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几个关键问题解读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几个关键问题解读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几个关键问题解读

2018年《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几个关键问题

解读

3月27日,国家发改委终于发布了经国务院批准的《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新《规定》的亮点

亮点一:“必须进行招标项目”范围大大缩小

从资金来源的角度,新《规定》将“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限定在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或者,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范围已大为缩小。

亮点二:招标起点金额有所提高

从招标起点金额的角度看,新《规定》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的“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金额,较旧《规定》分别提高了一倍。虽然提高的幅度与市场期待仍有一定距离,但此次修改的方向依然得到了业界的肯定。

关于新《规定》的几个关键问题

问题一:民间资本投资项目是否需要招标?

仅从资金来源的角度去考察和把握民间资本投资项目是否需要招标,是有失偏颇的。民间资本投资项目是否需要招标,需要从项目性质、资金来源两个角度进行考察和把握:首先,应考察项目的性质。若该项目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的“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则该项目应当招标,而不论该项目资金来源于何处(哪怕是该项目资金全部来源于民间资本)。

其次,若该项目不属于“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则进一步考察其资金来源:该项目所使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民间资本的,则该项目无需招标;该项目所使用的资金部分来源于民间资本、部分使用新《规定》第二、第三条所规定资金的,则该项目仍然需要招标。

问题二:如何理解和把握“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

新《规定》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如何理解和把握“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

所谓“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是指国有资金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国有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也属于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

理解和把握“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还需要注意以下两点:一是国有资金的比例应当是项目资金来源中所有国有资金之和,二是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自有和自筹资金均属于国有资金。

问题三:如何理解和把握“确有必要、严格限定”?

由于定性“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从立法理论到行政管理实践的复杂性,新《规定》没有对“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的具体范围作出规定,只是在第四条规定“……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必须招标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确有必要、严格限定的原则制订,报国务院批准。”但可以预期,即便是属于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也将会根据“确有必要、严格限定”的原则大幅度缩减,以回应社会各界的期待。

笔者认为,理解和把握“确有必要、严格限定”,至少需要从以下角度去考量:一是“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程度,是直接关系还是间接关系?如果只是间接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其范围过于宽泛而不应招标;二是项目建设规模等具体情况,如果项目虽然直接关系社会公共利益或公众安全,但投资金额不大、技术要求不高、安全隐患不大,其招标的必要性不足;三是项目建设是否具有特殊性。如,该项目虽然直接关系社会公共利益或公众安全但施工时间紧迫,客观上就不允许按部就班的进行招标(如抢险工程),又如,该项目涉及国家秘密和国家安全,也不宜进行招标,再如,该项目的施工必须使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因潜在投标人不足亦难以进行招标。

问题四:是否可以对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作出更为严格的规定?

旧《规定》第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规定本地区必须进行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但不得缩小本规定确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的规定,在新《规定》中并未再现。那么,是否可以对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作出更为严格的规定?对此,我们认为:

第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立法机关、政府机关不得对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另行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根据《立法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均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上位法)的相关规定。新《规定》虽然是以国家发改委令的名义发布,但系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授权制订且经国务院批准的,其法律地位等同于国务院行政法规。如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另行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就会出现扩大/缩小招标范围或提高/降低规模标准的情况,均有悖于上位法。

第二,国有企业等民事主体在进行工程项目招标时,可以按照其内部规章制度自主降低进行招标项目的起点金额。比如,某企业可以将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施工或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通过招标的方式进行交易。从法律性质来看,工程招投标是一项民事活动,判断民事主体进行相关活动法律效力,应以“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为基本准则,国有企业等民事主体在进行工程项目招标时按照其内部规章制度降低进行招标项目起点金额,属于自主扩大招标范围的性质,并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问题五:如果项目需要招标,应当采取什么招标方式?

旧《规定》第九条第(一)款“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的规定,在新《规定》中亦未再现。那么,如果项目需要招标,应当采取什么招标方式?根据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我们认为:

首先,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以及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该项目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或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可以邀请招标。

其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方式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

第三,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第四,其他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公开招标,也可以邀请招标。

施工企业承接工程应注意的问题

注意一:应注意把握拟接项目依法是否必须招标

在施工企业看来,能够承接到工程施工任务才是硬道理。另一方面,有的地方政府为了吸引外来投资,下文规定非公投资项目可免于施工招标而由投资人决定施工单位。加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即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只要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很多人认为这与合同有效并没有质的差别。因此,只要听说有工程施工任务,大家都会高度重视,但很少人会冷静考虑承接工程的方式是否合法、《建设工程合同》是否合法有效的问题。

