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奖学金、优秀毕业生评比办法

扬州大学奖学金、优秀毕业生评比办法
扬州大学奖学金、优秀毕业生评比办法

附件1:

扬州大学学生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比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扎实推进素质教育,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培养适应社会需求、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合格人才,现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籍本科生,研究生、成教生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学生素质测评包括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素质和能力素质等四个方面的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一)思想道德素质

基本要求: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坚定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测评内容(测评点):1、自觉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集体活动,测评学年内各类政治学习活动、集体活动没有无故缺席记录;2、自觉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扬州大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测评学年内无不良记录;3、自觉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倡导文明风尚,测评学年内参加志愿服务、公益劳动或感恩活动不少于2次;4、遵纪守法,测评学年内无违法及严重违纪记录。

(二)科学文化素质

基本要求: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完善知识结构。

测评内容(测评点):1、测评学年内的必修课程无须重修(特殊情况除外);2、测评学年内至少参加1次(项)文化知识竞赛或学科竞赛(专业技能比赛)活动;3、测评学年内人文社科类专业学生至少参加自然科学类学术活动2次,自然科学类专业学生至少参加人文社科类学术活动2次(含讲座、报告会、论坛或观看电教片、科普宣教片、讲坛活动等)。

(三)身心素质

基本要求: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的体魄和饱满的精神状态,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具有健全的人格与乐观的人生态度,具有恰当的心理反应、较好的心理平衡与自控能力,能较好地适应大学学习与生活环境。

测评内容(测评点):1、认真上好体育课或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及格以上标准(特殊情况除外);2、积极参加课外体育活动,测评学年内学会欣赏1种体育比赛项目;3、测评学年内至少参加1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4、宿舍内务卫生合格。

(四)能力素质

基本要求: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具有一定的人际交往与沟通能力;思维清晰,表达自如,能清楚表述自己的见解,掌握基本的公文写作规范,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善于协调,团结协作,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明礼修身,趣味高雅,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和审美能力。

测评内容(测评点):1、能与人和睦相处,测评学年内无较大冲突行为;2、测评学年内参与策划组织1次集体活动;3、积极参加实践锻炼、社会调查、实习实训、技能培训等活动,测评学年内社会实践成绩合格;4、测评学年内撰写2种常用应用文体(工作计划、总结、自荐书等)各1篇并经评阅合格;5、测评学年内学会欣赏1种艺术表现形式。

第四条学生素质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第二学年起,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均需对上一学年进行素质测评。原则上符合第三条规定测评内容(测评点)要求者,方可取得评奖评优资格。

第五条鼓励学生在专业学习、科学研究、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组织管理等方面挖掘自身潜力,培养兴趣爱好,发挥个性特长,学校设立以下特长奖项:

(一)学业优秀奖。用于奖励专业学习成绩在本班级(年级、专业)前30%者。

(二)学业奋进奖。用于奖励专业学习成绩较上一学年(第一学年依据学期成绩)有显著进步(30%以上)者。

(三)励志成才奖。用于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刻苦学习、立志成才,学习成绩在班级(年级、专业)前50%者。

(四)学科竞赛奖。用于奖励在各类学科(专业)竞赛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五)创新创业奖。用于奖励在创新发明、学术研究、科技竞赛、调查研究及完成省级、校级科创基金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或在生涯规划设计、创业设计、创业锻炼等活动中表现突出者。

(六)实践先锋奖。用于奖励在实习、实训等实践性教学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者。

(七)才艺竞技奖。用于奖励在各类才艺表演、演讲比赛、文学和艺术作品创作等校园文化建设活动,或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学校新人新事、典型事迹等方面,以及在各类体育比赛、竞赛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八)组织管理奖。用于奖励在班集体(组织)建设、活动开展、作用发挥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

(九)道德模范奖。用于奖励在志愿服务、爱心传递、感恩接力等公益活动中,或在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倡导文明新风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

(十)其他类别奖。学院可根据专业培养特色及学生个性特长申报其他类别奖项,并明确奖项名称与具体要求。

第六条第五条中除(一)、(二)之间不可兼得之外,其他特长奖可以兼得,学校颁发荣誉证书,获奖人数不得超过取得评奖评优资格总人数的80%。

第七条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之外,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均须在特长奖获得者中评选产生。

(一)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并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者,专业学习成绩在本班级(年级、专业)前5%,且至少获得第五条(四)—(十)中的两项特长奖,具体评比办法按《扬州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暂行)》执行。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专业学习成绩在本班级(年级、专业)前30%,并在第五条规定的

“励志成才奖”获得者中评选产生,具体评比办法按《扬州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暂行)》执行。

(三)校长奖学金(一等奖)。比例5%,奖励标准2000元/生;专业学习成绩在本班级(年级、专业)前20%,且至少获得第五条中(四)—(十)中的两项特长奖。

(四)校长奖学金(二等奖)。比例20%,奖励标准1000元/生;专业学习成绩良好,且至少获得第五条中(四)—(十)中的一项特长奖。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不兼得。

第八条学生素质测评及评奖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第九条各学院应成立由学院分管领导、院团委书记(学工办主任)、年级(专业)主任、专职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等组成的学生素质测评及评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学院学生素质测评及评奖工作;各学生班级(年级、专业)要成立由班主任为组长,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学生代表组成的素质测评及评奖工作小组,负责本班级(年级、专业)同学的素质测评与评奖申报工作。

