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货物保险种类

海运货物保险种类
海运货物保险种类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指投保人在货物发运以前,估定一定的投保金额,向保险人(保险公司)投保海洋运输险。投保人按投保金额、投保险别及保险费率,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并取得保险单证(保险合同);保险公司负责对保险货物在海洋运输过程中遭受投保险别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投保金额及损失程度赔偿保险单证的持有人。货物在海洋运输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和损失很多,但可从保险得到的保障的范围只限于保险合同约定的风险和损失。可保障的风险主要有海上风险(海上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及外来风险(由于外在原因所致的损害)。可补偿的海上损失指被保险货物在海洋运输途中,因遭遇海上风险所引起的损坏与灭失,根据惯例,海上损失也包括与海运连接的陆上运输和内河运输过程中所遇到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致的损坏或灭失。

海损(MarineI Losses)

海上损失分为全部损失(Total Loss)及部分损失(Parial Loss)。全损又可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部分损失又可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

(1)实际全损:指货物完全灭失或变质而失去原有用途,即货物的全部损失已经发生或不可避免。

(2)推定全损:指货物受损后,进行施救、整理和恢复原状所需的费用,或者再加上续运至目的地的费用总和,估计要超过货物在目的地的完好状态的价值。

(3)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载货舱舶在海运途中遇到危难,船方为了维护船舶和所有货物的共同安全使得航程得以继续完成,有意地并且合理地作出的某些特殊牺牲或支出的特殊费用。共同海损的成立,必须具备:必须确有危及船、货共同安全的危险存在,而不能主观臆测;船方的措施必须是有意的、合理的;所作出的牺牲或支出的费用必须是非正常性的;构成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支出还必须是有效的。

(4)单独海损:指货物受损后,未达全损程度,而且是单独一方的利益受损并只能由该利益所有者单独负担的一部分损失。

海洋运输的基本险

海洋运输保险的基本险别分为: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

平安险(Free From Paticular Average,FPA)

保险公司对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如下: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天气、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损或推定全损。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损或部分损失。

(3)在运输工具遭受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损或部分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水渍险(With Particular Average, WPA)

保险公司对水渍险的责任范围除包括上述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一切险(All Risks, AR)

除包括平安险、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风险(偷窃、雨淋、破碎、串味、钩损、锈损、渗漏、沾污、受潮受热、短量、包装破裂等)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

对于上述三种基本险别,(中国保险条款)规定保险公司有以下除外责任:

(1)被保险人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5)属于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和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海洋运输的附加险

附加险是基本险的补充和扩大,它是不能独立投保的险别,只能在投保某一种基本险的基础上才可加保。一般附加险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短量险,混杂沾污险,渗漏险,碰损、破碎险,串味险,受潮、受热险,钩损险,包装破裂险,锈损险。由于保险公司对一般附加险的承保责任范围均已包括在一切险的承保责任范围内,因此,如投保人在投保基

本险时选择一切险,就不需要再加保一般附加险。

特殊附加险

战争险,罢工险,舱面险,进口关税险,拒收险,黄曲霉素险,交货不到险,货物出口到香港(含九龙)或澳门存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由于特殊附加险的保险责任范围不包括在一切险的责任范围内,因此,被保险人如欲取得属于特殊附加险各险别责任范围内的风险保障,不论已投保何种基本险,均需另行加保有关的特殊附加险。陆运保险运货物战争险等。

陆运险和陆运一切险

陆运险的承保责任范围与海运险中的“水渍险”相似,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损和部分损失。此外,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保险公司也负责赔偿,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在投保陆运险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根据需要加保一种或数种一般附加险。陆运一切险的承保责任范围与海运“一切险”相似,保险公司除承担陆运险的赔偿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损或部分损失。

陆运冷藏货物险

属于陆运货物险中的一种专门保险,除承担陆运险的赔偿责任外,还负责赔偿由于冷藏机器或隔温设备在运输途中损坏所造成的被保险货物解冻溶化而腐败的损失,但一般的除外责任条款也适用本险别。

陆上运输货物战争险届陆运货物险的特殊附加险

只有在投保了陆运险或陆运一切险的基础上方可加保。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在火车运输途中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所致的损失,与海运货物保险相同,在投保战争险前提下,加保罢工险不另收费。空运保险及邮包运输险

航空运输保险的基本险别分为航空运输险和航运一切险,附加险为空运货物战争险等。

航运险和航运一切险

前者与海运保险中的“水渍险”大致相同,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雷电、火灾、爆炸或由于飞机遭受恶劣气候或其他危难事故而被抛弃,或由于飞机遭受碰撞、倾覆、坠落或失踪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损或部分损失。航运一切险的承保责任范围除包括航运险的全部责任外,保险公司还负责赔偿被保险货物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损和部分损失。上述两个基本险的除外责任与海运险的除外责任基本相同。

