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期刊论文不端行为的界定标准

学术期刊论文不端行为的界定标准
学术期刊论文不端行为的界定标准

目录

前言

1范围

2术语和定义

2.1剽窃 plagiarism

2.2伪造 fabrication

2.3篡改 falsification

2.4不当署名 inappropriate authorship

2.5一稿多投 duplicate submission/multiple submissions

2.6重复发表 overlapping publications

2.7拆分发表 slicing publications

3剽窃

3.1剽窃观点

3.2剽窃数据

3.3剽窃图像

3.4剽窃研究(实验)方法

3.5剽窃文字表述

3.6整体(大量)剽窃

3.7自我剽窃

3.8剽窃未发表成果

4伪造

5篡改

6不当署名

7一稿多投

8重复发表

9拆分发表

10相关研究伦理问题

11其他

前言

为进一步提升学术期刊的质量,尊重和维护学术出版规范,更好地发挥学术期刊在规范科研行为和净化学

术环境方面的作用,推动科学道德和科研诚信建设,中国知网(CNKI)特组织编制《学术期刊论文不端行为的界定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本标准概括了学术期刊论文作者可能涉及的不端行为类型,通过罗列各类不端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给出基本的界定原则和标准。

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参照教育部、科技部、新闻出版总署、中国科协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借鉴重要国际组织、学术团体有关学术伦理规范,以及国内外学者的相关最新研究成果。本标准在范围涵盖、内容陈述、行为界定等方面,尽可能地与国际学术期刊通用规范保持一致,同时兼顾国内学术期刊论文撰写和发表中的特殊情况。

本标准充分考虑科学技术类期刊和人文社科类期刊的特点,涵盖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科学技术类期刊和人文社科类期刊可以依照自己学科的特点,根据本标准编制更加细致的认定规则。本标准按照准确、简明、实用的原则编写,力求方便查阅和使用。

学术期刊论文不端行为的界定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涵盖学术期刊论文作者所可能涉及的各类不端行为,不包括学术期刊的编辑、出版单位、审稿人等。根据学术期刊论文作者可能涉及到的不端行为的特性,本标准涵盖以下三类不端行为:论文本身存在的不端行为、作者署名中的不端行为、投稿和发表过程中的不端行为。具体包括:剽窃、伪造、篡改、不当署名、一稿多投、重复发表、拆分发表、相关研究伦理问题以及其他问题。

标准是学术期刊论文作者在学术论文撰写和投稿时避免不端行为的指南,也是学术期刊编辑发现和处理不端行为的指导,同时也可为研究机构、资助机构和学术团体判断相应的不端行为提供参考。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剽窃 plagiarism

直接将他人或已存在的思想、观点、数据、图像、研究方法、文字表述等,不加引注或说明,以自己的名义发表;过度引用他人已发表文献的内容。

2.2伪造 fabrication

编造或虚构数据或事实。

2.3篡改 falsification

故意改变数据和事实,使其失去真实性。

2.4不当署名 inappropriate authorship

署名与对论文的实际贡献不符。

2.5一稿多投 duplicate submission/multiple submissions

同一篇论文或只有微小差别(如论文题目、关键词、摘要、作者排序、作者单位不同,或论文正文有少量内容不同)的多篇论文,投给多个期刊,或在约定或法定期限内再转投其他期刊。

2.6重复发表 overlapping publications

未恰当说明,在论文中大量重复自己已经发表论著中的内容。

2.7拆分发表 slicing publication

将实质上基于同一主题、数据、资料的研究结果,本可以一次发表而拆分成若干可发表的单元,作为多篇论文发表。

3 剽窃

3.1 剽窃观点

3.1.1直接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论点、观点、结论等,却不加引号和引注。

3.1.2不改变其本意地转述他人的论点、观点、结论等,却不加引注。

3.1.3对他人的论点、观点、结论等删简部分内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

3.1.4对他人的论点、观点、结论等拆分或重组后使用,却不加引注。

3.1.5对他人的论点、观点、结论等增加一些内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

3.2 剽窃数据

3.2.1直接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数据,却不加引注。

3.2.2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数据进行些微修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

3.2.3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数据进行一些添加后使用,却不加引注。

3.2.4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数据进行部分删简后使用,却不加引注。

3.2.5改变他人已发表文献中数据原有的排列顺序后使用,却不加引注。

3.2.6改变他人已发表文献中数据的呈现方式后使用,如将图表转换成文字表述,或者将文字表述转换成图表,却不加引注。

3.3 剽窃图像

3.3.1使用应经许可才能使用的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像,却未获得许可。

3.3.2 使用可不经许可使用的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像,却不加引注。

3.3.3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像进行些微修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

3.3.4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像上添加一些内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

3.3.5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像上删除部分内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

3.3.6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像上增强部分内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

3.3.7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像上弱化部分内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

3.4 剽窃研究(实验)方法

3.4.1 直接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具有独创性的研究(实验)方法,却不加引注。

3.4.2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研究方法的一些非核心元素修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

3.5 剽窃文字表述

3.5.1直接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表述,却不加引注。

3.5.2成段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表述,虽然进行了引注,但对所使用文字不加引号,或者不改变字体,或者不使用特定的排列方式显示。

3.5.3多处使用某一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表述,却只在其中一处或几处加以标注。

3.5.4连续使用来源于多个文献的文字表述,却只标注其中一个或几个文献出处。

3.5.5不改变其本意地转述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表述,包括概括、简化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或者改变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表的句式,或者用类似词语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表述进行同义替换,却不加引注。

