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住宿登记制度

旅客住宿登记制度
旅客住宿登记制度

旅客住宿登记制度

为了加强宾馆内部治安管理,保障宾馆和住客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执行治安管理办法和细则的有关规定,就宾馆旅客住宿登记建立如下制度

一、户口登记员必须严格履行畜旅业治安管理《细则》的第十一条规定的要求,按十二项工作职责,严格登记旅客入住手续,遵纪守法,不得违法经营。

二、仪表端正,说话和气,热情接待旅客,详细介绍宾馆情况和旅客住宿须知以及宾馆管理制度。

三、认真做好旅客行李,贵重物品,现金交宾馆代保管的动员工作。

四、严格旅客住宿制度

1)国内旅客入住坚持凭法定有效证件详细登记入住。

2)认真做好证件的检查工作,杜绝无证件和伪证件人员混进宾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3)不得超越范围接待,港、澳、台外国人入住。

4)严格执行双人房包房制度,两人异地不同工作单位的旅客、户口登记员不得安排两人包房。

5)成年男女要求包房住宿,必须凭本人结婚证,男女双方都在45岁以上,同一户口所在地均可登记住宿。

6)妥善保管好旅客住宿登记表,退房旅客登记表,一式两联配

齐,一日一装订,一月扎封妥善保管。

五、认真做好通缉犯罪分子在我宾馆落网。

六、做好交接班制度,做三交接,交接治安管理情况,交接房费收缴情况,交接旅客财物保管情况,做到事事有记载,交接有签名。

七、坚持岗位遵守制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

旅店业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旅店业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一、旅客住宿时必须登记,登记时须认真查验居民身份证,并按住宿登记表要求项目如实填写。 二、旅客住宿登记表按月装订,定期报送辖区派出所备存。 三、店内必须设置行李物品寄存室、保险柜,并在登记时提醒客人寄存贵重物品(现金、手机),对旅客遗留物品应妥善保管、并设法归还。 四、店内必须设立门卫,对进出旅店的人员要查验证件,如有会客人员,时间应在晚上12点之前。 五、实行24小时值班,每二十四小时必须定时不定时查房,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并随时提醒旅客出门时锁好房门。 六、对店内服务人员严格要求,不得随便乱查旅客物品,除打扫卫生以外,不得的私自进旅客房间。 七、接待境外旅客,应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八、对夜间离店旅客,一般应查验车票、证件、防止犯罪嫌疑人作案后立即溜走。 九、严禁在宾馆、旅店业等公共场所卖淫嫖娼、赌博、进行封建迷信活动、吸食毒品、传播淫秽物品等社会丑恶现象。 十、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形迹可疑人员、违禁物品及刑事治安案件,应当立即报告派出所,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不得知情不报或纵容、隐瞒、包庇。 十一、公安人员例行检查时必须出示证件,经营者应全力配合,发现有不妥,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

宾馆旅店业信息系统前台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确保旅馆信息系统的稳定正常运行,根据公安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各宾馆、招待所严格遵照执行。 一、全市所有营业性旅馆均应纳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二、旅馆应配置联网微机,专用软件,单独入网,所有设备属专用设备,不得挪作它用。 三、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前台登记应由旅馆专人负责,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治安业务培训和计算机登记操作培训合格后方能到前台上机工作。 四、旅馆前台服务人员是系统运行情况的具体责任人,在接待旅客住宿时,必须认真查验旅馆有效证件,做到逐人验证,确保人证相符。 五、旅馆前台服务人员要将所有入住的旅客信息认真登记,并全部输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每天按要求的旅客信息及时传输至公安局信息中心,不得延误。 六、旅馆法人是旅馆前台联网运行情况的总负责人,应每日检查旅馆前台系统的登记输入和数据传送情况,坚决杜绝漏输、错输,不上报等情况发生。 七、旅馆应落实专人负责前台微机系统的维护,对系统出现的故障应立即予以修复,保证设备处于正常良好的运行状态,对于专用软件问题不能修复的,向辖区公妄机关报告。 八、旅馆前台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使用电脑,同时保证通信线路畅通,用电安全,禁止故意损坏设备,禁止删除登记的旅馆信息和程序旅客信息须保留30天备查,不得自行删除,旅馆前台服务人员禁止向系统输入非旅客信息,试验数据和可能导致系统中误报警,假报警的信息,禁止输入可能危害或者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信息。 九、对于未按以上管理制度执行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十、公安机关进行检查时,旅馆从业人员应积极主动配合。 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

旅馆业规章制度

天山区红宝石商务酒店规章制度 旅客住宿须知 为维护旅馆治安秩序,保证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旅客住宿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1、旅客住宿必须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男女要求同居一室的,必须持有双方的《结婚证》; 2、境外旅客不准到非接待境外旅客的旅馆住宿; 3、旅客不得私自留宿非住宿人员,不得转借住宿证件,不准大声喧哗,收听、收看收音机、电视机,音量不要过大; 4、旅客要提高防火意识,不准卧床吸烟,不得私自在客房内生火; 5、旅客所带的现金、财物要到寄存室寄存,领取时要凭该旅馆出具的寄存证件。携枪 住宿的军警和司法人员,要将枪支、弹药送交当地公安机关或军事部门寄存; 6、旅客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 8、注意公共卫生,保持店内清洁,爱护旅馆财物,损坏东西要照价赔偿; 9、旅客发现违法犯罪活动和可疑情况,要及时向旅馆负责人或公安机关报告; 10、主动接受公安机关检查。 安全值班检查制度 1、为加强旅馆业的治安管理,堵塞各种治安隐患和漏洞,保护旅客安全,旅馆负责人和职工要严格值 班制度,经常对旅馆进行安全检查; 2、旅馆负责人要经常对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结合服务工作注意发现生活起居反常的、 来往人员复杂的和形迹可疑人员; 3、旅馆要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职工在交接班时,要全面检查本岗位的防火、防盗等情况,落实岗位 安全责任制; 4、要加强夜间巡视检查密度和频率,预防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5、不定期全面检查旅馆的房屋结构,供电线路、用火、用电的安全情况,及时排除隐患。 旅馆登记验证制度 1、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进行住宿登记; 2、接待旅客住宿时,要使用旅馆业微机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录入信息、扫描照片;没有使用旅馆业微 机管理信息系统的,要统一使用公安局印制的旅客住宿登记簿,登记内容要详细、准确;