空运货物战争险届附加险

只有在投保了基本险的基础上方可加保。保险公司承担赔偿在航运途中由于战争、敌对行为

或武装冲突以及常规武器所造成货物的损失。邮包保险基本险别分为邮包险和邮包一切险,此外还有邮包战争险等附加险。

进出口货物的运输保险

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凡按CIF或CIP条件订立的出口合同,由出口方负责投保,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根据出口合同/信用证的规定,确定运输工具和装运日期后填写役保单(列明各种项目及投保金额、险别、日期及赔偿地点等),交保险公司并交纳保险费取得保单。

进口货物运输保险

凡按FCA,FBO,CPT,C&F条件订立的进口货物买卖合同,由进口方负责投保。为防止漏保和延误投保及简化手续,目前普遍采用预约保险,即进口企业与保险公司事先签订各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进口预约保险合同(Open Cover),又称预约保单(Open Policy)。外贸企业在进口货物时,只需将国外客户的装运通知送交保险公司,即办理了投保手续。

保险单据

它是保险公司在接受投保后签发的承保凭证,是保险人名(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投保人)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在被保险货物受到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它是被保险人提赔和保险公司理赔的主要依据;在CIF,CIP合同中,保单是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的主要单据之一,也可以通过背书转让。最常用的一种是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是正规的保险合同,除载明各种项目外,对承、投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有详细规定。还有一种称为保险凭证(Insurance Certificatee),它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合同,与保险单具有同样效力。

提单种类

一、按提单收货人的抬头划分 1.记名提单(Straight B/L) 记名提单又称收货人抬头提单,是指提单上的收货人栏中已具体填写收货人名称的提单。提单所记载的货物只能由提单上特定的收货人提取,或者说承运人在卸货港只能把货物交给提单上所指定的收货人。如果承运人将货物交给提单指定的以外的人,即使该人占有提单,承运人也应负责。这种提单失去了代表货物可转让流通的便利,但同时也可以避免在转让过程中可能带来的风险。 使用记名提单,如果货物的交付不涉及贸易合同下的义务,则可不通过银行而由托运人将其邮寄收货人,或由船长随船带交。这样,提单就可以及时送达收货人,而不致延误。因此,记名提单一般只适用于运输展览品或贵重物品,特别是短途运输中使用较有优势,而在国际贸易中较少使用。 2.指示提单(Order B/L) 在提单正面“收货人”一栏内填上“凭指示”(To order)或“凭某人指示”(Order of……)字样的提单。这种提单按照表示指示人的方法不同,指示提单又分为托运人指示提单、记名指示人提单和选择指示人提单。如果在收货人栏内只填记“指示”字样,则称为托运人指示提单。这种提单在托运人未指定收货人或受让人之前,货物所有权仍属于卖方,在跟单信用证支付方式下,托运人就是以议付银行或收货人为受让人,通过转让提单而取得议付货款的。如果收货人栏内填记“某某指示”,则称为记名指示提单,如果在收货人栏内填记“某某或指示”,则称为选择指示人提单。记名指示提单或选择指示人提单中指名的“某某”既可以是银行的名称,也可以是托运人。 指示提单是一种可转让提单。提单的持有人可以通过背书的方式把它转让给第三者,而不须经过承运人认可,所以这种提单为买方所欢迎。而不记名指示(托运人指示)提单与记名指示提单不同,它没有经提单指定的人背书才能转让的限制,所以其流通性更大。指示提单在国际海运业务中使用较广泛。 3.不记名提单(Bearer B/L,or Open B/L,or Blank B/L) 提单上收货人一栏内没有指明任何收货人,而注明“提单持有人”(Bearer)字样或将这一栏空白,不填写任何人的名称的提单。这种提单不需要任何背书手续即可转让,或提取货物,极为简便。承运人应将货物交给提单持有人,谁持有提单,谁就可以提货,承运人交付货物只凭单,不凭人。这种提单丢失或被窃,风险极大,若转入善意的第三着手中时,极易引起纠纷,故国际上较少使用这种提单。另外,根据有些班轮公会的规定,凡使用不记名提单。在给大副的提单副本中必须注明卸货港通知人的名称和地址。 《海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记名提单:不得转让;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转让;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记名提单虽然安全,不能转让,对贸易各方的交易不便,用得不多。一般认为:由于记名提单不能通过背书转让,因此从国际贸易的角度看,记名提单不具有物权凭证的性质。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任何人持有提单便可要求承运人放货,对贸易各方不够安全,风险较大,很少采用。指示提单可以通过背书转让,适应了正常贸易需要,所以在实践中被广泛应用。背书分为记名背书(SpeciaL Endorsement)和空白背书(Endorsement in Blank)。前者是指背书人(指示人)在提单背面写上被背书人的名称,并由背书人签名。后者是指背书人在提单背面不写明被背书人的名称。在记名背书的场合,承运人应将货物交给被背书人。反之,则只需将货物交给提单持有人。 二)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划分 1.已装船提单(Shipped B/L,or On Board B/L) 已装船提单是指货物装船后由承运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根据大副收据签发给托运人的提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相关范文,本文关键词为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责任,范围,保险,分为,平安,,您可以从右上方搜索框检索更多相关文章,如果您觉得有用,请继续关注我们并推荐给您的好友,您可以在合同大全中查看更多范文。 一、责任范围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一)平安险本保险负责赔偿: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公司。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推定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恢复、修复受损货物以及运送货物到原订目的地的费用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份损失。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