3.5.6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表述增加一些词句后使用,却不加引注。

3.5.7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表述删减一些词句后使用,却不加引注。

3.5.8 直接套用他人已发表文献的论证结构,仅仅改变其中的方法、数据、结论等内容。

3.6 整体(大量)剽窃

3.6.1直接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的全部或大部分内容。

3.6.2在他人已发表文献的基础上增加部分内容后使用,如补充一些数据,或者补充一些新的分析等。

3.6.3缩简他人已发表文献的全部或大部分内容后使用。

3.6.4替换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研究对象后使用。

3.6.5改变他人已发表文献的结构、段落顺序后使用。

3.6.6将多篇他人已发表文献拼接成一篇论文后发表。

3.6.7直接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的全部或大部分参考文献。

3.6.8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参考文献进行一些增减后直接使用。

3.7 自我剽窃

3.7.1在论文中使用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发表文献中的内容,却不加引注。

3.7.2合作作者在论文中使用自己(或其中一个作者)已发表文献中的内容,却不加引注。

3.7.3在论文中使用自己已经通过答辩的学位论文中的内容,却不加引注。

3.7.4论文的主要内容源于自己已经通过答辩的学位论文,却不加说明。

3.8 剽窃未发表成果

3.8.1未经许可使用他人未正式发表(包括在学术会议上的报告)的观点、研究方法、数据、图片等。3.8.2获得许可使用他人未正式发表(包括在学术会议上的报告)的观点、研究方法、数据、图片等,却不加引注,或者不以志谢等方式予以说明。

4 伪造

4.1编造不以实际调查或实验取得的数据、图像。

4.2伪造无法通过重复实验而再次取得的样品等。

4.3编造不符合实际或无法重复验证的研究方法、结论等。

4.4编造能为论文提供支撑的资料或参考文献。

4.5编造论文中相关研究的资助来源。

5 篡改

5.1改变原始调查或实验数据,使其本意发生改变。

5.2挑选、删减原始调查或实验数据,使其本意发生改变。

5.3修改原始文字记录等,使其本意发生改变。

5.4拼接不同图像从而构造不真实的图像。

5.5从图像整体中去除一部分或添加一些虚构的部分,使对图像的解释发生改变。

5.6增强、模糊、移动图像的特定部分,使对图像的解释发生改变。

5.7改变所使用文献的本意,使其对己有利。

6 不当署名

6.1将对论文所涉及的研究有实质性贡献的人排除在作者名单外。

6.2将未对论文所涉及的研究有实质性贡献的人列入作者名单。

6.3擅自在自己的论文中加署他人的姓名。

6.4虚假标注作者信息。

6.5作者排名不能正确反映实际贡献。

7 一稿多投

7.1将同一篇论文同时投给多个期刊。

7.2在约定或法定回复期内,将论文再次投给其他期刊。

7.3在未接到期刊确认撤稿的正式通知前,将稿件投给其他期刊。

7.4将只有微小差别的多篇论文,同时投给多个期刊。

7.5在收到首次投稿期刊回复之前或在约定或法定期内,将论文作稍微修改后,投给其他期刊。

7.6在不做任何说明的情况下,将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经发表论文,原封不动或做些微修改后,

再次投稿。

8 重复发表

8.1在论文中使用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发表文献中的内容,却不加以说明或引注,或者只将已发表文献笼统地列在文后参考文献中。

8.2在不做任何说明的情况下,摘取多篇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发表文献中的部分内容,拼接成一篇新论文后再次发表。

8.3被允许的二次发表,不说明首次发表的出处。

8.4多次重复使用一次调查结果、一幅图像或一个实验结果,却不加说明。

8.5将实质上基于同一实验或研究的论文,每次补充少量实验数据或资料后,多次发表方法、结论雷同的论文。

8.6在合作研究中,合作者就同一调查、实验结果,发表方法、结论明显相似或雷同的论文。

9 拆分发表

9.1将基于同一项调查、实验或研究的成果拆分成多篇论文发表,从而破坏了研究的完整性。

9.2将应当一次发表的论文拆成若干可发表单元发表,从而破坏了研究的完整性。

10 相关研究伦理问题

10.1论文所涉及的研究未按规定获得相应机构的许可,或不能提供相应的许可证明。

10.2论文所涉及的研究超出委员会许可的内容。

10.3论文所涉及的研究中存在不当伤害研究参与者,虐待有生命的实验对象,违背知情同意原则等伦理问题。

10.4论文泄露了被试者或被调查者的隐私。

10.5论文未按法定或约定对所涉及研究中的利益冲突予以说明。

11 其他

11.1 不按约定或法定,向他人或社会泄露论文关键信息,侵犯投稿期刊的首发权。

11.2干扰期刊论文评审。

11.3在论文参考文献中加入实际未参考过的文献。

11.4将转引自其他文献的引文标注为直引,包括将引自译著的引文标注为引自原著。

11.5未以恰当的方式,对他人提供的研究经费、实验设备、材料、数据、思路、未公开的资料等,给予说明和承认,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11.6所引用内容构成了论文的主要或实质部分。

莆田学院学术刊物级别认定办法(试行)

莆田学院学术刊物级别认定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五2013.5.31)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科研水平,提升教师科研积极性,推动学科发展,更好地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与考核等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刊物级别类型 莆田学院学术刊物认定级别分为A级、B级、C级、D级四个级别。 二、刊物级别认定 (一)A级刊物: 1. SCI4区以上、EI核心版、SSCI、A&HCI收录的学术刊物。 2.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所办学术刊物,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所属研究院所主办的本专业相关领域的学术刊物。 3. 在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版)(CSCD)、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核心版)(CSSCI)目录中,国家部委、全国性专业学会(不含分会、研究会、协会)主办的本专业相关领域的学术刊物。 4. 在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版)、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核心版)目录中,985大学主办的学报。 5. 985大学主办的英文版学报。 6.《外语教学与研究》、《外国语(上海外国语大学学报)》、《中国翻译》(仅限外语类教师发表);《北京体育大学学报》、《上海体育学院学报》(仅限体育类教师发表);《新美术》、《美术研究》、《装饰》、《美术》(仅限美术类教师发表);《音乐研究》、《中央音乐学院学报》、《音乐艺术》(仅限音乐类教师发表);《北京舞蹈学院学报》(仅限舞蹈类教师发表)。 7. 在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CSCDE)、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CSSCIE)、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目录中,中华医学会主办的学术刊物(仅限临床医学与护理教师发表)。 8. 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CHINA DAILY(理论版)(发表的学术论文字数不少于2500字),《新华文摘》(在其他刊物发表并被转载的学术论文(字数不少于4000字)。 (二)B级刊物: 1.未列入A类刊物的SCI、EI刊物。

