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使用方法大全

住房公积金使用方法大全
住房公积金使用方法大全

住房公积金如何使用?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是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的在于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困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按照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提取方法介绍

2011年02月28日16:27腾讯·大渝网

购房公积金提取

1、一手房提取:(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2、二手房提取:(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3、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首次公积金提取:(1)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大修住房公积金提取

1、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自建住房公积金提取

1、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

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建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公积金提取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合同的复印件;

3、首付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租房公积金提取

1、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5、北京住房公积金要求,还需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发票真伪的复印件。

离休退休公积金提取

1、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无离、退休证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提供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公积金提取1、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境定居公积金提取

1、护照签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公积金提取

1、《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公积金提取

1、《突发事件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

2、所属职工配偶或直系血亲发生的突发事件,需提供能够证明与本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3、职工所在单位或所在街道予以核实后出具的提取证明;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6、如遇重大疾病,除提供本条1至5项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a、医院的诊断证明;b、医院提供的个人药费支

出清单; c、其他重大疾病还须提供家庭收入证明,d、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没有工作人员由所在街道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7、如遇不可预见事故和灾难,除提供本条1至5项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a、单位、街道办事处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b、个人承担费用的明细发票;c、家庭收入证明。进城务工人员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公积金提取1、户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解除劳动

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被判刑公积金提取

职工因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公积金提取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1、人民法院判决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死亡公积金提取

1、死亡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公证部门对该职工的遗产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4、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若存在两个以上的遗产人或受遗赠人,还应提供由全体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签订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被授权人应当与用于公积金提取的银行储蓄账户为同一人。

拨打96009就可查询住房公积金及如何提取

2011年02月21日07:29重庆时报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发布消息称,将于明天正式开通住房公积金客户服务热线96009。

以后,市民只需要拨打96009,不出门就能咨询自己关心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还能查询缴存余额。

按市话收费无信息费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市民想了解有关于住房公积金的问题,都是直接拨打管理中心对外公布的工作电话。工作时间之外,市民无法进行咨询。

本次开通的客户服务热线96009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热线查询功能、增加了24小时人工座席、启用了服务短号码。市民拨打96009按市话标准收费,免收信息费。

工作时间还有专家座席

96009有自动语音服务和人工服务两大系统功能。自动语音服务由系统自动控制,客户可随时通过自助选择和语音提示查询公积金信息;人工服务由普通座席和专家座席构成,24小时全天候服务。

“一般的问题普通座席都能回答,如果问题太专业了,只要在工作时间内,都可以接转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由专家负责解答。”

96009客服热线提供这些服务:

政策咨询余额查询建议投诉

96009可为市民提供以下几方面服务:

政策咨询:市民有关于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缴存、提取、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条件、要件、流程等方面的政策咨询,均可拨打电话;

查询服务:主要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缴存余额的查询服务;

投诉与建议:主要受理职工对单位不缴(少、欠缴)住房公积金等违规行为的投诉;群众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的建议以及对工作人员服务质量的投诉。

政策咨询:市民有关于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缴存、提取、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条件、要件、流程等方面的政策咨询,均可拨打电话;

查询服务:主要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缴存余额的查询服务;

投诉与建议:主要受理职工对单位不缴(少、欠缴)住房公积金等违规行为的投诉;群众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的建议以及对工作人员服务质量的投诉。

昨天下午,记者拨打了96009,发现该热线已能及时顺利接通。再试着咨询了“在职员工如何提取公积金”等几个问题,也得到了满意的答复。

(重庆时报)

住房公积金基本知识

住房公积金知识问答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城镇在职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缴存的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一种长期住房储金。 二、住房公积金的性质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的本质属性就是它的工资性,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类似职工的工资收入,无论是职工个人缴存部分,还是单位为职工缴存部分,都归职工个人所有。 三、为什么要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也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根本目的是转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住房实物分配,通过公积金的长期积累,可以逐步增强职工购、建住房能力,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 四、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否可以间断? 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外,不得中止和中断。 五、住房公积金适用区域及转移情况 住房公积金在石家庄市行政范围内可以贷款买房。如员工离退等可以办理账户转移或者支取。 六、住房公积金缴存利率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当年缴存金额按银行活期利率结息,结息日为每年6月30日;上一年的缴存金额按照银行3月定期利率结息,逐年以此类推。 七、住房公积金的支取都有哪些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支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被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需支付房租的; 4、离休、退休的; 5、处境定居的; 6、出境定居的; 7、户口迁出本县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非本县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因单位解散、破产或辞职、被辞退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12、职工直系亲属(父母、子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3、遭遇重大疾病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14、其它规定可支取的事项。 符合前款1至3项规定支取条件的,配偶可同时支取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二)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可以申请之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浅谈如何用好、管理好住房公积金