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份损失。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份损失。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二)水渍险除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份损失。(三)一切险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二、除外责任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二)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三)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迟延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五)本公司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三、责任起讫(一)本保险负“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

海运货物保险险别与条款

第十三章海运货物保险险别与条款 第一节我国海运货物保险险别与条款 一.基本险: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 (一)平安险(FPA) (单独海损不陪) 承保责任:(1)由于恶劣天气,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2)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运输工具已发生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还上遭受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甚至整批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包责任范围内的危险的货物采取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货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二)水渍险(WPA) 承保责任:平安险+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三)一切险(AR) 承保责任:水渍险+一般外来风险 (四)基本险除外责任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发货人的责任引起的损失 (3)保险责任开始前,保险货物已存在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费用 (5)战争险和罢工险条款承保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五)责任起讫P239 (参考第十章可保利益) (1)仓至仓条款 (2)对”仓至仓”责任的理解 (3)应注意的问题:”仓至仓条款“保证了任何阶段发生的保险风险,其损失都可由保险公司赔偿(×) 原因:人们忽视了因贸易风险的转移引起的可保利益的变化 二.附加险 (一)一般附加险(11种) P242 (二)特殊附加险 1.交货不到险(与一般附加险中的”提货不着”进行区别) 2.拒收险 3.舱面险(舱面上的货物因风浪击中落水的损失)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完整版)

(合同范本)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W-HT-008625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Marine cargo insurance clauses of the people's Insurance Company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 险条款(完整版) 一、责任范围 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平安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公司。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 推定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恢复、修复受损货物以及运送货物到原定目的地的费用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二)水渍险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三)一切险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除外责任 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二)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三)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海运提单填写说明

海运提单填写说明 海运提单是货物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非托运人,确认已经收到托运的货物,或者已把托运的货物装上了指定的船舶的一种单据。它的功能表现在: ⑴是承运货物的收据,承运人要保证凭此收据交付货物; ⑵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谁合法持有提单,货物即属谁所有; ⑶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运输协议的证明。 1. Carrier 承运人:即提单上端印就的船公司名称。提单是承运人收到货物的收据,也是代表货 权的凭证,因此提单上承运人名称是非常重要的项目。UCP500第23条对银行接受提单的条件首先规定提单表面要注明承运人的名称。 2. Shipper发货人:又称托运人。托收方式下的提单发货人栏应按合同规定的出口商作为发货人, 信用证方式下的提单发货人栏一般填写信用证受益人的名址。如果信用证受益人并未规定地址,提单发货人也可以不加注地址,并且根据UCP500第31条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银行将接受表示以信用证受益人以外的一方作为发货人的运输单据。 3. Consignee 收货人:托收方式下,本栏一般填写“To Order”或“To Order of Shipper”均可 ,然后由发货人背书。不能做成代收行指示式抬头。根据URC522第10条规定:事先未征得银行的同意,货运不应直接运交银行或做成银行抬头或银行指示性抬头。 4. Notify Party 被通知人:托收方式下,本栏可按合同的买方名称填写。信用证方式下本栏 须按来证规定填写,若无规定,可将开证申请人作为被通知人。 5. Place of Receipt 收货地点:如货物需转运,则填写收货的港口名称或地点;若无需转运 ,则此栏空白。 6. Voyage No. 海运船名、航次:填写该批货物实际所装运的船名和航次号;若需转运,则填写 二程船的船名和航次号。 7. Port of Loading 装货港:即该批货物实际的起运港名称;需转运的货物,则填写中转港口 的名称。 8. Port of Discharge 卸货港:即目的港的名称。 9. Place of Delivery (或Final Destination)最终目的港 10. B/L No. 海运提单编号 11. Marks 填写唛头(无唛头时填“N/M”)及集装箱号、铅封等。 12. 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 件数和包装种类 此栏填写时应注意与发票和装箱单等单据一致。 13. Description of Goods 货物名称 提单上货物名称的描述可以只写总的名称,而不必如发票上描述的那样细致。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投保单(华泰条款)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投保单 APPLICATION FOR OCEAN CARGO TRANSPORT ATION INSURANCE 投保单号: 本投保单内容以中文为准。Application №.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2009版) 一、责任范围 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 平安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人。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推定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恢复、修复受损货物以及运送货物到原订目的地的费用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二) 水渍险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三) 一切险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除外责任 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二)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三)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五)本公司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进出口贸易实务习题及解答

