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18772-2008)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18772-2008)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18772-2008)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

(GB/T18772-2008)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18772-2002《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本标准与GB/T18772-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将标准名称修改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

——增加了“噪声监测”和“封场后的填埋场环境监测”内容;

——在大气监测中增加了“臭气浓度”和“甲硫醇”两项;删除“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硫”2项;

——地下水监测中删除“硫化物”、“总磷”、“总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和“总氮”5项;增加了“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和“高锰酸钾指数”3项;

——渗沥液监测中只保留了“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和“大肠菌值”5项,余项删除;

——填埋场外排水中只保留了“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和“大肠菌值”5项,余项删除;

——填埋物监测增加了“样品采集”、“含水率的测定”和“采样步骤”3项内容,具体细化了“容重的测定”操作方法,更加明确了填埋场的监测过程。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环境卫生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上海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沈阳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研究院、上海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蔚蔚、李悦、王晓云、闫永强、满国红。

本标准于2002年7月首次发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大气污染物监测、填埋气体监测、渗沥液监测、填埋物外排水监测、地下水监测、噪声监测、填埋物监测、苍蝇密度监测、封场后的填埋场环境监测的内容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不适用于工业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弃物填埋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5750.5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

GB/T5750.12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微生物指标

GB/T6920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7467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7468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7470水质铅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1水质镉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5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谱法GB/T7477水质钙和镁总量的测定EDTA滴定法

GB/T7478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

GB/T7479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

GB/T7480水质硝酸盐氮的测定酚二磺酸分光光度法

GB/T7485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

度法

GB/T7488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GB/T7490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

度法

GB/T7493水质亚硝酸盐氮的测定分光光度法

GB/T11892水质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

GB/T11896水质氯化物的测定硝酸银滴定法

GB/T11899水质硫酸盐的测定重量法

GB/T11901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11903水质色度的测定

GB/T11914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T12349-1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

GB/T13196水质硫酸盐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3200水质浊度的测定

GB/T14675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T14678空气质量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14679空气质量氨的测定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GB/T14848-1993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5432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15436环境空气氮氧化物的测定Saltzman法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T18204.24公共场所空气中二氧化碳测定方法

CJJ17-200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

CJ/T3039-1995城市生活垃圾采样和物理分析方法

HJ/T91-2002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194-2005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环境监测environmental monitor

运用化学、物理学、生物学、环境毒理学和环境流行病学等方法对环境中污染物的性质、浓度、影响范围及其后果进行的调查和测定。

3.2渗沥液leachate

填埋过程中垃圾分解产生的液体及渗入的地表水的混和液。

3.3填埋场封场closure landfill

填埋作业至设计终场标高或填埋场停止使用后,用不同功能材料进行覆盖的过程。

3.4填埋物landfill waste

进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生活垃圾。

4大气污染物监测

4.1采样点的布设

应按GB16297-1996标准要求布设。

4.2采样频次

每年应监测4次,每季度1次。

4.3采样方法

大气污染物监测采样方法,应按HJ/T194-2005执行。

4.4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

大气污染物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见表1。

表1大气污染物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

采用《气象和大气环境要素观测分析》,中国标准出版社,北京,2002年

5填埋气体监测

5.1采样点的布设

在气体收集导排系统的排气口应设置采样点。

5.2采样频次

每季度应至少监测1次,一年不少于6次,两次不能在同一个月进行。

5.3采样方法

按HJ/T194-2005执行。

5.4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

表2填埋气体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

采用《气象和大气环境要素观测分析》,中国标准出版社,北京,2002年

6渗沥液监测

6.1采样点的布设

采样点应设在进入渗沥液处理设施入口和渗沥液处理设施的排放口。

6.2采样频次

根据污水处理工艺设计的要求及降水情况,每月应监测1次。6.3采样方法

用采样器提取渗沥液,弃去前3次渗沥液样品,用第4次样品作为分析样品。采样量和固定方法应按HJ/T91-2002执行。

6.4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

渗沥液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见表3。

表3渗沥液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

7填埋场外排水监测

7.1采样点的布设

采样点应设在垃圾填埋场废水外排口。

7.2采样频次

按HJ/T91-2002中的处理方法确定污水采样次数。污水处理后连续外排时每日应监测一次,其他处理方式应每旬监测一次。

7.3采样方法

用采样器提取外排水,弃去前3次水样,用第4次水样作为分析样品。通常采集瞬时水样,采样量和固定方法按监测项目要求确定。

7.4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见表4.

表4填埋场外排水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

8地下水监测

8.1采样点的布设

填埋场地下水采样点应布设5点:

本底井一眼:设在填埋场地下水流向上游30m~50m处。

污染扩散井二眼:设在地面水流向两侧各30m~50m处。

污染监视井二眼:各设在填埋场地下水流向下游30m处、50m处。

8.2采样频次

在填埋场投入运行前应监测本底水平一次,运行期间每年按丰、平、枯水期各监测一次。

8.3采样方法

用特制的小水桶提取水样,严禁用泵抽吸水样,弃去前3次水样,用第4次水样作为分析样品,每个样品采集2000mL,特殊项目的采样量和固定方法按其所监测项目的分析方法要求进行。

8.4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

本底水平监测项目,应按照GB/T14848-1993的4.2表1中规定的项目。运行期间地下水的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按表5执行。

表5地下水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

采用《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2年)

9噪声监测

噪声监测应按GB12349-1990规定执行。

10填埋物监测

10.1监测点选择及采样方法

应采集当日收运到垃圾处理场的垃圾车中的垃圾,在间隔的每辆车内或在其卸下的垃圾堆中采用立体对角线法在3个等距点采等量垃圾共20kg以上,最少采5车,总共100kg~200kg。

10.2采样频次

每季度应监测1次,每次连续3d。

10.3样品制备

按照CJ/T3039-1995中3.4规定执行。

10.4垃圾容器的测定(在采样现场进行)