学术论文参考文献格式

学术论文参考文献格式 (Bibliography, Works Citied, References) 一.文学、翻译方向:MLA (一)说明 1. 文献类别标识 (1)常用文献类型用单字母标识 专著——[M](monograph);期刊文章——[J](journal);专著、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A](article);论文集——[C](collected papers);学位论文——[D](dissertation);专利——[P](patent);技术标准——[S](standardization);报纸——[N](newspaper article);科技报告——[R](report);其他未说明的文献类型,如字典——[Z] (2)电子文献载体类型用双字母标识 磁带——[MT](magnetic tape);磁盘——[DK](disk);光盘——[CD](CD-ROM);联机网络——[OL](online); (3)电子文献载体类型的参考文献类型标识(文献类型标识/载体类型标识) 联机网上数据库——[DB/OL](data base online);磁带数据库——[DB/MT](data base on magnetic tape);光盘图书——[M/CD](monograph on CD-ROM);磁盘软件——[CP/DK](computer program on disk);)网上期刊——[J/OL](serial online);网上电子公告——[EB/OL](electronic bulletin board online) 2. 文献排序 (1)先外文,后中文。 (2)所有文献均按作者的姓(或机构名称)的字母顺序排列。 3. 多加注意标点符号与字句之间的空格、标点符号类型 (二)外文著录格式 为对应起见,本格式全部规则说明中的标点符号均为Times New Roman格式。为醒目之便,这里用红色标识出来。 1. 独著 姓, 名. 书名. 出版地: 出版社, 出版年代. Adams, Hazard. Critical Theory Since Plato. Boston: Heinle & Heinle Publisher, 2004. Showalter, Elaine. A Literature of Their Own: British Women Novelists from Bronte to Lessing. London: Virago Press Ltd, 2009. 2. 两至三名作者 姓, 名, 名姓, 名姓, and 名姓. 书名. 出版地: 出版社, 出版年代. Atwan, Robert, Donald Mcquade, and John Wright. Edsels, Luckies, and Frigidaires: Advertising the American Way. New York: Dell, 1979. Horton, Rod W., and Herbert W. Edwards. Backgrounds of American Literary Thought. New York:

学校关于学位论文抄袭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学生版】

北京城市学院 关于学位(毕业)论文抄袭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 (试行) 为加强学生学术道德建设,规范学生学术行为,保证学生学位(毕业)论文质量,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学位(毕业)论文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攻读我校学位的研究生、本科生等撰写的以我校为著作权人单位的学位(毕业)论文。本办法专门针对学位(毕业)论文中的抄袭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理,其它学术不端行为另见文件。 第二条学位(毕业)论文抄袭的定义 本办法定义学位(毕业)论文的抄袭是指把他人具有著作权的内容,如学术观点、数据资料、内容情节、架构或研究成果等原封不动或虽改变形式但未改变内在本质后在本人学位(毕业)论文中据为己有或采用他人成果时不注明出处的行为。 第三条学位(毕业)论文抄袭的认定标准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原则上可认定为抄袭: 1、连续引用他人作品超过300字而未注明出处的。

2、使用他人已发表的数据、图表等内容未经授权或未注明出处的。 3、原文复制或通过改变个别单词、词组及重排句子顺序复制他人作品内容超过本人所撰写论文总字数的20%的(引用法律法规,政府公文,时事新闻,名人名言,经典词诗,古籍书,公认的原理、方法和公式,通用数表等内容除外)。 4、将文献直接翻译或在翻译中改变字词、重排句子顺序等用于自己的论文中,且总字数超过本人所撰写论文总字数20%的(引用法律法规,政府公文,时事新闻,名人名言,经典词诗,古籍书,公认的原理、方法和公式,通用数表等内容除外)。 5、照搬他人论文或著作中的实验结果及分析、系统设计和问题解决办法而没有注明出处或未说明借鉴来源的。 6、其它由北京城市学院学术道德监督委员会认定为抄袭行为的。 第四条不属于抄袭行为的情形 具有第三条所列除1、2两种情形之外的涉嫌抄袭行为,若同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则不属于抄袭行为: 1、表现形式相同或相似,但确为两个独立的创作活动取得的; 2、翻译、评论、介绍、综述他人作品且已注明,不会被普遍误认为自己原创的; 3、借鉴采用他人的实验方法和手段、实验装置和仪器设备得出不同的实验结果和结论的; 4、能够提供详实的原始材料和数据证明作品为自己原始创作的;

常见学术不端行为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学风建设汇报 为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优良学风,规范学术行为,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术进步,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制订了《贵州师范大学学风建设实施细则》,数学与计算机学院积极征求意见和贯彻细则精神,主要通过学院政治学习两次学习学风建设的重点,组织学生学习;通过校园网把细则和相关文件发给教职员工,让教职员工自学,并把学术不端行为的现象在公告栏上公示,提醒教职员工生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 近年积极开展科研工作,积极为教师和学生科研服好务,年年完善学院的科研奖励制度,增大科研奖励的广度,在做好科研奖励的同时,也在项目申报和指导学生科研时提醒注意学风,不能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一稿多投等。在学院创建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和谐统一的学术氛围。 加强学术规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学术规范建设工作,建议实施细则在“建设制度规范与自我约束有机结合的控制机制、建设事先预防和事后处理互为补充的教育手段”两方面加强。

