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安全准驾证管理办法(通用版)

内部安全准驾证管理办法(通用版)
内部安全准驾证管理办法(通用版)

XX公司

内部安全准驾证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内部准驾证管理,持续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集团公司、公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内部准驾证是指由公司及各单位安全部门颁发的,驾驶公司自有或托管车辆的必要证件。

第三条根据车辆类型,内部准驾证分为三类:

A类内部准驾证(简称“A类证”)准驾车型包括:载运《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中的危险货物及《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的危险化学品的车辆,20座及以上大型载客汽车,用于员工通勤的10座及以上中型载客汽车。

B类内部准驾证(简称“B类证”)准驾车型包括:其他中型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修井车、锅炉车、公路轮式吊车、长输管道巡线车等专项作业车,以及各类现场作业半挂车。

C类内部准驾证(简称“C类证”)准驾车型包括:除A 类证、B类证准驾车型以外的其他车辆。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各单位内部准驾证管理。

第二章专职驾驶员申领内部准驾证

第五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司驾驶员管理规定》、《公司驾驶员招聘考核管理规定(暂行)》,按程序聘用、考核驾驶员。

第六条驾驶员聘用并考核合格后,根据其将要驾驶的车型,由基层单位填写《专职驾驶员申领内部准驾证考核审批表》,报单位安全部门、安全分管领导审批。

第七条经单位安全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单位安全部门填写《内部准驾证申领统计表》,与《专职驾驶员申领内部准驾证考核审批表》一并报公司安全环保处发号备案。

第八条单位安全部门按照安全环保处统一下发的内部准驾证号码和模版,制作内部准驾证(照片处加盖公章)。

第三章业务人员申领内部准驾证

第九条业务人员(除专职驾驶员以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内部准驾只能申领C类证,仅限驾驶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特定标志-蓝牌)。原则上不得夜间行车、长途驾车,遇有特殊情况,需得到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同意。

第十条业务人员申领内部准驾证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参加工作3年以上的公司在册员工;

(二)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实际驾龄3年以上;

(三)身体健康,无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生理缺陷;

(四)熟悉国家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具有一般机械故障排除和车辆日常维护的技能;

(五)没有发生过重伤及以上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第十一条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得申请内部准驾证,已持有的按作废处理。

第十二条业务人员申领内部准驾证审批程序:

(一)由本人提出申请,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填写《业务人员申领内部准驾证考核审批表》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等。

(二)由申请人所在基层单位进行初审。

(三)由单位生产、安全、人事、设备等部门组成考评组,对申请人的交通法律法规和制度知识、驾驶技能等进行考核。

(四)经考评合格的申请人,报单位安全分管领导、行政主要领导审批。

(五)所有的考核、审批意见,都必须完整填写在《业务人员申领内部准驾证考核审批表》上。

第十三条经单位安全分管领导、行政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单位安全部门填写《内部准驾证申领统计表》,与《业务人员申领内部准驾证考核审批表》一并报公司安全环保处

发号备案。

第十四条单位安全部门按照公司安全环保处统一下发的内部准驾证号码和模版,制作内部准驾证(照片处加盖公章)。

第四章内部准驾证升级和审验

第十五条A类证可以驾驶B类证、C类证的准驾车型;B类证可以驾驶C类证的准驾车型。驾驶员需升级准驾车型时应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必须进行基础理论和实际技能考核,合格者收回原准驾证、换发新准驾证,不合格者维持原状。

第十六条各单位以《公司员工履职能力评价表》为标准,每年年底对每名驾驶员的内部准驾证进行复审。驾驶员履职能力评价结果为一般及以上的,其内部准驾证复审结果为合格;驾驶员履职能力评价结果为较差时,其内部准驾证复审结果为不合格,暂时收回其内部准驾证,下岗接受培训不少于一个月,重新进行基础理论和实际技能考核,合格者返还其内部准驾证。各单位要将复审结果填入《年度内部准驾证复审统计表》,造册备查。