第八章货物的保险 ? 一、填空题 1.投保人在投保一切险后,根据需要还可加保__。 2.单独海损与共同海损的主要不同在于__和__。 3.海上货物运输可保的风险主要有__和__。 4.海损按照损失程度不同,可分为__和__;按照损失的性质,可分__和__。 5.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别分为__、__和__三种。 6.在海上保险业务中,许多国家直接采用英国伦敦保险业协会制定的__,简称__。 7.按照国际惯例,卖方有义务按CIF或CIP价格的总值另加__作为保险金额。 8.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保险条款的规定,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承保责任的起讫期限,均采用国际保险业中惯用的__。 ? 二、单项选择题 ? 1.在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业务中,共同海损( )。 A.是部分损失的一种 B.是全部损失的一种 C.有时是全部损失,有时是部分损失 D.既是全部损失,又是部分损失 ? 2.在国际贸易运输保险业务中,单独海损仅涉及受损货物所有人单方面授利益,因而仅有受损方单独承担损失。这种损失是()。 A.部分损失 B.全部损失 C.单件损失 D.有时是全部损失,有时是部分损失 ? 3.在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业务中,涉及单方面利益的损失,达到全部损失程度时,()。 A.按全损处理 B.按单独海损处理 C.按推定全损处理 D.按共同损失处理 ? 4.按照英国伦敦保险协会《协会货物条款》,保险公司对I.C.C.(A) 、I.C.C.(B)及I.C.C.(C) 三种基本险所承担的责任范围最大的是()。 A. I.C.C.(A) B. I. C.C.(B) C. I.C.C.(C) ? 5.某货轮在航行途中,A舱失火,船长误以为B舱也同时失火,命令对两舱同时施救,A舱共有两批货物,甲批货物全部焚毁,乙批货物为棉织被单,全部遭受水浸;B舱货物也全部遭受水浸。那么()。 A.A舱乙批货物与B舱货物都属单独海损 B.A舱乙批货物与B舱货物都属共同海损 C.A舱乙批货物属共同海损,B舱货物属单独海损 D.A舱乙批货物属于单独海损,B舱货物属于共同海损 ? 6.我公司以CIF条件与国外客户达成一笔出口交易,我公司应负责替国外客户投保,按照国际商会《INCOTERMS》的规定,应投保()。 A.一切险加战争险 B.一切险 C.平安险 D.水渍险 ? 7.仓至仓条款是()。 A.承运人负责运输责任起讫的条款 B.保险人负责保险责任起讫的条款 C.出口商负责交货责任起讫的条款 D.进口商负责收货责任起讫的条款 ? 8.为防止运输途中货物被窃,应该()。 A.投保一切险,加保偷窃险 B.投保水渍险(即单独海损赔偿) C.投保平安险 D.投保一切险或投保平安险和水渍险中的一种,加保偷窃险 ?

第八章 海运提单教案汇总

第八章海运提单 [学习目的]了解海运提单的基本含义及其在外贸业务中的作用,掌握海运提单的缮制技巧,理解海运提单的基本内容。 [计划学时]三讲6学时 [重点与难点] 重点:海运提单的基本内容 难点:海运提单的缮制技巧。 [教学方法]案例导课,分析引出内容,强调海运提单的外贸单证业务中的重要性,课堂精讲。布置作业两次,并批改。 [教学手段与教具]教学大纲、教案、教材和其他相关教材,单据模板。 [教学过程设计] 第一讲(2个课时) 第一节海运委托书 第二节海运提单理论概述 第二讲(2个课时) 第三节海运提单的主要内容及条款解析 第四节海运提单的缮制 第三讲(2个课时)

第五节实训指导 布置作业:本章节的作业形式:纸制作业 第一节海运委托书 一、海运委托书的含义 何谓海运委托书 海运委托书又叫托运单(Booking Note),是托运人根据贸易合同和信用证条款内容填制的,向承运人或其代理办理货物托运的单证,也是船公司缮制提单的主要依据。 提问:1、哪一方缮制海运委托书? 2、海运委托书能证明什么? 二、海运委托书缮制样本 1、海运委托书的内容 参照书中海运委托书样本,解释海运委托书个项目内容。2、海运委托书缮制 解释海运委托书个项目内容缮制依据。 三、租船订舱业务流程 结合书中租船订舱业务流程图,说明租船订舱业务过程。

第二节海运提单理论概述 一海运提单的含义 海运提单(MARINE BILL OF LADING或OCEAN BILL OF LADING),简称“提单”(B/L),是由承运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发给托运人,表明已将特定的货物装上船并经海洋运至目的地的收据和物权凭证。 二、海运提单的作用 1、货物收据 海运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Receipt for the Goods),确认承运人已经按海运提单所列内容收到货物。提单一经承运人签发,即表明承运人已将货物装上船舶或已确认接管。 2、物权凭证 海运提单的合法持有人凭海运提单可在目的港向轮船公司提取货物,也可以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之前,通过转让海运提单而转移货物所有权或凭以向银行办理抵押货款。 3、运输契约的证明 海运提单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契约的证明(Evidence of Contract of Carrier),是承运人与托运人处理双方在运输中的权利和义务问题的主要依据。