常见学术不端行为 学术不端行为是指,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的各种造假、抄袭、剽窃和其他违背学术活动公序良俗的行为。全体研究生不得有下述学术道德不端行为: (一)抄袭、剽窃、侵吞、篡改他人学术成果:在学术活动过程中抄袭、篡改他人作品等成果,剽窃、篡改他人的学术观点、学术思想或实验数据、调查结果;违反职业道德利用他人重要的学术认识、假设、学说或者研究计划等行为。 (二)故意做出错误的陈述,捏造数据或结果,破坏原始数据的完整性;伪造、拼凑、篡改科学研究实验数据、结论、注释或文献资料等行为。 (三)伪造学术经历:在评奖、评优、奖助学金评定等申报材料填写有关个人简历信息及学术情况时,不如实报告个人简历、学术经历、学术成果,伪造专家鉴定、证书及其他学术能力证明材料等行为。 (四)成果发表、出版时一稿多投。 (五)未如实反映科研成果:虚报科研成果,或重复申报同级同类奖项,或随意提高成果的学术档次,在出版成果时未如实注明著、编著、编、译著、编译等行为。 (六)不当或滥用署名:未参加科学研究或者论著写作,而在别人发表的作品等成果中署名;未经被署名人同意而署其名等行为;在科研成果的署名位次上高于自己的实际贡献的行为;未经被署名人允许的随意代签、冒签;损害他人著作权,侵犯他人的署名权,将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排除在作者名单之外。 (七)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和妨碍他人研究活动,包括故意毁坏或扣压他人研究活动中必需的仪器设备、文献资料,以及其它与科研有关的财物;故意对竞争项目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 (八)参与或与他人合谋隐匿学术劣迹,包括参与他人的学术造假,与他人合谋隐藏其不端行为,监察失职,以及对投诉人打击报复。

学术期刊论文标准格式

学术期刊论文标准格式 1 、题目 中文题名一般不超过20 个汉字,必要时可加副题名。文章应附英文题名。 2 、作者及其工作单位 中国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采用如下写法:姓前名后,中间为空格。姓氏的全部字母均大写,复姓应连写。名字的首字母大写,双名中间加连字符;名字不缩写。例:zhao ling (赵灵), 文章应标明所有作者的工作单位,包括单位全称、所在省市名及邮政编码,以便于联系和按地区、机构统计文章的分布;单位名称与省市名之间应以逗号分隔。整个数据项用圆括号括起。英文文章和英文摘要中的作者工作单位还应在省市名及邮编之后加列国名,其间以逗号分隔。例: (华中电力集团公司,湖北武汉430027) 3 、摘要 切忌把应在引言中出现的内容写入摘要;一般也不要对论文内容作诠释和评论(尤其是自我评价)。不得简单重复题名中已有的信息。用第三人称。不必使用" 本文"、"作者"等作为主语。缩略语、略称、代号,除了相邻专业的读者也能清楚理解的以外,在首次出现时必须加以说明。 4 、关键词

一般每篇文章可选3~8 个关键词。多个关键词之间应以分号分隔,以便于计算机自动切分。中、英文关键词应一一对应。 5、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项目:① 主要责任者(专著为作者而非译者)。多个责任者之间以","分隔,注意在本项数据中不得出现缩写点". "(英文作者请将作者名写 全)。主要责任者只列姓名,其后不加"著"、"编"、"主编"、"合编"等责任说明。②文献题名及版本(初版省略)。③文献类型及载体类型标识。④ 出版项(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⑤ 文献出处或电子文献的可获得地址。⑥ 文献起止页码。⑦ 文献标准编号(标准号、专利号)。 各类参考文献条目的编排格式及示例如下: 专著、论文集、学位论文、报告 [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 码(任选). [1] 刘国钧,陈绍业,王凤翥.图书馆目录[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1957.15-18. 期刊文章 [序号]主要责任者. 文献题名[j]. 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 [5] 何龄修.读顾城《南明史》[j].中国史研究,1998,(3):167-173.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年5月修订)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20XX年5月修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 (20XX年5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杜绝和惩治学术不端行为,树立良好学术风气,保证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4号令)、《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XX]3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XX]9号),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术不端行为是指违反学术准则、损害学术公正的行为。学术不端行为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 (二)篡改他人学术成果; (三)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 (四)伪造注释; (五)没有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 (六)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 (七)违反正当程序或放弃学术标准,进行不当学术评价; (八)其他违反学术准则、损害学术公正的行为。 第三条加强自律与他律,杜绝、防范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学位申请人应有学术自律意识,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进行学术研究,保证充足的时间进行学位

论文的写作;导师应加强学术规范的指导,严格要求与把关,培养学生良好的学术品质;各培养单位应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提高学生的自律意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申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的学生以及已获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 第二章审查及结果认定 第五条对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审查,采取如下方法: (一)利用检测软件等技术手段对学位论文进行相似性检测; (二)实行学位论文校外双盲评审; (三)其他合理手段。 上述方法同时使用,技术手段与专家审定相结合,事前审查与事后审查相结合。 第六条我校所有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均须接受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学位申请人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经导师审定过的学位论文通过研究生综合 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用于相似性检测及双盲评审。 第七条检测时间及程序安排。 相似性检测由学位办统一组织,检测程序分为两个阶段: (一)答辩前常规检测。一般在3月、9月上旬进行,有初检和复检两个环节。所有申请我校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均须参加初检。复检产生的检测费用由学院承担。 (二)答辩后随机抽检。一般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前,学位办根据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对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定稿进行随机抽检。 第八条答辩前常规检测。双盲评审前使用论文相似性检测软件对学位论文进行技术性查重,并依据检测结果作出初步处理意见。