将10.1中100kg~200kg样品重复2次~4次放满标准容器(容积100L的硬质塑料圆桶),稍加振动但不得压实。分别称量各次样品重量,结果的表示按照CJ/T3039-1995中4.1.3规定执行。10.5垃圾物理成分分析

按照CJ/T3039-1995中4.2规定执行。垃圾成分测定见表6。表6垃圾成分测定

10.6含水率的测定

测定方法按照CJ/T3039-1995中4.3规定执行。

11苍蝇密度监测

11.1监测点的布设

依据填埋作业区面积及特征确定监测点数量和位置,宜每隔30m~50m设一点,每个监测点上放置诱蝇笼诱取苍蝇。

11.2监测频次

根据气候特征,在苍蝇活跃季节每月应监测2次。

11.3监测方法

苍蝇密度监测应在晴天时进行。采样方法是日出时将装好诱饵的诱蝇笼放在采样点上诱蝇,日落时收笼,用杀虫剂杀灭活蝇,一并计数。

11.4苍蝇密度测定

将采集的苍蝇以每笼计数,单位:只/(笼?d)。

12封场后的填埋场环境监测

在填埋场封场后对填埋气体、渗沥液、地下水进行持续监测。12.1填埋气体监测

12.1.1采样点的布设

在气体收集导排系统的排气口应设置采样点。

12.1.2采样频次

每季度应监测1次。

12.1.3系样方法

采样方法按5.3。

12.1.4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和分析方法按5.3。

12.2渗沥液监测

12.2.1采样点的布设

采样点应设在渗沥液排放口。

12.2.2采样频次

封场后3年内应每年2次。3年后应根据出水水质确定采样频次。

12.2.3系样方法

采样方法按6.3。

12.2.4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按6.4。

12.3地下水监测

12.3.1系样点的布设

采样点布设按8.1。

12.3.2系样频次

封场后应每年监测一次。

12.3.3系样方法

采样方法按8.3。

12.3.4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按8.4。

(整理自中国环卫网)

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篇一: 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第1条填埋场的场址选择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场址设置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 二、对周围环境不应产生污染或对周围环境污染不超过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现行标准允许的范围。 三、应与当地的大气防护、水资源保护、大自然保护及生态平衡要求相一致。 四、应充分利用天然地形。 五、应有一定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以下内容需要回复才能看到 第2条填埋场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一、必须有充分的填埋容量和较长的使用期,填埋容量必须达到设计量,使用期至少六年。 二、应有一定的施工设备,如汽车、布料机、装载机、推土机、碾压机等。设备的种类和数量应按填埋工程量、作业实际需要而定。 1 三、能在全天候条件下运行。 四、不会受洪水、滑坡等威胁。 五、不引起空气、水和噪声污染,不危害公共卫生。 六、技术工艺简单而科学,填埋工程处理垃圾的成本低。 第3条填埋场应设在下列地区:

一、交通方便,运距较短。 二、征地费用少,施工方便。 三、充分利用天然的洼地、沟壑、峡谷、废坑等。 四、人口密度低、土地利用价值低、地下水利用的可能性低。 五、不会引起群众不满,不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六、在当地夏季主导风向下方,距人畜居栖点800m以外。 七、远离水源。一般设在地下水水流向的下游地区。 第4条填埋场不应设在下列地区: 一、专用水源蓄水层与地下水补给区。 二、洪泛区。 三、淤泥区。 四、居民密集居住区。 五、距公共场所或人畜供水点800m以内的地区。 六、直接与航道相通的地区。 七、地下水水面与坑底距离2m以内者。 八、活动的坍塌地带、地震区、断层区、地下蕴矿区、灰 2 岩坑及溶岩洞区。 九、珍贵动植物栖息养殖区和国家大自然保护区。 十、公园、风景、游览区,文物古迹区,考古学、历史学和生物学研究考察区。十一、军事要地、基地,军工基地和国家保密地区。 第5条填埋场选址必须事先进行调查,在掌握下列资料的基础上进行设计: 一、地形、地貌。 二、地层结构、岩石性及地质构造。

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篇一: 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第1条填埋场的场址选择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场址设置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 二、对周围环境不应产生污染或对周围环境污染不超过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现行标准允许的范围。 三、应与当地的大气防护、水资源保护、大自然保护及生态平衡要求相一致。 四、应充分利用天然地形。 五、应有一定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以下内容需要回复才能看到 第2条填埋场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一、必须有充分的填埋容量和较长的使用期,填埋容量必须达到设计量,使用期至少六年。 二、应有一定的施工设备,如汽车、布料机、装载机、推土机、碾压机等。设备的种类和数量应按填埋工程量、作业实际需要而定。

三、能在全天候条件下运行。 四、不会受洪水、滑坡等威胁。 五、不引起空气、水和噪声污染,不危害公共卫生。 六、技术工艺简单而科学,填埋工程处理垃圾的成本低。第3条填埋场应设在下列地区: 一、交通方便,运距较短。 二、征地费用少,施工方便。 三、充分利用天然的洼地、沟壑、峡谷、废坑等。 四、人口密度低、土地利用价值低、地下水利用的可能性低。 五、不会引起群众不满,不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六、在当地夏季主导风向下方,距人畜居栖点800m以外。 七、远离水源。一般设在地下水水流向的下游地区。 第4条填埋场不应设在下列地区: 一、专用水源蓄水层与地下水补给区。 二、洪泛区。 三、淤泥区。 四、居民密集居住区。 五、距公共场所或人畜供水点800m以内的地区。 六、直接与航道相通的地区。 七、地下水水面与坑底距离2m以内者。 八、活动的坍塌地带、地震区、断层区、地下蕴矿区、灰

