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称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报考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称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报考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称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第六条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第七条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第八条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①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②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获得博士学位后,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第九条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具有解决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

③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①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②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

④能够指导工程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2、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第十条担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具有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情报等工作的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应能比较熟练和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怎么评助理工程师

[日期:2010-01-14] 来源:助理工程师作者:助理工程师[字体:大中小]

怎么评助理工程师

怎么评助理工程师

一, ......

(六)关于后取得学历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问题对先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其所取得的学历,符合《专

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规定的学历,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可按下列条件掌握:

1、申报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中专毕业,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六年以上;大专毕业,取得员级专业技

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四年以上。

2、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大学本科毕业或大专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六年以上。

3、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七年以上。

(七)非公职人员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问题非公职人员按非公职人员申报评审条件评审并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

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如专业相同或相近,并符合2003年度印

发的《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可直接申报晋升相应的专业技

术职务任职资格。

(八)继续对建筑专业中级任职资格实行考评结合......

二,初级职称条件

初级职称申报条件

1、中专毕业生,一年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可初定员级资格;员级资格满4年后,

初定助理级资格(如中专毕业后工作时间已满五年即可直接初定助理级资格);

2、大专毕业生,一年见习期满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考核合格,可初定

助理级资格;

3、本科毕业生,一年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级资格;

4、获得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级资格;

5、博士学位获得者,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级资格。

特别注意:实行全国资格考试的专业(如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必须是国家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目前是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本专业毕业生才能初

定。

三,晋升工程师应具备条件

一、学(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得博士学位,可直接申报工程师技术职务;

2、获得硕士、双学士学位两年以上,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两年以上;或获得硕

士、双学士学位三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3、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专科毕业四年以上,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五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专科毕业七年以上,从

事本专业工作七年以上。

5、取得本专业或相近后续学历人员,可比照以上条款申报工程师技术职务。

二、工作业绩和技术水平

(一)生产技术和管理人员(以下五项至少应具备三项)

1、有较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现代化科学管理方法和有关标准规定,了解国内外本专业技术发展趋势,并能在本单位(部门)专业会议上讲解;具有分析和解决生产过程技术管理中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能编写本专业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并实施(经本企业、部门专家认定)。

2、具有从事科技管理和生产工艺技术,制定技术规程、承担工艺设计、设备技术管理、经营等某一方面的实践经验,并能达到完成以下工作之一的技术水平;

(1)在本企业(部门)科技开发、技术改造、产品研制、生产技术工艺、经营等项目中的技术骨干,经同行业专家认定,能够解决本专业具有应用价值的技术问题,

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参加过经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立项的重点攻关、技术改造等项目的主要人员(等级内定额人员),并在设备管理及综合性技术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

(3)主持或参与编写200万元以上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能承担工艺设计,

并能顺利投产者;

(4)科技成果应通过技术鉴定(投资鉴定)水平,并是完成下列工作之一者;

A、市级行业部门立项研究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B、参加本企业(部门)以上综合研究课题,并是某一单项研究报告的撰写人;

C、从事技术情报工作人员,主持本企业(部门)专业调研课题,经同行业专家

认定具有实用价值;

D、从事技术经营人员,经同行专家认定具有较显著的经济效益。

3、能独立解决生产技术管理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和组织协调生产技术管理中各部门的关系。能编写、修改、完善本部门或分管范围内工作计划和生产技术规程等(经

本企业、部门专家鉴定)。

4、在经国家批准的市级以上专业性刊物发表论文或参加学术交流发表论文。

5、经同行业专家认定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能够指导初级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二)科研设计人员(以下五项至少应具备三项)

1、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国内外本专业现状和

发展趋势,并能在本企业(部门)专业会议上讲解。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完成市

或省直厅局以上立项科研课题和设计项目,其成果通过市场以上鉴定,达到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能在工作中应用或推广新技术、新工艺。

2、有一定的从事科研、设计的实践经验。较熟练地掌握科研、设计等方面的知识,具有独立承担本企业(部门)以上科研课题、设计项目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并能完成下列工作之一者:

(1)市级以上立项的科研、工程设计项目的主要参加人(等级内定额人员);

(2)参加市或省直厅局立项工程设计项目二项以上或主持过市或省直厅局科研课题,至少一项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有证书);