学术不端行为的概念和表现形式

学术不端行为的概念和表现形式 一、学术不端行为 1992年,由美国国家科学院、国家工程和国家医学研究院组成的22位科学家小组给出的学术不端行为的定义:在申请课题、实施研究报告结果的过程中出现的捏造、篡改或抄袭行为。即学术不端行为主要被限定在“伪造、篡改、抄袭”(FFP,即fabrication、falsification、plagiarism)三者之中。 我国学术不端行为的7种表现形式: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伪造篡改实验数据;随意侵占他人科研成果;重复发表论文;学术论文质量降低和育人的不负责任;学术评审和项目申报中突出个人利益;过分追求名利和助长浮躁之风。 我国著名生命科学家邹承鲁认为,在我国学术不端行为还包括:伪造学历和工作经历;贬低前人成果;自我夸张宣传;一稿多投;在自己并无贡献的论文上署名;为商业广告作不符合实际的宣传等。 二、学术不端行为的表现 1、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辞海》关于抄袭的解释:窃取别人的文章以为己作。关于剽窃的解释:抄袭,窃取他人的文字以为己作。 通常,抄袭和剽窃为同义语。认为抄袭就是使用他人作品的内容而“不注明来源”,即不承认该内容来源于他人的作品,而把他人作品的内容据为己有。可以看出,抄袭是一种复制行为,然而复制不都构成抄袭。如合法的转载不能认为是抄袭。 对于期刊论文,认为有超过30%的内容相同,即构成抄袭。 自我抄袭:在自己的文章中大量复制自己其他文章中的内容。 2、一稿多投 表现形式:同一作者将同一篇论文投给两家或两家以上学术刊物同时发表或先后发表。 危害:一稿多投浪费有限的出版资源、编辑与审稿专家的宝贵时间,违反学术传统,侵害期刊社的专有出版权;损害期刊的声誉和读者的利益。 特点:内容大部分相同,只有局部不同,如行文次序调整;或文章名称略有不同,在不同媒体上重复发表。 3、一个学术成果多篇发表 表现形式:一篇论文拆成几篇发表、一次性成果多次反复使用、同一成果被拆分成多篇文章发表、同一实验被分成多种角度阐发。 特点:作者相同;多篇文章主题完全相同;内容大部分重复(作者过度追求发表数量)。 4、不当署名 表现形式:署名者未参加有关研究工作,却为了某种目的故意在别人作品上署名,无端侵害他人成果,使应该署名者不能署名或署名靠后,或提高署名者的成果数量;无功者在作

期刊等级认定标准

黑龙江大学文件 黑大校发[2006]130号——————————————★—————————————— 关于印发《黑龙江大学学术期刊等级认定标准》和“黑龙江大学认定的国家级学术期刊”目录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目前,我校正处于从以外延发展为主向以内涵发展为主的发展模式转型时期,提升科研层次、强化科研水平已成为当务之急,原有的“黑龙江大学认定的国家级学术期刊”目录已不能满足学校发展的需要。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的科学研究水平,推动学科建设,把黑龙江大学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决定对我校国家级学术期刊进行一次全面的认定工作。《黑龙江大学国家级学术期刊认定标准》经专家反复论证,于2006年3月15日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依据该标准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科学研究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有关学院、中心、基地、研究所等单位所申报的学术期刊进行了评审,并经校终评组审核,确定了新的“黑龙江大学认定的国家级学术期刊”目录。该“黑龙江大学认定的国家级学术期刊”目录已于2006年7月7日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公布实行。 附件:1.《黑龙江大学国家级学术期刊认定标准》 2.“黑龙江大学认定的国家级学术期刊”目录(人文社科类) 3.“黑龙江大学认定的国家级学术期刊”目录(理工科类) 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1: 黑龙江大学学术期刊等级认定标准 一、国家级重要期刊的定义: 1.由中国科学院、中国社科院、国家一级学会主办或由其直属单位主办,且在本学科领域有很高学术影响的学术刊物。 2.由重要的国家级出版社主办的有很高学术影响的刊物或由重要的国家级报社出版报纸的学术文章。 3.由在本学科领域重要的研究所、高校、学会(上述主办单位未能覆盖的学科领域)主办的,有很高学术影响的学术刊物。 二、国家级一般期刊的定义: 1.中国科学院、中国社科院、国家一级学会主办或由其直属单位主办,并且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学术影响的学术刊物。 2.国家有关部委主办或委托其下属部门主办,且在本学科领域有很高学术影响的学术刊物。 3.由在本学科领域重要的研究所、高校、学会(上述主办单位未能覆盖的学科领域)主办的,有一定学术影响的学术刊物。 三、省部级重要期刊的定义: 1.由国家各部委主办或委托其下属部门主办,且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学术影响的学术刊物。 2.由省科学院、省社科院、省级学会或国家级学会的专业委员会主办,且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学术影响的学术刊物(必须是中文核心期刊)。 3.由国家部(委)所属院校或省属重点院校主办的有较高学术影响的学术刊物(必须是中文核心期刊)。 四、省部级一般期刊的定义: 1.由省部级学会、研究会的专业委员会主办的学术刊物。

《南京师范大学学术期刊认定办法》

南京师范大学文件 宁师大〔2011〕40号 关于下发《南京师范大学 学术期刊认定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南京师范大学学术期刊认定办法》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南京师范大学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学术期刊△认定△通知 南京师范大学2011年10月27日印发

南京师范大学学术期刊认定办法 为加强我校科研成果的管理,促进学术精品的产生,提升学校的整体科研水平,现对学术期刊予以认定。 一、认定标准 (一)权威期刊 1.我校认定的一级、二级权威期刊(包括中、英文版)。 2. 《国外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总览》入选期刊论文以及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上发表3000字以上的理论文章,视同一级权威期刊论文;在《中国教育报》上发表3000字以上的理论文章,视同二级权威期刊论文。 3. 有限认定《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为我校二级权威期刊。 (二)核心期刊 1. 人文社科类中CSSCI(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入选期刊; 2. 理工科类中《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源期刊; 3. 《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和《南京师大学报》(自然科学版、工程技术版); 4. 未被SCI(科学引文索引)、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索引)、SCIE(科学引文索引扩展版)和EI(工程索引)收录的具有正式刊号的国外、海外学术期刊。 (三)省级期刊 未列入权威期刊和核心期刊范围,但具有正式刊号并在国内—2—