但事实上,《建设工程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对于切实保护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仅从民事责任方面讲,如果合同有效,双方都必须严格依照约定履行,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的期待利益才能够得到保障;如果合同无效,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已经开始履行的应停止履行,并根据各自的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另一方面,就工程款的结算问题而言,也并不是任何一种情况下的合同无效都可以按上述《解释》的第二条进行结算,比如,因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或者挂靠等严重违法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就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因此,我们建议施工企业要充分注意研究把握拟接项目依法是否属于必须招标的范畴,尤其是在国家对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必须招标的具体范围未作出明确规定的过渡时期,更应注意这个问题——现行《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是必须进行招标的,但新《规定》没有对“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作出规定,而是留待将来再另行制订并报国务院批准,现阶段显然存在法律模糊地带,如果未经招标而承接的项目被法院认定属于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则《建设工程合同》就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就会对承包人实现期待利益带来消极影响。可以说,在当前的法律环境条件下,施工企业面临一定的风险。

注意二:应注意收集完善保管相关索赔证据

施工企业虽然面临一定的风险,但只能是且等待且接工程任务,不可能因噎废食。在当前的法律环境条件下,积极承接工程任务、同时注意收集完善保管相关索赔证据,应当作为施工企业的一项长期的生产经营策略。

收集完善保管相关索赔证据的目的,就在于一旦《建设工程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承包人能够举证证明自己的具体损失并对招标人提出缔约过失责任索赔。

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是签订工程建设施工承包合同特殊的缔约方式。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也可能发生招标人应当向投标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相关情况:一是工程建设项目未具备招标条件而进行招标;二是已基本具备招标的物质条件,但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施工招标;三是应当招标但未招标;四是虽然进行了招标但招标方式违反了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等。

至于缔约过失责任范围即赔偿损失的范围,《合同法》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理论上一般认为,下列均为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一是由于招标人的过错造成施工招标无效,招标人应当赔偿投标人(承包人)参加投标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相关人员劳动工资、资料费、差旅费等;二是投标人(承包人)为了履行合同,实施了相关准备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临时设施费、人机料进退场费等;三是投标人(承包人)基于对合同能够成立或生效的合理信赖而失去与第三方订立工程施工合同的机会所造成的损失。司法实务中,投标人(承包人)存在损失但若没有相关证据能够证实的,人民法院对其诉求也难以支持。

建筑工程招标与投标

1 绪论 1.1 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公路建设事业得到快速发展,招投标制度作为公路工程承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公路工程项目建设中已广泛实施,它是一种富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调节手段,他不但为业主选择好的供货商和承包人,而且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其本质特征是“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办法。然而在目前的建筑市场中,招投标由于各种法律制度的不甚健全,还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违背了招投标的原则,最终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造成很多不良影响,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还要得到解决。 1.2 公路建设招投标的发展与现状 1.2.1公路建设招投标的发展 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是对未来建设产品市场预价格进行交易的一种采购方式。改革开放以后,招投标制度被引入我国。我国最早采用招投标方法进行国际招标的工程是云南的鲁布格水电站工程,建设的结果,不仅大大节约了投资(接近三分之一),而且保证了工期,提高了质量。自此以后,招投标制度就在我国逐步推行起来。经过10多年的发展,使得招投标制度日趋成熟和完善,目前己成为体现公平、高效与合理性的工程承发包标准制度,我国实行招投标的工程占当年施工数量的比例已由1984年的4.8%上升到1994年的40.6%,不少地区对符合招投标条件的工程都实行了招投标,招投标已逐渐成为建设市场的主要交易方式。 1.2.2公路建设招投标的现状 全国80%以上的地级市已建立了专门的招投标管理机构,未成立专门机构的地区也指定了负责部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制定了招投标管理办法,为开展招投标工作提供了重要保证。但由于近几年参加公路建设的地区、部门、行业从事招投标的角度不同,各招投标主体行业都对招投标法有各自的理解和解释,指导思想或具体执行方向有偏差,致使当前的招投标现状仍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