(3)经专家认定,独立完成本企业(部门)工程项目三项以上或是本企业(部门)综合科研课题的技术骨干,并是某一项研究报告的撰写人。

3、在担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成绩突出,是(企业)部门中的设计工作技术骨干,

其中至少有一项获市级优秀设计奖及其经职改(人事)部门认可的相当奖励。或者能够参加市以上行业颁发标准、规程、规范的编写工作。

4、在经国家批准的市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或有参加学术交流论文。

5、经同行专家认定能够指导初级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三、外语水平、计算机要求

应掌握一门外语和计算机知识,通过考试获得合格证书。

四、在企业从事工程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时,对

提交的论文数量不再做限制性要求,论文数量达不到规定数目要求的申报者,可提供

反映其能力和贡献的科技改造、技术创新、发明专利、研发项目、工艺方案、技术鉴

定报告、项目可行性方案、行业标准等相关资料,由评委会专家对其能力水平进行综

合评价。

高级工程师评定条件

[日期:2010-02-06] 来源:高级工程师评定条件作者:高级工程师评定条件[字体:大中小]

高级工程师正常申报条件

高级工程师正常申报条件: (1)大学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需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的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专业理论水平 第一,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跟踪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的学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 第二,对所从事的专业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在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第三,比较全面了解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现状、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具有对大型项目设计、评估、鉴定、组织实施的能力。 第四,比较全面掌握本专业相关法规、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 工作经历: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具有主持大中型工程技术项目或重点科技项目全过程的经历,并该工程或项目得到社会承认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B、具有将国内外先进技术或新理论应用于科研和生产实际工作、开拓新的应用研究领域或解决生产实践中重大技术问题的经历,并被证明是正确的。 C、具有组织编制本学科或本行业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技术发展规划的经历;或具有撰写大型工程、重大科研课题立项论证报告的经历。 D、具有多年主持技术工作、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开展科研和技术工作的经历。 业绩与能力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主持或为主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相应的成果奖励。 B、主持或为主完成过二项以上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成果奖励。 C、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经成果验收与鉴定,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相关奖励。 D、主持或为主承担过本行业技术发展规划,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认可,并在全行业推广应用。 E、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规划设计、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提高产品质量或工艺水平等项目,并有突出成果,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或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肯定。 F、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取得显着成效,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的肯定。 H、主持或为主承担过国家及省(部)级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工作,该标准或规范已在全国、全省或全行业范围实施。 专著与论文: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撰写过下列著作或论文之一: A、正式出版过10万字以上的专著。 B、在国家出版部门确认的重要专业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 C、在同行专家认定的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本专业论文二篇以上。 D、在同行专家认定的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 E、撰写由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报告(总结)三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在行业内产生较大影响。 破格申报评审条件: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1、主持或为主承担的科技项目或工程项目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二等以上奖一次或省(部)级一等奖一次,或省(部)级二等奖二次。 2、在新产品、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的设计推广应用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

评中级-高级工程师必要条件

3.业绩与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中的2条(其中须具备(1)(2)(3)(4)(5)(6)条中的1条): (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1项。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辖市(厅)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2项。 (3)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7名),在特大型企业生产第一线工作,业绩突出,获得特大型企业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并把科研成果应用到本企业生产实践中去,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4)作为主要完成人,取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推广应用后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5)作为主要完成人,提出1项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组织实施1项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对重大技术问题起重要作用,通过国家鉴定(验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1项国家级重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组织实施1项国家级重点工程项目,通过国家验收并达到预期效益。 本条中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项目主要完成人限前7名。 (6)作为主要完成人,提出2项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经省部级主管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对重大技术问题起关键性作用,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2项省部级重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经省部级主管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组织实施2项省部级重点工程项目,通过省部级验收并达到预期效益。 本条中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项目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 (7)作为主要完成人,起草编制1项国家、行业或省级技术标准、规程,并正式公布实施,用于生产实践。 (8)在省辖市及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作为主持人,提出4项省辖市重大科研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或撰写4项省辖市重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经省辖市批准并组织实施。 或在省辖市及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作为主持人,组织实施4项省辖市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项目,通过省辖市鉴定(验收),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9)作为主要完成人,解决过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国内同行业某一技术领域的空白,并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 (10)主持完成2项技术难度较大和较复杂的产品(工程)或关键部件的开发、设计、制造、生产技术管理,经同行专家评审或鉴定,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11)主持完成1项大型或2项中型工程(新建、扩建、技改、引进)项目研究、设计、安装、调试任务,经实践检验,达到了要求并通过鉴定(验收)。 (12)主持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2项新资源、新产品、新

