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数字证书申请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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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

企业数字证书申请表

办理人签字:申请单位(盖章):

年月日

邮寄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3号院10号楼八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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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传真:********-827

企业机构证书业务申请表通用

企业/机构证书业务申请表(通用) 申请须知: 1.请用黑色水笔填写或电脑A4纸打印,本表共两页。 2.各项业务均需经办人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鲜章)。 数字证书服务协议

数字证书(以下简称“证书”)是包含数字证书使用者身份信息和公开密钥的电子文件,四川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中心有限公司(简称“四川CA”)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和国家密码管理局批准的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为用户提供数字证书相关的电子认证服务。 “易证通○R”是四川CA推出的在政府职能部门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等业务系统中使用的,可以实现“一证多用”的数字证书。“易证通○R”经授权后可以在多个政府职能部门的网上业务系统中使用。 本协议中的用户指数字证书持有人以及申请使用数字证书的实体。 为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四川CA和用户就数字证书的申请和使用等事项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用户知晓证书用于在网络上标识用户身份及相关的数据加密和电子签名,不作其他任何用途,但各政府职能部门 的网上业务系统可以根据该功能对其用途进行定义。用户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数字证书,所有使用数字证书在网上作业中的活动均视为用户所为,用户对使用数字证书的行为负责,因此而产生的相关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二、用户在申请证书时应遵照四川CA的规程办理相关手续。 三、用户同意四川CA向有关部门和个人核实用户信息且四川CA有权合法收集、处理、传递和应用用户资料,并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对用户资料保密。 四、用户申请证书时应向四川CA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资料和信息。如用户故意或过失提供不真实资料和信息而导 致四川CA签发证书错误的,由用户承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证书申请者的申请一旦获得批准,申请者应在获得证书时及时验证此证书所匹配的信息,5个工作日内没有提出反对证书或者证书中的内容,则视为接受证书。 五、用户提供的资料信息(如单位名称、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个人用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在证书有效期内 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四川CA,并终止使用证书。 六、四川CA根据认证业务规则(CPS)要求将用户证书信息发布到LDAP服务器上,用户如不同意发布证书信息的,应 当场以书面形式提交拒绝发布通知书,如用户未当场以书面形式明确拒绝,四川CA将视为用户同意发布证书信息。 七、证书一律不得转让、转借或转用。因转让、转借或转用而产生的相关后果应当由用户自行承担。如因用户原因致 使证书私钥泄露、损毁或者丢失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如证书私钥在证书有效期内泄露、损毁、丢失或可能泄露、损毁、丢失的,用户应及时向四川CA申请办理吊销手续。证书吊销申请受理后24小时内生效,期间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数字证书造成的一切责任。 八、用户应确保其应用系统能为数字证书提供安全的应用环境,若因网络、主机、操作系统或其他软硬件环境等存在 安全漏洞,由此导致的安全事故及相关后果,四川CA不承担责任。四川CA承诺,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如因四川CA原因导致证书被篡改、伪造,四川CA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方法参照四川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CPS)。九、用户终止使用证书时,应当立即申请吊销证书。证书吊销申请受理后24小时内生效,期间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数字 证书造成的一切责任。 十、下列情形之一,四川CA有权吊销证书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四川CA造成损失的,用户应当向四川CA承担赔 偿责任: 1、提供的资料或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不准确的; 2、证书相关信息有变更或证书私钥已经丢失或可能丢失,未终止使用该证书并通知四川CA的; 3、用户未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证书的有效期自证书签发之日起计算,用户在证书期限届满前60天即可向四川CA提出证书更新请求,否则,期限届满后证书将自动失效,四川CA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十二、如果单位证书用户单位解散、注销或个人证书用户失去民事行为能力、死亡,法定责任人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及原证书,向四川CA请求吊销用户证书。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其证书在吊销生效前相关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十三、本协议公布于四川CA的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409315512.html,),如有修订而涉及用户权利义务时,四川CA会在网站上公告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用户如因此而需要吊销或变更证书的,应当于公告或收到电子邮件之日起30日内向四川CA提出申请。否则视为接受本协议的修订。 十四、本协议的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用户与四川CA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四川CA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用户确认已经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协议中的各项规定,用户在申请表上签名盖章即表明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e证通企业数字证书申请表