工程项目投标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投标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的工程项目投标工作,确保投标工作按正常程序有序的进行,预防投标工作中的风险,根据国家《招投标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管理制度》及内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该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参与的工程项目投标工作(公开招标、议标以及邀标等)。 一、部门职责 工程项目投标工作由市场部牵头组织,技术部、采购部、财务部及综合部进行配合,各部门具体职能如下: 1、市场部 1.1 负责工程项目调查和预测,编制投标计划,组织召开与投标有关的专项会议。 1.2 负责对工程信息的收集、整理、评审、申报、建档、跟踪和反馈等工作。 1.3 负责投标前的信息评审,并将评审意见报送公司总经理。 1.4 负责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商务投标文件、并组织合同评审,提出投标策略(重大或重要项目可由市场部、技术部、采购部、工程部、财务部商议投标策略)供公司领导决策。 1.5 负责办理投标报名等手续。 1.6 负责中标项目的后续合同谈判,资料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归档保存。 2、财务部 2.1 负责办理投标保证金、履约保函,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及与财务相关的资料。

2.2 协助提供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上盖章。 2.3 协助提供公司以往业绩及相关项目证明材料。 3、技术部 3.1负责投标文件内技术标的编写。 3.2负责提供项目预算书。 4、综合部 协助提供投标所需相关人员各项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采购部 负责设备、材料价格比选和市场询价。 二、投标流程 项目前期运作报名资格预审 投标总结 审核 定稿装订 报价 成本核算投标文件初稿 施工组织设计 安排文件编制 购买招标文件 开标 相关资料准备 密封标书 评审

工程招标实施方案

XXXXXXXXXXXXXX建设项目招标实施方案 XXXXXXXX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三年三月

XXXXXXXXXXXXXX建设项目 招标实施方案 一、项目基本概况及招标组织形式: 1 项目名称:XXXXXXXXXXXXXX建设项目 2 项目地点:XXX边境经济合作区规划展厅以南、州中医院以西。 3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包括大堂、通史展厅、民族和民俗展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自然与地质展厅、建设成就展厅、临时展厅等主体工程,以及消防、安防、存放设施设备等附属设施。 4 项目资金筹措:总投资XXXX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XXX 万元、XXX财政自筹XXX万元。 5 招标组织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招标人为XXX文物局,委托XXXXXXXX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具备甲级代理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的有关文件规定具体负责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文件的编制和具体招标工作的组织,由XXX 发改委、XXX监察局、XXX财政局进行行政监督。 6 招标方式:整个招标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工程的特点和实际,工程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 7 本工程项目招标包括建筑安装工程部分、设备采购部分、装修布展工程部分及监理服务部分。

二、招标代理思路及工作流程 1 项目报建 根据招标人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至XXXXX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并安排招标日期。 2 招标公告的发布及投标人的资质条件 根据招标项目特征(如:招标范围、建设规模、结构等基本信息)编制《招标公告》,并且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XXX经济信息网上发布,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为报名时间,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以通过报名参加此次投标;对投标人资格预审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招标公告》要求进行,由此确定投标人。在完成上述所列工作的同时,可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近两年类似工程业绩及反馈意见。 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造价员岗位证、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近两年类似工程业绩及反馈意见、区外企业进疆备案册、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以上证件须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答疑及最高限价的编制 《招标文件》必须载明投标截止日期、开标日期、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投标有效期、提出书面疑问及发放补充答疑时间等内容。自发出招标文件至开标,不得少于20天。招标文件定稿后送至XXXXX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查备案,然后发往各投标人。

工程项目招投标与投标案例

《工程项目招标与投标》案例分析 P34—4 某市第一中学科教楼工程为该市重点教育工程,2012年10月由市发改委批准立项,建筑面积为7800平方米,投资780万元,项目2013年3月12日开工。此项目施工单位由业主经市政府和主管部门批准不招标,奖励给某建设集团承建,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请回答:该项目有哪些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之处? 答: 对于不需招标的项目,《招标投标法》第66条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除此之外,找遍《招标投标法》,并无一条规定授权某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有批准依法应招标项目可以不招标的权利。因此。本案例中经市政府和主管部门批准不招标的做法是一种滥用职权的行为。 《招标投标法》第4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我们发现,许多违反法律的事情涉及到了我们的政府和政府的主要领导,说明一些领导依法办事的意识是比较淡漠的。 P76—4 2011年以来,我国为推动太阳能光伏发电,先后出台了“光电建筑一体化”和“金太阳”项目,尤其是最近推出了“金太阳”项目,总量超过600MW。这些项目的推出,对我国光伏产业发展和应用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并产生了巨