四川省中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四川省 中、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申报中、高级工程师的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按《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申报中级工程师的基本条件 (一)学历要求 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或相近;或中专(对口)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不对口)。 (二)资历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4年以上,且上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其他要求 取得职称外语合格证书(C级)或省英语二级(日语三级)合格证书、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3个模块)、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四)破格晋升条件 温职改办〔2005〕53号文件规定: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不满4年,具备以下五项条件中的两项者,可以破格申报工程师职务。 1、在省级学术会议、报刊上发表一篇或市级刊物上发表过两篇以上有价值的专业论文。 2、获省、部级四等奖,或市、厅(局)级三等奖,或县级一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或县级二等奖的主持人,或获得市级优

秀新产品、优秀设计三等奖以上主要贡献者。 3、长期在生产第一线,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多次为解决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作出显著成绩,并为同行专家所公认;或是县以上重点工程、科研、科技攻关项目的主要主持、主要实施者,成绩显著、贡献突出;或对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在专业技术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并使企业取得重大经济效益(要有经济指标)和明显的社会效益,被行业总结推行。 4、获得一项以上发明专利,或两项以上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其研究成果已在生产中应用,并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5、获县级以上劳动模范、拔尖人才、优秀青年专业人才、科技先进工作者称号,或市级两次以上专业性先进工作者称号(不含协会、团体授予的称号)。 二、申报高级工程师的基本条件 (一)学历要求 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或相近;或大专(对口)毕业,后取得本科学历(不对口)。 (二)资历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且工程师任期(至少近3年)业绩考核合格以上。 (三)其他要求 取得职称外语合格证书(B级)或省英语三级(日语二级)合

南京市高级工程师评审要求

南京市高级工程师评审要求 南京市高级工程师评审要求有哪些呢?下面热心的小编将给大家讲下,希望可以帮助到你们~ 南京工程师职称高级的评审条件及论文要求有哪些?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建筑设计或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过大中型设计项目,是两项一级工程、或一项一级工程及两项二级工程的工程主持人或专业负责人。 2.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过国家、省(部)级科技攻关项目。 3.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过高层建筑、大型工业厂房或成片开发项目中五项民用建筑的设计。 4.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三项以上。 (二)从事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的科研、设计、施工、安装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两项,或省(部)级科研课题一项及市(厅)级科研项目两项以上。 2.作为技术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担任过相当一、二级工程项目以上的工程项目,并参加过与本专业分支有关的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专业资料 3.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担任过推广应用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三项以上。

(三)从事岩土工程测试、勘察、设计、施工、咨询、监理和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工程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两项一级或四项二级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项目。 2.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过一项以上国家攻关项目,或两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 (四)从事城市制水、市政给排水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及回用等科研、设计、施工、咨询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两个大型工程项目中负责子项的设计和施工全过程。 2.独立主持过两个中型给水工程可行性研究及设计、施工工作,并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3.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两项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或国家三级课题),并在其中主持两个二级课题(或国家四级课题)的方案设计、实施和编写报告的全过程。 4.经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确认开发的新技术、新工艺在实际应用中取得显著成效。 专业资料 5.任大型供排水或污水、垃圾处理企业技术科(室)负责人三年以上或中小型企业相同岗位五年以上,无重大责任事故(包括质量、设备)。(五)从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与消防工程设计、施工及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大型两项或中型三项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项目中,担任给水排

高级工程师正常申报条件:

高级工程师正常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需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的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理论水平 第一,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跟踪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的学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 第二,对所从事的专业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在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第三,比较全面了解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现状、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具有对大型项目设计、评估、鉴定、组织实施的能力。 第四,比较全面掌握本专业相关法规、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 工作经历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具有主持大中型工程技术项目或重点科技项目全过程的经历,并该工程或项目得到社会承认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B、具有将国内外先进技术或新理论应用于科研和生产实际工作、开拓新的应用研究领域或解决生产实践中重大技术问题的经历,并被证明是正确的。 C、具有组织编制本学科或本行业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技术发展规划的经历;或具有撰写大型工程、重大科研课题立项论证报告的经历。 D、具有多年主持技术工作、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开展科研和技术工作的经历。