旅客住宿登记验证制度

旅客住宿登记验证制度 一、xx 1、前台登记有效证件种类主要包括身份证(一、二代)、驾驶证、警官证、护照等。 2、有效证件的检验: 检查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检查证件上照片和年龄是否与本人一致;检查对方是否是公安通缉人员。 3、住宿登记过程包括三个部分: 表单登记(需要客人签字);电脑系统登记(房态修改);扫描客人证件并上传至公安系统。 4、单间至少需要1张证件;标准间至少需要2张证件。 二、外宾 1、港澳人员使用《通行证》;台胞使用《台胞证》;其它国家 使用护照。 2、有效证件的检验: 检查证件是否打孔或剪角;检查签证是否 过期;外宾在国内取得的驾驶证不可以使用。 3、住宿登记过程包括三个部分: 表单登记(需要客人签字); 电脑系统登记(房态修改);扫描客人证件并上传至公安系统。 另,部分国家的护照首页需要复印并且上传至当地派出所。 4、外宾必须严格按照人头进行登记;外宾团队必须上报当地派

出所。 旅客财物保管制度 一、普通物品保管 1、寄存物品不包括易燃、易爆、易碎物品和其他违禁品; 2、办理寄存手续: 核对客人姓名与房号、清点物品并填写行 李寄存牌、将行李下联给客人、上联正确悬挂在行李上方;寄存时行李牌的填写内容包括: 客人姓名、联系方式、房号、件数、寄存日期、领取日期、行李员和客人签名。 3、办理寄存手续后将客人行李放入行李房; 4、客人凭行李牌下联领取行李。普通行李可代领,但需寄存人本人授权;普通行李退房后可继续寄存在总台; 5、寄存行李最长期限3个月;本项服务为免费服务项目。 二、贵重物品保管 1、贵重物品包括现金类、金银首饰类和电脑物品类; 2、办理寄存手续: 核对客人信息;填写《保管箱存取记录卡》、 将物品放入保险箱内、提醒客人妥善保存钥匙; 3、寄存现金和首饰内物品时,可提供信封和胶带,总台无须清 点物品数量,无须分辨真伪; 4、客人临时取用物品或最终取完物品都要留下记录和签名

宾馆住宿业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消防法规,搞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认真组织制定消防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三、组织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四、立足自防自救,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规程。 五、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六、定期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做好消防宣传工作。 七、贯彻执行消防工作要求,搞好消防宣传工作。 八、熟悉本单位各重点部位,熟悉消防设施的性能及操作方法,发现火警后能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 九、当火灾发生时,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客人至指定地点,搞好善后工作。 十、相互配合,搞好新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 旅客财物保管制度 为了使宾馆合法经营,保证旅客财产安全,积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增强安全意识,明确工作责任,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发生,特订立如下制度。 一、认真落实旅客财物保管制度,做到分工负责,责任到人。 二、总台服务员、保安员、楼层服务员必须热情地向旅客宣传贵

重物品及现金交宾馆代保管的重要性。 三、旅客财物保管,必须严格办理登记手续,做到三登记一签名。 四、贵重物品及现金与一般行李做到分别保管。 五、旅客财物寄存时,要善于在寄存物品中发现可疑人员及其它违禁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六、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防止责任不明造成损失。 七、对违法财物保管制失责者,按情节轻重处理,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八、严禁旅客和无关人员进入财物保管室。 九、经常检查财物保管安全设施情况。 十、对旅客遗留的物品,应当妥为保管,设法归还原主或揭示招领;经招领三个月后无人认领的,要登记造册,送当地公安机关以拾遗物品处理。对违禁物品和可疑物品,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治安管理规章制度 一、经营旅馆业必须经公安机关批准,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 二、必须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房屋建筑安全,消防设施符合规定。 三、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旅客住宿登记登录上传,并认真执行。 四、严格按照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通行证、驾驶执照)实名、实数、实时登记并及时网上传输方能住宿。

