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坑工程管理分析

深基坑工程管理分析
深基坑工程管理分析

深基坑工程管理分析

发表时间:2016-04-05T15:58:31.280Z 来源:《基层建设》2015年28期供稿作者:陈佰强

[导读]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近年来,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促进了建筑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施工技术。

陈佰强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10010

摘要:深基坑工程支护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经常遇见的工程,虽已在全国不同地区、不同的地质条件下取得了不少成功的经验,甚至一些技术达到了国际水平,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研究或提高,以适应现代化经济建设的需要。深基坑工程事故率较高与施工技术和施工管理水平有很大关系,由于深基坑工程的各分项工程都具有隐蔽施工的特点,而且与土力学、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密切相关,很多工程技术人员缺少这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因此管理很难到位。下面概述了高层建筑基础施工中深基坑支护的重要性。论述了深基坑支护施工阶段的控制要点及相应的措施,通过对深基坑支护类型的总结,针对深基坑工程支护施工技术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高层建筑;深基坑;支护

一、引言

近年来,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促进了建筑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施工技术、施工机械和建筑材料的更新与发展。为了保证建筑物的稳定性,建筑基础都必须满足地下埋深嵌固的要求。随着大批的高层和超高层建筑的建设,开发商为提高建筑用地率,加之国家有关规范对基础埋置深度和人防工程的要求,多层、超高层建筑地下室的设计必不可少,有的地下建筑甚至有三四层,最深的达数十米,于是,地下建筑开挖时的深基坑支护成为一个必要的施工过程。但由于深基坑支护为临时建筑,不在建筑主体施工的范围内,为节省投资、降低成本及加快进度,业主、施工单位往往只强调基坑支护施工的临时性,而忽略了基坑支护施工的重要性、复杂性及风险性,认为只要深基坑在完成主体±0.00m时未垮掉便解决问题,有的施工单位甚至认为挖一个大坑、简单地处理一下坑壁即可,致使深基坑施工时安全质量事故时有发生,不仅延误了工期,还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施工准备阶段的控制要点

1、设计管理

设计方案的合理性是直接影响深基坑支护工程成败的关键因素,一个成功的深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应当经济合理、安全可靠、施工技术可行。在我国,由于深基坑的出现比较晚,深基坑的设计并不十分成熟,仍处于摸索阶段。据2000年的资料统计,在基坑工程施工质量事故中,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占事故总数的43%。设计原因主要表现在:无证挂单设计、盲目设计、荷载取值错误、地下水处理方法失误、支护方案选择不当等。

要改变这种状况,首先,设计人员应具有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结构力学、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土力学、地基与基础等多学科的知识,熟悉当地的水文地质状况和特点,在结合建筑及周围环境特点的基础上,设计出经济合理的深基坑支护方案。其次,工程人员在施工前应对方案进行认真审核,理解设计意图,及时与设计人员沟通以掌握方案,在施工组织时,使各个组成部分、各道工序协调有序。再次,业主方应了解深基坑支护的重要性,选择有经验的设计单位设计支护方案。

2、分包单位的选择

由于深基坑支护的特殊性,其施工应由具有施工资质与能力的专业分包队伍进行。施工单位的技术力量、整体素质是影响工程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监理工程师应协助业主审查总包单位选定的专业队伍,选择社会信誉好、技术力量强、施工经验丰富的分包单位,同时应防止层层转包、“层层剥皮”,以致影响工程质量的现象发生。

3、施工组织设计审定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的重要文件。但在目前,有些施工单位往往是照搬他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有的虽说是按具体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的,但由于种种原因粗制滥造、简单潦草,基本上无指导意义。因此,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修改意见,要求其修改完善后按程序申报,总监审批后方能实施。审核内容主要有:基坑的支护体系、基坑开挖方式、施工平面图、降水措施、监测布置的合理性等。

三、施工阶段的控制要点

施工阶段是项目实施的关键阶段,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地质勘探资料和当地水文气候条件,结合当地深基坑工程施工的经验和条件,确定工程的关键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机构审核,并强调要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

1、深基坑工程的施工

深基坑工程包括挖土、挡土、围护、防水等环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误都有可能导致施工失败,甚至造成事故。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规程、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的技术规范组织施工,对各施工要点要制定施工方案,并加强过程控制。例如,确定土方开挖方案时,应对地质勘测报告、周围建筑物及地下设施情况等信息进行分析,对特殊土质需精心组织施工,膨胀土地区不宜在雨季开挖,软土地区分层开挖的深度不宜太大。若挖土高差太大或挖土进度过快,极易改变土体原来的平衡状态,降低土体的抗剪强度,从而导致土体发生水平方向的滑移,造成坍塌事故。

2、深基坑周围土体止水效果的控制

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区,地下水对深基坑工程施工带来的危险程度是相当高的。地下水的来源一般为上层滞水、潜水、承压水、雨水及基坑周围的渗漏管道水,由于水的来源复杂,在制定止水方案时应从深基坑工程的防水、降水和排水3个方面考虑,根据地质勘察部门提供的地质资料,深入分析地下水的成因,了解深基坑周围环境,不能仅靠长时间不间断地抽水来降低地下水位,否则会导致基坑周围土体流失,周围建筑物不均匀沉陷,甚至发生坑底流沙、管涌等现象,增大了处理难度,拖延了工期。