浅谈如何用好、管理好住房公积金 浅谈如何用好、管理好住房公积金 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房地产形式的快速变化,尤其党的十七大报告以后,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已成为时下最重要的问题。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如何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职工,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为广大职工提供优质的住房保障显得尤为的重要。本文就如何用好管好住房公积金进行了主要的阐述。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用好、管好、方法、策略、措施 对于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按照率先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必须用科学的态度、科学的方法来实现。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我国实行以来,受到广大职工的普遍欢迎,已经为成千上万的职工家庭解决了住房难的问题。但随着时代的进步,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变化,住房公积金管理不断面临新的矛盾和问题。只有不断地适时地制定符合广大群众利益的政策,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才能与时俱进,满足广大职工日益增长的需求,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水平 对于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要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不断创新担保方式,进一步探索有效的促缴方式和手段。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和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力度,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归集覆盖面,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使更多的职工有条件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 近年来,由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求不断增大,全力推进管理部个贷业务成为当务之急。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职工了解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惠政策。另外,要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大放款力度,提高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完善的网络素质和业务能力监管、审批机制,缩短贷款办理时限,提升服务质量,使贷款发放量成为新的增长点,为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注入新的活

社保公积金知识讲座

社保公积金知识讲座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社保、公积金知识讲座 ·社会保险 一、什么是社保 社保就是社会保险的简称。社保具有强制性的特点,就是用人单位和个人都需要缴纳。社保目前分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 社会保险作用就在于: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生有所保、伤有所疗、失有所得。也就是让你在老病伤失的时候,能获得一定费用的补偿和救济。 如果有条件办,肯定是办比不办好的,办了就有保障,反之没有。 缴费个人只需要缴纳养老、医疗和失业三种,生育和工伤由用人单位缴。 个人缴纳养老比例为8%,医疗为2%,失业为1%,以你的工资额为缴费基数按月缴纳。 1、什么是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退出劳动岗位以后,由政府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政府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并以税收优惠的形式负担部分费用,职工和用人单位按工资收入的不同比例,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职工缴费的全部加上用人单位缴费的一部分实行个人帐户储存。劳动者在到达法定的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时,可按月领取政府的养老金和享受其它的养老待遇。 2、什么是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保险是指由国家立法,通过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和方法筹集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因疾病需要获得必需的医疗服务时,由经办医疗保险的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提供医疗费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医疗保险与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其他保险一起,共同对劳动者的生、老、病、死、残起着保障作用。 3、什么是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指妇女劳动者因怀孕、分娩导致不能工作,收入暂时中断,国家和社会给予必要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生育保险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生育状态的劳动妇女的身体健康,减轻其因繁衍后代而产生的经济困难,同时也是为了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的延续。生育保险不单单是指对女职工生育子女所花费的生育手术费、住院费等费用的补偿,还应当包括通过建立社会生育基金的方式,对女职工在规定的生育假期内因未从事劳动而不能获得工资收入的补偿。 4、什么是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组成部分。它通过社会统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保险范围内的劳动者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或在规定的某些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在劳动者暂时或永久

住房公积金知识解答

住房公积金知识解答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住房公积金的性质是什么? 答:住房公积金具有义务性、长期性、专用性、互助性和保障性。 3、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对象和范围是什么? 答:本市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与上述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包括与上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在编〈册〉人员、劳务型公司的劳务人员) 4、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如何确定? 答: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各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5、湛江市目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答: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最高不超过20%。 6、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谁所有? 答: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7、单位如何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单位先向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开户申请,然后单位凭经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申请,到银行(目前只是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领取并填写有关表格、提供相应资料相应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 8、职工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具体时限如何确定? 答: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9、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否是强制的? 答: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强制的,符合缴存条件(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除外)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法律法规缴纳住房公积金。 10、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上限如何确定? 答: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上限,每年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有关统计数据

