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私募基金销售购买渠道一览

常见的私募基金销售购买渠道一览
常见的私募基金销售购买渠道一览

金斧子财富:https://www.360docs.net/doc/4013456101.html, 当前常见的私募基金销售渠道

1)私募自行销售

这类销售方式一般适合那些号召力大、市场影响力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比如拥有明星私募基金经理、业绩突出产品、券商明星分析师等的私募。

2)经纪商销售

这类经纪商包括证券公司及期货公司等,他们一方面对投顾比较熟悉和有信心,另一方面还能通过销售私募产品获取一定的佣金收入、通道收入及服务收入,同时提升结算量、规模存量等业绩,因此经纪商跟各大私募有着比较强烈的合作意愿。。

3)第三方平台销售

第三方平台都是专业的私募产品销售机构,因此有着其他渠道无法比拟的几大优势:拥有各类风险收益偏好不同的高净值客户,因此可以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提供更加匹配的产品,另外还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借助平台及合作方的力量为私募基金向合格投资者开展一定程度的宣传。

4)银行销售

银行不仅自身拥有强大的资金池,同时还拥有强大的高净值客户资源。所以保收益型结构化产品的优先资金一般都可以直接对接银行资金池的资金,银行的高净值客户对银行信

金斧子财富:https://www.360docs.net/doc/4013456101.html, 任度高,因此银行在推荐私募产品时具有得天独厚的信任优势。

以上就是目前比较常见的几种私募基金销售渠道,如今私募行业迎来了发展的黄金阶段,发行量及成交量持续攀升,相信未来还会有更多的投资者将目光投向私募领域,未来或许还会出现其他更加多样化的私募基金销售渠道了。

比较以上几种基金购买渠道,小编认为第三方平台销售对广大投资者来说是更安全放心的渠道,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资料更详细,更全面,对项目的研究更全面。

常见的私募基金销售购买渠道如上所述,如需专业投资私募理财,直接预约金斧子理财师,。【金斧子】是持第三方基金销售牌照,国际风投红杉资本和大型央企的招商局创投实力注资,致力于打造中国领先私募发行与服务平台,提供阳光私募、私募股权、固收产品、债券私募、海外配置等产品,方便的网上路演平台,免费预约理财师,用科技创新提升投资品质!

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法合规募集资金的说明

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法合规募集资金的说明 为确保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规范健康发展,防范和规避金融风险,提高投资者对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认知,使得投资者能够掌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非法集资 的区别,特说明如下: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法合规募集和运作的说明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规范试点地区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和备案管理 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253号)和《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登记备案管理试行办法》(津发改财金〔2008〕813号)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现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法合规的募集和运作说明如下: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只能以私募方式(非公开方式)向具有风险识别和承 受能力的特定对象募集,投资者以机构投资者和合格的自然人投资者构成;(二)募集资金仅面向特定对象,不得通过媒体(包括本企业网站)发布公告、在社区张贴布告、向社会散发传单、发送手机短信或通过举办研讨会、讲座及 其他变相公开方式(包括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机构的柜台 投放招募说明书),直接或间接向不特定对象进行推介; (三)资本募集人须向投资者充分揭示投资风险,不得承诺固定回报; (四)单个出资人出资金额必须超过100万元人民币;股权投资基金的出资人 应当以自有资金货币出资,且不得接受多个投资者委托认缴股权投资基金资本。(五)股份公司制股权基金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合伙制和公司制股 权基金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50人; (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领域限于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属于长期股 权投资方式,并不是定期的债权投资方式,其投资期限一般为5-7年; (七)所募集资金由属地商业银行进行托管; (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团队中至少有3名具备2年以上股权投资或相 关业务经验,其中,至少有1名高级管理人员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或经济管 理经验。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法集资的司法解释 201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有如下规定: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 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起草说明解读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自颁布以来,对促进各类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健康规范发展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根据《私募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自行销售私募基金以及委托销售机构销售私募基金两种方式,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按照不同类别私募基金的特点制定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问卷及风险揭示书的内容与格式指引。据此,为加强保护私募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的募集市场,中国基金业协会在对近年来私募基金在募集过程中的各种现象、问题研究和总结基础之上,制定了《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行为办法》、本办法),现以行业自律规则的形式发布实施。 (一)私募基金募集现状 私募基金行业的发展日益壮大,风险不断积聚,风险事件陆续暴露。截至2016年2月,中国基金业协会共办结236件(次)涉嫌违规的私募案件,案件涉及的主要违法违规类型表现为公开宣传、虚假宣传、保本保收益、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其中多数为发生在募集环节的问题。 1、公开宣传或者变相公开宣传