止水帷幕是高水位地区深基坑支护工程中常用的止水措施,其施工方法主要有高压喷射注浆法、浆喷深层搅拌法、粉喷深层搅拌法和压力注浆法等。采用浆喷深层搅拌法进行止水帷幕止水施工时,如果止水帷幕的搅拌桩成桩质量不好,深基坑开挖后会出现渗水较多的现象。若此时再采用灌浆的方法进行处理,则延误工期、增加造价。因此,在该类止水帷幕施工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保证桩体质量。确定合理的水泥浆掺加量,保证桩体搅拌均匀、桩长达到设计深度,避免桩头出现搅而无浆的情况,特别是在土层

济南市深基坑工程管理暂行规定

济南市深基坑工程管理(暂行)规定 济建发[2006]4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的进行及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的安全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深基坑工程包括工程勘察、围护结构设计及施工、土方开挖、地下水降水及控制、基坑及其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变形监测等内容。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二章深基坑工程前期准备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承发包管理有关规定,择优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单位,承担深基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项目。不得将应由一个专业单位承包的专业项目肢解发包给不同的专业单位。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勘察前对深基坑附近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以下简称相邻建筑)等现状,以及同期施工的相邻建设工程施工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资料及时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单位。 前期调查范围应当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情况,以基坑顶边线起向外延伸相当于基坑开挖深度3倍距离为宜,特殊地质情况的需视情况外延。 第六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邀请设计、施工、监理、市政、公用、供电、通讯、监测等有关单位,介绍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可能产生的影响,征询相关单位意见;对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建筑,应当采取防护措施。 对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建筑以及其他因受影响而可能发生争议的相邻建筑,应对可能发生影响或争议的部位提取影像资料或布设标记,并作好记录。建设单位应当与其产权单位(产权人)签订书面协议,必要时也可委托法定检测单位预先进行检测鉴定,以确定其可承受外界影响的程度。

基坑支护工程的控制要点

基坑支护工程的控制要点 梅永仿 摘要:参照相关桩基技术规范,并结合具体的基坑支护工程的现场施工、管理经验,具体阐述了钻孔灌注桩、深层搅拌桩、冠梁及支撑、基坑降水、基坑监测以及土方开挖等各道工序的控制要点。 一、工程概况简述 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建设的两幢军官高层住宅楼,位于河西新区应天西路“新百花园”住宅小区东北侧,该拟建两幢高层层高分别为11层和17层。计划两幢地下结构施工利用一个基坑,基坑支护方案由江苏华东建设基础工程总公司设计。该基坑大致呈长方形,东西向长度约96m,南北向长度约24 m,基坑开挖深度为自然地面下4.6m,局部挖深5.4m。北邻鄂尔多斯厂房,距离17米,南邻七层住宅,距离10米左右,东西两侧为道路。 二、基坑支护方案 1、基坑北侧: 1.1、东西两端长各为15.4m和13.2m段。该两段支护形式采用钻孔灌注桩悬臂支护,桩径为Φ800,桩心距1000,有效桩长13.0m,钢筋笼主筋为12Φ18,砼标号为C30。外侧采用双排深搅桩作止水帷幕。双轴深层搅拌桩桩径Φ700,桩长10.0m,排与排搭接200,横向桩心距1000,水泥采用P.O3 2.5级,掺和量为15%,水灰比0.5~0.6。搅拌桩及灌注桩顶做冠梁。 1.2、中间段长度为7 2.6 m,支护形式采用格栅状水泥土搅拌桩作为重力式挡墙结构,其中cd 、ef 、gh段墙宽4.2 m,桩长10.0m,布置8排格栅式Φ700双轴搅拌桩(内、外各两排,中间4排,格栅间距3 m)。De 、fg段坑内增加两排,布置10排,墙宽5.2 m,桩长12.0 m。桩顶做厚200砼压顶板。为保证压顶板与搅拌桩紧密连接,在施工好的搅拌桩上部插入Φ50~80,长度3米,间距1米的毛竹。 2、基坑西侧: 该段总长为40.69 m,采用钻孔灌注桩悬臂支护结构,桩长13.0 m,西北、西南拐角各增设一道砼水平角支撑,支撑构造详见剖面图。Iq段采用单排深搅止水帷幕,其余采用双排深搅止水帷幕。深搅桩长10.0m。 3、基坑南侧: 3.1、主要采用钻孔灌注桩悬臂支护,同时在此段增设四处双排桩进一步约束基坑变形。增设的外排桩以8根为一组,桩心间距2000,桩长13.0m,桩径Φ800,按每组间距8米均匀布置。内排钻孔灌注桩仍为桩径Φ800,桩长13.0m,桩心距1000。内外排桩心间距为2.2m。 3.2、在双排桩之间布设两排双轴深搅桩止水,桩长10.0m。

深基坑支护安全管理制度

深基坑支护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深基坑支护工程和周边环境的安全,避免和减少因深基坑施工引起的地质灾害和遵照并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部建质[2009]87号“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建质[2009]87号文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两种。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有: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有: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第三条按照建质[2009]87号文规定,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由不少于5