企 业 数 字 证 书 青岛市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 http:// https://www.360docs.net/doc/409315512.html, 客服电话:96701688 传真:(0532)85938183 本表一式二份,签章生效。 申 请 表 (受理单位盖章) 注意事项: 1. 企业新申请的数字证书必须激活后才可使用,激活后请及时修改密码。初始密码为111111 2. 企业在初次领取数字证书时,由市政府免费配发一个网上政府邮箱,邮箱初次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 3. 企业免费领取的数字证书如人为损毁或丢失,需重新申请办理,并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缴纳相关费用。 4、本申请表一式二份,表中所列内容除受理审批栏和已由系统自动生成内容外,全部由用户用碳素笔或黑色水笔如实、完整填写,并在相应位置签字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山东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CA )签发的数字证书用于标识在网上交易和网上作业的用户身 受理号 KEY 号 申请者 资 料 ★ 用户 填写 印章信息声 明受理审批受理员填写 受理点: 受理员: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山东CA数字证书用户协议 份,并保证通过用数字证书加密功能保障信息传输中的安全,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实现信息的保密性、不被篡改、完整性和交易行为的不可抵赖。为确保网上交易和网上作业中能正确标识用户身份,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山东CA和用户就数字证书的申请和使用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本协议中涉及的发证机构指山东CA及其授权的注册机构、注册分支机构、受理点。 二、除非特别说明,本协议中的用户包括个人用户、单位或组织用户。 三、用户在应用密钥或使用数字证书时,因应用系统原因造成的安全问题,山东CA及其授权的发证机构不承担责任。 四、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应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及证明材料。如因故意或过失未向山东CA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导致山东CA签发证书错误,造成相关各方损失的,由用户承担相关责任。 五、山东CA及其授权的发证机构进行用户的信息录入、身份审核和证书制作等工作,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应遵照山东CA及其授权的各发证机构的规程办理手续。 六、山东CA及其授权的发证机构在进行用户身份验证或证书制作时,将完全遵守山东CA安全操作流程。 七、山东CA及其授权的发证机构及时为通过审核的用户签发证书,如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数字证书签发错误、延迟、中断、无法签发,或暂停、终止全部或部分证书服务时,不对用户承担任何责任。 八、用户在获得数字证书时应及时验证此证书所匹配的信息,如无异议则视为接受证书。 九、山东CA及其授权的发证机构签发的数字证书只能用于在网络(Internet/Intranet/Extranet)上标识用户身份、信息加解密,各应用系统可以根据该功能对其用途进行定义,数字证书不能用于其他任何用途,对于数字证书用于其他用途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山东CA及其授权的发证机构不承担责任。 十、用户应当妥善保管山东CA及其授权的发证机构签发的数字证书及其密码,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如用户不慎将数字证书丢失,或因用户过错导致数字证书和密码被他人盗用、冒用,山东CA及其授权的发证机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十一、山东CA保证其使用和发放的密钥算法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会被攻破。如果发生被攻破情况,经山东CA确认后,山东CA依法对证书用户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方法参照《电子签名法》、《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和《山东CA 电子认证业务规则》。 十二、数字证书有效期一般为一年,有效期从申请之日起计算。如用户仍需要继续使用数字证书,必须在数字证书到期前一个月内到山东CA及其授权的发证机构办理更新手续,更新手续遵循山东CA的规定。否则,证书到期将自动失效,山东CA及其授权的发证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 十三、随着技术的进步,山东CA有权要求用户及时更新数字证书。用户在收到更新通知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发证机构更新证书,若用户逾期没有更新证书,因此而产生的相关后果应当由用户自行负责。 十四、如发生本协议第十一条规定情况,或者用户不希望继续使用数字证书时,应当立即到山东CA授权的发证机构挂失或吊销数字证书,其手续遵循山东CA的有关规定。山东CA及其授权的发证机构接到吊销申请后,于24小时内吊销证书并在证书吊销列表中公布或根据用户要求立即吊销并签发公布。在公布之前,由原数字证书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用户自负。 十五、在网上交易和网上作业中,交易双方使用证书时应通过有效途径验证对方证书的有效性。如果由于山东CA 的原因导致身份认证错误,造成用户或他人损失时,山东CA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方法参照《电子签名法》、《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和《山东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 十六、单位用户终止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被授权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携带单位终止证明文件及原数字证书,向山东CA授权的发证机构请求吊销数字证书。山东CA及其授权的发证机构仅负有在年检更新时审查单位用户数字证书效力的义务,如有单位用户终止却未到山东CA发证机构办理吊销手续的,对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山东CA及其授权的发证机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十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山东CA及其授权的发证机构有权吊销其所签发的证书: ●用户申请证书时,提供不真实材料; ●与证书中的公钥相对应的私钥被泄密; ●证书的更新费用未按规定及时缴纳; ●用户不能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十八、如因本协议修订而引起用户及发证机构权利义务变更时,山东CA会通过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409315512.html,进行通知。用户如果因此而需要吊销证书的,应当于通知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CA授权的发证机构提出申请。如果逾期没有提出异议,视为用户同意接受修订后的协议。 十九、本责任书不适用于山东CA及其授权的发证机构签发的测试证书。用户使用测试证书所导致的后果,山东CA及其授权的发证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十、用户未按照山东CA及其服务机构提供的使用说明或用户手册的指示进行操作,造成的应用系统登录失败或其它应用失败,山东CA及其服务机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建议用户经常浏览山东CA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409315512.html,,了解山东CA的有关规定、通知及其他相关的信息,认可《山东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 用户确认已经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协议中的各项规定,在申请表上签名即表明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和责任书