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工艺设备

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工艺设备 1.1.填埋工艺流程 垃圾填埋场的工艺总体上服从“三化”(既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要求。本设计垃圾由陆地进入填埋场,经地衡量称量计量,再按规定的速度、线路运至填埋作业单元,进行卸料、推平、压实并覆盖,最终完成填埋作业。其中推铺由堆土机操作,压实由垃圾压实机完成。每天填埋作业操作结束后及时进行终场覆盖,以利于填埋场地的生态恢复和终场利用。 填埋场采用的工艺流程如下:垃圾的运送、垃圾的分选、垃圾的填埋和覆土、垃圾的回收和利用,此外还有垃圾的渗滤液的处理、填埋场气体的导排等等。 填埋场工艺流程图形象地描绘了垃圾的整个处理过程,垃圾的转化与运送过程,能够将垃圾处理过程形象的以流水作业体现出来,整个过程对于后续设计和理解埋下了伏笔. 表1.1 生活垃圾填埋典型工艺流程图

1.2填埋作业 填埋作业方法有很多种分别为平面作业法、斜坡作业法、沟填法;填埋垃圾从单元压实开始,向外向上堆放。一个单元的高度通常为2~3m。工作面的长度随填埋场的长度和作业尺度的大小不同而变化。工作面是在给定的时间内垃圾放置、压实等的工作面积。单元宽度一般为3~9m,取决于填埋场的设计和容量。 (1)定点倾卸 通过控制垃圾运输车倾倒垃圾的位置,可以使垃圾推铺、压实和覆盖作业变得更有规划,也更加有序。如果运输车通过以前的填埋区,则这个区域将被压的更实。

比较合适的作业方式是计划当天所需的作业区域,然后就地挖出覆盖材料,在第一天处置完毕后随即覆盖,第二天如此往复开辟新的作业区。在正常作业不受大的干扰下,作业面积应当尽量减小。 (2)推铺 推铺使得作业面积不断扩张和向外延伸的一种操作方法。垃圾可以沿斜面被推铺并压实称为斜面作业。这种操作有利于场地区域减少渗滤水的收集量,并防止其在作业区内堆积。卫生填埋有许多彼此相邻的单元,每个单元的高度有作业区间距离而定,通常认为合适的高度为2.5m,但也从在堆高为4.5m以上的情况。 为形成具有最小损害的填埋点并取得令人满意的土地恢复标准:斜坡与水平面的夹角不应超过300,压实机在不超过0.5m厚的层面上操作,以达到最佳的压实效果。并且最初的压实层厚度不应超过2.5m。工作面每天应铺一层至少15cm厚的覆盖材料,以确保整洁的外观,以利于雨水的排出。 (3)压实作业 推铺和压实是城市卫生作业的一道重要的工序。通过增加填埋场的填埋量,延长作业单元区及整个填埋场的使用年限;通过压实,可以减少沉降和空隙,降低废弃物冲走的可能性或使废弃物在雨天暴露得过多,减少每天的日覆盖量,从而减少挖土工作量,减少渗滤水和填埋气体的迁徙;提供

垃圾处理标准规范—中国固废网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管理规范 DB11/T 270—2005 前言 本标准由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垃圾渣土管理处 本标准起草人:梁广生、栾智慧、徐勃、孙江、卫潘明、王树国、周凯音、李彦富、薛志飞、吕志强、赵坤、张跃升、郑晓萌。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工艺运行、设备、计量信息、环境和安全运行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387-1994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 12801-199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 14554-19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CJJ 17-2004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 DB11/T 273-2005生活垃圾粪便处理设施环境监测规范 DB11/ 307-2005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3术语和定义 3.1 暴露比exposure proportion 垃圾暴露面积的平方米数与垃圾日处理量吨数的比例。 3.2 薄层压实thin layer compacting

将运至填埋作业区的垃圾摊铺至0.5m~0.6m厚,使用压实机进行压实的作业方式。 3.3 边堤skirt embankmet 在地平面以上的填埋作业过程中设置在垃圾堆体周围的围挡。 4一般规定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应保证连续运行,并应满足如下要求: a)制定详细的工艺运行管理手册,重大工艺进行调整需申报经批准后实施; b)按照填埋工艺运行管理手册完成生活垃圾的填埋处理; c)制定各岗位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完成作业任务; d)定期对填埋场相关设施,包括雨污分流导排系统、渗沥液收集处理系统、 填埋气收集处理系统、数据计量称重系统、场区道路、地下水监测井等 进行维护管理,保证填埋工艺正常运行; e)制定防火、防爆、防雷、防突发事件等措施及应急预案以备特殊情况下 的生活垃圾处理; f)具有完备的建设资料及工艺文件。 5工艺运行管理 5.1进场垃圾控制 5.1.1严禁接收和填埋工业垃圾及医疗、危险、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废物。 5.1.2进场垃圾来源明确,严禁来源不清的垃圾进入垃圾卫生填埋场。 5.1.3可以接收适量建筑垃圾、渣土作为填埋工艺辅助材料(覆盖层材料、边堤修建材料);日常覆盖材料总量不应超过全年生活垃圾处理量体积分数的15%。 5.1.4可以接收适量来自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或来自粪便处理设施的残渣,但含水率不应超过70%,污泥和残渣进量不应超过当天全部垃圾处理量的5%,并不应影响其他工艺正常运行。接收来自粪便处理设施的残渣应立即进行覆盖。 5.2填埋作业 5.2.1垃圾卫生填埋场应根据垃圾量、垃圾种类、垃圾成分、填埋作业区场地条件、填埋机械设备条件等因素制定分区、分类填埋方案和年、月填埋作业计