海运出口货物保险详细操作流程

海运出口货物保险详细操作流程 (一)努力争取出口贸易以CIF、CIP贸易术语成交 在出口货物从卖方运到买方的长途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常常会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其他外来原因遭受损失,为了在货物受损后获得经济补偿,货主在货物出运前就必须及时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采用不同的贸易方式出口,办理投保的人就不同。凡采用FOB及CFR条件成交时,在买卖合同中,应订明由进口方投保(to be effected/covered by the buyers)。凡以CIF条件成交的出口合同,均需向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险别和适用的条款投保,并订明由卖方投保。国际贸易价格条件是买卖双方协商决定。争取以CIF或CIP贸易术语成交不仅可为国家多收外汇,扩大我国的保险业务,而且有利于出口商。 1、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责任范围是仓至仓,由出口商投保,货物从仓库出口开始,保险公司就承担责任。相反,以CFR、FOB或CPT、FCA术语成交,保险由进口商自行购买,由于买卖双方的风险划分是以货物越过发货港船舷为界,所以保险责任也就从这一点开始,这样,从仓库到装上海轮前这一段风险要么由出口商自负,要么由出口商再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陡然增加了出口商的风险或保费负担。 2、以CFR或CPT成交,出口商在发货装船时,应向进口商发出“装船通知”,以便进口商及时办理保险手续。如果出口商由于疏忽或其他原因漏发、迟发通知,以致使进口商未能及时办理投保手续,那么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和某些国家的国内法,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风险损失,再由出口商承担责任。因此,按CFR或CPT条件成交明显增加了出口商的费用和责任。 3、在采用D/P、D/A付款方式的出口交易,则更应以CIF或CIP成交。由于已在国内买了保险,即使出口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到重大损失,进口商拒绝付款或承兑,出口商也能从保险人手中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二)出口货运保险的投保与保险单的转让 凡以CIF和CIP条件成交的出口货物,由我国出口企业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尤其在仓至仓条条款下),被保险人应在货物运离仓库前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被保险人根据信用证或合同(托收方式时)规定填制《运输保险投保单》(Application For Transportation Insurance)或其他名称的投保申请单。投保单主要内容和项目要正确、齐全,因为保险公司系根据该投保申请单出具正式保险单。如果差错、不完整则影响将来安全、及时收汇,甚至造成国外拒付的事故。投保申请单主要内容有: 1、被保险人名称(The Insured’s Name)。一般是出口企业名称。如信用证要求以进口商名称投保或指明要过户给银行,在投保单上明确表明,以便保险公司按要求制作保险单据。 2、标记(Marks & Nos.)。与发票、提单上的标记一致,如标记繁杂,可以简化,如“与x号发票同”(as per invoice NO.xxx) 3、包装及数量(Package & Quantity)。写明包装性质,如箱、捆、包以及具体数量,以集装箱装运的也要注明。 4、货物名称(Description of Goods)。不能将货物写成百货、食品,而要写具体品名,如服装、大米、小五金等。可写统称但不能与发票所列货名相抵触。 5、保险金额(Amount Insured)。按买卖合同规定的加成比例计算保险金额,保额小数点后进位成整数(不能用四舍五入法),所用币制应与发票一致。 6、船名或装运工具(Per Conveyance)。海运应注明船名。 7、开航日期(Slg. On abt.)。按确定日期或大约月、日填写,但与提单所列开航日期要一致。 8、航程。即写明从何地起运至何地止。如转内陆,则要写明内陆城市名称,不能笼统写“内陆城市”。 9、保险险别(Conditions)。要明确具体险别,不能笼统地写“海运保险”(Marine clauses)。 10、赔款地点(Claim Payable At……)。通常是在货运目的地,如果在目的地之外的地点,要加