3. 咨询服务电话:400-6682666 业务系统CA应用业务须准备的申请资料(以下资料需采用A4纸单面复印) 1. 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一式一份三联,加盖公章); 2.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可选,若用户以后要升级为“一卡通”数字证书必需提交); 4. 纳税人登记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可选,若用户以后要升级为“一卡通”数字证书必需提交); 5. 经办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正反面)一份; 6. 单位介绍信(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7. 用户应携带以上资料原件供业务办理时查验。 用户声明:我单位在此郑重声明: 我单位授权经办人办理数字证书开通应用业务,保证表内所填内容完全属实,接受据此颁发的数字证书,明确“HUNCA数字证书用户责任书”中所阐述的权利及义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经办人(签名)受理人(签名) 申请单位(盖章)证书受理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 数字证书用于网上作业中的身份识别和信息加密,湖南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CA)作为权威的、公正的第三方机构,为网络用户(以下简称用户)发放各类数字证书。为确保在网上作业中,数字证书能正确标识用户身份,所有用户在申请和使用数字证书时必须严格遵循以下规程。 一、湖南CA发放的数字证书只能用于在网络(Internet / Intranet/ Extranet)上标识用户身份,各应用系统可以根据该功能对其用途进行定义。数字证书不能作为其他任何用途,湖南CA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二、湖南CA委托证书受理点进行用户的信息录入、身份审核和证书制作工作。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请遵照证书受理点的规程办理手续。在通过证书受理点的录入、审核和制作后,用户即可获得所申请的数字证书。 三、证书受理点在进行用户身份审核或证书制作时,将充分遵守湖南CA安全操作流程,严格审核用户身份,确保证书信息与用户身份保持一致。由于受理点的审核与操作失误造成的事故将由受理点承担责任。 四、湖南CA将积极响应各证书受理点发出的证书申请请求,及时为通过审核的用户签发证书。如果由于湖南CA的设备或网络故障而导致签发数字证书错误、延迟、中断或者无法签发,湖南CA将重新签发证书,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等)而暂停或终止全部或部分证书服务,湖南CA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六、湖南CA承诺,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由湖南CA签发的数字证书不会被伪造、篡改。如果发生数字证书被篡改、伪造,用户举报并经确实,湖南CA承担赔偿责任。 七、随技术的进步,湖南CA有权要求用户更换数字证书。用户在收到更新通知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湖南CA更新证书,若逾期用户没有更新证书,所引起的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八、用户在证书受理点办理证书时,故意或过失提供不真实资料,导致湖南CA签发证书错误,导致他人损失时,由用户承担一切责任。 九、用户应当妥善保管湖南CA所签发的数字证书,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如因故意、过失导致他人知道

企业机构证书业务申请表专用

企业/机构证书业务申请表(专用) 申请须知: 1.请用黑色水笔填写或电脑A4纸打印,本表共两页。 2.各项业务均需经办人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鲜章)。 数字证书服务协议

数字证书(以下简称“证书”)是包含数字证书使用者身份信息和公开密钥的电子文件,四川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中心有限公司(简称“四川CA”)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和国家密码管理局批准的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为用户提供数字证书相关的电子认证服务。 “易证通○R”是四川CA推出的在政府职能部门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等业务系统中使用的,可以实现“一证多用”的数字证书。“易证通○R”经授权后可以在多个政府职能部门的网上业务系统中使用。 本协议中的用户指数字证书持有人以及申请使用数字证书的实体。 为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四川CA和用户就数字证书的申请和使用等事项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用户知晓证书用于在网络上标识用户身份及相关的数据加密和电子签名,不作其他任何用途,但各政府职能部门 的网上业务系统可以根据该功能对其用途进行定义。用户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数字证书,所有使用数字证书在网上作业中的活动均视为用户所为,用户对使用数字证书的行为负责,因此而产生的相关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二、用户在申请证书时应遵照四川CA的规程办理相关手续。 三、用户同意四川CA向有关部门和个人核实用户信息且四川CA有权合法收集、处理、传递和应用用户资料,并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对用户资料保密。 四、用户申请证书时应向四川CA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资料和信息。如用户故意或过失提供不真实资料和信息而导 致四川CA签发证书错误的,由用户承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证书申请者的申请一旦获得批准,申请者应在获得证书时及时验证此证书所匹配的信息,5个工作日内没有提出反对证书或者证书中的内容,则视为接受证书。 五、用户提供的资料信息(如单位名称、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个人用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在证书有效期内 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四川CA,并终止使用证书。 六、四川CA根据认证业务规则(CPS)要求将用户证书信息发布到LDAP服务器上,用户如不同意发布证书信息的,应 当场以书面形式提交拒绝发布通知书,如用户未当场以书面形式明确拒绝,四川CA将视为用户同意发布证书信息。 七、证书一律不得转让、转借或转用。因转让、转借或转用而产生的相关后果应当由用户自行承担。如因用户原因致 使证书私钥泄露、损毁或者丢失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如证书私钥在证书有效期内泄露、损毁、丢失或可能泄露、损毁、丢失的,用户应及时向四川CA申请办理吊销手续。证书吊销申请受理后24小时内生效,期间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数字证书造成的一切责任。 八、用户应确保其应用系统能为数字证书提供安全的应用环境,若因网络、主机、操作系统或其他软硬件环境等存在 安全漏洞,由此导致的安全事故及相关后果,四川CA不承担责任。四川CA承诺,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如因四川CA原因导致证书被篡改、伪造,四川CA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方法参照四川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CPS)。九、用户终止使用证书时,应当立即申请吊销证书。证书吊销申请受理后24小时内生效,期间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数字 证书造成的一切责任。 十、下列情形之一,四川CA有权吊销证书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四川CA造成损失的,用户应当向四川CA承担赔 偿责任: 1、提供的资料或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不准确的; 2、证书相关信息有变更或证书私钥已经丢失或可能丢失,未终止使用该证书并通知四川CA的; 3、用户未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证书的有效期自证书签发之日起计算,用户在证书期限届满前60天即可向四川CA提出证书更新请求,否则,期限届满后证书将自动失效,四川CA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十二、如果单位证书用户单位解散、注销或个人证书用户失去民事行为能力、死亡,法定责任人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及原证书,向四川CA请求吊销用户证书。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其证书在吊销生效前相关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十三、本协议公布于四川CA的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409315512.html,),如有修订而涉及用户权利义务时,四川CA会在网站上公告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用户如因此而需要吊销或变更证书的,应当于公告或收到电子邮件之日起30日内向四川CA提出申请。否则视为接受本协议的修订。 十四、本协议的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用户与四川CA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四川CA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用户确认已经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协议中的各项规定,用户在申请表上签名盖章即表明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机构企业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

