、岗位人员及主要工程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注册证(加盖注册印章)、执业证、岗位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个人签名)及复印件。 10、施工企业配备与主项资质和相关增项资质等级相同的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配备3 名以上专职安全员; 11、备案人员的劳动合同、购买的社会保险证明及复印件(申报月份前 6 个月,加盖社保局公章)。 12、驻韶企业在本市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备案文件)及复印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呼和浩特市房产管理局监制 二OO四年五月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资质等级证书批准号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以及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第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四至:东至:南至: 西至:北至: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具体物业构成及所配置的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物业管理事项 第二条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业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的构成明细详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3、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和管理; 5、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和服务;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9、会所、停车场、配套商业设施等公共物业的经营; 10、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1、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第四条业主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时,乙方可按受委托,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质量

第五条乙方应按《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详见附件四)所规定的级标准提供规范化的服务,实现目标管理。 第六条本合同对乙方服务质量方面的特别约定为: 1、 2、 3、 第四章服务费用 第七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方式: 1、包干制 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如下: 住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其他: 该费用由业主按其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主要用于支付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当地物价部门政策调整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服务费用标准和构成可作相应调整。未列入上述各项开支的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如:公共照明)运行发生的费用,另行独立计量核算,由全体业主分摊费用。 业主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r 2、酬金制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标准如下: 住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其他: 该资金由业主按其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主要用于支付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维护费用;

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津备案管理办法

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津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落实我市建筑市场对外开放政策,规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津备案管理,依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地建筑业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从事建筑活动,办理进津备案手续,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是指企业注册地不在本市,具有建设部或者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建筑业企业。 第三条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委托市施工队伍管理站(以下简称市施管站)负责办理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津备案和日常管理工作。 外地建筑业企业在津从事建筑活动应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外地建筑业企业在津从事建筑活动应该进行备案,凭资质证书和进津备案通知书承揽工程。 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津备案实行年度备案和项目备案两种方式。连续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创建优良业绩且近三年在津完成工程结算收入达到规定标准的外地建筑业企业可以申请年度备案;其他外地建筑业企业均实行项目备案。 第五条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津应办理项目备案,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津备案登记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原件; (三)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招标邀请函,或总承包单位出具的分包工程合同意向书; (四)在津固定办公场所证明; (五)企业进津管理人员的人事或劳动合同、任命书及执业书,其中进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还应提供本单位办理的社保凭证; (六)设立分公司的批准文件和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申请年度备案的外地企业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一)近三年在津完成工程结算收入证明; (二)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证明; (三)在本市获得海河杯优秀工程、市级文明工地或劳务管理标准化工地等称号的证书。 第六条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津备案时,应当如实提供备案资料和备案容。对提供虚假证明和伪造证件的将不予备案并依法查处,同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市施管站应当依法审查外地建筑业企业备案容和备案资料,对办公地点等备案容应进行实地核查。 第七条外地建筑业企业办理进津备案手续应当在市施工队伍交流服务中心的网上先行申报。

物业服务企业申报信用等级办理资料(办事指南和申请表格)