“商转公”后营销须知:住房公积金7种用法

“商转公”后营销须知:住房公积金7种用法 明源地产研究院官方微信出品 ▌用法1:购房 1.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 购买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价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购房价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职工与配偶、未成年子女之外的其他人共同购房,未使用住房贷款的,共同购房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按以上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购房人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用于首付 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不超过购房首付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职工与配偶、未成年子女之外的其他人共同购房,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以按以上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购房人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3.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 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职工与配偶、未成年子女之外的其他人共同购房,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以按以上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人应与办理该贷款首付款一次性提取的职工一致),其他购房人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4.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 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贷款结清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公积金贷款与审核流程

公积金贷款的特点: 相对于商业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利率较低,还款方式灵活,首付比例低的优点,缺点在于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 一、购房人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1、交存了住房公积金的,即便是农村户口,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本人及所在单位在本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从后往前推算); 3、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购买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并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 5、有《担保法》规定的资产为贷款抵押或质押; 6、同意办理置业担保或抵押物财产保险; 7、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8、,第二套若之前使用过公积金,根据余额,贷款额度具体以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结果为主。 二、购买哪些房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1、商品房(开发商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 2、现住房(即房改购买产权); 3、二手房(上市交易的存量房); 4、无产权住房(必须以自有或第三者房屋所有权作抵押); 5、拍卖房(拍卖公司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 三、以自有或第三者房屋所有权作抵押贷款购买的无产权住房主要包括哪些房屋 1、军队产权的自住房屋; 2、集体土地上己形成一定规模的小区内的自住房屋; 3、投资代建的自住房屋。 四、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缴纳的各项费用标准如何规定 1、保险或担保费:纯公积金贷款为:贷款额×相应费率×贷款年限 组合贷款为:房款总额×相应费率×贷款年限 2、契税:房款总额×1.5% 3、抵押登记费:贷款额×1.5%;最多不超过200元;

4、工本费: a,商品房为:纯公积金贷款160元,组合贷款170元; b,其他为:纯公积金贷款80元,组合贷款为90元; 注:产权共有的另加10元; 5、代办费:纯公积金贷款为200元,组合贷款为250元; 6、维修基金:建筑面积×40元/平米 7、测量费:建筑面积×0.19元/平米 五、不同类型房屋贷款分别有哪些收费项目 商品房:保险或担保费、契税、抵押登记费、工本费、代办费、维修基金、测量费; 现住房:保险或担保费、抵押登记费、工本费; 二手房:保险或担保费、抵押登记费、工本费、代办费; 无产权房:保险或担保费、抵押登记费、工本费、代办费; 拍卖房(己办理产权):保险或担保费、抵押登记费、工本费、代办费; 六、公积金贷款对辅助借款人是如何规定的 辅助借款人是指符合公积金借款条件,与主要借款人是夫妻关系或者是主要借款人的直系亲属.公积金贷款对主,辅借款人而言,只能享受规定额度内贷款,不能重复办理。 七、购买二手房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 第一步、申请人持已公证的二手房买卖契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领取贷款申请表; 第二步、申请人持本人及辅助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填写好的贷款申请表,房屋买卖契约,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评估报告等材料到中心审核贷款额度并计算应交的各项费用; 第三步、中心工作人员现场看房后,对同意办理贷款的,申请人应向中心提交如下材料: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户口簿复印件1份,贷款申请表,房屋买卖契约1份,评估报告2份,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所有权证复印件2份,完税发票复印件1份,并交纳相关费用(担保费,抵押登记费,代办手续费等费用)后签订贷款合同;

住房公积金及房改小知识

住房公积金及房改小知识 第一部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为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二、住房公积金如何使用? 答:住房公积金专项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不能用于室装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挪作他用。 三、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是如何计算的?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我公司目前执行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职工个人为8%,单位为12%。 四、单位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哪些好处? 答:单位为职工连续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的,职工在购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国家规定比例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不计入个人所得税纳税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不扣