第十条学生素质测评及评奖工作于每年9—10月进行,学生素质测评结果由学院备案留存;各类奖项由学生本人对照条件自行申报,学院审核、汇总、公示后报校学生工作处审批。

第十一条毕业学年以评选表彰优秀毕业生方式进行,具体按《扬州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各学院应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学院学生素质测评和评奖工作的实施细则,报学生工作处备案后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10级学生始施行,之前各年级学生自2011年9月1日开始实施,依据实施时间原《扬州大学本专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试行)》及《扬州大学学生奖学金评比办法》同时废止。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附件2:

扬州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第一条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激励广大学生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每年在毕业年级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评选的对象为我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

第三条校级、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分别为参评毕业生总数的15%以内。

第四条优秀毕业生评选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进步,道德品质优良,团结协作,有创新精神,具备较好的群众基础;

(二)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符合学校规定的学位授予条件;

(四)身心健康;

(五)毕业考试、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实习等)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第五条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除应具备第四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一等奖)一次或校长奖学金(二等奖)两次。

(二)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两次。

(三)在校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党团员、优秀团干部荣誉等称号一次。

(四)在校级及以上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金、银、铜奖);或获得科技成果奖、优秀论文奖;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或自愿并批准到艰苦和边远地区工作。

(五)其他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或取得突出成绩。

第六条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除应具备第四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期考核和论文答辩成绩在良好及以上;

(二)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读研期间,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以扬州大学研究生名义公开发表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在基础理论、应用研究中对原有理论、技术有新的突破,研究成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有成效,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成果必须经过有关专家评议或经过有关权威部门技术鉴定)。

第七条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由学院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及学院具体情况制订,报学生处备案。

第八条在校期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

(一)违反校规校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者;

(二)在申、还助学贷款和就业过程中不守信用者;

(三)不能正常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者。

第九条评选程序及办法: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包括初选、复评、审核三个阶段,初选在毕业学年的第一学期进行,毕业生离校前对照评选条件进行复评、审核。

(二)校级优秀毕业生由各学院在班级评议和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对照评选条件研究确定初评名单,组织填写《扬州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研究生填写《扬州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报送校学生处审核。院级优秀毕业生由各学院组织评选审核,报校学生处备案。

(三)优秀毕业生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一阶段都要在一定范围公示,以充分征求广大师生的意见。

第十条优秀毕业生奖励办法:

经学校批准的“优秀毕业生”,学校统一发文表彰。本科生颁发“优秀本科毕业生”荣誉证书,研究生颁发“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证书,并发放纪念品。《扬州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扬州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归入学生本人档案。院级优秀毕业生由各学院发文表彰。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与本办法相违背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校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加分细则

附件1: xxx大学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加分细则 为鼓励我院学生在刻苦学习的同时,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的科技、文化、体育竞赛,积极投身于精神文明建设,拓展自身综合素质,依据《xxx大学学生手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加分细则。 一、评奖范围 20xx级、20xx级、20xx级在校生; 三、各类加分对照表 学生干部工作加分对照表 备注:身兼多职者,只取最高项加分,不做累计。 科技、学科竞赛加分对照表

备注:(1)同一参赛作品,只取最高级别加分,不做累计; (2)非同一参赛作品获国家级奖励加分不受上限要求; (3)其他奖项(如最佳个人奖等)按参赛级别的优秀奖加分。 学术论文发表加分对照表 备注:(1)专业、学术论文发表加分绩点可以累计; (2)学术论文收到正式刊物录用通知但未发表的不予加分; (3)如果论文是多个作者共同完成的,则按下表方案进行加分。

发表文章加分对照表 备注:该项总加分取最高项,不可累计; 文体比赛加分对照表 备注:(1)集体比赛项目按等级、名次计入个人成绩; (2)其他奖项(如最佳个人奖等)按参赛级别的第四名加分。 班级、团支部荣誉加分对照表

备注:同时获得两个及以上级别的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取最高项加分。 技能认证类 备注:1、不同证书可累计加分,上不封顶。 三、补充说明 (1)综合素质成绩认定总分上限不超过5分; (2)申请综合素质成绩加分的学生需持相关证件、证明、证书或其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3)除技能认证类加分外,其他加分材料认定时间需在奖学金评定期间内。 七、本细则自即日起开始执行。 八、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在学生工作部。 xxx大学学生工作部 20xx年3月1日

朱敬文奖学金申请书

朱敬文奖学金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来自XX院XX班的XX,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始终保持着积极向上的心态,时时以较高的标准要求自己的同时,妥善处理好学习、工作和生活之间的关系,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努力做到全面发展。我认为自己在各个方面均符合朱敬文奖学金的评选条件,故提出该份申请书。 我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方针和路线,能够认真学习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并且在经过任课老师的讲解后,在原有的基础上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和认识。大一时我就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参加了入党积极分子党课培训班。在日常生活中,我积极从电视新闻以及报刊杂志上了解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积极宣传党的各项方针,并且按照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通过自身的努力与领导的培养,本人于XX年XX月XX日正式成为一名预备党员。我会更加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为祖国的建设做出贡献。 在思想道德方面,我热爱学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对自己的思想道德规范严格要求,坚持做一个思想道德合格的大学生。与同学和睦相处,在生活、学习方面都能够互相帮助。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在大学这期间,我以勤勉进