海运货物保险习题

海运货物保险练习题 一、判断题(判断下列各题是否正确,正确的在题后括号内打“√”错误的打“×”)1.我方以CIF条件出口服装1000件,根据合同规定投保了水渍险。运输途中因货舱淡水管道破裂,致使其中10件遭水渍,保险公司对此应予以损失赔偿。() 2.按照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PICC)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规定,凡已投保战争险的,若再加保罢工险,则不另行收费。() 3.伦敦保险协会的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有六种险别,其中ICC(A)、lCC(B)、lCC(C)、协会战争险、协会罢工险能单独投保。() 4.我方按CFR贸易术语进口一批货物,投保了一切险,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上前发生损失,因该损失属于仓至仓条款规定的保险公司责任起讫范围,故买方应向保险公司索赔。()5.我方出口一批货物,以FAS 条件成交,买方派来的船舶由于码头吃水浅,靠不了岸,我方只好用驳船运到船边。在驳船运输过程中,有一船货物翻船落海,所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 ) 6.在出口业务中,保险单的出单日期不能晚于海运提单的签发日期。() 7.按照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PICC)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规定,在投保一切险后,货物在海运途中由于任何外来原因造成的货损货差,保险公司均应负责赔偿。( ) 8.CIC条款和ICC条款的共同点是战争险、罢工险均可单独投保。() 9.我方出口一批玻璃器皿,为防其在运输途中破碎,所以在投保水渍险的基础上,还应加保破损破碎险。() 10.在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业务中,三种基本险和特殊附加险中的战争险、罢工险均可适用仓至仓条款。( ) 11.如我方对外出口,按CIF和CIP条件成交时,买方要求按伦敦协会货物保险条款投保,我方一般也予以接受。() 12.我方按CIF条件出口,对于货物运输保险单的转让,在经背书转让时应事先征得保险公司的同意。() 13.我以CFR条件出口一批货物,投保平安险,装船时两件货物落入海里,对此,保险公司应予以赔偿。( ) 14.我进口货物一批,投保一切险,货物在海运途中部分被火焚,全部灭失。经查,一切险中11种附加险并无火险。对此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 15.我出口玉米500公吨,投保了平安险,在运输途中因暴风雨使150公吨粮食受损,对此,保险公司应予以赔偿。() 16.水渍险的责任范围是除平安险责任范围内的全部责任外,还包括由于自然灾害引起的部分损失。

海运货物保险种类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指投保人在货物发运以前,估定一定的投保金额,向保险人(保险公司)投保海洋运输险。投保人按投保金额、投保险别及保险费率,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并取得保险单证(保险合同);保险公司负责对保险货物在海洋运输过程中遭受投保险别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投保金额及损失程度赔偿保险单证的持有人。货物在海洋运输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和损失很多,但可从保险得到的保障的范围只限于保险合同约定的风险和损失。可保障的风险主要有海上风险(海上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及外来风险(由于外在原因所致的损害)。可补偿的海上损失指被保险货物在海洋运输途中,因遭遇海上风险所引起的损坏与灭失,根据惯例,海上损失也包括与海运连接的陆上运输和内河运输过程中所遇到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致的损坏或灭失。 海损(MarineI Losses) 海上损失分为全部损失(Total Loss)及部分损失(Parial Loss)。全损又可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部分损失又可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 (1)实际全损:指货物完全灭失或变质而失去原有用途,即货物的全部损失已经发生或不可避免。 (2)推定全损:指货物受损后,进行施救、整理和恢复原状所需的费用,或者再加上续运至目的地的费用总和,估计要超过货物在目的地的完好状态的价值。 (3)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载货舱舶在海运途中遇到危难,船方为了维护船舶和所有货物的共同安全使得航程得以继续完成,有意地并且合理地作出的某些特殊牺牲或支出的特殊费用。共同海损的成立,必须具备:必须确有危及船、货共同安全的危险存在,而不能主观臆测;船方的措施必须是有意的、合理的;所作出的牺牲或支出的费用必须是非正常性的;构成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支出还必须是有效的。 (4)单独海损:指货物受损后,未达全损程度,而且是单独一方的利益受损并只能由该利益所有者单独负担的一部分损失。 海洋运输的基本险 海洋运输保险的基本险别分为: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 平安险(Free From Paticular Average,FPA) 保险公司对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如下: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天气、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损或推定全损。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损或部分损失。 (3)在运输工具遭受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海运提单的具体分类标准(2017最新)

遇到保险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4011123445.html, 海运提单的具体分类标准(2017最新) 海运提单(Ocean Bill of Lading),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后出具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所签署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提单还代表所载货物的所有权,是一种具有物权特性的凭证。 海运提单可以从不同角度分类。 根据货物是否装船,可分为已装船提单”(Shipped B/L)和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备运提单”上加注已装船注记”后,即成为已装船提单”。 根据提单上对货物外表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可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国际贸易结算中,银行只接受清洁提单”,即承运人未在提单上批注货物外表状况有任何不良情况。根据提单收货人”栏内的书写内容,可分为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提单收货人”栏,又称提单抬头,表明货物所有权的归属。记名提单,该栏记载特定收货人名称,只能由该收货人提货,不能转让。指示提单,又分不记名指示和记名指示:不记名指示提单仅填写To order(凭指定)”,必须由