在协会办理自律案件、投诉举报以及与行政对接案件的过程中,发现一些机构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宣传私募基金产品,主要表现为通过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人员拨打电话等方式公开宣传推介私募基金产品。 2、虚假宣传 私募基金宣传推介过程中的虚假宣传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私募基金募集机构向投资者混淆管理人角色 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银行、证券公司等机构为其募集资金,利用银行、证券公司的客户资源来实现基金产品的迅速募集。由于销售冲动或其他原因,基金销售机构的工作人员往往并未向投资者披露基金销售机构与该基金产品之间不存在投资管理关系的事实。一旦私募基金出现兑付危机或其他问题,不明真相的投资者往往到销售机构讨说法,混淆了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的角色。 (2)虚假宣传重要信息 一些募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宣传推介私募基金时存在虚假宣传的现象,如虚构托管机构、虚构担保机构、虚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利用投资者对此类机构的信任来实现迅速募集的目的。 (3)以保本保收益引诱投资者 募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宣传推介私募基金时以保证本金不受损失,许诺固定收益等方式诱使投资者进行投资,在基金合同收益分配部分写有“预期收益”、“预计收益”等字样,使投资者误以为自己所购私募基金为保障本金的固定

私募基金私募基金募集说明书

****私募基金募集(招募)说明书 一、私募基金的基本情况 1、名称: 2、基本架构(是否为母子基金、平行基金): 3、类型: 4、基金注册地(如有): 5、基金募集规模: 6、基金成立最低募集规模: 7、投资者最低认缴出资额: 8、投资者最低首期实缴出资额: 9、募集期限(载明首轮交割日及最后交割日(如有)): 10、基金运作方式(封闭式、开放式或其他方式): 11、基金的存续期限: 12、基金估值政策、程序和定价模式: 13、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14、联系人和联系信息: 15、基金托管人(如有):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团队等基本信息 管理人名称: 管理人登记编码:

管理人最近三年诚信情况说明: 基金管理团队介绍: 三、中国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私募基金公示信息(含相关诚信信息)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 基金管理人全称(中文): 基金管理人全称(英文): 登记编号: 组织机构代码: 登记时间: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注册资本(万元): 实缴资本(万元): 注册资本实缴比例: 企业性质(组织形式): 管理基金主要类别: 申请的其他业务类型: 员工人数: 机构网址:

(二)私募基金公示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编号: 成立时间: 备案时间: 基金备案阶段: 基金类型: 币种: 基金管理人名称: 管理类型: 托管人名称: 主要投资领域: 运作状态: 基金信息最后报告时间: 基金协会特别提示(针对基金): 四、私募基金托管情况(如无,应以显著字体特别标注)、其他服务提供商(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保管机构等),是否聘用投资顾问等(一)托管人: 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二)律师事务所:

最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说明书

XX紫金赛伯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募集说明书 XX赛伯乐绿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A有限公司联合发起B有限公司

特别声明 XX紫金赛伯乐股权投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本基金”)是一种投资工具,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的收益预期,投资者购买本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等。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募集说明书》、《合伙协议》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1、本募集说明书仅供基金推介使用,最终内容以《合伙协议》为准> <2、本募集说明书的解释权归发起人,发起人有权在本基金目的范围内进行合理解释〉

目录 释义 (5) 摘要 (7) 第一章中国私募股权投资机会分析 (9) 1.1发达的制造业...............................................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世界级的制造中心.....................................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2大量接近上市的公司...................................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3与制造业相关的投资机会...............................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加速来临的行业整合.........................................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1行业集中度低.........................................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2行业整合加速.........................................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3与行业整合相关的投资机会.............................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快速进程中的城市化.........................................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1未来世界最大的消费市场...............................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2未来世界流通业龙头...................................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3高速成长的品牌消费品行业.............................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4与城市化相关的投资机会...............................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基金的组织、运行与管理 (9) 2.1.1组织形式 (9) 2.2设立方案 (9) 2.1.2 责任 (9) 2.2.1基金定位 (10) 2.2.2基金名称 (10) 2.2.3基金性质 (10) 2.2.4注册地址 (10) 2.2.5设立方式 (10) 2.2.6基金规模 (11) 2.2.7基金份额 (11) 2.2.8初始认购价格 (11) 2.2.9认购限额.............................................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10认购起止时间........................................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12收益的分配 (11) 2.2.13基金主要费用 (12) 2.2.14基金募集方式和对象 (13) 2.2.15基金存续期 (13) 2.2.16基金投资期 (13) 2.2.17基金投资方向 (13) 2.2.18禁止从事的经营活动 (13) 2.2.19基金风险控制 (14) 2.3有限合伙人入伙条件 (14) 2.4管理与决策 (14) 第三章基金的理念、策略、团队与投资业绩 (15)