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 二、认定说明 (一)各种索引收录的论文必须是全文发表的论文。 (二)研究综述类论文、学术性书评视同该级别期刊当中的学术论文。论文摘要、一般性科普文章、研究介绍、译文等不予认定。 (三)同一刊物在多个期刊级别认定来源中重复出现时,采用高级别认定优先原则;同一刊物因学科交叉等因素,可能出现在多个学科中,以在某学科中的最高类别为其期刊类别。 (四)论文作者单位只统计第一作者单位和通讯作者单位。对SCI核心论文可确认同等贡献作者,但同等贡献作者按1/2篇统计;共同通讯作者按1/2篇统计。学生第一、导师为通讯作者的论文,导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可视同为第一作者。 (五)我校将定期对权威期刊目录进行更新(2011年版权威期刊目录详见附件)。鉴于CSSCI、CSCD每两年进行一次调整,我校核心期刊也随之做相应的调整。 考虑到研究人员投稿周期等因素,对已调整出权威期刊和CSSCI、CSCD期刊的论文,采取顺延至2012年6月30日仍可认定的原则。 三、附则 本认定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由社会科学处、科技处负责解释。 —3—

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格式要求精选文档

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格式 要求精选文档 TTMS system office room 【TTMS16H-TTMS2A-TTMS8Q8-

方法/步骤 论文基本组成部分:标题;单位、姓名;摘要;关键词;引言;正文;注释或参考文献 1、论文标题 回答本文关于什么?最佳文题的标准是用最少的必要的术语去准确描述论文的内容。基本写作要求是准确、简洁和有效。论文的标题必须确切地概括论文的论点或中心内容,做到文题相符,含义明确。标题必须意思清楚、言简意赅地概括反映论文所讨论的内容。一则好的标题应该确切、鲜明、扼要地概括论文的基本思想,使读者在未看论文的摘要和正文之前即能迅速准确地判明论文的基本内容,从而做出是否阅读摘要和正文的判断。 此外,标题应反映论文所属的学科,题目大小要合乎分寸,切忌华而不实。不要使用过于笼统、夸张或是太大的题目,使人看了不知道究竟是研究的什么问题。醒目的标题,其含义能让人一望即知,而且能立刻引起人们的阅读兴趣。科技论文的标题因为要反映出论文的中心内容或论文的基本观点,所以通常不可能写得像文艺作品的标题那样简短,但是也必须尽可能地写得简练些,不要写得太长,一般控制在20字以内,应避免繁琐、累赘和过于平淡无味。另外,也要注意在题目中突出新的观点来,使人看了标题知道文章有新见解。要说明一点,论文的标题与论题并不是同一概念。论题是文章的基本观点,标题是文章的题目。但是有些论文的标题和文章的论题是相同的,即标题反映了论题;有的则没有反映。

尽量在标题中使用论文中的关键词语,一方面有助于概括论文的基本思想,另一方面可增加论文的被检次数,从而可能增加被引次数,因为用机器检索时,机器只显示标题中的关键词语而不是整个标题。就此而言,标题中关键词语的使用问题应该引起论文作者的高度重视。 如果想在标题中表达较多的内容,例如,既想概括地表达出文章的论述范围,又想表明自己对问题的看法或者对某一问题的评论,这时标题就会写得太长,而且一个标题也难以表达两层意思。解决的办法是在主标题下加一副标题。主标题概括地表述论文的主题或讨论范围,副标题作为主标题意思的补充和引申。这种加副标题的做法,在论文特别是在中文论文写作中也是经常使用的,但有的期刊明确不要加副标题,所以在投稿前需看该期刊的投稿须知。 另外,尽量避免在标题中使用非公知公认的缩略词、公式等,以防止出现误解。 2、作者及单位 回答谁参与了本研究的设计、工作及论文的撰写,一般以对文章贡献大小排列。作者单位一般要求写至二级,如XX大学Xx学院。作者简介应按所投期刊要求撰写。基金项目名称要准确,并注明编号。 作者中最重要的当然是第一作者,其次是通讯作者,如果通讯作者在该领域为大家公认的名人,则有利于稿件通过编辑的初审关,这就是所谓的“名人效应”。通讯作者可以是第二作者,也可以放在最后,但如果通讯作者不是第一作者的你,则在稿件中的联系方式要为通讯作者的联系方式,一般来说,导师充当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有些期刊当稿件被录用并在稿件修

7种学术不端行为解读

7种学术不端行为解读 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有偿发表论文、买卖论文……以上行为都将构成学术不端行为。 4月13日,教育部官网发布《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征求意见公告,定义了7种学术不端行为。 教育部表示,为有效预防和严肃查处高等学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促进教学科研和学术研究的健康发展,教育部研究起草了《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9日。 《办法》表示,学术不端行为是指高等学校及其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学生,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发生的严重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教育系统所属科研机构及其他单位有关人员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与处理,可参照《办法》执行。 《办法》将7种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的行为,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 (一)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 (二)篡改他人研究成果; (三)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 (四)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 (五)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 (六)有偿发表论文、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为他人代写论文的; (七)其他严重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根据相关学术组织或者高等学校制定的规则,属于学术不端行为的。 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办法》规定一般应当以书面方式实名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 (二)有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事实; (三)有客观的证据材料或者查证线索。 《办法》表示,以匿名方式举报,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或者线索明确的,高等学校认为必要的,也可以受理。高等学校对媒体公开报道、其他学术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主动披露的涉及本校人员的学术不端行为,应当依据职权,主动进行处理。 在学术行为不端的处理上,《办法》表示,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学术委员会的认定结论和处理建议,结合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依职权和规定程序对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或提出处理建议: (一)通报批评; (二)终止或者撤销相关的科研项目,撤销学术奖励、荣誉称号,并在一定期限内取消申请资格; (三)警告、记过; (四)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 (五)开除或解聘; (六)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处理措施。 《办法》规定,学生有学术不端行为的,还应当按照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学籍处分;学术不端行为与获得学位有直接关联的,可以作暂缓授予学位、不授予学位或者依法撤销学位等处理。