利息税;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在单位成本中列支。 五、住房公积金是怎样计息的? 答:当年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按照活期利率计息;以前年度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息。计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 六、什么情况下职工个人可以免缴住房公积金? 答:当职工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时,职工个人可以免缴住房公积金,但职工所在单位仍应继续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七、单位确有困难时,能否缓缴住房公积金或者降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经本单位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或代表组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并经资金中心审核、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八、单位解散、撤销或者破产时,欠缴的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答:单位解散、撤销的,单位应优先偿还其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列入第一清偿顺序。 第二部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九、在什么情况下,职工可以部分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的余额?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部分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常识汇总

住房公积金贷款常识汇总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卖房,公积金贷款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住房公积金作为长期住房储金,在老百姓买房贷款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那么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有哪些类别?需要符合哪些申请条件和准备哪些贷款申请资料?本文将为购房者介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常识。 一、概念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二、公积金类别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类别有:新房贷款、二手房贷款、自建住房贷款,住房装修贷款、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等。 (注意:不是的公积金都提供以上类别的贷款,请先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三、公积金特点 相对于商业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利率较低,还款方式灵活,首付比例低的优点,缺点在于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 四、公积金申请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农民工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

济南市农民工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农民工职业技能3年行动计划等3项行动计划的通知》(济政办字[2014]38号)精神要求,结合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济南市农民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暂行办法》。 一、农民工身份的确认 凡与济南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年(含)以上且已缴纳“五险”的务工人员,提供本人的户籍证明及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等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可认定为农民工身份,其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适用本办法。 单位为农民工新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或为已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农民工明确其身份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以下材料未特别说明的均为原件): 1、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2、农民工已缴纳“五险”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农民工身份证明及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的证明; 5、农民工收入证明。 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农民工与济南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已缴纳“五险”的,用人单位应按单位统一的缴存比例为其缴存单位应承担的住房公积金,农民工个人可以选择不同于单位的缴存比例缴存个人应承担的住房公积金,其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缴存基数为农民工应发放工资。 三、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农民工身份认定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与农民工身份认定之前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分类管理。农民工身份认定之前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按照《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农民工身份认定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除按《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办理外,还可按以下两类情形办理:

住房公积金知识竞赛试题-临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知识竞赛试题 1、()年国务院颁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并于()年进行了修订。 A.1998,2000 B. 1999,2002 2、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是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机构。 A. 决策 B. 监督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A.城市人民政府 B.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4、住房公积金是一种()。 A. 长期住房储金 B. 临时性住房储金 5、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A.全部 B.部分 6、目前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各()。 A.5%,10% B. 8%,12% 7、企业和职工个人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 A. 免征 B. 减半征收 8、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 A.月平均工资,缴存比例 B.十二月份工资,缴存比例

9、单位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A.按时、足额 B.定期、足额 10、新设立单位应当在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 A.设立之日起30日内 B. 设立之日起20日内 11、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手续。 A.30日内 B. 60日内 12、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A. 发放工资之日 B.发放工资的下一个月 13、单位应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A.5日 B. 10日 14、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A、20 B、30 15、职工()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A.完全或部分 B. 完全 16、职工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住房公积金。 A.可以 B. 不可以 17、职工购买商住两用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A.可以 B.不可以

住房公积金贷款自由还款方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自由还款方式 时间:2007-12-28 来源: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什么是自由还款方式? 自由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时,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与借款人协商确定贷款金额、期限后,确定贷款每期的最低还款额度,借款人可在不低于最低还款额度的情况下自由选择每月的还款额度进行贷款偿还的还款方式。(后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自由还款方式下月最低还款额参考表》,供借款人参考使用。) 二、自由还款方式的主要特点: (一)只要不低于最低还款额,借款人可以自由设定每月的还款金额,最大程度地方便了借款人。 (二)借款人可以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户服务电话调整每月的还款额,操作省时省力,避免了办理提前还款等操作手续。 (三)目前设定的最低还款额与等额还款方式比较,还款数额有一定程度的降低,有利于借款人的债务安排。 (四)除最后一期外,每月先按照借款人通知的金额扣款,如果还款账户余额不足,还要按照最低还款额进行二次扣款,减少借款人贷款逾期的可能性。 三、在使用自由还款方式进行贷款偿还的过程中,除每月的正常还款外,借款人还可办理以下还款相关业务: 调整月还款额、偿还逾期贷款、提前还清全部贷款、还款情况查询、打印还款明细、变更还款账户、修改或重置贷款委托系统密码、打印贷款还清证明。 四、自由还款方式还款的过程中,各种业务的办理途径: (一)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网可办理还款情况查询。 (二)通过拨打96155客户服务电话可办理:还款情况查询、修改贷款委托系统密码、调整月还款额、在合同约定还款日提前还清贷款、在合同约定还款日偿还逾期贷款。 *其中合同约定还款日是指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每月偿还贷款的日期。 (三)通过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业务柜台(以下简称贷款业务柜台,后附《北京住房公积