业绩能力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主持或为主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相应的成果奖励。 B、主持或为主完成过二项以上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成果奖励。 C、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经成果验收与鉴定,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相关奖励。 D、主持或为主承担过本行业技术发展规划,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认可,并在全行业推广应用。 E、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规划设计、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提高产品质量或工艺水平等项目,并有突出成果,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或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肯定。 F、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取得显着成效,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的肯定。 H、主持或为主承担过国家及省(部)级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工作,该标准或规范已在全国、全省或全行业范围实施。 专著论文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撰写过下列著作或论文之一: A、正式出版过10万字以上的专著。 B、在国家出版部门确认的重要专业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 C、在同行专家认定的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本专业论文二篇以上。 D、在同行专家认定的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

浙江省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范围和条件

附件1 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范围和条件 申报高级工程师的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按《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评审范围 本省所属的各类性质的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现职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和管理工作,符合以下基本条件者,可以申报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在浙中央部属企事业单位经中央有关部门委托,也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 二、评审条件 (一)思想道德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积极为我省建设事业发展服务。 (二)专业条件 根据从事专业的不同,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应掌握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和能力,取得相应的专业工作业绩,发表相应的专业论文论著,具体条件详见《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1〕275号)有关规定。 (三)学历、资历要求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2.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3.取得国家工程技术类相应执业资格,按规定聘任工程技术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担任相应中级职务5年以上,并符合其他申报条件的。 4.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或需要,符合申报条件的,可转评或兼评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5.对1970年前大学专科毕业,长期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能力和水平达到规定任职条件的,可参照1970年至1976年入学的大学普通班毕业生申报条件执行。 6.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出站人员,在站期间能够圆满完成研究课题,并取得科研成果的,可申请认定相应的高级(副高)专业技术资格。 (四)考核要求 近四年的年度考核应为合格以上。 (五)破格晋升条件 为了广开才路,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对在生产、勘察、设计、研究和技术管理等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未满5年的;具备下列条件的3项以上,可以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一般提前时间不超过1年):

石油化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2016

河北省工程系列 石油化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石油化工专业高级工程师须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法规,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有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或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和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石油化工专业的应用科学研究、化工生产工艺及规划设计、化工产品研究与开发、生产和技术管理,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2年以上;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研究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技攻关、研究开发的全过程,完成任务较好或得到实际应用; 2.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本行业较高难度、较复杂的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2项以上。 (二)从事设计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大型工程项目设计的负责人1项以上或大型工程项目设计的分项负责人2项以上; 2.担任中型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3项以上;

评中级,高级工程师必要条件

评中级,高级工程师必要条件 3.业绩与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中的2 条(其中须具备(1)(2)(3)(4)(5)(6)条中的1 条): (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1 项。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辖市(厅)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2项。 (3)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7 名),在特大型企业生产第一线工作,业绩突出,获得特大型企业科技进步一等奖1 项,并把科研成果应用到本企业生产实践中去,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4)作为主要完成人,取得1 项国家发明专利,推广应用后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5)作为主要完成人,提出1 项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组织实施1 项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对重大技术问题起重要作用,通过国家鉴定(验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1 项国家级重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组织实施1 项国家级重点工程项目,通过国家验收并达到预期效益。 本条中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项目主要完成人限前7 名。 (6)作为主要完成人,提出2 项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经省部级主管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对重大技术问题起关键性作用,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2 项省部级重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经省部级主管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组织实施2 项省部级重点工程项目,通过省部级验收并达到预期效益。 本条中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项目主要完成人限前5 名。 (7)作为主要完成人,起草编制1 项国家、行业或省级技术标准、规程,并正式公布实施,用于生产实践。 (8)在省辖市及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作为主持人,提出4 项省辖市重大科研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或撰写4 项省辖市重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经省辖市批准并组织实施。 或在省辖市及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作为主持人,组织实施4 项省辖市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项目,通过省辖市鉴定(验收),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9)作为主要完成人,解决过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国内同行业某一技术领域的空白,并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 (10)主持完成2 项技术难度较大和较复杂的产品(工程)或关键部

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最新版

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申报条件: 学历资历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二)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能力业绩条件 (一)能力条件 具有系统广博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能独立承担本专业疑难技术问题的指导或咨询工作。 (二)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以奖励证书为据,下同)1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2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1项加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2项。 2、参加完成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重点工程(包括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下同)、科研、技术创新(包括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等,下同)项目,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以成果鉴定书为据,下同),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或2项市(厅)级重点工程、科研、技术创新项目,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4、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编制,并通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颁布实施。 5、主持完成省、市重要骨干企业的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2项,并获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有2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以专利授权证书为准,下同),其发明专利已开发实施并取得利税600万元以上(要有税务部门的证明,下同)。 7、解决生产建设中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论文著作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科技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3篇以上。 2、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有创见性的学术、技术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正高级工程师破格条件 破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七、八条外,还须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1项或二等奖2项。 (二)参加完成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重大项目的研究、设计,在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上起到了主 导作用,并具有国内领先水平。 (三)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科技期刊上独立发表本专业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在SCI(科学引文索引)或EI(工程引文索引)上收录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有较高学术