人组成的专家进行审查论证,并提出论证报告,该报告作为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修改和完善的指导意见。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1.专家组成员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师及相关人员 4.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相关人员 本项目参建各方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除执行本规定外,尚可执行《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JGJ54097-2009)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发的有关技术安全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职能分工 第五条深基坑支护的管理,涉及到工程施工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技术质量管理等综合性管理工作,要求项目经理部各职能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全力以赴的完成各项管理工作。 第六条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基坑支护的各项管理工作。组织现场按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统一简称为“方案”)实施,负责施工所需人、财、物的组织管理与控制,定期组织内部审核和安全评估。

深基坑支护工程技术管理规定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613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深基坑支护工程技术管理规定通用范 本

深基坑支护工程技术管理规定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深基坑工程具有技术难度高,风险大的特点。厦门市地质条件复杂,地面建筑和地下设施密集,若处理不当,极易酿成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为保证深基坑工程顺利进行,确保基坑周边建(构)筑物、道路和市政管线不受破坏,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一般规定 1.1本规定所称“深基坑”系指开挖深度超过4米(含4米)的基坑,或开挖深度少于4米,但有淤泥等软土层的基坑。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开挖、基坑支护、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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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的管理,确保深基坑及毗邻建(构)筑物、地下设施、道路的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及相关建设活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深基坑施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深基坑工程,是指按《成都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51/T5026)规定的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一、二级的基坑工程(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划分见附件二)。其工作内容包括为保证深基坑坑壁稳定和基坑周边环境安全所涉及的岩土勘察、地下水控制、支护结构设计、土方开挖施工、支护结构施工、涉及边坡稳定的坑底地基加固施工以及相关监测及检测等活动。 第四条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委托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对全市深基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根据职责权限具体负责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范围内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各区(市)县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权限负责本地区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单位进行深基坑工程发包时,应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和检测单位。建设单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严禁施工。 深基坑工程原则上实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建设单位确需对深度超过五米的基坑工程实行单独发包的,应办理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许可证,且应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为该分部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第一责任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由专业承包企业直接向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许可手续时,应提交以下相应证明或材料: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已取得建筑工程规划相关批准文件(经规划批准的总平面图及放线图); 3、已依法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 4、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施工现场具备基本施工条件、扬尘污染防治及工程安全、质量的具体措施;土方开挖、基坑支护设计及施工方案已按规定咨询论证合格; 5、地基与基础工程分项工程已通过施工图审查,且建设资金已落实; 6、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已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会签。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对深基坑开挖区边线外开挖深度2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道路、地面及地下管线等状况进行调查,绘制平面和剖面位置图,并将调查资料

建筑工程基坑支护的施工管理

建筑工程基坑支护的施工管理 摘要:随着现代化城市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大幅上涨,高层建筑工程项目越来越多,规模也越来越庞大,建筑工程的地下工程和地下室空间也逐渐被开发出来,在这个背景下,深基坑支护施工技术被广泛的应用在建筑工程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功能。因此,本文介绍了建筑工程基坑支护施工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建筑工程中基坑支护应遵循的原则和管理措施。 关键词:建筑工程;深基坑支护;施工技术; 1建筑工程基坑支护施工存在的问题 1.1边坡修理不合理 边坡修理是建筑工程深基坑支护顺利施工的根本前提和基础,但是在实际施工中,由于一些建筑工程施工单位一味追求施工进度,施工管理不到位,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存在着随意施工、盲目施工等问题,使得建筑工程深基坑支护施工出现挖少或者挖多的现象,再加上边坡修理不够到位,采取的施工工艺不合理,严重影响了建筑工程深基坑支护施工质量。 1.2 施工设计和实际施工存在很大差异 施工设计是指导建筑工程深基坑支护施工的重要保障,但是一些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在编制深基坑支护施工设计时,没有深入了解施工现场的水文条件、地形地貌等实际情况,使得建筑深基坑支护施工设计和实际施工存在较大差异,例如,在建筑工程深基坑支护施工过程中,工作人员在搅拌水泥时水泥的掺加量不符合施工设计方案,水泥支护强度不足,导致水泥土容易变形或者出现裂缝,影响了深基坑支护施工的稳定性。同时,建筑工程深基坑支护施工中,一些施工单位还存在偷工减料的现象,施工材料质量不达标,无法满足深基坑支护施工要求,给建筑工程深基坑支护施工埋下很多质量隐患。 1.3附近建筑物遭破坏 由于深基坑支护施工是对地基的深入改造与施工,被施工工程建筑物附近的工程地基也可能受到影响、遭到破坏,具体源自以下方面:第一,不合理的开挖施工、地下水的平衡度失调等导致建筑工程地基也变得不再平衡,出现地基不均匀沉降现象,造成附近建筑物塌陷、倾倒,甚至遭到破坏等。第二,基坑支护施工中地面堆积了土石方,这些土石方对附近建筑物桩体形成侧向剪力,导致附近建筑物遭到破坏。第三,不合理的机械操作。例如:土石方挖掘施工中未能考虑到附近建筑物地基的安全,盲目开挖,使得机械设备破坏了原有的建筑工程地基。 1.4深基坑环境复杂性 设计基坑工程支护的时候因为受到种种因素的影响,加之这些因素具有不确定性和无法预知性,所以,施工遇到的问题不可能全部被考虑周全,由于地质调查覆盖的程度不同,现实中存在的软弱地层或涌水地层等可能没有勘查到,所以应该提前制定好应急预防机制,从最大程度上使施工不会受到太多因素的阻碍和制约。 2建筑工程中基坑支护应遵循的原则 基坑支护体设计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结合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及重要性系数科学严谨的制定设计方案,应充分做到以下几点: 2.1 摒弃腐朽落后的传统观念,加大对新科技的利用力度 不能固守旧有传统,要开拓创新、勇于进取。当下,唯一的计算方式还未在深基坑支护结构的设计领域出现和确立,一般来说都是现学现用,还在探索过程当中。深基坑支护结构的设计需要创新,一旦固守传统,很难有突破性的进展。 2.2 重视支护结构理论和材料的试验研究,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 一个理论再正确,如果不经过实践检验、不正式使用,都不会得到长足的发展。此外,在我国普遍存在只重视理论,不重视实践的现象,这也是我们国家和西方发达国家的差距所在。同时,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使高层建筑应运而生,使得我国的施工数据和材料得到丰富,但是,数据和材料具备了,具体试验却没有开展,最终很难形成系统性、完整性的理