第十七条内部准驾证的换证周期为五年。各单位在内部准驾证第五次复审时,对合格者按照原号码换发内部准驾证,不合格证收回内部准驾证。

第十八条内部准驾证不得转借、涂改、伪造,如有丢失要及时补办。

第五章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按照“谁考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内部准驾证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办理,违者严肃追究责任。

第二十条单位安全部门要妥善保管内部准驾证申领资料,以备后查。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安全部门不予办理或收回内部准驾证:

(一)驾驶员出现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接受违章违规处罚和处理的;

(三)由于工作岗位变化,新岗位不适合驾车的;

(四)离岗、退休或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的其他行为的;

(六)单位认为不适宜驾车或本人提出收回的。

收回的内部准驾证,单位安全部门要予以销毁。

第二十二条无内部准驾证驾驶公司车辆等违规违章行为,按照公司有关制度严肃处罚。

一般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 ?般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B I时'间H 卜/ / 1 / 5

1目的 为加强在生产装置、辅助生产装置、油品罐区及其它要害部位( 以下简称生产区) 一般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公司所属各单位,同时适用进入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3 术语或定义 3.1生产区一般作业:非本装置人员或施工队伍进入生产区进行的除特种施工作业( 用火、高处、起重、进入设备、临时用电、破土) 以外的施工作业,包括在生产区进行建筑施工、装置维修、设备防腐、管线保温、场地清理、厂区绿化等各种作业。在其它场所和部位施工作业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3.2作业单位:实施一般作业的施工单位及其上级管理单位或一级承包商。 3.3属管单位:生产区一般作业所在车间或其它基层单位。 4 职责 4.1环安处:负责监督和检查一般作业属管单位、作业单位落实安全措施。 4.1属管单位:负责确定和落实生产区一般作业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一般作业安全监护人。 4.3作业单位:负责实施一般作业,负责按属管单位的要求落实 般作业安全防范措施,其一级承包商负责指定合格的安全监督人。 5工作程序或要求

5.1进入生产区实施一般作业,必须办理《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或《装置一般作业票》(样式附后)。 5.2《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审批工作程序 5.2.1《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或《装置一般作业票》由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向生产装置所属车间或基层单位(下同)提出作业申请。 5.2.2车间技术人员根据作业现场实际状况,确定安全措施并逐条检查落实,向作业人员书面交底,填写《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交车间领导审批。 5.2.3福炼公司钳、电、仪车间及工程公司等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进行设备维修作业,可由该装置技术管理人员或当班班长填写《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交车间值班干部审批或签发《装置一般作业票》。 5.2.4《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一式3 份,分别由审批单位、施工单位工作点负责人和作业所在岗位监护人员持有。 5.2.5《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最长有效期不超过15 天。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作业,必须再次申办。 5.2.6 《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只对一般性施工作业有效。实施用火、进入设备、高处、临时用电、破土、起重等特种作业,必须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持特种作业许可证作业,不必办理《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 5.2.7 进入生产区实施一般施工作业的队伍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生产装置或要害部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5.3一般作业必要条件 5.3.1 施工作业前,持《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通知装置当班班长和作业区域操作监护人员,经同意后方可开工。 5.3.2施工机具必须达到该装置区域或部位的防火等级要求,施工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必须配戴阻火器并持有装置进车票。

甘肃省公路养护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甘肃省公路养护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公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公路养护安全作业,保障公路养护生产安全开展,确保全省公路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 年第1号)、 《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规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养护作业是全省公路系统依法对所管辖公路、桥梁涵洞、隧道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进行保洁、养护、维修以及应对突发事件时采取的公路应急措施等工作。 第三条养护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制”,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 平和安全意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普通干线公路和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边施工边通车的二级及以下公路建设、改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公路养护安全生产管理,实行省公路管理局监督,公路总段(分局)监管,公路管理段(高养中心)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三级安全管理体系。各级公路养护管理部门同时接受当地安监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的监管,各级路 政、交警部门应依法履 行相应职责。 第六条省公路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方针政策,制定全省公路系统安全管理目标、管理办法,落实目标管理责任。 (二)全省公路系统养护安全生产监督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 (三)组织开展全省公路系统安全教育培训。

准驾考核管理办法(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准驾考核管理办法(新版)

