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网缴手册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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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积金网缴手册新 Pleasure Group 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

单位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使用说明书

1.单位网上业务的开办

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概念

1.1.1 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是由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基于互联网平台开发的业务处理系统。全市各缴存单位可通过该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的缴存、封存、年度缴存额调整等业务,并可查询本单位各类账户信息。

1.1.2 单位开办网上业务系统,应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协议》,单位可选择或两种方式之一开办网上业务。为了单位能够使用网上业务系统全部功能,单位应与中心已签订《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划转协议书》,即以委托收款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

建设银行网银客户开办网上业务

1.2.1已开办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的单位可到建设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签约手续,单位在建设银行支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领取《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协议》(一式三份)及《单位申请公函》,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鉴后交回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建设银行当时对业务进行审核受理,审核无误的在《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协议》上加盖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及建设银行印章并退单位一份。协议当日生效,生效后单位可使用建设银行网银UKEY登录网上业务系统。

1.2.2通过本方式开办网上业务的单位可使用一个UKEY为多个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补贴)网上业务。申请代理业务模式的单位应持相关授权证明到建设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非建行网银客户开办网上业务

1.3.1未通过建设银行网银系统开办网上业务的单位可直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开办网上业务。单位持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卡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

上业务办理协议》到分中心、管理部办理网上业务签约手续。其中分中心单位应到分中心办理,其他单位可到任一管理部办理。

1.3.2分中心、管理部当时为单位办理签约手续,协议签订后,单位应持《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在分中心、管理部中富现场服务点申请领取UKEY或直接到所在区县中富认证服务网点申请领取UKEY。现场服务时间详见公积金网站或中富电子认证官网。

1.3.3住房

2.网上业务系统的安装

系统配置

系统支持32位IE内核浏览器,最低要求IE7,推荐IE8

软件安装

单位可在网上业务系统登录界面下载保存以下安装文件并进行安装。

2.2.1根证书安装:双击根证书安装文件:;点击“安装”,后点击“完成”

2.2.2建行E路护航安装(使用建设银行UKEY单位进行此项安装)

双击建行E路护航安装文件:建行UKEY安装包.exe

如有如下提示,均点击“是”

安装界面提示客户安全组件安装成功,点击“完成”即可

注意事项:在运行IE时,IE如提示“该网站需要运行以下加载项”,选择运行加载项。

2.2.3中富UKEY安装(使用中富UKEY单位进行此项安装)

双击中富UKEY安装文件:中富UKEY证书安装包.exe,点击“下一步”

安装后,点击“完成”

注意事项:

在运行IE时, IE如提示“该网站需要运行以下加载项”,选择运行加载项。

2.2.4 报表工具安装

双击报表工具安装文件:,选择“简体中文”,点击“OK”后点击“安装”

安装后点击“完成”。

3.网上业务系统的登录

使用建行网银UKEY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站登录

3.1.1“单位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进入网缴认证方式选择界面

3.1.2选择“建行认证登录”认证方式

3.1.3 打开界面后,插入建行UKEY,输入客户号,操作员号,点击登录,输入密码。

3.1.4系统进入单位用户选择界面,选择网缴单位后,系统进入单位用户确认界面(如无单位代理缴存的情况,直接进入单位用户确认界面)点击确定后,进入网上业务系统。

使用中富UKEY登录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站登录

3.2.1“单位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进入网缴认证方式选择界面,选择“中富认证登录”认证方式。打开界面后,插入中富UKEY,点击登录,输入密码

系统进入单位用户确认界面,点击确定后,进入网缴系统。

使用建行网银UKEY通过建设银行网银系统登录

安装建行UKEY驱动程序后,插入建行UKEY,界面提示网银盾已准备就绪。

登录建设银行网站,选择公司机构客户-->企业网上银行登录。如客户端中存在多个证书,出现证书选择界面,选择正确的建行UKEY证书,点击确定。在输入网银盾密码界面输入正确密码,点击确定。

进入企业网银登录界面,系统自动显示要登录的客户识别号、操

作员代码。输入登录密码后,点击

登录。

系统进入建行-企业网银界面,点

击“进入操作界面”

选择菜单右侧的全部功能,点击财

政社保菜单,选择公积金新模式菜

单,点击“跳转公积金网站”按

钮。

界面出现“去公积金中心”链接地址,点击“去公积金中心”

系统跳转到天津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如存在代缴单位,进入单位选择界面,点击确定缴存单位后,系统进入所选单位确认界面,点击确定。系统进入天津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操作界面

4 网上业务办理

办理业务时间

网上业务办理时间为工作日9:00至16:30。

汇缴缴存业务办理流程

4.2.1 汇缴缴存业务需由两名经办人员分别使用UKEY进行操作,

其中一名人员制单审核,另一人进行划款操作。两个UKEY不限定

固定权限,但同一笔业务不得使用同一个UKEY进行审核并划款。

4.2.2 选择业务种类。经办人员点击界面左侧“公积金汇缴缴存”进入缴存业务汇总表界面。

4.2.3 制单审核

(1)在业务汇总表界面白色空格位置录入单位汇缴信息;