私募基金招募说明书模板

XXXXX债权资产投资基金(一期) 招募说明书 X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X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XXXX一号XX债权资产投资基金(一期)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说明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说明书属于商业机密,除管理人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复制、复印或向第三方传播本说明书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管理人对此保留追诉的权利。 本说明书系提供给潜在投资者的保密文件,以便于潜在投资者考虑投资指定的基金,不可用于其他用途。 在进行投资决策时,投资者须依赖于自己对本基金合同条款的判断,包括与之相关的风险和收益。 投资者应当以其合法所有或有合法处分权的资金认购本基金,确保基金财产来源合法,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一、产品要素 二、基金投资策略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消费者观念的转变,XX交易市场规模逐年递增。与此同时,与XX交易密切相关的金融服务市场也愈发活跃。鉴于XX市场的蓬勃态势,平安银行、浦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已经开始大力进军XX金融市场,其中XX贷款已成为金融机构

必争的优质债权资产。从目前的市场状况来看,购X者在XX交易的过程中,主要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X款垫付,包括:银行贷款及民间借贷。而从放款时效角度出发,为快速完成交易流程,时间敏感型购X人往往会选择民间借贷的方式进行操作。鉴于这样的形势,目前市场中已积累沉淀了大X的个人XX债权资产。XX债权资产,因借款人还款意愿良好,单件债权资产规模较小、处置方便等优势,已成为了债权资产中不可多得的稀有品种。 XXXX一号XX债权资产投资基金(一期)(以下简称“本基金”)拟募集资金主要投资购买市场中已形成的XX债权资产。为充分控制投资风险,本基金对债权选择制定了较为严格的标准: 1、债权形成的原始额度(包含已偿还和未偿还本金部分之和)不高于债权标的物市场实际价值(由专业三方人员评测,通常为XX 成交价格的80%-90%)的70%; 2、债权所涉及XXXXX办理了严格符合法律标准的抵押手续; 3、债权所涉及XX在债权存续期间XXXX; 4、单件债权初始额度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5、债权对应每一债务人具备充分的还款意愿及充足还款来源; 6、债务人约定还款方式需为月度等额本息方式。 三、基金运作说明 (一)收益实现方式

私募基金募集说明书

阳光私募基金募集说明书WORD版本下载后可编辑

募集说明书 一基金基本情况 在现有经济发展、行业整合、政策支持、法律完善的环境下,我国的私募基金正处于发展阶段,为了抓住中国经济快速发展、行业整合加速的历史性机遇,充分利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所创的投资机遇,谋求基金资产的快速增值而设立此基金。 基金名称: 基金类型:结构型阳光私募基金 基金年限:2年 基金规模:1亿元人民币 基金募集方式和对象:本基金主要面向投资者定向私募 基金管理方:兴润诚(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费:管理费为基金总规模的 %。 预期投资收益率:年化收益率为30%(预期投资收益率不作为最终承诺) 投资收益分配:收益的分配以每个结算年度结束后的十五日内,投资管理人应当将决定本结算年度的分配方。每个年结算年度可分配收益的 %为投资管理人所有,收益的 %按投资比例分配给投资人。

认购期限: 基金份额: 最低认购额: 二投资理念及投资计划: 产品投资理念:做市场的先觉者,为投资决策服务,不做逆产业政策的投资是成功的前提,发现价值挖掘投资标的,遵循趋势把握交易,形成独树一帜的投资体系是做好投资的必然。 产品投资计划:结构化基金,主要以投资固定收益产品为主,是一只平衡型的阳光私募基金。在产品设计中以各种金融产品及金融衍生品相结合,在股票与债券、国债、ETF基金等资产类别之间进行资产配置,在宏观与微观层面对各类资产的价值增长能力展开综合评估,对股票、债券等大类资产的风险和收益特征进行预测。其它金融衍生品合理化配置。 具体操作: 1、用40%--60%的仓位做固定收益的品种,实现年化收益率的 6%--8%。 2、用40%--60%的仓位做股票投资,当收益率增加时放大投资比例 实现现年收益率的15%--20%。 3、超势投资+短线T+0交易+固定收益品种,实现稳健安全收益, 趋势投资以大盘指数为基准,跑赢大盘10%--20%。短线投机实现年化收益率10%,固定收益产现年化8%。