公开发表的论文分为六个级别

公开发表的论文分为六个级别(类): 公开发表的论文分为六个级别(类): 第一级-T类:特种刊物论文,指在《SCIENCE》和《NATURE》两本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第二级-A类:权威核心刊物论文,指被国际通用的SCIE、EI、ISTP、SSCI以及A&HCI检索系统所收录的论文(以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检索为准),或同一学科在国内具有权威影响的中文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论文不含报道性综述、摘要、消息等。 第三级-B类:重要核心刊物论文,指在国外核心期刊上刊登的论文(见《国外科技核心期刊手册》)或在国内同一学科的中文核心期刊中具有重要影响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第四级-C类:一般核心刊物论文,指《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图书馆2004版》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第五级-D类:一般公开刊物论文,指在国内公开发行的刊物上(有期刊号“CN”“ISSN” ,有邮发代号)发表的论文。 第六级-E类:受限公开刊物论文,指在国内公开发行的但受发行限制的刊物上(仅有期刊号、无邮发代号)发表的论文。 (3)内部刊物发表的论文分为三个级别(类): 内部刊物必须为教育部门主办,以主办单位级别分为:第七级-国家级内刊(中国教育学会及其专委会、教育部等自办刊物),第八级-省级内刊,第九级-区级内刊。 (4)学术会议论文的分类: ①参加国际性学术组织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且论文作者之一做会议发言,收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有书刊号)的论文,确定为第四级(C类)。未发言的确定为第五级(D类)。 ②参加全国性学术组织举办的全国学术会议,且论文作者之一做会议发言,收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有书刊号)的论文,确定为第五级(D类)。未发言的确定为第六级(E类)。 ③参加省级学术会议,且论文作者之一做会议发言,收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有书刊号)的论文,确定为E类。未发言的确定为区级内刊。 (5)凡收录于教育出版社、书号为“ISBN”类论文专集(或其它刊物)的与教育教学相关论文,凭发表原件按区级内刊折半计分。 (6)非正常周期出版的刊物的认定 各级期刊的“增刊、特刊、专刊、综合版、专辑”等上发表的论文,有期刊号的,包括列入北大核心期刊目录的刊物,以期刊主办单位确定为相应级别内部刊物折半计分。

四川大学关于学位(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川大校〔2010)2号

关于印发《四川大学关于学位(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川大校〔2010〕2号 校内各单位: 为维护学术尊严,规范学术行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促进我校学术研究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在已经实施的《四川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和《四川大学关于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处理规定》的基础上,学校制定了《四川大学关于学位(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大学关于学位(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

四川大学 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学术行为规范办法通知 四川大学校长办公室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印发打字:贾盛庆校对:秦远清印数:500份附件 2

四川大学关于学位(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指导思想 为维护学术尊严,规范学术行为,保障学术自由,加强我校校风学风建设,促进我校学术研究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细则》、教育部《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文件,并在我校已经出台实施的《四川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四川大学关于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处理规定》的基础上,学校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学位(毕业)论文的规范管理,防范和惩治学位(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攻读我校学位(指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研究生、本科生等撰写的以我校为著作权人单位的学位(毕业)论文。我校教职工和学生都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弘扬优良学风,杜绝学术不端。本办法专门针对学位(毕业)论文中的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理,其它学术不端行为按《四川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和《四川大学关于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处理规定》处理。 第三条学位(毕业)论文抄袭的定义 本办法定义学位(毕业)论文的抄袭和剽窃为同一概念,以 3

学术期刊论文不端行为界定标准pdf

学术期刊论文不端行为界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稿) 时间:2012年12月28日 来源: 目 录 前 言 1范围 2术语和定义 2.1剽窃 plagiarism 2.2伪造 fabrication 2.3篡改 falsification 2.4不当署名 inappropriate authorship 2.5一稿多投 duplicate submission/multiple submissions 2.6重复发表 overlapping publications 2.7拆分发表 slicing publications 3剽窃 3.1剽窃观点 3.2剽窃数据 3.3剽窃图像 3.4剽窃研究(实验)方法 3.5剽窃文字表述 3.6整体(大量)剽窃 3.7自我剽窃

3.8剽窃未发表成果 4伪造 5篡改 6不当署名 7一稿多投 8重复发表 9拆分发表 10相关研究伦理问题 11其他 前 言 为进一步提升学术期刊的质量,尊重和维护学术出版规范,更好地发挥学术期刊在规范科研行为和净化学术环境方面的作用,推动科学道德和科研诚信建设,中国知网(CNKI)特组织编制《学术期刊论文不端行为的界定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本标准概括了学术期刊论文作者可能涉及的不端行为类型,通过罗列各类不端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给出基本的界定原则和标准。 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参照教育部、科技部、新闻出版总署、中国科协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借鉴重要国际组织、学术团体有关学术伦理规范,以及国内外学者的相关最新研究成果。本标准在范围涵盖、内容陈述、行为界定等方面,尽可能地与国际学术期刊通用规范保持一致,同时兼顾国内学术期刊论文撰写和发表中的特殊情况。 本标准充分考虑科学技术类期刊和人文社科类期刊的特点,涵盖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科学技术类期刊和人文社科类期刊可以依照自己学科的特点,根据本标准编制更加细致的认定规则。本标准按照准确、简明、实用的原则编写,力求方便查阅和使用。 学术期刊论文不端行为的界定标准

甘肃省刊物级别认定办法

刊物级别的认定 (一)国家权威刊物的认定执行《国家权威学术期刊参考名录》(见附件)(二)省部级学术期刊的认定 认定省部级学术期刊的原则为: 1.国家行业学会、专业学会和国家部委主办或主管的学术期刊(列入国家权威学术期刊名录除外)。 2.全省大行业学会和省直厅局主办、经省级以上出版部门批准登记的学术期刊。 3.省部大报理论版。 4.一般本科院校学报。 5.在正式出版的全国性本专业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可视同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三)下列情况一般不作为学术论文对待: 1.评论、文摘、短篇报道、科普文章、科技新闻等,以及不足一个印刷页的资料; 2.会议简报、动态、讲座等资料性质的材料。 附件 国家权威学术期刊参考名录 一、名录 《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民族研究》、《世界民族》、《求是》、《国际问题研究》、《人民日报》理论版(3000字以上论