取的积极态度,全方位地充实锻炼自己,提高自己在各方面的能力。虽然与大多数文科类专业相比,我们的专业课要多很多,学业一学期比一学期繁忙,但是既然一开始选择了工科类的专业,我就会脚踏实地地学好它即使要付出更多的艰辛。为了自己最初的梦想与对未来的憧憬,我合理地安排了学习时间,提高学习效率,劳逸结合,让自己在相对轻松的氛围中学习。在遇到挫折的时候我从没有选择放弃,而是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鼓励自己加油加油再加油。如果遇到比较困惑的知识点,就向老师提问或是与同学在课后讨论,这样不仅能解决问题,还可以在讨论中获取不同同学的不同想法,取长补短,开拓思路。在坚持不懈的努力下,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大一上学期取得了滚动式奖学金二等奖。大一下获得了滚动式奖学金一等奖。并荣获“三好学生"的称号。上一年度取得了非常优异的成绩:必修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分为89.57分。单科成绩没有低于75分的。必修课程均分在同年级同专业前5名。 我在注重专业课理论知识的同时也非常重视自身的实践能力,每次的实验课我都认真对待。我深知只有在实验课上动手是远远不够的,只要学校有提高此方面能力的项目我都积极参与。把所学的专业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更好的指导实践活动。同时,通过实践活动也促进我更好的学习专业知识,找到了自己在学习中的漏洞,提高了自主学习的能力,并且在实践中改造了自己的世界观和价值观,端正了人生态度。在实践中,我深刻认识到工作的艰辛和劳动的伟大,使我更加珍惜现在的一切和在大学的学习机会。通过实践活动,我努力克服

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正文及附件规范实施细则

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正文及附件规范实施细则 【规范提示】 (一)按照学校教务处和学院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正文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正文规范实施细则》,以供学生和指导教师参考。 (二)在运用本规范过程中,同学们可以根据具体内容,对部分行间距或字体等进行灵活调整,力求美观。 (三)用纸及打印规格:论文正本封面使用A3浅蓝皮纹纸,附件封面使用A3橙色皮纹纸,正文及附件的尺寸规格为A4(210X297mm)。页面设置:上边距和左距为2.5厘米,下边距和右边距为2厘米。 (四)各班班长于6月中旬到教学办统一领取毕业资料袋,资料袋封面由同学按规定内容填写,“材料项目”则统一内容与格式 编号材料项目件数 1 毕业论文 2 2 毕业论文附件 1 3 诚信承诺书 1 4 中期检查表 1 5 指导教师评审表 1 6 评阅教师评审表 2 7 答辩委员会诀议书 1 8 光盘 1 (五)论文正文打印2本,附件打印1本。论文正文与附件必须在6月20号以前装订完毕,并刻录成光盘,连同诚信承诺书、论文中期检查表一并放入档案袋中,并由同学分别交给各自论文指导教师,然后由老师亲自交到系办公室(班级不统一收)。第(四)项所提的指导教师评审表、评阅教师评审表与答辩委员会诀议书由各系教学秘书在收齐本专业学生毕业资料袋后统一装入。 注:上述所有表格均可以学校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中的“实践教学”栏目中下载。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均要求手写。 第一部分论文正文规范及示范 一、封面 本科生毕业论文的封面采用全校统一格式。 (一)中文题目 三号黑体(不加粗)。标题应该简短、明确、有概括性。标题字数要适当,主标题不宜超过20个字,如果有些细节必须放进标题,可以分成主标题和副标题。 (二)学生姓名、学号、学院、专业、年级 四号宋体。

成都大学单项奖学金评选办法

成都大学单项奖学金评选办法 (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成都大学单项奖学金旨在鼓励学生勤于学习、勇于创新、甘于奉献,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和专项才能发挥,对在精神文明、学科竞赛、课外科技发明、文艺体育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本专科学生予以表彰鼓励。 第二条单项奖学金具体奖项设置为:精神文明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文体艺术奖学金、自强成才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接受学生个人申请。 第三条精神文明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 元,其它单项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 元。 第二章申报条件和名额 第四条申报单项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思想品德优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评比年度内未受到违纪处分和学业预警。 2、参评对象为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专科学生。 3、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勤奋,评比年度内必修课程全部及格。 第五条精神文明奖学金 1、以较高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崇廉尚洁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在学生中有较高认可度的学生。 2、在学雷锋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服务他人、奉献社会工作中表现积极,成绩突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的学生。 第六条社会实践奖学金 1、在社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学生、在社团建设中发挥突出作用的学生;积极为学校教学、管理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经学校认定对办学有突出贡献的学生。 2、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包括暑期社会实践、短学期实习等实践环节),成绩突出或被评为市级以上先进个人的学生。 3、积极参与开展科技咨询、科技服务并为有关部门或单位解决生产难题或技术问题,效果显著。 第七条文体艺术奖学金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专项助学金评审办法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专项助学金评审办法 总则 一、为了帮助家庭贫困的在读全日制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的意识;激励学生刻苦努力,勤奋学习,奋发进取,成才报国,学校接受校外个人和单位在我校研究生中设立专项助学金。 二、为更加科学地做好我校各类研究生专项助学金的评审工作,依据各研究生助学金评审办法,制定本办法。 三、研究生专项助学金的名称、资助范围、资助金额等相关事项根据学校与捐资个人或单位与学校签订的协议来确定。 四、本办法所资助的研究生是指在本校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五、研究生各专项助学金评审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由研究生部组织实施。其具体职责为: (一)部署评审工作; (二)向校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提交评审报告; (三)接受和报告有关异议事项; (四)调研评审工作中的其他问题。 六、学校对各专项助学金的评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研究生专项助学金种类、名额、资助金额 一、学校设立的研究生专项助学金有“朱敬文助学金”、“苏宁电器教育发展助学金”。 二、“朱敬文助学金”是由香港著名爱国实业家朱敬文先生捐资设立的专项助学金,在每年的三月份进行评审。每次评选不超过30名,每名获1500元人民币资助。 三、“苏宁电器教育发展助学金”是由我校董事会单位、苏宁公司“十一五”期间在我校设立的研究生专项助学金,在每年的三月份进行评审。每次评审不超过100名,每名获2000元人民币资助。 研究生专项助学金申报条件