(2)录入后点击“保存汇总表”按钮,系统进行汇总表数据平衡性检查。审核无误的,系统对汇总表信息进行保存登记;

(3)录入清册信息:其中包括“录入开户职工”、“录入封存职工”和“录入启封职工”。如汇缴同时

办理个人补缴业务的,还应“录入补缴职工”;

(4)清册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审核汇缴数据”按钮,系统对汇总表信息与清册信息进行核对审核。审核无误后,完成制单操作。

“录入新开户职工”界面:

“录入启封职工”界面 “录入封存职工”界面

“录入个人补缴”界面

“审核汇缴数据”界面

4.2.4 划款操作 另一经办人员使用另一UKEY 重新登录网上业务系统,点击左侧“公积金汇缴缴存”进入汇总表界面,进行如下操作:

2.保存汇总表

4.审核汇缴数据

应录入18位身份证号

单击按钮可显示单位职

工列表,可选择职工信

补缴金额应可被补

(1)点击汇总表界面上的查询按钮,调出制单审核人员录入的单位缴存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界面右下角“划款确认”按钮,切换到划款界面;

(2)点击右下角“汇缴划款”按钮(建行网银还应按提示输入UKEY密码)。划款操作成功的,系统提示“该笔汇缴业务划款请求已成功发送!”。汇缴业务办理当天可入账。入账成功后,可“打印受理凭证”。

“汇缴划款”界面

录入建行UKEY密码

“划款成功提示”

个人补缴业务

个人补缴业务操作流程同汇缴缴存。两名单位经办人员分别进行制单审核和划款操作。

经办人员点击“公积金个人补缴”进入业务界面进行相关操作。

制单审核环节,“缴存汇总表”只录入个人补缴相关信息。保存汇总表后,点击“录入补缴职工”按钮,进入补缴清册录入界面,逐一录入个人补缴职工信息,录入后进行业务审核。

审核完毕后,另一经办人员对其进行确认。确认无误的,进行划款操作。

网上封存业务

网上封存业务只需单位一名经办人员办理。经办人员使用具有住房公积金业务权限的任一UKEY均可办理。

4.4.1 选择业务种类。经办人员点击业务左侧“公积金封存”进入封存界面。

4.4.2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员录入封存汇总表人数;

(2)点击“保存汇总表”按钮;

(3)点击“录入封存职工”,进入清册录入界面,录入职工个人代码或选择职工信息;

(4)录入完成后点击“审核封存数据”按钮;

(5)审核无误后点击“业务办理确认”按钮,系统提示“该笔封存业务已成功办理!”,成功后可“打印受理凭证”。

4.4.3注意事项

网上办理的封存业务,职工封存原因默认为“保留劳动关系”。单位如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为其办理封存手续的,应到分中心、管理部柜台办理封存手续。

缴存额调整

单位在6月份汇缴入完账后,应根据当年的调整政策,自行在网上办理调整业务。调整业务只需单位一名经办人员使用具有住房公积金业务权限的任一UKEY 均可办理。

4.5.1 选择业务类型。经办人员在页面左侧点击“调整”进入调整界面。

4.5.2 办理流程

缴存额调整应先生成调整清册,下载保存清册后,用调整盘程序调整职工的基数和比例,最后生成调整文件并导入到网上业务系统,完成调整业务提交操作。住房公积金调整后缴存比例如需提高或降低缴存比例,应在导入调整清册前到单位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缴存比例提高或降低审批手续。

4.5.2.1 生成调整清册

经办人员在调整界面点击“生成清册”,弹出G*.TXT 下载界面,点击保存下载调整清册。用调整盘(分中心管理部领取或从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进行调整后生成文件。 单击按钮可显示单位职工列表,选择其中职工信息进行

4.5.2.2导入调整清册

单位经办人员通过生成清册文件并完成调整清册后,按步骤进行以下操作:

(1)录入调整汇总表信息,完成后点击“保存汇总表”按钮,系统审核填写信息无误的,系统提示:“汇总表保存成功!”;

(2)进入清册界面,点击页面右上方“导入清册”按钮。系统弹出对话框后,点击“导入文件”,将已保存的调整清册文件导入到网上业务系统中。导入后,清册显示职工姓名、个人代码、身份证号码、调整后缴存基数、缴存额等信息。确认无误的,保存清册信息,系统提示“调整清册导入成功!”;

(3)返回调整总表界面,点击“审核调整数据”按钮,系统对调整汇总信息与导入的清册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系统提示“汇缴数据审核成功!”,该笔调整业务完成。

录入调整汇总表:

导入调整清册:

审核调整数据:

清册的导入与导出

4.6.1新开户清册导入:网上业务系统用户可按照模板制作新开户职工清册,并在办理汇缴业务时进行上传导入,以减少在线填写清册的时间。

4.6.1.1下载清册模板并填写。在角辅助功能中,选择“模板下载”里,点击“清册导入模板下载”,进入模板类型下载界面,选择清册类型(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点击“下载”,按照文件下载提示进行保存操作,完成清册模版下载操作(清册模板为Excel格式)。下载后,按照清册模板的格式,录入新开户职工的相关信息,录入完成后保存。