机构(企业)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 业务受理人员(签名) 证书受理点(盖章) 年月日

GDCA数字证书用户协议 签发证书的CA机构【本协议内指数安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CA机构”或“GDCA”)】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获得电子认证服务许可并在广东省注册登记的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CA机构作为依法设立并获得《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的第三方信任机构,依法向社会用户(以下简称“用户”)颁发数字证书,用于电子商务活动及电子政务公众服务。本协议中的“证书”指由国家认可的,具有权威性、可信性和公正性的第三方证书认证机构(CA)进行数字签名的一个可信的数字化文件。为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及《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双方就数字证书的申请和使用达成以下用户约定: 一、《GDCA数字证书用户协议》(简称“本协议”或“用户协议”)由用户与CA机构共同缔结,本协议具有合同效力。请用户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CA机构责任的条款、对用户权利进行限制的条款以及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和司法管辖的条款。前述免责、限制及争议解决方式和管辖条款可能以黑体加粗等方式提示用户注意,用户对该等条款的确认将可能导致在特定情况下的被动、不便及损失,请用户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再次阅读前述条款。双方确认前述条款并非属于《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并同意该条款的合法性及有效性。用户须同意接受本协议所有服务条款,并对本协议进行签署后,才能继续申请或使用CA机构提供服务的数字证书。 二、CA机构的权利与义务 (一)CA机构权利: 1、有权要求用户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材料和信息。2、有权要求用户按时交纳服务费用。3、有权要求用户在规定的时间、条件以及范围内遵守约定,使用数字证书。4、有权要求用户对所知的CA机构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二)CA机构义务:1、在网上交易和网上作业中,交易双方使用证书时可通过CA机构验证对方证书的有效性。如果由于CA机构的原因导致数字证书主体的身份认证错误,造成用户或他人损失时,CA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方法参照签发证书的CA机构《电子认证业务规则》(该业务规则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并在签发证书的CA机构官方网站)上公布。 三、用户的权利与义务 (一)用户权利:1、有权要求CA机构提供有效的数字证书。2、有权在因CA机构原因导致数字证书主体的身份认证错误,给用户造成损失时要求CA机构给予赔偿。 (二)用户义务:1、提供可验证的真实、完整、准确的材料和信息,不得提供虚假、无效的材料和信息;2、妥善保管CA机构所签发的数字证书和密码口令,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3、在使用自己的密钥或数字证书时,应当使用可依赖、安全的系统;4、知悉数字证书已经失密或者可能已经失密时,应当及时告知CA机构及相关各方,并终止使用该数字证书;5、必须在证书有效期内使用该证书;不得使用已失密或可能失密、已过期、被中止、被撤销或被吊销的数字证书;6、按时向CA机构及业务受理点交纳服务费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免除CA机构的责任:(一)用户在申请和使用CA机构的数字证书时,有违反本协议第三条所列义务之一的;(二)用户故意、过失导致数字证书密钥泄密或被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的;(三)由于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而导致数字证书签发错误、延迟、中断、无法签发,或暂停、终止全部或部分证书服务的。本项所规定之“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自然现象或者自然灾害,包括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泥石流、雪崩、洪水、海啸、台风等自然现象;2、社会现象、社会异常事件或者政府行为,包括政府颁发新的政策、法律和行政法规,或战争、罢工、骚乱等社会异常事件;3、关联单位如电力、电信、通讯部门服务中断;4、CA机构签发的数字证书只能用于在网络(Internet/Intranet/Extranet)上标识用户身份、确保电子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和不可抵赖性。用户将数字证书用于其他用途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CA机构不承担责任; 5、CA机构有权要求用户及时更换数字证书,用户在收到技术更新通知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CA机构更新数字证书,若逾期用户没有按时更新数字证书所导致的后果,CA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6、CA机构已谨慎地遵循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数字证书认证业务规则,而仍有损失产生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CA机构有权主动吊销所签发的数字证书,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一)新密钥对替代旧的密钥对;(二)与数字证书中的公钥相对应的私钥被泄密;(三)数字证书中的相关信息有所变更;(四)由于数字证书不再需要用于原来的用途而要求终止;(五)用户未按时缴纳数字证书更新费用的;(六)用户不能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和用户协议等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七)用户申请初始注册时,提供不真实材料;(八)数字证书已被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九)其他因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要求采取的临时作废数字证书措施的。 六、数字证书的注销:用户不希望继续使用数字证书时或者因自然人死亡、单位解散等原因导致用户主体不存在时,法定责任人应当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及原数字证书,向CA机构请求注销用户数字证书。CA机构在接到业务受理点的注销申请后,在24小时内正式注销用户的数字证书。用户应当承担其数字证书在注销前产生的一切责任。 七、数字证书的更新:当数字证书超过有效期时,用户如需要继续使用,须在证书失效期前30天内向CA机构或业务受理点提出数字证书更新请求。CA机构不承担因用户不及时更新数字证书而造成数字证书失效所带来的任何责任。 八、本协议的变更:本协议如有修订而涉及用户及业务受理点的权利、义务时,CA机构须在官方网站上公布或者按照用户在申请证书时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通知。用户如果因此而需要撤销或变更证书的,应当在CA机构公布修订的相关信息之日起十五日之内,向CA机构提出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则视为同意并遵照新修订的用户协议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 九、本协议不适用于CA机构签发的测试证书。用户使用测试证书所导致的后果,CA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违约责任:若任意一方违反了本协议的约定,需要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一、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由CA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十二、本协议需要用户签字盖章且用户资料经CA机构审核通过才能生效,本协议的生效日期为CA机构盖章之日。 用户方(签字/盖章): CA机构(盖章): 单位经办人/负责人(签字):经办人员(签字): 日期:日期:

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

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应用项目:证书业务受理号: 申 请 单位 资料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详细地址:省市县(区)街(路)号邮政编码:□□□□□□电子邮件:联系电话:传真: 业务主管部门(分局):所属部门:应用扩展: 单位证书类型:□单位身份证书□单位电子商务证书□单位代码签名证书 单位类别:□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人民团体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质监):□□□□□□□□—□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注册号:社会团体登记注册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工商):单位社会保障号(社保): 税务登记证号(地税):税务登记证号(国税): 操作类型证书申请□ 证书更新□更改DN或E-MAIL □证书补发□证书延期证书注销□证书挂起□永久注销 证书恢复□ 证书资料证书有效期□12个月□24个月□其他个月(或天)存放介质:□USB-Key □智能卡□其他 申办人资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申请单位在此声明: 1、本单位申请证书提供的资料完全真实。并愿意承担由于提供 的资料虚假失实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2、本单位已认真阅读并同意遵守《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中的各项规定。 3、本单位同意将“申请单位资料”中的内容写入数字证书并可以进行公开。 申请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受理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介质唯一标识码: 受理人受理员:录入员:审核员:制证员:备注: 填写说明: 1、在填写申请表之前,请仔细阅读申请表背面的《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 2、请用钢笔或圆珠笔如实、准确、清楚地填写申请表,各页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辽宁C A 留存------------------ --------------- 辽宁C A 留存------------------

机构(业务)数字证书申请表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机构(业务)数字证书申请表 请用碳素或黑色水笔如实填写,一式一份,填写完成后请签名并盖章。 1.*首次办理数字证书流程请参照中心官网办事指南“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初次办理流程及数字证书申请指南” 2.用户必须保证所填内容属实;在正式申请证书前请仔细阅读“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一旦递交申请和经用户同意并 签名盖章的证书申请责任书则视作承认并遵守责任书中的各项规定,如违反规定,将承担相关责任。 3.证书的有效期自证书签发之日起计算,请在证书失效期前20个工作日内提出证书更新申请。 4.咨询客服热线:4007000813。 用户须准备的申请资料及办理地点:CA应用业务须准备的申请资料(以下资料需采用A4纸单面复印) 1.业务办理授权书(可在贵州省交易中心官网或贵州CA官网下载,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携带原件核对); 3.企业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携带原件核对); 事业单位须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或“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携带原件核对); 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须提交本机关、团体有关负责人签发的有效函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携带原件核对); 社会团体须提交“社会团体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携带原件核对);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用户声明:我单位在此郑重声明: 我单位授权经办人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业务申请,保证表内所填内容完全属实,接受据此颁发的数字证书,明确“GZCA数字证书用户责任书”中所阐述的权利及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人(签名) 申请单位(盖章)证书受理点(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数字证书申请表