旅店业住宿验证登记制度

旅店业住宿验证登记制度 一、旅馆业应设立独立的登记室或登记台,建立旅客住宿登记簿或登记单,安装 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配备专职前台登记人员对住宿旅客进任登记。 二、旅客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登记住宿,严禁借用、冒用他人证件登记住宿或一人登记多人住宿。境内旅客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警官证》、《军官证》、《士兵证》、《军官离、退休证》和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境外旅客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无上述有效身份证件的旅客,可到旅馆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身份核实证明,凭该证明登记住宿。 三、旅馆前台登记人员须对旅客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认真核对,对人证相符的旅客在住宿登记簿或登记单上逐项填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证件种类和号码、住宿房间号码等项目。 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上传至公安机关;旅客退房时,旅馆前台登记人员在为旅客办理退房手续后,应及时将旅客退房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上传至公安机关。 五、旅馆业接待团队住宿时,分为两种情况进行登记: 一是旅游或商务团队。统一填写《团队住宿登记表》进行登记,旅客入住预定客房后,由领队或召集人负责收集本团队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提供给旅馆逐一扫描并传输到公安机关。二是政务团队。统一填写《团队住宿登记表》进行登记。旅客入住预定客房后, 四、旅馆前台登记人员在为旅客办理入住手续后,应立即将旅客住宿信息录入旅酒店住宿登记制度为了加强酒店内部治安管理,保障酒店和宾客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执行治安管理办法和细则的有关规定,就酒店宾客住宿登记建立如下制度。

客人及身份证登记制度

客人及身份证登记制度 一、坚持先登记,后住宿的接待基本原则;实行实名登记制度。 登记时,接待员必须认真地核对、填写《住宿登记表》、《临时住宿登记表》上的所有项目,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有关客人住宿登记、验证的规定,坚持:“一客一登记”“谁入住谁登记”;身份证和护照、签证必须齐全、有效,证件必须经过认真的辨别工作;发现过期失效的一律不得办理入住登记手续。发现协查人员、非法入境、非法居留人员应稳住当事人,协同保安部上报公安机关。 二、实行“谁当班,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 接待员有责任保证所填写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填写登记表时要求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准确、项目齐全、填写规范;对登记单必须进行自我核查,有无错、漏项,发现差错及时修正。 三、每日将检查当班人员入住客人的登记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管理,若有遗漏、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与客人联系补齐,以确保信息的准确。在登记、验证过程中,如遇接待员不能处理的特殊情况,须逐级上报,不可擅自处理或随意填写虚假内容,对在登记、验证方面出现问题的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处理。 四、查验证件要做到六核对: 核对证件上相片是否与住宿人相符;核对证件上姓名是否与登记表上相符;核对性别、出生年月日;核对证件号码;外宾核对本次入境边防入境检查章、口岸和日期;核对国籍、签证种类及有效期是否填写一致; 五、外宾临时登记住宿注意点:“证件种类”、“证件号码”、“签证(注)种类”、“签发地”、“入境口岸”“停留有效期”、“来去处”、“接待单位”; 六、将填妥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按有关要求进行分类、装订后专人妥善保管,并实时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内住宿人信息按要求录入《旅客信息管理系统》,经专人检查无误后将数据传输至公安机关; 七、前台工作人员培训上岗: 定期对前台工作人员进行法律只是和从业技能培训,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前台登记人员理论和实际操作的考核。 八、统一服装,持证上岗: 前台工作人员必须同意着装,持证上岗,上岗证标明酒店名称,从业人员姓名、相片、编号、发证机关、日期、 九、访客登记: 对前来访客的非住宿人员前台登记人员应核实登记其身份证件,记录访客来去时间并提示访客必须在晚上11:00离开。 十、严格落实旅客住宿登记制度: 前台登记人员须凭旅客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认真核对后,进行住宿登记并即使将旅客住宿信息录入上传至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坚决杜绝无证登记、一证多位,人证不符的现象,对无身份证的客人,凭派出所开具的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不允许先住宿后开证明的倒置现象,旅客退房时应及时将旅客退房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系统。 五洲艺术酒店 2017年2月15日

旅店业住宿验证登记制度

旅店业住宿验证登记制度

旅店业住宿验证登记制度 一、旅馆业应设立独立的登记室或登记台,建立旅客住宿登记簿或登记单,安装 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配备专职前台登记人员对住宿旅客进任登记。 二、旅客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登记住宿,严禁借用、冒用他人证件登记住宿或 一人登记多人住宿。境内旅客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警官证》、《军官证》、《士兵证》、《军官离、退休证》和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境外旅客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无上述有效身份证件的旅客,可到旅馆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身份核实证明,凭该证明登记住宿。 三、旅馆前台登记人员须对旅客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认真核对,对人证相符 的旅客在住宿登记簿或登记单上逐项填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证件种类和号码、住宿房间号码等项目。 四、旅馆前台登记人员在为旅客办理入住手续后,应立即将旅客住宿信息录入旅 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上传至公安机关;旅客退房时,旅馆前台登记人员在为旅客办理退房手续后,应及时将旅客退房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上传至公安机关。 五、旅馆业接待团队住宿时,分为两种情况进行登记:一是旅游或商务团队。统 一填写《团队住宿登记表》进行登记,旅客入住预定客房后,由领队或召集人负责收集本团队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提供给旅馆逐一扫描并传输到公安机关。二是政务团队。统一填写《团队住宿登记表》进行登记。旅客入住预定客房后,除领队或召集人要将本人有效证件提供给旅馆进行扫描并传输到公安机关外,团内其他成员可以不使用有效证件进行扫描。但是前台登记员要根据《团队住宿登记表》上填写的内容,采用手工录入的方式将信息传输到公安机关。 六、旅馆业应确保安装的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如果系统发生故障应立即 通知维护人员进行排除,在系统故障未排除前应将旅客住宿(退房)信息于当日22时前或次日10时前报送当地公安派出所,由公安派出所在2小时内将旅客住宿(退房)信息录入基础警务平台。