住房公积金知识竞赛试题

住房公积金知识竞赛试题 一、单项选择 1、年月日国务院颁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年月日国务院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 A. 1999年4月3日2002年3月24日 B. 1999年3月24日2002年4月3日 C. 2000年4月3日2003年3月24日 2、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是所有。 A. 缴存单位 B. 住房公积金中心 C. 职工个人 3、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是。 A. 地方人民政府 B.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C.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单位代表占。 A. 1/3、1/3、1/3 B. 1/4、2/4、1/4 C. 2/5、2/5、1/5 5、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设立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A. 2、设立 B. 3、不设立 C. 1、不设立 6、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A. 5 B. 10 C. 30 7、单位录用职工应当自录用之日起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A. 5 B. 10 C. 30 8、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A. 1 B. 2 C. 3 9、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 A. 4% B. 5% C. 10% 10、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采取按汇缴方式。 A. 月 B. 季 C. 年 11、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时须提供至少支付所购住房房价款或大修费用%的发票。 A. 10 B. 20 C. 30 12、职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 A. 1 B. 2 C. 3 1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贷款的决定。 A. 5 B. 15 C. 20 14、根据建设部、人民银行的规定,贷款5年内年利率是;5年以上年利率是。 A. 3.96%、4.41% B. 5.85%、6.12% C. 3.3%、3.675% 15、住房公积金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 A. 购买基金 B. 购买国债 C. 建设住房 16、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的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应当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审议。 A.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B. 地方人民政府 C. 审计部门 17、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

住房公积金基本知识问答

住房公积金基本知识宣传手册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2、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哪些特性? 答: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 强制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有权责令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互助性能够建立和形成缴存职工之间互助的机制和渠道,为职工购房提供资金帮助 保障性有效形成国家、单位、个人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住房保障机制 长期性自职工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期间,职工及其所在单位都必须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福利性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单位也要为职工缴存相应的金额。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同时按国家规定计息。职工购房时还可享受低息贷款政策

返还性职工离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住房公积金将连本带息予以返还 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只能专项用于住房消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3、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组成的规定》(1996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为标准而确定,严格执行《关于落实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通知》琼财综[2010]2149号要求,自2011年起,财政供养人员将阳光补贴(或绩效工资)计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凡财政全额拨款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由财政全额缴存;差额拨款单位,差额部分由财政缴存;自筹经费、自收自支单位,住房公积金由单位解决。住房公积金缴存过程中,如单位不提供职工工资情况或者职工对提供的工资情况有异议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依据当地劳动部门核定的工资计算。 4、海南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答: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建金管[2005]5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琼府办[2006]49号的规定,目前,海南地区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 5、住房公积金是怎样缴存到职工个人账户的? 答: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把单位应缴存额和个人工资中代扣的个人应缴额一起汇缴到受委托银行的经办住房公积金业