深基坑支护管理规定

深基坑支护工程管理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保障深基坑支护工程的安全和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维护邻近建(构)筑物和公用、市政设施的正常使用,避免和减少因深基坑施工引起的地质灾害,确保周边单位和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7号)及《湖北省深基坑工程技术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深基坑支护工程系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或设有地下建(构)筑物的基坑勘察、设计、基坑支护、地下水处理、基坑监测等。 地下建(构)筑物和基础工程(含基坑土方挖填)应由主体工程施工企业总承包,建设单位不得随意肢解发包。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深基坑支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勘察、设计、监测、施工单位(包括承担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按规定应当招标的深基坑支护工程,建设单位应通过招标投标,择优发包给一个具有相应勘察、设计、施工资质条件的投标人或者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的联合体。但已经过招标确定了总承包施工单位的,建设单位不再进行施工招标。 第四条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办理质量安全监

督和文明施工手续,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承担保护基坑周边环境安全的责任。 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监理和监测单位,对邻近建(构)筑物的现状进行周密的调查、测绘或摄像,并作好详细记录。必要时应有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安全鉴定。 深基坑开挖或支护施工完成后,因建设资金等问题可能造成其长期暴露或超过支护设计安全期而危及周边环境安全的,建设单位应主动回填,并承担因未能及时回填而发生安全事故的相应责任。 第六条建设单位宜对深基坑支护工程办理工程保险和附加第三者责任险,以减少工程的风险损失。 第二章工程勘察、设计及监测 第七条从事深基坑支护工程勘察、设计、监测的单位必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监测专项的专业类乙级以上的资质。安全等级为一级的深基坑支护工程设计应由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或甲级岩土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八条深基坑支护工程勘察应严格执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和《湖北省深基坑工程技术规定》(DB42/159-1998),按规定提供各项参数和技术指标,以满足基坑支护、地下水处理和保护周边环境的需要。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向勘察单位提供邻近建(构)筑物和公用、市政设施以及地下管线等隐蔽工程的有关资料,并承担因提供资料不