住宿查验登记制度

住宿查验登记制度 (一)旅馆业应设立独立的登记室或登记台,建立旅客住宿登记簿或登记单,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配备专职前台登记人员对住宿旅客进行登记。 (二)旅客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登记住宿,严禁借用、冒用他人证件登记住宿或一人登记多人住宿。境内旅客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警官证》、《军官证》、《士兵证》、《军官离、退休证》和有关照片的《户籍证明》;境外旅客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护照》、《台湾居居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无上述有效身份证件的旅客,可到旅馆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身份核实证明,凭该证明登记住宿。 (三)旅馆前台登记人员须对旅客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认真核对,对人证相符的旅客在住宿登记簿或登记单上逐项填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证件种类和号码、住宿房间号码等项目。 (四)旅馆前台登记人员在为旅客办理入住手续后,应立即将旅客住宿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上传至公安机关;旅客退房时,旅馆前台登记人员在为旅客办理退房手续后,应及时将旅客退房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上传至公安机关。 (五)旅馆业应确保安装的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如果系统发生故障应立即通知维护人员进行排除,在系统故障未排除前应将旅客住宿(退房)信息于当日22时前或次日10时前报送当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在2小时内将旅客住宿(退房)信息录入系统。 (六)旅馆业应将旅客住宿登记簿(单)按时间顺序分楼层装订成册,妥善保管备查,保管期一年。

治安管理制度 (一)旅馆必须完善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设立专兼职保安人员,负责门卫、内部安全保卫和停车场所的安全管理。 (二)旅馆内保人员要加强对消防安全、治安安全检查,建立安全检查登记簿。 (三)旅馆内保人员、楼层服务员应加台夜间客房安全巡查,加强夜间客房门窗关闭情况检查,提醒旅馆入住离去时关好门窗。 (四)建立访客登记制度。对前来访客的非住宿人员,门卫或前台服务人员应审查登记其身份证件项目、记录会客时间,由旅馆值班人员安排会见,一般安排在会客室或指定的地点,不宜进入客房会客。 (五)严禁旅馆或访客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 (六)严禁旅客在旅馆内寻衅滋事、斗殴、酗酒、赌博、吸食毒品、卖淫嫖娼,如发现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旅馆不得提供色情服务或进行其它违法犯罪活动。 (七)旅馆应落实技防措施,按规定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设置监控室,明确专人值班,并建立监控室值班记录簿。

旅客住宿验证登记制度

旅客住宿验证登记制度 一、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一律不得住宿。 二、旅客住宿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由旅客自己如实填写《旅客住宿登记单》,旅馆登记员按照登记要求,认真查验核对旅客出示的身份证和所填写的《旅客住宿登记单》,严禁使用伪证、冒用他人证件,一人登记多人住宿等违规行为,并按照“实名、实数、实情、实时”的要求登记《旅客住宿登记薄》,一小时内必须在旅馆上治安管理系统登记,传输住宿旅客身份信息。 三、发现旅客身份证件可疑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发现填写错误,漏项的及时更正。 四、遇外国人和华侨、港澳台胞住宿,应填写《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华侨、港澳台胞住宿登记表》并查验境外人员的护照和港澳台胞旅客所持有的有效证件。 五、旅馆接待会议或旅游团队旅客住宿,应由组织单位出具与会人员或旅游团队名单并查验身份证件,旅馆按此名单逐入填写《旅客住宿登记单》和《旅馆住宿登记薄》 六、旅馆登记员要加强与楼层服务员联系,发现入住者与登记人不相符时,要督促实住旅客到总台办理入住登记手续,拒绝办理的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七、加强旅客登记资料的管理,《旅客登记单》《旅客住宿登记薄》统一到油田公安局治安支队领取,任何旅馆不得自行印制或使用其它样式的登记薄、登记单。 八、旅馆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要求登记,公安机关一律给予贰佰元以上伍佰元以下罚款。 xxxx油田公安局旅客财物保管制度 一、旅馆应当设立旅客贵重物品寄存处,指定两名以上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实行二十四小时轮流值班制度。

二、建立交接和领取制度,做好领取登记,凭贵重物品登记单存放保险柜(箱)保管。 三、旅客携带的贵重物品存取时,须办理存取手续并查验其有效证件,确认无误方可存取。 四、办理寄存现金时要做现金真伪识别,应由寄存人签字,方可存放。 五、禁止将易燃、易爆、剧毒及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质在旅馆内寄存,发现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不予制止或知情不报的公安机关给予行政罚款处罚。 六、寄存处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寄存处内物品摆放整齐,账目清楚,保险拒使用,必须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旅馆值班巡查守护制度 一、旅馆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巡查守护制度组建专门安保力量,坚持24小时值班巡查和守护,负责旅馆内及周围的安全防范,并做好交接班登记工作。 二、值班巡逻人员应对大厅(堂),楼层及旅馆内部各部位及附属设施,场所进行巡逻检查守护,依法保护旅客人身财产安全,堵塞安全防范漏洞,防止火灾及其他事故的发生,要做到“三勤”、“四看”。三勤: 勤巡逻、勤观察、勤分析;四看: 一看旅客是否按登记住房,床号住宿,三看旅客是否乱窜或男女混居一室,三看有无危险物品或应寄存的行李及贵重物品;四看各部位有无其他不安全因素。 三、在治安巡逻盘查过程中,对发现的违法犯罪活动、形迹可疑人员或携带危险物品入住人员,要及时制止和报告,必须时将其扭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凡知情不报,不制止的,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一律给予治安处罚。 四、旅馆的工作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和抓获违法人员及犯罪嫌疑人对明知住宿旅客是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公安机关通缉人员的,不向公安机关报告,视情节给予拘留和罚款处罚。