宁波住房公积金_公积金_买房全攻略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行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宁波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各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予以支付的行为。 第四条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管理,并负责海曙、江东和江北区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办理工作,各分中心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提取条件 第五条职工发生住房消费,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提取使用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建翻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用于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 第六条职工丧失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符合以下之一情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利随本清作销户提取。 (一)退休的; (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5 年, 或满 2 年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持有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或民政部门核发的《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宁波市城区社会扶助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的; (五)工作调动并户口迁出宁波市,或者出国、出境定居的; (六)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七)非宁波市户籍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宁波市的。 第三章提供证件及提取额度 第七条购买房改房未交房款的职工,需提供宁波市公有住房出售审批表原件;已交房款的,需出具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原件;已做房产证的,需提供房产证原件。提取金额以购房款为限。 第八条购买商品房现房未做房产证的,需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购房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原件;购买商品房现房已做房产证的,需提供房产证和契税证原件。提取金额为购房当月之前公积金余额。 第九条购买商品房期房的,需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购房合同,已付30% 以上购房款的收款凭证原件,提取金额为购房合同约定最后一期付款月之前公积金余额。 第十条购买二手房(即存量住房),需提供房产证和契税证原件,提取金额为购房当月之前公积金余额。 第十一条在房屋拆迁中,购买商品房未申领房产证的,需提供商品房购房合同和拆迁安置协议原件;已领取房产证的,需提供房产证、契税证原件和拆迁安置协议复印件。购买直接安置住房未申领房产证的,需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和差价结算单原件;已领取房产证的,需提供房产证、契税证原件和拆迁安置协议复印件。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房产证、契税证原件和拆迁安置协议复印件。可提取购房或房产发证月份之前公积金余额, 并以实际购房资金与拆迁补偿资金的差额为限。 第十二条在农村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建房用地批准证件或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提取金额为规划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签发月之前公积金余额,且不超过建房所需费用。 第十三条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住房所在地房管部门或城建部门出具的房屋严重损坏和所需维修资金预算证明,提取金额为所在地房管部门或城建部门出具证明月份之前公积金余额,且不超过大修住房预算金额。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细节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细节: 第一步贷款咨询 借款申请人向所购房屋公积金贷款银行进行贷款咨询,领取《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 第二步提交申请 1、《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 2、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身提供民政局婚姻状况证明); 3、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首付款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第三步签订合同 贷款银行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由银行报公积金中心审批后,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等相关贷款文件。 第四步办理抵押 由贷款银行或借款人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第五步贷款发放 由公积金中心委托贷款银行将借款人的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账户。 第六步按月还款 自贷款发放的次月,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每月20日前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直至全部贷款结清。借款人最后一次还清剩余贷款时,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银行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第七步注销抵押 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公积金贷款5招活用窍门 要领一:精于算计巧用公积金贷款额度 张女士和她的先生都是一家大型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在结婚买房时设计出一个绝妙公积金使用计划:在和丈夫领结婚证前,两人先以各自的名义购买了4楼与5楼上下相邻的一室一厅的房子,这样算来可节省一大笔钱。 根据公积金管理规定,如果夫妇双方都缴公积金,只能用其中的一个,不能双方同时使用。 张女士是这样设计的:两个人如果共买一套房子,只能用夫妇一个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10万元,而两个人分开买房子就可以各自申请10万元的公积金,可以多获得公积金贷款10万元。当两套房子全部装修好以后,他们把其中的一套以每月1600元的价格租出去,这样既可以做到“以租养贷”,又减轻了还款的压力。等孩子将

公积金知识点

公积金知识点 公积金就是从企业成立至今所获得的所有的利润中保留的一部分。 要理解资本公积金,必须结合净资产,股本,未分配利润等项目结合理解。 净资产=股本+资本公积金+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是属企业所有,并可以自由支配的资产,既所有者权益。 净资产=资产-负债 分两大部分: 1.企业开办当初投入的资本,包括溢价部分 2.企业在经营之中创造的,也包括接受捐赠的资产。 举例来说: 公司1990年成立股本是1千万。公司的净资产也是1千万。 一开始啥也没有,公积金就是零,未分配利润也是零。 5年后,90-95年公司总共获利2千万,净资产就变成了3千万。按照国家规定,利润的10%必须转成资本公积金。所以: 股本还是1千万,公积金就是2百万,未分配利润就是1千8百万。总计净资产3千万。 每股公积金要除以总股本, 所以每股公积金=0.2元。每股未分配利润1.8元,每股净资产3元。 95年,公司赚到了钱,应该给股东发红利了。根据公司法,股东只能分未分配利润,而股本和公积金是不能挪用的。因此公司最多派发1千8百万红利。最终决定向股东派发2百万红利。 分红之后:股本还是1千万,公积金2百万,未分配利润变成1千6百万,净资产变成2千8百万。 96年,公司上市,公司每股净资产是2.8元,那么发行价10元应该没问题。发行了6百万股新股,募集了6千万资金。而发行面值1元的股票,售价10元,多出的9元就会计入公积金。也就是多了5千4百万的公积金。 IPO后:股本1千6百万,公积金提高到5千6百万,未分配利润没变1千6百万,净资产8千8百万。 每股公积金:3.5元,每股未分配利润:1元,每股净资产:5.5元。 97年,公司开始玩送转游戏。新股上市,在高增长,高送转的预期下,股价到达20元。 公司决定:10转10. 啥意思?就是每10股股票通过公积金转增股本10股。 总体数据: 原来是这样的(单位百万元):股本16 ,公积金56,未分配利润16,净资产88 转增之后变成这样:股本32,公积金40,未分配利润16,净资产88