4.6.1.2清册的导入及使用:在“公积金汇缴缴存”的界面中,完成汇总表的录入后,进入清册界面,在清册右上角点击“导入清册”,弹出对话框后,点击“导入Excel”按钮,点选之前保存的Excel清册,点击“保存,”系统提示“汇缴清册导入成功!”清册导入成功后,按照汇缴缴存业务操作流程进行相关审核及划款操作。

导入新开户清册

4.6.2 清册导出:在“公积金汇缴缴存”中,调出已录入或已汇缴划款的汇总表,进入清册界面,点击“导出清册”按钮,导出已录入的清册。

导出清册

5 常见问题

(1)如何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选择相应的业务类别,点击汇总表界面上的“查询”按钮,调出业务后,在左下角可以查看业务办理进度,资金汇缴进度也可以通过辅助功能中的信息查询进行查看。

(2)通过模板导入的新开户清册录入的身份证号不能正常显示

将模板中的新开户清册身份证号一栏里的单元格格式,设置成为文本格式即可。

(3)如何修改或删除系统审核有误的职工信息

在相应的汇总表界面点击左上角“清册”按钮。进入清册界面后,能够查看到该笔业务所有录入的人员信息。系统审核有误的,鼠标放到错误的人员信息上,会提示相应的错误原因,鼠标双击或点击“修改”按钮,可对录入的信息进行修改,也可点击“删除”按钮删除该条信息。

(4)调整后的首月汇缴无法正确显示调整后的汇缴金额

调整做完后,需要在7月份的汇总表上录入调整差额后,系统才能正确显示调整后月缴额,调整差额可以为负数(调整差额=调整后月缴额-调整前月缴额)。

(5)网上办理汇缴业务时能否通过同一笔业务为新开户职工或启封外单位职工进行个人补缴

为了增强网上业务的便捷性,网上业务与柜台业务设计有一定差异,所以无法在同一笔业务办理新开户职工或启封职工的个人补缴业务。需等待带有职工新开户或启封后首月缴存汇缴业务资金入帐后,再通过新业务为职工办理个人补缴业务。网上缴存业务均为当天到账,因此,多笔业务均可当日完成。

(6)网上缴存业务都是当天到账吗

网上所有缴存业务均当天到账,人员增减及缴存业务可在一天办理。

(7)已经通过划款确认的业务能删除吗

已经通过划款确认的业务是无法删除的,需要单位经办人员谨慎操作。

(8)已通过划款确认但记账失败的业务能够调出重新进行划款

划款记账失败的业务无法调出来再次做划款。需要单位经办人员重新录入业务信息,再次保存审核后再进行划款确认。

(9)点击打印受理凭证后只能打印出汇总表,无法打印已录入的清册

清册需单位经办人员将清册导出后自行打印。

天津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用户手册CA版

网上办税服务厅 CA版 使用说明书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10月

目录 一、UKEY驱动安装及使用(正式版) (2) 二、系统登录 (4)

一、UKEY驱动安装及使用(正式版) 注意事项:安装前请关闭所有浏览器网页,再安装国税CA驱动。 1、将UKEY插入到电脑USB插口中。 2、点击驱动安装,进入页面如【图1.1】, 【图1.1】 点击按钮,开始安装,如【图1.2】, 【图1.2】 如电脑中安裝了360安全卫士等杀毒软件,安装过程中可能会有拦截提示,会显示下图【1.3】(如未有此提示,请直接继续后面步骤)

【1.3】 如弹出此拦截提示,请在下拉菜单里面选择“允许程序所有操作”即可。等待片刻,进入页面如【图1.4】, 【图1.4】 点击按钮,显示安装进度,如【图1.5】 【图1.5】

如果电脑中安裝了360安全卫士等杀毒软件,安装过程中会有拦截提示,会显示下图【1.6】(如未有此提示,请直接继续后面步骤) 【图1.6】 如弹出此拦截提示,请在下拉菜单里面选择“允许程序所有操作”即可。 稍等片刻,进入如【图1.7】, 【图1.7】 点击完成安装。 二、系统登录 在使用网上办税服务厅CA版之前,用户应确保将UKEY正常插入到电脑的USB 口中并且已经正确安装了UKEY的驱动。

●网上办税服务厅CA版建议用户使用IE8版本浏览器。 ●网上办税服务厅CA版访问地址是:https://https://www.360docs.net/doc/418808248.html,/wsbsfwt 进入【网上办税服务厅】登录页面,如【图2.1】, 【图2.1】 【系统登录】:在【图2.1】中,点击选择,进入CA登录页面,如【图2.2】, 【图2.2】 点击按钮,系统会自动检测当前用户使用的UKEY是否正常,如果正常则弹出UKEY密码输入页面,如【图2.3】,