准驾考核管理办法(新版) 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机动车准驾证的管理,加强对驾驶公务车辆人员的审核,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和《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动车准驾证》(简称“准驾证”,下同)是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需要驾驶公务车辆(租赁车辆)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以确认具备驾驶公务车辆资格的证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第四条准驾证正本记载持证人的姓名、性别、部门、准驾车型、有效期,并有发证单位的印章、档案编号和持证人的照片。 第五条对申领准驾证人员应进行道路交通法规、机动车辆上路基本常识、驾驶操作技能的考核(简称“应知应会考核”)。 第六条安全保卫部负责准确记录和存储准驾证申请受理、考核、

容器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81623 容器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容器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 目的 为加强进入设备内部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施工作业时发生缺氧、中毒、窒息、爆炸事故,保障企业职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属各单位,同时适用进入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3 术语或定义 3.1 设备:加热炉、分馏塔、储罐、容器、槽车、油舱、水舱以及管道、烟道、排水管道、排水涵洞、下水井等。

3.2 进入设备作业:凡人员进入或探入上述设备、设施内部的作业统称为进入设备作业。 3.3 作业单位:实施进入设备作业的施工单位。 3.4 属管单位:设备所在单位或制度划定的单位。 4 职责 4.2 环安处:负责监督和检查进入设备作业属管单位、作业单位落实安全措施。 4.1 属管单位:负责确定和落实进入设备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负责指定作业的安全监护人。 4.2 作业单位:负责实施进入设备作业,负责按属管单位的要求落实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其一级承包商负责指定合格的作业监护人和安全监督人。 5 工作程序或要求

粉尘安全生产工作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3327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粉尘安全生产工作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粉尘安全生产工作作业安全管理办 法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来公司区域作业的相关方。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负责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完善。 第四条相关部门负责依照本办法贯彻落实。 第三章危险作业管理要求

第五条危险作业实行审批制度(审批表见附表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条危险作业前相关部门必须在公司专业安全技术人员指导下对作业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预先危险性分析,对分析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落实有效的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形成危险作业方案。 第七条动火作业严格按公司《防火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动火现场必须指定监护人员和现场负责人,明确动火前的准备工作,清除动火部位及附近的易燃易爆物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求。 第八条登高作业 (一)登高作业分为三级: 1、30m以上高处作业为一级登高作业; 2、15m~30m的高处作业为二级登高作业;

内部准驾证管理办法

内部准驾证管理办法 1范围 为了规范内部准驾证管理,预防与减少各类交通事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内部准驾证得申请、审批、核发、注销等管理内容。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 2术语与简略语 2、1 本办法采用GB/T28001-2001与Q/SY1002、1-2007标准规定得术语。 2。2驾驶员(含厂内机动车驾驶员)指公司所属各单位持有中华人民共与国机动车辆驾驶证件,并取得公司内部准驾证,驾驶本单位车辆得人员。 2、3车辆就是指公司所属所有得各种机动车辆及为客户维修试车业务得车辆。

2。4 内部准驾证就是指公司统一发放得准许驾驶公司车辆得证件。 3 职责 3.1 公司行政部就是本办法得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内部准驾证得制作、注销等管理工作,负责公司驾驶员内部准驾证得批准核发,并对本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公司行政部负责准驾证办理得资格审验、考核把关、批准核发与日常管理工作。 3、3公司各部门负责准驾证得日常管理工作。 4管理内容 4。1 公司实行驾驶员内部准驾证管理制度、 4、2内部准驾证由公司行政部统一制作。各部门不得另行制作、发放。驾驶员不得随意涂改、转借与伪造。 4、3 内部准驾证得发放范围、条件及要求

4。3.1 凡驾驶公司所属车辆得驾驶员,除持有中华人民共与国机动车辆有效驾驶证件外,必须持有内部准驾证,驾驶车辆时随身携带。 4。3。2 驾驶员办理内部准驾证,应具备下列条件: a) 具备机动车驾驶员资格且专职从事驾驶员岗位; b) 身体条件符合驾驶车辆得要求、 4、3。3 凡驾驶客户车辆进行试车得驾驶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a) 具有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b) 取得相关从业资格证件。 4、4 内部准驾证得申请及注销 4。4。1内部准驾证办理程序 a) 由各部门负责人对办理内部准驾证人员进行岗位确认、资格审查;