土木工程中的深基坑支护施工与管理分析 杜起川

土木工程中的深基坑支护施工与管理分析杜起川 发表时间:2019-09-04T16:13:05.943Z 来源:《防护工程》2019年12期作者:杜起川 [导读] 本文阐述了深基坑支护施工的主要特征,对土木工程中的深基坑支护施工要点与管理进行了探讨分析。 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临沂 276000 摘要:深基坑支护施工质量对现代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具有重要影响,并且对于保障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此,本文阐述了深基坑支护施工的主要特征,对土木工程中的深基坑支护施工要点与管理进行了探讨分析。 关键词:深基坑支护施工;特征;土木工程;施工要点;施工管理; 深基坑通常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因此为了保障土木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以下就土木工程中的深基坑支护施工与管理进行了探讨分析。 1、深基坑支护施工的主要特征 深基坑支护形式会随着基坑形式变化而变化,并且其还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区域性特征。深基坑支护的区域性比较突出,由于地理条件、人文环境不同,深基坑支护工程也就有所不同,即便地理位置相同,深基坑支护性质也会有所差别。因此,在对深基坑进行挖掘过程中,应当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具体施工方案;第二、具备一定的风险性与不确定性特征。一般深基坑支护工程都是临时工程,大部分施工单位所投入的资金比较少,很难充分准备安全措施防范等各个方面,加大了工程施工所存在的风险。 2、土木工程中的深基坑支护施工要点分析 2.1熟悉了解深基坑支护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土木工程中的深基坑支护施工前,需要熟悉深基坑支护施工场地及周边、地表至支护结构底面下一定深度范围内地层结构、岩土性状、含水层性质、地下水位、渗透系数等;了解建筑场地及其附近的地下管线、地下埋设物的位置、深度、结构形式及埋设时间等。对已有邻近建筑的土木工程中的深基坑支护施工,应熟悉已存邻近建筑的位置、层数、高度、结构类型、基础类型,此外,也应掌握土木工程中的深基坑支护施工的其他条件,如基坑周围的地面排水情况,地面雨水、流水、上下水管线排人或漏人基坑的可能性以及基坑附近的地面堆载及大型车辆的动、静荷载。 2.2深基坑支护施工中的土方开挖施工要点分析。土方开挖较容易产生扬尘,影响深基坑支护施工周围的环境,需利用有效的开挖方法,才可控制尘土污染,营造优质的施工环境。例如:某大型建筑深基坑土方开挖时,选择分层开挖的方法,一边开挖一边运出土体,适当清理基坑环境,以免产生过量的尘土,该工程非常注重土方开挖的速度,通过控制速度配合土方开挖的进程,由此安全保护基坑,一旦土方开挖中出现不良现象,立刻暂停开挖,及时处理土方开挖中的问题。 2.3深基坑支护施工中的支护桩施工要点分析。支护桩施工可以采用人工方式,结合钢筋混凝土,保障支护桩的稳定性。以某建筑深基坑支护中的灌注桩为例,分析支护桩施工。该工程利用吊桶的方式,开挖支护桩部分的土方,合理控制土方开挖的数量,还需分析灌注桩的配置,保障现场开挖的质量。该工程灌注桩施工中,具备多个技术点,如:灌注桩制作技术,既要严格遵循支护桩施工的数据要求,又要符合该建筑现场支护的实际需要,由此才可保障该工程灌注桩的性能质量。 2.4深基坑支护施工中的锚杆支护施工要点。锚杆支护施工可以强化深基坑支护施工技术的稳定性,支撑深基坑的承拉力。锚杆承拉一方要连接深基坑的内部地基,另一方要通过牵拉的方式提供足量的承载力,满足锚杆施工的力度需求。深基坑支护中的锚杆施工较为繁琐,涉及多项参数的标准控制。首先要找准锚杆施工的标准高度,确保土层锚固的顺利施工,利用机械工具在特定的位置处进行钻孔;然后是注浆,利用水泥、砂石等注浆原料,强化锚杆施工的稳定度,注浆过程中需要严谨控制原料质量,以免影响锚杆施工的基础稳定;最后安装钢体结构,包括台座、梁板部分,根据钢体结构的安装程度,合理安排张拉锚固,参考锚杆施工张拉锚固方面的参数设计,保障张拉锚固的受力符合设计标准。 3、土木工程中的深基坑支护施工管理分析 3.1做好专家论证工作。超过一定规模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其中深基坑支护属于专家论证的范畴。一般下列人员应当参加深基坑支护的专家论证会:专家组成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3.2严格支护技术的选择。中深基坑支护施工过程中支护技术通常有三种,即悬臂式、重力式以及混合式。当选择悬臂式的时候,就是借助岩层来保护稳定结构,当然悬臂式有自己的局限性,就是只适合浅层开挖以及土质较好的施工环境。对于重力式挡土墙支护措施来说,它是对自身的重量做到依靠,使得支护结构在各种压力之下可以对其平衡的保护,另外对混合式支护结构来说,它是采用锚杆的方武来进行支护,对锚杆机喷射混凝土面层进行使用,使得其相互之间做到依存。 3.3合理编制深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土木工程中的深基坑支护施工方案主要包括支护设计、降水或截水设计、土方开挖设计和监测设计等。支护设计主要满足边坡和支护结构稳定的要求,既不产生倾覆、滑移、整体或局部失稳,基坑底部不产生隆起、管涌,锚杆部位不致抗拔失效,同时必须满足水平位移和地基沉降不超过允许值,支护结构构件本身受荷后不致弯曲折断,剪断和压弯。基坑支护常用的几种方法有坡率法、排桩支护、钢板桩支护、地下连墙支护、土钉墙支护、深层搅拌支护等。降水设计应控制由降水引起的地基沉降不致对邻近的重要管线产生过量沉降,影响其正常使用或危及其安全;地下水控制常用的几种方法有明沟排水、电渗降水、轻型井点降水、管井降水等。截水帷幕应控制不致因渗漏而引起水土流失和过大的变形。常用的方法主要有高压喷射注浆、深层搅拌;土方开挖设计应满足分层、分段、对称、平衡、适时的原则,确保土方开挖安全、运输合理;根据施工方案,施工前应作好设计交底,针对土木工程中的深基坑支护施工的施工工艺和作业条件,制定策略得力、针对性强、合理全面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充分认识土木工程中的深基坑支护施工的难点、重点和施工工艺的特点,安全控制目标恰当,保证策略到位,施工组织合理,检验监测严谨。对不同的基坑支护方式,施工的难点和要点有所不同,但总体要求基本一致。一是对施工工艺要熟悉,掌握基本的施工参数;二是要掌握主要施工机械及配套设备的技术性