单位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使用说明书

单位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使用说明书 1.单位网上业务的开办 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概念 1.1.1 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是由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基于互联网平台开发的业务处理系统。全市各缴存单位可通过该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的缴存、封存、年度缴存额调整等业务,并可查询本单位各类账户信息。 1.1.2 单位开办网上业务系统,应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协议》,单位可选择或两种方式之一开办网上业务。为了单位能够使用网上业务系统全部功能,单位应与中心已签订《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划转协议书》,即以委托收款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 建设银行网银客户开办网上业务 1.2.1已开办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的单位可到建设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签约手续,单位在建设银行支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领取《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协议》(一式三份)及《单位申请公函》,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鉴后交回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建设银行当时对业务进行审核受理,审核无误的在《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协议》上加盖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及建设银行印章并退单位一份。协议当日生效,生效后单位可使用建设银行网银UKEY登录网上业务系统。 1.2.2通过本方式开办网上业务的单位可使用一个UKEY为多个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补贴)网上业务。申请代理业务模式的单位应持相关授权证明到建设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非建行网银客户开办网上业务 1.3.1未通过建设银行网银系统开办网上业务的单位可直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开办网上业务。单位持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卡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到分中心、管理部办理网上业务签约手续。其中分中心单位应到分中心办理,其他单位可到任一管理部办理。

天津企业网上服务大厅系统用户手册

天津企业网上服务大厅系统用户手册 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天津企业网上服务大厅系统 用户手册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前言 1.1编制目的 本文介绍天津市社会保险网上缴费申报系统的功能、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帮助参保单位掌握使用申报平台。本文的预期读者为使用天津市社会保险网上缴费申报系统的参保单位。 1.2总体说明 东软人社企业网上服务大厅系统按照“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要求,坚持统一建设、应用为先、体制创新的基本原则,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资源整合为基础,积极推进基于互联网技术的自助式网上劳动保障信息查询及业务办理,建立集成多种接入方式和服务手段,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公共服务平台,为用人单位提供多渠道、全方位、快捷实效的信息服务,特别是通过网上办事和信息查询功能的开发,切实提高劳动保障业务经办效率,提升劳动保障整体服务水平,打造劳动保障系统统一的面向社会的整体公共服务形象和品牌。 1.3功能介绍 东软人社企业网上服务大厅系统包括单位管理、缴费管理、待遇管理、申请提交、审核管理等十二个主体功能。 1.4通用说明 客户端系统运行的计算机最低配置要求:CPU为800MHz以上,内存 64M以上,显示器15寸以上,建议配置:CPU为Pentium1GHz,内存 256M,显示器17寸。 建议屏幕分辨率设置为1024×768模式。 界面操作顺序基本上为至上而下,从左往右。 手册中描述的“点击”是指的用鼠标左键去点击。 文本框为白色的是输入项,可以进行修改;文本框为灰色的为显示 项,不可以进行修改。 窗口界面上为红色输入项为必填项,该数据项必须填写,否则系统将 提示错误,系统无法进行下一步操作。 清屏按钮是清除界面上的输入信息,使窗口界面保持窗口打开时的状 态。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210309031344)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原先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自2002年11月1 日起施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住房公积金管理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例如,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范围不明确,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程序不简便,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在提供贷款资金支持的同时承受着存款贬值的损失等。为弥补在管理方式、管理措施等方面的不足,本市对原《条例》进行了修订,新《条例》将于10月1 日起施行。下面就来和范文网我一起看看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吧。 (2002 年9月5日天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xx 年9 月25 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20xx 年6 月2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 -1 -取、使用、管理和监督。第三条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在职职工

工)个人及其所在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收入一定比例逐月缴存的、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职工个人长期住房储金。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其利息,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单位及其职工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本条例所称单位包括下列范围: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二)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经济组织;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等; (四)外国及港、澳、台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本市代表机构。 本条例所称职工包括下列人员: (一)纳入国家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并领取工资或者伤残津贴的人员; (二)与单位依法存在劳动关系并领取工资或者伤残津贴的人员。 -2 -

天津企业网上服务大厅系统用户手册

天津企业网上服务大厅系统 用户手册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前言 0 1.1编制目的 0 1.2总体说明 0 1.3功能介绍 0 1.4通用说明 0 第二章系统登录 (2) 2.1登录 (2) 2.2首页 (2) 第三章单位管理 (4) 3.1单位非敏感信息修改 (4) 3.2单位用工范围申报 (5) 第四章职工缴费管理 (6) 4.1职工新增申报 (6) 4.1.1增员申报 (6) 4.1.2批量增员申报 (8) 4.1.3当前增员申报名单 (10) 4.2职工减少 (11) 4.2.1减员申报 (11) 4.2.2批量减员申报 (13) 4.2.3当前减员申报名单 (14) 4.3职工非敏感信息修改 (14) 4.4职工缴费工资申报 (15) 4.4.1批量缴费工资申报 (15) 4.4.2生成缴费工资申报信息。 (15) 4.4.3 4.4.2当前缴费工资申报名单 (16) 4.5职工核定基数补缴申报 (17)