容器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最新版)

容器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69

容器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最新版) 1目的 为加强进入设备内部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施工作业时发生缺氧、中毒、窒息、爆炸事故,保障企业职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属各单位,同时适用进入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3术语或定义 3.1设备:加热炉、分馏塔、储罐、容器、槽车、油舱、水舱以及管道、烟道、排水管道、排水涵洞、下水井等。 3.2进入设备作业:凡人员进入或探入上述设备、设施内部的作

业统称为进入设备作业。 3.3作业单位:实施进入设备作业的施工单位。 3.4属管单位:设备所在单位或制度划定的单位。 4职责 4.2环安处:负责监督和检查进入设备作业属管单位、作业单位落实安全措施。 4.1属管单位:负责确定和落实进入设备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负责指定作业的安全监护人。 4.2作业单位:负责实施进入设备作业,负责按属管单位的要求落实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其一级承包商负责指定合格的作业监护人和安全监督人。 5工作程序或要求 5.1凡进入设备作业,必须办理《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样式附后)。《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由属管单位管理人员负责填写,属管单位领导负责审批。 5.2进入设备作业,作业单位必须指定作业监护人、属管单位必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及人身健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承建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抗震加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运行和管理均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公司编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进行编制。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四条公司成立生产管理安委会,下设安全科,全面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工程处(分公司)及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形成自上而下的管理网络体系,逐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横向到边、竖向到底。 第五条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公司安委会以总经理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配备一名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日常工作或副总经理级领导担任安全委会副主任。各单位的第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且必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工作,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条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编制、报审:有技术负

责人(技术员)编制,项目部有关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材料保管员、机械管理员)会签后报副总工程师、工程管理部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5000㎡以下工程由副总工程师批准),审批后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合格方可实施。 第七条项目部管理人员须持证上岗(项目经理、安全员须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特殊工种【起重工(塔机、上人电梯、物料提升机)、信号工、绳索工、架子工、电焊工、电工、司炉工等】须经有资质培训中心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八条工程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并组织人员进行危险部位人员的疏散,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保护好现场。公司组织有关人员进场调查期间,工程处(分公司)、项目部予以协助。 第九条工程处(分公司)、项目部在施工期间发生死亡或重伤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年终取消先进评选资格。 第三章安保体系的建立 第十条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岗位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层层把关。 第十一条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项目部管理人员强弱配备,发挥各自的专长,形成自上而下的整体管理网络,安全保证体系须将承包人和班组长纳入。 第十二条建立切实可行的检查制度(各工序分部工程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分项工程由技术员组织、安全员参加),制度要细化,检

准驾证制度模板

准驾证制度 xx县电业局 关于实行准驾证制度的通知 为加强对驾驶人员的管理,减少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在我局实行准驾证制度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局内部实行准驾证制度,驾驶人员在驾驶机动车辆时,除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外,还必须持有我局签发的《xx县电业局机动车辆准驾证》,才能驾驶我局的机动车辆。 二、准驾证应记载以下内容:1、准驾级别(分为:试用、市(县)内、长途三种);2、姓名、年龄;3、服务单位;4、驾驶证号码;5、准驾车型(分为:大客、大货、小货、小客等);6、准驾证右上方粘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加盖局印)。 三、持有准驾证的基本条件为: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经考试或考核合格的驾驶人员。1、长途驾驶员年龄须在55周岁以下,驾龄须满4年且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验;2、市(县)内驾驶员年龄须在58周岁以下,驾龄须满2年且具有1年半以上驾驶经验;3、试用驾驶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驾龄须满2年且具有1年以上驾驶经验(试用期一般为3-6个月)。 四、准驾证由局办公室负责制作、审核、发放。 五、局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安全监察部及驾驶员所在部门等组成小组,按照对准驾人员的考核办法,每年对持有准驾证的人进行审查考核,合格的继续发给准驾证,不符合的收回准驾证。 六、驾驶证、准驾证不得转借、涂改、伪造;不准驾驶与证件规定不相符的车辆;严禁超速、超载、酒后开车;驾驶车辆时,禁止吸烟、饮食和闲谈;不准将车辆交给无准驾证的人员驾驶;搞好车辆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车辆在执行任务时,要针对不同的气候特点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因天气恶劣引发行车安全事故;服从交通民警和公路交通管理人员的指导、检查,维护交通秩序,确保生命财产的安全。 七、各单位必须在9月底前将本单位具备准驾资格的人员报局考核小组,待局正式行文确认准驾人员名单并颁发准驾证后,本制度正式施行。