大而深远的影响。但在推进过程中,尤其是当前电站系统招标中,出现了一系列严重问题,使这一阳光下的高尚项目,也蒙上了巨大的阴影。其中,有些评标办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请你从监管部门的角度,论述如何发现和防止招标人在评标办法中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答: 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监管,不仅仅需要在招投标过程某一个环节上采取有效措施,更需要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业主、招投标代理机构在标前、标中、标后的各个环节上齐抓共管,共同努力。 1、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招投标相关的法规。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建筑业的迅猛发展,招投标的立法明显落后于经济的发展,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必须加快招投标配套法规的制定,细化招投标监管及违规处罚的办法。 2、严格执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对于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切实赋予监管部门监管职权,加大执法力度,要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3、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招标负责人终身负责制 对招标负责人实行其对工程质量的终身负责制,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严肃对其进行惩罚。 4、强化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管职能。 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在招标投标监管环节中全面建立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严肃查处投诉举报招标投标中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建设项目报建、建设

工程招标与投标考试试题

一. 简述工程招标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答:(1)工程招标的程序: 招标准备阶段招标阶段决标成交阶段,共三个阶段,具体阐述如下: 1.1 招标准备阶段: 从办理招标申请开始到发出招标广告或邀请批标函为止的时间段。 申请批准招标→组建招标机构→选择招标方式→准备招标文件→编制标底; 1.2 招标阶段:也是投标人的投标阶段,从发布招标广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之日的时间段。 公告承包商参加资格预审或发投标邀请函→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发售投标文件→组织投标者考察现场→对招标文件澄清和补遗→投标者提问→投标书的提交和接收; 1.3 决标成交阶段: 从开标之日起到与中标人签订承包合同为止的时间段。 开标→评标→授标。 (2)注意事项: 2.1.招标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有关法律和法规; 2.2.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和可能影响公平竞争 的有关招投标的其它情况。招标人已设定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2.3.招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标明特定的厂商或特定的产品;

2.4.招标人不得以任何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 2.5.招标人应允许投标人在截止投标前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投标书。补充、修改部分视为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已发出的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效力; 2.6.投标人少于3家时,不能保证必要的竞争性,原则上应重新招标。 2.7.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12个月的,招标文件可以规定工程造价指数体系、价格调整 因素和调整方法; 2.8.招标文件中建设工期比工期定额缩短20%以上的,投标报价中可以计算赶工措施费; 2.9.投标准备时间(即从开始发出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最短不得少于20天。 2.10.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 有效期30d; 2.11.招标文件中内容进行修改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d之前 通知所有投标人; 2.12.勘察现场一般安排在投标预备会议的前1~2天,投标预备会议可安排在发出招标文件 7d后28d以内举行。 2.1 3.投标单位核对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后需要质疑的,应在收到招标文件7d以内 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 2.14.开标时间即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15.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15d以内确定中标人,最迟应当 在投标有效期结束30个工作日前确定。 2.16.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起15 d内向监管部门 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2.17.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d之内,招标人与中标人应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招标人 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二. 简述工程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答:工程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为:技术标、商务标和资格证明。具体说明如下: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主要是以施工组织设计体现,即所投标的主要技术参数、规范。 评标时,技术标一般占30%。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完美版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2月2日经第23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 2015年12月8日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完善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第五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工作。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应当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六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或者其指定机构应当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等过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是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项目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对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项目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履行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手续后,方可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招标。 施工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在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可以进行资格预审。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 (二)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三)采购人自身具有工程施工或者提供服务的资格和能力,且符合法定要求; (四)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施工或者提供服务; (五)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招标人不得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规避招标。 第十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原则上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第十一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公开招标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1

某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招投标方案

?当前文档修改密码:8362839 ?当前文档修改密码:8362839?更多资料请访问.(.....) 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的一般流程续 以公开招标为例,一般应遵循以下流程,如图所示。

(一)招标活动的准备工作 1. 招标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2. 确定招标方式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经批准也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二)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的编制与发布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56号令)的规定,若在公开招标过程中采用资格预审程序,可用资格预审公告代替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后不在单独发布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发布的要求 (1)对招标公告发布的监督。 (2)对招标人的要求。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指定媒介发布。 (3)拟发布的招标公告文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媒介可以要求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及时予以改正、补充或调整: 1)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的。 2)载明的事项不符合规定的。 3)没有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 4)在两家以上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公告的内容不一致的。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可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标准和方法;采取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概念与分类