江苏省电子信息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江苏省电子信息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资格标准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或引进、消化和吸收新技术中,业绩显著,取得具有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专业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专业技术人员和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能熟练运用外语和计算机获取信息及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电子信息专业的应用科学研究、设计、产品开发、生产工艺、新技术推广应用、标准化与科技信息、生产技术管理、产品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设备管理及安装维修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五)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第五条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

报考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称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第六条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第七条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第八条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①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②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获得博士学位后,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第九条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具有解决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 ③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①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②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 ④能够指导工程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2、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第十条担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具有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情报等工作的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应能比较熟练和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高级工程师正常申报条件:

高级工程师正常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需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的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 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理论水平 第一,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跟踪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的学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 第二,对所从事的专业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在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第三,比较全面了解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现状、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具 有对大型项目设计、评估、鉴定、组织实施的能力。 第四,比较全面掌握本专业相关法规、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 工作经历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具有主持大中型工程技术项目或重点科技项目全过程的经历,并该工程或项目得到社会承认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B、具有将国内外先进技术或新理论应用于科研和生产实际工作、开拓新的应用研究领域或解决生产实践中重大技术问题的经历,并被证明是正确的。 C、具有组织编制本学科或本行业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技术发展规划的经历;或具有 撰写大型工程、重大科研课题立项论证报告的经历。

D、具有多年主持技术工作、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开展科研和技术工作的经历。 业绩能力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主持或为主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相应的成果奖励。 B、主持或为主完成过二项以上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成果奖励。 C、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经成果验收与鉴定,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相关奖励。 D、主持或为主承担过本行业技术发展规划,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认可,并在全行业推广应用。 E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规划设计、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提高产品质量或工艺水平等项目,并有突出成果,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或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肯定。 F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取得显着成效,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的肯定。 H、主持或为主承担过国家及省(部)级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工作,该标准或规范已在全国、全省或全行业范围实施。 专著论文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撰写过下列著作或论文之一: A、正式出版过10万字以上的专著。 B、在国家出版部门确认的重要专业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 C、在同行专家认定的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本专业论文二篇以上。 D、在同行专家认定的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 E撰写由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报告(总结)三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

申报中高级工程师条件

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章评审标准 第一条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以下简称本专业)高级工程师必须达到本章第二、三、四、五条评审标准的综合要求。 第二条思想品德标准 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忠于职守,敬业爱岗,勇于开拓,有良好的学风和职业道德。 第三条知识水平标准 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必须具有系统的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相关专业的理论与方法,并对本专业某一领域有比较深入的研究;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熟悉有关法规;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掌握本专业现代化科技管理,及时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并能在实践中正确应用。 第四条专业能力标准 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应有丰富的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实践经验,具有较高的创新能力、攻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获取及处理本专业信息的能力;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具有主持并承担本专业重点科研课题、大型工程技术项目、中型以上技术改造项目、重点新产品开发(研发)项目、重点实验检验站(室)建设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技术经济分析、综合、判断和总结的能力,以及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在本专业领域的理论与实践上有创见,在省内同行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第五条业绩成果标准 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在主持并承担本专业重大工程技术项目或具有较大价值的科技项目,或在引进消化、开发创新、推广应用本专业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或研发本专业新产品、建设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大、中型实验检验站(室)、承担援外(境外)本专业工程技术项目中,取得显著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公开发表过较高水平的本专业论文、论著。 第二章评审范围与申报条件 第六条申报评审本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以下简称本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属于本章第七条的评审范围,提交经公示无异议的、可供评委会考核评价的、符合本章第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条要求的申报材料,并按规定的申报评审程序申报。 凡不属于本资格的评审范围,或未达到本资格申报条件规定的要求,或不符合申报评审程序的,评委会及日常工作部门不予受理评审,已评审通过的,其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第七条评审范围 凡在我省轻工业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轻工工程专业的应用科学研究、工程设计、规划设计、产品开发设计、生产工艺及轻工业设备设计、生产技术管理、轻工业设备管理及安装维修、轻工业产品质量检测与监督认证、技术推广、综合利用、轻工业标准化及科技信息、轻工业生产环境保护等工程技术岗位工作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方可申报评审本资格。