煤矿安全资格证管理制度(2020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煤矿安全资格证管理制度(2020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煤矿安全资格证管理制度(2020版) 第一条加强我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班组长、特种作业、一般工种人员的证件管理工作,确保从业人员100%持证上岗。 第二条安全资格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五职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一般(工种)从业人员。 第三条特种作业工种和一般工种范围 1.特种作业工种(名称)明细,详见附件表一; 2.一般工种(名称)明细,详见附件表二。 第四条安全资格证的考核与办理 1.企业主要负责人、“五职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国家二级或以上安全培训机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具有三级或以上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3.一般工种从业人员,必须经企业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取得一般工种安全资格证书; 4.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由培训办负责安排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后方可跟值班。 第五条各单位要结合全年生产计划统筹考虑安全资格证书是否能满足生产需要。每月18号前无论有无新增作业人员,各区队必须向矿培训办报书面材料,说明有无培(复)训需求。培训办根据各单位培训申请,向永煤公司职工培训学校申请培(复)训班。逾期不报书面材料,对本单位队长、书记、培训负责人各罚款200元,纳入月度培训考核,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第六条证件管理 1.企业主要负责人、“五职矿长”、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原件由培训部门统一管理,安全资格证副证由培训办统一办理并发给个人。 2.特种作业操作证、班组长资格证、一般工种安全资格证原件由培训部门集中保管、统一制作证书副本,统一发放,由本人负责保管证书副本。

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89180 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安 全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安全管理规 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装置、要害部位施工作业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生产装置指华胜公司正在运行的生产装置或试车期间,包括装置、罐区、成品库等。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是指:非本生产装置人员(队伍)进入生产装置进行的除特种施工作业(用火作业、进入设备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破土作业)以外的施工作业,包括在生产装置进行建筑施工、装置维修、设备防腐、管线保温、场地清理、厂区绿化等各种作业。其它场所和部位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进入生产装置进行一般作业,必须办理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许可证。 第五条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1、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许可证由施工队伍负责人向生产装置安全员提出作业申请。 2、装置技术人员根据作业现场实际,确定安全措施并逐条检查落实,向作业人员书面交底,填写一般作业许可证,交装置领导或安全员审批。 3、一般作业许可证一式4份,分别由施工队伍负责人,审批单位、施工点具体负责人和施工点所在操作、控制室或岗位保存。 4、一般作业许可证最长有效期不超过15天。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作业,必须再次申办。 第六条一般作业许可证只对一般性施工作业有效。进行用火作业、进入设备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破土作业等特种作业,必须办理相应作业许可证。持用火作业、进入设备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破土作业等特种施工作业许可证作业,不必办理一般作业许可证。 第七条进入生产装置进行一般施工作业的队伍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装置区域或部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八条一般作业必要条件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及集团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工程的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以下简称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模式,按照“建设单位主导,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负责”的原则,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体系,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全线人员安全生产行为,确保项目建设安全。 第四条本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目标为:项目实施中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管理机构 为切实加强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代建单位应成立“德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指挥长 副组长:常务副指挥长总监理工程师 成员:代建单位各部室负责人、副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设计代表等 代建单位、施工单位均应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同时,各单位应当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对稳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向项目办报备,主要人员调整时及时向项目法人报告。 第六条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及集团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按照法定权限组织制订具体管理制度。 2.明确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安全生产合同协议书相关要求进行监督考核。 3. 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安全工作计划,落实项目安全生产条件,规施工安全管理程序。