一、研究生“朱敬文助学金”、“苏宁电器教育发展助学金”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进取,自觉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作风正派; (二)学习勤奋,学风严谨,成绩优良; (三)家庭经济困难。同等情况下,自筹经费、申请贷款的研究生、有其他引起家庭经济困难特殊情况发生者可优先; (四)团结同学,关心时事,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研究生专项助学金评审机构和办法 一、学校设立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校领导和各有关学院的院长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部,负责研究生专项助学金评审组织工作。 二、各学院由“研究生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初评和向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推荐候选名单工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最终确定学院初评名单。 三、各类研究生专项助学金初评名额由研究生部根据参评研究生总数和各类研究生专项助学金总名额之间的比例确定,每年实际情况由研究生部通知到各学院。 四、研究生申请专项助学金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关于家庭经济情况的证明(允许使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证明的复印件)。 五、校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后,在研究生部网站上对拟定助学金获得者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专项助学金获得者名单。 附则 一、研究生助学金不能兼得。 二、对已确定的专项助学金获得者,如发现其中有作假等严重问题,将撤消对助学金获得者的资助,并给予纪律处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年以上各类助学金的申报资格: (一)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处分; (二)按学籍管理规定未修满规定学分或按学位授予条例未及时获得学位而延长学习时间;

扬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基本要求及格式

一、工作量要求: 学生必须完成不少于300字的中文摘要及相同内容的英文摘要。 毕业设计计算说明书的字数不少于1.5万字,毕业论文字数在8000字左右。个别特殊专业工作量的要求,可由学院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在本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细则中具体规定。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最终成绩采用“结构分”评定,其构成为:指导教师的评分、评阅人的评分、答辩小组的评分分别占总分的30%、30%、40%。特殊专业可根据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地点等情况酌情调整比例,但必须报教务处批准。 评定后的最终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结构分90-100为优、 80-89为良、 70-79为中、 60-69为及格、 60以下为不及格)。 三、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装订及材料存档 (一)毕业设计(论文)格式及要求见附件一。 (二)毕业设计(论文)由学生本人装订。顺序如下: 1、毕业设计: ①封面;②中文摘要及关键词;③英文摘要及关键词;④目录;⑤毕业设计报告;⑥附录 (三)学生装订成册的毕业设计报告或毕业论文,与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审阅意见表、评阅人意见表、答辩结果表、毕业设计图纸等一起装入学院统一印制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内,由学院按教学档案要求保存,至少保存五年(实物成果单独存放)。 附件一:扬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格式及要求 一、毕业设计报告(或计算说明书)文本内容及要求: 文本内容包括:1、封面;2、任务书;3、中文摘要及关键词;4、英文摘要及关键词;5、目录;6、正文;7、致谢;8、参考文献;9、附录(可选);10、毕业设计有关图纸(一)封面由学校统一印制,题目应该简短、明确、有概括性;字数要适当。 (二)任务书:由各学院制定。 (三)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中文在前,英文在后):摘要以浓缩的形式概括设计、研究课题的内容,中文摘要在300汉字左右。“摘要”字样用黑体小四号,位置居中;摘要内容用宋体小四号,英文摘要应与中文摘要相对应。 (四)目录:按三级目录标题编写,层次要清晰,且与正文标题一致。主要包括绪论、正文主体、结论、致谢、主要参考文献及附录等。 (五)正文:正文部分包括绪论(或前言、序言),论文主体及结论。要层次清楚,文字简练、通顺,突出重点。题序层次大致种类及格式要求: 文字简洁、实事求是,切忌浮夸和庸俗之词。 (七)参考文献:参考文献附于文末,应包含以下项目:

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

乐山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 毕业论文是大学生理论知识水平、实践和学术创新能力的综合反映。根据我校学分制文件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凡我校普通本科(含专升本)学生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设计),论文成绩合格后方能取得毕业证和申请学士学位。为了规范各专业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性质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就其性质而言,就是学生在毕业前进行的科研实践活动的基础上撰写的论文(设计),表明作者在实际科学研究过程中取得的新成果和新见解,反映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素养。是学生能否获得学士学位的必要依据。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大学阶段教学效果的总结和检验,是在集中训练中全面发展学生的综合能力与素质,提高学生科学思维和创造能力重要的必要教学环节,是进行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的必然要求,也是各专业为教学和人才培养服务的重要体现。 2、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目的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主要目的就是让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相对独立地进行适宜水平的科学研究,使学生进一步巩固加深所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使之系统化、综合化,使学生获得从事科研工作的基本训练,培养和考查学生独立工作、综合运用知识等方面的能力,并在实践中培养实事求是、扎实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勇于探索、敢于创新的精神。 3、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主要任务 全面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全面提高教学和人才培养的质量。 4、学分 完成毕业论文(设计),顺利通过答辩,获得6个学分。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由主管教学的校领导主持,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实行学校总体监控和学院全程管理相结合的形式。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本科生学士学位条件和资格的审定。

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标准

大河塔镇中心小学先进教育 工作者评选标准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探索教学改革,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方彦华 副组长:高军 成员:吉健全邱洪姿双彩凤王进喜 二、评选范围与比例 1 、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兼职教师以及其他教学辅助人员; 2 、评选比例: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比例不超过教师总人数的6% 。 三、评选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 2 、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 、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 、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 、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 6 、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申报资格。 (1 )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 (2 )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3 )病假、事假累计超过5 天以上(含5 天,55 周岁以上教师病假、事假超过7 天)者或有旷工行为者; (4 )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者; (5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四、评选程序 1 、本人申请 申请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好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和参评材料交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 、资格审查公示 学校审查确定参评人员,并公示参评人员名单。 3 、初评 (1 )、测评: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测评。 (2 )、按照评分细则评分。 (3 )、确定初评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和有关材料报评选领导小组。 4 、审查