4.5.1核定基数补缴申报 (17) 4.5.2当前核定基数补缴申报名单 (18) 4.6职工调整基数补缴申报 (19) 4.6.1调整基数补缴申报 (19) 4.6.2当前调整基数补缴申报名单 (20) 第五章派遣人员缴费管理 (22) 5.1派遣人员新增 (22) 5.1.1派遣增员申报 (22) 5.1.2批量派遣增员申报 (23) 5.1.3当前派遣增员申报名单 (23) 5.2派遣人员减少 (24) 5.2.1减员申报 (24) 5.2.2当前减员申报名单 (25) 5.3派遣人员缴费工资申报 (26) 5.3.1派遣人员缴费工资申报 (26) 5.3.2当前派遣人员缴费工资申报名单 (26) 5.3.3当前核定基数补缴申报名单 (28) 5.4派遣人员调整基数补缴申报 (29) 5.4.1当前派遣人员调整基数补缴申报名单 (29) 第六章养老管理 (31) 6.1离退休人员居住信息修改 (31) 6.2养老待遇审核申报 (31) 第七章工伤管理 (34) 7.1工伤垫付费用申报 (34) 7.1.1工伤垫付费用申报 (34) 7.1.2当前工伤垫付费用申报名单 (35) 第八章医疗管理 (37)

南京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操作手册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上服务大厅操作手册)

目录 一、登录与控件安装向导 (5) 1.1 浏览器设置 (5) 1.1.1 关于浏览器版本 (5) 1.1.2 浏览器设置 (5) 1.1.3 禁用保护模式 (9) 1.2控件安装 (9) 1.3证书用户登录 (10) 二、归集业务 (11) 2.1 单位基本资料变更 (11) 2.1.1 功能描述 (11) 2.1.2 操作流程 (11) 2.1.3 办理规定 (13) 2.2单位比例变更 (13) 2.2.1 功能描述 (13) 2.2.2 操作流程 (13) 2.2.3 办理规定 (16) 2.3 基数调整 (16) 2.3.1 功能描述 (16) 2.3.2 操作流程 (16) 2.3.3 办理规定 (19) 2.4 打印年度基数调整单 (19) 2.4.1 功能描述 (19) 2.4.2 操作流程 (20) 2.5 个人开户 (21) 2.5.1 功能描述 (21)

2.5.3 办理规定 (24) 2.6 个人开户取消 (24) 2.6.1 功能描述 (24) 2.6.2 操作流程 (25) 2.6.3办理规定 (26) 2.7 个人资料变更 (26) 2.7.1 功能描述 (26) 2.7.2 操作流程 (26) 2.7.3 办理规定 (28) 2.8 个人封存 (29) 2.8.1 功能描述 (29) 2.8.2 操作流程 (29) 2.7.3 办理规定 (31) 2.9 个人启封 (31) 2.9.1 功能描述 (31) 2.9.2 操作流程 (31) 2.9.3 办理规定 (34) 2.10 个人补贴开户 (34) 2.10.1 功能描述 (34) 2.10.2 业务流程 (35) 2.10.3 办理规定 (36) 2.11 个人转移 (37) 2.11.1 功能描述 (37) 2.11.2 业务流程 (37) 2.11.3 办理规定 (39) 2.12 个人转移撤销 (40) 2.12.1 功能描述 (40)

天津公积金网缴手册新

天津公积金网缴手册新 Pleasure Group 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

单位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使用说明书 1.单位网上业务的开办 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概念 1.1.1 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是由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基于互联网平台开发的业务处理系统。全市各缴存单位可通过该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的缴存、封存、年度缴存额调整等业务,并可查询本单位各类账户信息。 1.1.2 单位开办网上业务系统,应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协议》,单位可选择或两种方式之一开办网上业务。为了单位能够使用网上业务系统全部功能,单位应与中心已签订《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划转协议书》,即以委托收款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 建设银行网银客户开办网上业务 1.2.1已开办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的单位可到建设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签约手续,单位在建设银行支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领取《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协议》(一式三份)及《单位申请公函》,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鉴后交回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建设银行当时对业务进行审核受理,审核无误的在《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协议》上加盖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及建设银行印章并退单位一份。协议当日生效,生效后单位可使用建设银行网银UKEY登录网上业务系统。 1.2.2通过本方式开办网上业务的单位可使用一个UKEY为多个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补贴)网上业务。申请代理业务模式的单位应持相关授权证明到建设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非建行网银客户开办网上业务 1.3.1未通过建设银行网银系统开办网上业务的单位可直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开办网上业务。单位持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卡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

最新南京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操作手册资料

.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上服务大厅操作手册)

目录 一、登录与控件安装向导 (6) 1.1 浏览器设置 (6) 1.1.1 关于浏览器版本 (6) 1.1.2 浏览器设置 (7) 1.1.3 禁用保护模式 (12) 1.2控件安装 (13) 1.3证书用户登录 (13) 二、归集业务 (14) 2.1 单位基本资料变更 (14) 2.1.1 功能描述 (14) 2.1.2 操作流程 (14) 2.1.3 办理规定 (16) 2.2单位比例变更 (16) 2.2.1 功能描述 (16) 2.2.2 操作流程 (17) 2.2.3 办理规定 (19) 2.3 基数调整 (19)

2.3.2 操作流程 (20) 2.3.3 办理规定 (22) 2.4 打印年度基数调整单 (23) 2.4.1 功能描述 (23) 2.4.2 操作流程 (23) 2.5 个人开户 (25) 2.5.1 功能描述 (25) 2.5.2 操作流程 (25) 2.5.3 办理规定 (29) 2.6 个人开户取消 (29) 2.6.1 功能描述 (29) 2.6.2 操作流程 (29) 2.6.3办理规定 (31) 2.7 个人资料变更 (31) 2.7.1 功能描述 (31) 2.7.2 操作流程 (31) 2.7.3 办理规定 (33) 2.8 个人封存 (34) 2.8.1 功能描述 (34)