投资私募基金用基金募集合同范本(doc 69页)

投资私募基金用基金募集合同范本(doc 69页)

合同编号: 基金全名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AAAA 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投资者承诺书 AAAA有限公司: 1、本人/本单位承诺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标准,具有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风险承受能力。本人/本单位承诺向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关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和风险承受能力等情况真实合法、完整有效,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前述信息资料如发生任何实质性变更,本人/本单位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 2、本人/本单位承诺用于认购/申购基金份额的财产为投资者拥有合法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资产,保证该等财产的来源及用途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存在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的情形,不存在不合理的利益输送、关联交易及洗钱等情况,本人/本单位保证有完全及合法的权利委托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的投资管理,以及委托基金托管人进行基金财产的托管业务。 3、本人/本单位承诺已充分理解本基金合同全文,了解相关权利、义务,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了解本基金的投资决策安排,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人/本单位承认,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未对基金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 4、本人/本单位承诺,基金管理人有权要求本人/本单位提供资产来源及用途合法性证明,对资产来源及用途及合法性进行调查,本人/本单位愿意配合。 5、本人/本单位承诺,本人/本单位在参与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的私募基金的投资过程中,如果因存在欺诈、隐瞒或其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陈述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本人/本单位自行承担,与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无关。 承诺人(自然人)

私募基金募集计划书

编号:_____________私募基金募集计划书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计划书仅对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的特定投资者发出,潜在投资人在收到本计划书时请严格保密,不得外传。 第1条名词释义 第2条管理人基本情况 2.1 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基金管理团队、主要股东或合伙人信息、管理业绩等基本信息。 2.2 中国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私募基金公示信息(含相关诚信信息)。 第3条产品基本情况 3.1 私募基金的名称、基金类型、运作方式、存续期限、基金规模、最低认购额、基金认购价格等。 3.2 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概况、行业偏好,股权投资基金需介绍拟投资项目情况。 3.3 基金治理结构,包括基金最高权力机构、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程序、投资业务流程等。 3.4 基金收益分配,包括收益构成、存续期及退出时的收益分配规则。 3.5 风险防范控制措施。 3.6 投资者的重要权利(如认购、赎回、转让等限制、时间和要求,关于冷静期和回访安排的说明等)。 3.7 私募基金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付费主体、收取方式、收取时间)。

3.8 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权利义务划分以及其他涉及投资者利益的内容。 3.9 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及其监督机构信息。 3.10 私募基金托管情况(如无,应以显著字体特别标注)、其他服务提供商(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托管机构等),是否聘用投资顾问等。 3.11 私募基金的外包情况。 第4条信息披露安排 4.1 明确募集期重大事项的披露时间及方式。 4.2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及频率。 第5条募集相关安排 5.1 出资认定及相应安排 5.1.1 拟募集规模 5.1.2 发起人、原股东/合伙人出资方式、出资金额、投资人出资占股比例的确认方案等。 5.2 认购资金利息计算、归属、支付安排(募集期、募集结束至登记结束期等)5.3 项目失败的情形及相关处理安排 项目失败包括募集失败、筛选失败、登记失败、备案失败四种情形。募集失败是指,募集期结束时,募集金额未达到募集规模下限;筛选失败是指,募集成功后,因募集方筛选投资人导致最终经确认的募集金额未到达募集规模下限,导致项目失败;登记失败是指筛选成功后,因部分或者全部份额无法登记,最终募集金额无法达到募集规模下限,导致项目失败;备案失败是指私募基金募集之后,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无法完成备案,导致项目失败。

私募基金募集新规下的九步操作及四套文件

私募基金募集新规下的九步操作及四套文件 前言: 2016年04月15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基金业协会”)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募集办法》;除特殊注明外,本文所涉法律条文均引自《募集办法》),明确了私募基金产品的募集程序和要求,并制定了募集专用账户、冷静期及回访确认等新的监管事项。《募集办法》将于2016年07月15日施行。 《募集办法》的出台确立了详细的募集程序以及各个操作环节的具体要求,直接规制了以往私募基金在募集环节的诸多乱象,也改变了过去一套文件囊括所有内容的粗放式操作方式。在《募集办法》自公布至施行的三个月过渡期里,我们综合了各方的研究观点、解释说明和实操经验,就新规施行后的基金产品募集操作规程(“九步操作”)以及如何合法合规地签署基金产品文件(“四套文件”)整理成本文,供业界参考。 正文: 根据《募集办法》,募集机构完成一个私募基金产品的合规募集,通常需要走完以下九个操作步骤: 一、募集主体资格(前提) 相关法规: 第二条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 人登记的机构可以自行募集其设立的私募基金,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 已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以下简称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受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委托 募集私募基金。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私募基金的募集活动。 本办法所称募集行为包含推介私募基金,发售基金份额(权益),办理基金份额(权益)认/申购(认缴)、赎回(退出)等活动。