奖学金设置及评定办法

奖学金设置及评定办法 为了鼓励在校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结合新形势和我校的实际情况,将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如下。 奖学金分为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和校外单位设立的奖学金两大类,各类奖学金获得者必须同时具备基本条件、限制条件和具体条件。 一、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改革开放政策。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良好。 3.尊敬师长,团结、关心集体,遵纪守法,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二、奖学金的限制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具备各类奖学金评奖资格。 1.素质综合考评等级在中等以下(含中等)。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以下同)处分。 3.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成绩不及格有一门以上。 4.本学期没有注册的学生。 三、奖学金类别及评选 奖学金按类别设有特等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突出贡献奖学金、创新奖学金、特困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七项,其中,特等奖学金与优秀学生奖学金、特困奖学金在一年内不能兼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与特困奖学金在一学期内不能兼得。 (一)特等奖学金 特等奖学金是学校目前最高荣誉奖学金,它用于奖励在大学期间取得特别优异成绩,在学生中能够起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本科学生。特等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每次在四月底颁奖。 1.奖学金人数与金额 特等奖学金每年评选10名,奖学金为5000元。 2.评选条件 大学本科三、四年级学生,获得本年度哈工大(威海)十佳大学生称号。

3.评选办法 见《哈工大(威海)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是学校目前奖励面最大的奖学金,获奖学生占学生总数的20%,它用于奖励在大学生素质综合考评中全面发展的本科学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 1.奖学金等级、比例与金额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三等,评定比例和奖学金为:一等比例为3%,奖学金为1000元;二等比例为7%,奖学金为500元;三等比例为10%,奖学金为250元。 2.评选条件 (1)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满足本学期素质综合测评的成绩和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均在本班级学生的前10%以内,实验实习课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2)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满足本学期素质综合测评的成绩和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均在本班级学生数的前25%以内,实验实习课成绩平均在良好以上或全部中等以上。 (3)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满足本学期素质综合测评的成绩和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均在本班级学生数的前50%以内,实验实习课成绩全部中等以上。 (4)在第五、六学期评定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英语成绩必须满足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通过;在第七、八学期评定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英语成绩必须满足全国大学英语考试六级通过。 (5)在第五—八学期评定二、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英语成绩必须为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通过。 3.评选办法 (1)本奖学金评定在每年的三、九月份结合大学生素质考评结果进行。 (2)辅导员、班主任负责主持年级、班级的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3)在奖学金评定时,以院系年级或专业为单位,对照评奖条件,根据大学生素质考评每学期综合素质总分,按照各等比例名额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4)所有获奖学生名单需报院系奖学金评审小组审定、院系内公示,由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并备案。 4.对不及格成绩的处理

南师大奖助学金设置

南师大奖助学金设置 发布时间:11-07-11 16:27:03 文章来源:仙林七七八八浏览次数:2123 [ 字号:大中小] 南京师范大学秉承百余年来形成的“以人为本”的厚生传统,十分重 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健康成长,凭借良好的社会声誉和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 积极争取校内外企业、社会团体及热心教育和社会公益事业的个人到学校捐资设奖,积极构建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基金、特殊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 款和学宿费减免在内的助学体系。目前, ①设有“国家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等十余种奖学金。学校每年颁发奖学金达900多万元,在校学生获奖比例高达70%; ②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十余种助学金,每年发放助学金2000多万元,大部分助学金在新生入学后即可享受,在校学生获资助比例高达31%; ③设立勤工助学基金,广辟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学生通过劳动获得报酬,顺利完成学业。现已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2000多个,年投入勤工助学基金近200万元; ④每年为近千名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 ⑤每年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或住宿费减免达100多万元 具体设置情况:校长特别奖学金

为促进我校优良校风学风建设,培养具有实事求是、严谨踏实、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精神的优秀人才,学校从2004年起设立南京师范大学校长特别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每年秋季学期评定一次,是学校设立的最高荣誉奖学金。 一、评奖范围 南京师范大学在籍全日制本科三、四年级的学生均有资格参加校长特别奖学金的评比。 二、评奖名额及金额 本科生校长特别奖学金每年评选25名,每名学生奖励人民币8000元,且学生在校期间至多一次获奖。 三、评奖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立志为祖国教育事业和建设事业服务; 2.在校期间曾获校“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并多次获得滚动式奖学金一等 奖; 3.每学年必修课考试成绩平均分在85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于所在专业达到前3名。 (二)如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论文,或在省级以上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道德风尚、社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作为,或为学校争得较高荣誉者,可适当放宽上述评奖条件。 四、评奖时间及程序 1.奖学金每年十月进行评定。 2.校长特别奖学金获得者从符合上述资格及条件的学生中择优产生。学生申请“校长特别奖学 金”首先由个人提出申请,在班级进行评议,再由班主任或辅导员老师推荐,并填写《本科生校长特 别奖学金审批表》,同时在学院内张榜公布,广泛听取意见,然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审核,院 党委副书记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汇总后上报校长特别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 五、奖学金管理与发放 本项奖学金是我校最高荣誉的学生奖学金。奖金由学校提供,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发放,有关材料归入获奖者本人档案。 六、校长特别奖学金工作机构设在学生工作处。 七、本细则由学生工作处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朱敬文奖学金 为激励先进,表彰品学兼优、勇于创新的优秀本科生,鼓励广大学生刻苦钻研、积极进取、奋发 成才、报效祖国,特设立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朱敬文奖学金。 一、评奖范围 凡我校在籍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学生,均可申报本科生朱敬文奖学金。 二、评奖名额及金额 本科生朱敬文奖学金每次获奖人数约为在校本科生人数的 1.8%,每名获奖学生奖励人民币2000元整。 三、评奖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立志为祖国的教育和建设事业服务; 2、学习成绩优秀,上年度各门必修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且必修课均分在同年级同专业前5名;