2.7.3 办理规定 (36) 2.9 个人启封 (36) 2.9.1 功能描述 (37) 2.9.2 操作流程 (37) 2.9.3 办理规定 (39) 2.10 个人补贴开户 (40) 2.10.1 功能描述 (40) 2.10.2 业务流程 (40) 2.10.3 办理规定 (42) 2.11 个人转移 (42) 2.11.1 功能描述 (42) 2.11.2 业务流程 (42) 2.11.3 办理规定 (45) 2.12 个人转移撤销 (46) 2.12.1 功能描述 (46) 2.12.2 业务流程 (46) 2.12.3 办理规定 (48) 三、缴存业务 (48) 3.1 单位汇缴登记 (48)

天津公积金网缴常见问题汇总

网缴常见问题汇总 一、插件和登陆问题 1、网缴系统汇总表界面最后一行操作按钮显示不全且无法完成划款操作 推荐使用IE8浏览器或将IE8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IE8以下的浏览器可能无法支持现有的驱动程序。 2、登陆网缴系统后,页面提示“该单位未签订托收协议,不允许办理此业务!” 通过网缴系统办理业务,需事先签订网缴协议和托收协议,只签订了网缴协议,登陆到网缴系统后,系统提示“该单位未签订托收协议,不允许办理此业务!”,单位此时只有查询功能和办理封存业务的权限,无法办理缴存业务,待托收协议签订后方可正常办理。 3、从建行网银跳转公积金网缴系统,网页无法正常跳转 遇到无法跳转或无法登陆的问题,建议直接从公积金网站登录。 4、无法登陆网缴界面,或点击登陆后无反应 先确定UKEY的驱动程序为最新版本,并选择对应的UKEY登陆入口进入。使用建行UKEY进入网缴系统时,从建行认证入口登陆;使用中富UKEY进入网缴系统时,从中富认证入口登陆。 5、驱动无法使用问题 建议重置浏览器,重新安装3个驱动程序,将网缴网址加入安全站点,并将安全站点的级别调成最低。再查看“Internet选项”中的“程序”一项,点击“管理加载项”,确认安装的驱动加载项已启用。 二、业务办理问题

1、建行的三个UKEY和中富的两个UKEY如何使用 建行分发三个UKEY,功能分别为一个主管UKEY和两个操作员UKEY,中富认证发放两个UKEY,不分角色功能。 制单审核人员完成制单审核后,会计人员使用另一UKEY重新登录网上业务系统办理划款操作,调出制单审核人员录入的单位缴存信息后,应直接点击“划款确认”按钮,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汇缴划款”按钮,输出正确密码后,完成划款操作。 2、做个人补缴时,没有找到个人补缴清册导入的模板 个人封存、个人补缴的清册导入模板与汇缴缴存里的封存、补缴清册为同一种模板。 5、开发区移交单位计算的金额与系统计算的不一致 部分在开发区农行缴存公积金单位,现移交至本市公积金缴纳,缴存比例为单位13%,个人9%,网上汇缴时按此比例计算后默认月缴存额比人工计算值多一元。应按照月缴额计算公式,根据公式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而后得出最后的月缴额。 6、办理业务的过程中提示业务在途 是有网上业务未完成业务,或有重复录入的信息 7、如何查询单位已经减少的人数 办理汇缴业务时,系统显示有减少人数,可以通过“辅助功能——汇缴减少人员明细查询”查询减少人员具体信息。 9、划款报错问题 (1)单位点击“汇缴划款”按钮后,页面无变化,不显示网银盾窗口,或网页左下角提示“网页错误,对象不支持此属性”的,应登

天津社保公积金办理流程

天津社保公积金办理流程 一、社会保险办理 1、新单位办理社保,首先到公司所在区社保中心办理缴存登记,携带税务 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填写社保登记表(盖公章),规定通知日期(一般几个工作日后)领取单位社保登记证。 2、当月为员工办理社保,需当月先到所在区劳动局进行劳动登记,填写用 人单位用工登记表,员工登记需携带天津市统一劳动合同、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就失业证、已经盖好单位公章的劳动局津劳登记6号表(一式三份)。办理就业登记每人产生费用15元。 3、本月26日至次月8日办理次月的社保申报缴费,需携带劳动局登记6号 表(劳动局盖好章)、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盖好公章的津社保登记4号表(一式两联),办理缴费人员社保缴费增减变动。 4、办理好人员增减后,需携带本单位社保单位代码到区所在社保中心大厅 打印社保缴费通知单。 5、每月15日前必须完成社保缴费,缴费方式为临柜缴费,需携带缴费通知 单及现金,去中国银行柜台缴费。 6、员工档案管理需在劳动局所在的档案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登记需携带营 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提档需在人才中心开据提档函,凭提档函提取员工档案,送存人才中心,存档