2021年实行准驾证制度

实行准驾证制度 关于实行准驾证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精心整理的关于实行准驾证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为加强对驾驶人员的管理,减少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在我局实行准驾证制度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局内部实行准驾证制度,驾驶人员在驾驶机动车辆时,除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外,还必须持有我局签发的《**某地电业局机动车辆准驾证》,才能驾驶我局的机动车辆。 二、准驾证应记载以下内容: 1、准驾级别(分为:试用、某(某地)内、长途三种); 2、姓名、年龄; 3、服务单位; 4、驾驶证号码; 5、准驾车型(分为:大客、大货、小货、小客等); 6、准驾证右上方粘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加盖局印)。 三、持有准驾证的基本条件为: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经考试或考核合格的驾驶人员。 1、长途驾驶员年龄须在55周岁以下,驾龄须满4年且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验; 2、某(某地)内驾驶员年龄须在58周岁以下,驾龄须满2年且具有1年半以上驾驶经验; 3、试用驾驶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驾龄须满2年且具有1年以上驾驶经验(试用期一般为3-6个月)。 四、准驾证由局办公室负责制作、审核、发放。 五、局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安全监察部及驾驶员所在部门等组成小组,按照对准驾人员的考核办法,每年对持有准驾证的人进行审查考核,合格的继续发给准驾证,不符合的收回准驾证。 六、驾驶证、准驾证不得转借、涂改、伪造;不准驾驶与证件规定不相符的车辆;严禁超速、超载、酒后开车;驾驶车辆时,禁止吸烟、饮食和闲谈;不准将车辆交给无准驾证的人员驾驶;搞好车辆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辆在执行任务时,要针对不同的气候特点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因天气恶劣引发行车安全事故;服从交通民警和公路交通管理人员的指导、检查,维护交通秩序,确保生命财产的安全。 七、各单位必须在9月底前将本单位具备准驾资格的人员报局考核小组,待局正式行文确认准驾人员名单并颁发准驾证后,本制度正式施行。 第1页共1页

公司准驾证管理制度

公司准驾证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目的: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持良好的经营氛围。 第二部分适用范围:XXXX区域公司(以下简称“区域公司”)及其参、控股公司;凡区域公司或各公司员工驾驶公司车辆必须同时持有区域公司核发的机动车辆准驾证。 第三部分、总则及申请条件: 1、区域公司及各公司员工在取得国家正规机动车辆驾驶证的基础上,由区域公司考试合格后颁发准驾证方可获得准驾资格; 2、准驾证申请条件: 2.1、申请人须为区域公司及其参、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2.2、申请人须已获得国家正规机动车辆驾驶证两年以上,核准准驾车型符合要求。第四部分准驾旧证发放: 1、根据区域现状制定了新的准驾证样式(见附件),旧的准驾证及持其他单位旧证的, 由所在公司XX负责人收回原证,上交区域公司XX部,由区域统一换发新证,旧证同时作废;此项工作要求在 20XX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 2、20XX 年 11 月 1 日后下发的准驾证按新式准驾证制作;第五部分、新准驾证申请、考核程序: 1、申请人所在公司汇总准驾申请报至区域XX部(注明姓名、性别、入司时间、机动 车驾驶证核发时间、核准准驾车型、目前岗位); 2、准驾申请经区域XX部核实后,由区域XX部组织准驾证资格考试,每季度一次,考试地点另定,每次考试单位总经理必须参加现场测评; 3、驻外各公司员工准驾申请报至区域XX部,通过申请条件审核后,由总经理、销 行考试。考试合格后须将《准驾测试点评记录表》报区域XX部备案; 4、考试通过后,经区域相关领导审批后,予以办理准驾证;准驾证的制作和发放由区域区XX部负责。 第六部分、考核机构和内容: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新建铁路北京至沈阳客运专线辽宁段TJ-13标一工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编制: 复核: 审核: 审批: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京沈客专辽宁段TJ-13标一工区 二〇一四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工程概况..........................................- 3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4 -第四章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4 -第五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7 -第六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17 -第七章重点项目安全管理措施............................. - 39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京沈客专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京沈客专辽宁段TJ-13标一工区施工生产和行车安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促进企业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国家、行业法规及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前提,是现代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的突出体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项目部及所属各工区要做到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项目部必须处理好安全、质量、工期、效益之间的关系,在确保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实现工期和经济效益最大化目标。 第四条项目部下属工区要按照现代企业的管理模式,积极推行施工安全管理体系贯标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京沈客专辽宁段TJ-13标一工区承建所有工程。 第二章工程概况 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线路自北京铁路枢纽星火站引出,经北京市顺义区、怀柔区、密云县和河北省承德市、辽宁省朝阳市、阜新市等,沿既有沈山铁路引入沈阳站。正线全长697公里。辽宁省境内长406.7公里,其中沈阳市87.7公里、阜新市90.6公里、锦州市18.8公里、朝阳市209.7公里。