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Q.GL/LS.120203-2001 前言 为了进一步加强总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确保资金的规范运作,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标准由总公司标委会提出; 本标准由计财科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邓莉; 本标准由总公司标准办负责解释。

成都市龙泉驿区自来水总公司企业标准 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Q.GL/LS.120203-200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房公积金的性质、特点、范围、用途、计算与缴纳办法,支取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总公司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2 住房公积金的性质、特点和收缴范围 2.1 住房公积金是“个人存储,统一管理,专项使用”的义务性长期储金,职工通过自己的储蓄积累,加上总公司提供的公积金,逐步提高职工解决住房的能力。 2.2 住房公积金特点是近可解决职工住房问题所需部分资金,远可加强职工退休后的社会福利保障,有利于职工安居乐业和社会安定团结。 2.3 住房公积金收缴范围:凡总公司范围的在职职工,均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和临时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 住房公积金的用途 3.1 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个人住房基金,按照规定只能专款专用,不能挪作它用。 3.2 住房公积金只限于支付职工家庭购买、建造自住住房

成都市龙泉驿区自来水总公司2001-09发布 2001-10实施 Q.GL/LS.120203-2001 以及大修自住住房使用。 4 住房公积金的计算和缴交 4.1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交额是以界定年度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为基数,乘以总公司按国家规定而确定的缴交率,在职工工资中扣缴。同时,总公司也按月提供职工同等数额的公积金,一并存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4.2 随着国家逐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缴交率的要求和总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在经济承受能力适当时,总公司可对公积金缴交率进行调整。 4.3 新参加工作职工的公积金依照同类人员转正定级后的基本工资基数乘以公积金缴交率计算,公积金缴交从参加工作之月起实行。 5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5.1 由区房改资金管理中心指定专业银行,建立总公司住房公积金帐户,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员负责公积金汇缴,支取和管理等工作,实现帐目清楚,帐帐相符。 5.2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手册制度,实行每个在职职工一份公积金手册,由计财科进行登记、保管,每年年底交职工本人核实签字。 6 住房公积金使用及支取

住房公积金案例

住房公积金案例 住房公积金小知识之贷款经典案例一 [案例描述] 夫妻两人——男:小A,女:小B。小A 28岁,月收入为3500元,小B 25岁,月收入为3200元,两人的单位都各为其缴存了住房公积金,比例都为其收入的8%。目前,小A的公积金帐户余额为40000元,小B的公积金帐户余额为18000元。 两人准备买房,看中了一套42万的房子,正在申请贷款,希望每月的按揭负担不超过3000元。 [案例分析] (1)根据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目前公积金货款最高成数为购房价格的七成,即必须付三成的首期。该做法同样适用于公积金和商业的组合贷款,即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总额不超过购房价格的七成。所以,如果他们要申请公积金贷款,他们首期至少要交付30%的房款,即42×30%=12.6万元。 (2)由于需申请42×70%=29.4万元贷款,超过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最高额度25万元的规定。 (3)按照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小A离退休还有32年,小B30年,所以按目前工资计算,按照这条规定可申请的贷款数上限为——小A:3500×8%×2×12×32=21.5万;小B :3200×8%×2×12×30=18.4万,两人合计39.9万。 (4)取(3)、(4)中可申请贷款最高额度的较小值——25万与39.9万的较小值,即25万,所以,可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最大额度为25万元。 (5)所以,建议采用7成10年,25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和4.4万元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方式,其中:首期——12.6万元;每月按揭款——约3000元。 住房公积金小知识之贷款经典案例二