旅馆业治安管理制度

旅店业治安管理制度 (一)住宿登记制度。旅客住宿必须登记。旅馆应当注定专人负责登记工作。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有旅客按规定项目填写《住宿登记表》。 对外国人和华侨、港澳台同胞,应当查验护照或有关证件,填写《境外人员力士住宿登记表》。没有有效证件或签证的,必须及时报告公安部门或有关部门。 旅客住宿登记表应按日按月装订成册备查。旅馆应当实时将住宿旅客的登记信息资料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1、登记凭证。国内旅客住宿,应凭《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及《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军官离、退休证》、《士兵证》等军人证件进行登记住宿。确无以上证件的,可以凭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等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外国人、华侨及港澳台同胞可凭《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等有效证件进行登记。 2、登记内容。住宿旅客应如实填写本人姓名、户籍地址、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旅客工作人员在查验核对无误后,应当在登记表中注明旅客入住时间、房间号码。并在一小时内将住宿人员的上述信息及照片信息(无照片的,可以不录)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指登记信息不惜录入并传输到信息系统后台数据库):旅客退房时,旅馆应当及时将旅客退房时间录入系统 3、会议及团队住宿登记。举办会议的,旅馆可以凭会议举办单位统一提供的参会人员名单安排住宿,参会人员的身份信息可以不录入旅馆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但应当将相关单位提供的参会人员名单、会议用房数量、时间等内容统一留存备查。旅游团队的住宿登记,旅馆可以凭旅行社统一提供的人员名单、身份证号码进行登

记和录入,照片信息可以不输入。 4、未成年人及其他无证人员住宿。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成年人要求住宿的,旅馆应通知其道旅馆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明后,方可登记安排住宿。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要求住宿,如有随行成年人一同的,以成年人提供的身份信息进行登记,并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进行身份核对。旅馆接待未携带有效深翻证件的人员住宿,未按以上规定操作的,均属于未按规定登记,公安机关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住宿。旅馆门卫值班人员应当掌握进出人员情况,必要时可以要求来访者厨师身份证件或询问其被访者的姓名、住宿房间号码,旅馆其他值班人员应当按照值班制度的规定履行巡查职责,维护住宿人员的合法权益和旅馆的正常秩序。客房钥匙由值班人员负责管理的,应当凭住宿证对号开启房门。(三)财务保管制度。旅馆应该设立旅客行李物品保管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实行财务保管的登记、交接和领取制度,注意查询、发现可疑及危险物品。现金应当单独存放入保险柜(箱)。 (四)报告制度。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形迹可疑人员、违禁物品以及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并采取曹氏保护现场。不得知情不报或纵容、隐瞒、包庇。 柳州市闽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旅馆业安全管理制度

旅馆业安全管理制度

验证登记制度 1、前台登记员必须坚守岗位,工作时间尽职守则,严禁脱岗。 2、主动向住宿旅客索要身份证件,并认真核对身份证件信息与住宿人员体貌 特征是否相符。 3、使用身份证鉴别仪对旅客信息进行扫描,并在社会信息采集系统及《旅客 登记本》上分别进行登记。 4、身份证鉴别仪识别为可疑证件的,按规定采取“先登记后报告”的应对措 施妥善处置。 5、严禁使用他人身份证件、非有效证件办理住宿登记。 6、严禁多人住宿只登记一人; 7、严禁对来店住宿人员有地区歧视,拒绝住宿现象发生。 8、前台登记员使用公安网络登记要有保密意识。 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本班所发生的一切情况详细向下一班交接。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名称: 年月日

情况报告制度 1、发现住宿旅客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 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要及时报告。 2、发现旅客为犯罪嫌疑人员、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和形迹可疑人员的要报告。 3、发现被公安机关通报查找的财物要报告。 4、发现淫秽物品、毒品等违禁物品的要报告。 5、发现旅客使用已经过期的身份证件或者有伪造、涂改身份证件等情形的要报告。 6、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及灾害事故的要报告。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名称: 年月日

值班巡视制度 1、应当24小时有值班负责人带班,负责维护旅馆内的治安秩序。 2、服务台应设专人值守,为旅客办理住宿登记手续;客房区应设专人全天值班巡 查,巡查时间不得大于半小时。 3、户籍登记员和客房服务员要坚持每天查房查铺,查房时注意检查每个房间实住 人数与登记的人数是否相符,检查每个铺位的实际入住人和登记人的姓名是否 相符。 4、通过查房查铺,注意发现掌握回旅馆较晚、夜不归宿的旅客,并将情况记录下 来。 5、注意发现未办理户籍登记手续住宿、会客者擅自留宿及转让房间、床位的情况, 一经发现要进行核查,并向值班经理报告。 6、发现房间内有未寄存的物品,要主动提醒旅客将物品存入小件寄存处。 7、监控室应设专人全天值守。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及时发现遮挡摄像头、公共 区域放置可疑包裹等可疑情况,并妥善处置。 8、每日巡视情况要详细做好记录,交接班时应填写《值班交班登记簿》。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名称: 年月日

验证登记制度

验证登记制度 (一)本宾馆设立独立的登记台,建立旅客登记单,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配备专职前台登记人员对住宿旅客进行登记。 (二)宾馆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登记住宿,严禁借用、冒用他人证件登记 住宿或一人登记多人住宿。 (三)宾馆前台登记人员须对旅客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认真核对,对人证相符的旅客在住宿登记单上逐项填写姓名、性别、住址、证件种类和号码、住宿房间号码等项目。 (四)宾馆前台登记人员在为旅客办理入住手续后,应立即将旅客住宿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上传至公安机关;旅客退房时,旅馆前台登记人员在为旅客办理退房手续后,应及时将旅客退房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上传至公安机关。 (五)宾馆业接待团队住宿时,由领队或召集人负责收集本团队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提供给宾馆逐一扫描并传输到公安机关。 (六)宾馆业应确保安装的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如果系统发生故障应立即通知维护人员进行排除 (七)宾馆业应将旅客住宿登记单按时间顺序妥善保管备查