深基坑工程技术管理导则

合肥市深基坑工程技术管理导则 第一条基坑安全等级应根据基坑开挖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工程具体情况确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深基坑其安全等级应定为一级。 1、基坑坡底与既有邻近建(构)筑物、重要设施的基底水平距离为相邻基底高差1.5倍(软土场地为3倍)以内的深基坑; 2、距基坑坡顶1倍(软土场地为2倍)开挖深度范围内有需要严格保护及控制变形的建(构)筑物、地面环境和设施、地下管线的深基坑; 3、最大开挖深度大于等于12米(软土场地为8米)的深基坑。 第二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深基坑,其安全等级可定为三级。 1、土质较好的场地开挖深度小于7.0m; 2、距基坑坡顶2倍(软土场地为3倍)开挖深度范围无建(构)筑物、重要设施和地下管线。 第三条不符合第一条和第二条的深基坑可定为二级。 第四条在老城区、老旧小区、人员密集闹市区域、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的深基坑,应提高一个安全等级。 建设单位不能提供相邻建(构)筑物、重要设施和地下管线的结构情况及基础埋深等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整时,深基坑设计时按最不利考虑,应提高一个安全等级。 第五条对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大于3m,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判定为地质条件、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应判定为深基坑,深度小于3m的基坑可参照执行,具体由建设单位会同勘察、设计等单位根据勘察报告和周边环境情况确定,必要时可邀请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家库中的岩土专家共同确定。 1、坡顶面以下2倍基坑深度范围内存在软土层或厚度超过3m的

松散填土层; 2、符合第一条1、2款的任意一条。 第六条工程前期周边环境专项调查范围从基坑边线起,向外延展不小于基坑开挖深度3倍,调查对象包括建(构)筑物(距离、基础形式及埋深)、道路、地下管线(位置、材质、管径)、地下设施等,当有同期施工的相邻建设工程,应对其支护及基础情况进行调查。 第七条勘察报告中应明确以下与深基坑工程有关的内容: 1、提供土体的抗剪强度指标、压缩模量、渗透系数、承压水水位等基坑支护设计参数。 2、查明填土特性、粘土的膨胀性、软土的状态。 3、对地下水埋藏条件、地下水位变化特征、承压性、产生管涌、流砂、流土的可能性等应作出具体评价。当基坑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需要对地下水进行控制(降水、截水等),已有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 第八条基坑支护设计计算参数选取时,土的粘聚力(c)取值,应根据土的特性、基坑深度和基坑使用期限长短,在勘察确定的标准值的基础上,乘以小于1的折减系数。当勘察报告提供的膨胀土层的粘聚力(c)为直剪试验指标时,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基坑应乘以不大于0.7的折减系数,且原状粘性土的c值设计值不宜大于60kPa。 第九条基坑支护设计计算时,基坑坡顶附加均布荷载值不得小于20KN/m2。 第十条安全等级为一级或开挖深度大于等于10米,或土质为软土、松散填土、强风化泥质砂岩的深基坑严禁采用单一土钉墙支护。一级基坑应当优先采用内支撑支护形式。 第十一条安全等级为一级的深基坑工程,其施工或使用跨越多雨季节(7∽9月)的,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支护形式必须采用内支撑;

基坑支护控制要点

基坑支护控制控制要点 1、施工前的控制要点 1.1支护方案的设计 设计方案是否合理性是直接影响深基坑支护工程成败的关键因素,一个成功的深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应当经济合理、安全可靠、施工技术可行。在我国,深基坑的出现较晚,深基坑支护设计日趋成熟,但设计参数众多,地质不明因素的影响,使设计工作的难度加大。据资料统计,在基坑工程施工质量事故中,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事故占总数的43%。设计原因主要表现在:无证挂靠设计、盲目设计、参数取值错误、地下水处理方法失误、支护方案选择不当等。如杭州地铁一号线车站发生钢结构支撑整体性变形塌方后,现要求所有在建或者设计的地铁车站第一道支撑全部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要改变这种状况,首先,设计人员应具有较强力学知识(理论、材料、结构、流体、土力学)和地基与基础等多学科的知识,又要有丰富边坡支护设计经验,熟悉当地的水文地质状况和特点,在结合建筑及周围环境特点的基础上,设计出经济合理的深基坑支护方案。其次,工程人员在施工前应对方案进行认真审核,理解设计意图,及时与设计人员沟通以掌握方案,在施工组织时,使各个组成部分、各道工序协调有序。再次,业主方应了解深基坑支护的重要性,选择有经验的设计单位设计支护方案。 1.2施工专项方案审定 施工专项方案是具体指导施工的重要文件。但在目前,有些单位往往是照搬他人的方案;有的虽说是按具体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的,但控制要点不具体,措