文)、《解放军报》理论版(3000字以上论文)、《光明日报》理论版(3000字以上论文)、《自然辨证法通讯》、《马克思主义研究》、《国际共运史研究》、《中共党史研究》、《高校理论战线》、《自然辩证法研究》、《政治学研究》、《社会学研究》、《世界宗教研究》、《孔子研究》、《中国行政管理》、《新华文摘》(3000字以上论文)、《人民大学复印资料》(3000字以上论文)、《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国人才》、《经济法制》、《党建研究》、《中国青年研究》、《科学社会主义研究》、《法学》、《法学评论》、《中国人口科学》、《史学月刊》、《中国党政干部论坛》、《哲学动态》、《中国科技论坛》、《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道德与文明》。 《中国语文》、《文学评论》、《文学遗产》、《文艺研究》、《外国文学评论》、《外语教学与研究》、《中国翻译》、《辞书研究》、《文艺理论研究》、《古代语研究》、《红楼梦学刊》、《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民族语文》、《文艺理论与批评》、《方言》、《民族文学研究》、《外国文学研究》、《中国语言学报》、《外国语》、《外语界》、《现代外语》、《美学与艺术学研究》、《语文建设》、《语文研究》、《语言研究》、《当代语言学》、《当代作家评论》、《鲁迅研究月刊》、《文艺争鸣》、《新文学史料》、《中国比较文学》、《电影艺术》、《民族文学》、《明清小说研究》、《中国藏学》、《西藏研究》、《语言与翻译》、《回族研究》、《蒙古语言文学》、《中国民族教育》《外语学刊》、《外语研究》、《外语教学》、《外语电化教育》、《外语与外语教学》。 《人民音乐》、《音乐创作》、《中国电视》、《舞蹈》、《黄钟》、《音乐艺术》、《中国书法》、《中国音乐学》、《音乐研究》、《中国音乐》、《美术》、《美术研究》、《中国摄影》、《舞蹈艺术》、《中国油画》。 《中国工艺美术》、《雕塑》、《装饰》、《中国纺织美术》、《中国服装》、《服装科技》、《中国包装》、《国外包装技术》、《中国广告》、《国际广告》、《家具》、

学术期刊论文格式标准

学术期刊论文格式标准 一、文章题名:题名应简明、具体、确切,能够概括出文章要旨,字数不要超过20字,必要时可加上副题名。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共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 二、作者署名及工作单位:作者署名位于文题正下方,其下一行为作者单位、所在省、市(县)、邮政编码,用括号括住,单位与省、市(县)名之间用―,‖隔开;如系多位作者,又不属于同一单位,则在作者姓名右上角处分别用阿拉伯数字―1、2、3……‖标上序号(同一单位为一个序号),并在下边括号中作者单位前作对应标示。 三、摘要:摘要用―摘要:‖标示,位于工作单位下面。摘要应概括全文主要内容,用语简洁、准确、客观,不加解释、评价,字数应控制在300字之内。英文摘要亦应与之对应。 四、关键词:关键词位于―摘要‖之下,用―关键词:‖标示。关键词是反映文章最主要内容的术语。一篇文章的关键词应控制在3–8个之间。 题名、作者单位、摘要、关键词均应有对应的英文。 五、正文:正文应做到内容真实,观点明确,论据可靠,语言通顺,字迹清晰。文中图表要用计算机打印,线条要清晰均匀。插图应符合制图规范和有关标准,表格采用三线表。文中字母、符号要分清大小写、正斜体,上下角标的位置应区分明显, 图中不能出现手写文字符号。 六、基金项目:指文章的资助背景。如文章属于某个基金项目,应在文章首页正文下边(与正文之间用长横线隔开)用―基金项目:‖标示,用简洁的文字加以说明,并在括号内标出项目的名称、编号。 七、作者简介:位于文章首页正文之下(如有―基金项目‖内容,应位于―基金项目‖之下),用―作者简介:‖标示,内容、形式及顺序为: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省、市<县>),职称,学位,专业及研究方向。 八、注释及参考文献:注释、参考文献分别用―注释:‖―参考文献:‖标识,必须准确可靠,详细注明出处。注释一般采用页下注,仍采用通常标记形式,即用圈号在文中被注释词语右上角标出序号,然后在页下对应列出注解。参考文献在文中用―[序号]‖标识,引文出处按全文统一序号编排,集中列于文后,应分清书籍类、期刊类、报纸类等,其代码和标注方法分别如下: 参考文献类型 专著 论文集 报纸文章 期刊文章 学位论文 报告 标准 专利 文献类型标识 M C N J D R

7种学术不端行为解读

凯程考研辅导班,中国最权威的考研辅导机构 第 1 页 共 1 页 7种学术不端行为解读 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有偿发表论文、买卖论文……以上行为都将构成学术不端行为。 4月13日,教育部官网发布《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征求意见公告,定义了7种学术不端行为。 教育部表示,为有效预防和严肃查处高等学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促进教学科研和学术研究的健康发展,教育部研究起草了《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9日。 《办法》表示,学术不端行为是指高等学校及其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学生,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发生的严重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教育系统所属科研机构及其他单位有关人员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与处理,可参照《办法》执行。 《办法》将7种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的行为,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 (一)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 (二)篡改他人研究成果; (三)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 (四)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 (五)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 (六)有偿发表论文、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为他人代写论文的; (七)其他严重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根据相关学术组织或者高等学校制定的规则,属于学术不端行为的。 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办法》规定一般应当以书面方式实名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 (二)有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事实; (三)有客观的证据材料或者查证线索。 《办法》表示,以匿名方式举报,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或者线索明确的,高等学校认为必要的,也可以受理。高等学校对媒体公开报道、其他学术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主动披露的涉及本校人员的学术不端行为,应当依据职权,主动进行处理。 在学术行为不端的处理上,《办法》表示,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学术委员会的认定结论和处理建议,结合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依职权和规定程序对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或提出处理建议: (一)通报批评; (二)终止或者撤销相关的科研项目,撤销学术奖励、荣誉称号,并在一定期限内取消申请资格; (三)警告、记过; (四)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 (五)开除或解聘; (六)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处理措施。 《办法》规定,学生有学术不端行为的,还应当按照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学籍处分;学术不端行为与获得学位有直接关联的,可以作暂缓授予学位、不授予学位或者依法撤销学位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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