本科毕业论文实施方案细则(要求)

本科毕业论文撰写指导 (适用于专升本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专业等) 毕业论文是业余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完成的一门重要课程,也是毕业及学士学位申请的必经重要环节。毕业论文的主要目的在于考察、总结学生的学习成果,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本学科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解决实践中具体的、较复杂问题的能力,并对学生独立完成科研工作进行初步的训练。 为做好本次论文指导撰写与答辩工作,现将有关规定整理成册,要求教师与学生均按照要求完成该项工作。 一、毕业论文工作总体时间安排 二、毕业论文的写作要求(请认真阅读,严格要求) (一)格式要求 1、正文 (1)正文的题目用宋体、二号(加粗),并居中; (2)“内容提要”四个字及其内容用楷体、四号; (3)“关键词”三个字及其内容用楷体、四号; (4)关键词与正文内容之间空一行; (5)正文内容及其它标题(包括姓名):宋体、四号; (6)姓名若是两个字的,中间要空一个字,如:王红; (7)标题后不能有标点; (8)参考资料另起一页,用宋体四号; (9)首行均缩进二字。 2、目录:“目录”二字用三号字、黑体、居中书写,“目”与“录”之间空二格。目录 的各章节应简明扼要。 3、页面设置要求 (1)正文每页须编上页码(封面不编页码),页码居中(方法:内容全选后,用插入页 码,不要用页眉页脚),提纲、正文分别单独设置页码; (2)字体设置:建议按如下方法进行(如有不符,请进一步调整)

①首先进入word状态,在左上角文件下拉菜单中选定页面设置; ②进入页面设置界面后点击右上角文档网络,选定左下脚字体设置,在字体设置中将字体设为宋体、四号; ③在文档网络中选定指定行网络和字符网络,设定每页22行,每行30个字。 (3)页边距要求:上、下页边距为2.54厘米,左、右页边距为3.17厘米。 4、对论文所引用的参考资料(不少于5篇),在论文的最后必须注明引用教材(或著作、期刊等)的书名(或著作、期刊名等)、作者、出版单位、时间,引用期刊的还必须注明文章名,引用其它参考资料也应注明资料来源。 如: 1、张明,《对中国银行业并购的思考》,《金融研究》,2002.05。 2、王小红,《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思考》,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年版。 5、若论文中有插入表格和图形,按规定的要求来制作,要说明其主要内容并注明资料来源。如: 图1 不同国家和地区在华开设分行数(家)(到2002年12月) 资料来源:《财经图说》,《深圳特区报》,2003.03.25,C1版。 注:一个表格要放在同一页 6、用数字符号显示文章的结构层次,依次用下列符号表示 一、(一级标题) (一)(二级标题) 1、(三级标题) (1) 注: ①文中的括号()和标点符号(,。;),均要在中文全角情况下使用; ②二级和四级标题的()后,不能有标点; ③首行均缩进二字。 (二)毕业论文内容和数量要求 1、目录须列至二级标题,标题内容要明确; 2、内容提要要求:200字以上;

毕业设计实施细则

西安石油大学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 (试行)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教学计划的最后一个重要环节,是落实本科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授予学士学位的重要依据。其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理论联系实际,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启发学生的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使学生得到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基本训练。为了切实做好我校本科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 教学基本要求 (1) 培养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 使学生获得科学研究或学术研究方法的初步训练。 (3) 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4) 使学生在方案设计、综合分析、社会调查、查阅文献、工程绘图、理论计算、实验研究、外文阅读、计算机应用、文字表达等基本技能和能力方面得到进一步的训练和提高。 2 管理层次和职责 本科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主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院(系)、教研室、指导教师分级负责实施。 2.1 教务处岗位职责 (1) 贯彻落实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对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指导文件,对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宏观管理,协调有关问题。 (2) 制定或修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中学校的有关政策、工作条例和规章制度。 (3) 负责组织对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各环节的检查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评估,将检查结果、建议和意见及时反馈到院(系)和相关部门。 (4) 汇总各院(系)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和指导教师情况,审定并编辑印刷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5) 组织各院(系)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总结和交流。 2.2 院(系)岗位职责 各院(系)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主管教学的院长(主任)全面负责,组成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系(教研室)主任、部分指导教师、教学秘书等。该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

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5篇) (篇一) 为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奖学金的引领示范作用,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学生刻苦学习,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参评学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良好,综合素质

等方面较突出。 三、奖项设置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评定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40%。其中特等奖比例为2%,标准为2000 (二)单项奖学金:详见《徐州工程学院单项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三)新生奖学金:奖励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被录取,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注册手续的优秀新生。 (四)社会奖助学金:详见《徐州工程学院社会奖助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四、评选办法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办法并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优秀学生奖