[案例描述] 男,小C,26岁,广州人,目前与父母同住,看中一套二房二厅的房子,总 价29万。小C月收入为5200元,单位为其缴存了住房公积金,比例为其收入的10%,目前其公积金帐户余额为20000元。小C的父母离退休均还有3年,目前两人公积金 帐户余额合计为40000元。 目前,小C可用于购房的存款只有3万元,希望这次购房可利用上父母的公 积金。 [案例分析] (1)如果要用父母的公积金,需以小C、他父母的名义联名购房。 (2)根据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目前公积金货款最高成数为购房价格 的七成,即必须付三成的首期。该做法同样适用于公积金和商业的组合贷款,即公积 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总额不超过购房价格的七成。所以,如果他们要申请公积金 贷款,他们首期至少要交付30%的房款,即29×30%=8.7万元。 (3)根据规定,公民买房的按揭期限不得长于离退休年限,小C的父母离 退休均还有3年,所以,只能以小C的离退休年限来计算可申请的贷款数最高额度。 (4)按照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小C离退休还有34年,按目前工 资计算,按照这条规定可申请的贷款数最高额度为:5200×10%×2×12×34=42.4万。 (5)取(2)、(4)中可申请贷款最高额度的较小值——25万与42.4万的较小值,即25万,所以,可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最大额度为25万元。 (6)因为,29×70%=20.3万<25万,所以,建议小C采用7成10年纯住 房公积金贷款方式。 (7)其中:首期——8.7万元;每月按揭款——约2000元 住房公积金小知识之贷款经典案例三 [案例描述]

住房公积金相关知识

住房公积金相关知识 一、住房公积金的定义 1.“住房公积金”就是职工每月缴纳一部分工资收入,定向储蓄,定向 用于购房。 2.住房公积金属于税前扣缴部分,不计入职工的纳税总金额。 3.住房公积金由银行按三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的利率计息,高于活期 储蓄的利息。每年的6月30日计息。 4.住房公积金由各省、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不久将实行全国联网 管理。 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1.缴纳比例为职工基本工资的16%,其中个人缴纳8%,公司补贴8%。 2.住房公积金必须由单位统一办理缴纳,个人暂不可以自行开户。 3.每个职工原则上只可以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如因工作单位更换存在 两个账户的应及时办理转户手续。 三、住房公积金的使用 前提:杭州户籍的职工须连续6个月有效缴纳住房公积金之后才可以申请贷款或支取,非杭州户籍的职工须连续缴纳3年之后才可以申请贷款或 支取。一次性补缴多月的只按一次有效缴纳计算。 1、公积金贷款:职工在购买住房时可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 款。 a)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略低于一般商业贷款利率。 b)公积金贷款的限额根据以下几点来计算: ?个人贷款上限为二十万元,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账户的贷款上限 三十万元。 ?杭州市目前规定可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额不超过房价总额的50%. 2、公积金支取:职工可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申请支取自己账户中的公积金。 a)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时。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时如申请了贷款(商业贷款或公积

金贷款),可一次性申请支取公积金账户中的全部余额。 ?在贷款年限内可在每年的7月份申请支取账户中的余额,如办理 的是公积金贷款,自放贷之日起每满12 个月可申请支取账户金 额的二分之一。如办理的是商业贷款,则每年7月份可申请支取 全部余额。 ?购房人为支取人本人时需提供购房专用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购 房人和支取人为夫妻关系时需另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 印件;够房人和支取人为父母、子女(直系血亲)关系时需另提 供户口簿复印件或当地派出所证明。 b)离休、退休时。可一次性提取账户中的所有金额。 c)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一次性提取全部 金额。 d)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非杭州本地职工可凭终止合同的文件 复印件办理销户手续并提取全部金额;杭州本地职工需在终止劳动 合同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后提取。 e)户口迁出杭州市或出国、出境定居时。可一次性提取账户中的全部 金额。 f)死亡支取,可由法定继承人按规定支取。 五、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 a)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杭州延安路126号(耀江广厦二 楼)。 b)公积金查询电话:961008168,可按身份证号码或者个人公积金账号 查询。 c)单位当月报送缴纳的金额在下一月的10号左右入帐。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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