请如实填写本表,*为必填项,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至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认证公司)或其设立的注册机构审核。 I. 证书办理类型 *证书业务类型: 初次办理 证书更新信息变更丢失补办 损坏补办 密码解锁 证书吊销 *证书有效期: 1年其他 证书应用信息:应用归属单位:(数字证书应用的信息系统所属单位)应用系统名称:(数字证书在什么信息系统中使用) II. 申请单位资料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电话:单位传真: *经办人姓名: *经办人手机:经办人电子邮箱: *经办人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证件1 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或其他批准成立证照号码) *证件2 组织机构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9位至第17位是组织机构代码号 证件3 税务登记证其他证件 证件号码:其他关键信息项: (如:计算机代码) III. 申请单位声明 申请单位在此郑重声明: 1、本单位为申请数字证书而提供的资料完全真实、准确、完整,并授权上述经办人办理数字证书。本单位愿意承担由于提供的资料虚假、误导、重大遗漏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2、本单位已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电子认证服务协议》中的各项规定。在此申请表上盖章即表明本单位确认并同意该服务协议的全部内容,接受该协议的约束。 3、本单位同意数字认证公司收集本单位所提交的上述信息,用于签发数字证书及相关用途。经办人签名: 申请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年月日 IV. 受理审批(受理单位填写) 数字证书密码卡序列号: 证书业务操作员签名: 受理单位(盖章):证书存储介质序列号:提交材料 ①填写完整的本表(一式两份) (加盖公章) ②提供本表所示证件1、2其中任一原件 ③提供本表所示证件1、2复印件(加盖公章)若需填写本表所示证件3,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第 一 联 北 京 数 字 认 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留 存

新员工入职申请表

新员工入职申请表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I T设备申购申请表 电脑安全使用承诺书 1.公司Internet及局域网所提供服务均为公司正常办公使用,所有员工使用 Internet和局域网必须保证公司及其他员工正常工作秩序为前提。 2. 上网用户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严格 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工厂网络从事危害工

厂安全、泄露工厂秘密等违规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3. 为了节省网络宽带和防止电脑病毒,未经允许,员工不得在网上下载软 件、音乐、电影或电视剧,不得使用迅雷、BT等下载资源。违者IT管理中心将关闭其上网权限并根据情况判定给予处罚,多次违反者将通报部门长及副总经理。 4. 员工不得在公司电脑上使用QQ、MSN、微信等聊天工具。如工作特殊需 要,申请部门长审批通知IT管理进行开通。 5. 禁止将公司保密数据在公司局域网上以不加任何保护的方式进行共享。 6. 禁止通过公司电脑玩各种游戏。 7. 禁止使用公司电脑下载与工作无关的数据。 8. 禁止游览色情及黄色网站。 9. 禁止在公司内部传播非法的数据信息。 10. 不得自行更改电脑描述\主机名\工作组。不得更改电脑IP地址等信息。 11. 员工应对自己所使用的电脑负责,当需暂时离开座位时必须立刻启动屏幕 保护程序并带有密码,因本人电脑由他人不正当使用而产生的后果同样追究其责任。 12. 各部门及个人在未经允许下,不得打开其他部门或个人的邮件,更不得打 开来历不明的邮件及附件。 13、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不得在邮件中涉密、泄密。 14、从企业内向外传输技术性资料时,必须符合企业规章制度。 15、使用公司邮箱不作任何非法用途。 16、不干涉或混乱公司邮件服务。 17、遵守公司邮件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 18、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 19、不得传输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资料。 20、不得传输不利公司条件和涉及公司安全的资料。 21、不得传输不符合当地法规、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的资料。 22、不得使用邮件发送垃圾邮件。 23、本邮箱只供本人使用,不得借于他人使用,若发生纠纷由本人负责全部责任。 24、若违反以上条款,技术中心将做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账号。 25、用户需对自己在网上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用户在网上散播和传播反动、色情或其它违反国家法律信息,企业可以调取系统记录作为用户违反的法律依据,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于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公司重要数据丢失,或者直接影响公司正常工作运行人员,根据造成的后果,分别给予警告、部门内处罚(向部门经理申请实施)、公司内处罚(向副总经理申请实施)。 承诺人: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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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数字证书申请表 用户基本信息 男□女 *用户姓名:吴XX*性别 *证件名称: □军官证□士兵证□护照□学生证□其他备注信息_________ *证件号码:44XXXXXXXXXXXXXXX9 *所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xxx 省(市)xxx市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已有数字证书□是(KeynetID号)否 联系方式 *邮政地址:xxx市府前路1号XXXXXXXX*邮政编码 *联系xxx :83125XXX xxx :___________*电子信箱: 寻呼: __________ 移动xxx : 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x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务:______________ *工作地址: xxx市府前路1号XXXXXXXXXX 本人在此郑重声明: 表内所填内容完全属实,接受据此颁发的数字证书,保证遵守所附《GDCA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中所明确的职责。 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单位盖章处