城市生活垃圾的危害及特性分析

城市生活垃圾的危害及特性分析 摘要:城市的发展面临生活垃圾的困扰。本文论述了生活垃圾的危害,生活垃圾的物理和化学性质,为合理利用生活垃圾,开辟生活垃圾利用新方法、新技术,实现生活垃圾利用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提供了基础的理论依据。 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危害特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化进程步伐的加快,城市人口日益增加,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也在不断地增加,垃圾的成份亦日趋复杂,对环境的污染和人民健康的危害日益严重,从而限制了城市的发展。因此,能否正确地认识垃圾问题,并切实地采用合理的方法处理垃圾问题,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1-3]。 一、城市生活垃圾的危害 1.侵占土地 大量的生活垃圾堆放过程中和封场后,占用大量的空地,或其他用途土地。生活垃圾场在使用和封场后,土地的使用性质也发生改变,造成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未经严格处理的生活垃圾直接用于农田,不但改变土壤的理化性状,还会对农作物产生危害。 2.污染水体 城市生活垃圾由于来源途径较多,在堆放过程中发生腐败、分解或相互作用,产生大量的致病菌、有机物和无机污染物,随渗滤液或者雨水等地表水源进入水体,造成水体的严重污染。 3.污染大气 垃圾成分复杂,有些垃圾如塑料袋等可随风飘摆,造成白色污染。同时,生活垃圾在堆放过程中能释放出有害气体,如甲烷、硫化氢、氨气等,危害周围大气环境。 4.影响环境卫生传播疾病 目前,随着城市人口的剧增,城市生活垃圾、粪便排放量亦在增加。垃圾、粪便未经无害化处理进入环境,这样既严重影响环境卫生,又对人民健康构成潜在的威胁。垃圾堆放场是大量蚊蝇、老鼠、病原体的滋生传播源,潜伏着未知的爆发性鼠疫的危险。 另外,许多地方将生活垃圾筛分后直接施于农田,由于寄生虫卵等未经杀灭,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现状

1.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现状 根据工程措施是否齐全、环保标准能否满足来判断,可分为简易填埋场、受控填埋场和卫生填埋场三个等级。 (1)简易填埋场(IV级填埋场) 这是我国传统沿用的填埋方式,其特征是:基本上没有什么工程措施,或仅有部分工程措施,也谈不上执行什么环保标准。目前我国约有50%的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属于IV级填埋场。IV级填埋场为衰减型填埋场,它不可避免地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2)受控填埋场(III级填埋场) III级填埋场目前在我国约占30%,其特征是:虽有部分工程措施,但不齐全;或者是虽有比较齐全的工程措施,但不能满足环保标准或技术规范。目前的主要问题集中在场底防渗、渗滤液处理、日常覆盖等不达标。III级填埋场为半封闭型填埋场,也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对现有的III、IV级填埋场,各地应尽快列入隔离、封场、搬迁或改造计划。 (3)卫生填埋场(I、II级填埋场) 这是近年来我国不少城市开始采用的生活垃圾填埋技术,其特征是:既有比较完善的环保措施,又能满足或大部分满足环保标准,I、II级填埋场为封闭型或生态型填埋场。其中II 级填埋场(基本无害化)目前在我国约占15%,I级填埋场(无害化)目前在我国约占5%,深圳下坪、广州丰兴、上海老港四期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是其代表。 2.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现状 堆肥处理可分为简易堆肥、好氧高温堆肥和厌氧消化三类。

(1)简易堆肥 简易堆肥的特征是:工程规模较小、机械化程度低、主要采用静态发酵工艺、环保措施不齐全、投资及运行费用均较低。简易高温堆肥技术一般在中小型城市中应用较多。 (2)好氧高温堆肥 好氧高温堆肥的特征是:工程规模相对较大、机械化程度较高、一般采用动态或半动态好氧发酵工艺、有较齐全的环保措施、投资及运行费用均高于简易堆肥技术。20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到九十年代中期,北京、上海、天津、武汉、杭州、无锡、常州等城市曾建有数十个好氧高温堆肥厂。但由于堆肥质量不好、产品销路不畅等原因,绝大多数现已关闭。进入21世纪后,随着堆肥技术的发展,好氧高温堆肥方法又在我国的部分城市重新得到应用。 (3)厌氧消化 厌氧消化的特征是:工程规模普遍较大,机械化程度相当高,一般采用湿式或干式厌氧发酵工艺,发酵周期可缩短至15~20天,沼气收集后可用于发电等,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较高,投资及运行费用高于好氧高温堆肥,占地面积小于好氧高温堆肥。厌氧消化技术在欧洲有较多应用实例,目前我国部分城市正在筹建生活垃圾厌氧消化处理项目。 3.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现状 我国生活垃圾焚烧技术的研究和应用起步于八十年代中期,2005年底全国共有各类生活垃圾焚烧厂67座,10%的城市生活垃圾采用焚烧处理。随着我国东南部沿海地区和部分大中城市的经济发展和生活垃圾低位热值的提高,不少城市已将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厂提到了办事日程,正在积极组织实施,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建标[2001]10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加强国家对建设项目投资和建设的客观管理,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的决策和规划建设水平,合理确定和正确掌握建设标准,保护环境,推进技术进步,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项目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审批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的依据。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工程项目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节约土地、劳动保护、安全卫生和节能等有关规定。 第五条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工程项目的建设水平,应以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自然条件为基础,并考虑城市经济建设与科学技术的发展,按不同城市、不同建设规模,合理确定,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第六条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工程项目的建设,应在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指导下,统筹规划,近、远期结合,以近期为主。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布局和选址应进行技术经济和环境论证,综合比选。新建项目应与现有的垃圾收运及处理系统相协调,改建、扩建工程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 第七条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工程项目的建设,应采用成熟的、适用的先进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对于采用新技术和设备,应经充分的技术经济论证后合理确定。 第八条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工程项目的建设,应坚持专业化协作和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合理确定配套工程项目,提高运营管理水平,降低运营成本。 第九条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工程项目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定额和指标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十条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主体是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场(以下简称“填埋场”),填埋场建设,应根据城市的规模与特点,结合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合理确定填埋场建设规模和项目构成。中、小城市宜进行区域性规划,集中建设填埋场。 第十一条填埋场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垃圾产生量、场址自然条件、地形地貌特征、