名词解释 建筑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工程发布公告,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竞 概述 我国法学界一般认为,建设工程招标是要约邀请,而投标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我国《合同法》也明确规定,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也就是说,招标实际上是邀请投标人对其提出要约(即报价),属于要约邀请。投标则是一种要约,它符合要约的所有条件,如具有缔结合同的主观目的;一旦中标,投标人将受投标书的约束;投标书的内容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等。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则是招标人同意接受中标的 投标人的投标条件,即同意接受该投标人的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属于承诺。 建设工程招标的种类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多种多样,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 1. 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分类 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可以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分为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招标投标、工程勘 察设计招标投标、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施工招标投标。 (1) 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招标投标,是指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任务进行的招标投标。 投标方一般为工程咨询企业。中标的承包方要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方提供拟建工程 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对其结论的准确性负责。承包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获得发包 方的认可。认可的方式通常为专家组评估鉴定。 项目投资者有的缺乏建设管理经验,通过招标选择项目咨询者及建设管理者,即工程投 资方在缺乏工程实施管理经验时,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具有专业的管理经验工程咨询单位,为 其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开发建设方案,并组织控制方案的实施。这种集项目咨询与管理于 一体的招标类型的投标人一般也为工程咨询单位。 (2) 勘察设计招标] 勘察设计招标指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择优选择勘察设计单位的招标。勘察和设 计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工作,可由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分别完成。勘察单位最终提出施工现场 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地质、水文等在内的勘察报告。设计单位最终提供设计图纸和成本预算结果。设计招标还可以进一步分为建筑方案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招标。当施工图设 计不是由专业的设计单位承担,而是由施工单位承担,一般不进行单独招标。 (3)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是指在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对建设项目所需的建筑材料和设备(如电梯、供配电系统、空调系统等)采购任务进行的招标。投标方通常为材料供应 标,通常又称其为总包 2. 按工程项目承包的范围分类

BT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精)

BT 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采用建设、移交方式进行投资建设的建设工程项目 (以下简称BT 项目招投标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 BT 项目招投标活动,实施对 BT 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 BT 项目,主要指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和公益事业项目。 本办法所称 BT 方式是指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一种投资建设方式, 即政府通过合同约定, 将拟建设的建设工程项目授予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 由该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和施工(总承包 ,工程完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该项目有偿转让给政府。第三条 BT 项目的建设单位应组建项目法人,行使业主的权利,履行业主的义务,遵守工程建设程序,负责办理土地、规划、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建设单位不具备自行办理招标事宜能力的, 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第四条 BT 项目招投标活动,应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内进行,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机构的监管。 第五条 BT 项目的规模标准达到规定的必须公开招标的规模标准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第六条 BT 项目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已经办理各项审批手续; (二已经政府批准采用 BT 方式进行投资建设; (三项目回购费用的标准、方式及期限已经政府批准;

(四有满足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符合工程规模标准的施工资质和相应的投融资能力。 第八条建设单位或受建设单位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以下程序组织 BT 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一成立招标工作小组; (二发出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三编制招标文件; (四进行资格预审,确定潜在投标人; (五发放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等,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六投标人报送书面答疑及招标人发放书面答疑材料; (七投标、开标,评标、定标; (八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 第九条 BT 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同时发布, 发布时间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 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除应包括招标人的名称、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规模、实施时间、资格预审方式以及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式外, 还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回购的开始时间、步骤、期限; (二项目的建成期限;

工程建筑项目招标方案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 (1)介绍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介绍本项目的工程规模、工作包划分、工程量大小、预计建设工期,建设地址、项目业主、资金来源、标准、主要功能等基本情况,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审批、规划许可、勘察设计及其相关核准手续等有关依据,已经具备或正待落实的各项招标条件。 (2)工程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和投标资格 1)工程招标内容范围和标段划分。 ①工程招标内容范围 工程施工招标内容、范围应正确描述工程建设项目数量与边界、工作内容、施工边界条件等。其中,施工的边界条件包括地理边界条件以及与周边工程承包人的工作分工、衔接、协调配合等内容;工程施工现场准备。指工程建设必须具备的现场施工条件,包括通水、通电、通信,以及施工场地平整,各种施工和生活设施的建设等。 ②工程施工招标标段划分 工程施工招标依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承包模式、工程设计进度、工程施工组织规划和各种外部条件、工程进度计划和工期要求、各单项工程之间的技术管理关联性以及投标竞争状况等因素,综合分析研究划分标段,并结合标段的技术管理特点和要求设置投标资格预审的资格能力条件标准,以及投标人可以选择投标标段的空间。招标标段划分主要考虑以下相关因素: A.法律法规。《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