学金评定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实施。 (二)单项奖学金 详见《徐州工程学院单项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三)新生奖学金 由学工处和招生就业处根据当年招生情况制定评审办法报学校审批后实施。 (四)社会奖助学金 详见《徐州工程学院社会奖助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五、评选程序 (一)每年9月份,学工处根据各学院在校生人数,下达优秀学生奖学金人数指标(单项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按照《徐州工程学院单项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和《徐州工程学院社会奖助学金实施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3、扬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扬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为鼓励我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委、财政部教财[1996]85号文件,江苏省教委教财[1996]52号文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学金种类 本校研究生奖学金分普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和孝廉奖学金。其中优秀奖学金设:品学兼优奖学金(二年级)、中期考核优秀奖学金(三年级)二种。朱敬文奖学金和孝廉奖学金见各自实施办法。 二、普通奖学金的评定 (一)研究生享受普通奖学金的条件 凡具备下列基本条件的我校计划内研究生,均可享受普通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各门课程成绩合格以上; 3、按时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各个教学环节和学习内容。 (二)普通奖学金的标准 1、博士研究生的普通奖学金 (1)入学前没有参加过实际工作(指应届毕业生及其它在职人员,下同)和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不满两年者,每生每月240元; (2)入学前为国家正式职工,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满两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60元;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满四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80元。 2、硕士研究生的普通奖学金 (1)入学前没有参加过实际工作和参加实际工作时间累计不满两年者,每生每月200元; (2)入学前为国家正式职工,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满两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20元;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时间累计时间满四年以上者,每生

每月240元。 (三)普通奖学金的申请与发放 1、被录取的研究生新生,凡需享受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者,在入学报到时,须填写《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申请表》,向学校提出享受普通奖学金的申请。 2、原为国家职工的脱产研究生,在递交《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申请表》的同时,还须递交国家职工的“工资转移(证明)单”。 3、普通奖学金申请者名单经学生处审核,主管校长批准后,通知财务处对研究生逐月发放普通奖学金。在财务处规定的时间内,由班级或本人持研究生证向学校财务处领取。 4、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研究生处通知财务处扣发或停发普通奖学金: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受到警告处分者,自决定处分之日起的下一个月开始,每月从普通奖学金中扣除30元,持续3个月;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持续半年; (2)受到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处分者,从处分决定日期的下一个月起停发普通奖学金。 (3)研究生在休学期间和延长学习期间,不发普通奖学金;研究生因停学、退学等原因离校者,从批准日期的下一个月起停发普通奖学金。 (四)有关政策规定 1、校财务处按国家规定确定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标准,将研究生普通奖学金专款划拨给研究生处。按本办法执行后盈余的经费,主要用于发放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的报酬,奖励在课程学习、科研工作、社会实践工作等方面成绩突出的研究生,补助生活特别困难的研究生,不得挪作它用。 2、有合同或协议确定不由学校发生活费的研究生,按合同(协议)执行。 3、对非脱产的在职研究生不执行本办法。 三、优秀奖学金的评定 (一)评选对象与条件 统招入学的全日制在籍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在我校连续学习期满1学年以上,在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中成绩突出、学风正派、品德优良并具备以下条件,可享受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扬州大学毕业答辩论文要求与格式样本

扬州大学毕业答辩论文要求与格式

扬大教[2006]69号 扬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在校学习的最后阶段和质量总检查。通过这一环节着重培养学生: 1、综合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如绘图、计算机应用、翻译、查阅 文献等)和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实验研究的能力;撰写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报告,正确运用国家标准和技术语言阐 述理论和技术问题的能力。 3、收集加工各种信息与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4、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 二、选题的原则及程序 (一)选题原则: 1、选题应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达到本学科科学研究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要求。

2、选题应满足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对素质、能力和知识结构的要求,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但题目不宜过大,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可以完成。 3、选题应符合本学科专业的发展,符合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生产、科研的实际,选择有现实价值、理论意义的课题。同时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鼓励学生有所创新。 4、毕业设计(论文)必须一人一题。如因选题较大,确需多人合作完成,按各人所完成的任务及内容确定自己的题目。允许优秀生自选、自拟课题或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但必须严格选题审批程序。 5、学生选题一旦确定,原则上不能更换题目,如遇特殊情况更换题目者,必须在学院备案。 6、每届学生的选题应尽量避免重复,以保持较高的更新率。 (二)选题程序: 1、各学院组织符合指导资格的教师根据选题原则拟定、申报题目,填报《扬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申报表》(附件二)。 学生自选、自拟课题或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的,必须与指导教师商讨确定,并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填报

《本科论文实施细则》word版

深圳大学成教学院宝安教学点 夜大学本科毕业及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指导 (2009级专升本会计专业) 毕业论文是夜大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完成的一门重要课程,也是毕业及学士学位申请的必经重要环节。毕业论文的主要目的在于考察、总结学生的学习成果,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本学科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解决实践中具体的、较复杂问题的能力,并对学生独立完成科研工作进行初步的训练。 为做好本次论文指导撰写与答辩工作,现将有关规定整理成册,要求教师与学生均按照要求完成该项工作。 一、毕业论文工作总体时间安排