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64-2010)

H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564-2010 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 范(试行) Leachate Treatment Project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Municipal Solid Waste Landfill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0—02—03发布 2010—04—01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发布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垃圾渗滤液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污染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以及运行管理等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委员会)、城市建设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北京东方同华科技有限公司、维尔利环境工程(常州)有限公司、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西门子(天津)水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国环莱茵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0年2月3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I

目次 前 言 (Ⅰ)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总体要求 (3) 5 水量和水质 (5) 6 工艺设计 (6) 7 检测与控制 (9) 8 施工与验收 (10) 9 运行与维护 (11) II

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1 总论 1.1 项目建设的背景 近年来,**县的县城建设发展较快,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县城垃圾产量也日益增长。而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相对滞后,目前尚没有一处符合规范要求的垃圾处理设施,垃圾沿沟随地倾倒堆放,对地下水、大气和周围田地均已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且蚊蝇滋生,同时存在火灾隐患。随着现实问题的不断暴露,各部门对垃圾收集、处理均给予了关注。为此,**县委、县政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购置垃圾收集容器具,建设环卫设施,提高了生活垃圾收运的机械化与密闭化水平,使垃圾清运率大大提高。在此基础上,垃圾的最终消纳和污染问题就相当突出。 为了使革命老区**县建设的更加清洁、文明、秀美,投资环境得到改善,经济建设得到促进,人民身体健康得到保障,必须新建完全符合“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的垃圾处理设施。它是改善县城环境,提高县城居民生活水平,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是当前**县县城建设中十分重要的一件大事。 1.2 评价项目由来与过程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县城建局于2008年2月正式委托**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承担《**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1.3 评价重点 以环境空气、水环境为评价重点,同时加强工程分析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对场址的综合地质技术条件及场址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 1.4. 评价等级 (1)环境空气 根据工程排污特点、评价区环境特征及有关环境标准,确定大气评价等级为三级。 (2)水环境 地表水环境:由于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不外排。因而,地表水环境进行一般性分析。 地下水环境:考虑到垃圾填埋场的排污特征及对地下水的长远保护要求,确定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三级。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现状及处理分析

目录 摘要 (2) 关键词 (2) 正文 (2) 一、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现状 (2) 二、目前主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 (2) 1.卫生填埋技术 (3) 2.焚烧处理技术 (3) 3.堆肥处理技术 (3) 三、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问题 (3) 1.目前处理技术本身的缺陷 (3) 2.垃圾混合收集 (3) 3.资金匮乏,处理设施建设滞后 (3) 4.公众环保意识薄弱 (3) 5.监管环节薄弱 (3) 四、城市垃圾处理建议及对策 (4) 1.积极发展生态型垃圾处理技术 (4) 2.必要的政策支持和引导 (4) 3.加强立法 (4) 4.源头控制,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收集 (4) 5.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4) 五、结束语 (4) 参考文献 (4)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现状及处理分析 摘要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数量剧增,生活垃圾产量越来越大,我国城市垃圾总量将每年以大幅度幅度递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已成为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大量垃圾的产生,不但占用大量的土地,还会给周围环境带来一系列的问题。我国目前常用填埋、焚烧、堆肥3种处理技术处理城市生活垃圾,但我国技术还不够成熟,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改进或寻求更有效的方法。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集多种处理技术的优点于一体,在节约处理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实现了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是未来我国生活垃圾处理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 城市垃圾;垃圾处理技术;问题;对策;建议 正文 一、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现状 城市生活垃圾按其产生源的不同分为七类:生活居住废物,商业废物,公共机构废物,建设和爆破废物,农业和畜牧业废物,工业废物及特殊废物。据统计,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有如下特点:垃圾水分较高,含水率都达30%以上;有机物包装物比例较高,占垃圾干重50%以上;灰土含量比例很高。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成分特征与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我国厨余垃圾占大部分,纸类较少,无机物含量高于有机物;(2)我国含水量较大,可燃成分较少,热值较低;(3)我国垃圾中纸张、塑料、金属、玻璃等可回收成分较少。 目前,我国城市垃圾每年高速增长,虽然近年来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的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还明显不足,大量城市生活垃圾由于无法得到及时处理而堆积于郊外,侵占了大面积土地,部分城市面临着“垃圾围城”的威胁。急剧增加的城市垃圾的排放已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对人类的生存环境也构成了威胁,如何经济有效地治理这些垃圾,防止污染,也日益成为社会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问题。 二、目前主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 垃圾处理技术最常用的为卫生填埋,焚烧和堆肥,此外还有厌氧消化,热解气化,高温高压液化等,其中以前两种应用最广泛。 1.卫生填埋技术 垃圾填埋是应用最早、最广泛的一项垃圾处理技术,是指对垃圾处理厂按照环境卫生工程技术进行施工,不使掩埋的垃圾对地下水,地表水,土地,空气及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现代化大型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大多采用单元填埋法,并对垃圾进行分层压实和每日覆盖。 填埋是我国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主要方式,我国的垃圾填埋处理量大约占垃圾总量的80%。从近10年的发展来看,城市生活垃圾填埋技术的进步比较显著:在填埋场防渗方面,许多新建的垃圾卫生填埋场采用了先进的HDPE膜防渗技术;部分大型填埋场能够对填埋气体进行收集并用作发电等用途;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技术的相关研究也越来越多,其处理方法主要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9-2008)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生活垃圾填埋处置造成的污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要求,工程设计与施工要求,填埋废物的入场条件,填埋作业要求,封场及后期维护与管理要求,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环境监测等要求。生活垃圾填埋场排放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为促进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7年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1、修改了标准的名称; 2、补充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要求; 3、细化了生活垃圾填埋场基本设施的设计与施工要求; 4、增加了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共处置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厌氧产沼等生物处理后的固志残余物、粪便经处理后的固态