托运人背书后才能转让,又称空白抬头”。 记名指示提单填写To the order of... (凭某某指定)”,该某某即为具体的指示人,提单由其背书后可以转让,通常为受托银行;背书又分两种形式:一种由有权背书人单纯签署,称为空白背书;另一种除背书人签署外,还写明被背书人(受让人)的名称,称为记名背书。在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凭指示空白背书提单”,习惯上称空白抬头、空白背书”。按船舶运营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班轮提单和租船提单。班轮握本上载明运输合同的条款,船货双方受其约束。而租船提单则受另行制定的租船合同约束,故在使用该提单时,往往要提供租船合同副本。 按运输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直达提单(Direct B/L)、转船提单(Transshipment B/L)、联运提单(Through B/L)和多式运输提单(Multimodal Transport Document)。 按提单内容可全式提单( Long Form B/L)与简式提单(Short Form B/L)。全式提单是指提单背面有印就的运输条款,而简式提单则无。如果提单比货物后到,就是迟期提单(Stale B/L)。一般情况下,是提单先到受货人手中,货后到,受货人可以凭提单提货,而如果货先到,提单后到则属迟期提单。银行不接受迟期提单。特殊情况下,受货人可凭银行担保提货。

进出口海运货物保险条款及保险费计算

进出口海运货物保险条款及保险费计算 (一)海运货物中的保险条款 采用不同的贸易术语,办理投保的人就不同。凡采用FOB或CFR 条件成交时,在中,应订明由买方投保(To be covered by the Buyers)。凡以CIF条件成交的,均需向中国人民按保险金额、险别和适用的条款投保,并订明由卖方负责办理投保。 在CIF出口合同的保险条款中,必须订明下列内容: 1.投保金额,或称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的计算公式: ①出口货物的保险金额=CIF价110%。 ②进口货物的保险金额=CIF进口货价。 保险费的计算公式:

①出口货物保险费=CIF价110% 保险费率。 ②进口货物保险费=CIF进口货价保险费率。 例题1: 我国某外贸公司进口成交一批价值为CFR12000美元的货物。现按CIF价格加成10%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则计算如下: (1)查保险费率表得出一切险和战争险费率分别为0.5%和0.04%,则总费率为:0.5%+0.04%=0.54%。 (2)将CFR价值转化为CIF价值,即: CIF=12000/(1-0.54% 1.1)=12072(美元) (3)得出保险费为:12072 0.54%=65.2(美元)。 例题2: 某出口商品CFR天津新港价为1200美元,投保一切险,保险费率为0.63%,客户要求加一成投保,求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解:CIF=1200/(1-0.63%110%)=1208.37(美元) 保险金额=1208.37 110%=1329.21(美元) 保险费=1329.21 0.63%=8.37(美元) 保险费:CIF CFR=1208.37 1200=8.37(美元) 答:该笔保险业务的保险金额为1329.21美元,保险费为8.37美元。 2.险别 凡我国出口以CIF或CIP 条件成交的,通常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现行的货物运输的保险险别并根据商品的特点及海上风险的程度,由双方约定投保的险别。 3.以哪一个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为准 目前,我国通常采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1年1月1日生效的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为依据。但有时国外客户要求按照英国伦敦保险业

第十五章中国海运货物保险案例

(一)基本险 1、根据我国现行的《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规定,在基本险别中包括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 ※平安险(FPA)保险范围: (1)在运输途中自然灾害(如: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造成的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 (2)由于在运输途中意外事故(如: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等)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意外事故(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自然灾害(如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判断题: 例1:某外贸公司按ClF术语出口一批货物,装运前已向保险公司按发票总值110%投保平安险;6月初货物装妥顺利开航。载货船舶于6月13日在海上遇到暴风雨,致使一部分货物受到水渍,损失价值为2100美元。数日后,该轮又突然触礁,致使该批货物又遭到部分损失,价值为8000美元。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的损失应予以赔偿。 答案:对,保险公司应予赔偿。 解释: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运货物保险条款》平安险的责任范围第二条和第三条的规定,触礁受损的8 000美元,是运输工具遇到意外事故造成的部分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遇暴风雨受损的2100美元,是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又由于该货物是在触礁意外事故发生之前造成的,所以保险公司对2100美元亦负责赔偿。因此,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的上述两项损失都负责赔偿。 例2:某外贸公司按ClF术语出口一批货物,装运前已向保险公司按发票总值110%投保平安险;6月初货物装妥顺利开航。载货船舶于6月13日在海上遇到暴风雨,致使一部分货物受到水渍,损失价值为2100美元。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答:错 解释:保险公司不应赔偿。根据平安险投保范围的第一条,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只有全部损失才是保险公司赔偿的范围,而这到题目中,被保货物由于遭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合同

YOUR LOGO 如有logo可在此插入—CONTRACT TEMPLATE— 精诚合作携手共赢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合同(正式版)范本 The Purpose Of This Document Is To Clarify The Civi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arties Or Both Parties. After Reaching An Agreement Through Mutual Consultation, This Document Is Hereby Prepared 注意事项:此合同书文件主要为明确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的民事关系,同时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特此编制,文件下载即可修改,可根据实际情况套用。 —、责任范围 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走,负赔偿责任。 ㈠平安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公司。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推

定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恢复、修复受损货物以及运送货物到原订目的地的费用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 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4 ?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 ?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辛生、分摊和救助费用。