第四条从事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人员应当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包含原基金销售资格),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自律规则,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应当参加后续执业培训。 合规要点: 根据《募集办法》,私募基金募集人员应当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因此,律师建议私募基金管理人号召全体员工参与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对于优先通过者,可以给予奖励(很多私募基金管理人已经开始这样操作)。但是,需要提醒的是,通常情况下,仅因为员工没有通过私募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存在法律风险,也不建议将通过基金从业资格作为试用期是否合格的判断依据。 律师建议具备相应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私募基金销售资格,开拓私募基金销售业务。 此外,非基金从业人员可以辅助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的销售人员与投资者进行联络,但是,有关投资产品介绍、投资文件签署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文件,最终应由具备基金从业资格的募集人员作为经办员处理、留痕。 二、公开宣传机构品牌(步骤1) 相关法规: 第十六条募集机构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公开宣传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品牌、发展战略、投资策略、管理团队、高管信息以及由中国基金业协会公示的已备案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确保前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合规要点: 律师建议,私募基金管理人对外宣传所使用的宣传资料,应当统一、合规,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对公开宣传的媒介渠道、宣传内容、推介尺度进行合规把控。 律师建议,私募基金管理人在树立私募基金管理人品牌意识的前提下,逐步树立基金产品品牌意识(例如,飘柔之于宝洁,奥利奥之于卡夫),合理化命名基金产品,形成统一产品线。 针对私募基金产品名称重复度日益提高的情况,可预先在登记备案系统中“基金备案”页面提前创建基金产品名称,录入预保留的产品名称并临时保存,即可取得基金编码并提前占名(勿点击“提交办理”)。

2018年私募股权(PE)基金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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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拟成立的投资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采取有限合伙 制企业形式注册的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专门从事收购兼并及 PRE-IPO 领域的股权投资,充分利用我国现有的高速经济发展的投资机遇,以求基金资产的快速增值。 ●基金的计划出资额拟定为人民币2亿元,其中,基金初始出资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 元,先由5-6位意向出资人作为基金发起人出资,基金发起人最低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基金发起人根据拟投资项目资源的储备情况和预期投资进度分步缴付到位后,负责向其他公司募集直至基金封闭期届满。上海Ⅹ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按照基金初始出资额的%进行出资;基金合伙人大会将根据项目及运作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扩募、及扩募的具体数额、条件等。 ●基金的合伙人推荐两家具有基金投资管理经验的管理公司成立新的投资管理公 司,由新的投资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管理本基金的投资及投资管理事宜。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所管理基金实际资产额的2%收取年度基金管理费,并将以业绩奖励的方式参与基金投资利润的分配。 ●基金将主要投资于有市场发展潜力的快速成长期及成熟性企业,投资形式包括但 不限于与并购重组相关的企业股权投资、成长期企业的 PRE-IPO 投资、与战略性并购重组相关的上市公司大宗股权收购和定向增发等。 ●基金对项目的投资为阶段性战略投资,对拟投资项目的投资周期≦3年,并根据 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利益最大化的退出方式。 ●基金的存续期拟定为7年,自本基金成立之日起计算。若本基金存续期期满后, 存在部分投资项目因为相关政策限制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暂时无法退出,管理人有权顺延3年。若前述共10年基金存续期期满后,基金存续期是否延长、及延长的期限等事项,由合伙人会议决定。 目录

阳光私募基金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 一基金基本情况 在现有经济发展、行业整合、政策支持、法律完善的环境下,我国的私募基金正处于发展阶段,为了抓住中国经济快速发展、行业整合加速的历史性机遇,充分利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所创的投资机遇,谋求基金资产的快速增值而设立此基金。 基金名称: 基金类型:结构型阳光私募基金 基金年限:2年 基金规模:1亿元人民币 基金募集方式和对象:本基金主要面向投资者定向私募 基金管理方:兴润诚(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费:管理费为基金总规模的%。 预期投资收益率:年化收益率为30%(预期投资收益率不作为最终承诺) 投资收益分配:收益的分配以每个结算年度结束后的十五日内,投资管理人应当将决定本结算年度的分配方。每个年结算年度可分配收益的%为投资管理人所有,收益的%按投资比例分配给投资人。 认购期限:

基金份额: 最低认购额: 二投资理念及投资计划: 产品投资理念:做市场的先觉者,为投资决策服务,不做逆产业政策的投资是成功的前提,发现价值挖掘投资标的,遵循趋势把握交易,形成独树一帜的投资体系是做好投资的必然。 产品投资计划:结构化基金,主要以投资固定收益产品为主,是一只平衡型的阳光私募基金。在产品设计中以各种金融产品及金融衍生品相结合,在股票与债券、国债、ETF基金等资产类别之间进行资产配置,在宏观与微观层面对各类资产的价值增长能力展开综合评估,对股票、债券等大类资产的风险和收益特征进行预测。其它金融衍生品合理化配置。 具体操作: 1、用40%--60%的仓位做固定收益的品种,实现年化收益率的 6%--8%。 2、用40%--60%的仓位做股票投资,当收益率增加时放大投资比 例实现现年收益率的15%--20%。 3、超势投资+短线T+0交易+固定收益品种,实现稳健安全收益, 趋势投资以大盘指数为基准,跑赢大盘10%--20%。短线投机实现年化收益率10%,固定收益产现年化8%。

私募基金募集顾问合作协议书

基金募集顾问服务合作协议书 协议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乙方:法定代表人:住址:身份证号码:说明: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基金管理公司,拥有管理证券投资基金(阳光私募基金)的专业能力和专业团队,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号:_________。2、本协议标的为:XXXXXX证券投资基金(下称本基金)甲方具有本基金的独家募集权。3、乙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组织,具备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所必需的专业团队、专业服务能力及适合的投资者资源。为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双方就本基金合作事项签订协议如下,以资遵 循。第一条目的为保证本基金顺利成立,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之委托,担任甲方所全权负责的本基金的募集顾问,利用自身投资者资源,向甲方推荐合资格投资者,促成本基金的成立。第二条服务内容乙方根据本基金的结构与特点,以及募集规模,为甲方提供如下服务:1、拟定募集、代销工作计划与方案。2、结合自身专业、渠道、资源优势,积极为甲方引荐合格投资者,筛选投资者并与投资者对接,推进基金产品营销工作。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要求及时提供必要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并确保所提供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的募集工作提供所需要的专业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工作。3、甲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报酬。4、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客户资源,协助维护乙方与客户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经乙方推荐适合格投资者并在乙方的协助下所募集资金成功认购本基金(该基金封闭后除外),乙方即享有按照本协议约定获得服务报酬的权利。2、乙方有义务指派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负责人员与甲方对接,并负责统筹推动基金募集顾问服务工作。3、乙方有义务动员其既有的团队、网络、渠道、投资者资源,积极开展募集顾问服务工作。 4、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通报本基金募集的进展情况。第五条服务报酬计算及支付1、乙方作为甲方基金产品募集顾问,其应享有的服务费用为:本基金

(契约型)私募股权基金的募集说明书模板2020年最新

【】私募股权基金(契约型)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第一条基金的基本情况 1.1基金名称 【】基金 1.2基金运作方式 本基金进行封闭运作。 1.3私募基金的托管事项 本基金由【】进行托管。 1.4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范围 投资目标:本基金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力争构建投资组合,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求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本基金拟以增资等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和【】(以下合称“标的公司”)。【】对应底层投资项目为“【】项目”,该项目位于【】市,项目类型为【】类;【】对应的底层投资项目为“【】项目”,该项目位于【】市,项目类型亦为【】类。本基金的投资涉及房地产项目,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规范第4号——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除投资于上述标的外,为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在完成中国基金业协会的备案前,基金管理人有权以现金管理为目的,自主决定将本基金的全部/部分财产,投资于银行活期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现金管理工具。在完成基金业协会的备案后,基金管理人亦有权决定将闲置资金投资于前述现金管理工具。 此外,管理人可基于本基金的整体利益决定将因项目投资产生的可分配现金用于循环投资或现金管理。 1.5基金存续期限 本基金的存续期限为【】年,自本基金成立日起算。本基金的存续期限分为投资期、运营期和退出期,投资期为自基金成立日起【】年,运营期为自投资期结束后【】年,剩余期限为退出期。如本基金存续期届满最后一日为非工作日,则本基金终止日期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根据本基金项目投资及投资退出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独立决定将存续期限延长一次,但延