二、毕业论文的写作要求 (一)格式要求 1、正文 (1)正文的题目用宋体、二号(加粗),并居中; (2)“内容提要”四个字及其内容用楷体、四号; (3)“关键词”三个字及其内容用楷体、四号; (4)关键词与正文内容之间空一行; (5)正文内容及其它标题(包括姓名):宋体、四号; (6)姓名若是两个字的,中间要空一个字,如:王红; (7)标题后不能有标点; (8)参考资料另起一页,用宋体四号; (9)首行均缩进二字。 2、目录:“目录”二字用三号字、黑体、居中书写,“目”与“录”之间空二格。目录的各章节应简明扼要。 3、页面设置要求 (1)正文每页须编上页码(封面不编页码),页码居中(方法:内容全选后,用插入页码,不要用页眉页脚),提纲、正文分别单独设置页码;(?无提纲)(2)字体设置:建议按如下方法进行(如有不符,请进一步调整) ①首先进入word状态,在左上角文件下拉菜单中选定页面设置; ②进入页面设置界面后点击右上角文档网络,选定左下脚字体设置,在字体设置中将字体设为宋体、四号; ③在文档网络中选定指定行网络和字符网络,设定每页22行,每行30个字。 (3)页边距要求:上、下页边距为2.54厘米,左、右页边距为3.17厘米。 4、对论文所引用的参考资料(不少于5篇),在论文的最后必须注明引用教材(或著作、期刊等)的书名(或著作、期刊名等)、作者、出版单位、时间,引用期刊的还必须注明文章名,引用其它参考资料也应注明资料来源。

先进工作者及评先工作标准与流程

先进工作者及评先工作标准与流程 为了公司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客观性、公平性与公开性,特制订本标准与流程。 一、先进工作者的范围 先进工作者是一个统称,包含:突出贡献奖、销售冠军奖、优秀员工奖、团队协作奖、个人进步奖、优秀施工部奖等,既包括个人,也包括团队。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可在每年度进行增添或减少先进工作者的涵盖范围。 二、先进工作者的奖项等级 先进工作者的奖项等级共分为三级: (一)一级:突出贡献奖、销售冠军奖 (二)二级:优秀员工奖 (三)三级:团队协作奖与个人进步奖 (四)优秀施工部不设等级。 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可在每年度进行增添或减少、提升或降低先进工作者的奖项等级。 三、先进工作者奖项设置及名额限定 (一)年度奖项设置 1. “优秀员工”奖:10名。(原则上不超过公司员工总人数的10%) 2.“销售冠军”奖:1名。 3.“突出贡献奖”奖:2名。 4.“团队协作、个人进步”奖:共8名 5. “优秀施工部”奖:2名。 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可在每年度进行增添或减少先进工作者的名额。一个人不得同时兼得两个及以上奖项。 (二)季度奖项设置 季度奖项设置以每三个月为一个周期进行。 1.团队销售冠军奖,团队突出贡献奖。 2.个人销售冠军奖,个人突出贡献奖。

四、先进工作者的奖项名称解释 (一)年度优秀员工奖:年度工作任务量最大、完成的工作量最多、完成的质量最好,综合表现最为出色、业绩最为突出、部门民主评选排名第一、一致公认的先进典范。 (二)年度销售冠军奖:比照年初设定的任务目标,年度销售完成额最多或年度回款额最多。 (三)年度突出贡献奖:年度对公司有十分突出的业绩或重大贡献。 (四)年度团队协作奖:年度心系公司、顾全大局,服从指挥,不计较个人得失,除干好本职工作外,全力支持、帮助公司其它部门的工作开展,为公司大团队的建设及目标任务实现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五)年度个人进步奖:年度爱岗敬业、积极上进、敬业务实、勇于承担责任,拓展能力与执行力强,工作突出业绩突出,为部门的团队建设及业绩的提升做出了积极贡献。 (六)季度团队销售冠军奖:各运营中心、营销服务部、华侨项目部等一线销售部门每个季度回款完成率最高的部门。 (七)季度团队突出贡献奖:各运营中心、营销服务部、华侨项目部等一线销售部门落实“项目服务目标责任制”及“二次经营方针”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 (八)季度个人销售冠军奖:各运营中心、营销服务部、华侨项目部等一线销售部门每个季度回款完成率完成最高的个人。 (九)季度个人突出贡献奖:各运营中心、营销服务部、华侨项目部等一线销售部门落实“项目服务目标责任制”及“二次经营方针”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五、各奖项的评定标准 (一)年度优秀员工奖 1. 根据年度公司赋予该岗位的职能与职责,担负着公司或部门重要的职能职责。在公司或本部门工作任务量最大、难度最大、责任重大。 2. 根据年度、季度、月度工作目标,全年累计在公司或本部门

江汉大学单项奖学金评定细则

江汉大学单项奖学金评定细则 (江校学【2014】10号) 第一条根据《江汉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评定细则。 第二条优秀新生奖 (一)评定条件: 1.学校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的文、理、艺、体第一名; 2.招生人数超过100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的前1%。 (二)评定比例:根据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提供的数据确定。 第三条专业奖学金 评定对象: 大二以上体育、园艺专业本科学生 (二)评定条件: 1.当学年未获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以上奖励; 2.当学年无违纪记录。 (三)评定比例: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第四条科技创新奖 评定办法和表彰奖励由教务处制定和实施。 第五条精神文明奖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精神文明奖: 1.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突出事迹;

2.在抢险、救灾、青年志愿的服务等社会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 3.在校期间无偿献血三次以上或捐献骨髓的; 4.在精神文明建设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 (二)精神文明奖无比例、名额限制,随时申报。 第六条学习进步奖 (一)评定条件: 1.当学年平均绩点排名名次比上一学年进步幅度达到本专业学生数的20%以上; 2.未获得当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评定比例: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第七条社会工作积极分子奖 (一)评定条件: 1.当学年平均绩点位居本专业前50%; 2.当学年一直担任班级及以上的学生干部; 3.在各项工作和集体活动中表现积极,并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二)评定比例:50人(含)以下班级每班1名,50人以上班级每班2名。 第八条社会实践奖 评定办法由校团委制定和实施。 第九条军训优秀奖 评定比例:按新生人数的5%确定。 第十条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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