规定》对必须招标项目的范围、规模标准和标段划分作了明确规定,这是确定工程招标范围和划分标段的法律依据,招标人应依法、合理地确定项目招标内容及标段规模,不得通过细分标段、化整为零的方式规避招标。 B.工程承包管理模式。本项目采取多个平行承包模式是将一个工程建设项目分成若干个可以独立、平行施工的标段,分别发包给若干个承包人承担,工程施工的责任、风险随之分散,施工进度也较快。 C.工程管理力量。招标项目划分标段的数量,确定标段规模,与招标人的工程管理力量有关。标段的数量、规模决定了招标人需要管理合同的数量、规模和协调工作量,这对招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的数量、素质、工作能力都提出了要求。如果招标人拟建立的项目管理机构比较精简或管理力量不足,就不宜划分过多的标段。 D.竞争格局。工程标段规模的大小和标段数量,与招标人期望引进的承包人的规模和资质等级有关,除具备总承包特级资质的承包人之外,施工承包人可以承揽的工程范围、规模取决于其工程承包资质类别、等级和注册资本金的数量。同时,工程标段规模过大必然减少投标承包人的数量,从而会影响投标竞争的效果。 E.技术层面。从技术层面考虑标段的划分有三个基本因素: a.工程技术关联性。凡是在工程技术和工艺流程上关联性比较密切的部位,无法分别组织施工,不适宜划分给两个以上承包人去完成; b.工程计量的关联性。有些工程部位或分部、分项工程,虽然在技术和工艺流程方面可以区分开,但在工程量计量方面则不容易区分,这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程序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程序 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项目招标程序有严格的规定,可以用图7.1招标投标程序流程图表示。 工作阶段 招标人 投标人 行政监督部门 ………………………………………………………………………………………………………………………… (1)招标资格 与备案 (2)招标方式确定 (3)发布(送)招标公告 或投标邀请书 (4)编制、发放资格 预审文件和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书 (5)资格预审,确定 合格的投标申请 人 (6)发放招标文件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委托代理招标事宜的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接受自行招标备案 实行公开招标的,应在国家或地方指定的报刊、信息网或其 他媒介,并同时在相关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实行邀请招标的,应向三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书。 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获取资格 预审文件 采用资格预审的,编制资 格预审文件,向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发放资格预审文件 投标人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填报写资格预审申请书(如是联合体投标应分别填报每个成员的情情况),并递交; 接收资格预审申请书 审查、分析投标申请人报送 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内容 确定合格投标申请人 向合格投标申请人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合格投标申请人获得资格格预审通知书,并提交合书面回执 获取招标 项目信息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进行邀请招标审批 编制招标文件

(7)踏勘现场 (8)投标预备会 (答疑会) ①以书面形式 ②答疑会 (9)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将招标文件发放给合格的 投标申请人 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 标人发放答疑纪要 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召开答疑会解答问题,会 后将答疑会议纪要发放 给投标人 获取招标文件 回执 开始准备投标文件 搜集有关资料和相 关信息 现场踏勘 招标文件和踏勘现 场中的问题可通过 下列方法提出: 接受问题,准备解答 接受问题,准备解答 ①以书面形式提 出问题 获取问题解答 回执 ②答疑会前在 规定的时间前以 书面形式提交质 疑问题 获取答疑纪要 回执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获取澄清、修改 招标文件回执 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记 录接收日期、时间 编制投标文件 办理投标担保 提交投标文件 和投标担保 回执

大唐集团公司工程招标管理规定

大唐集团公司工程招标 管理规定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的招标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控制工程造价,提高集团公司的工程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原国家计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原国家计委等部门联合发布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直属企业的水电、火电、风电及其他工程项目(含新建、扩建、改建及以大代小技术改造)的招标。 第三条集团公司的工程招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干预招标工作的正常进行,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招标工作可委托有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拟自行招标的,应按照原国家计委《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规定报请有关部门核准。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全系统的工程招标进行监管,各分、子公司负责对所管理和所属项目的工程招标进行监管,各项目公司具体组织各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 第二章招标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成立工程招标领导小组,对工程招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担任,成员由集团公司规划发展部、计划与投融资部、财务与产权管理部、安全生产部、工程管理部、审计部和监察局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招标办公室,挂靠工程管理部。 第六条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审定集团公司工程招标的有关规定、办法、程序和范本; (二)决定工程招标的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

(完整版)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冀中能源井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冀中能源井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子(分、控股)公司范围内进行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以下简称企管部)是集团公司招投标活动的管控部门。其主要职能是贯彻国家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预审项目招标方案、招标申请,负责招标代理机构选择,监督管理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等。 第四条招标投标活动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同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招标投标工作的组织及管理 第五条招投标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招投标管理委员会 为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组织领导,使招投标工作规范运作,集团公司成立招投标管理委员会。招投标管理委员会是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 集团公司董事长任主任; 集团公司总经理任常务副主任; 集团公司工程项目主管副总经理任副主任。 成员:由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有关事业部总经理、科技与发展规划部、生产运营部、环保与安全监察部、财务部、企业管理部、综合工作部等部门有关负责人组成。 企管部是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委员会下设的招投标工作管控部门。 (二)招投标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1、审定集团公司招标发展战略和招标管理制度; 2、审批年度招标计划及追加计划; 3、负责审批招标申请; 4、负责确定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 5、审定集团公司应招标而不招标项目;