准驾证管理制度(2020年)

准驾证管理制度(2020年) 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准驾证管理制度(2020年) 第一部分目的: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持良好的经营氛围。 第二部分适用范围:XXXX区域公司(以下简称“区域公司”)及其参、控股公司;凡区域公司或各公司员工驾驶公司车辆必须同时持有区域公司核发的机动车辆准驾证。 第三部分、总则及申请条件: 1、区域公司及各公司员工在取得国家正规机动车辆驾驶证的基础上,由区域公司考试合格后颁发准驾证方可获得准驾资格; 2、准驾证申请条件:

2.1、申请人须为区域公司及其参、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2.2、申请人须已获得国家正规机动车辆驾驶证两年以上,核准准驾车型符合要求。第四部分准驾旧证发放:1、根据区域现状制定了新的准驾证样式(见附件),旧的准驾证及持其他单位旧证的, 由所在公司XX负责人收回原证,上交区域公司XX部,由区域统一换发新证,旧证同时作废;此项工作要求在2012年10月31日前完成; 2、2012年11月1日后下发的准驾证按新式准驾证制作;第五部分、新准驾证申请、考核程序:1、申请人所在公司汇总准驾申请报至区域XX部(注明姓名、性别、入司时间、机动车驾驶证核发时间、核准准驾车型、目前岗位); 2、准驾申请经区域XX部核实后,由区域XX部组织准驾证资格考试,每季度一次,考试地点另定,每次考试单位总经理必须参加现场测评; 3、驻外各公司员工准驾申请报至区域XX部,通过申请条

准驾考核管理规定

准驾考核管理规定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准驾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机动车准驾证的管理,加强对驾驶公务车辆人员的审核,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和《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动车准驾证》(简称“准驾证”,下同)是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需要驾驶公务车辆(租赁车辆)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以确认具备驾驶公务车辆资格的证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第四条准驾证正本记载持证人的姓名、性别、部门、准驾车型、有效期,并有发证单位的印章、档案编号和持证人的照片。 第五条对申领准驾证人员应进行道路交通法规、机动车辆上路基本常识、驾驶操作技能的考核(简称“应知应会考核”)。

第六条安全保卫部负责准确记录和存储准驾证申请受理、考核、发放、审验等档案信息。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公司成立准驾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安全保卫部和综合管理部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指导、监督准驾证审核、考核、发放等工作;协调、处理准驾证管理工作。 第八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对申领准驾证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第九条安全管理部负责公司准驾证申请受理、考核、发放、审验等工作。 第十条准驾证考核小组由安全管理部和综合管理部组成,对准驾证申领人进行考核,考核小组成员应不少于2人。

第三章准驾证申领、考核、发放 第十一条申领准驾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岗的从业人员因工作需要,经所在部门同意。 二、年龄在60周岁以下。 三、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具有1年以上驾驶经验。 四、申领准驾证前1年内没有发生负同等责任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五、身体健康,视力正常,符合准驾车型的体检标准。 第十二条申领准驾证人应填写《公司机动车准驾证申请表》(附件1),提交机动车驾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综合管理部负责资格审验,并签署意见。 第十三条安全保卫部针对综合管理部审核意见,对符合准驾证申请条件的应当受理,并及时组织申请人考试。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实用版