施针对性不强,基本上无指导意义。因此,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专项方案,对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坚决要求其修改完善后按程序申报,特别复杂的方案可组织专家汇审,待总监审批后方能实施。审核内容主要有:施工平面图、基坑的支护方式、基坑开挖方式、降水措施、施工工期、监测布置的合理性等。 1.3施工单位的选择 由于深基坑支护的专业特殊性,其施工应由具有施工资质与能力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单位的技术力量、整体素质是影响工程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应选择社会信誉好、技术力量强、施工经验丰富的施工单位,最好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同时应防止层层转包、“层层剥皮”,以致影响工程质量的现象发生。 2、施工过程中的控制要点 施工阶段是项目实施的关键阶段,应根据地质勘探资料和当地水文气候条件,结合当地深基坑工程施工的经验和条件,确定工程的关键项目,要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机构审核,并要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2.1深基坑工程的施工 深基坑工程包括挖土、挡土、围护、防水等环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误都有可能导致施工失败,甚至造成事故。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规程、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的技术规范组织施工,对各施工要点要制定具体措施,并加强过程控制。例如,确定土方开挖方案时,应对周围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拍照和录像,对地质勘测报告、周围建筑物及地下设施情况等信息进行分析,对特殊土质需精心组织施工,膨胀土地区不宜在雨季开挖,软土地区分层开挖的深度不宜太大。若挖土高差太大或挖土进度过快,极易改变土体原

深基坑支护安全管理规定

深基坑支护安全管理规 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深基坑支护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深基坑支护工程和周边环境的安全,避免和减少因深基坑施工引起的地质灾害和遵照并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部建质[2009]87号“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建质[2009]87号文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两种。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有: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有: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第三条按照建质[2009]87号文规定,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由不少于5人组成的专家进行审查论证,并提出论证报告,该报告作为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修改和完善的指导意见。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 1.专家组成员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师及相关人员 4.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相关人员

深基坑工程管理分析

深基坑工程管理分析 发表时间:2016-04-05T15:58:31.280Z 来源:《基层建设》2015年28期供稿作者:陈佰强 [导读]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近年来,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促进了建筑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施工技术。 陈佰强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10010 摘要:深基坑工程支护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经常遇见的工程,虽已在全国不同地区、不同的地质条件下取得了不少成功的经验,甚至一些技术达到了国际水平,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研究或提高,以适应现代化经济建设的需要。深基坑工程事故率较高与施工技术和施工管理水平有很大关系,由于深基坑工程的各分项工程都具有隐蔽施工的特点,而且与土力学、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密切相关,很多工程技术人员缺少这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因此管理很难到位。下面概述了高层建筑基础施工中深基坑支护的重要性。论述了深基坑支护施工阶段的控制要点及相应的措施,通过对深基坑支护类型的总结,针对深基坑工程支护施工技术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高层建筑;深基坑;支护 一、引言 近年来,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促进了建筑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施工技术、施工机械和建筑材料的更新与发展。为了保证建筑物的稳定性,建筑基础都必须满足地下埋深嵌固的要求。随着大批的高层和超高层建筑的建设,开发商为提高建筑用地率,加之国家有关规范对基础埋置深度和人防工程的要求,多层、超高层建筑地下室的设计必不可少,有的地下建筑甚至有三四层,最深的达数十米,于是,地下建筑开挖时的深基坑支护成为一个必要的施工过程。但由于深基坑支护为临时建筑,不在建筑主体施工的范围内,为节省投资、降低成本及加快进度,业主、施工单位往往只强调基坑支护施工的临时性,而忽略了基坑支护施工的重要性、复杂性及风险性,认为只要深基坑在完成主体±0.00m时未垮掉便解决问题,有的施工单位甚至认为挖一个大坑、简单地处理一下坑壁即可,致使深基坑施工时安全质量事故时有发生,不仅延误了工期,还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施工准备阶段的控制要点 1、设计管理 设计方案的合理性是直接影响深基坑支护工程成败的关键因素,一个成功的深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应当经济合理、安全可靠、施工技术可行。在我国,由于深基坑的出现比较晚,深基坑的设计并不十分成熟,仍处于摸索阶段。据2000年的资料统计,在基坑工程施工质量事故中,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占事故总数的43%。设计原因主要表现在:无证挂单设计、盲目设计、荷载取值错误、地下水处理方法失误、支护方案选择不当等。 要改变这种状况,首先,设计人员应具有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结构力学、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土力学、地基与基础等多学科的知识,熟悉当地的水文地质状况和特点,在结合建筑及周围环境特点的基础上,设计出经济合理的深基坑支护方案。其次,工程人员在施工前应对方案进行认真审核,理解设计意图,及时与设计人员沟通以掌握方案,在施工组织时,使各个组成部分、各道工序协调有序。再次,业主方应了解深基坑支护的重要性,选择有经验的设计单位设计支护方案。 2、分包单位的选择 由于深基坑支护的特殊性,其施工应由具有施工资质与能力的专业分包队伍进行。施工单位的技术力量、整体素质是影响工程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监理工程师应协助业主审查总包单位选定的专业队伍,选择社会信誉好、技术力量强、施工经验丰富的分包单位,同时应防止层层转包、“层层剥皮”,以致影响工程质量的现象发生。 3、施工组织设计审定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的重要文件。但在目前,有些施工单位往往是照搬他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有的虽说是按具体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的,但由于种种原因粗制滥造、简单潦草,基本上无指导意义。因此,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修改意见,要求其修改完善后按程序申报,总监审批后方能实施。审核内容主要有:基坑的支护体系、基坑开挖方式、施工平面图、降水措施、监测布置的合理性等。 三、施工阶段的控制要点 施工阶段是项目实施的关键阶段,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地质勘探资料和当地水文气候条件,结合当地深基坑工程施工的经验和条件,确定工程的关键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机构审核,并强调要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 1、深基坑工程的施工 深基坑工程包括挖土、挡土、围护、防水等环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误都有可能导致施工失败,甚至造成事故。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规程、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的技术规范组织施工,对各施工要点要制定施工方案,并加强过程控制。例如,确定土方开挖方案时,应对地质勘测报告、周围建筑物及地下设施情况等信息进行分析,对特殊土质需精心组织施工,膨胀土地区不宜在雨季开挖,软土地区分层开挖的深度不宜太大。若挖土高差太大或挖土进度过快,极易改变土体原来的平衡状态,降低土体的抗剪强度,从而导致土体发生水平方向的滑移,造成坍塌事故。 2、深基坑周围土体止水效果的控制 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区,地下水对深基坑工程施工带来的危险程度是相当高的。地下水的来源一般为上层滞水、潜水、承压水、雨水及基坑周围的渗漏管道水,由于水的来源复杂,在制定止水方案时应从深基坑工程的防水、降水和排水3个方面考虑,根据地质勘察部门提供的地质资料,深入分析地下水的成因,了解深基坑周围环境,不能仅靠长时间不间断地抽水来降低地下水位,否则会导致基坑周围土体流失,周围建筑物不均匀沉陷,甚至发生坑底流沙、管涌等现象,增大了处理难度,拖延了工期。 止水帷幕是高水位地区深基坑支护工程中常用的止水措施,其施工方法主要有高压喷射注浆法、浆喷深层搅拌法、粉喷深层搅拌法和压力注浆法等。采用浆喷深层搅拌法进行止水帷幕止水施工时,如果止水帷幕的搅拌桩成桩质量不好,深基坑开挖后会出现渗水较多的现象。若此时再采用灌浆的方法进行处理,则延误工期、增加造价。因此,在该类止水帷幕施工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保证桩体质量。确定合理的水泥浆掺加量,保证桩体搅拌均匀、桩长达到设计深度,避免桩头出现搅而无浆的情况,特别是在土层