项目工程招标管理方案计划办法

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集团工程招标管理,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在保证项目质量、工期等要求 的前提下,以合理低价选择最佳投标单位,制定本办法。 二、设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小组成员至少包括: 项目经理、项管中心或设计院、成本控制中心预算风控部。并任命出招标小组组长,招标小组对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 三、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内所有工程(设计)项目的招标。工程招标应采用公开招标或 邀请招标的方式,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须有三家以上投标单位参与竞标。 但下列情况除外:(1)某项工程已经过集团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2)某些政府垄断工程。 四、招标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全面招标原则:凡是符合招标条件的工程项目都要以招标方式确定承包人; 2、整体招标原则:禁止将项目肢解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3、事前预算原则:施工类招标应先根据施工图预算编制标底,限制无标底根据费率 招标; 4、资质审查原则: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资质预审,符合项目要求的投标单位才能 参加项目投标; 5、合理低价中标原则:选择的中标单位应是在满足各项要求的前提下,报价低且合 理; 6、透明公正原则:整个招标过程务必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间积极配合、加强沟 通、信息共享,杜绝暗箱操作; 7、保密原则:要做好标底、投标文件、评标、定标等内容的保密工作,以防影响招 标的公正与效果。 第二章招标工作程序 一、需求部门提出书面报告或者邮件发送。 二、成控中心从供应商库中选择不少于3家供应商,将招标需求发出,同时根据需

求部门提供的资料自行编制标底价。 三、在收到投标文件后,招标工作小组分别对技术标、商务标进行评审并打分。 四、将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列为中标候选人,并将评审结果上报总裁批示。 第三章招标需求部门职责 一、招标规划 1、根据工程特点,明确招标范围、开工竣工日期,另需简单描述招标内容及现状情 况;除以上资料外,相应的合同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一同发出,投标人响应了招标文件即响应了相应的合同条款,在招标开始前(入围考察)前30天制定招标时间计划表,报招标工作小组和领导小组备案,同时发给相关部分成控中心预算风控部。 二、通过现场考察,推荐合格供应商单位,组织相关部门(成控中心、项管中心)综 合考察和评价,填写《供方评价表》并编写供方考察报告,按入围报告模板格式填报书面的投标单位考察报告,经招标领导小组审批后,内部招标责任部门向评价合格的供方单位发出内部招标邀请。 三、招标需求部门需提供的资料 1、设计类: 1)方案深化:包括但不限于概念方案设计图、效果图。 2)施工图深化:包括但不限于概念方案设计图、扩初图、效果图、3D模型。 2、工程类:包括但不限于效果图、施工图。 3、包装类:包括但不限于效果图、施工图。 第四章合格供应商数据库

关于某工程项目建设招标实施方案

关于某工程项目建设招标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及业主。***项目,业主单位为***,牵头单位为***。 (二)建设地点。**镇**村**组。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项目占地面积,房建工程建筑面积,道路工程长度、宽度、等级,供排水工程日处理量及管网长度等。 例:本项目占地**亩,设计规模为**万吨/日,采用**工艺,新建污水处理厂房**平方米,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千米,购置**等设备设施。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包括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构成。 例:本项目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为:***(包括上级补助、县财政配套、银行贷款、业主单位自筹等具体金额)。 (五)建设工期。**个月,计划**年**月开工建设,**年**月完工。 (六)前期工作情况。包括项目选址、用地预审、能评、可研、环评、初设、施工图、财评等前期工作完成情况及对应的批复文号。 二、项目招标 (一)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实行委托招标,采取**方式确 - 1 -