会客登记制度 为了维护宾馆治安秩序,保护旅客安全,有效控制违法犯罪分子,现就宾馆贵宾来访登记规定如下制度。 一、设立来访登记处,由前台负责办理来访手续, 二、来访人员需进房会客一律凭身份证办理来访登记手续,并征得住客同意后方可进客房会客。 三、来访人员离访时,必须在来访人员登记表上离访时间栏内准确填写离访时间, 四、来访客人必须于晚上23时前离开客房 五、办理来访登记手续,要文明礼貌,热情宣传来访须知和宾馆的管理制度 六、认真做好来访人员证件查验工作,并督促来访人员按时离房,发现公安机关通缉人员或有现行违法人员应立即报告,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严禁来访人员利用来访方便,在宾馆从事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吸毒贩毒的违法犯罪活动。

旅客验证登记制度

旅客验证登记制度 1、在旅馆前台设立“警方提示” 牌,提示旅馆对入住旅 客逐一验证、登记,提醒旅客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2、对入住旅客实行“逐人验证登记,逐项录入传输” 制度。验证主要是查验旅客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证(军官职证、士官证、武警警官证)、司法机关的释放证(监狱、劳教场释放证明),公民户口簿、公安机关的身份证明,公安机关颁发的有身份证号码的其他证件(驾驶证)等;查验主要是:查验身份证件真伪,身份证项目与持证人是否相符;登记主要包括:旅客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户籍住址以及入住退房时间等项目; 3、20张床位以上旅馆、市区、县城旅馆以及新开办旅馆实行计算机登记制度,并接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每天7时、12时、22时向系统传输旅客信息,中小旅馆的旅客信息随到随传。 4、实行联合装机和集中录入的旅馆要建立旅客信息登记簿,于每日6时30分、21时前向公安机关或集中录入点报送旅客 信息。 5、旅馆和旅馆集中录入点应建立旅客信息传输登记簿,实时记录旅客信息传输报送情况; 6、旅馆业登记人员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经公安机关培训合格。

内部安全保卫制度 1、旅馆应根据规模大小设立专兼职内保人员,负责门卫、内部安全保卫和停车场所的安全管理; 2、旅馆内保人员要加强对消防安全、治安安全检查,建立安全检查登记簿; 3、旅馆内保人员、楼层服务员应加强夜间客房安全巡查,提醒旅客入住离去时关好门窗; 4、建立访客登记制度。对前来访客的非住宿人员,门卫或前台服务人员应审查登记其身份证件项目、记录会客时间,由旅馆工作人员安排会见,一般安排在会客室或指定的地点,不宜进入客房会客; 5、严禁旅客或访客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 6、严禁旅客在旅馆内寻衅滋事、斗殴、酗酒、赌博、吸食毒品、卖淫嫖娼,旅馆不得提供色情服务或进行其它违法犯罪活动; 7、50张床位以上和20张床位以上有条件的旅馆应按规定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设置监控室,明确专人值班,并建立监控室值班记录簿。

旅客住宿登记制度

旅客住宿登记制度 1、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履行登记手续,住宿登记实行旅馆业信息化管理,前台登记员必须凭有效身份证登记住宿(军人凭军官证、士兵证,末满16岁的儿童凭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做到先登记后入住。涉外宾馆在接待境外旅客时要严格查验其护照或其他有效证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报送住宿登记表。前台登记员要及时上传住宿旅客信息。 2、前台登记员要严格核查旅客出示的身份证件,注意识别伪造、涂改证件并注意从照片、职业、衣着、携带物品等方面发现疑点,发现可疑情况或通缉的嫌疑犯,要稳住他们并尽快报告公安机关。 3、前台登记员发现旅客携带贵重物品、大量现金要督促旅客交寄存处寄存保管,防止财物被盗。

财物保管制度 1、旅馆应当设置旅客财物保管室,内有保险柜,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对旅客寄存的财物要建立登记、领取和交接制度。 2、财物保管员凭本店住宿证寄存旅客随身携带的现金和贵物品,实行现金、贵重物品分类保管,认真履行登记、领取、交接手续,严防丢失、冒领、错领。 3、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进入旅馆,军警携带的枪支、弹药要督促其交当地公安机关寄存保管。 4、切实保管好旅客寄存的现金和物品,对超过三个月无人领取的物品要登记造册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对违禁品和可疑物品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法人代表职责 1、带领员工学习国家有关法令、政策并带头模范遵守,落实旅馆内部各项安全防范管理措施,为员工做出表率。 2、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经常性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堵塞漏洞,保障旅馆和旅客的安全。 3、领导治保组织和保安队开展工作,定期组织治保人员学习业务,研究布置工作,关心组织建设,不断调整充实力量,使其充分发挥作用。 4、定期对旅馆从业人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加强政治思想、法制、道德、安全意识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5、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发生在本旅馆的案件,协助查找公安机关通缉、通报的犯罪嫌疑人和赃物,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旅馆的日常治安管理工作。