高级工程师报考条件

高级工程师报考条件 正常申报条件 1.助理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水平 第一,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跟踪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的学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 第二,对所从事的专业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在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第三,比较全面了解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现状、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具有对大型项目设计、评估、鉴定、组织实施的能力。 第四,比较全面掌握本专业相关法规、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 2、工作经历: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具有主持大中型工程技术项目或重点科技项目全过程的经历,并该工程或项目得到社会承认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B、具有将国内外先进技术或新理论应用于科研和生产实际工作、开拓新的应用研究领域或解决生产实践中重大技术问题的经历,并被证明是正确的。 C、具有组织编制本学科或本行业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技术发展规划的经历;或具有撰写大型工程、重大科研课题立项论证报告的经历。 D、具有多年主持技术工作、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开展科研和技术工作的经历。 3、业绩与能力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主持或为主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相应的成果奖励。 B、主持或为主完成过二项以上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成果奖励。 C、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经成果验收与鉴定,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相关奖励。 D、主持或为主承担过本行业技术发展规划,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认可,并在全行业推广应用。 E、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规划设计、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提高产品质量或工艺水平等项目,并有突出成果,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或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肯定。

广东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 粤人职[2000]15号 广州、深圳及各地级市人事局,各县、县级市、区人事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建委组织拟定的《广东省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广东省建筑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印发给你们,请自本文印发之日起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意见,请报告我厅职称处。 广东省职称改革办公室 二○○○年二月十四日 广东省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评定标准: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须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技术创新取得良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专门技术人才和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熟练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土木建筑工程的研究、设计、施工、安装、测试、生产和技术管理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 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 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

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 获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二) 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三)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四)虽不具备上述学历,但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学历(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3年以上。任现职期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1. 获国家或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者。 2.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优秀设计(优秀勘察、优秀工程)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

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 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一)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2.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二)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或需要,符合申报条件的,可转评或兼评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三)具有以下学历(学位),可认定或初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1.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出站人员,在站期间圆满完成研究课题,取得科研成果者,经考核合格,可认定高级工程师资格。 2.博士学位获得者,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工程师资格。 3.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者,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须满1年),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工程师资格。

(四)学历(学位)取得前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年限可以累计。申报人所学专业与申报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 二、破格申报条件 对不具备上述规定的学历(学位)或资历条件,但在建设工作中业绩和成果突出,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破格申报相应的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仅限于“单破”,即破学历或破资历,破资历提前时间不超过1年。 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6项条件中的3项: 1.在省、部级公开发行的期刊上或省、部级以上专业性学术会议上(编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发表过3篇以上(其中1篇应为第1作者)本专业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或译著(3万字以上)。 2.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星火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或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以上或浙江省建设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获奖者。 3.获设区市级以上政府颁发的劳动模范、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科技先进工作者等称号者;省级以上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建设领域的单项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的主要负责人(不含协会、学会等团体授予的称号)。

申报高级工程师

申报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系列是中国专业技术职称工程类中的高级职称(职称改革后称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工程师在工程界为技术专家或技术能手,在企业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和很强的工作能力。 一、流程: 1、基本程序 1、个人申报。 2、群众民主评议,单位量化推荐。 3、单位公示推荐结果,上报评审材料。 4、省直厅局职改办或省属企事业单位职改办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审(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5、省工程经济系列职改办进行参评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学历、资历、外语、论文及计算机能力测试证等。 6、将通过审查的材料提交有关工程师评委会(由省工经职改办审批的工程师评委会)进行评审。 7、评审通过人员的有关信息由呈报单位进行公示、听取群众意见。 8、由省工程经济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文确认资格。 9、评审材料归档。 二、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程系列)指南 一、申报条件 1、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 ①取得大学专 科学 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或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②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③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④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⑤省(部)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材料种类 1、申报材料 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二份,不需要装订,可网上下载) ②专业技术人员任期考核表(事业单位需要) ③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事业单位需要,提供复印件) ④单位提供的有关个人职业道德的评价意见; ⑤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原件受理机构审核后退回本人) ⑥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原件受理机构审核后退回本人) 2、评审材料 ①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必备) ②专业技术经历(能力)的材料 ③本人业绩、成果的材料 ④论文、论著(发表的要提供原件、复印件;未发表的提供打印件) ⑤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原件) 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合格证》(原件)(不需要装订) 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不需要装订) 3、破格申报材料(破格申报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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