合伙型私募股权基金资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名称 资本招募说明书 发起人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编制日期: 重要提示 本《资本招募说明书》适用于本基金的此次募集工作。 本基金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的具有资金实力的潜在投资者募集资金。本《资本招募说明书》不构成任何形式的要约或要约邀请,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接受或不接受投资者所认缴的对基金的出资。投资者取得的本基金权益并无可公开交易的市场,其应为投资目的而认缴出资,而不得再销售或分销该等权益。除非符合法律规定及基金的《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有限合伙协议》)的约定,认缴人取得的基金权益不得转让。 本基金的管理人(管理人名称)已经依法设立。 本基金的管理人保证本《资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基金的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市场主体及市场规则不够成熟,有关产业投资基金的相关法规和政策尚未公布,特提醒投资者对此予以关注。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资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备案管理部门对本基金和/或管理人的备案,不表明其对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不存在风险。 1.释义 在本《资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明确说明,下列词语分别具有本条所指含义: 1.1“基金”、“本基金”,指基金名称,系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有限合伙形式的股权投资企业。 1.2“《有限合伙协议》”,指本基金之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为组建本基金所签署的有限合伙协议,包括其所做的修订、补充或重述。 1.3“《合伙企业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1.4“发起人”、“管理人”,指管理人名称。 1.5“管理团队”、“高级管理人员”,指管理人的管理团队、高级管理人员。 1.6“托管机构”,指本基金委托的对基金账户内的现金实施保管的机构。 1.7“普通合伙人”,指普通合伙人名称。 1.8“有限合伙人”,指认缴出资或受让有限合伙权益而被接纳为本基金有限合伙人的投资人。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说明书

******基金(有限合伙) 募集说明书 *****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

摘要 在经济发展、行业整合、政策支持、法律完善的环境下,中国本土私募股权基金正处于发展的春天。为了抓住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行业整合加速的历史性机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设立*****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下同),专门从事创业型企业的股权投资,以充分利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所创造的投资机遇,谋求基金资产的快速增值。 ?基金名称:*****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类型: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有限公司 ?投资方向:拟上市的优质企业、高成长的细分行业领袖、 创业型企业 ?基金期限:5+2年 ?基金规模:5亿元人民币(首期募集3亿元人民币) ?基金管理费:2011~2013年各年度年管理费为基金总规模 的2%;2014年及以后各年度年管理费为已投资并处于投 资管理状态下各项目原始投资本金总金额的2%,但某年度 已经完全退出的项目,自下一年度起将不再视为处于投资 管理状态。 ?预期投资收益率:80%(预期投资收益率不作为最终承诺)

?投资收益分配:基金就其任何项目投资取得现金收入,基 金管理人将在取得现金收入三十日之内尽快向各合伙人进行分配。并且,在合伙人的投资收益率小于等于15%(“优先收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不享受业绩分成;在合伙人的投资收益率大于15%的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和全部合伙人按照20%:80%的比例对超出15%投资收益率的的剩余可分配收益进行分配。但前述任何情形下,均不影响和妨碍基金管理人由于其出资而应当然享有的分享合伙收益的权利(详见《*****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为避免疑义,上述投资收益率的计算方法为:投资收益率=(基金就其所有项目投资已经取得的现金或实物收入累计金额-合伙人总实缴出资额)/合伙人总实缴出资额*100%。 ?认购期限:2010年xx月xx日至2011年xx月xx日 ?基金份额:共100份,500万元人民币/份 ?最低认购额:人民币1000万元人民币

私募基金募集过程中律师的十项工作内容及依据

私募基金募集过程中律师的十项工作内容及依据 一、协助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募集其设立的私募基金;协助私募基金管理人选聘合格私募基金销售机构,草拟、修改、审核私募基金销售协议。 【依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 第二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已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以下统称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行为适用本办法。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可以自行募集其设立的私募基金,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已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以下简称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受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委托募集私募基金。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私募基金的募集活动。 本办法所称募集行为包含推介私募基金,发售基金份额(权益),办理基金份额(权益)认/申购(认缴)、赎回(退出)等活动。 第八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募集私募基金的,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基金销售协议,并将协议中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权利义务划分以及其他涉及投资者利益的部分作为基金合同的附件。基金销售机构负责向投资者说明相关内容。 基金销售协议与作为基金合同附件的关于基金销售的内容不一致的,以基金合同附件为准。 二、协助私募基金管理人开立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草拟、修改、审核账户监督协议。 【依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募集机构或相关合同约定的责任主体应当开立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用于统一归集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向投资者分配收益、给付赎回款项以及分配基金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等,确保资金原路返还。 本办法所称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是指由募集机构归集的,在投资者资金账户与私募基金财产账户或托管资金账户之间划转的往来资金。募集结算资金从投资者资金账户划出,到达私募基金财产账户或托管资金账户之前,属于投资者的合法财产。 第十三条?募集机构应当与监督机构签署账户监督协议,明确对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的控制权、责任划分及保障资金划转安全的条款。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账户监督协议的约定,对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实施有效监督,承担保障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划转安全的连带责任。 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可以在同一私募基金的募集过程中同时作为募集机构与监督机构。符合前述情形的机构应当建立完备的防火墙制度,防范利益冲突。