宾馆住宿登记安全管理规定

宾馆住宿登记安全管理规 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宾馆住宿登记安全管理制度 1、总台接待员负责接待旅客住宿登记工作,每天24小时当班服务。 2、所有中、外旅客必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填写旅客住宿登记单,登记合格率100%。 3、对零散旅客实施登记时必须做到“三清,三核对”。 “三清”即:字迹清、登记项目清、证件检验清。 “三核对”即:核对旅客本人和证件照片是否相符,核对登记年龄和证件的年龄是否相符,核对证件印章和使用年限是否有效。 4、旅行团体客人的住宿登记可由旅行社陪同或销售代表代办填报。 5、VIP客人可先领进房,在房内办理登记手续或由省、市接待部门代为登记。 6、接待员在实施住宿登记时,应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切实做好有关通缉协查核对工作,发现可疑人员采取内紧外松,先安排入住,后设法报警,避免打草惊蛇。 7、旅客资料和公安机关下发的有关通缉协查对象应及时输入电脑准确无误,以便核查。 8、接待员在办理住宿登记的同时,应提醒旅客贵重钱财,证件可免费保管。 9、按照公安部门规定:访客须登记,访客时间不超过23点。

旅客财物保管制度 为了使宾馆合营,保证旅客财产安全,积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增强,明确工作责任,杜绝一切不发生,特订立如下制度。 一、认真落实旅客财物保管制度,做到分工负责,责任到人。 二、总台服务员、保安员、楼层服务员必须热情地向旅客宣传贵重物品及现金交宾馆代保管的重要性。 三、旅客财物保管,必须严格办理登记手续,做到三登记一签名。 四、贵重物品及现金与一般行李做到分别保管。 五、旅客财物寄存时,要善于在寄存物品中发现可疑人员及其它违禁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六、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防止责任不明造成损失。 七、对违法财物保管制失责者,按情节轻重处理,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八、严禁旅客和无关人员进入财物保管室。 九、经常检查财物保管情况。 十、对旅客遗留的物品,应当妥为保管,设法归还原主或揭示招领;经招领三个月后无人认领的,要登记造册,送当地公安机关以拾遗物品处理。对违禁物品和可疑物品,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验证登记制度 会客登记制度

沈阳朗润酒店验证登记制度 (一)本宾馆设立独立的登记台,建立旅客登记单,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配备专职前台登记人员对住宿旅客进行登记。 (二)宾馆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登记住宿,严禁借用、冒用他人证件登记 住宿或一人登记多人住宿。 (三)宾馆前台登记人员须对旅客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认真核对,对人证相符的旅客在住宿登记单上逐项填写姓名、性别、住址、证件种类和号码、住宿房间号码等项目。 (四)宾馆前台登记人员在为旅客办理入住手续后,应立即将旅客住宿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上传至公安机关;旅客退房时,旅馆前台登记人员在为旅客办理退房手续后,应及时将旅客退房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上传至公安机关。 (五)宾馆业接待团队住宿时,由领队或召集人负责收集本团队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提供给宾馆逐一扫描并传输到公安机关。 (六)宾馆业应确保安装的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如果系统发生故障应立即通知维护人员进行排除 (七)宾馆业应将旅客住宿登记单按时间顺序妥善保管备查

沈阳朗润酒店会客登记制度为了维护宾馆治安秩序,保护旅客安全,有效控制违法犯罪分子,现就宾馆贵宾来访登记规定如下制度。 一、设立来访登记处,由前台负责办理来访手续, 二、来访人员需进房会客一律凭身份证办理来访登记手续,并征得住客同意后方可进客房会客。 三、来访人员离访时,必须在来访人员登记表上离访时间栏内准确填写离访时间, 四、来访客人必须于晚上23时前离开客房 五、办理来访登记手续,要文明礼貌,热情宣传来访须知和宾馆的管理制度 六、认真做好来访人员证件查验工作,并督促来访人员按时离房,发现公安机关通缉人员或有现行违法人员应立即报告,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严禁来访人员利用来访方便,在宾馆从事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吸毒贩毒的违法犯罪活动。

旅馆业管理制度.doc

旅馆业管理制度 验证登记制度 一、本宾馆设立独立的登记台,建立旅客登记单,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配备专职前台登记人员对住宿旅客进行登记。 二、宾馆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登记住宿,严禁借用、冒用他人证件登记住宿或一人登记多人住宿。 三、宾馆前台登记人员须对旅客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认真核对,对人证相符的旅客在住宿登记单上逐项填写姓名、性别、住址、证件种类和号码、住宿房间号码等项目。 四、宾馆前台登记人员在为旅客办理入住手续后,应立即将旅客住宿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上传至公安机关;旅客退房时,旅馆前台登记人员在为旅客办理退房手续后,应及时将旅客退房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上传至公安机关。 五、宾馆业接待团队住宿时,由领队或召集人负责收集本团队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提供给宾馆逐一扫描并传输到公安机关。 六、宾馆业应确保安装的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如果系统发生故障应立即通知维护人员进行排除。 七、宾馆业应将旅客住宿登记单按时间顺序妥善保管备查。 贵重物品寄存制度 为了使宾馆合法经营,保证旅客财产安全,积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增强安全意识,明确工作责任,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发生,特订立如下制度。 一、认真落实旅客财物保管制度,做到分工负责,责任到人。 二、总台服务员必须热情地向旅客宣传贵重物品及现金交宾馆代保管的重要性。 三、旅客财物保管,必须严格办理登记手续。