日期: X月X日 用户须知: ●带有“*”的为必填项,如不填写完整则无法使用证书的增值功能。 ●本申请表一式三份。 ●用户在申请时,需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如护照、军官证或士兵证等)原件和 复印件一份。 ●用户经单位授权申请时,本申请表必须加盖用户单位的公章,由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申请者必须保证所填内容属实;在正式申请证书前请仔细阅读并签署“GDCA数字证 书申请责任书”,一旦递交经申请单位同意并签名盖章的证书申请表则视作承认并遵守所签署的责任书中的各项规定。 ●证书的有效期为两年,自证书签发之日起计算,请在证书失效期前20日内提出证书 更新申请。 以下由证书受理点填写 经办人:____________ 证书受理点盖章处 联系方式:(800-8301560)日期:____年___ 月____日

数字证书申请表(青岛国税CA)

编号: 企业数字证书申请表 请如实填写本表,*为必填项,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至CA机构或其设立的注册机构审核I. 证书办理类型 *证书业务类型: 初次办理 证书更新信息变更丢失补办 损坏补办 密码解锁 证书吊销 *证书有效期: 1年其他 证书应用信息:应用归属单位: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应用系统名称:网上无纸化办税系统 II. 申请单位资料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电话:单位传真: *经办人姓名: *经办人手机:经办人电子邮箱: *经办人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三证合一用户: 证件1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非三证合一用户: 证件2 工商营业执照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或其他批准成立证照号码)证件3 组织机构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 证件4 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号:

CA机构电子认证服务协议 数字证书是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包含数字证书使用者身份信息和公开密钥的电子文件。 CA机构(CA机构具体名称以申请表证明受理印章为准),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和国家密码管理局批准的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为用户提供数字证书相关的电子认证服务。 本协议中的用户指数字证书持有人以及申请使用数字证书的实体。 为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CA机构和用户就数字证书的申请和使用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申请 1.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应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及证明材料。如因故意或过失未向CA机构或其设立的注册 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导致CA机构签发证书错误,造成相关各方损失的,由用户承担相关责任。 2.CA机构设立的注册机构作为证书业务受理单位和服务支持单位,负责用户的信息录入、身份审核和证书制作工作。 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应遵照注册机构的规程办理手续。 3.CA机构设立的注册机构应完全遵守CA机构安全操作流程进行用户身份审核和证书制作。 4.CA机构积极响应各注册机构发出的证书申请请求,及时为通过审核的用户签发证书。如果由于设备或网络故障而导 致签发数字证书错误、延迟、中断或者无法签发,CA机构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用户在获得数字证书时应及时验证此证书所匹配的信息,如无异议则视为接受证书。 第二条使用 1.CA机构签发的数字证书用于网络上的用户身份标识、数字签名验证及密钥分配,各应用系统可根据需要对其用途进 行定义,但不包括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危害国家安全的用途。 2.用户应确保其应用系统能为数字证书提供安全的应用环境,若因网络、主机、操作系统或其他软硬件环境等存在安 全漏洞,由此导致的安全事故及相关后果,CA机构不承担责任。 3.用户应当妥善保管CA机构签发的数字证书、私钥及保护密码,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如用户保管不善导致数字证书 遭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用户应当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数字证书对应的私钥为用户本身访问和使用,用户对使用数字证书的行为负责。所有使用数字证书在网上交易和网 上作业中的活动均视为用户所为,因此而产生的相关后果应当由用户自行承担。 5.数字证书一律不得转让、转借或转用。因转让、转借或转用而产生的相关后果应当由用户自行承担。 6、CA机构承诺,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由CA机构签发的数字证书不会被伪造、篡改。如果发生数字证书被篡改、伪造, 经确认确属CA机构责任,CA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更新 1.数字证书的有效期自证书受理之日起计算。若在数字证书有效期到期后,用户仍需继续使用数字证书,必须在数字 证书到期前一个月内向CA机构设立的注册机构提出数字证书更新请求。否则,证书到期将自动失效,CA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 2.因技术需要,CA机构有权要求用户及时更新数字证书。用户在收到更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CA机构设立的 注册机构更新证书。若用户逾期没有更新证书,因此而产生的相关后果应当由用户自行负责。 第四条吊销 1.如遇数字证书私钥泄露丢失、证书中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或用户不希望继续使用数字证书的情况,用户应当立即 到CA机构设立的注册机构申请吊销证书。吊销手续遵循各注册机构的规定。CA机构在接到吊销申请后,在24小时内吊销用户的数字证书。用户应当承担在证书吊销之前所有因使用数字证书而造成的责任。 2.如果用户主体资格灭失(如企业注销等),法定责任人应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及原数字证书,向注册机构请求吊销用户 证书。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其数字证书在吊销前所有使用数字证书而造成的相关后果。 3.对于下列情形之一,CA机构有权主动吊销所签发的证书: 用户申请证书时,提供不真实信息; 证书对应的私钥泄露或出现其他证书的安全性得不到保证的情况; 用户不能履行或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其他 1.CA机构不对由于意外事件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暂停或终止全部或部分证书服务承担任何责任。 2.本协议条款可由CA机构随时更新,CA机构会通过官方网站进行通知和公布,更新后的协议一旦公布即替代原来的协 议条款。用户如果不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可于通知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CA机构设立的注册机构提出吊销证书的申请。如果逾期没有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接受修订后的协议。 3.本协议与CA机构官方网站上公布的“电子认证业务规则”共同构成关于数字证书的完整协议。 4.本协议的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用户与CA机构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的,双方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CA机构所在地法院管辖。 5.用户确认已经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协议中的各项规定,用户在申请表上签名盖章即表明接受本协议的约束,本协 议即时生效。