物业服务企业申报诚信等级备案办理指南 一、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 2、《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 3、《关于做好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相关工作的通知》(建办房[2017]75号) 4、《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长办发[2016]20号) 二、申报条件 1、(1)申报一级诚信等级:物业管理专业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财务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专业中级职称);所管理的项目近一年获得过省级五星项目和长沙市示范项目; (2)申报二级诚信等级:物业管理专业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财务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专业中级职称);所管理的项目近两年获得过省级五星项目、省级四星项目或长沙市示范项目; (3)申报三级诚信等级:物业管理专业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财务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专业中级职称)。 2、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 3、已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可直接申报与资质等级相应的诚信等级。 4、外地驻长企业申报诚信等级须提供长沙分公司的工商注册资料、总公司原资质证书、注册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 5、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公司机构健全。 三、提供的申请资料 所有复印件资料需加盖公司公章,并提供原件进行查验。 1、《长沙市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等级申报表》(一式两份);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6、物业项目服务合同(复印件)。 7、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上岗证和社会保险 参保证明。 8、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标准)、服务收费、服务承诺、承接查 验和投诉回访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资料。 9、物业管理业绩材料。 四、申请程序 1、填写申报表。 2、向公司注册地和管理项目所在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住房保障局)物业监管科递交申报材料。 3、经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局)物业监管科 同意后,向市住建委物业监管处递交申报材料。 4、经市住建物业监管处研究同意后,向申请企业开具诚信等级 备案证明。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企业有违规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申请诚信等级,不予批准。 2、企业在诚信备案证明期限内,出现违规行为的,将予以诚信等级 降级或撤销诚信备案处理,并通过市住建委的“曝光台”曝光违规行为。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通用版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通用版 Effectively restrain the parties’ ac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s and individuals are not harmed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78114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通用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乙方与售房单位签订的 《_______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___________)内的有关物业管理的约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前期物业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前期物业服务时间是指:从乙方接到售房单位开出的《房屋进住通知单》之日起至业主大会委托业主委员会与甲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止。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本物业名称:_______市_______文化居住区_______区 座落位置:_______区_______楼_______单元_______室 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甲方提供服务的收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协议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二、在本物业设立服务机构,对本物业进行专业化物业管理; 三、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管理制度; 四、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五、制止违反《物业管理业主临时公约》、《住户手册》和本物业的管理规定的行为;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2.1 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2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2.3 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2.4 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2.5 车辆停放管理; 2.6 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2.7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2.8 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3.1 ; 3.2 ; 3.3 。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6.1 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人民币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人民币元/月.平方米; 别墅:人民币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人民币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人民币元/月.平方米; 物业:人民币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6.2 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人民币元/月.平方米;

外地企业入市备案

20 年第号 日照市外地工程监理企业入市 备案表 备案单位名称:(盖章)填报时间: 日照市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说明 一、市外监理企业申请办理入市备案手续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资质条件: 企业应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 (二)驻日照办事机构: 1.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2.内设管理部门齐全,并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3.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三)驻日照技术力量: 1.市外监理企业驻日照办事机构技术负责人必须是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的经历或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驻日照办事机构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公司技术负责人; 2.市外监理企业在日照市从事监理活动,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满足《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的要求。 (四)市场行为: 1.企业近两年内未发生有监理责任的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 2.企业近两年内无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 (五)工程业绩: 1.企业近两年内所监理的项目获省级及以上质量(安全)奖项不少于2项; 2.企业拟派驻日照市从事监理工作的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近两年内所监理的项目获市级及以上质量(安全)奖项不少于1项。 二、市外监理企业办理入市备案手续,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资料: (一)填写《日照市外地工程监理企业入市备案表》(一式三份); (二)省外监理企业须持当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出省承揽业

务介绍信,省内市外监理企业须持当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出市承揽业务介绍信; (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包括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需带原件验证后退还); (四)驻日照市办事机构或分公司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任命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明确权限和期限),以及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工作经历证明或职称证书复印件(以上需带原件验证后退还); (五) 企业拟派驻日照市监理人员的岗位证书、执业印章、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以上需带原件验证后退还); (六)企业注册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内未发生有监理责任的死亡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无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 (七)近两年内企业和拟派驻监理人员的质量(安全)奖项获奖证书或文件复印件(需带原件验证后退还); (八)在日照市的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以上需带原件验证后退还); (九)驻日照市办事机构或分公司内设管理部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十)驻日照市办事机构或分公司自有或租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清单; (十一)其他有关资料。 三、符合备案条件的市外监理企业,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签发《日照市外地工程监理企业入市备案表》,凭此表参与投标和承揽日照市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未取得此表的市外监理企业,不得在日照市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未经备案的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在日照市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任职。 入市备案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可申请续期备案。续期备案时除提供原备案表外,还需提交第二条中的(三)、(四)、(五)、(六)、(七)、(八)项资料。

(完整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附件: 合同编号: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参考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 2.本文本所称前期物业服务,是指由开发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或者经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3.本示文本所称甲方为开发建设单位,乙方为物业服务企业。在签订合同前,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信用证明及签订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4.对本文本条款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修改或删减;约定无需填写的空格性条款,应在该条款空格处注明“无”等字样。 5.本文本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所签合同的组成部分。 6.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为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 7.《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受益主体包括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受益主体享有合同明确的各项权利,并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应义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开发建设单位):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等级:资质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项目管理负责人: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外地企业进温承接业务登记备案