四、旅馆业要认真履行现金和贵重物品登记、保管、领取、交接手续,并实行现金和贵重物品分开保管,严防丢失、冒领、错领。 五、旅客财物寄存时,要善于在寄存物品中发现可疑人员及其它违禁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六、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防止责任不明造成损失。 七、对违法财物保管制失责者,按情节轻重处理。 八、旅馆业对旅客携带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易腐、臭、霉烂物品不得寄存,并予以制止。 贵宾来访登记制度 为了维护宾馆治安秩序,保护旅客安全,有效控制违法犯罪分子,现就宾馆贵宾来访登记规定如下制度。 一、设立来访登记处,由前台负责办理来访手续。 二、来访人员需进房会客一律凭身份证办理来访登记手续,并征得住客同意后方可进客房会客。 三、来访人员离访时,必须在来访人员登记表上离访时间栏内准确填写离访时间。 四、来访客人必须于晚上23时前离开客房。 五、办理来访登记手续,要文明礼貌,热情宣传来访须知和宾馆的管理制度。 六、认真做好来访人员证件查验工作,并督促来访人员按时离房,发现公安机关通缉人员或有现行违法人员应立即报告,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严禁来访人员利用来访方便,在宾馆从事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吸毒贩毒的违法犯罪活动。 值班巡查制度

酒店安全责任验证登记制度可疑情况报告安全防范宣传制度(特行证制度)

安全责任制度 一、旅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经营负责人为旅馆治安责任人,对旅馆及其附设经营的歌舞厅、洗浴场所、音乐茶坊等娱乐服务场所的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负责。 二、旅馆治安责任人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操作规范迸行学习培训,严格落实旅馆业治安管理各项制度及措施。 三、旅馆责任人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领导,明确岗位职责,教育、督促其遵纪守法,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四、旅馆应当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 五、旅馆应当支持、配备公安机关预防和查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福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5日

验证登记制度 (一)本酒店设立独立的登记台,建立旅客登记单,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配备专职前台登记人员对住宿旅客进行登记。 (二)酒店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登记住宿,严禁借用、冒用他人证件登记住宿或一人登记多人住宿。 (三)酒店前台登记人员须对旅客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认真核对,对人证相符的旅客在住宿登记单上逐项填写姓名、性别、住址、证件种类和号码、住宿房间号码等项目。 (四)酒店前台登记人员在为旅客办理入住手续后,应立即将旅客住宿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上传至公安机关;旅客退房时,旅馆前台登记人员在为旅客办理退房手续后,应及时将旅客退房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上传至公安机关。 (五)酒店接待团队住宿时,由领队或召集人负责收集本团队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提供给酒店逐一扫描并传输到公安机关。 (六)酒店应确保安装的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如果系统发生故障应立即通知维护人员进行排除。 (七)酒店应将旅客住宿登记单按时间顺序妥善保管备查。 福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6日

旅客住宿登记验证制度

旅客住宿登记验证制度 一、中宾 1、前台登记有效证件种类主要包括身份证(一、二代)、驾驶证、警官证、护照等。 2、有效证件的检验:检查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检查证件上照 片和年龄是否与本人一致;检查对方是否是公安通缉人员。 3、住宿登记过程包括三个部分:表单登记(需要客人签字);电脑系统登记(房态修改);扫描客人证件并上传至公安系统。 4、单间至少需要1张证件;标准间至少需要2张证件。 二、外宾 1、港澳人员使用《通行证》;台胞使用《台胞证》;其它国家 使用护照。 2、有效证件的检验:检查证件是否打孔或剪角;检查签证是否 过期;外宾在国内取得的驾驶证不可以使用。 3、住宿登记过程包括三个部分:表单登记(需要客人签字); 电脑系统登记(房态修改);扫描客人证件并上传至公安系统。 另,部分国家的护照首页需要复印并且上传至当地派出所。

4、外宾必须严格按照人头进行登记;外宾团队必须上报当地派 出所。 旅客财物保管制度 一、普通物品保管 1、寄存物品不包括易燃、易爆、易碎物品和其他违禁品; 2、办理寄存手续:核对客人姓名与房号、清点物品并填写行 李寄存牌、将行李下联给客人、上联正确悬挂在行李上方; 寄存时行李牌的填写内容包括:客人姓名、联系方式、房 号、件数、寄存日期、领取日期、行李员和客人签名。 3、办理寄存手续后将客人行李放入行李房; 4、客人凭行李牌下联领取行李。普通行李可代领,但需寄存 人本人授权;普通行李退房后可继续寄存在总台; 5、寄存行李最长期限3个月;本项服务为免费服务项目。 二、贵重物品保管 1、贵重物品包括现金类、金银首饰类和电脑物品类;

2、办理寄存手续:核对客人信息;填写《保管箱存取记录卡》、 将物品放入保险箱内、提醒客人妥善保存钥匙; 3、寄存现金和首饰内物品时,可提供信封和胶带,总台无须清 点物品数量,无须分辨真伪; 4、客人临时取用物品或最终取完物品都要留下记录和签名 5、寄存和领取均在总台摄像范围内进行; 6、贵重物品凭本人身份证、房卡和保险箱钥匙领取,不可代领, 退房后服务停止; 7、本服务为免费服务项目,钥匙遗失需要赔偿400元。 遗留物品上缴制度 一、总台遗留物品 1、服务员或PA若发现总台大堂或柜台上客人遗留的物品,无 论贵重无否,应及时通知安保部,并协同前厅部共同管理,物品具体放置位置可灵活。 2、及时在《总台遗留物品记录本》上详细记录物品的名称、 件数、特征、遗留日期、经办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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