私募基金招募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 一、基金的基本信息 1.基金名称 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2.基金架构该基金的架构为。 3.基金类型该基金属于基金。(1)是否为母子基金、是否有平行基金。(2)股权类基金、证券类基金等。 4.基金注册地 市区。 5.基金的组织形式 拟组建的基金采用合伙制形式设立,为有限合伙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设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6条“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的规定,采取合法企业的形式有利于有效避免重复纳税的问题。 6.基金规模基金规模为亿元人民币,计划由意向出资人根据拟投资项目资源储备情况和预期投资进度分步缴付到位,最低认缴额为元人民币,(管理人公司)将按照基金出资额的1%进行出资。

7.基金存续期限基金的存续期暂定为年。到期后由合伙人会议决定存续期是否延长及延长的期限等事项。 8.基金出资人的类别基金的出资人(股东)分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两类。 (管理人公司)为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为基金管理人;其他出资人为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合伙协议》的相关规定。 9.基金运作方式本基金为基金。 10.基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基金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 11.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基本信息: 二、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1.管理人(以下简称公司)名称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 市区 3.成立时间

公司成立于年月日 4.组织形式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5.在基金业协会登记情况 登记时间: 登记编号: 机构类型: 三、基金的投资信息 1.基金的投资目标 基金的投资目标为对项目进行投资以及为达到该等投资为目的的其他形式投资,在投资收益中为投资人获取良好的回报。 2.投资策略基金净资产的70%以上将投资于存在并购机会的项目,基金约30%的净资产将用于对PRE-IPO项目的投资,作为基金投资的重要补充。这类项目属于快速成长性企业,基本可以确定在未来1~2年内完成上市融资,股权可以在资本市场流通退出。 本基金闲置资金的投资策略:为了最大限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基金出资人利益,同时满足基金资产的流动性要求,将基金闲置资金投资于国债、金融债等金融理财品种以及进行风险低、收益稳定的新股网上申购等,以获取高于同期银行平均存款利率的稳定收益。 3.投资方向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说明书-103

摘要 在经济发展、行业整合、政策支持、法律完善的环境下,中国本土私募股权基金正处于发展的春天。为了抓住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行业整合加速的历史性机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设立*****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下同),专门从事创业型企业的股权投资,以充分利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所创造的投资机遇,谋求基金资产的快速增值。 ?基金名称:*****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类型: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有限公司 ?投资方向:拟上市的优质企业、高成长的细分行业领袖、 创业型企业 ?基金期限:5+2年 ?基金规模:5亿元人民币(首期募集3亿元人民币) ?基金管理费:2011~2013年各年度年管理费为基金总规模 的2%;2014年及以后各年度年管理费为已投资并处于投 资管理状态下各项目原始投资本金总金额的2%,但某年度 已经完全退出的项目,自下一年度起将不再视为处于投资 管理状态。 ?预期投资收益率:80%(预期投资收益率不作为最终承诺)

?投资收益分配:基金就其任何项目投资取得现金收入,基 金管理人将在取得现金收入三十日之内尽快向各合伙人进行分配。并且,在合伙人的投资收益率小于等于15%(“优先收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不享受业绩分成;在合伙人的投资收益率大于15%的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和全部合伙人按照20%:80%的比例对超出15%投资收益率的的剩余可分配收益进行分配。但前述任何情形下,均不影响和妨碍基金管理人由于其出资而应当然享有的分享合伙收益的权利(详见《*****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为避免疑义,上述投资收益率的计算方法为:投资收益率=(基金就其所有项目投资已经取得的现金或实物收入累计金额-合伙人总实缴出资额)/合伙人总实缴出资额*100%。 ?认购期限:2010年xx月xx日至2011年xx月xx日 ?基金份额:共100份,500万元人民币/份 ?最低认购额:人民币1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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