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

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的通 知 沪建交〔2006〕105号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已经市建设交通委2月6日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在建工程及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安全,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 本规定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支护、基底加固、降水、土方开挖等内容。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深基坑工程前期准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交通委)是本市深基坑工程的行政主管部门。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管办)负责本市深基坑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所辖区域内深基坑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级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具体负责深基坑工程的日常管理监督工作。 第五条相关职能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深基坑工程是否具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六条未在本市范围内应用过的深基坑设计、施工技术,应结合上海具体地质情况,进一步研究、试点并通过评审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鼓励深基坑项目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参加建设工程保险。 第二章前期准备 第八条在初步设计阶段,深基坑工程预计发生以下情况时,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制定深基坑设计、施工安全性报告: (一)开挖深度超过7米或者地下室二层以上(含二层)的深基坑工程; (二)深度虽未超过7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较复杂及工程影响重大的深基坑工程; (三)内环线以内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深基坑工程。 深基坑设计、施工安全性报告应当通过专家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深基坑施工自身的安全性和对环境的影响。设计、施工安全性报告经论证在技术、安全方面切实可行后方可施行。 市建设交通委负责建立深基坑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抽取产生。 第九条建设单位或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勘察前对深基坑附近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

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管理及技术要求

项目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管理及技术要求

目录

1.工程概况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2.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及依据 2.1文件依据 a)《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b)《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 c)《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d)《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 e)《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1号 f)《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7号 2.2规范依据 a)《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02-2002) b)《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120-2012) c)《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50007-2011) d)《建筑桩基技术规范》(94-2008) e)《工程测量规范》(50026-2007) f)《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59-2011) g)《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46-2005) h)《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59-91) i)《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程》(79-2012) j)《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50010-2010)

k)《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04-2002) l)《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18-2012) m)) n)《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50330-2002)(2011年版) o)《岩土锚杆(索)技术规程》( 22:2005 ) p)《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50086-2001) q)《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107-2003) r)国家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颁布对基坑有关的技术法规 如遇遗漏所需施工的工程规范,投标人应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补充规范以满足合同要求。 如遇设计或施工规范和标准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不一致时,应通知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提出解决办法并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 施工所用的规范及标准应采用最新版本,除非所使用规范、监理工程师或合同中另有规定。 3.承包范围 本工程承包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负责基坑支护设计图纸范围的所有基坑支护体系的施工。 b)负责基坑支护、降水方案专家评审,并确保基坑支护及降水施工专家审查通过; c)负责基坑支护及降水施工,委托支护桩及其他相关检测并提供合格检测报告; d)施工前,投标人须提交场地现状勘察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临近场地、道路、周边建筑 现状以及周边市政管线现状等; e)投标人须负责收集场地周边建筑的竣工图纸和资料,并须复核基坑支护设计以保证基坑支护方案 不会破坏周边建筑,投标人须保证所收集的资料范围和内容能满足基坑审批要求; f)为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投标人应编制和提交基坑监测方案,监测内容应包括基坑周边的市政管 线(包括但不限于电信管线、高压电缆线、上水管、下水管、信息管线以及燃气管线等)及周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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