外地企业进温承接业务登记备案 设立依据 1、《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十四、第十五条; 2、《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3、《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第十条; 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第二十五条; 5、《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浙建设[2005]34号)。 办理对象市外企业 联系电话 受理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光明桥东首市行政审批中心 受理条件外地企业进温承接工程业务后 材料明细(一)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温承接业务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 1、外地建筑施工企业在温承接业务备案表;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当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进温介绍信; 4、法人委托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已在温承接业务证明材料; 6、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外地勘察设计企业进温承接业务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 1、《外市勘察设计企业进温承接业务备案表》; 2、《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和《勘察设计企业诚信手册》; 3、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承接业务介绍信或有关证明; 4、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核验原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对该项目的授权或委托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6、法人代表对该项目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任命书及承揽该项目的执业注册师、岩土工

程师、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有效证书(注册证书、印章号、职称证书、身份证、毕业证书、当地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缴纳凭证或证明)(复印件、核印原件); 7、工程立项文件、勘察设计项目合同文本原件及复印件; 8、外地勘察单位应提供在温设立土工试验室合格证明。 (三)外地工程监理、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进温承接业务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 1、《外地进温工程监理、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进温承接业务备案表》; 2、中标通知书或承接业务合同; 3、资质证书副本; 4、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驻温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 6、企业注册所在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的诚信证明; 7、在本地区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专职人员(3名以上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其中至少包括1名本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名单,专职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人事存档证明、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等); 8、设立分支机构的招标代理企业,需提供办公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产权证明。 (四)外地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温承接业务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跨地区承接业务备案表(一式四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委托合同; 5、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五)外地建筑劳务企业进温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 1、劳务企业进温备案登记表一式二份; 2、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驻温分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本市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合同范本)范本

建设部关于印发《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建住房[2004]155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贯彻《物业管理条例》,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活动,引导前期物业管理活动当事人通过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减少物业管理纠纷,我部制定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供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约参考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四年九月六日 (https://www.360docs.net/doc/3f9296313.html,,天下房地产法律服务网保留编辑权)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邮编:。 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邮编:;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座落位置;建筑面积。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https://www.360docs.net/doc/3f9296313.html,,天下房地产法律服务网保留编辑权)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外地入青备案规定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规范外地入青建筑业企业管理的通知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外地入青建筑业企业的服务与管理,促进外地入青建筑业企业的诚信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企业及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外地建筑业企业入青信用证》管理 (一)办理条件 外地入青建筑业企业申请办理《外地建筑业企业入青信用证》(以下简称《入青信用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按规定在本市设立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并按规定在本市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和计划生育管理等相关手续。 2、企业注册地不在山东省内的建筑业企业,入青施工须持有山东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进鲁施工备案证明。 3、在本市有已购买或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的正式独立的办公场所。施工总承包企业办公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50 平方米,专业承包企业办公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劳务分包企业办公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办公场所须配备基本的办公设施,安装并开通固定办公电话、传真,并具备上网办公条件。 4、入青管理人员须配备齐全且为本企业正式职工,有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并按规定办理"建管亲情卡"。入青管理人员包括:驻青机构负责人和驻青的技术、

财务、经营、质量、安全负责人以及持有有效证书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机械管理员、预算员、统计员等。 (二)办理要求 《入青信用证》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的本企业正式管理人员办理。办理《入青信用证》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外地建筑业企业入青信用登记表》(网上填报并上传到市建管局确认后打印,网址:)。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施工证明。 4、进鲁施工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注册地不在山东省内的建筑业企业提供)。 5、入青人员的任职文件、劳动合同、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驻青机构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入青人员中含一线劳务工人的,须提供为劳务工人办理的"建管亲情卡"和"爱心工资卡"(以下简称"双卡")、入青劳务工人花名册和劳务工人的劳动合同、岗位技能证书、特殊工种作业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自有劳务工人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还须提供本企业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属已购买的办公场所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属租赁办公场所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房产证》复印件; 8、企业对驻青机构的委托(授权)书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对驻青机构负责人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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