残余物和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的入场要求; 5、增加了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封场及后期维护与管理期间的污染控制要求; 6、增加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项目数量。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废止。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同济大学、清华大学、城市建设研究院。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4月2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设计与施工、填埋废物的入场条件、运行、封场、后期维护与管理的污染控制和监测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运行和封场后的维护与管理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和监督管理。本标准的部分规定也适用于与生活垃圾填埋场配套建设的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建设、运行。 本标准只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污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

CJJ17-2004

CJJ17-2004 1 总则 1.0.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贯彻国家有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技术政策和法规,保证卫生填埋工程质量,做到技术可靠、经济合理、安全卫生、防止污染,填埋气体尽可能收集利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的选址、设计、施工、验收及作业管理。 1.0.3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应不断总结设计与运行经验,在汲取国内外先进技术及科研成果的基础上,经充分论证,可采用技术成熟、经济合理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提高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的水平。 1.0.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填埋库区compartment 填埋场中用于填埋垃圾的区域。 2.0.2垃圾坝retaining wall 建在垃圾填埋库区汇水上下游或周边,由粘土、块石等建筑材料筑成,起到阻挡垃圾形成填埋场初始库容的堤坝。 2.0.3人工合成衬里artificial liners 利用人工合成材料铺设的防渗层衬里,如高密度聚乙烯土工膜等。采用一层人工合成衬里铺设的防渗系统为单层 衬里;采用二层人工合成衬里铺设的防渗系统为双层衬里。 2.0.4复合衬里composite liners

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防渗材料复合铺设的防渗系统。2.0.5盲沟leachate trench 位于填埋库区底部或填埋体中,采用高过滤性能材料导排渗沥液的暗渠(管)。 2.0.6集液井(池)leachate collection well 在填埋场修筑的用于汇集渗沥液,并可自流或用提升泵将渗沥液排出的构筑物。 2.0.7调节池equalization basin 在污水处理系统前设置的具有均化、调蓄功能或兼有污水预处理功能的构筑物。 2.0.8填埋气体landfill gas 填埋体中有机垃圾分解产生的气体,主要成分为甲烷和二氧化碳。 2.0.9填埋单元landfill cell 按单位时间或单位作业区域划分的垃圾和覆盖材料组成的填埋体。 2.0.10覆盖cover 采用不同的材料铺设于垃圾层上的实施过程,根据覆盖的要求和作用的不同分为日覆盖、中间覆盖、最终覆盖。 2.0.11填埋场封场closure of landfill 填埋作业至设计终场标高或填埋场停止使用后,用不同功能材料进行覆盖的过程。

深圳市生活垃圾基础数据

深圳市生活垃圾2011年基础数据 统计与分析 深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概述 (3) 第二章深圳市生活垃圾收运现状调查 (4) 2.1深圳市生活垃圾清运量现状 (4) 第三章深圳市生活垃圾特性调查 (6) 3.1采样方案 (6) 3.22011年深圳市原特区内垃圾基础调查结果 (14) 第四章城市生活垃圾特性对比分析 (33) 4.1深圳市历史数据对比 (33) 4.2深圳市原特区内外对比 (34) 4.3国内外城市生活垃圾特性 (36) 第五章深圳市垃圾清运量及成分特性变化分析 (49) 5.1深圳市生活垃圾清运量分析 (49) 附录 (62)

第一章概述 有着“国际花园城市”之美称的深圳,近几年来,由于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人民生活和消费水平的大幅度提高,致使生活垃圾产生量与日剧增,同时也导致生活垃圾成分发生了一些变化。为了更深入更全面更精准地了解全市生活垃圾产量及其成分变化,以便更好地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合理的规划布局和有效的监管,继而达到对制定更科学的深圳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一定参考的目的。 应深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于2011年10月华中科技大学廖利教授课题组对深圳市6个主要城市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设施进行了采样调查。这6个主要城市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分别为:南山垃圾焚烧厂、盐田垃圾焚烧厂、下坪垃圾填埋场、老虎坑环境园、平湖垃圾焚烧厂、鸭湖垃圾填埋场。调查分析的内容主要包括深圳市垃圾清运处理量、垃圾成分分析、垃圾含水率和热值测定等。接着将2011年测得的垃圾特性数据与深圳往年的数据进行了对比。最后,在已有数据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外最新研究动态,对未来五年深圳市城市生活垃圾总产量和垃圾成分变化趋势进行了科学的分析。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1.12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1.1 2.1 一般规定 1.1 2.1.1本节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 1.1 2.1.2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主体是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场(以下简称填埋场),填埋场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节约土地、劳动保护、安全卫生和节能等有关规定。 1.1 2.1.3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的建设水平,应以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自然条件为基础,并考虑城市经济建设与科学技术的发展,按不同城市、不同建设规模,合理确定,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1.1 2.1.4填埋场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垃圾产生量、场址自然条件、地形地貌特征、服务年限及技术、经济合理性等因素综合确定。填埋场建设规模分类和日处理能力分级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填埋场建设规模分类: Ⅰ类总容量为1200万m3以上; Ⅱ类总容量为500~1200万m3; Ⅲ类总容量为200~500万m3; Ⅳ类总容量为100~200万m3。 注:以上规模分类含下限值,不含上限值。 2. 填埋场建设规模日处理能力分级: Ⅰ级日处理量为1200t/d以上; Ⅱ级日处理量为500~1200t/d; Ⅲ级日处理量为200~500t/d; Ⅳ级日处理量为200t/d以下。 注:以上规模分级含下限值,不含上限值。 1.1 2.1.5新建项目应与现有的垃圾收运及处理系统相协调,改建、扩建工程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 1.1 2.1.6 填埋物 1. 填埋物应是下列生活垃圾: (1) 居民生活垃圾。 (2) 商业垃圾。 (3) 集市贸易市场垃圾。 (4) 街道清扫垃圾。 (5) 公共场所垃圾。 (6) 机关、学校、厂矿等单位的生活垃圾。 2. 填埋物中严禁混入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 3. 填埋物应按重量吨位进行计量、统计与校核。 4. 填埋物含水量、有机成分、外形尺寸应符合具体填埋工艺设计的要求。 1.1 2.2 施工准备 1.1 2.2.1 填埋场选址 1. 填埋场选址应先进行下列基础资料的收集: (1) 城市总体规划,区域环境规划,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及相关规划。 (2) 土地利用价值及征地费用,场址周围人群居住情况与公众反映,填埋气体利用的可能性。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