定一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招标工作。 注意事项:①有上级资金的项目必须通过**日报网采取比选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②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县财政和业主单位自有资金项目可通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库随机抽取一家招标招标代理机构;③非政府投资和总投资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可通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1.资质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级资格。 注意事项:①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②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住建局完善) 2.比选方式(针对挂网比选项目)。合格法或评分法二选一。 注意事项:总投资在5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元;总投资以审批、核准、备案或下达的资金计划文件为准)及以上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应实行评分法;总投资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由比选人在合格法和评分法中自行选择一种比选办法。实行评分法比选失败后,比选文件备案部门可以将评分法变更为合格法。 3.招标代理服务费。经测算,约**万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注意事项:①工程投资200万-5000万的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通知》(**府定〔2016〕36 - 2 -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释义-0330手动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释义】本条明确了立法的目的和依据。 一、制定《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背景 2000年1月1日《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以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计委)单独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1件行政法规、12件部门规章、4件规范性文件,国务院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发布了10余件部门规章、50余件规范性文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了数十件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基本形成了以《招标投标法》为基础,以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及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招投标法律制度,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进招标采购制度的实施、促进公平竞争、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减少和预防腐败,发挥了重要作用。尽管如此,当前招投标领域仍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招标人虚假招标、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弄虚作假、围标串标,评标专家不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行政监督部门违法设置审批环节甚至直接插手干预招投标活动等。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将从根本上破坏招投标制度的竞争择优功能。 为了解决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2012年国务院正式施行了《实施条例》,进一步充实完善了有关规定,筑牢了工程建设和其他公共采购领域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制度屏障,并且为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制定出台《办法》的必要性 (一)制定《办法》,是贯彻落实《实施条例》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法制办监察部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21号),全面清理与《实施条例》规定不一致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是做好《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重要内容,目前,我部和各省

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1、项目的概念 (名,单)项目是一种在规定的时间内专门组织起来的人员来完成的一次性工作。 2、项目管理的概念 项目管理可以说是在一个确定的时间范围内,为了完成一个既定的目标,并通过特殊形式的临时性组织运行机制,通过有效的计划、组织、领导与控制,充分利用既定有限资源的一种系统管理方法。(名,单) 3、建设项目一般具有下列特征:(简) (1)具有明确的建设目标; (2)具有一定条件的限制 (3)具有一次性和不可逆性 (4)影响的长期性 (5)投资的风险性 (6)管理的复杂性 4、项目建设前期阶段:(多) (1)项目建议书 (2)可行性研究 (3)审批立项 5、准备阶段:(多) (1)规划 (2)获取土地使用权 (3)拆迁 (4)报建 (5)工程发包 6、项目建设实施阶段;(多) (1)工程勘察设计 (2)施工准备 (3)工程施工 (4)生产准备 7、工程保修一般功过保修金作为维修的保证。

8、项目后评价:(名) 项目后评价是指对已经完成的项目的目的、执行过程、效益、作用和影响进行的系统、客观的分析,通过项目活动的检查总结,确定项目预期的目标是否达到、项目是否合理有效、项目的主要指标是否实现。 9、施工项目是指企业自工程施工投标开始到保修期满为止的全过程中完成的项目。(名) 10、施工项目管理主要有以下特点: (1)施工项目的管理者是建筑施工企业 (2)施工项目管理的对象是施工项目。 (3)施工项目管理的内容是在一个长时间的有序过程中,按阶段变化的。 (4 ) 施工项目管理要求强化组织协调工作。 (5)施工管理与建设项目管理的主要区别 11、施工项目进度控制是指在确认的进度计基础上试试工程各项具体工作,在一定的控制期内检查时机进度完成情况,并将其与进度计划相比较,找出偏差,分析产生的原因和对工期的影响程度,制定调整措施,修订原计划,保证施工项目尽量按原定计划竣工验收。 12、(多)进度控制的主要措施有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经济措施和信息管理措施等。 13、项目质量控制应坚持“计划p、执行d、检查c、处理a”的循环工作方法。 14、(多)建筑市场的主体由(1)建筑产品需求者;(2)建筑产品生产者;(3)建筑中介组织;三部分组成。 15、(多)建设法规调整对象包括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行政管理关系、经济协作关系及相关的民事关系。 16、(简)推行招标投标制度具有的重要意义 (1)推行招标投标制度有利于规范建筑市场主体的行为,促进合格市场主体的形成。 (2)通过推行招标投标制度,有利于价格真是反映市场供求状况,真正显示企业的实际消耗和工作效率,使实力强、素质高、经营好的承包商的产品更具竞争力,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3)推行招标投标制度,有利于促使承包商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信部27号令)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信部27号令)

信部发布《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6日】【来源:政策法规司】【字体:大中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27号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4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2000年9月22日公布的《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2号)同时废止。 部长苗圩 2014年5月4日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通信工程以及与通信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其中,通信工程包括通信设施或者通信网络的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施工;与通信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通信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通信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与通信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通信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为“通信行政监

督部门”)依法对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第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鼓励按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进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 第五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实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化管理。 第二章招标和投标 第六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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