费每年结算,费用:每人每半年60元。 二、公积金办理 1、新单位办理,首先到公司注册地所在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办 理缴存登记,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两份,组织机 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两份,单位缴存登记表一式二份(改 公章)。提供资料6个工作日后可领取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 登记证及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卡。 2、办理汇缴前需要确定员工公积金状态,若为封存状态,需 本单位开具接受信,办理转移接收。若为新开户,只需办 理时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3、汇缴需携带盖好公章的汇缴汇总表(一式三份)、缴存增加 清册(一式三份),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 复印件办理。 4、汇缴申请办理后,需携带汇缴汇总表到相关窗口进行缴费, 我司缴费方式为现金缴费,需携带建设银行的银行卡,填 写现金缴款单,输入密码完成缴费。 5、缴费完成后,为新员工(之前无公积金卡)办理建设银行 公积金龙卡,需携带汇缴完成的缴费汇总表、员工身份证 复印件、员工登记申请表(盖公章),进行办理,15个工作 日后去相关窗口取卡。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软件系统维护说明(精)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软件系统维护说明 一、中心系统的运行维护范围: 中心软件系统包括 3个网络,共 37个软件系统: (一业务办理及核算网络共 19个软件系统,包括: 1、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办理系统 2、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系统 3、补充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办理系统 4、补充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系统 5、按月住房补贴归集业务办理系统 6、按月住房补贴提取业务办理系统 7、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业务办理系统 8、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回收业务办理系统 9、住房公积金核算系统 10、补充住房公积金核算系统 11、按月住房补贴核算系统 12、住房公积金经费核算系统 13、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及核算网络授权系统 14、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及核算网络计算机设备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15、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及核算网络计算机应用系统软件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16、住房公积金储蓄卡管理系统 17、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系统 18、住房公积金贷款核销管理系统 19、住房公积金资金划拨系统 业务办理及核算网络软件系统主要完成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登记、汇缴、个缴、转移、调整、龙卡、集中管理账户等归集业务,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购房、建修房、强制执行、偿还贷款、支付房租、销户、低保、大病、委托提取等提取登记及提取业务, 个人贷款初审、复审、交接、制证、审批、退款、日结、归档等贷款发放业务,个人贷款回收单据录入、还款单据交接、日结等贷款回收业务, 担保费补贴发放审核及日结业务,核算相关科目业务设置等业务,管理经费的预算编制、预控计划下达、经费使用审核、会计核算、复核、固定资产等辅助核算核算、工资发放等经费核算业务, 授权业务及各系统、各设备的监控业务等。 (二业务管理网络共 16个软件系统,包括: 1、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管理系统 2、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管理系统 3、补充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管理系统 4、补充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管理系统 5、按月住房补贴归集业务管理系统 6、按月住房补贴提取业务管理系统 7、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管理系统 8、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回收管理系统

天津市金保二期单位网厅企业用户操作手册(二版)

单位网厅操作手册 登录——推荐浏览器:Google chrome 插入key,登录天津劳动保障网,点击页面左侧的“社会保险申报平台”,进入企业申报系统。 或者直接登陆企业网厅地址;【界面图示】 二版变化及注意事项 1.新版单位网厅实现了数据实时交互,网厅数据与社保系统数据实时对接; 2.新版网厅用户手册、操作视频可在主页“更新说明”中查看、下载; 3.各单位必须先办理前序业务,再办理后续业务(企业需先招工、退工,再做保险增减补缴;机关事业先办理调动手续,再做保险增减); 4.各单位在网上提交业务后,无需打印报表到分中心审核,分中心审核后,各单位可在网厅查询审核结果; 5.非大陆户籍人员增加、死亡、出国定居、调整基数补

征集业务请到柜台办理,退休减少业务柜台不再受理,请各单位网上办理后自行打印《退休审批表一》; 6.补缴超过3个月业务请携资料到柜台审核;机关事业单位目前不能办理2016年3月以前的补缴,具体办理时间再行通知; 7.无变化单位提交核定即时生效,无需分中心审核; 8.派遣人员业务在“派遣缴费管理”模块办理; 9.新版网厅扩充业务请咨询相关科室。 单位职工增加 进入主页后,可以点击快捷业务菜单“单位职工增加”进入,也可以点击“职工缴费管理”—“职工新增申报”进入录入参保人的证件号码,系统判断此人是否已在本单位办理过用工备案登记,如果此人已经在本单位登记就业,则系统自动带出登记的就业信息,补充其它信息后点击确定。红色字体 为必录项。 批量增员申报支持批量增加操作,已保存(未提交)的人

员可在当前增员名单中查询及修改。 单位职工减少 进入主页后,可以点击快捷业务菜单“单位职工减少”进入, 也可以点击“职工缴费管理”—“职工减少申报”进入录入减少职工身份证号码,系统判断此人是否已办理过退工备案登记,如此人已办理退工登记,则系统自动带出人员信息及参保信息,选择变更原因后点击确定。红色字体为必录项。 批量减员申报支持批量减少操作,已保存(未提交)的人员可在当前减员名单中查询及修改。 核定基数补缴 进入主页后,可以点击快捷业务菜单“核定基数补缴”,也可以点击“职工缴费管理”—“职工核定基数补缴申报”进入录入需补缴职工身份证号码,回车后录入补缴开始月份、终止月份、工资,点击“确定”。录入补缴时间段必须按年度录入,不允许时间段跨年,不允许选择险种。补缴费超过3个月的业务请到柜台审核。