中华人民国建设部公告 第212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的公告 现批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17-2004,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2、4.0.2、6.0.1、8.0.1、8.0.3、8.0.5、8.0.6、10.0.5、11.0.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CJJ17-2001同时废止。 本规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国建设部 2004年2月19日

1总则 1.0.1依据《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贯彻国家有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技术政策和法规,保证卫生填埋工程质量,做到技术可靠、经济合理、安全卫生、防止污染,填埋气体尽可能收集利用,制定本规。 1.0.2本规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的选址、设计、施工、验收及作业管理。 1.0.3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应不断总结设计与运行经验,在汲取国外先进技术及科研成果的基础上,经充分论证,可采用技术成熟、经济合理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提高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的水平。 1.0.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除应符合本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填埋库区compartment 填埋场中用于填埋垃圾的区域。 2.0.2垃圾坝retaining wall 建在垃圾填埋库区汇水上下游或周边,由粘土、块石等建筑材料筑成,起到阻挡垃圾形成填埋场初始库容的堤坝。 2.0.3人工合成衬里artificial liners 利用人工合成材料铺设的防渗层衬里,如高密度聚乙烯土工膜等。采用一层人工合成衬里铺设的防渗系统为单层衬里;采用二层人工合成衬里铺设的防渗系统为双层衬里。 2.0.4复合衬里composite liners 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防渗材料复合铺设的防渗系统。 2.0.5盲沟leachate trench 位于填埋库区底部或填埋体中,采用高过滤性能材料导排渗沥液的暗渠(管)。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doc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的公告 (建设部公告第212号) 现批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17-2004,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2、4.0.2、 6.0.1、8.0.1、8.0.3、8.0.5、8.0.6、10.0.5、11.0.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1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四年二月十九日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主要条文介绍 作者:佚名转贴自:上海生活垃圾处理网点击数:808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共有条文90条,其中强制性条文有9条,主要是有关安全和环保方面的。 强制性条文介绍(9条): 3.0.2 填埋物中严禁混入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 4.0.2 填埋场不应设在下列地区: 1 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及补给区; 2 洪泛区和泄洪道; 3 填埋库区与污水处理区边界距居民居住区或人畜供水点500m以内的地区; 4 填埋区与污水处理区边界距河流和湖泊50m以内的地区; 5 填埋库区与污水处理区边界距民用机场3km以内的地区; 6 活动的坍塌地带,尚未开采的地下蕴矿区、灰岩坑及溶岩洞区; 7 珍贵动植物保护区和国家、地方自然保护区; 8 公园,风景、游览区,文物古迹区,考古学、历史学、生物学研究考察区; 9 军事要地、基地,军工基地和国家保密地区。 6.0.1 填埋场必须进行防渗处理,防止对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污染,同时还应防止地下水进入填埋区。 8.0.1 填埋场必须设置有效的填埋气体导排设施,填埋气体严禁自然聚集、迁移等,防止引起火灾和爆炸。填埋场不具备填埋气体利用条件时,应主动导出并采用水炬法集中燃烧处理。未达到安全稳定的旧填埋场应设置有效的填埋气体导排和处理设施。 8.0.3 填埋库区除应按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中戊类防火区采取防火措施外,还应在填埋场设消防贮水池,配备洒水车,储备干粉灭火剂和灭沙土。方兴未艾配置填埋气体监测及安全报警仪器。 8.0.5 填埋场达到稳定安全期前的填埋库区及防火隔离带范围内严禁设置封闭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研究(2021版)

Enhance the initiative and predictability of work safety, take precautions, and comprehensively solve the problems of work safety.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研 究(2021版)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研究(2021版)导语: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转变观念,开拓创新,统筹规划,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做到未雨绸缪,综合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文档可用作电子存档或实体印刷,使用时请详细阅读条款。 摘要:随着全球经济不断增长和各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垃圾的数量在逐年增长,在我国,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主要方式包括填埋、焚烧和堆肥,由于很多垃圾燃烧会产生污染,因此利用焚烧来处理的垃圾数量并不多;由于很多垃圾不能够被分解,有机成分的含量也较少,因此也不能用堆肥手段进行处理,大多数的生活垃圾均是通过填埋进行处理,填埋垃圾数量约占我国每年处理垃圾总量的八成,不仅如此,在世界范围之内,大部分城市的多数生活垃圾均采用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但是在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很容易引发由于渗漏所导致的垃圾污染扩散问题,因此,非常有必要开展对于垃圾填埋场污染程度控制的研究工作。 关键词:生活垃圾;控制标准;垃圾填埋场;污染问题 1、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1.1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废物类型 明确规定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填埋物应是生活垃圾,禁止爆炸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 ) EEE9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的公告 (建设部公告第212号) 现批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17-2004,自2004 年6 月1 日起实施。其中,第3.0.2、4.0.2、6.0.1、8.0.1、8.0.3、8.0.5、 8.0.6、10.0.5、11.0.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1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O四年二月十九日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主要条文介绍 作者:佚名转贴自:上海生活垃圾处理网点击数:808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 —2004 )共有条文90条,其中强制性条文有9条,主要是有关安全和环保方面的。 强制性条文介绍(9条): 3.0.2 填埋物中严禁混入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 4.0.2 填埋场不应设在下列地区: 1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及补给区;