提单的分类,主单和分单,及其区别

提单的分类,主单和分单,及其区别 提单有好多种类,货代这一行经常遇到的就是M单与H单了 M单,是简称,即是海运提单,通常叫主单,也就是船公司签发的提单。 提单是用来干嘛的呢? 提单是一种具体法律效应的收发货凭证,是货物已装船,便具以在归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的凭证。 H单,是提单的一种,即是货代提单,通常是分单。是由货代公司签发的。 这种提单不完全具备法律效应的。 主要区别在于: 发货人---代理(货代公司)----船公司----船公司代理-----收货人代理(货代)--收货人 这是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过程。 M单是船公司签发的提单,也就是货到了目的港后,收货人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凭提单(主单)向船公司代理去换去提货单 而H单,也就是分单了,收货人代理要拿着H单到发货人代理在目的港的货代公司换取海单,再凭海单到船公司代理那边换取提货单。 这里面多了一个换单的环境,即H单换去M单,就会多产生一个换单费。这就是最大的区别。 还有出了H单,发货人所发货物的风险由货代公司来承担(船公司来承担货代公司的风险),如果没有相关的运输合同等,出了问题,理赔起来比较麻烦,而出M单船公司来承担相关的运输风险 而船公司的行为有相关的法律制约的。 所以在通常情况下,收货人是要求出M单的,而不是出H单 怎么才能看出来是M单还是H单呢? 主要看提单右下方的签章,如果是什么物流公司(logistics)那肯定是H单 如果是船公司(SHIPPING COMPAY)那一般的是M单了 还有一种办法,可以到船公司网站上面去查一下,如果输入提单号查不到相关的信息,那可能就是出的H 单了 那为什么会有H单这种情况出现呢? 因为不同的国家,对于提单有不同的要求 比如到中南美有些地方,就一定要出H单(具体的原因是因为当的一些法律有关联) 比如到美国事实上也是出的分单。 ---------------------------------------------------------------------------------------------- 其实真正的提单只有一个,就是船公司签发的提单,也就是所谓的船东单。只是船东单有很多不方便不合理的地方,所以随着海运的慢慢发展,也出现了无船承运人或者货代签发的提单,这种提单同样具有法律效力,而且更加的简洁方便。比如拼箱吧,一个40HQ的箱子,有70来个立方,里面可能有几家甚至有几十家的货,由统一的拼箱代理进行安排。这个集装箱有个主单,就是船公司签发的提单,不过发货人只有一个,就是这个拼箱代理,收货人也只有一个,是这个拼箱代理的目的港代理。因为这么多货,不可能所有真正的发货人都显示在提单上。这个拼箱代理,自己再出具各个分单给不同的发货人,发货人手上拿到的提单就是这个拼箱代理签发的货代单。货到了目的港,拼箱代理的目的港代理会事先把货物取出,收货人只要等到这个目的港代理的通知,就可以去提货。这是拼箱的模式,所有的拼箱的提单也都是货代提

海运提单答案75

分类: 制海运提单 题号: DZ0075 说明: 装船出运 基本要求: 根据下列要求,填写海运提单 相关说明: CHUWEI GLOVES CO., LTD. Shanghai Intern ational Trad e Center 2201 Yan An Road (W), SHANGHAI 200336 TEL:+86 21 6278 9099 FAX:+86 21 6278 9569 向加拿大公司 JAMES BROWN&SONS. #304-310 JaJa Street, Toronto, Canad a TEL: (1)7709910, FAX: (1)7701100 出口1521A Latex Full Coated Cotton Woven, Knit Wrist Liner 共1000箱,每件2.2美元CIF MONTREAL ,纸箱包装,每箱12件。毛重为16.65千克/箱,总体积为10.8立方米。运输标志(唛头)为:N/M 该货物于2003年11月25日在上海装V.26GW 航次“CMA CGM”号轮运往蒙特利尔。 请根据上列条件填制“清洁、已装船、空白抬头”的提单(3/3份),要求通知JAMES BROWN&SONS.。 相关附件: 无 正确答案 1. Shipper Insert Name, Address and Phone CHUWEI GLOVES CO., LTD. Shanghai Intern ational Trad e Center 2201 Yan An Road (W), SHANGHAI 200336 TEL:+86 21 6278 9099 FAX:+86 21 6278 9569 B/L No. 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COSCO CONTAINER LINES TLX: 33057 COSCO CN FAX: +86(021) 6545 8984 ORIGINAL Port-to-Port or Co mbined Transport BILL OF LADING Ned against the delivery of the shipment and whereupon any other original 2. Consignee Insert Name, Address and Phone TO ORDER 3. Notify Part y Insert Name, Address and Phone (It is agreed that no responsibility shall attsch to the Carrier or his ag ents for failure to notify ) JAMES BROWN&SONS. #304-310 JaJa Street, Toronto, Canad a TEL:(1)7709910,FAX:(1)7701100 4. Combined Transport * Pre – carriage by 5. Combined Transport* Place of Receipt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