公积金网上业务操作说明书_单位版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处理系统 操 作 说 明 书 2013年3月1日 郑州彩通科技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部分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处理系统简介 (3) 第二部分网上业务所需软件及登录说明.................................................. .... .... . (3) 第三部分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处理系统功能详解................................... (16) 一、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操作说明................................... .... .... .... (16) (一)基数调整 (16) 1、个人基数调整 (16) (二)变更清册 (17) 1、新增人员 (17) 2、封存人员 (18) 3、启封人员 (19) (三)转移申请 (19) 1、转出申请 (19) 2、转入受理 (21) (四)数据下载 (22) 1、基数下载 (22) 2、对帐单下载 (22) (五)缴存提交 (23) 1、初始化汇缴书 (23) 2、填写汇缴书 (23) 3、批量补缴清册 (24) 4、个人补缴清册 (24) 5、补缴下载、上传 (25) (六)票据打印 (25) 1、票据打印 (25) (七)一人多帐号 (26) 1、一人多帐号合并 (26) 2、一人多帐号查询 (26) (八)查询修改 (27) 1、职工信息查询修改 (27) 2、单位信息查询修改 (29) 3、职工明细帐查询 (30) 4、单位明细帐查询 (31) 5、业务进度查询 (31) 6、支取资格查询 (31)

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用户操作手册培训资料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用户操作手册 (更新版)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6月

杭州住房公积金网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对外开放,系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为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铁路分中心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公积金网上对账、政策指南、政务信息公开等内容,亦是广大缴存客户办理网上对账、网上业务及其他操作的网络平台。网络正在成为公积金中心向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服务以及公众及时、方便地获取公积金信息的重要渠道。 为了向单位客户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服务,我中心于2009年年底开始研发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业务系统),经过半年多时间的开发测试,已于2010年10月底正式对外推出。网上业务系统主要包括职工登记、减少、补缴、调整等业务功能,通过该系统,单位足不出户就能为职工申报办理相关缴存业务。希望网上业务系统的开通,能够给客户办理公积金业务提供更多的方便,同时欢迎广大单位和职工提出宝贵的意见与建议,让我们的公积金网上业务更好地于服务大家。

一、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系统介绍 (1) (一)网上业务系统简介 (1) (二)网上业务办理时间 (1) (三)网上业务申请流程 (1) 二、系统安装 (2) (一)获取网上业务系统安装程序 (2) (二)准备好程序安装的系统环境 (2) (三)安装网上业务系统和建行网银外联平台 (2) 三、系统登录 (2) (一)启动外联平台 (2) (二)启动网上业务系统 (4) 四、系统简介 (5) (一)主界面 (5) (二)相关功能简介 (6) 五、系统管理 (8) (一)单位网上对账 (9) (二)职工信息同步 (9) (三)批量业务文本格式下载 (11)

天津社保及公积金办理流程(精)

天津社保及公积金办理流程 一、社会保险办理 1、新单位办理社保, 首先到公司所在区社保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携带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填写社保登记表(盖公章, 7个工作日后领取单位社保登记证。 2、当月为员工办理社保, 需当月先到所在区劳动局进行劳动登记, 填写用人单位用工登记表 , 员工登记需携带天津市统一劳动合同、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就失业证、已经盖好单位公章的劳动局津劳登记 6号表(一式三份。办理就业登记每人产生费用 15元。 3、本月 26日至次月 8日办理次月的社保申报缴费 ,需携带劳动局登记 6号表(劳动局盖好章、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盖好公章的津社保登记 4号表(一式两联, 办理缴费人员社保缴费增减变动。 4、办理好人员增减后, 需携带本单位社保单位代码到区所在社保中心大厅打印社保缴费通知单。 5、每月 15日前必须完成社保缴费,缴费方式为临柜缴费,需携带缴费通知单及现金,去中国银行柜台缴费。 6、员工档案管理需在劳动局所在的档案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登记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提档需在人才中心开据提档函,凭提档函提取员工档案,送存人才中心,存档费每年结算,费用:每人每半年 60元。 二、公积金办理 1、新单位办理, 首先到公司注册地所在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 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两份,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两份, 单位缴存登

记表一式二份。提供资料 6个工作日后可领取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证及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卡。 2、办理汇缴前需要确定员工公积金状态, 若为封存状态, 需本单位开具接受信, 办理转移接收。若为新开户,只需办理时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3、汇缴需携带盖好公章的汇缴汇总表 (一式三份、缴存增加清册 (一式三份 , 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 4、汇缴申请办理后, 需携带汇缴汇总表到相关窗口进行缴费, 我司缴费方式为现金缴费, 需携带建设银行银行卡(内有现金,填写现金缴款单,输入密码完成缴费。 5、缴费完成后,为新员工(之前无公积金卡办理建设公积金龙卡,需携带汇缴完成的缴费汇总表、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员工登记申请表(盖公章,进行办理, 15个工作日后去相关窗口取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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