南宁市单位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

南宁市单位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 CA编号: 1、填写时请使用水性笔,也可使用电脑填写后双面打印; 2、本申请表不得涂改,请认真填写,涂改无效; 3、本申请表一式一份,盖章生效。

电子认证服务协议 CA中心(以下简称CA中心)作为依法设立并续存的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为用户提供数字证书相关的电子认证服务。为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CA中心与用户就数字证书申请、使用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用户在申请、接受证书及其相关服务前,需要了解《CA中心认证业务规则》和与证书相关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电子认证业务规则》发布在CA中心门户。 (二)用户在申请证书时,应当交纳相关费用并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及证明材料。如因故意或过失未向CA中心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或资料,导致CA中心签发证书错误,造成相关各方损失的,由用户承担一切责任。 (三) CA中心委托各受理点进行用户的信息录入、身份审核和证书制作工作。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请遵照各受理点的规程办理相关手续。CA中心及各受理点在进行身份认证和证书制作时,将充分遵守CA中心的安全操作流程。 (四) CA中心积极响应各受理点发出的证书申请请求,及时为通过审核的用户签发证书。CA中心不对由于客观意外或不可抗力导致签发数字证书错误、延迟、中断或者无法签发承担任何损失、损害或赔偿责任。 (五) CA中心签发的数字证书仅用于表明用户在申请证书时所要标识的身份,以及验证其使用该证书内包含公钥所对应的私钥制作的签名。如用户将该证书用于其他用途,CA中心不承担任何由此产生的责任和义务。 (六)用户应当妥善保管CA中心所签发的数字证书和私钥及保护密码,不得泄露或交付他人。如上述信息因客户故意、过失造成他人知道或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时,用户应当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七)数字证书一律不得转让、转借或者转用。因转让、转借或者转用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用户负责。 (八) CA中心承诺,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由CA中心签发的数字证书不会被伪造、篡改。如果发生数字证书被伪造、篡改,经确认确属CA中心责任,CA中心承担赔偿责任。 (九)数字证书的有效期自用户缴费之日起计算。如用户仍需继续使用数字证书,必须在数字证书到期前一个月内向CA中心或其受理点提出数字证书更新请求。否则证书到期将自动失效,CA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随着技术的进步,CA中心有权要求用户及时更新数字证书。用户在收到更新通知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CA中心或其受理点更新证书,若逾期用户没有更新证书,所引起的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十一)如果遇到数字证书私钥泄露丢失、证书中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或者用户不希望继续使用数字证书的情况,用户应当立即到受理点申请注销证书,注销手续遵循CA中心的规定。CA中心在接到受理点的注销申请后,在24小时内注销用户的数字证书。用户应承担在证书注销之前所有使用数字证书而造成的责任。 (十二)因自然人死亡或单位解散等原因导致用户主体不存在的,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应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及原数字证书,向CA中心请求注销用户证书。相关责任人应承担其数字证书在注销前产生的一切责任。 (十三)对于下列情形之一,CA中心有权主动注销所签发的证书: 1. 用户申请数字证书时,提供的信息不真实; 2. 用户没有按照规定缴纳数字证书相关费用; 3. 证书对应的私钥泄露或发生其他证书的安全性不能得到保证的情况; 4. 用户不能履行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以及《CA中心认证业务规则》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十四)本协议书如有修订而涉及用户及受理单位的权利、义务时,会通过CA中心网站进行通知。用户如果因此而需要注销证书的,应当于通知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受理点提出申请。如果逾期没有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接受修订后的协议。建议用户经常浏览CA中心网站。 (十五)用户确认已经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协议中的各项规定。用户一旦递交签名盖章的证书申请表则视作承认并遵守本协议书的各项规定,本协议即时生效。 (十六)本协议生效后,CA中心及CA用户均应依诚实信用之原则履行协议项。 申请单位(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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