YF-ED-J6198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实 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范围内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特殊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 3 管理部门与安全职责 3.1 公司综合安全部管理特殊作业审批管理部门。

3.2 综合安全部根据本办法制定、管理和监护公司的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3.3 负责认真贯彻、落实、执行本制度,保障各项作业安全实施。 4 内容与要求 4.1 特殊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必须向综合安全部填报特殊作业审批表。 4.2 如实填报审批表,作业负责人和审批人需签字。 4.3 对作业区域应有明确的警戒标识。 4.4 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职守和做其他工作。 4.5 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按规范标准清理作业现场,并撤除警戒标识,及时向综合安全部汇报作业完毕。

内部安全准驾证管理办法(通用版)

XX公司 内部安全准驾证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内部准驾证管理,持续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集团公司、公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内部准驾证是指由公司及各单位安全部门颁发的,驾驶公司自有或托管车辆的必要证件。 第三条根据车辆类型,内部准驾证分为三类: A类内部准驾证(简称“A类证”)准驾车型包括:载运《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中的危险货物及《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的危险化学品的车辆,20座及以上大型载客汽车,用于员工通勤的10座及以上中型载客汽车。 B类内部准驾证(简称“B类证”)准驾车型包括:其他中型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修井车、锅炉车、公路轮式吊车、长输管道巡线车等专项作业车,以及各类现场作业半挂车。 C类内部准驾证(简称“C类证”)准驾车型包括:除A 类证、B类证准驾车型以外的其他车辆。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各单位内部准驾证管理。

第二章专职驾驶员申领内部准驾证 第五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司驾驶员管理规定》、《公司驾驶员招聘考核管理规定(暂行)》,按程序聘用、考核驾驶员。 第六条驾驶员聘用并考核合格后,根据其将要驾驶的车型,由基层单位填写《专职驾驶员申领内部准驾证考核审批表》,报单位安全部门、安全分管领导审批。 第七条经单位安全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单位安全部门填写《内部准驾证申领统计表》,与《专职驾驶员申领内部准驾证考核审批表》一并报公司安全环保处发号备案。 第八条单位安全部门按照安全环保处统一下发的内部准驾证号码和模版,制作内部准驾证(照片处加盖公章)。 第三章业务人员申领内部准驾证 第九条业务人员(除专职驾驶员以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内部准驾只能申领C类证,仅限驾驶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特定标志-蓝牌)。原则上不得夜间行车、长途驾车,遇有特殊情况,需得到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同意。 第十条业务人员申领内部准驾证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参加工作3年以上的公司在册员工; (二)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实际驾龄3年以上;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正 式版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为进一步理顺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及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动火作业的定义 在动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等进行焊接、切割作业,使用喷灯、火炉等进行明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非防爆工具设备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 二、动火作业范围划分 (一)动火作业区的划分

1、固定动火区:允许正常使用电气焊(割)及其他动火工具从事检修、加工设备及零部件的区域为固定动火区,在固定动火区域内的动火作业,无须办理动火作业证。固定动火区的设置实行审批备案制,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设备处进行现场勘察、备案,分管领导批准。 2、临时动火区:新建、扩建、改建、技改等各类施工场所,在有限的时间、范围内进行的动火作业区域为临时动火区,在临时动火区内的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无动火作业证不允许进行动火作业。 (二)临时动火区动火等级划分 临时动火区动火等级可分为:一级动

广州市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广州市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 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管理,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行为,预防和控制中毒、窒息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护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 205-2007)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

足(低于19.5%)的空间。如:隧道、涵洞、地下管沟(道)、地坑、地窖、水池、水井、人工挖孔桩、地下室等。 本办法所称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第四条市、区(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区工程监管职责分工负责各自监管工程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并由相应受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进行安全监督。 第五条对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守“不安全不作业”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第六条在地下有限空间进行挖掘施工作业的,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地下管线探测,在作业前向施工单位提交地下管线探测报告。 建设工程未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有限空间施工作业进行协调和管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审核《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见附表)。 第七条对于涉及有限空间施工作业的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坚持有利安全、方便施工的原则,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在设计文件中提出明确的保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措施,并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交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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