2 洪泛区和泄洪道; 3 填埋库区与污水处理区边界距居民居住区或人畜供水点500m 以内的地区; 4 填埋区与污水处理区边界距河流和湖泊50m 以内的地区; 5 填埋库区与污水处理区边界距民用机场3km 以内的地区; 6 活动的坍塌地带,尚未开采的地下蕴矿区、灰岩坑及溶岩洞区; 7 珍贵动植物保护区和国家、地方自然保护区; 8 公园,风景、游览区,文物古迹区,考古学、历史学、生物学研究考察区; 9 军事要地、基地,军工基地和国家保密地区。 6.0.1 填埋场必须进行防渗处理,防止对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污染,同时还应防止地下水进入填埋区。 8.0.1 填埋场必须设置有效的填埋气体导排设施,填埋气体严禁自然聚集、迁移等,防止引起火灾和爆炸。填埋场不具备填埋气体利用条件时,应主动导出并采用水炬法集中燃烧处理。未达到安全稳定的旧填埋场应设置有效的填埋气体导排和处理设施。 8.0.3 填埋库区除应按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中戊类防火区采取防火措施外,还应在填埋场设消防贮水池,配备洒水车,储备干粉灭火剂和灭沙土。方兴未艾配置填埋气体监测及安全报警仪器。 8.0.5 填埋场达到稳定安全期前的填埋库区及防火隔离带范围内严禁设置封闭式建(构)筑物,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将火种带入填埋库区。 8.0.6 填埋场上方甲烷气体含量必须小于5% ;建(构)筑物内,甲烷气体含量严禁超过1.25% 。 10.0.5 填埋场封场后的土地使用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填埋作业达到设计封场条件要求时,确需关闭的,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使用说明书1

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使用说明书 一、垃圾填埋 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在地下或地面建造精心设计的设施,将垃圾与周围环境(地下水、空气和雨水)隔离。这种隔离是通过底部衬层和每天进行的土壤覆盖来实现的(垃圾填埋厚度及覆土厚度按设计说明)。卫生垃圾填埋—用一个粘土衬层把垃圾和环境隔离开来。垃圾将在垃圾填埋场停留很长时间。垃圾填埋场内只有少量氧气和水分。在这种条件下,垃圾不会分解太快。垃圾填埋场并不是用来分解垃圾的,它仅仅是掩埋垃圾。当垃圾填埋场关闭时,必须对该区域进行长达30年的监测和维护,特别是地下水。即使在垃圾填埋场关闭之后,掩埋在那里的垃圾仍然存在。填埋场填满后,需要封场,需要在垃圾上覆盖土绿化、建设污水导流、沼气收集处理等等一系列配套设施,封场后需要连续监测数十年,以确定垃圾是否对环境污染。 二.渗滤液处理 1、渗滤液处理流程 渗滤液——调节池——沉淀池——氨吹脱——中间池——厌氧-兼氧-好氧-MBR+NF+反渗透 2、渗滤液处理方法 (1)生物处理法 分为好氧生物处理法、厌氧生物处理法和厌氧—好氧组合处理方式三种。好氧生物处理法包括活性污泥法、曝气氧化塘法和生物膜法。厌氧生物处理法包括普通厌氧硝化、两相厌氧硝化、厌氧滤池、上流式厌氧污泥床(UASB)、厌氧复合床(UASBF)等。厌氧—好氧组合处理方式包括SBR法、AB法、厌氧池—SBR法、厌氧池—活性污泥法、厌氧/好氧生物床等。 (2)物理化学处理法包括混凝沉淀法、化学氧化法、吸附法和膜分离法等。 (3)土地处理法包括循环回灌法和土壤植物处理系统。 3、渗滤液处理方法的比较 垃圾渗滤液的多种处理方法,各具优缺点。 生物法中,好氧工艺的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的处理效果最好,停留时间较短,已有丰富的运行经验,但工程投资大、运行管理费用高;相对而言,曝气氧化塘工艺简单、投资少、便于管理,但停留时间长、占地面积大且易受季节影响。厌氧处理工艺适于高浓度的有机废水,它的缺点是停留时间长,污染物的去除率较低,对温度的变化敏感。因此,对高浓度的垃圾渗滤液采用厌氧—好氧组合处理工艺既经济合理,又提高了处理效率。目前我国已有不少填埋场采用此法,福州红庙岭的UASB—氧化沟—稳定塘工艺,处理垃圾渗滤液水量为1000m3/d;入口水质CODcr为8000mg/L、BOD5为5500mg/L;CODcr的去除率为95%、BOD5的去除率为97%,去除率较高,但出口水质仍未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控制标准》(GB16889—1997)中垃圾渗滤液二级排放标准的要求。广州大田山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的处理采用厌氧—气浮—好氧工艺,进水水质CODcr为8000mg/L、BOD5为5000mg/L、SS 为700mg/L、pH值为7.5 ;出水水质CODcr为100mg/L、BOD5为60mg/L、SS为500mg/L、pH值为6.5~7.5,达到了垃圾渗滤液的二级排放标准。虽然厌、好氧组合工艺的处理效果相对较好,但此工艺组合的搭配协调较为困难。 与生物处理相比,物化处理不受水质水量变动的影响,出水水质比较稳定,尤其是对BOD5/COD值较低(0.07~0.20)的难以生物处理的垃圾渗滤液有较好的处理效果,现已成为渗滤液后处理工艺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但其成本较高,不适于大水量垃圾渗滤液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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